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改革运动
土地改革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尚未完成而留下给社会
主义过渡时期的任务。广东作为新解放区,在各地普遍建
立民主政权之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在农村开展土
地改革运动。1950年1月,广东省召开首次党代表大会。
会上,叶剑英同志主持讨论了土改问题。针对广东华侨
多、工商业比较发达这一特点,华南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
府制订了一系列切合本地实际的土改政策,主要是在政
策和方法上与北方土改有所不同。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
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此后,全国各地新
解放区分期分批开展了大规模的土改运动。
华南分局在6月作出了土改试点的决定,提出了从
“全省着眼,三县着手”的口号,确定先在揭阳、兴宁、龙川
3县进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全面铺开。9月,成立广东
省土改工作团,团长李坚真,副团长林美南、罗明。10月,
经中南局批准,广东省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由华南分局
第三书记方方同志兼主任,李坚真(社会上习惯称其为李
大姐)为副主任。
李大姐是广东丰顺县人,童养媳出身。大革命时期,
在著名农民领袖彭湃指引下,冲破封建枷锁,走上革命道
路,加入共青团。1927年,在革命危急关头,她毅然参加
中国共产党。李大姐是中央苏区的第一位女县委书记,曾
任中央局和中共中央妇女部长,是中央红军长征时32位
英勇女红军之一。先后参加过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闽西苏
区和解放战争时期华东区的土改,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可以这样说,李大姐在华南干部中对土改是最有
经验和最有发言权的。1950年,中南局第二书记邓子恢
把她从山东分局调到中南局来,目的是想让她协助在中
南新解放区开展土改。后来,经叶剑英要求,调她回广东
工作。
我的看法,李大姐在三县土改试点,结合当地华侨
多、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实际,掌握政策比较好,没有乱打
乱杀人的现象,搞得比较稳。其经验,对我们后来开展土
改启发很大。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国内外形势日趋紧
张。11月,为配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华南分局按
照毛主席的指示,增加普宁、丰顺、惠阳、英德、曲江、遂
溪、宝安、鹤山等8个县为土改试点县,要求在1951年春
耕前完成。
根据这一部署,我们成立了地区土改委员会,并报华
南分局获得批准。土改委员会主任刘田夫,副主任李进
阶、赵冬垠。委员汪昌桂、杨辉图、黄其江、阎遐、莫燕忠、
张泊泉、汪涛、孙异涛、李发先、王国强、彭中英、谭德,秘
书长莫平凡。我们选择遂溪县茅村乡作土改试点。华南
分局派莫燕忠任高雷地区土改工作团团长兼遂溪县委第
一书记,直接抓试点工作。我们则派宣传部长赵冬垠、地
区团委书记王国强去当试点工作队正副队长。我曾经到
试点村去检查工作和学习,并经常听汇报,检查了解情
况,和他们一起研究和解决问题。当我们摸索出一定经验
后,即由点到面,在全县铺开。
1951年4月,我到广州参加华南分局扩大会议。这
次会议重点研究在广东开展一个大规模的轰轰烈烈的土
地改革农民运动问题。叶剑英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他分析了国际形势,指出美帝国主义在朝鲜迭遭失败,有
可能利用蒋介石进攻华南,作为策应。因战事迫近,要求
全省加快土改步伐,巩固中国南大门。他并就如何领导土
改运动,提出四个结合:一是时间与空间结合,二是点面
结合,三是热与冷结合,四是快与稳结合。会议总结了三
个试点县的经验,并在《南方日报》作了全面介绍,有力地
推动了全省土改运动的深入开展。但是,出席这次会议的
中南局土改委员会的领导同志,却对广东的土改提出了
批评,认为指导思想上有问题。不仅全盘否定了李大姐三
县土改的经验,而且还否定了叶剑英同志结合广东实际
而制订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指责叶剑英和方方同志“遇事
缺乏阶级分析”,“朦胧地认为广东特殊,情况复杂,靠近
沿海,工商发达,生活富足,华侨多,土地少,土地分散
……”。因此,“照顾其他阶层多,体贴农民生活感情少,对
敌人不够狠,对群众不够热”。随后,三县土改被指责为
“和平土改”,李大姐受到严厉批评,检讨了好几次,下放
到惠阳地区去土改,其他各级土改领导干部也被迫作了
检讨,不少干部还受到处分。我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叶剑英同志对广东情况的分析是正确的,决定的政策和
做法,也是正确的。李坚真的土改试点是符合广东情况
的,不能说是什么“和平土改”。处分她更是错误的。
这次会议,华南分局还根据党中央关于依靠大军,依
靠南下干部,由大军、南下干部挂帅的指示,任命第十五
兵团副政委欧阳文同志,第四十三军政委张池明同志分
别担任粤东区和粤西区党委第一书记,第四十四军政委
谭甫仁,第四十五军政委谢明分别担任东江和珠扛地委
第一书记。其他各地、县,原则上均由南下大军干部担任
第一书记。我继续担任原职,并参加粤西区党委为委员。
我是个具有双重身份的干部,既属南下干部,但抗战
和解放战争时期又在广东和两广纵队工作和战斗,和广
东许许多多干部非常熟悉。我认为广东干部由于处于地
下斗争和游击战争环境,未能象南下干部那样比较系统
地受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但他们的文化素质、战斗历程
和掌握政策的水平,并不见得比南下干部差。而熟悉地方
情况,则是南下干部和部队干部不能比拟的。因此,提出
由大军和南下干部“挂帅”这个口号,我认为是不科学的。
如果提南下大军干部和地方干部按德才兼备的实际情况
安排,就会好一些,减少一些不良后果,少错误处理和少
杀错一些人。应该说,南下干部和大军对广东土改和其他
工作曾做出过贡献。但后来由于片面强调由他们“挂帅”,
导致地方干部处于从属地位,而大军和南下干部因不了
解广东的实际情况,有的人还照般北方土改那一套(陈某
某在德庆,一上任即对当地县长以下到一般干部全部双
开除,即其一例),结果致使广东土改运动出现了较大的
偏差,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刻反思的问题。
叶剑英同志对依靠大军和南下干部,态度是很鲜明
的。他同华南军区的其他负责同志一起商定,抽调部队六
七千名干部,对25个县的土改实行包干,加速了全省土
改的进程。不久,广东就有4万余名干部下乡,在全省45
个县1500万人口的地区开展土改。
1951年5月4日至23日,我们在湛江市召开地委
干部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工作队长以上干部300人。
我传达了华南分局的决议和叶剑英、李雪峰同志的指示,
并作了总结报告。这次会议历时20天,着重解决整顿土
改队伍,依靠南下大军,依靠雇贫农发动大多数农民,放
手发动群众彻底斗垮地主恶霸等思想认识问题,要求大
家一定要打好土改第一仗,结合土改清理镇反积案,各部
门工作必须为中心工作服务,党委领导要掌握中心照顾
全面等等,使与会同志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了土改的方
针、政策、做法与步骤。
接着,地区和各县立即抽调干部,组成土改队伍,主
要由以下三种人组成:(一)曾经搞过重点工作的工作队
干部和从各级机关抽调的干部2787人。(--)大军干部
1087人(其中排以上干部224人,战士863人)。(三)新
吸收的农民积极分子2353人。这支队伍,真正参加过土
改工作的为数极少,经过两个星期短期训练,初步掌握土
改政策和具体做法,就迅速上阵,投身运动了。这批土改
共785个乡,235.46万人口。
因政权刚刚建立,高雷各县虽经过清理中内层,某些
地区还存在基层不纯的现象。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坚决贯
彻中央制定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即“依靠贫农、雇农,团结
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
发展农业生产”。我们将6000多人的土改队伍,编成237
个工作队,每个工作队负责6个小乡,采取点面结合的办
法,由点到面,全区铺开,以沿海为重点,在各县以灾情严
重的区为重点。
我先后在电白县羊角和茂名县广潭(现属高州县)搞
土改试点,蹲的时间比较长。我一边蹲点,摸索经验,一边
用以指导面上的土改工作。
因高雷地区连续两年遇到严重灾荒,有8个县25万
人急待救济,老百姓以豆叶、树叶、芭蕉根、黄狗头等充饥
是很普遍的现象,水肿的人很多,信宜等地还发生饿死人
的现象。因此,我们花了不少精力,发动群众,搞退租退
押,并发放了救济粮,以解燃眉之急。到6月下旬为止,全
区共获得斗争果实,包括稻谷、杂粮、黄金、光洋和人民币
等,合计折成稻谷16186345市斤,受益户口10余万户,
受益人口六七十万人,全区渡过了灾荒,农民缺粮大部分
解决,生产热情大为提高。
按中央和分局部署,我们将土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组织群众斗争地主,减租退押。
我们坚持从思想上组织上发动群众,组织好队伍,作有领
导有准备的斗争,反对大轰大嗡的做法。根据高雷地区灾
情严重,群众迫切要求清算减退,取得胜利果实以渡过灾
荒的实际,我们地委强调迅速在面上开展退租退押运动,
提出“退租退押渡荒生产”的口号,适应群众的要求,广泛
号召群众行动起来,推翻地主阶级在乡村的统治。对工作
队,我们强调要抓好三件事:第一是深入贫雇农当中,扎
根串连,访贫问苦,组织贫雇农在大会小会上诉地主阶级
剥削之苦,算地主阶级剥削之帐,将苦水吐尽,激发阶级
感情,提高阶级觉悟,自觉组织起来,投身土改。第二是成
立贫雇农小组,召开贫雇农代表大会,成立贫雇农主席
团,使贫雇农成为土改的领导和骨干力量。第三是召开农
民代表大会,强调先进、中间、落后阶层均有代表参加,不
能用积极分子会议来代替,农会吸收中农和农村贫苦知
识分子代表参加,以结成反封建的统一战线。
接着,组织群众斗争恶霸地主。我们通过贫代会、农
代会发动大多数,广泛深入地进行阶级教育与交代政策,
掀起大规模的联村性或全乡性的声势浩大的斗争,打击
地主。全区共斗争和清算地主恶霸6787人,参加斗争人
数超过100万人。土改工作队还将纲领和执行政策具体
化,使群众明确政策界限,认识到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
非法的与不合理的。我们运用党的统一战线的策略思想,
对地主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孤立和打击少数最反动的
恶霸地主,注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我们向工作队
和群众反复强调,必须坚持合理合法的斗争,反对吊打肉
刑。对这个问题,毛主席早在1948年就有明确指示。
我们认为,要按毛主席指示行事,克服吊打肉刑这个
偏向,首先是要端正干部的思想,克服宁“左”勿右,怕人
责备丧失立场与单纯追求经济果实的盲目思想,宣传合
理合法斗争的成功经验,教育干部,教育群众。其次,召开
代表会,民主讨论斗争方法,做好思想发动与组织发动工
作,防止面上出现吊打肉刑的混乱现象。
, 群众经过发动,许多贫雇农都勇敢地站出来,怀着深
仇大恨,与地主开展了面对面的控诉斗争。如信宜县一区
龙水乡斗争地主甘尚行时,一向被地主认为最驯服的彭
大嫂就上台控诉地主阶级的罪恶与分散财产的阴谋,使
地主不得不低头认罪。不少被恶霸地主迫得家破人亡的
贫雇农,以铁一般的事实揭露封建地主阶级残酷剥削的
本质和欺压鱼肉百姓的罪恶行为。这些血泪控诉,令人悲
愤,令人落泪。当然,在斗争地主过程中,有些苦大仇深的
人有时怒不可遏,亦会有过激行动,加上工作队员政治水
平参差不齐,有些人掌握政策不够好,也有吊打追逼果实
现象。海康、吴川、电白、茂名等县甚至出现乱打乱杀和侵
犯中农与工商业者利益的现象,危害土改运动健康发展。
我们发现之后,就及时发出指示引导他们,要注意掌握政
策,纠正偏向,采取合理合法的斗争,不要使用肉刑,尽量
禁止吊打现象发生。
我们在清匪反霸时,已杀、关、管了一大批地主恶霸
分子和反革命分子,为土改扫清了道路。所以,在土改时,
我们镇压地主不多,只惩处了极少数民愤极大的罪恶累
累的恶霸分子。我们主要是调集一批干部,并发动群众认
真清理在押的2万名人犯的积案,为今后继续镇压以及
公安部门转入正常工作创造好条件。
第二阶段,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财产。
解放初期,党中央和毛主席根据南方新解放区土改环境
和条件的改变这一实际,采取了比北方老解放区土改政
策有所改变和缓和的土改政策。
对地主的政策,比解放前宽大得多了。刘少奇同志在
全国政协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中指出:“没收地主土地的同时,应没收地主的耕畜、农
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乡村中多余的房屋……并加以分
配,同样也留给和分给地主一份,是必要的”。“除开这些
之外,地主的其他财产,包括地主所经营的工商业在内,
不予没收。”
对富农政策,毛主席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
指出:“我们对待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即由征收富农
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利
于早日恢复农业生产,又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保护
小土地出租者。”
按照上述指示和《土地改革法》,我们没收了地主的
土地、耕畜、农具和多余的粮食及其在乡村中多余的房
屋,还征收工商业兼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以及征收其
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割掉其在农村的封建主义尾巴。其
余房屋财产则一律不动。对富农,则对其过多的肥田,说
服其进行抽肥补瘦。
对地主的财产,我们只没收和征收看得见和摸得着
部分。对追浮财,我一直持保留态度。地主究竟有多少浮
财,只是一个猜测和估计,没有多大根据,弄不好,容易发
生逼供信和吊打肉刑现象。实际上,后来广东不少地方因
追浮财而逼得很多地主自杀,这是不符合中央政策的。
没收和征收地主的土地财产之后,由贫代会和农代
会讨论分配。首先是满足贫雇农的要求,同时也照顾其他
阶层。土地则按人口平均分配,包括地主家庭也按人口分
配一份,使他们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我们的土改工作队经过深入群众,摸清了各家各户
的情况,然后协助贫雇农主席团划分阶级。一般采取自报
公议办法,经过几上几下讨论、评议,最后三榜定案。我觉
得当时划分阶级是比较慎重的。基本做到公平合理,很少
出现错划现象。
第三阶段,土改复查。结合发土地证,进行复查,对农
民进行系统的翻身教育,转入生产争取农业丰收。
高雷地区第一批土改,在华南分局的领导下,由于贯
彻执行了叶剑英同志结合广东实际所制定的一系列政
策,经过土改队员和广大贫雇农的努力,顺利完成,取得
了预期的成绩。
广东前期土改,在华南分局和叶剑英同志的领导下,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政策掌握得比较稳。但中南局却认
为进度太慢,过分强调“广东特殊”,照顾广大农民少,照
顾工商业者和华侨太多,连续发表两篇社论,对广东土改
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我认为李坚真主持的土改试点是正
确的,所谓“和平土改”的批评,是错误的。中南局先后调
赵紫阳和陶铸到广州,分别任华南分局农村工作部部长
和华南分局第四书记,由他们抓广东的土改运动。
1952年4月,根据中央和毛主席对广东土改进度缓
慢提出的批评,华南分局召开扩大会议,分析研究了土改
中的问题,决定把土改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集中
更多的力量去搞,同时,更坚决地贯彻依靠大军、依靠南
下干部的方针,并进行土改整队,推动土改向前发展。
同年6月29日至7月6日,根据党中央和中南局的
指示,华南分局召开丁扩大会议。我参加了这次会议。中
央和毛主席对广东的批评是很重的,认为广东解放以来,
在主要问题上,“在决定关键上犯了错误”,广东土改“迷
失方向,在农民问题上犯了右倾错误”,并认为方方犯了
“地方主义”错误。会上,叶剑英、方方和冯白驹等同志分
别作了检讨。华南分局和分局中一些同志对叶剑英同志,
特别是对方方的所谓“地方主义”错误提出了严厉的批
评。方方由分局第三书记改为第五书记。对叶剑英同志
的批评,特别是对他分析广东的情况,制定的广东土改政
策进行的批评,我认为是错误的。对方方的批评,采取片
面的降职处分,更是错误的。继而,在海南岛和全省其他
地方的领导机关,也批判“地方主义”。翌年5月,方方再
次受到批判,被撤销华南分局第五书记和广东省政府第
一副主席等职,仅保留华南分局委员,分派到曲江马坝农
村蹲点。其他一些同志也因牵连而受到处分。这就是广
东的第一次所谓的“反地方主义”。对这次斗争,我同意薄
一波同志1990年3月17日在《方方文集》“序言”中的看
法:“在今天看来,就某种错误的思想倾向正常地在党内
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是必要的,但当时简单化地上那么
高的纲,尤其后来广东省委结合反右斗争,又把反对地方
主义的斗争,扩大到各级组织中去,批评、处分了一大批
干部,则更是不正确的。”
这次反“地方主义”斗争,伤害了大批地方干部,对广
东后来的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都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在这次会议召开之前,广东已完成1000万人口地区
的土改,到秋收前,又完成了1000万人口地区的土改,最
后一批800万人口地区的土改,是在这次会议后开始的,
到1953年4月结束。
会后不久,华南分局决定取消地委,成立区党委,辖
88个县,6个市。5个区党委是:海南、粤中、粤西、粤北、
粤东。我于是年10月改任粤西区党委副书记,区党委第
一书记先是张池明,后是武光。粤西区下辖高雷、粤中各
县以及湛江、江门市。区党委不作一级党委,作为分局代
表机关。我于1953年5月改任粤西区党委书记。其时,
张云为区党委副书记。1954年6月,武光调去北京航空
学院之后,我才改任粤西区党委第一书记。
广东土改,始于1950年10月,终于1953年4月,历
时两年半,除27.7万人口的少数民族地区暂不开展土改
外,其余地区都胜利地完成了这一艰巨的历史任务。
粤西区土改,和全省土改一样,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主要表现在:
(一)彻底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封建剥削制度,摧毁了
两千多年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封
建剥削的生产关系,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真正做到“耕
者有其田”。粤西区600多万农民,从世世代代的深重的
苦难中被解放出来。摆脱了封建剥削的枷锁,翻身当家作
主人。据1818个乡统计,依法没收征收的土地达470.7
万多亩。全区共获得退租退押、没收余粮等斗争果实,折
合稻谷338.68万担。另据869个乡统计,贫雇农127万
多人,分得土地179.1万多亩。此外,仅就232个乡统计,
没收耕牛8515头,230个乡没收农具58310件,245个乡
没收房屋61106间,以上各项,80%以上分给了贫雇农,
其余照顾中农及其他劳动人民的困难。
土地改革不仅解决了农民的问题,还使得不少的失
业工人,归国华侨,失业的渔民、盐民、贫民以及其他失业
阶层获得了就业机会。据5个县383个乡统计,上述阶层
人员即有43859人分到了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解决了
失业问题。台山县即有21661户,67971人的侨眷分到了
土地。由于农民翻身解放了,购买力大大提高,从而促进
了商业的繁荣和发展,全区营业总额和税收大增。这些都
从侧面说明了土改推动了其他方面事业的发展。
由于农村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农民生产积极性普
遍高涨,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全区粮食产量有了较大的增
长。
(二)摧毁了封建地主阶级在农村的政治统治,贫雇
农翻身作主人,建立起各级人民民主政权,大大巩固了工
农联盟。地主当权派在土改后,都失去了统治作用。在土
改运动中,涌现了许多优秀的农民代表,在群众中很有威
信。运动中农民积极分子被提拔为区级干部的共87人,
成为土改支援队的5208人。各乡都有一定的骨干和一批
农民积极分子,他们是党和人民政府与广大群众联系的
纽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坚力量。广大农民被发动与组
织起来,参加农会,人民政府在农村中已打下了雄厚的社
会基础。
(三)农民政治觉悟大大提高,打破了宗族观念和破
除了农村一些封建陈规旧俗。经过土改,农村宗族械斗大
为减少;许多妇女冲破了传统的思想束缚,积极出面参加
对地主的斗争,不少妇女还学会犁田耙田。开平长沙塘的
妇女说:“毛主席来了真是什么都变了,妇女也学会了驶
牛。”这说明农村确实发生了巨变。
广东土改(包括粤西土改在内),成绩是主要的,但在
中后期,由于强调“反右倾”和加快土改进度,因此,在政
策上出现较大的偏差。
华南分局和陶铸同志在1953年给党中央和中南局
的几个报告中,都提到了这些缺点。主要是中后期土改运
动“搞的确是比较粗糙”,“存在着严重的弱点”,“执行政
策上有偏差,未有团结住多数”,“打击面过宽,错打击了
一些人”,“死人多了些”,“划阶级中提高成分的现象相当
普遍”,“经济上对乡村非农业户与中农照顾不够”,“政治
上对他们团结不够”,“对敌斗争讲究策略政策差,造成地
主大批自杀,有些地方对中小地主打击过重等,因而遗留
问题很多,不满层很大”。在运动中,除地主阶级外,还有
占总户数7%的户数受到打击,其中包括打击失于过分
或根本不应打击的。最为突出的是没收许多华侨的房屋
土地,侵犯了众多的工商业者、小土地出租者利益,打击
了一些在战争年代曾经支持和帮助过我党的民主人士,
挫伤了不少知识分子。前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李灏同志
是电白县坡心村人,解放前在中山大学读书时加入共产
党,后来夫妇回南路参加革命,李灏在粤桂边纵队任营副
教导员,解放战争后期曾策动国民党广东省保安第三师
副师长兼第九团团长陈赓桃率部1000多人起义,解放
后,他在县委办公室当秘书。李灏家里有一些土地,他没
有回去收过租,但土改时却把他划为地主,把他们夫妇抓
起来斗争,处境极为危险。我知道后,立即通知把他们夫
妇放了。我所熟悉的中山县,某些南下干部不了解广东民
主革命时期斗争的特点,把几十个统战对象杀了。袁世根
是关立同志发展的党员。他任国民党乡长和区长,是经过
党组织同意的。抗战后期,他曾经帮助我们珠江部队主力
挺进粤中,立了功,但土改时却被抓了起来。县长谭桂明
反复说明情况,要求不要杀他,但“挂帅”的同志置之不
理,结果把袁世根错杀了,其他地区都有类似情况发生。
对敌斗争在执行政策上同样存在着严重的偏差,主要是
照搬解放前北方土改那一套,采取硬追硬迫、捆绑吊打等
办法。在1953年春季土改复查运动中,粤西区就发生了
完全不应当发生的极其严重的自杀现象。至3月6日止,
自杀人数全区已达1165人。仅自2月3日至3月6日统
计,就达805人。“不执行政策,不讲究斗争策略的错误作
法,是发生如此严重自杀的直接原因。”对此,华南分局在
3月25日的通报中,提出了极为严厉的批评。土改中过
“左”的错误,实际上是分局负责土改的领导带领搞起来
的,批评下级是无济于事的。
上述土改中的缺点,有些后来在复查中得到了纠正,
但是,没收华侨的房屋长期没有退还,在港澳同胞和海外
侨胞中造成了十分不良的影响。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才落实侨房政策。广东各地党组织和政府花了很
大的精力和财力,共退还侨房1600多万平方米。这一措
施,激发了广大侨胞和港澳同胞的爱国爱家乡的热情,纷
纷捐资兴办各种福利事业,投资办学校和实业,大大促进
了侨乡的教育事业和经济繁荣,扩大了我党在侨胞中的
联系和政治影响。
对广东土改,30多年来一直存在着分歧和争议。土
改中受到处分的同志,长期背着沉重的思想包袱。直到
1986年10月叶剑英同志逝世,党中央在悼词中写道:
“他在领导广东省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根据党中央的方
针、政策,同广东省的实际结合所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政
策,注意保护华侨和民族工商业者的利益,历史证明,是
完全正确的。”经过30多年的实践检验,党中央终于对这
一历史问题作出公正的评价。当年受处分的同志这才放
下思想包袱,扬眉吐气,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身到四化建
设中去。
二、粤西渔区民主改革
1952年下半年,华南分局着手渔区、盐区的民主改
革,为此,制定了《关于沿海渔民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
规定》。广东全省有100万的渔民、盐民。粤西区沿海是
主要地区之一,全区有渔民数十万人,分布于9个县,14
个大渔港和众多渔村。沿海有大型渔船(即远洋捕鱼船)
数百艘,中型渔船3080艘,朝出晚归的小型渔船12627
艘。
1953年土地改革结束后,5月7日,为了推动全区渔
民民主改革的开展,粤西区党委专门印发了《关于粤西区
渔民民主改革工作的方针与部署计划的报告》,并组织
637名干部到渔港渔村抓改革。总的分两期进行。第一期
完成主要渔港、专业渔民的改革工作,先以闸坡、博贺为
试点,取得经验后向各县铺开。第二期完成沿海半渔半农
的渔村改革工作。
从1954年起,我以主要精力抓渔区的民主改革,第
一批有11个大渔港。我先到电白县的博贺港,后到阳江
县的闸坡港,共搞了一年左右的时间。
博贺是粤西有名的大渔港,抗战时有远洋捕鱼船
210艘,解放时仅剩123艘,因逃往港澳及损坏等原因,
我去搞渔改试点时,只有104艘大船。那时,渔区的封建
压迫剥削制度,已变成解放渔民和发展渔业生产的主要
障碍。封建把头、渔霸盘踞于城镇、渔区,严重阻碍着生产
的恢复和经济的发展。
1954年夏,我率领一个工作队到博贺港渔区进行民
主改革,有一个海军指导员协助我工作。我住在一户贫苦
渔民家里,他家有老婆和一个小女孩。他家两兄弟都结了
婚,年龄大约30岁左右。因为没有土地,渔民住家建在海
边,下面是水,先打桩,然后在上面搭棚建简易房屋。我和
渔民同吃同住。他的女孩约6岁,名叫阿娣,聪明活泼可
爱好玩,天天跟着我去开会。
博贺港的渔民按照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习惯,每年
在农历7月14日出海,到粤东海陆丰一带海面捕鱼,使
用的都是拖网渔船,船上装有生盐,一捕到鱼就倒进船舱
的盐里,腌制咸鱼,然后在当地推销。到了打鱼淡季,他们
就返回渔港,修船补网,主要是换旧烂船板,特别是修换
龙骨,这笔费用较大,渔民收入不多,困难不少。加上受渔
霸压榨盘剥,不交钱就不准出海,因此,广大渔民生活非
常困苦。
我们搞渔改,方式方法跟土改差不了太多。首先是找
贫苦渔民交朋友。为了同渔霸和渔栏主作斗争,我们还以
湾头为中心,组织渔业工会(会员820人),同时组织渔民
协会(会员2379人,占渔业人口44.5%),作为代表劳动
渔民的群众组织。我们还把渔业资本家组织起来,成立自
身的组织,便于政府进行领导及解决他们与渔工之间纠
纷等问题。我们把改善劳资关系,作为废除封建束缚后进
一步发展渔业生产的中心环节,建立一种民主的、平等的
劳资两利的订立契约的新型关系。一方面废除船主对渔
工的不合理剥削,实行民主改革,适当改善渔工的待遇;
另一方面又教育渔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生产。
其次,废除封建压迫剥削制度。我们领导渔民开展反
霸清匪的反封建斗争,宣布取消渔栏主、湾主和其他封建
把头的一切特权及其对渔民的一切压迫剥削制度。博贺
港原有国民党海员特别支部,还有反动会道门中极堂(原
名普天道),据了解,有80%的渔民参加。该港有渔霸、匪
首、特务等57人,我们区别对待,先打击30名,有10名
闻风逃亡港澳,未打击的有17人。因渔业生产属工商业
范围,政府实行保护政策,因此,我们不采取农村土改斗
争那种方式来对待船主。船工渔民愿意从事农业耕种者,
我们按有关规定,分配他们以适量的土地。在推翻封建剥
削制度的同时,我们建立起国营的水产公司鱼市场和群
众组织自办的合作社,以搞活流通。
我们还发动渔民,进行清债运动。关于渔民债务问
题,按华南分局有关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解放前渔民所欠地主、鱼栏主兼地主及地主兼
工商业者的债务一律废除,解放后渔民已还的旧债债款
应予退还。
(二)解放前渔民所欠非地主成分的鱼栏主及债利剥
削者或富农的债务,按政务院关于新区农村纠纷处理办
法处理。
(三)旧债一律不得转为新债务,清理债务因计算不
清发生纠纷时,由人民法院或当地政府判处。
(四)地主、鱼栏主、工商业家等欠渔民的债务应无条
件归还。
(五)渔民与渔民及其他劳动人民之间的债务继续有
效。
经过清债,广大贫苦渔民大大减轻了债务负担,生活
有了明显的改善。
我们还系统地组织渔民群众,通过签订爱国公约配
合当地边防部队和公安机关,进行防奸反特、侦察情报、
缉私等工作,使防袭防钻、巩固国防,逐渐成为群众性的
自觉行动。
我在博贺蹲点半年多之后,转移到了阳江县的闸坡
港。此港比博贺港更大,渔船更多,渔业更发达。我住在
一个姓黄的渔民家里,抓紧在秋季渔业生产旺季到来前
完成渔改工作
解放前,国民党在闸坡建立了许多反动组织,设有国
民党区党部,下设10个区分部,还设有三青团支部,与民
社党区党部,并组织了反动的清英社(又名雷公社),研究
社,反动会道门向善社,反动武装渔更队等。解放后曾组
织武装土匪,公开暴乱,经解放军进剿后,又化装钻入渔
民基层组织。至清匪、镇反、民主改革之后,镇压了17名
罪大恶极的渔霸、封建把头和匪首,关管一大批,从而为
渔区民主改革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因在博贺港已摸索到了一套渔改经验,所以我在闸
坡港搞渔改的进度快一些,只搞了几个月就完成了。
在博贺和闸坡,我和当地渔民建立了较为浓厚的感
情。后来我调到广州工作,他们还不时来探望我,向我介
绍当地的渔业生产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