是的,我看见了,他们在屋里的另一个房间里,却没有入侵这个迷宫。
我问他除此以外还做些什么呢?他说:“逢场作兴,有时电视台来邀请,也去当一下临时演员。”
我的朋友告诉我,他不是寻常的茄哩啡,平常的茄哩啡拿五、六百元一天,他拿的是二千元的。
他笑着说:“这是他们给外国茄哩啡的报酬。我给他们的是一流的工作,一流的工作总不能贱卖的。”
我们的谈话结束了。我的朋友问我能为这个人写一个故事么,我说还不能。因为我觉得故事还没有结束,他自己没有走出香港这迷宫,我也没有把这迷宫摸透。
过了不久,我和那朋友去看电影,看的是《诱僧》,突然,一个熟悉的脸孔在银幕上出现了,这是老李!他似乎在演自己,那么高傲,那么坦荡荡,那么出色!当然他不是主角,主角都是当代红星——陈冲之流,而他也不算是茄哩啡,戏份不多,却在片中大声叱喝陈冲呢。我想起码也算客串吧,我看看那演员表上,赫然登着他的大名——李名扬!
又不久,我看报章,××电影评奖中,《诱僧》也得到奖项,最佳的女角不是陈冲,而最佳的配角,赫然入目的几个字——李名扬。
又不久,在某某大制作的电影上,我又看见这李名扬扮演的较重要的角色。显然,他的演艺,从崭然露头角而至于被认同了。然而,我却觉得他丧失了最佳的特点,智慧和锋芒都不再显露了,正如他说的,终究成了商品吧。此刻,他再给自己创造了一个新型。不是曼殊式的诗僧,也不是宝玉式的情僧,文才消失,尚武之风再现,竟是一个武头陀之类——当然,他是僧,从来都是僧。
又不久,报纸登载了他的死讯,他终于走出了香港这迷宫,一共走了差不多半个世纪了。
在希腊神话中,有一个勇士走出了险阻重重的迷宫,因为有一个女神交给他一束丝线,他才不至迷途,我想到这位李先生也掌握着这条指引迷津的丝线。那就是在他的书桌上的格言,他认为是上帝赐给他的。其实,也应该来自一位女神之手,不过,当时也只是一根救命的稻草而已。
冯 叶
我的义父和老师林风眠
我的义父
又是中秋。今年中秋节,我在香港度过,热热闹闹地与朋友们吃完饭后,回到家中,望向天空,灰灰黑黑地,雾蒙蒙不见月亮,不见我敬爱的义父林风眠,不禁黯然泪下。
一眨眼,他已走了有六年了,但他的音容,时时出现。三十多年对我的教导和关心,实在是忘不了啊!来到香港后,我们相依为命。每年中秋,总要切一两个月饼应应节。有时天好,就出去走一走,望一下天空,看一看月亮。快九十岁的人了,走路还是健步如飞地,我还不太跟得上呢。义父对周围的事物,永远保持着好奇的童心。每次出门散步,总是开开心心地,不是告诉我这棵树的名字,就是研究那朵花的长法,对生命充满着热爱,记得他说过,“只要我眼还能看,手还能画,就算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活下去”。
记得小时候在上海,只有三、四岁,我时时吊着脚,坐在他家的大沙发扶手上,看他画画,看着他拿着那支神奇的笔,东涂西抹地变出了一幅幅美丽的图画,看着他叼着的香烟烟灰神奇地不掉下来,那时我就迷上了画画。到了香港后,十几年中,眼见他几乎天天都是看书,看报,画画。每天一大早就起身,边做运动,边看电视新闻,对各种知识都孜孜不倦地吸收。每次有画展,他都尽量抽时间去看,还常常告诉我他对每一张画的看法。他很喜欢看电影,一有新片上映,总是要去看看,有时迅速看两出电影。每次回家后,我都累得想休息。一看,义父却又站在那里画画了。他的为人和勤奋,深深地感动了我。义父是严师又是慈父,他善于引导孩子的兴趣,常常带出许多话题,让我自己去研究,体会。一些现代文学、绘画、哲学的书,常常是我还没看完,他已看过了,我永远都可以和他讨论,每次都得到很多启发。有时他有独特见解,只用几句话就概括了一本书,真使我佩服。
义父是一位成功的教育家,关于学术上的问题,他一点也不会让你感到,他是老师、长辈,只能听他的。总是笑眯眯地让我东拉西扯地谈论自己的看法,耐心地与我讨论,研究。
他每画完一些画后,就让我大胆地评论,每当我说出了一点自己的看法后,他就非常高兴。还说“你这个小丫头,也就是你才当着我的面大胆地说呢,真高兴这么多年来,你总算懂了不少呢!”其实他是在默默地教我啊!我一直自信不足,义父一直鼓励我,给我信心。在医院的最后几天中,他喘着气对我说“三十多年,总算盼到你长大了,可以独立了,总算教会你了,我可以放心了。”DADDY,我可不想长大,我只想你继续留在我的身边。六年过去了,在飞机上,在睡梦中,在热热闹闹的宴会上,你时时出现,你的笑容,你的声音,时时浮现在我眼前。多少年过去了,你手把手教我画画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你教我背唐诗,念美术史的样子还好像是在昨天。我多么想再听你笑眯眯地说多一句“傻丫头,你真是傻!”月有阴晴圆缺,我们哪一天才能团圆呢!
一九九七年十月
我的老师
林风眠先生是我的老师也是义父。三、四岁时,坐在他家大画桌旁的沙发扶手上,看他埋头作画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多少年过去了,他看着我长大,教我读书、写字、画画,最主要的是教了我做人。他既是严师又是慈祥的长辈。在失望和痛苦的时候,给我鼓励;在我自满的时候,又提醒我要冷静。他对我的要求很严,却从不摆高高在上的老师架子,常常是笑眯眯地听我谈完那幼稚的见解后,才淡淡地提出几点他的意见,往往是很中肯的;又或是提出几本书名,要我自己去研究。他对我说“学什么都要广博,要创作出成功的作品,首先得研究美术史和前人的创作经验;认识我们多彩的民间艺术,在技术上踏踏实实地下功夫。对于各绘画流派和理论,必须确切地研究,了解它们是怎样形成和成熟的。不要先肯定或否定一切,要睁开毫无偏见的眼睛,认真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才能吸收融化他人之长,以补自己之不足。”
他要我不单学绘画的技术,还要有文学、哲学的各种基础知识。记得文化大革命初期,他被不停地揪斗和批判,已不可能在家画画了。白天,他得去劳动,傍晚回家后又受到监视,随时都会有人冲进他家。在那样恐怖的环境下,他仍坚持不懈地教我学习。就在他被关入黑牢的前一天,还与我讨论爱因斯坦的时间和空间的理论。当时,凡去看他的人都要登记下名字,也只能隔天去一次。我看了书后,准备了几个问题想继续讨论时,才知他前一天晚上被抓走了。自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也不可能思考这“时、空”的问题了。但我义父坚忍不拔的精神和对我的期望,鼓励着我在那黑暗的年代里,勇敢地生活下去。
义父出狱后,仍是受到监视,并背上“黑画家”之名。教书就等于是“放毒”,随时可以给那些对他虎视眈眈的当权者抓到小辫子,找到再次整他的借口。但他仍不顾一切地教我画画,将颜料放在抽屉之中,以防那些随时上门的查探者。那时,听他谈艺术、美术史,和对画的见解,确使人顿时忘了烦恼和外面那“黑白颠倒”的世界。不过,他亦从未停止过关心时事,精辟的看法,充满对人生乐观的希望。
小时候在他家,时时听到他回答某些一再坚持自己有没有天才的人说:“你自己真的喜欢画画吗?”他常说:“我并没有天才,不过是比较勤奋而已。”在一篇文章中他这样写道:“一个真正的美术工作者,他首先得是个诚实的人。……如果以为自己是了不起的天才,眼睛里只看见自己的作品,无非使自己盲目投进流水的漩涡,好像走得很快,终于沉进水底。”他教导我要扎实地打好中、西绘画的基础,要不停地练习。当我们因为“文革”而不可能再买宣纸的时候,他拿出抄家剩下的宣纸,一口气裁了几百张,要我好好地画,鼓励我自己创作,放开胆量,不要患得患失地怕弯路。他常说:“你放胆乱画好了。”这听来有些难以理解,其实就是勉励我跳出旧有的框框,从“有法到无法”,闯出自己的路来。
我在学画的过程中,曾遭到许多困难,常常会失去自信。记得有一次,上海下大雪,我兴致勃勃地冒着严寒,出外写生。美丽的雪景迷住了我。可是回到他家后,看了自己的画,非常失望,觉得完全表达不出心中的感受,懊恼之下,准备撕去。义父及时地制止了我,他放下工作,细细地、一张一张地指出我的画中的可取之处,又一本一本地翻开画册,要我自己仔细体会其他画家的作品。第二天,我终于画出了一幅比较满意的习作。他使我领悟到,艺术的学习是无止境的,永远也不能一步登天,但却要对自己充满信心。
记得当我决定以画画为终生职业的时候,义父严肃地对我说:“你要好好地考虑清楚,我认为你是有能力画的,但要当一个真正的画家的话,就不是单凭喜欢艺术就行,而是要疯狂地投入其中,更需要有很大的勇气和恒心,才能坚持下去。你还有许多要学,人生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准备吃很多苦的,要么就不要做,要就要做一个真正的搞艺术的人。”其实,他的一生就是最好的例证。这么多年来,只见他永无休止,就算在最困难的年代里也锲而不舍地钻研、看书、学习。他似乎是在用他的生命作画,而非只用画笔,将整个身心都融入了艺术之中。他有着平静的甘愿淡泊的心灵,因此他的画往往充满着抒情的诗意,他的“真”,带我们进入了“物我两相忘”的化境。而他亦有着坚强的意志,悲天悯人的胸怀,这使他的激情像即将爆发的火山,表现在某些画面之上,充满着张力,震撼着人的灵魂。
早在一九二七年,他就在《致全国艺术界书》中写道:“我相信,凡是诚心学艺术的人,都是人间最深情、最易感、最有清晰的头脑的人;艺术家没有利己的私见,……只有为人类求和平的责任心!诚然,艺术家是比任何样人都加倍地嫉恶如仇的,同时在艺术界,真亦难免有被人误会的所在;但无论如何,这到底是小而又小的小事,值不得我们如此战斗的。——我们所应嫉的恶,是人类整个儿的大恶,我们所应战的敌人,是置全国或全人类于水火的大敌,不是人间的小疵!”只有像他那样有着如此广阔胸襟的艺术家,才能历尽艰辛,在坎坷的一生中,以坚韧的毅力,默默地、孤独地用他的画笔,向我们展示了这个时代的悲剧和对人类的爱。
一九九一年八月
董 桥
那天晚上
住在公园附近的朋友打电话告诉她警察正在公园里打学生的时候,他坐在书房里抽烟。七点多钟。天很红,像一盆洗过伤口的水。他不喜欢血。他不喜欢流太多的汗。但是,他知道她很关怀蓄长头发的年轻男女。敞着衣领的年轻男女。她很关怀那些紧握着拳头的人。昨天,一家大学的学生会请他去演讲。台下有人问他,蓄长头发的男孩子是不是很幼稚,很肤浅,很不成熟。他嘴里说,水果熟了是好的,是甜的;但是人不会熟,人只会腐烂。我喜欢不熟的人。他觉得他自己是半生不熟的。很了解他和不太了解他的人都觉得他这个人老以为天下人都亏待他似的。事实上,他也不喜欢坐在阳台上看海面上来来往往的大船和小船;甚至楼下闹街里传来的人声,也会使他的手心淌汗。他很需要有一个人和他一块儿生活在一间屋子里。他在书房工作或者思想的时候,他可以忘掉她。可是,他一想到要看她的时候,她就必须是坐在客厅里或者躺在床上。然后,他会肆无忌惮把窗帘拉得密密的。亮起桌子上的小灯,让一室的寂静蟠结在喧哗的脑子里。(父亲沾饱了墨汁的毛笔落在宣纸上的时候,站在一旁磨墨的小仆人始终不敢喘一口大气。)二十多年了。他还是喜欢静。喜欢一切没有声音的动态。比如说,他老喜欢看她涂指甲油。他也喜欢站在关得不留一点缝隙的玻璃窗前看窗外垃圾堆里的苍蝇在飞舞。可是现在窗都开着。风吹进屋里来。风把她吹到他跟前来。她说了很多话。好像是对他说,也好像不是。书桌上摆了很多书。原稿。剪报。图片。表格。去年《从植物学的观点看中国的新文学》一书出版之后,他一直想很快写完手头这部专讨论文学作品中人物的犯罪心理的书。但是冬天里写了七万多字,他就再也写不下去了。他忙着演讲。忙着写俏皮的小文章。忙着和朋友们谈他的思想。而且,他觉得自己患了严重的神经衰弱症,可是,假如我这下半辈子都是这样恍恍惚惚、心不在焉的话,我绝对不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好。他想。有些人说他是用脑过度。有的时候,他很喜欢把自己忽然想到的一些念头记录在白纸上:(地球上的草,一夜之间都变成了红色。那么,美国政府的“绿背”,马上要换为“红背”才不会贬值。)(路易十四世为什么要在凡尔赛宫里种那么许多橘子树。)(卢梭蹲在毛坑里拉不出屎的时候,样子一定更像哲学家。)(那些人怎么竟忘了把“民主和教育放进胡适之的香杉棺里。)(如果,阶前的落叶突然都飞回树枝上去,中国的桂冠诗人就得花很多个晚上去删改唐人的绝句和律诗,这就像她把一头长发剪短之后,我一定变了性无能。)(每一个翻译家都应该由教育部颁发一个“最佳勇气奖状”。)(啊!亲爱的警察局长:我由衷地希望所有的警察不要再穿短裤,因为他们的腿瘦得太难看了。……)九时四十五分,他看到他的腿也很瘦。这几天,人家都说他气色不太好。该早点上床。(成功大学里的熄灯号角很抒情。沙沙的,像学校后门口卖豆浆的老兵的声音。)今晚该早点上床。但是,邻居的麻将牌很吵。十点钟。丽的呼声的新闻播出刚才在公园里的流血镜头。她的眼睛死盯着荧光幕上的棍子。汗。血。抽搐的脸。她的手紧抓着他的手。冲过去,近代史里的七七事变。冲过去,陌生的八一三。冲过去,八年抗战像一柱不能勃起的阴茎。他想吐。喝一杯葡萄糖水或者会好些。(成功岭的太阳热得像北投的妓女。但是他晕倒了,一位教官给他喝一杯盐水。)干杯。北伐。干杯。五四。干杯。黄梅调。干杯,他妈的“负心的人”——廿年一觉他妈的梦。他想吐。警察不理记者的解释,警察殴打记者,明天报界一定会发表严重的抗议,报业协会应该讲话。学生在流血,学校还没有开学。他想吐。他说“给我倒杯茶吧”但是她的眼睛红红的,她没有给他倒茶。瞬间,他觉得很落寞。(兵房里所有的人都在操场上操练,他称病向教官请假,一个人坐在台中市的冰果室里。他觉得很落寞。)他踱回书房里去。灯很黄。到处都是字。稿纸上有字。杂志封面上有字。书脊上有字。翻开了的书有字。壁上有字。地上有纸屑,纸屑上有字。报纸有字。他的头有点晕,他躺在灯下的安乐椅上,闭上眼。电视机发出吵闹的声音。(噪音可以使人暴躁使人发狂。香港谋杀案很多,因为香港越来越吵。)突然,电视机没有声音了。他听到她在客厅里说话。“这几年来你一共写了多少字?六十万?一百万?……你有没有好好算过?”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前前后后写了多少字。“你倒是给排字工人制造不少麻烦啊!他们的手一定很酸痛。”她在笑。是的,像警棍打在肉体上那么酸痛。他很气,他没有说话,他还闭着眼睛,他不愿意看到她的脸。十二点钟,她走进来。他是知道的,她坐在安乐椅边,慢慢的,她俯在他胸前。头发很长。她解开他身上所有的扣子,他闭着眼。(知识分子是纸老虎。)纸老虎是供人家玩的。她要玩他。她没有说话,她在呼吸。他也在呼吸。每一个人都在呼吸。他有许多话要记在白纸上,但是他不想站起来。不能站起来。他学得自己很轻,像纸。“你还想写诗吗?”她说。我这就在写,有血的、有肉的、有汗的……“像警棍下的那些男孩子?”她说。她在喘气。
原载《双城杂笔》
齐 恒
香港的红酒
红酒闯进了香港人和事的地盘。实在也不算太短暂的话题了。当然,我们得把红酒弄个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因为这两年曾有一匹班次不高的马,赐名红酒,结果胜出,算是浮了一大白(抑或是赢了个满堂红?),我们这里说的红酒,当不局限于那匹马,但似乎仍得加以定义——必也正名乎。
红酒,在华洋杂处的香港,不少学贯中西的高人雅士会很自然地说,红酒?可不就是wine啰?一点不错,但让我们来看看六十、七十年代之交的越南——那时的西贡还没有胡志明市的影子——那里,他们的饮食相当法国派头,他们用比较便宜的“餐酒”(Vin ditable)来调合水果、汽水弄fruit punch,并且升格称之为“鸡尾香槟”,大概渗进汽水(说不定还有啤酒在内)便产生泡久的效果吧?但他们绝对不肯把有名堂的Chateau Wine红酒渗进这种“鸡尾香槟”里去。他们把有红色葡萄酒Vanrintal Wine才叫做红酒,品种可以检定的白葡萄酒他们老老实实叫它做白红酒。这里习惯,就像从前上海人把巧克力糖叫做咖啡糖(因为巧克力是咖啡色的),以致其后把白巧克力叫做白颜色的咖啡糖一样。
至于白葡萄酒,管它是一九九三的Chevalier montrachet也罢,还是叫它做白红酒错不了。因为中国的白干系列,从泸州大曲到桂林三花,从鼓味双蒸到金门高粱,都是没有颜色的烧酒,却根本没有葡萄酿造的风味。
且不去根究那么些词语上的、甚至属于纯文字范围上的背景了。红酒,在英国人留下的殖民足迹之中,在槟榔屿、在当日的海峡殖民地诸邦邑(那就包括了马六甲和新加坡,也许还有吉隆坡)和香港,甚至比香港更洋泾浜的上海和天津,都以claret的面目出现,正如白酒White Wine他们一律都以Hock来称呼一样,也不必计较是否与Hochbeimet Fiesling有关。
红酒毕竟总是渗进了香港的生活方式里去了。那些动辄便说手上有多少箱Penfolds的Grange Hermitage或者Barbaresco, Angelo Gaja,而以此骄人的贵介王孙们,已开始失去风采,因为他们未必说得出那批珍藏和哪一种黑松菌配搭得最好呢。
然而红酒毕竟渗进我们知识界的高雅活动里来了。记得有一回我们在饭桌上谈到一个由年轻的教授(也总不免有四五十岁了吧?)们组织的“品红会”,以品尝不贵但不常见的红酒为旨趣。其后他们把“品红”改称为“倒红”,意谓也不一定要懂得品味,只要肯把瓶子里多少有点名堂的佳酿倒出来让大家尝尝就够了。
名称一改,果然大行其道,“倒红会”果然变成一个不定期的雅集,而且所倒之红也开始“走红”,间或会有瓶Petrus,或者辣菲德罗富齐,或者两瓶年份不凡的“靓次伯”了。名字改为倒红,还有一个颇为有趣的插曲,就是“倒红”另外有了个新意:这时恰好《红楼梦》之学又复兴盛——一箧八册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一百五十部,由人民出版社为“香港红楼梦文化艺术展”影印,隆重面世——品红诸子中有谓“红学”已经浪费了太多学者知识分子的精力,不宜再“品”下去,要“倒”它一下了,于是“倒红”凭空又多了一个标签。但这与斗倒三面红旗岂可同日而语,而红学之热潮也未见蓬勃,于是随着“红学”潮汐的兴替,倒红会仍然倒它的不贵也不差的Chateau Wine,也没有谁再去动醉红花瓶的联想了。
在这期间,酒价有了变动,一九九○年在凯悦“雨果”扒房卖四百元左右一九八六年装瓶的Penfolds Grange Hermitage, 现在的标价是七千八百元,而且“雨果”也没有现货。看来,酒市场还会有一段牛市的好景,国内正在大量吸纳,加州Merryvale一九九○年的白酒(还不是白宫选用作餐酒那种呢),也叫价五百四十元一瓶了,香格里拉的“玛高”餐厅酒牌上有一瓶一九八九的Pomerol,也就是英国人叫所有的波多尔红酒做Claret中的一种,因为名字吃香,年份又凑巧,竟然叫价一万二千八。这瓶“李鹏”Chateau Le Pin可能在国内被吸纳的程度远比香港为甚呢。
说起香格里拉的“玛高”,显然它是以Chateau Margaux系列的藏酿为标榜,比起当日东京蝴蝶餐厅的Chateau Papillon系列藏酿,日本富豪的品味孰如星马郭氏家族?日人真是瞠乎其后了。也许日本人有了现在西武的酒窖,已非吴下阿蒙,但以一个旅馆集团的一间扒房而言,“玛高”的藏酿实在是极其不凡的。
先说它的Chateau Margaux系列吧。
由于是他们的独门之秘,他们藏有三十三个年份的“玛高堡”旧酿,却没有像别的品种名酿那样编了号。这三十三种名酒,代表了“玛高”品种的各种酒质,最贵的每瓶在一万二千元以上的有五个年份留存分别是一九二六(14,500元,还能饮用否也大成问题了)一九四五(13,800元),一九四九(12,600元),一九六一(12,500元)和一九八二(12,500元);最不值钱的是一九九一(1,950元)和一九九二(1,860元)两个年份。但这单子里最近的年份是一九九四,一瓶也要2,800元,而一九九○的就叫价8,200元。可见这期间是有优劣高下之别,不是凭收藏者和“搅手”随意钦点的。
从这一斑我们窥全豹,也就不必深究何以一九七○的Chateau Petrus要卖14,500元,一九八二的Chateau Latour 是12,500元,而同年的Chateau Mouton Rothschild则是13,500元了。那些价钱不是胡乱说说的,只不过没有很多人愿意用那么多的钱去试一瓶也许不够好的酒吧。
这更使我想起那个某钜公在香格里拉不肯付酒账的故事。这传闻对香港人与红酒都不怀好意。但如果“玛高餐厅”的酒单拿得出来,香港的大亨们真能“老土”到那个地步吗?
蒋 芸
说不完的马照跑
不知何时迷上了跑马,在香港的二十八年生涯中,从小编剧、小编辑、小作家到今天的无事一身轻,自号清闲散人,跑马贯穿了我的香江岁月,带给我太多的回忆——有些人的年代是这样记忆的,那年“文化大革命”,那年谁上台,那年谁下台……那年吃了些什么,那年某人访港,那年某超级偶像逝世,而我有时竟会说:那年,某一只马爆大冷……那年,我中了巨额三重彩……哈,不是吹牛,只能很惭愧地说,这些年,无论是我事业的低潮或高潮,得意或失意,快乐或悲伤,马始终在我生活中出现,而且奇特地显示出我的运程。
认识人愈多,愈喜欢马,对于马由无知,只凭直觉、外表、记录时间、操练状况而下注到了也分析它们的内里微妙关系,幕后布局设计经营等错综复杂的人为因素,马可以很政治、很狡猾、很欺骗、很做作,但无论如何,它也像这个城市的一切游戏规则一样,会摊开在你面前,简单地说,十四匹马中,如何不可思议,也不会跑出第十五只来。
跑马就是这样的。无论如何它比政治更合情合理,例如,第一届人大香港区侯选人,忽然来了一匹黑马,而且还是大热门,这,这——对我而言就是第十五匹爆出一般不合情理之至。
属于跑马的气氛,只有在香港才算淋漓尽致,而那彩池也是吓死外来客的巨额,曾去过温哥华、洛杉矶的马场,小儿科得叫人叹气。别小觑了跑马这玩意儿,邓伯伯当年保证五十年不变时,将“马照跑”名列第一,可说是洞悉香港情,大部分香港人求取平衡之道,只因有马跑就永远有希望在人间,永远有另一个乌托邦可以寻求另一种安慰。
普罗大众的马迷花在研究每一场赛事的时间与精神足以让他们忘却现实上的种种不平不如意,曾有一位报人说过,如果香港没有马跑,很可能会发生暴动……。而九七年已届年尾,果然是马照跑,一切如恒,不同的是在每周末去马场的路上不再如以往般交通拥塞,而停车场的车辆也不再排得满满的,中途走人的马迷多了,也许是市道不景,子弹不充裕之故,令我这资深马迷有点儿隐忧,马照跑可以再照多少年?
犹记得当年“六下”的女强人殷允芃来港要做一个有关香港跑马的专题,她不解何以这一项赌博令如许港人如醉如痴,我告诉她:点止赌博咁简单,除了赌,买一个个希望,还有阿Q式的做善事精神,由香港马会捐出的医院、学校、疗养院等慈善性的事业,象征着每一个马迷的贡献,而香港人的平等观念大部分来自:你是大老板吗?你是大马主吗?你是首富巨富吗?你投注一百元买的那一匹马,我可能比你更大手笔,而有时,你的内幕贴士叫你输了大钱,我却因为智慧过人(在别的方面比不上)而赢了你一筹,那奖励是真金白银,一如我真金白银地下了注。
属于跑马的学问大矣哉,正因为它的学问如是难深,看似寻常却奇绝,成如容易却不易,才能养活那么多马报纸、那么多马评人、那么多骑师和练马师,它直接影响到香港的饮食业、娱乐业、文化事业……。一张号称知识分子爱读的报纸,创办人曾大谈特谈当初如何创业维艰,如何英明神武,但是老香港人却知道,若不是因为当年机缘巧合的,一位马评人与另一位马评人贴士竞赛,斗得灿烂,高低难分之最后一回合,该报的马评人赢了——若不是这样,那报恐怕早已含恨而终,哪有今天?
香港就是这样一个奇特的城市,多少大作家共写那一份报纸,未必可叫它起死回生,而马经版的贴士往往成了销路的试金石,马迷的嗅觉比谁都灵敏,爱与恨比谁都直接。
跑马就是这样的,常在情理之中,也常在意料之外,屡败屡战,永不气馁,只要还有马跑,谁做特首,谁做人代,谁主浮沉,凡此种种,已不是这般升斗小民所能置喙,但至少——哪一场马、哪一匹马、哪一个骑师可以落注却是马迷可以决定的吧。再说一句不好听的,被马儿辜负了,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痛定思痛之余,还可以从头整顿旧山河,还有翻本反胜的机会。
但是,被人辜负了呢?只能无语问苍天,欲哭无泪的了。香港人之普遍对跑马道迷,焉知不是如我一般想法:
——认识人愈多,愈喜欢马。
一九九七年,女士日,这是香港马会一年一度的盛事,女将叶洁馨特订了包厢,邀请了全女宾为上宾,放眼四顾,传媒女将皆是,报纸、杂志、月刊、半月刊,而这些女强人们从来只在电视或杂志中出现,从来不曾在马场与她们寒暄碰头交换贴士,真正为赌马而来的嘛,相信只有在下一个我。
别说女士日,见到的是衣香鬓影,丽人,也有不少上流社会的人士将此地当做交际场所,志不在赌,女士们更争奇斗妍,只在乎亮相时状态是否一流,皆以从头到脚是博到尽,可看性甚高,也可以这样说:公众棚席上的是志在搏杀的普罗马迷,而会员棚、马主包厢、私人厢座等则是一半场合的社交,一半场合的交换内幕贴士。
记得当年历史小说家高阳访港,我带他进马场,他老人家有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边下注,一边看女人,一边啧啧称奇,返台后不断为之促请台湾也仿照香港模式举办跑马。其后,虽然台湾办不成跑马,但有台湾商人入股澳门赛马会,一开始,当然无法与香港的赛马会相比,入场人数及投注总额相形见绌——问题大约是英国人(别忘了香港马会在九七回归之前正名是香港英皇御准赛马会)办事认真,法治甚严谨,有其公信力。这些年,虽然有作马、杜马种种古灵精怪的马圈秘闻罪案,至今香港人记忆犹新,但这些个别事件,在马会决心维护清誉之下,不断改革有漏洞之处,加强监管,仍然能取信于马迷,皆以全世界各地马场,除了羡慕香港人对赛马的疯狂,投注吸引人以外,对马会的管理更有“赌马学香港”之说,而世界级的骑师也可到香港来策骑为荣,纽、澳、英等地的马贩更乐于以高价将优良血统的马儿贵价卖给香港的马主。
且先别说进场赌马已成为一部分港人工余之暇的娱乐,即使不入场,马会也不会冷落马迷,大开方便之门,各区的投注站,简直比大宝号的连锁店还多,而且多开在地区最旺之地,投注日,大排长龙,甚至怕挤逼的马迷,马会也提供电话投注,投注宝等,用最简便的方式,安坐家中,就可以搭通天地线,而投注宝甚至有自动转银行户口账目的服务,向好的方面说:是不想发达也难矣哉,向不好的方面讲是:慌你唔死……(怕不你死不去)看看吧,诱惑如是之大,有多少人可以抵挡得住这样的大包围?
至于讲马佬,马评人,到了八、九十年代,也令人耳目一新,不再给人“混混儿”滥竽充数之感,而是学有专长的学院派人士也加入此行列,名作家三苏的外甥卡洛斯,专研究马匹血统的张福元,退休骑师的马小宝等,这些名马评人皆出身著名学府,却只肯务马业,不务人业,最近香港电台直线转播还加入了一个女性马评人,评来头头是道,不可小觑。
一个月前,台北华视驻香港女记者楼慕瑾,也要报导有关香港马照跑的九七后现象,在电话中向我攞料了一个多钟头,事关她对跑马一无所知,更不明白何以公司要叫她报导赛马,当她听了我之“指点迷津”后,茅塞顿开,但我对她之邀我出镜敬谢不敏。我,何许人也,只不过一名小小的马迷,在二十多年赌马生涯中见证了香港的兴衰变迁,眼看着马儿从意气风发,众人皆捧的大热门到八、九岁高龄,芳华正茂到黯然失色,备受冷落,眼看着忠心的马儿因折足而要在众目睽睽下人道毁灭,眼看着退役的马儿被卖到片厂去当“茄哩啡”,如今还有一个出处是卖到中国大陆去跑,去比赛……马的命运有时也如吾人之际遇一般,由盛至衰,十年光景,可以赢多少次赛事而光荣退役?也可以由运到香港到临退休从未赢过漂漂亮亮的一仗,庸庸碌碌的一生便完了。
运气好的马主,几十万港币买回来一匹马,一场赛事赢了奖金便可保本,还不计自己投注买自己的马所赢的数目,而运气不好的马主,一匹马买回来后,注定是赔本生意,破财兼受气,练马师每次告诉他,可以赢,于是他喜孜孜通知友好,兼打扮整齐准备拉头马,换来的是一次次失望,还要被亲友埋怨流料。
一位别有用心的练马师说:对待马主要如养磨菇一般,关在一间暗无天日的房中,以屎料浇之……事关马主都是有钱人,何必还要在马圈揾食?此话虽刻薄,但也道出了练马师找“老衬”的心理与对马主的阳奉阴违。
马的忠心与灵性在人为的布局调教训练之下,对每一场的赛马也如人一样——看得懂临场的电子赔率闪动,没有足够的赔率,竟会大热倒灶呢,当人人喝倒彩,嘘声四起时,正是几家欢乐几家愁的局面了。
请不完的马圈马场逸闻趣事及激气事,圈外人如我,尚且如是,如果有一天,你找到一个正牌马迷,他可以一本本如数家珍,而在这里,我算是给你打一个底儿吧。
薛兴国
狗尾续貂话古龙
一
古龙的作品虽然是在台湾写的,但他本人却常说,他是香港人,他是在童年时去台湾读书的香港人。
在楚原的电影《流星·蝴蝶·剑》收了满堂红之后,古龙的小说全部被改编成电影或连续剧。那时,他就想过要回香港,衣锦荣归一番。但最后却未成行,原因是他申请回港时,税务局给了他一张税单,他一看数字,吓得不敢回香港了,所以,很多人都以为他是台湾的外省人,但他却认为他是香港人。
二
在五六十年代,古龙的武侠小说尚未在报章连载。那时,他是靠一本一本的出版来赚取稿费的。那时的单行本很薄,字体很大,应该是几千字到一万字一本吧?每交一本,古龙拿了稿费,立刻请客和三五知己去吃喝寻欢一番。
有时到了下一本的交稿日期,古龙尚未完稿,怎么办?书商急起来,就在古龙同意下,找到他的朋友,也是写武侠小说的,来临急抱佛脚,接下去写,以便依时出版,按时出租。
所以古龙的早期作品,就已经偶然有代笔人的出现。
三
单行本的稿费,只够古龙饮酒作乐。能够靠武侠小说发财,完全是楚原的功劳,因为《流星·蝴蝶·剑》的卖座,带动港台两地的古龙武侠电影潮流,古龙卖断一部小说的电影版权,价钱是以十万为单位的,他写过的作品,好的坏的加起来超过百部,到了后来,连不是他写的,只要挂他名字,给三十万台币作挂名费,也卖了不少。
从《流星·蝴蝶·剑》以后,古龙在短短几年,靠电影电视版权就赚了几千万港币。用书本形式印刷的古龙最好的作品,版税收入也非常可观。
他从台北县的永和租赁住所,搬到了台北市近郊天母的自购大屋,买了一部特长的富豪豪华轿车,请了司机,夜夜饮宴,像极了《欢乐英雄》里的人物。
四
这时的古龙,真是风光极了。几乎所有的报纸,都要他写连载。但是,他实在是太忙了,赚钱太容易了,开了连载之后,在饮醉之后,偶尔就会断稿。
我那时是在《联合报》的关系企业——联经出版公司任职编辑,第一次认识古龙便醉卧在他永和家中,被他视为毫无戒心的好朋友,加上《联合报》的主编又知道我爱看武侠小说,也会写点之类,便尝试问古龙可否由我代笔,以免断稿。
所谓断稿,最初只是一两天的酒醉未醒,由我代笔,用古龙的短句文体扯上些不相干的事情,古龙清醒之后,根本不必看我代笔写什么,照着他原来的接下去,就看不出破绽,下时也成了饭局的笑谈佳话。
但后来断稿的日子开始长了,古龙便在接受新连载后,和我大谈新故事如何进行,人物性格如何。于是,什么《要命的小方》,什么《一口箱子》,有时替他续稿就绕上一个星期。最长的一部,根本就是他起头写了几千字,后来的全部由我狗尾续貂,这是陆小凤系列的《凤舞九天》。
续《凤舞九天》的难处,是他一开始创造了一个天下无敌的坏人,陆小凤怎样才能杀死他?好歹还是想到了杀他的办法,才完成了故事交卷。
那个时候报纸流行一句古龙式的话:要找古龙写稿?先找薛兴国。
不过,古龙有一个极大的长处,就是公认是他最好的代表作,全都是未经他人之手代过笔的。比如《流星·蝴蝶·剑》和《多情剑无情剑》就是他一人的创作成果。
五
《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主角,是李寻欢,是人人皆知的小李飞刀。这本小说,主人翁的个性忧郁,活在怀念旧情人的思想里面,充满了哀恋。
但是,古龙写这本书时的心境是怎样呢?幸福极了。他是在享受着恋爱的成果时,人在最愉快的情景中,却创造了一个名满天下的忧郁剑客。
奇怪吗?
不奇怪。因为在他失恋的时候,在他心情极度恶劣的时候,他却写下了《欢乐英雄》这部作品。
一个作家,在快乐的时候写悲哀,在悲哀的时候写欢乐,岂非也是一种对人生变幻无常的洞察?
没有敏锐的观察和体验,古龙又怎能成为古龙?
六
古龙写稿的稿费,是以稿纸来计算的,不管他在这一张二十乘二十五的稿纸上写了多少字,都要算五百字的稿费。因此,他喜欢用短句。
有一次,我对他说我在《凤舞九天》里的稿费,破了他的记录。因为我是这样写的:
星。
星星。
满天的星星。
连三个句号在内只有十一个字,就赚了七十五个字的稿费。他却说,我应该这样写:
星。
星星。
满天星。
满天星星。
满天的星星。
满天都是星星。
那就二十七个字可以赚一百五十个字的稿费。
不过这是出了书以后的话题,所以书中还是用了前面说的十一个字的句子。
七
古龙的酒量,和他的作品名声一样大。他是怎样喝酒的?
刚开始拿稿费时,他喝的是“乌梅酒”,有点像现在日本向女性推销的“梅酒”。钱多一点的时候,就喝“绍兴酒”。这里说一个他喝“绍兴酒”的故事。
有一次,他和朋友到桃园县的饭店喝酒,忽然闯进来一班江湖兄弟,是听到古龙的名字,去找他挑衅的。这班兄弟的大哥要向古龙单挑饮酒。那家饭店是日本式的,浴缸是方形只能直立作淋浴或用塑料盆浇水冲身那一种。古龙要待应生送上两箱二十四瓶“绍兴”,全部倒进浴缸里,拿起塑料盆装满一盆,然后咕噜咕噜的一口气把酒喝光。
那位大哥面色大变。说了一声好,还说以后只要古龙和朋友到桃园去,他都免费招待。说完就走了,也没留下名号,更没付酒钱。
古龙在《流星·蝴蝶·剑》为他带来财富以后,就改喝轩尼诗XO白兰地。喝法是倒半杯酒,加满水,张大口,一仰而尽。这样喝白兰地的方法,有人以为是糟塌,古龙从不理会,只是率性而为。
有一次,在法国的《红楼梦》专家陈庆浩到台湾,我安排他去见古龙,从《红楼梦》谈到现代武侠小说,我们三个人都喝白兰地,我跟古龙把整瓶XO喝光了,陈庆浩手上那一杯,还只沾了沾唇,一直在闻其酒香。据说,这就是法国人喝白兰地的方式。
八
任何人的一生,都有高潮和低潮,古龙也不例外。武侠片太多太滥的结果,观众已失去兴趣,而同时,读者对武侠连载的兴趣,也忽然失去。古龙不但没有电影版权可卖,连写连载也出现了危机。
唯一不变的,是他依然纵情饮乐。肝癌的病魔,也在这个时候向他展开侵袭。
医生问起他平常的生活,他说都在喝白兰地。医生就说,你再也不能喝白兰地啦。于是,有一天夜半,古龙打电话给我,说很想找个人聊天,我便驱车前往。刚坐下,古龙就说,医生说我不能喝白兰地,我们来喝Gin吧。
那一夜,我们谈话到天亮,把一瓶Gin酒都喝光。临走,他把我带进他的书房,指着桌上他写的书法,说等他裱好了就送给我。那书法只有四个字:
握紧刀锋。
九
从这个时候起的生活,他确实都是在握紧刀锋中度过。
他不顾病魔的折磨和缠绕,精神好一点,就一定找朋友喝酒。朋友之间都互相规劝,不要再陪他喝酒啦。但是,对于古龙的要求,很少人能不奉陪,除非故意不接电话,甚至有朋友还去远行来规避。
古龙在逆境中最辉煌灿烂的日子终于出现了。
那天晚上,他找了能找到的朋友,到北投一家饭店去喝酒,把北投能用电话叫去陪酒的女郎,全都召了过去,从入夜一直喝到天明,而就在天明时候,他倒了下去,昏迷了。
送到医院之后,他就再也没醒来。
那一个晚上的几十万元台币的酒钱,是那间饭店派了江湖人物令在丧礼堂前收了帛金来付清的。
十
古龙是一个天生的享乐主义者,他追求享乐,为的是驱除心中无限的孤寂。
古龙的父亲,在古龙和妹妹们很小的时候,就为了一个女人而离弃他们,因此,他从不认他的父亲。只有在他父亲得了帕金森病入院时,才在朋友的苦劝下,去医院见上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