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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黄金十年 打造航母(3)

作者:彭征/张伟 当前章节:3260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3:51

第一,经济适用房对商品房的挤出效应;第二,低价的经济适用房与高成本的商品房形成竞争,冲击了后者的价格,任志强甚至将其提到了冲击宪法的高度;第三,土地成本是房屋价格的基础,没有土地成本的经济适用房否定了中国刚刚建立的房地产市场;第四,靠政府的优惠、政府的计划、政府的资金和信贷支持解决住房问题会引发社会、金融问题,占有大量国有土地的单位职工比他人更多的占有住房的优惠政策是不合理的;第五,国家建设70%的经济适用房会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而使高消费的阶层消费高档房屋的愿望得不到满足;第六,经济适用房要求3%的低利润率(扣除所得税只有不到2%的利润了),如果这一目标能够实现,房地产市场也就不存在了!

在将政府的房改政策与经济适用房政策逐一数落一番后,任志强还以专家的身份给一厢情愿的建设部的头头脑脑们支了如何解决中国住房问题招,比如“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的各种机制,统一降低、减免政府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和相关的税收,使市场中真正的商品房价格降至提高收入之后的可承受水平,使市场充分发展”等等。

这应该是任志强作为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第一次如此专业地、明目张胆并规范成文地对政府的宏观政策指手划脚,加上谆谆教导。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头头脑脑们有没有听到任志强的声音,并认真研读了他的文章,就无从知晓了。

但值得一提的是,任志强文中所提到的经济适用房应该包括我们现在所说的经济适用房和集资建房,而且当年用经济适用房建设的70%也变成了现在的不到10%,享有免费土地的集资建房也早已经消声匿迹了。

2008年的今天,中国的土地上,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都还存在,并且相安无事。这倒不是说任志强关系经济适用房要和商品房拼个你死我活的预言错了,只是此经济适用房非彼经济适用房了。

2、发言引起轰动

1998年10月7日,《中国房地产报》第6版发表了任志强一篇名为《房改对市场经济产生的影响》一文,内容基本与《我看房改与经济适用房》无二,是对国务院新近出台的23号文件毫不客气的批评了一番。文章一经发表后,便引起了很大反响,不少读者打电话或写文章发表自己的见解,表达对房改的极大关注。

一个房地产企业的老板居然敢置疑国家的政策,态度还相当的不礼貌,这是明摆着与政府“抗衡”吗?自持上过几年私塾,读过几本书,就好为人师,教育起教授、专家一大锣的建设部来了?估计是700万的年薪拿得有点烦了,想玩点刺激的。大家对任志强的行径议论纷纷。

不过幸运的是,那时的中国已经相当法制了,言论也有了一定的自由。况且,当时的任志强不光是一个大型企业的老板,也是北京西城区的人大代表了。所以,任志强的这篇在北京政协党委会上的讲话被公开出来以后,只是引起了建设部的领导和制定房改政策的领导们的强烈不满。

然后就是余炳松的评论文章,该文章以《房改政策有利房地产业的理性发展》为标题与任志强针锋相对,并对《房改对市场经济产生的影响》做了批判性的评论。余炳松认为,任志强首先是一个商人,从“在商言商”的逻辑出发,任志强的观点肯定都是为了商人自身的利益服务的。

任志强是好喜欢与人辩论的,所以有一种“只管放马过来,老夫照单全收”的气概。他看完余炳松的文章后,立马提笔回应了一篇《再论房改与经济适用房》,准备和对方大战三百回合。不过,对方可没有潘石屹那种耐心,放了一枪后就不知所踪了。

余炳松在文章中,主要批评了任志强对房改的历程、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以及对我国房地产特征及发展前景认识不深。所以,任志强在一开篇,就表现出他对我国房改的历程认识有多透彻和深刻。

任志强从1980年4月邓小平先生的讲话开始,谈租金、老房改、新房改,滔滔不绝,一直讲到1998年23号文件出台。从文章的逻辑性及数字出现的频繁度来看,任志强对房改的历程如数家珍。

历史回顾完了后,任志强以“我不知道余炳松对房改的历程有如何的看法,是否与我的理解不同,但文件的变化过程,调查的事实基础和显而易见的结果确是不可否认的”来暗示余炳松先生可能对房改的历程还不甚了解。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是1998年房改的核心内容。任志强认为这项房改政策只是将住房全额分配的实物形态转化为住房部分分配的货币形态、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减免税费的补贴形态。只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手段,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其福利性质的本质差别。

房改后,公民打消了等待分房的想法,却转化为等待货币分配的期望。而中国又缺少一个非常严格和科学的方法,能够筛选出合格的低收入者来享受政府全额补贴的廉租房及中低收入者享受政府补贴的经济适用房。

因此,任志强认为福利分房全面取消无疑是正确的。但出台的房改政策却由于种种考虑不周全而不能达到其应有的效果。他认为房改的政策目标性与其手段不统一,其中存在太多的问题需要更正。

在文章中,任志强再次强调了,政府要想不依赖房地产商,以一已之力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就是又回到了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对于房地产商地位的强调无疑会让人觉得任志强有为了自身利益说话的嫌疑。

另外,任志强还发挥他在摆数据,作对比的特长,将香港与北京的经济背景、房地产发展、及住房政策做了非常详细的对比。得出的结论是,中国政府目前没有经济实力独立承担起解决居民住房的能力,必须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

他认为,在现阶段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是不合时宜的,中国人民大多数还买不起经济适用房,而且经济适用房存在诸如对象的选择,售出后限制交易等等操作上的问题。“现有的基本国情是廉租房的方式才能解决住房问题,政府的工作重点、优惠政策和投资等应首先放在建设低标准的不进入市场的廉租房,而不是用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对中国未来的房地产情况,任志强的期望及预测是:廉租房与市场商品房两头大,而过渡性的经济适用房要适量,而并非70%。

当现在成为过去,将来成为现在时,对与错一目了然。

又一个十年后,2008年的今天,在一次房地产论坛上,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抑制房价暴涨的最好手段就是大量建设廉租房。

同样是2008年的今天,中国的经济适用房已经少的可怜,而且对其分布区域及户型面积作了严格的限制,销售的对象也要经过较严格的核查。

住房福利制度规模在不断加大:1978年为24亿元,1998年为155.6亿元,1995年为1,556亿元;

住房房租福利补贴的规模在加大:1978年人均年28.08元,1995年为人均1,960元;

国有单位住房建设和管理支出加大:1992~1994年国有企业住房建设和管理费用平均年支出约1,310亿元。

北京市1998年上半年的住房销售额为68.2亿,其中单位购房占70%。

任志强以这些精确的数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过去的几年里市场化的商品房在逐步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而福利分房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而经济适用房与福利分房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任志强认定,现行的经济适用房肯定是过渡性的,总有一天全中国将全是市场化的商品房。他为此列举了十大理由,其中最重要的两条理由是:一、中国改革开放的最终目标是消灭贫穷,共同富裕,而不是为了让大家都住在经济适用房;二、中国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而不是相反。

很明显,任志强虽然对房改和经济适用房百般不乐意,但他并不能改变些什么。对于这一点,他相当明白,于是在房改和经济适用房势在必行的情况下,任志强放下老师的架子,谦虚地给建设部的头头脑脑们开了一副药方,足足包括了十七种药物。

至于,对方有没有乖乖的按时服用药物,只有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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