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金·斯坦利·罗宾逊短篇集(出书版)》作者:[美]金·斯坦利·罗宾逊【完结】 > 《金·斯坦利·罗宾逊短篇集》作者:[美]金·斯坦利·罗宾逊.txt

第10章 逃离加德满都

作者:美-金·斯坦利·罗宾逊 当前章节:15138 字 更新时间:2026-6-8 06:22

1

一般来讲,我对别人的信件没多大兴趣。我是指,坐下来正儿八经处理信件的时候,哪怕是写给自己的信,我也不是非常感冒。它们大部分为垃圾信件或账单,就算是那些有实质内容的,也长得跟我嫂子发给家里所有亲戚的喜帖似的;至多是登山伙伴偶尔寄来的信,其内容也写得像是在给《登山杂志:文盲版》的稿件。费工夫去读不知道谁写来的这玩意儿?你可别逗了。

不过,加德满都朗星酒店那些吃满灰尘的信件却让我兴致颇高。每天,我都会数次逃离人世喧嚣,穿过朗星酒店庭院里洒满阳光的小道,迈进大厅,随便找个正在神游的印度员工拿钥匙——他们都很好说话——然后踩上凹凸不平的楼梯去自己房间。楼梯底的墙上钉着一个木制大信架,被信塞得满满当当。上面已经堆了至少两百封信和明信片——厚厚一摞,有蓝封皮的航空邮件,泰国或秘鲁寄来的折角明信片,还有写着复杂地址、盖着紫色邮戳的普通信封——它们一个个灰头土脸,把木头信架的固定杆都压弯了腰。信架上方,一方织印的象鼻神愁眉苦脸地俯视着,好像代表着那些寄件人——他们寄出的信永远无法抵达目的地。这些死信无人问津,早就凉透了。

过了好一阵子我才注意到这信架,好奇心开始止不住地滋长。我每天都打这哀怨的地方路过十次,每次它都原封不动——没有取走的,也没有新添的。这是多少白费的功夫啊!不知何时,这些名字乘着飞机来到尼泊尔,不管它们是于何处写就,想必离这里都是天遥地远。曾经花时间坐下写信过来的,有家里的亲戚、朋友或是爱人。于我而言,写信这事与其说是消遣,不如说更像拿石头去砸别人的脚掌。真是一番壮举。“亲爱的乔治·弗雷德里克斯!”他们呼唤着,“你在哪?你好吗?你嫂子有娃了,我要返校了。你什么时候回家?”签名:你忠诚的朋友,想你——但乔治却正好去了喜马拉雅,或是住进了别家酒店、压根儿没来过朗星,或是已经去了泰国、秘鲁,随便什么地方。那么这片投向他的痴心终究石沉大海了。

一天,我在微醺中跨进酒店,注意到了这封写给乔治·弗雷德里克斯的信。就是随便瞅一眼,你知道,纯属好奇。

因为我的名字是乔治—— 一样的,乔治·弗格森。这封给乔治的信是架子上最厚的,布满灰尘,对折着夹在那里。“乔治·弗雷德里克斯——朗星酒店——泰米尔区——加德满都——尼泊尔。”上面贴着三张尼泊尔邮票——国王,卓奥友峰,又一张国王——邮戳上的日期和其他信件一样模糊不清。

磨磨蹭蹭、心不甘情不愿地,我把信塞了回去。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捡起一张从泰国苏梅岛寄来的明信片:“你好!还记得我吗?十二月份的时候我钱用光了,只好离开。我明年会再来的。向弗朗茨和巴迪·巴杜尔问好——米歇尔。”

不,不。我把明信片放回去,抬腿把自己架上楼。明信片都一个样。你记得我吗?分毫不差。但是,现在,那封写给乔治的信有一厘米多厚!可能一两百克重——某种史诗般的长篇,肯定是。明显是在尼泊尔写的,这让我愈发感兴趣。你看,我前几年基本上都在尼泊尔待着,登山、做徒步导游、闲逛,世界其他地方都变得不太真实。这几天,我有点儿佩服《国际先锋论坛报》作家的独创性,这种感情之前对《国家询问报》的作家也有过。“天哪,”当时我正在泰米尔区的一家书店门口翻《特里比》,读到其中稀奇古怪的战争、异想天开的会议、匪夷所思的劫机,“他们怎么想出来的?”

而现在尼泊尔寄来了一封长篇巨著。真真切切,寄给“乔治 F.”。万一后半截名字写错了呢,对吧?反正,从折痕和信封残破的情况来看,它肯定被撂在那儿好几年了。如果没人拯救它于灰尘之中,把它拆开阅读,那可是太糟蹋了。所有刻骨铭心的情感、那牺牲的脑细胞、那些手上工夫,都付诸流水了。真是暴殄天物。

所以我拿走了它。

2

我住的房间位于朗星酒店四楼,在泰米尔区算得上数一数二。窗户向东,正对着国王宫殿挂满蝙蝠的参天大树,俯瞰着泰米尔区杂乱无章的商店。高大的常青树点缀着乱糟糟的建筑,其实从我的角度看去,更像整个城市都种满了树。从这个距离,我能看到苍翠的丘陵怀抱着加德满都谷地;早上云气蒸腾之前,向北甚至能瞥见几座喜马拉雅山脉的峰尖。

屋内陈设简单:一张床,一把椅子,都笼罩在天花板上那只光棍灯泡孤独的灯光里。但别的真有必要吗?床垫的确坑坑洼洼,不过我用登山装备里的海绵垫把床垫平,一样没毛病。我还有独立浴室,虽然厕所的蹲坑漏得厉害,不过洗澡水也是直接掉地板上再漏下去,所以无所谓。确实有两个洗澡水出口,一个齐腰高的水龙头,一个靠近天花板的喷头。喷头坏了,要想洗澡,我得坐在地板上凑到水龙头底下。但也还好啦——这都还好——因为洗澡水能烫死人。屋里的热水器就在蹲坑上面,里面的水太烫,所以我洗澡的时候得把冷水也打开。正是因为还有冷热水,可以说,我拥有整个泰米尔区最体面的浴室。

总而言之,过去的近一个月时间里,在我恭候下一个“带你上更高”有限公司的徒步旅行团时,这间屋子和浴室就是我的城堡。拎着这封信进了门,我得先踢开一堆衣服、爬山设备、睡袋、食物、书、地图,还有一本《特里比》——把一堆玩意儿从椅子上挪开——再在窗户边上给椅子腾个地儿,然后才能坐下来,小心翼翼地打开信,尽力在拆的时候不把这旧信封撕坏。

现实太骨感。这不是尼泊尔的信封,因为封盖上严严实实地糊着胶水。虽说我尽了自己的全力,可这番开信的手艺如果让美国中情局看见,应该会欲言又止吧。

出来了。八页横格纸,和大多数信一样折了两次,又被信架再给折弯了一道。双面都写了一堆蝇头小字,字迹工整得有点儿神经质,跟平装书一样易读。第一页的日期是1985年6月2日。我对它年龄的猜测戛然而止,但我发誓,这个信封看起来有四五年了。加德满都的灰尘就是这么厉害。开头处写着一句话,下面重重地画着线:“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哇哦,有料!为防秘密泄露,我甚至瞥了一眼窗外。一封有秘密的信!太棒了!我放斜椅背,抚平信纸,开始读它。

1985年6月2日

亲爱的弗雷兹:

我知道,能从我这里收到明信片都是种奇迹,更别说这么厚一封信了。但我身上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你是我唯一相信能守口如瓶的朋友。你一定不能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好吗?我知道你不会的——自打我们同住一个宿舍做了室友,你就是我能推心置腹的人。有你这样的朋友,我太开心了,因为我发现,我得把这事告诉别人,不然我会疯。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离开以后,我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拿了动物学硕士学位,然后又花了不堪回首的好几年来读博士,直到后来厌恶不已,最终决定放弃。我本不打算和那些事再有任何瓜葛,但去年秋天我收到了一个朋友的来信,她叫莎拉·霍恩斯比,以前和我同一个办公室,正准备参加一次喜马拉雅山脉的动植物学探险。这次活动模仿了克罗宁探险,多个领域的专家会在林木线处集合,然后竭尽所能深入到最纯粹、最原始的野外。他们想让我同去,因为我“对尼泊尔了如指掌”,也就是说他们只想让我当领队,和我的学位毫不相干。那我可以接受,就接下了这份工作,开始着手在加德满都处理官方手续的那些繁文缛节。你肯定更拿手,但我做得也还凑合。中央移民局、旅游部、森林公园、尼泊尔皇家航空公司,整套流程令人想想就害怕,制定这些规矩的人铁定是卡夫卡看多了。等一切终于都搞定之后,初春的时候,我和四个动物行为学家、三个植物学家还有一大堆设备乘飞机北上。在机场,又有二十二名当地搬运工和一位名副其实的领队加入了队伍。探险开始了。

峡谷两岸更陡,形成断层崖,就像箱子的边缘一样。 我不会告诉你准确地点。不是因为不信任你,是因为付诸纸面太冒险了。不过,那里靠近一条水域源头,离喜马拉雅山脉顶峰和西藏边界都不远。你知道那些山谷的尽头是什么样子:支流纵横交错,地势低低高高,一个个的箱型峡谷 渐次聚拢,直延向最高峰处。我们把露营地扎在三个闭合山谷的交汇处,这样队员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随机应变,上下游都走得通。有一条小路通往营地,附近的河面上也架着一座桥,不过高处的三个山谷都是原始荒野,要穿越密林抵达那里不是易事。但这正是这伙人想要的——人类不曾染指的蛮荒之地。

营地扎好之后,搬运工就离开了,只剩下我们八个人。我的旧相识莎拉·霍恩斯比是鸟类学家——她在这方面很擅长,我大部分时间都和她一起干活。不过她男朋友也在,是个哺乳动物学家(不,别乱开玩笑,弗雷兹),叫菲尔·阿德里肯。一开始我就不太喜欢他。他是探险队长,完全是个“我只想观察动物行为”的怪人——不过他要在那里找哺乳动物可不容易。还有瓦莱丽·巴奇,昆虫学家——她应该能发现点儿什么,对吧?(的确,她像虫子一样烦人,这方面她也是行家。)还有阿迈特·雷,爬行动物学家,不过他却在夜间伪装棚方面帮了菲尔不少忙。三个植物学家是凯蒂、多米尼克和约翰,这三位大部分时间都蹲在一个装满植物标本的大帐篷里自娱自乐。

就是这样——动物学探险的露营生活。我猜你应该没有体验过吧。我得跟你讲,比起登山探险来说,它没有那么刺激。最初一两周,我都会跨过小桥,去规划穿越密林、进入三个高谷的最佳路线,然后差不多一直在帮莎拉做项目。在此期间,我一直以观察他们为乐——可以说,我是个研究动物行为学家的动物行为学家。

我最好奇的是,为什么在已经试过一次,并且觉得不值当之后,那些人还要继续。跟在动物屁股后面跑,为你看到的每一处细枝末节加以解释,又和别人在这个解释上面进行激烈争辩——为了一份职业?到底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做?

一天,趁着我们上中间山谷去看蜂窝的时候,我跟莎拉聊了聊我的想法。我告诉她我自创了一套动物行为学家分类系统。

她笑道:“分类学!你是时刻不忘自己的技能啊。”她让我跟她讲一讲。

“首先,”我说,“有些人对动物有由衷且强烈的迷恋。”我说,“她就是这样的人:看到鸟儿飞过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就像正在目睹奇迹。”

她对此不置可否。你知道,你得从科学中超脱出来。不过她承认,这类人的确存在。

然后,我又提到那些跟踪狂型动物行为学家。这类人喜欢潜伏在灌木丛里跟踪其他生物,就像玩游戏的小孩。我又继续解释,为什么我认为这是一种强烈的欲望。因为在我眼里,这种生活方式和我们的原始人类祖先很相似,持续了有数百万年。营地生活、密林追踪,重温那样的生活方式能带来极大的满足感。

莎拉表示同意,但也指出,现如今要是厌倦了野营生活,可以出去外边泡个热水澡,照她说的那样享受白兰地加贝多芬的滋味。

“没错!”我说,“就算是在营地,也可以有精彩的夜生活,你可以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讨论爱德华·威尔逊……两全其美。对,我觉得你们大部分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跟踪狂。”

“但你总是说,‘你们’”,莎拉直截了当地问我,“为什么你一副置身事外的语气,内森?你为什么要退出呢?”

气氛严肃起来。我们曾在一条路上同行了许多年,但今时不同往日,我已经离开了。我认真思索着该怎么去剖白自己,“或许还有第三类,理论家。因为我们须铭记在心,动物行为是非常可敬的学术领域!它得有自己的学术合理性。你不能只是大摇大摆地去学术会议上说:‘尊敬的同事们,我们这么做是因为我们喜欢鸟儿飞翔的方式,而且趴在灌木丛里也很有意思!’”

莎拉被逗笑了,“那倒是。”

我又提到生态学和自然平衡,种群生物学和物种保护,进化论和生命形成,社会生物学和社会行为表象下隐藏的动物性……但她表示反对,认为那些才是真正问题所在。

“社会生物学?”我问道。她眉头微蹙。好吧,我承认,在动物研究方面确实存在一些绝佳的评判角度;可这个评判的角度,在我看来,反而被某些人当成了该领域最重要的部分。就像我说的:“对我们系的许多人而言,理论比动物重要。他们在野外的观察不过是在给自己的理论增加数据!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故纸堆,是开大会;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跑野外只是因为得证明自己能行。”

“哎,内森,”她说,“你有点儿愤世嫉俗啊。愤世嫉俗的人都是些郁郁不得志的理想主义者,我记得的——你可不就是这么个理想主义者!”

我知道,弗雷德——你的观点跟她一样:内森·霍,理想主义者。也许我是。而我是这么告诉她的:“也许我是。可老天哪,系里的氛围让我恶心。理论家们在背后相互中伤、抨击彼此感兴趣的观点,还要说得冠冕堂皇、无比科学,实际上一点都不科学!你又没法靠设计实验来重现场景、测试这些理论,没法分离或者改变因素,更没法控制——只是观察,是无法检验的假设,一遍遍没完没了!他们却表现得像是靠谱的科学家,像是一切讲求数学建模的化学家和别的什么家那副样子。只不过是科学主义罢了。”

莎拉冲我摇摇头,“你太理想主义了,内森。你想要事事完美,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你要想研究动物,就得妥协。至于你的分类系统,你可以给《社会生物学评论》投稿!但要记住,这只是理论。如果你忘了这一点,就掉进自己的套子里了。”

她说得对。此时我们都瞥见几只蜜蜂,不得不匆忙追着往上游赶去,于是谈话到此为止。但是,接下来几个晚上,当瓦莱丽·巴奇在帐篷里跟我们解释人类社会和蚂蚁有多相似——或当莎拉的男朋友阿德里肯为一无所获而垂头丧气,或喋喋不休地分析,好像自己是自罗伯特·特里弗斯以来最炙手可热的理论家时——她会给我一个眼神带一抹微笑,我就知道我说的在理。实际上,哪怕阿德里肯再怎么长篇大论,我也不觉得他有多优秀。他的出版物还不至于让搬运工累得腰肌劳损,如果你懂我的意思。我也想不通莎拉看上了他什么。

不久后,某个万里无云的早上,莎拉和我再次返回山谷寻找蜂窝。我们走的是喜马拉雅惯常的森林攀登路线:跨过小桥,在布满卵石的河床上跋涉,从一个水塘到另一个更高的水塘,穿过潮湿的树林和灌木,蹚过起伏不平、青苔密布的草地。我们到达一处海拔较低的山谷山壁,然后又进入一个地势更高的谷底。那里天气更加晴朗,阳光更加充足,杜鹃开成一片花海。粉红馥郁的花朵在枝头怒放,一束束阳光穿透绿叶,照亮粗糙的黑色树皮、橘色真菌和鲜绿的蕨类植物——就像在梦中穿行。我们之上近一千米高处,雪山连绵,状如马蹄铁,高耸直指天际。你知道的——那是喜马拉雅山脉。

藏雪鸡。生活在高海拔地区的鸟类,体型较大,与乌鸦相似。 沿着河床竟然能攀到这样高海拔的山谷,我们顿觉兴致高涨,也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又拐了个弯向上,河面突然变得开阔了些,成了一弯狭长的小池塘。仰望南边,有一面条纹密布的浅黄色花岗岩峭壁,上面横亘着几道巨大的裂缝。峭壁上,蜂窝自缝隙中探出,雾团般的蜂群在裂缝前飘荡,活像峭壁的脉搏一般在暗暗跳动,蜜蜂忙碌的嗡嗡声低沉地从安静的河面上传来。莎拉和我喜出望外,于是坐在阳光下的一块岩石上,举起双筒望远镜开始观察飞翔的鸟儿。戈拉克鸟 在高谷的雪地上信步,髭兀鹰在山顶滑过,一些较为普通的鸟儿就在周围唧唧啾啾——然后我就看到了它——只比大型蜂鸟大一点儿的一抹鹅黄:那是一只莺子,正在蜂窝前悬垂的一枝嫩梢上轻轻跳跃。突然,它俯身飞落到掉在地面的一块蜂蜡上,嗒嗒地啄食了起来—— 一只食蜜莺。我用手肘轻轻碰了碰莎拉,指给她看,她早就注意到了。我们静默良久,看得如醉如痴。

爱德华·克罗宁,之前有在喜马拉雅山脉担任过类似探险活动的领队,第一个做了关于食蜜莺的全面研究。我知道莎拉想检验他的观察,然后继续这项工作。食蜜莺是不同寻常的鸟儿,它们以蜂巢中多余的蜜蜡为食,肠胃系统中有特殊的细菌可帮助消化。这种消化本领在地球生物中独一无二,是一种极大的优势——这意味着它们有大量的食物来源,没有其他生物和它们争食。这正是它们的研究价值所在,不过,学者们搜集的信息还不够拿来研究——这也是莎拉希望改变的情况。

当食蜜莺的黄色身影轻巧地飞出我们的视线,莎拉终于难掩心绪——她深吸一口气,靠过来、搂着我,在我脸颊落下轻轻一吻。“谢谢你带我来这儿,内森。”

我心里有点儿堵。她男朋友,你知道的——莎拉比她男朋友强太多……不仅如此,我记得,我们还在一个办公室的时候,有一天夜里她心烦意乱地跑过来,因为她当时的男朋友向别人表白了,外加其他这样那样的事——好吧,我不想说这个。但我们一直是好朋友,现在那种感觉依然强烈。所以于我而言,那不只是脸颊上的亲吻,如果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反正,我肯定又和平时一样,笨手笨脚、一本正经了。

无论如何,我们都为这次发现感到喜不自禁。于是接下来一周,我们每天都要回到蜂蜜峭壁去看看。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后来,由于莎拉想继续她之前对戈拉克鸟的研究,所以我独自去了几次蜂蜜峭壁。

事情就发生在我独自前去的那几天。食蜜莺没现身,我就继续逆流而上,想看看能不能找到源头。云团自谷底翻卷上涌,感觉一场降雨即将不期而至,但我所在的地方还有阳光。我来到小溪源头—— 一个岩屑坡底的涌泉池——站在那里看它汩汩流进这世界。这是喜马拉雅的静谧时刻之一,此时世界就像一座宏大的教堂。

突然,水池的对面、两棵虬结橡树的暗影中,有什么动静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呆立在原地——四周空旷,我无处可躲。在其中一棵橡树下,在阳光遗漏的阴影中,有一双眼睛正盯着我。那眼睛的高度跟我的身高相差无几,我一边猜那可能是一头熊,一边回想身后的树能不能爬。就在此时,它又动了——眨了眨眼,然后我看到那双眼睛的瞳孔四周有清晰的白色。是外出打猎的村民吗?我想不是。我的心脏开始疯狂擂动,不禁紧张得直咽口水。阴影里真的是一张脸吗?一张长着胡须的脸?

对于刚才与我对视的东西,我当然心里有数——那是雪人,是山中野人,是神秘莫测的雪地生物。老天爷啊,喜马拉雅雪人!我的心脏从来没跳得这么快。怎么办?眼睛里的白色……狒狒用白色眼睑表示威慑,如果直接盯着它们,它们也能看见你的眼白,因此会认为你也在威胁它们。万一这种生物也用同样的信号……为了以防万一,我斜低下头用余光看他。我发誓,他似乎点头回应了我。

又一次眨眼过后,那双眼睛就此不见,长满胡须的脸和下面的身体也没了踪影。我勉强找回呼吸节奏,极力侧耳细听,然而除了溪水在欢快地流淌,四下里一片寂静。

过了一两分钟,我趟过小溪去查看橡树下的地面。密布的青苔上,有被什么东西踩过的印记,目测体重至少和我差不多;当然,没有留下足够清晰的足印。此外,周围没有一丝痕迹。

我头昏脑涨地回到营地,几乎什么也看不见,每一丝轻微的声响都让我如同惊弓之鸟。你可以想象一下我的感受——遭遇了那样的场景……!

就在那一晚,当我正沉默地吃着炖菜、试图掩盖发生过的事情时,小组的讨论话题突然拐到了雪人身上。我惊得差点儿扔掉了叉子。又是阿德里肯——他很懊恼,尽管这一区域有许多兽足印,他却只看到过几只松鼠、远远瞥见过一两只猴子。当然,如果他之前在夜间伪装棚下多待几个晚上,也许会更有成效。总之,他想找点儿话题让自己成为注意力的焦点,再以“大牛”的身份抒发己见。“你们知道,这种高海拔山谷正是雪人的生活区域。”他煞有介事地宣布道。

那一刻,叉子差点儿从我手里滑落。“当然,几乎可以确定它们是存在的。” 阿德里肯继续说,脸上带着滑稽的微笑。

“哎呀,菲利普。”莎拉说。她这两天经常对他这么说,但我才不介意。

“是真的。”然后他又开始扯那一套,我们耳朵都要磨起茧子了:艾瑞克·希普顿拍的雪地足印照片,乔治·夏勒对这一想法的支持,克罗宁团队找到的印记,还有其他目击证据……“这里有数千平方公里无法逾越的山脉荒野,都是处女地。”

当然,我不需要任何证据。不过其他人也十分乐意认可这种观念。“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个,那就太棒了!”瓦莱丽说,“搞些绝妙的照片——”

“或找到一具尸体。”约翰说。植物学家想要的都是不会动的玩意儿。

菲尔慢慢点头,“还或许,我们能捉到一只活的……”

“我们会出名的。” 瓦莱丽说。

原文为作者为雪人自创的学名。物种学名一般由两个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但通常在种加词的后面还会加上命名人及命名时间。译为中文之后次序颠倒。 理论家。他们的名字甚至有幸被写成拉丁文,在新物种的名字里占得一席之地。阿德里肯-巴奇山区大猩猩 。

我憋不住了,必须要说句话。“如果我们发现了雪人存在的证据,我们的责任是把它扔到脑后然后忘掉。”我说道,也许声音有点儿大。

他们都盯着我。“为什么?”瓦莱丽问。

“很显然,为了雪人啊,”我答道,“作为动物行为学家,你们想必会关心自己研究的野生动物的福祉,对吧?以及它们赖以栖息的生态圈?可一旦确认了雪人的存在,两者都要遭难。肯定会有各种探险队、游客、偷猎者来侵害它们——把雪人关在动物园,锁在灵长类中心的铁笼里,把它们按在实验室的刀下,或者填成博物馆的标本——”我开始心烦意乱,“我是说,归根究底,雪人对我们真正的价值是什么?”他们只是盯着我:价值?“它们的价值在于其未知,它们超越科学,代表我们不可触碰的野性。”

“我能理解内森的观点。”莎拉打破紧随而来的沉默。她看着我,那神情让我有了一丝恍惚。她的赞同原来比我想象的重要得多……

其他人摇着头。“很为他人着想,”瓦莱丽说,“不过说真的,雪人几乎不会被研究影响。想想它们对我们灵长类动物进化研究的弥补完善!”

“找到一只就是对科学的贡献。”菲尔盯着莎拉。我不得不承认,他对此很笃定。

阿迈特狡黠地说:“而且,不会对我们的任职机遇有任何坏影响。”

“那倒是,”菲尔附和道,“但真正的问题是,你必须得实事求是。如果我们发现了雪人,那我们就有义务汇报,因为事实如此——不管我们感受如何。否则你就犯下了隐匿数据、篡改数据那种学术不端行为。”

我摇头否认,“科学诚信并不是唯一需要我们坚守的准则。”

争论就此继续了下去,大部分时候都在不停重复。“你是理想主义者,”菲尔一度对我说,“如果要研究动物学,难免会在某种程度上打扰一些作为研究对象的动物。”

“也许那正是我退出的原因。”我说。我必须得就此打住了。他被这个领域巨大的工作压力腐蚀得太严重,变得为获声誉极尽所能,可我要怎么说才不会让场面太难堪?不可能的,而且莎拉也会因我而失望难过。我只是叹了口气,“那被研究的动物怎么办?”

瓦莱丽有点儿气急败坏,“他们会给它用镇静剂,研究它,再放回原来的环境。也许会圈养一只,反正比野外生存安逸得多。”

完全堕落了。连植物学家们听了这句话都似乎有点儿不自在。

“我不觉得我们需要担心这个,”阿迈特仍然带着狡黠的微笑,“这种野兽应该是夜行动物。”——你知道,因为菲尔对夜间伪装棚并没体现出多大热情。

“这正是我要在高谷设置夜间伪装棚的原因。”菲尔对阿迈特的见缝插针厌倦无比,直截了当地打断道,“内森,我可能需要你一起来帮忙。”

“还要带路。”我说。其他人继续争论,莎拉接过我的话头,或者说,她对我说的话至少有点儿共鸣。我退出讨论,心里仍为白天在阴影里看到的身影而惴惴不安。离开的时候,菲尔狐疑地看着我。

就这样,菲尔开始大展拳脚了。在我目击过雪人的高谷西面, 我们安了一个伪装棚。我们在一棵橡树上过了几夜,看到许多喜马拉雅梅花鹿,还在黎明时分看到过几只猴子。菲尔本该开心才对,然而他却面有愠色。我恍然大悟,想起他那些喃喃自语:找到雪人是他的夙愿。他奔着这个新大陆而来,如同渴鹿奔泉。

事情发生在一天深夜。凸月高悬,月光穿透薄薄的云雾。还有两个小时才到黎明,我正打着盹,阿德里肯突然用胳膊肘捅捅我,无声地指向小溪水塘另一侧。

黑暗中有一团黑影,正在快速移动。水面上落着一道月光——照出水光上方的轮廓—— 一个直立的身影。有一瞬间,我清晰地看到了他的头颅:高耸、形状奇异、毛皮覆盖的头盖骨。看起来和人类相差无几。

我其实想大声示警的,不过却只是在地板上挪动了下身体。地板轻微地“嘎吱”一响,那个身影马上不见了。

“蠢货!”菲尔轻声咒骂,月光下的他看起来凶神恶煞,“我去追他!”他跳下树,从羽绒夹克里拔出什么东西,我猜是镇静剂手枪。

“大半夜的,你在外边啥都找不到的!”我低声喊,但他已经走远。我赶紧爬下树跟着他——我也不确定出于什么原因。

你应该知道森林中的夜晚是什么样子。不可能找到任何动物,四处走动也不是易事。要找到阿德里肯也是一样——他行动迅速、无声无息。我瞬间就跟丢了,只是间或听到远处树枝折断的声响。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仍旧在树林间游荡。我回到溪边时,月亮已经西沉,曙光马上就要照亮天际。

我绕过浅滩上的一大块圆石,差点儿和迎面而来的雪人撞个满怀,仿佛我们是在繁忙人行道上的两个路人,试图避开对方却拐到了同一方向。他比我稍矮一些,深色毛发覆盖着躯干和脑袋,但面部裸露——露出一块粉色皮肤,在昏暗的光线下看起来和人类十分相似。他的鼻子既像人类,又像灵长类动物——宽大,但在脸部中间突起——仿佛枕骨嵴从后脑勺一直延伸到了前额。他阔嘴方下巴,下颌掩盖在毛发中——无论如何,他绝对属于人类范畴。他宽厚的眉骨高悬在双目上方,因此看上去总是一副惊讶的表情,长得就像我之前养过的一只猫。

此时此刻,我确定他是真的十分惊讶。我们都呆若木鸡,对峙着,在夜风中微微打战——没有其他动作。我甚至忘了呼吸。怎么办?我注意到,他拿着一根光滑的木棒,颈间的皮毛里有东西串在绳子上。他的脸——工具——装饰。我拢回一点儿思绪——没有被吓飞的思绪——思考着(我想我骨子里还是个动物学家)。他们不是别的灵长动物,他们是原始人类。

似乎是为了证实我的想法,他开始同我讲话。他简短地哼着、发出短促的叫声、猛嗅几下空气、咧开嘴(露出好几颗犬齿),然后发出哨音,声音很轻。他的眼中露出疑惑,如此沉静、温柔、聪慧。我感到难以置信,自己不能理解也无法回答他。

我举起手,动作缓慢,试着对他说“你好”。我知道,很蠢,但遇见雪人你还能说什么呢?总之,除了一声压抑的“哼嗯”,没有别的回应。

他好奇地歪着脑袋,重复着那声音:“哼嗯。哼嗯。哼嗯。”

突然,他猛地抬头盯着我身后小溪的上游,大张着嘴,站着凝神细听,又盯着我打量,试图判断我的动机。(我发誓我能分辨这些行为!)

上游传来树枝断裂的声响。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臂,“嘭”的一声,我们已经上了河岸、钻进了密林。跳跃之间,我们穿越了树丛,俯卧在一根倒下的粗木后,并排趴在黏腻潮湿的青苔上。阵阵疼痛从胳膊传来。

菲尔·阿德里肯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地出现在河滩。他穿过灌木丛时刮到了枝丫,羽绒夹克的尼龙面料被撕破好几处,蓬松的白羽绒在他周围纷纷扬扬;他可能还摔进了哪里的泥坑。雪人使劲眯着眼看他,明显觉得四散逃逸的羽绒很神奇。

“内森!”菲尔大喊,“内——森——啊!”看起来,他依旧生龙活虎,“我看到了一只!内森,你在哪儿?我靠!”他一边继续往下游走一边叫喊,雪人和我原样趴着,默默地看着他走远。

我不知道,之前的人生中是否有过比此时更心满意足的时刻。

当他的背影消失在小溪拐弯处,雪人站起来,又摊开四肢靠坐在原木上,活脱脱一个累瘫了的背包客。太阳已经升起,他只是短促地叫着、吹着哨音,呼吸平缓地看着我。他在想什么?我一头雾水。他甚至可能在威胁我,我想象不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他拨弄着我的衣服——双手比人类的更加瘦削、细长。他又拨弄着自己的项链,把它拉过头顶。草绳上串着厚贝壳一样的东西,是化石,像扇贝壳——喜马拉雅昔日曾在水下的证据。雪人是怎么做出来的呢?无从知晓。但很明显它们珍贵无比,是文化的一部分。

他盯着自己的项链看了很久。然后,小心翼翼地,他把项链拿到我的头顶,挂在我脖颈上。我的皮肤瞬间变得通红滚烫,泪水模糊了视线,喉咙酸痛——那感受,就像上帝从树背后现身,毫无缘由地给我赐福一样,你知道吗?我配不上。

他一言不发,也再没有其他动作,只是跳起来、罗圈着腿,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独自一人留在晨曦中,那串项链沉沉地垂在我的胸口,酸痛刺激着我的臂膀。所以,这事确实发生过,我没有在做梦。上天赐福于我。

恢复神智后,我顺下游走回营地。项链已被我深藏在羽绒夹克内衬的口袋里,我还编了一个能自圆其说的故事。

菲尔已经回到营地,正和队员们聊天。“你回来了!”他大喊,“你他妈到底去哪儿了?我都以为你被他们抓住了!”

“我找你来着,”我发现假装生气很容易,“这个他们是谁?”

“雪人啊,你这个笨蛋!你也看见他了,别否认!我循着踪迹又看到他一次,在小溪上游!”

我耸耸肩,怀疑地看着他,“我什么也没看见。”

“你去错地方了!你本该和我一起。”他转向其他人,“我们要把营地挪到河流上游几天,悄悄地。这可是绝无仅有的天赐良机!”

瓦莱丽点头同意,阿迈特点头同意,甚至连莎拉好像都被说服了。能找点儿刺激,植物学家们看起来也很开心。

我表示反对,这么多人搬去上游山谷不是易事,还会打扰那里的生物。我暗示菲尔那可能是一头熊,但他听不进去:“我看到的那个生物会直立行走,而且枕骨嵴高耸。就是个雪人。”

因此,尽管我竭力反对,搬到高谷的计划仍然势如破竹般地进行了下去,对雪人紧锣密鼓的搜寻也即将开始。我感到茫然无措,再继续反对下去会显得我非常可疑,让他们怀疑我是不是也看到了菲尔所看到的东西。在实施诡计阻碍别人计划方面我从来都不开窍,这也是我当初离开大学的原因。

正当我一筹莫展之际,一场季风暴雨意外提前从天而降。我突然灵光乍现。我们所在山谷的分水岭大而陡峭,一整天暴雨后,小河水位迅速上涨。我们要到三谷汇聚的地方,得先过那座桥,再穿过两个山谷,才能回到飞机跑道。

天赐良机。半夜,我偷偷溜下山谷去了桥边。那座桥是普通的乡下手艺的产物,两岸各有一大摞石头支撑着作为桥身的三根半圆木。河水已经在冲刷着石头基底,拿长树杆一撬,我们所在这侧的石头就塌了。破坏一座桥的感受很奇异,这是喜马拉雅山上来之不易的人类成果之一,但我却铁了心要这么做。很快,那些圆木翻滚掉落,其中一根被冲到河流下游,消失得无影无踪。送其他两根上路也轻而易举。诸事毕,我又悄无声息地溜回营地,回躺在了床上。

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我发现桥塌了,为它扼腕叹息,顺带跟他们提了一嘴下游的洪水兴许泛滥得更厉害,我不知道我们是否有足够的食物撑过季风——这是废话,当然撑不过。接着又是一小时瓢泼大雨,阿迈特、瓦莱丽和那几位植物学家由此深信季风季已经来临了。第二天,菲尔尖叫着抗议也没效用,我们在清晨的薄雾中拔营离去;中午,薄雾散开,带着潮气的明媚日光洋洋洒洒。但那时我们已经走出很远了,而且目标坚定。

就是这样,弗雷德。你还在读吗?我撒了谎、隐瞒了数据,还吓跑了雇我的老同事。但你明白,我非这么做不可。那里的生物智慧、安宁,文明只会毁了他们。还有和我一起躲藏的雪人——不知为什么他知道我跟他是站在一边的。我愿意付出生命去守护这份信任,这是肺腑之言。那是我不能出卖和背叛的东西。

在出山的路上,菲尔还是坚称他看到了一个雪人,我就继续拆他的台,直到莎拉开始饶有兴味地看着我。难过的是,我们靠近J地——我们此行终点的时候,她和菲尔又重修旧好了。也许她是可怜他,也许她是不知怎的察觉到我在撒谎。对此我毫不怀疑,她相当了解我。但不管出于哪个原因,都叫我灰心丧气,而且束手无策。我不得不撒谎、不得不掩藏我知道的事,不管它对我的友情有多大破坏、不管让人多受伤。因此,到了J地,我跟他们一一告别。我心里有数,动物学普遍资金短缺,他们一时半会儿没法回到这里,所以不用担心。至于莎拉——好吧——真是的……我有点儿责怨地跟她道了别。然后,我没有坐飞机,而是徒步回到了加德满都,距她越来越远,慢慢整理心绪。

归来之后的黑夜是如此漫长,于是我决定写这封信,让自己的大脑没空停下来瞎想,我也希望把这一切写下来能有所助益。但实际上,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想象你被我的故事搞得魔怔的画面,于此刻而言反而是种慰藉——我都能看见你在屋里跳脚,声嘶力竭地喊“你在开玩笑!”,正如以往那样。等我秋天在加德满都当面见到你,我会一五一十地告诉你所有细节。一言为定——

你的朋友,内森。

3

我的天哪,真是匪夷所思。读完这封信,我能说出来的只有“哇哦”。我回到开头,想整篇重读一遍,却又很快跳到精彩的部分。和大名鼎鼎的喜马拉雅山雪人打了照面!真是无巧不成书!很明显,这位内森兄也就只能听懂个“哼嗯”。但情况特殊,我想他尽力了。

我自己也一直想和雪人偶遇。曾经无数次,我都曾在破晓前的微光中早早起床,一边闲逛着找地方撒尿,一边观测天气状况。每一次,尤其在高海拔林区,我都会四下打量,琢磨上一秒我惺忪的睡眼余光瞥到的正在动弹的东西,会不会是蠢蠢欲动的雪人。

到目前为止,就我所知,都是一厢情愿。我发现我有点儿嫉妒这位内森,还有他的天降神运。为什么雪人——中亚最腼腆的物种之一 ——对他如此青睐有加?接下来几天,尽管我忙着自己的业务,这个谜团却一直在脑海中徘徊不去。不知为何,我希望我能再多做点儿什么。我查阅了朗星酒店内森和乔治·弗雷德里克斯的入住记录,找到了六月中旬内森那工整小巧的签名,却没有找到那个乔治,也就是内森所述的“弗雷德”。这封信表明他们今年秋天都会在尼泊尔,但具体在哪里呢?

接下来,我不得不把一些西藏地毯运去美国,我的公司还想要我从旅游移民局那里批三个“视频徒步”业务;同时,中央移民局还嫌我在这个国家待得太久了。在这个寄封信得耗一天时间的国家,为了搞定这些事,我忙得团团转,几乎把这封信抛在了脑后。

然而,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碧空万里的下午,比往常晚了一阵才来到朗星酒店的我,看到几个人情绪激动地围在信架边上。信架被翻了个底朝天,可怜的信件尸体横陈,第一段楼梯一片狼藉。我隐隐有预感,似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我有点儿被唬到了,甚至好像还有一丝良心不安,但也不全然是不快的情绪。我强压下那一阵负疚感,从用尼泊尔语骂骂咧咧的两个店员身边走过。“我能帮你找什么吗?”我对那心急如焚的祸首说。

他站直身子,双眼直勾勾盯着我,自始至终一本正经。“我在找一个朋友,他一般都待在这里。”他勉强还算镇定,但也在惊慌失措的边缘了,“店员说他这一年没来过,可我今年夏天寄给他的信却不见了。”

对上号了!我不动声色地说:“可能他顺道拿走了,没有登记入住。”

他瞬间萎靡下去,就像我捅了他一刀。他的相貌和我读他的史诗巨著时设想的一模一样:修长、挺拔、黑发。他的络腮胡像兽毛一样优质浓密,从脸颊到脖颈每一根都精心修剪过——堪称完美。就凭这胡子和带包肘的夹克,他能在美国任何一所大学谋个终身教职。

然而,此刻他正心烦意乱,尽管他在努力掩饰,“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他,那……”

“你确定他在加德满都?”

“他应该在,两周后他要参加一个大型登山活动。但他一般都住在这儿!”

“有时候会住满。可能他实在没办法,所以换了住处。”

“也是,说得对。”突然,他从烦躁中回过神,心态平静了一些。他审视着我,清澈的灰蓝色眼睛微微眯起。

“乔治·弗格森。”我边说边伸出手。他试图用力跟我相握,还好我及时绷紧了手。

“我叫内森·霍。你的名字很有意思,”他面无表情,“我在找乔治·弗雷德里克斯。”

“真的吗!太巧了。”我捡起丢了一地的弯折的信件,“好啦,说不定我能帮你呢。我之前也曾不得不在加德满都找朋友——不容易,但不是不可能。”

“是吗?”好像我扔给了他一个救生圈。他有什么问题?

“当然。如果他要去爬山,就得去中央移民局买许可证,要获得许可证就得写下现在的住址。我在移民局泡得太久,很熟悉相关流程,也认得几个朋友。如果塞给他们几百卢比的好处,他们自然会帮我们找出来。”

“太棒了!”他又重获了希望,激动得浑身颤抖,“我们能现在就去吗?”

我可算明白了,让他神魂颠倒的女神、那个无耻之徒的女朋友,对他真是了如指掌。他是理想主义者,理想透过他的身体发光,就像穿透玻璃罩的科勒曼营灯一样明光锃亮,只有瞎了眼的女人才会看不出他的一片情意。我不禁好奇莎拉对他是什么感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