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摇头,“已经过了下午两点——今天关门了。”我们把信架钉回墙上,两个店员也回了前台,“但如果你愿意,我们还能试几个别的路子。”内森点点头,一边看着我一边把信塞回架子,“不管什么时候,如果我想住这儿但是却没房了,我就去隔壁。我们可以去那儿看看。”
“好,”内森说,又重新来了精神,“走吧。”
我们走出朗星向右拐,去了悦亨酒店——要不叫悦享酒店——打探情况,反正招牌那里的字看不清楚。
果然,乔治·弗雷德里克曾住在这里。实际上,正是当天早上退的房。“我的老天爷,别啊。”内森哀号着,像给他那位仁兄号丧一样。这下他可真要惊慌失措了。
“对呀,”那名店员满面红光,为在厚重的簿子里找到那个名字而十分志得意满,“他去徒步了。”
“但他两周内都不会离开这里!”内森不愿相信。
“他可能自己先出发了,”我说,“或是和朋友。”
对内森而言,只能这样了。他瘫倒在地,方寸大乱、垂头丧气。我仍在思考,“如果他是打算飞去山区的话,我听说今天尼泊尔皇家航空公司的所有航班都取消了,所以他可能还会回城里来吃晚饭。他熟悉加德满都吗?”
内森阴沉地点点头,“和当地人一样熟。”
“那么,我们去老维也纳饭店碰碰运气吧。”
4
傍晚深蓝色天空下,泰米尔区一如既往地生机勃勃。街道上的店面亮起灯光,人们在大街上优哉游哉地闲逛。威风凛凛的路虎车和娇小的丰田出租车狂吹着喇叭、蠕动着挤过拥堵的车流;街边的牛反刍着草料,满脸惊讶地四处张望,仿佛数秒前刚被人从牧场神奇地变到了这儿似的。
大麻毒品的一种。 内森和我一前一后贴着店面走,时不时还要躲避自行车,跳过一个个小水坑。我们经过了地毯专卖店、爬山装备店、餐馆、二手书店、徒步旅游中介、宾馆和纪念品站,一路拒绝了一百多个毛头小伙儿的推销:“换钱吗?”“不换。”“飞叶子不?”“不飞。”“买张美美的地毯吧?”“不买。”“来点儿哈希什 ?”“不来。”“换钱不?”“不换。”从前我走过这一片区,从来都只是简单地对每个人说“不”:“不换不飞不买不来不尝不听不试”。内森截然不同,但他的方法似乎成效更显著,因为那些托儿不觉得我态度坚定,而内森会带着那副一本正经的模样彬彬有礼地点头,说“不了,谢谢您”,然后留下托儿们目瞪口呆地在风中凌乱。
我们经过K.C.徒步旅行社,穿去了“时代广场”,经过一个永远都在堵车的十字路口,又顺着泰米尔区通往加德满都其他区域的那条街走下去。两个批发商站在自己商店门口,跟着磁带唱平克·弗洛伊德的《迷墙》:“我们根本不需要教育,不需要思想控制。”一辆自行车差点儿撞到我。随后街道又宽阔起来,路也有重新铺过。我把一只黑山羊推到路边,和内森一起跳过一个大水坑,进入街边一段隧道一样、穿透了一栋摇摇欲坠的建筑的大厅,在大厅里向左拐上一段脏兮兮的水泥楼梯。“你以前来过这儿吗?”我问内森。
“没有,我一般去K.C.徒步旅行社或红广场。”他一脸坦荡,好像一点儿没觉得不好意思。
爬上楼,推开门,我们瞬间步入了奥匈帝国:白色桌布,长条椅用镶板隔开,红墙纸上点缀着鸢尾花图案,家具装饰富丽堂皇,一盏盏桌灯既雅又俗;空气中弥漫着德国酸菜和匈牙利炖牛肉的辛香,音箱里放着施特劳斯的华尔兹。除了楼下传来的微弱汽车喇叭声把人拉回现实,其他一切都如梦似幻,让人难辨真假。
“我的天哪!”内森叹道,“他们是怎么搞成这样来的?”
“差不多都是老板娘的杰作。”餐馆老板娘常驻这里,是个烹饪天才。她身形高大,体态丰满,待人亲切友好,走过来用生硬的德式英语跟我打招呼。
“你好啊,伊娃。我们在找个朋友——”我还没说完,内森就径自从我们身边冲向了里屋的一张条椅。
“我想他找到他了。”伊娃面带微笑。
等我走到那桌边,内森正使劲晃着一个男人的手臂,拍着他的背。这男人不高,留着金色长发,约莫四十岁。内森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正在喋喋不休—— 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弗雷德,谢天谢地,我可算找到你了!”
“我见到你也很开心,兄弟!真巧,实际上——我早上本来准备和几个英国佬去爬山,但‘尼白来黄家航空’又炸了。”弗雷德带着一点儿南方或是乡村口音,语速和我认识的那些南方人一样快,甚至有时候还要更快些。
“我知道。”内森抬起头,看着我,“其实,是我新交的朋友告诉我的。乔治·弗格森,这是乔治·弗雷德里克斯。”
我们握握手。“名字很不错,”他说,“叫我弗雷德吧,大家都这么叫。”弗雷德跟我们解释,说一起爬山的朋友去找房子了。交谈间,我们围着桌子坐了下来。“你在做什么,内森?我都不知道你也在尼泊尔,还以为你回美国工作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区什么的。”
“之前是,”内森说,他又挂上了那副不成功便成仁的大义凌然样,“但我必须得回来。我说——你没收到我的信?”
“没有,你给我写信了?”弗雷德说。
内森直勾勾地盯着我,我尽可能表现得一脸无辜。“我现在必须得把你划进保密范围了,”他对我说,“我还不怎么了解你,但你今天帮了大忙。事情特殊,我不可能……”
“面面俱到?”
“不,不,不是——我不能过分谨慎,你瞧,我往往谨慎过头,弗雷德以后肯定会跟你说的。但是,现在,我需要帮助。”他的表情比给自己上坟还严肃。
“这段时间苦了你了。”我安抚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靠谱,什么值得信任啊忠诚啊。弗雷德龇着牙冲我笑,要维持我想要的表情可太难了。
“事情是这样的,”内森对我们俩说,“我要跟你们说的是我春天去探险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儿一言难尽,不过……”
他低着头,身体前倾、压低声音,讲了一遍我在信上读到的故事。弗雷德和我也都努力在桌子上向前凑,脑袋都撞在了一起。听到故事高潮,我尽力表现出讶异的神色,但也不用太费力气,因为该惊讶的时候弗雷德一个都没落下,表现完美。“你开玩笑吧。”他说,“不。难以置信,这不可能。雪人一般很容易受到惊吓。这一个就傻站在那儿?开玩笑吧!太难以——他妈的——置信了,兄弟!我打死也不信。太神奇了!啥?——妈呀,不,不会吧!”当内森说到雪人送了他一条项链,和内森在信中预料的一模一样,弗雷德一蹦三尺高,又靠回椅背大喊:“你开玩笑吧!!”
“嘘!”内森嘶道,脸都贴到桌布上去了,“别!声音低一点儿,弗雷德!求你了!”
于是他坐下来,内森继续讲,然后情景再现(“你把那该死的桥拆了!?!”“嘘!!!”);等内森讲完,我们都靠回椅背,感到筋疲力尽。慢慢地,其他桌的食客终于不再盯着我们,我才清清喉咙,“不过今天,你……呃……你提到还有一个问题,还是有新的问题……?”
内森点点头,嘴唇微皱,“阿德里肯回来了,还从一个有钱的美国老男人那里得到了一笔钱——这人叫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以前的爱好是大型动物狩猎,现在在一栋大房子里经营一个摄影动物园。他和阿德里肯、瓦莱丽,甚至还有莎拉来了这里,然后直接回了我们春天去过的营区。我从阿迈特那儿知道消息后就尽快赶过来了。就在我到达后,他们住进了喜来登酒店的套房。一个门童告诉我,他们开着路虎,帘子挡着车窗,他还看见有个滑稽的人被推搡着上了楼梯。现在他们把那间套房上了锁,守卫森严。我担心——我想——我想他们可能搞来了一个关在那间套房里。”
弗雷德和我面面相觑。“什么时候的事?”我问。
“两天前!那之后我就一直在找弗雷德,我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弗雷德问:“那个莎拉怎么办?她还和他们在一起吗?”
“对,”内森盯着桌子,“我也不能相信,但她在。”他摇摇头,“如果他们在楼上藏了一个雪人——如果他们抓住了一个——那么,哎,雪人就完蛋了。他们肯定都要遭殃。”
我想,的确如此。弗雷德不由自主地点着头,只要是内森说的他都同意。“那楼上就有个动物园了,哈哈。”
“所以你会帮忙咯?”内森问。
“当然啦,兄弟!自然要帮!”弗雷德看起来很意外,内森居然还要询问他这个问题。
“我也愿意帮。”我说,这是发自内心的。不知为何,那家伙搞得我跃跃欲试。
“谢谢。”内森说。他看起来如释重负,“但你要参加的登山活动怎么办,弗雷德?”
“没事。反正我也是后来才加入的,纯属玩票性质,他们不会介意的。而且我也只是这次想跟他们一起去。为了这次登山,他们搞了棋盘问答游戏,免得自己在帐篷里憋得发疯。我们昨天试着玩了玩。你知道的,除了历史、文学和娱乐类的问题,我其实对这个游戏很拿手,不过他们手上这个是英国版的。所以我们个个跃跃欲试,可突然间,我好像成了喜剧团的搞笑角色,我是说,他们的方式太不一样了,不按套路出牌!你知道我们玩的时候,如果不知道答案,别人就会说‘哈,真撇’——但是轮到我回答擅长的运动休闲类问题,他们抽卡问我‘1956年西印度群岛板球比赛中,连续往三柱门投球365次的是谁?’之类的问题,然后捧腹大笑,头都要笑掉了。而且他们还欢呼雀跃,一边围着我手舞足蹈一边大喊:‘不知道了吧你!你根本完全他妈的不知道是谁投的吧你!’搞得我很难集中注意力回答问题。所以,跟他们一起去的打算可能本来就是个错误的决定,还不如待在这里帮你。”
内森和我点头似鸡啄米。
我们早在听完内森讲述的传奇故事之后就点了菜,伊娃已经把菜端了上来。这是老维也纳饭馆的又一个神奇之处——菜品比装潢更出色。不管放在哪儿它都很出挑,毕竟在加德满都吃什么都像嚼硬纸板,真是不敢相信。“看这块牛排!”弗雷德说,“他们他妈的是哪里搞来的神仙肉!”
“你们有没有好奇过,他们是怎么管理这满大街的牛的?”我问。
弗雷德乐了,“我只能想到他们悄悄拽着一头到这儿的后厨,然后 ‘砰’!”
内森开始一脸怀疑地捅着自己面前的炸肉排。在这顿完美的晚餐期间,我们讨论了当前的各种问题。跟以前一样,对此境况,我有了一个计划。
5
小费在加德满都向来是无所不能的,但那一周,珠峰喜来登国际酒店的员工却守口如瓶,怎么也撬不开。他们甚至不愿意听到任何反常的事,更别说卷入其中,不管报酬多少都没用。一定有大事发生,我猜那个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的确富甲一方。就这样,进入阿德里肯房间的A计划宣告泡汤。我撤回酒店吧台,内森缩在角落的靠背椅中,戴着墨镜和澳大利亚巴拿马帽,伪装得恰到好处。他对我的消息表示很不开心。
珠峰喜来登国际酒店和其他地方的喜来登不大一样,它的质量差不多是假日酒店的水平,但在加德满都这样的地方,足够让它跻身五星级酒店了,这也让它和老维也纳酒店一样与其他地方格格不入。吧台和机场酒吧很像,我们旁边就是一间赌场。从里面传出的阵阵欢声笑语判断,大家显然都玩得很恣意。内森和我小心翼翼地抱着自己的酒水等着弗雷德。他去酒店周围踩点了。
突然,内森一把抓住我的小臂,“别回头!”
“好的。”
“我的妈呀,他们肯定是雇了一大堆私人保安。天哪,瞧瞧这些人。不,别看!”
我不动声色地瞟了一眼那队走进酒吧的人马:统一的靴子,统一的夹克,胳膊下一块鼓包,仪容打理得十分精干,身姿挺拔,举手投足都是军人气质……说实话,他们看起来有点儿像没胡子版的内森。“哈!”我感叹了一句。绝对不是普通游客。菲茨杰拉德看来是真的很富。
弗雷德鸟儿一样飘然进了酒吧,神不知鬼不觉地坐下了,“有问题,弟兄们。”
“嘘!”内森嘶声道,“看见那边那些家伙了吗?”
“我知道,”弗雷德说,“他们是特情局特工。”
“他们是啥?”内森和我异口同声。
“特工。”
“可别告诉我这个菲茨杰拉德是里根总统的好朋友。”弗雷德却摇摇头,咧嘴笑了。
“不,他们和吉米·卡特还有罗莎琳·卡特一起。你没听说吗?”
内森摇着头,但我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想起了几周前的传言。“他想去看珠穆朗玛峰……?”
那木齐巴扎村。尼泊尔珠峰地区的山村,海拔3340千米。 “是的。其实一周前,我在那木齐 遇到过他们。但现在他们回来了:待在这里。”
“我的神啊,”内森说,“特工,在这儿。”
“其实,这些特工人都不错,”弗雷德说,“我们和他们在那木齐聊了挺多。真的耿直,是的——相当耿直——而且友好。他们会跟我们讲世界职业棒球大赛上发生的事,因为他们有卫星天线;还会跟我们聊他们的工作,那些有的没的。当然啦,有时候我们也问卡特相关的问题,这时候他们就东瞄西看,假模假样地仿佛没听见有人说话;但大部分时候他们真的很普通。”
“那他们在这儿干吗?”我半信半疑地问道。
卡拉帕塔海拔约5545米。从尼泊尔的珠穆朗玛峰基地营无法直接看见珠峰,卡拉帕塔是邻近地区之中眺望珠峰的最佳地点。 “这个嘛,吉米想去看珠穆朗玛峰。所以他们开着直升机到了那木齐,就好像根本没高原反应这回事一样,然后径直去了珠峰!我刚才和当时碰到的一个特工聊了会儿,他告诉了我后来发生了什么。罗莎琳到四千五百多米的地方就返回了,但吉米接着往上爬。当时所有年轻力壮的特工都在周围保护他,你知道吗?不过他们开始生病,每天都有一批人因为高原反应、肺炎之类的原因被直升机载下山,直到他身边没剩什么人!他把全队的人都干回了地面上!厉害得不得了,真有六十多岁吗?这些年轻特工像苍蝇一样纷纷掉下山,他却跟装了马达似的一路到了卡拉帕塔 ,后来又到了珠峰基地营。我太佩服他了!”
“可真厉害,”我说,“替他开心。不过现在他们回来了。”
“是啊,他们给加德满都的文化内容又添了一笔。”
“那太糟了。”
“啊!没那个运气搞到钥匙去雪人家里串趟门,是吧?”
“嘘嘘嘘!”内森使劲嘘道。
“对不起,我忘了。那啥,我们得想点儿别的招,呃?卡特夫妻俩还要在这儿待一周。”
“窗户?”我问。
弗雷德摇头否决,“我爬上去倒是没问题,但屋子的窗户俯瞰花园,这样太招摇了。”
“天哪,这太糟了。”内森一口灌下威士忌,“菲尔可能决定要公之于众——他抓到的东西,他要趁着卡特在这里的时候开新闻发布会。这是快速宣传的完美途径——这就是他的风格。”
我们坐着,耗尽了脑汁跟好几杯酒。
“你知道吗,内森,”我慢条斯理道,“还有一个可能性我们没讨论到,不过你得带头。”
“什么?”
“莎拉。”
“什么?哦,不。不行。我不行。我不能和她说话,真的。就是——好吧,我就是不想。”
“可是为什么?”
“她不会在乎我说了什么。”他盯着自己的玻璃杯,紧张地在手心里转着,声音酸涩,“她可能只会告诉菲尔我们在这儿,那我们就真的麻烦了。”
“哦,我不知道。我觉得她不是会这么做的人,你觉得呢,弗雷德?”
“我不知道,”弗雷德说,一脸猝不及防,“我从来没见过她。”
“她不会的,真的。”后面我一直在做他的思想工作,指明这是目前我们最好的机会。但内森在这一点上分外固执,直到我们离开酒吧时仍然没一丝动摇。
我们只好结账离开。但当我们穿过门厅,走近恢宏的大门,内森突然停住了脚步。一个身材高挑、面容姣好,戴着副猫头鹰眼睛一样眼镜的女人刚走进来,内森像根木头一样杵在了原地。我猜到她一定是那人,悄悄捅捅内森,“记得,现在是生死关头!”
这句话起了作用。他深呼吸一口气,当那女人正要和我们擦肩而过时,他一把扯下帽子和墨镜,“莎拉!”
那女人吓了一跳,回过身,“内森!我的天哪!你——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神色阴郁,“你知道我为何在这儿,莎拉。”他把身体拔得比以往更加笔挺,直盯着她。就算她被指控谋杀了他母亲,他那副表情也不可能更责怨了。
“什么——?”她哑声道。
内森咬紧了嘴唇。我觉得他对这趟罪恶之旅的反应有点儿过了,甚至在考虑去插句话和和稀泥,让气氛不那么剑拔弩张。然而下半句里,他的声音因极度痛苦而扭曲了,“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做,莎拉。”
她一头亮棕色秀发,厚刘海、大眼镜,一副学生模样。这下女学生被戳到了伤心处。
她嘴唇发颤,眼睛止不住地眨巴,“我——我——”她的脸蛋皱成一团,带着哭腔趔趄地倒向内森,瘫靠在他宽厚的肩膀上。他轻轻拍着她的脑袋,看起来受宠若惊。
“哦,内森,”她凄凄惨惨地抽噎着,“太可怕了……”
“没关系,”他的身体硬得像一块铁板,“我明白。”
他们俩腻歪了一会儿。我清清喉咙,提议道:“我们去找个地方喝一杯吧。”事情好像柳暗花明了。
6
我们去了安娜普尔纳酒店咖啡厅,在那里,内森担心发生的最糟糕的事被莎拉一一验证:“他们逮到他,锁在了浴室里。”很显然,雪人吃得越来越少,瓦莱丽·巴奇催促菲茨杰拉德先生马上带他到市里那个臭烘烘的小动物园去,但是菲茨杰拉德正忙着和一堆科学家、自然作家打交道,这样一两天后就能开新闻发布会了,他和菲尔都想等一等。他们都希望卡特夫妻能出席所谓的揭幕仪式——弗雷德这么叫它,但是他们还没敲定。
弗雷德和我向莎拉打听了喜来登的看守安排。很明显,菲尔、瓦莱丽·巴奇和菲茨杰拉德不间断地轮流看守浴室。他们怎么喂他食物的?他温顺吗?问题,回答;问题,回答。最初崩溃了一阵后,莎拉又变回了那位坚韧又明智的妙人。
然而,内森却在不停地重复:“我们要把他从那儿救出来,我们要尽快行动,不然他就完蛋了。”
莎拉把手放在他手上,那可真是烈火上浇了一股热油,“我们必须得去救他。”
“我知道,内森。”我说,继续努力开动脑筋,“我们已经知道了。”一个计划开始在我脑海中形成,“莎拉,你有房间的钥匙吗?”她点头。“好的,我们走吧。”
“什么?现在?”内森脱口喊道。
“当然!我们得抓紧时间,不是吗?记者要来了,他们会发现莎拉不在场的……我们还得先去搞点儿东西。”
7
我们返回喜来登酒店时已经接近傍晚。弗雷德和我骑着租来的自行车,内森和莎拉坐出租跟在后面。下车时我们再三叮嘱,确保司机明白我们要他在酒店前面等我们。弗雷德和我进入酒店,向内森和莎拉打出安全的信号,然后径直去了大堂电话处。内森和莎拉负责去前台登记开一间房,我们需要他们转移一会儿视线。
我给酒店顶楼(四楼)所有房间都打了一通电话,得知一半都住着美国人。我自称是卡特夫妇的助手,名叫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现在都住这家酒店。他们都知道卡特夫妇。我解释道,卡特夫妇为酒店的美国人举办了小型招待会,希望他们方便的话能够加入,地点在赌场酒吧——卡特夫妇大概一个多小时后就会下楼。他们都对这个邀请兴致勃勃(除了我不得不挂掉电话的共和党人),答应很快就下楼。
接最后一通电话的是菲尔·阿德里肯,在355号房。我说自己叫莱昂内尔·霍丁,其他说辞还是那一套。如果非说有什么变化,就是阿德里肯明显热情无比:“我们马上就下楼,谢谢——其实,我们也准备邀请你们。”我没偏见,但他听起来的确讨人嫌。内森起的名号,理论家,不是我的风格,我更偏爱混球之类的叫法。
“好的。期待见到你们所有人。”
弗雷德和我在酒吧里观察着电梯。美国人穿着他们最好的猎装夹克涌入赌场,你绝对不会想到整个加德满都居然有那么多涤纶衣物,不过我猜它在旅途中很好打理。
两个男人和一个圆润的女人从电梯旁宽敞的楼梯下了楼。“是他们?”弗雷德问,我点头,他们的相貌完全符合莎拉的描述。菲尔·阿德里肯个子不高,身形单薄,是那种加利福尼亚靓仔长相。瓦莱丽·巴奇戴副眼镜,顶着一头炸了毛的鬈发。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起来很像知识分子,相比之下莎拉却只是个乖学生。那个有钱人,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六十来岁,抽着雪茄,身材保持得很好,穿着件八个兜的猎装夹克。穿过门厅去赌场酒吧的路上,阿德里肯正和他争论什么,我听到他说,“比新闻发布会好。”
我突然灵光乍现,回到电话旁边,打给接线员找吉米·卡特。电话接通,那头传来中西部美国人平淡的声音,非常商务:“您好。”
“您好,请问是卡特夫妇的房间吗?”
“请问您是哪位?”
“我是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我想请您转告卡特夫妇,喜来登酒店的美国人在酒店赌场酒吧为他们组织了招待会,就是今天下午。”
“……我不确定他们是否有时间参加。”
“我明白。但只是请您向他们转达。”
“好的。”
回到弗雷德身边,我两口灌下一瓶星牌啤酒。“好了,”我说,“乐子要来了。我们上楼吧。”
8
我给内森和莎拉发了消息,然后和他们在355号房间门口汇合。莎拉打开门让我们进去,里面是一间大套房——风格:普通的假日酒店——除了些许湿润毛发的气味,放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城市都没差别。
莎拉走到浴室门口打开锁,里面传来一阵声响。内森、弗雷德和我都不适地挪到她身后。她打开门,有动静——他在那儿,就站在我们面前。我发现自己正盯着雪人的双眼。
加德满都的旅游周边产品里,总是有画着雪人的日历、明信片和刺绣T恤,上面的图案都很雷同。我对此从来不能理解,为什么大家对雪人的想象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毛茸茸的小东西背对着你,肩膀上看过去是一张标准猴子脸,露出一只光秃秃的大脚板,这刻板印象让我很恼火。
我可以很开心地告诉大家,真正的雪人和这些画一点儿都不像。好吧,他的确毛茸茸的,但他和弗雷德一般高,有着明显类人的面容,脸周围一圈黯淡的红色毛发就像络腮胡。他看起来有一点点像林肯——当然,是矮丑版的林肯,塌鼻子、突兀的眉骨——但就是有点儿像。看到他和人类相似的脸,我松了口气:我的计划就取决于这一点,于是暗暗庆幸内森在描述中没有夸张。唯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枕骨嵴,肌肉覆盖的骨头像山脊一样从后脑贯穿头顶,延伸到前额,整个颅骨就像留了个莫西干发型。
那一刻,我们全呆在原地,成了名为“人类雪人之相逢”的石像。弗雷德决定发起破冰行动,他往前一步,冲那家伙伸出手,“向你致敬!”
“不,不——”内森掠过他身侧,拿出春天得到的那串化石贝壳项链。
“这是同一件吗?”我声音喑哑,一时茫然不知所措。因为直到浴室门打开前,我内心一直有一部分不完全相信这一切。
“我想是的。”
雪人伸出手,摸摸项链,又摸摸内森的手。我们又呆如雕塑了。只见雪人向前迈出一步,用瘦长、长满毛发的手碰了碰内森的脸,轻轻地发出哨音。内森浑身战栗,莎拉泪眼盈盈,我也觉得这场面将刻骨铭心。弗雷德说:“他有点儿像个佛陀,你不觉得吗?他就是没啤酒肚,但是那双眼睛,我的天啊。无上圣佛。”
我们得行动了。我打开背包,掏出宽松的工装裤、一件黄色T恤、一件大号防风夹克。内森脱下衬衣又重新穿上,借此向雪人展示我们的想法。
慢慢地、小心地、轻轻地,我们柔声细语、轻手轻脚地给雪人穿上衣服。T恤最难穿,我们把它套过头顶时,他轻轻“吱”了一声。好在工装裤拉链拉上了。我每做一个动作都要说:“向你致敬,上天庇佑之人,向你致敬。”
双手和双脚倒成了难题。他的双手形状奇异,手指骨节分明,长度几乎是我的两倍,还长了好些毛发,但是大白天在加德满都戴连指手套会导致更多问题。于是我暂时不去想它,把注意力转向他的脚。这是旅行宣传画唯一蒙对的地方:他有双大脚板,毛发覆盖,几乎是正方形,那大号脚趾像肥大的拇指。我带来的靴子已经是匆忙中能找到的最大码,可还是不够宽。最终,我给他套上西藏羊毛袜,穿上用铅笔刀改过的勃肯凉鞋,好让他的大脚趾悬在一边。
最后,我又在他脑袋上扣了一顶蓝色道奇男士棒球帽。帽子完美地隐藏了他突出的枕骨嵴,帽檐更遮住了他低平的额头和突出的眉骨。我还给他架了一副镜面环绕式太阳镜,这才收拾完毕。“嘿,真不赖。”弗雷德如此点评。再加一串夏尔巴人项链,黑绳上穿着五块珊瑚和三大块粗糙绿松石。声东击西嘛,你懂的。
在这期间,莎拉和内森翻箱倒柜,找遍了抽屉和行李,偷出了所有相机胶卷、笔记本和所有可能证明雪人存在的东西。整个过程中,雪人就站在那儿,镇定且专注。他观察着内森,一只手从袖管伸出,自然地放在胸前,就像百万富翁和他的贴身男仆。他小心谨慎地踩进勃肯鞋,调整棒球帽帽檐,种种细节都让我跟弗雷德印象深刻。“他看起来真像个佛陀,是吧?”我想,外表看上去的确不能让人信服,但就算是释迦牟尼本人,态度只怕也不会比他更温润了。
内森和莎拉终于搜寻结束,抬头看到了我们的艺术成果。“天啊,他看起来好奇怪。”莎拉说。
内森一屁股跌坐在床上,把头埋进手掌。“行不通的,”他说,“绝对行不通。”
奇异街位于加德满都巴桑塔杜巴广场南侧,嬉皮士聚集地。 “当然行得通!”弗雷德大喊道,一边把夹克拉链又往上拉了拉,“你看奇异街 上那些人,一直都这副打扮!兄弟,我在学校踢足球的时候,整队都是些看起来和他差不多的家伙。说实话,要在我们州,他都能参选议员——”
“得,得,”我说,“没时间贫了。把刷子和剪刀给我,我还得捯饬一下他的头发。”我试着把他的头发梳下来盖住耳朵,但收效甚微,就又在后脑勺修剪了一通。就一趟,我心想;只是步行一小段,下楼去坐出租;还有个昏暗的前厅。“两边一样平了吗?”
“看在上帝的分上,乔治,我们走吧!”内森越来越焦虑不安,我们已经花了有一阵时间了。我们收好随身物品,装进背包,拉着打扮好的“佛爷”出了门。
9
我总是为自己奇准无比的时间感洋洋自得。许多次,我都完美地在正确的时间赶到了正确的地点,连我自己都无比诧异。它超越所有刻意计算,是与宇宙循环之类的东西进行的深刻而又神秘的交流。但是,很明显,这次我队友们的时间感差得震惊宇宙,才连累得我完全垮掉。这是我能想出的唯一解释。
当时,我们正护送雪人顺着珠峰国际大酒店走廊下楼,我们的走姿很随性,雪人双腿有点儿罗圈——相当罗圈——胳膊也长——所以我一直在担心他会摔个四脚朝天——除此之外,还算正常,周围就只有几个尼泊尔普通游客。为了避开让人尴尬的电梯人群,我们决定走楼梯,于是穿过旋转门进了楼梯间。好巧不巧,正好迎面撞上下楼的吉米·卡特、罗莎琳·卡特,还有五个特工。
“我去!”弗雷德惊呼,“这他妈不是吉米·卡特吗!还有罗莎琳!”
相比强装镇定之类的行为,弗雷德的反应显得无比自然,我想这是最完美无瑕的表现。我不知道卡特夫妇正要去办别的事,还是其实要去楼下参加欢迎会。如果是后者,那我最后关头抖机灵邀请他们的决定真是糟糕透顶。不管什么原因,他们在这里,站在楼梯平台上;我们站在平台上;特工们眼珠子精光四射地打量我们,也站在平台上。
怎么办?吉米冲我们露出那著名的招牌笑容,可能上过《时代》杂志封面——太眼熟了。但又不太一样,不是毫无二致。自然,他的面容更加苍老,却又有种大病初愈、劫后余生的痕迹,好像他曾经浴火重生、经历过非常人所能想象之事。那是一张和善的脸,体现出一个人最大的包容。他还很从容自得:这种干扰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是他九年前自愿承担的工作的一部分。
我却跟从容自得一点儿不沾边。实际上,特工们正条件反射般地把鹰一样犀利的眼神锁在“佛爷”身上,我感到心脏骤停,只得稍微挪动身体让它重启。看见卡特的瞬间,内森呼吸凝滞,胡须之上的脸皮霎时一片惨白。情况更糟了——弗雷德向前一步伸手作揖:“嘿,卡特先生,向您致敬!见到您我们真开心!”
“嘿!你们好,”那招牌笑容越发灿烂,“你们打哪儿来?”
我们纷纷回答:“阿肯色”“加利福尼亚”“马——马萨诸塞”“俄勒冈”。他对每一个回应都面带微笑,愉悦地点头表示认可,罗莎琳也微笑着回复“你好,你好”,脸上仍是总统任职期间一样淡淡的神情,似乎她不管身在何处都同样愉悦。我们一一上前和吉米握手——直到轮到“佛爷”。
“这是我们的导游,巴——巴蒂·巴德。”我说,“他一点儿英语都不会。”
“我知道了。”吉米回答,握住“佛爷”的手上下晃了晃。
之前,我决定让“佛爷”露着手;现在,我肠子都悔青了。眼前这个人一辈子至少握过一百万只手、甚至一千万,世上没人比他更在行。一旦握住那瘦骨嶙峋的手,他马上就能察觉不同,这只手和他之前握过的几百万只完全不同。他脸上几道皱纹和眼周细纹交织在一起,仔细端详着“佛爷”的奇装异服。我感到冷汗从额头一滴滴渗出来又串成一线。“呃,巴蒂有点儿害羞。”我说。雪人却突然开腔了。
“向——尼——自敬。”他声音细弱、嘶哑。
“向你致敬!”吉米回答,一边亮出那著名的笑容。
这句,大家伙儿,可是世界上人类和雪人的第一次对话记录。
毫无疑问,“佛爷”只是想帮忙——联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我很确定——然而,尽管我们尽力掩藏,他的话还是让我们瞠目结舌。终于,本来盯着我们——尤其是“佛爷”——快盯成斗鸡眼的特工准备让我们离开了。
“我们腾开路让人家忙吧。”我哆哆嗦嗦地说,拉住“佛爷”的胳膊。“很高兴见到您。”我对卡特说。我们都在原地乖巧地站了一会儿,抢在美国前总统前面下楼好像不太礼貌,而那些特工也肯定不愿意让我们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下楼。最后,我只好在前方开路,一边紧紧地攥着“佛爷”的胳膊下楼。
我们平安无事地走到了门厅。莎拉和我们身后的特工相谈甚欢,成功转移了他们的注意力,我暗暗赞许。似乎我们不用再费什么劲就能脱身了。正这么想着,赌场酒吧门打开了,菲尔·阿德里肯、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和瓦莱丽·巴奇走了出来。(时间感,记得吗?)
阿德里肯一眼看清形势。“他们绑了他!”他大喊,“嘿!绑架啊!”
好吧,你可能和这些特工一样像触了电似的打了个激灵。毕竟,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想刺杀前总统,不过如果拿他当人质换点儿赎金或什么别的玩意儿,那倒是个目标。他们像猫鼬一样眨眼就蹿到了我们和卡特之间,弗雷德和我试图不动声色地把“佛爷”弄到前门外,奈何效果不如人意,要不是莎拉神兵天降,只怕是要功亏一篑——她蹦到正冲过来的阿德里肯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你才是绑架犯,大骗子!”她尖声大叫,在他脸上狠狠地扇了一巴掌,打得他一个趔趄。“帮忙啊!”她冲特工们大喝。她容光焕发、脸蛋通红,把瓦莱丽·巴奇塞回菲茨杰拉德身边,她那头发蓬乱、蓄势待发的模样美得摄人心魄,连特工都糊涂了。趁现场一片混乱,弗雷德、“佛爷”和我趁机撞出前门,撒开脚丫子跑了。
但出租车早已不见踪影。“该死。”我说。没工夫想了。“骑车?”弗雷德问。
“好吧。”没得选——我们跑到楼另一边,给自己的两辆自行车解了锁。我跨上车,弗雷德扶“佛爷”坐上后座小方架。前面许多人正大喊大叫,其中似乎夹着阿德里肯的声音。弗雷德从我身后推了一把,我们即刻出发。我站着猛蹬踏板加速,载着雪人心惊胆战地左摇右摆着向前冲。
我一路向北。这条路只比单行道宽一点,铺过一半,一半是土,路上的自行车和汽车一如既往地稠密。我一边躲车一边避开路上的土坑,既要看屁股后的追兵,还要在“佛爷”被甩来甩去的时候保持自行车稳定,真是手忙脚乱。
我们的自行车是标准的加德满都租赁款,品牌名“喷气豪杰”:车架重、车胎厚、车把矮、不能变速;倒车会卡住,有一个手刹,配一个又大又响的车铃——这可是关键设备。这辆车还不赖:手刹能用,车把不松,车座也没指使弹簧捅穿我的屁股。然而,“喷气豪杰”是单人车,“佛爷”的重量也不轻。他的体格就像猫,看着小但无比瓷实,我敢打赌他至少有九十公斤。他坐在后面,后轮都被压扁了——轮辋和地面间隔着约莫半厘米空隙,每次我不小心骑进土坑、触底反弹的时候,车轮就发出刺耳的哐当声。
因此,我们也没能打破什么速度记录。我们向左拐进迪力巴扎时,弗雷德在身后大喊:“他们在追我们!看,出租车里坐着阿德里肯和另外几个人!”
果然,身后几百米处就是菲尔·阿德里肯,他半截身子挂在白色丰田小出租窗外,正冲着我们大喊。我们蹬过霍比霍拉桥,掠过中央移民局大楼,然后我才想到可以喊点什么把人群吸引到街上来。“弗雷德!”我气喘吁吁,“兵分两路!堵住交通!”
“好嘞!”他的动作一气呵成:路中间一把刹住车跳下来,把“喷气豪杰”扔在路上。他后面的电动小三轮来不及停,一下子辗了上去。弗雷德嘴里大声骂着,把自行车拉出来,又丢到另一个方向的一辆达桑特车底下。达桑特碾过自行车,刺耳地嘎吱着停了下来。弗雷德骂得更起劲了,他到处跑,忙着把司机从他们的车上扯下来,冲他们喊他会的为数不多几句尼泊尔语:“风好冷!”“水好烫!”“天气真好!”
我骑着自行车离开时只瞥到了这些,但他争取了些时间,我也能在路上更集中精力。据说,迪力巴扎附近是加德满都最为拥挤的路段之一,此言不虚:两条狭窄的车道前方是一堆三层高的楼房,里面开着杂货市场和布料批发店,大门临街,尽管门前是卡车主干道,路上还是占道摆着现金收纳机之类的玩意儿。一如既往,街上数不清多少狗、山羊、鸡、出租车,还有手挽手三个并肩走的年轻女学生;一米五高的车夫在三轮车上塞着一大家子人,以五公里的时速往前蹬;偶尔还能遇到闲庭信步的神牛,你能看出问题有多严重了吧。不仅如此,那些土坑也不是吃素的——有些看起来简直像掀了盖子的窨井。
还有那些小山坡!我在人群中穿梭,按铃按到手指抽筋,本来一切顺利,直到“佛爷”摇了摇我的胳膊。我一回头,看到阿德里肯不知怎的已经甩掉了弗雷德,重新租了一辆出租追我们,正被堵在稍远处一辆涂得五颜六色的大巴后面。于是我们奋力骑上迪力巴扎陡峭的第一个山坡,在到市中心之前,一共上上下下了三回。
“喷气豪杰”不适合山地。当地市民都是弃车步行上去,只有连在尼泊尔都步履匆匆的西方人才骑着车使着吃奶的劲往山坡上磨。那天,我当然也是个忙慌慌的西方人。我还要站起来助力,但事情不好办,尤其是为了避免撞到捏着手指擤鼻涕的老头,我不得不猛刹车。阿德里肯坐的出租绕过了大巴,在震耳欲聋的喇叭声中很快就要追上我们。我气喘吁吁地坐回座椅,两条腿像两根木头。看起来,我可能得通过外交手段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了。突然,我的双脚被向前踢离了踏板。我们向前猛冲,贴身超过了一辆三轮车。
“佛爷”接力了,他双手扶着座椅从后座踩踏板。我以前看到过高个子西方人也这么骑车,是为了避免每次上升时膝盖撞到车把。但是,在后座骑车的下推力有限,所以从来不会有人在上坡的时候这么骑。然而对“佛爷”,这根本不是问题。我的意思是,这家伙太壮实了。他力大无比,可怜的“喷气豪杰”在重压下哼哼唧唧,我们蹿上山坡,又像离弦箭一样从另一边飞下,仿佛不知何时我们已经骑上了摩托。
没刹车的摩托,我得补一句。“佛爷”似乎不知脚刹为何物,我试了一两次手刹,它只会像猪一样嘶叫着搞得我们失去平衡。我们火烧屁股一样蹿下迪力巴扎,我只能把双脚放在车架上躲开障碍,就像在玩赛车游戏一样。我瞅准时机不停按铃,好几次险些一脑袋顶上右车道迎面而来的车辆(他们靠左行驶)。飞驰掠过的间隙,我余光瞥到路上行人,他们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绕过一辆半挂卡车,道路豁然通畅,我认出快到“交通工程师十字路口”了——我最爱的地方之一。在这里,迪力巴扎贯穿另一条主街,路口有四个交通灯,二十四小时一直亮着绿灯。
这次,路口中央站着只神牛当冒牌交警。“减速!”我大喊,但“佛爷”的单词量明显只限于“向你致敬”,他依旧奋力骑行。我指明路线、夹紧手刹、俯身蹲下靠近把手,按响了车铃。
我们从一辆疾驰的出租和神牛交警中间掠过,距离两边也就不到十厘米的间隙。我甚至还没来得及眨眼,就已经冲过了十字路口。没毛病,这下时间正好。
接下来,就只是导航的问题。为了缩短路程、彻底甩掉追踪,我故意带错路,来到杜巴大街的单行道区。过了这段,去泰米尔区剩下的路就轻而易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