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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城市“四清”运动

作者:刘田夫 当前章节:13560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5:23

一、“五反”运动的发动

1962年9月,毛主席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重新提

出了阶级斗争问题,强调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

天天讲”,并提出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1963年2月,毛

主席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肯定了湖南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和

河北保定地区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

(简称“四清”)的经验,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这次

会议确定在农村开展“四清”,在城市进行“五反”运动。3

月1日,党中央发布了“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

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

僚主义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五反”运动。 广东省委于3月7日至12日召开了地市委书记会

议,传达和讨论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着重研究开展增产

节约,进行“五反”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8月,省委

决定成立省委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领导小组,由林李

明当组长,我和李坚真、曾志为副组长。到了1964年2

月,经我向赵紫阳并书记处提议,增加罗范群为副组长。

其后,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省直单位党组书记

会议,常委和党员副省长结合学习中央文件,进行对照检

查,相互之间就“五反”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月21日至6月16日,省直机关召开“五反”运动

三级干部会议,有1072人参加。这次会议分揭盖子、放包

袱、分析提高三个阶段来进行。8月21日,省市召开8000

人的机关干部大会,宣布?个主动坦白、积极退赃、悔改

较好,得到从宽处理的案件。

5月和9月间,中央先后制定了开展农村社教的两

个文件,简称《前十条》和《后十条》。《后十条》一方面强调

“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一方面提出要团结95%以上的干

部、群众。

这年秋冬,广东农村开展社教试点。在“左”的思想理

论指导下,运动严重走偏方向,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

盾,打击面很宽,结果共发生自杀案件602起,死亡503

人。

1964年5月15日至6月l?日,党中央在北京举行

工作会议。陶铸、陈郁、赵紫阳和我出席了这次会议。会

议讨论了农业规划和农村工作、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

1970年)、政治工作问题。此外,还讨论了反修防修,培养

接班人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等问题。毛主席在

会前和会中讲了3次话。刘少奇同志作反修报告,还有中

央、大区其他同志作丁发言。反修防修,“五反”、“四清”成

了这次会议要解决的中心问题。会议认为,全国基层有

l/3的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强调一定要以苏联为鉴,从

根本上挖掉修正主义的根子,指出“五反”、“四清”是在我

国深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保证永远不变色的最根本的

措施,也是防止帝国主义武装复辟的主要措施。中央决定

“五反”、“四清”统称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国集中力

量扎扎实实搞5年,并规定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改

变了原来依靠基层和群众的决定,这就使“左”的思想有

了进一步的发展。

我们回到广州,省委召开了7天的全体委员会议,传

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接着,省委于

7月9日至23日召开二届二次党代会,出席会议的代表

共了22名。会议由赵紫阳传达中央会议精神,我传达毛主

席的两次讲话和刘少奇的报告,最后由陶铸作总结。经过

讨论和研究,省委重新部署农村“四清”和城市“五反”运

动。省委书记处按三大任务进行分工:“四清”主要由赵紫

阳、区梦觉负责,“五反”主要由我负责,生产建设、经济建

设日常工作主要由林李明负责。

按中央和中南局的规定,城市“五反”分三大阶段进

行:一是县以上党政机关、全民所有制工厂、大专学校;二

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小工厂;三是街道居民。每一大段又

分若干小批。交叉进行,基本上是一年一批。

由于中央对基层问题作了错误的估计,因此省委按

照中央指示,十分强调要组织强大的工作团队。赵紫阳在

传达时指出:“五反”、“四清”能否搞好,主要组织保证靠

工作团。对夺权的要靠工作团,对干部自觉革命也要靠工

作团。要靠自己发动群众革命自己命是困难的。放手发

动群众,组织阶级队伍主要靠工作团。”

7月27日,省委决定组织强大的工作团,农村“四

清”工作团抽调8万人参加,城市“五反”工作团抽调了

6500人参加。此后,在全省的部分城市和县、社开展了大

规模的“五反、“四清”运动。

二、成立城市“五反”领导机构

中央工作会议过后不久,刘少奇和王光美同志来到

广东。王光美在中山纪念堂作报告,介绍她在河北省抚宁

县王庄公社桃园大队搞“四清”的经验。刘少奇同志在省

委五楼会议室(广州设了许多分会场)作报告,主要讲反

修防修和“五反”“四清”问题。他们的报告,影响很大,进

一步促使“左”倾错误的发展。

8月12、13日,省委召开了区党委、各地市委书记会

议,根据刘少奇同志的指示,就有关城市社教运动和面上

工作问题,交换了意见。12日晚上和13日,由我和曾志

主持,召开“五反”座谈会,出席的有各市委书记、省直各

战线“五反”领导人,着重研究工作部署问题。好几个市委

书记主张集中一两个市搞“五反”试点,一年后大家回去

自己搞。另外,铁路、海运等自己搞。13日上午和晚上,我

先后两次在负责人碰头会上作汇报,提出“五反”除广州

市,再集中搞一两个市,不全面铺开,矿山集中搞韶关,为

便于领导,先在佛山或江门搞试点,并把“五反”办公室搬

下去。陶铸和赵紫阳基本同意这样搞,他们先后就如何开

展“四清”、“五反”运动谈了个人意见。最后决定,“四清”

一个地委搞一个县,“五反”先在佛山搞。 .

8月26日,省委发出这次会议纪要。纪要分“四清”、

“五反”两大部分。纪要指出:省委负责同志参加“四清”、

“五反”运动的地区如下:赵紫阳去中山,区梦觉去高要,

刘田夫去佛山市搞“五反”。张云去澄迈,张根生去揭阳,

寇庆延去惠阳,陈德、陈越平去阳江,李进阶去曲江。这些

同志一方面去参加蹲点,一方面代表省委去指导运动,参

加地委工作总团为委员。

纪要还指出,县以下的“五反”归“四清”工作团统一

抓。广州市及汕头、佛山、韶关、江门、湛江、茂名、海口等

7个城市和一部分中央、省属的大厂矿企业单位的“五

反”,由省委“五反”办公室直接抓。各中小城市的“五反”

工作队,这一期先集中到佛山市,由省委直接领导进行试

点。省工交和农林水、政法战线“五反”工作队以战线集中

组织工作团去省直属的少数大企业分批进行“五反”。财

贸、文教战线的工作团则分到开展“四清”、“五反”运动的

县、市去参加“五反”。广州市的“五反”,工交、文教按条条

分期分批进行,财贸、政法、街道、手工业按区一块一块的

进行。

为适应工作的需要,省委于9月10日发出通知,决

定对省委“五反”领导小组成员作若干调整:

组长:刘田夫

副组长:李坚真、曾志、罗范群

组员:李嘉人、寇庆延、陈越平、刘祥庆、李建安、王立

山、刘茵

办公室原由罗范群当主任,施铸梁、李牧当副主任,

此时再增加关云为副主任。

9月22日,为加强对“五反”运动的领导,省委发出

通知,决定在佛山市和开展运动的直属企业分别成立“五

反”运动工作团。其中韶关地区“五反”运动工作团,负责

曲仁煤矿、地质队、第二监狱和瑶岭钨矿的“五反”运动。

海南地区开展运动的4个直属企业,由于比较分散,可以

按企业成立“五反”工作团,不另成立总团,由罗范群代表

省委“五反”领导小组兼顾各个企业的运动。省委各个“五

反”工作团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一)佛山市工作团:

党委书记兼团长:刘田夫

党委副书记兼副团长:徐林汉、梁集祥、王立山、罗汝

(二)省直属企业韶关地区工作团:

党委书记兼团长:李建安

党委副书记兼副团长:张勤、张英

(三)湛江港务局工作团:

党委书记兼团长:徐烽

党委副书记兼副团长:魏震东、王云

(四)海南铁矿工作团:

党委书记兼团长:罗范群

党委副书记兼副囱长:刘洪涛、于耀华、曹杰

(五)水产基地工作团:

党委书记:贾伯林

党委副书记兼团长:文连高

党委副书记兼副团长:刘玉棠

(六)尖峰岭林业局工作团:

党委书记兼团长:杨保智

党委副书记兼副团长:黄凤章、吴风

副团长:丁兆诚

(七)兴隆农场工作团:

党委书记兼团长:林修德

党委副书记兼副团长:赵卓云、李振农

副团长:谢应权

佛山工作团,大家一般称之为总团,我在那里坐镇,

统管全省中小城市及中央、省属大型企业的“五反”运动。

广州市单独搞“五反”,由曾志具体负责。

三、“五反”运动的开展

李建安、罗范群、徐烽等人于10月5日至8日带领

工作团下到韶关、海南、湛江等地。

我则集中全省7个中等城市和省财贸、文教系统以

及中央好几个直属单位的工作队在佛山搞“五反”试点。7

个城市的第一、二把手都集中来到佛山,留下副手在当地

主持工作。佛山试点单位有市委机关以及新光针织厂、红

棉丝织厂、为民丝织厂、广东纺织机械厂、佛山水泵厂、石

湾美术陶瓷厂等。

工作队员来佛山之后,首先是集训10天,主要是学

习中央文件,武装思想,明确运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

以及有关政策等问题,然后才下到试点单位开展运动。

“五反”运动的步骤和做法大概是这样:一、从宣讲

“双十条”入手,发动群众,组织队伍,揭阶级斗争盖子。

二、开展“五反”斗争。三、社会主义教育,让干部自我检

查,洗手洗澡,放下包袱。四、整顿队伍,整顿工会,整顿党

团组织。五、加强经营管理。

全省7个城市从10月4日起发动群众写大字报,揭

盖子,进行三查,主要是查本人出身和历史。从汕头、海口

等市揭露出来的问题来看,某些干部确实存在不正之风

以及官僚主义等问题。如某市有一些市委成员在59、60

年长期不干工作,有的在疗养院、农场疗养院吃喝玩乐,

有的腐化堕落,有的利用职权搞特殊化。某市委几套马

车,争权夺利。有些干部隐瞒历史,改变成份,有的乱搞男

女关系等等。

运动开始不久,就发生汕头市委书记戴雄同志自杀

问题。他原是江门市委书记,刚刚调到汕头不久,就到佛

山来搞试点。集训之后,他回江门探亲,在家中上吊自杀。

我听闻这一消息,感到很吃惊,也很惋惜。他回江门之前,

大家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异常反映,也没人批他整他。关于

他的死因,10月31日下午,我在下去蹲点的省委常委碰

头会上是这样说的,戴雄自杀问题,江门揭发他拉拉扯

扯,没民主,核心不团结,个人说了算。这是事后别人告诉

我的。据反映,主要是江门有些人揭发他一些问题,他很

紧张,害怕运动,不相信党的政策,因而自杀。后来,省委

组织部曾派专人去调查了解,查清没有多大问题。对他的

不幸去世,我深感惋惜,因此,对其家属给予很大照顾。

关于集中7市主要头头在佛山搞试点,我曾在省委

珠岛宾馆请示过刘少奇同志,他也同意这样搞。我的原意

是先从佛山试点摸索出经验,然后全省铺开。但始料不及

的是,适得其反。在“左”的思想影响下,许多同志都很

“左”,都想批评人家,互相斗“左”,生怕别人说自己“右

倾”,生怕别人瞧不起。本来,各市的领导并不了解佛山市

的情况,但一集中到佛山来搞试点,矛头自然而然对准佛

山市委,市委书记罗汝澄同志更是首当其冲。罗没有“四

不清”问题,有些人就抓住他两个问题大作文章,一是利

用港澳和知名人士捐资兴建华侨大厦,批他统战工作丧

失阶级立场,依靠资本家,跟资本家拉拉扯扯,二是批他

搞卫生城市,动不动罚钱,用资本主义那一套管理办法。

我全面地分析了罗汝澄的问题,认为对他应该实事

求是,建华侨大厦是好事,罗没有从中捞一把,不存在“四

不清”问题,他工作中有缺点,适当开展批评是可以的,我

想让他尽快过关,以便让其领导佛山的“五反”运动,但有

些人紧揪住他的所谓立场问题,批了他好几十天,好象越

“左”越革命,弄得我非常矛盾。罗汝澄表现很好,对工作

中的缺点,多次作了检查。但大家对他的所谓立场问题意

见不统一,开了好几次会都解决不了问题。有些人提出要

给罗重处分,我不赞成这样做。后来,赵紫阳来佛山了解

运动情况,他和我对罗汝澄的看法一致。赵在大家面前讲

了一句公道话,说罗汝澄是个好同志。我抓住这句话,把

罗放了,让他到工厂去蹲点。尔后,省委将他调到汕头当

市委书记。

佛山市委副秘书长何克勤同志,他父亲是个米商,大

家查出身,查历史,也把他当作批判对象。有些人主张给

他处分。我说,他没有大问题,不处分了,将他调出来,参

力口搞“四清”。我认为何克勤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后来

调他到韶关当经委副主任。80年初,将他调到粤海公司。

严尚民退下来之后,他继任公司总经理,为粤海公司的发

展作出了贡献。

四、到新光针织厂蹲点

毛主席和刘少奇同志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深入基

层蹲点。起初,有的同志提出我担任总团长,工作忙,年纪

大,不用蹲点了,在面上抓总就可以了。但我想:一、企业

“五反”入手工作自己心中无数,不搞先行点和蹲点,不去

直接体会一下,当工作队整训完,运动铺开时,自己就没

有发言权,没有资格去领导运动,那将会陷于被动的局

面;二、先行点工作队配备了几个队长,日常工作由他们

去抓,我还可以抽出时间精力去抓工作队整训。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选择新光针织厂(现佛山第一针

织厂)当作先行点,叫做试点中的试点。由60多人组成的

工作队没有参加整训,在1964年9月19日直接进厂。我

记得有宋乃瑞、张江明、黄辉等人。我于9月26日进厂蹲

点。那时运动搞神秘化,参加“四清”、“五反”的省委负责

同志都使用化名,省委还专门发出文件通知各地。我化名

为刘铁,解放前搞地下斗争时曾用过这一名字。

新光厂是中型厂,有职工580多人,总支书记张翠

英,厂长蔡俊仕,副厂长梁腰、陈成浩,厂干部有32人,还

有30多个从业人员,以及一些资本家。

我们工作队进厂之后,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首先,工作队成员包括领导干部放下架子,老老实实

同工人一起实行“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与工人

同甘苦共呼吸,以普通劳动者面目出现。我们集中住在工

厂里,吃在工人食堂,同工人一起排队买饭,吃一样的饭

菜。同工人一起跟班劳动。通过劳动,彼此建立联系,加

深了解。我在成衣车间劳动,搞包装,吃住在工厂,和大家

一样排队买饭。

其次,广泛进行家访,实行个别扎根串连。我们几乎

访问所有工人家庭,广泛接触和联系群众,通过拉家常,

谈身世,帮助工人进行家务劳动,与工人交朋友,很自然

地了解工人的出身、成份、历史,从中挑选出40个成份及

历史比较纯洁的根子,作为依靠对象。这套扎根串连,组

织队伍的方法,是“桃园经验”的翻版,跟北方土改办法差

不多,实际上是不相信绝大多数干部和工人的表现。

再次,对职工进行思想发动,提高阶级觉悟。工作队

入厂之初,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四清”动员,宣读“双

十条”,组织讨论,并加以讲解,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五

反”的目的意义。对40名根子,再集中学习4天,初步提

高觉悟后,开始揭发厂内“四不清”问题。

再其次,对“四不清”干部和阶级敌人开展斗争,对工

人群众提出的生产、生活上的迫切的合理的要求,责成企

业干部进行整改。

那时候,将“五反”运动作为“反和平演变”,“防止变

色变质”的一项根本措施来搞,因此,做法非常“左”,有些

人甚至认为不少干部变质了,成了新资产阶级分子,故对

企业领导人进行批判斗争。这是当时政治气候和错误引

导造成的恶果。

我们在佛山,没有完全抛开原来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和积极分子,还是团结和依靠他们,对干部也尽量团结和

争取多数。

记得有一晚,新光厂开大会批判党总支书记和厂长,

气氛越批越热,有的人冲动起来,竟做出偏激行动,把宣

传栏上贴着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的照片也撕了,说他们是

某某人的“爪牙”。我回来发现此事,认为偏离了方向,马

上把工作队的负责人找来,教育他们要严格掌握政策,不

应把矛头对准工人。以后就再没有发生类似之事了。

我在新光厂蹲点约七八个月,经过反复查帐核实,只

有行政股长聂×是“四不清”干部,贪污了1000多元,后

来将其撤职,限令分批清退。

该厂的几个主要负责人,没有大的问题,主要说他们

官僚主义,少参加劳动,有的好给别人“穿小鞋”,有的动

不动训人,有的喜欢跳舞等等。可有些人揪住这些问题不

放,不给过关。我向干部职工宣传党的政策,说那些都是

过去的事,本人已多次作检讨,不能老抓住不放;要让人

家过关,让人家有改正错误和缺点的机会。经过做工作,

这些干部统统解放了。考虑到有利于张翠英工作,我们将

她调到佛山印染厂当书记。我将秘书冯卓彬留下来顶替

书记职务,蔡俊仕、梁腰、陈成浩等原职不变,另外,还提

拔了几个工人骨干当工会主席及股室和车间的负责人。

以后,就由他们继续搞运动,进行整改和提高工作。

这期间,我还到过红棉丝织厂好几次。“四清”之前,

我曾在这间厂蹲过点,提倡学习解放军,加强思想政治工

作。该厂书记、厂长及副厂长闹不团结,搞三套马车。我

分别找他们谈了好几次话,诱导他们争取主动,作自我检

讨,搞好团结,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后来,我还到石湾美术陶瓷厂蹲过一段时间,还到为

民丝织厂等先行点了解运动的情况。

五、贯彻《二十三条》

1964年12月至1965年1月,中央召开了全国工作

会议,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

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它部分地纠正前一段打击面过

大过重的错误,提出干部大多数是好的比较好的,要尽快

解放大部分干部,对犯错误的干部要采取治病救人的方

针,强调增产还是减产是社教运动是否搞好的重要标准。

但文件仍过分估计了阶级斗争的严重程度,并且提出重

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更“左”的

观点。文件规定,城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今后简称“四

清”运动(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

《二十三条》下达后,我反复学习了好几遍,并于

1965年1月26日在佛山市工作队干部会议上进行了宣

讲。一是讲对《二十三条》的认识,着重谈该文件的指导意

义以及当前的形势,运动的性质、重点、政策、方法等问

题。二是肯定前一阶段领导干部蹲点,与群众实行“三

同”,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依靠工作队领导运动等做法,同

时指出存在的一些缺点,主要是放手发动群众不够,有包

办代替现象,争取干部大多数的工作不够积极,斗争面过

宽以及对生产和面上工作注意不够,等等。三是讲吸取前

段的教训,克服工作中的缺点,进一步搞好今后的运动。

不久,我们在原佛山大球场召开一个有上万人参加

的大会,让几个“四不清”干部上台发言,作现身说法。这

几个人态度较好,能主动坦白贪污行为,对问题认识较为

深刻,并且设法积极退赃。所以,我们挑选他们作为典型,

以影响其他“四不清”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会议结束时,我

讲了话,主要是讲党的方针政策,敦促“四不清”干部主动

坦白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对这几个典型,我们相信

他们的交代,既往不咎,作坦白从宽案件处理,不作处分。

会议反响比较强烈。

开始,各先行点按规定,搞人人过关,洗手洗澡,怀疑

和揭出许多干部有“四不清”问题,尤其在经济上打了不

少“老虎”。我吸取以前运动的教训,注意掌握政策,对“四

不清”干部,采取冷处理的办法,不匆忙作结论,而是放在

运动后期来处理,对经济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有多少是

多少。后来,经反复核实,真正的“四不清”干部并不多。处

分的面也不大。

《二十三条》强调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派”,但我们并

没有完全按这一套去办,没有将那一个打成“走资派”。相

反,我们抓住《二十三条》关于“尽早解放一批干部”的规

定,迅速解放了一大批干部。我们采取调动的办法,将企

业的主要负责人从这间厂调到另一间厂,职务基本不变,

主要考虑他们在原单位难于开展工作,给他们换个新环

境,以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在简

报上登了,主要是谈对干部的处理问题,提出两类矛盾分

不清,先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观点。

运动中间,曾发生这样一件事,就是海南工作团把海

南试点所有干部集中到一个大仓库,没有自由,搞人人过

关,一个个解放。我发觉这件事,采取果断措施,发电报叫

他们即刻撤销,不能这样做,以避免伤害更多的干部。

“四清”运动有一个重新划分阶级的阶段,我们起草

了一个文件,提出划分标准。当时有一位分管统战工作的

副省长提出以思想划分阶级,我坚决反对这样做,认为这

样划分会乱套,坚持以经济地位来划分。负责财贸系统

“四清”的蔡浪波说,有了这个以经济地位来划分阶级的

文件,财贸系统解决了许多问题,50年代很多小商贩小

业主被错划为资本家,现在根据经济地位来划分,许多改

为劳动人民。

我还比较注意抓生产,一是运动开始时,我就提出,

运动搞得好不好,生产上不上得去是检查好坏的一条标

准,强调分团要有人管生产,各间工厂要有一套人马抓生

产。二是搞运动不占用生产时间,尽量利用业余时间来

搞。三是运动后期,省在经济上进行扶持,如我蹲点的新

光针织厂和石湾美术陶瓷厂,都拨了一笔经费来扶持他

们发展生产。因此,“四清”期间,佛山市的工业生产没有

下降。

广州市的“四清”运动,主要由市委自己单独搞,我过

问不多。但大的问题,我们也兼管一下。1965年4月2

日,广州市委向省委和中南局上报《广州市四清运动第二

次报告》。报告总结了他们在运动中的一些经验做法,提

出上下一起搞的部署和对资本家的政策。赵紫阳和我审

阅后,同意他们的部署、政策及做法。4月12日,省委批

转了他们的报告。批示指出:广州市“四清”运动第二次报

告很好,现转发给各地参考。省委同意广州市委对广州市

“四清”运动的部署和所采取的政策。至于群众监督机构

问题,可先试行,待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广。

当佛山第一批“四清”试点进入后期的时候,这年5

月19日,我们向省委和中南局写报告,提出《关于下一批

城市四清运动的初步部署》,并提出运动的重点地区、单

位、完成时间以及采取的措施等等。赵紫阳和林李明审阅

后,同意我们这一部署。

不久,我们接到中南局6月17日关于城市“四清”运

动今后部署的指示,又重新研究,作出安排。接着,我就城

市“四清”运动问题,向赵紫阳作了一次汇报。其后,中南

局、省委相继开会,作出了关于运动的指导思想、部署、措

施和工作安排等等。根据中南局和省委的指示,我们又重

新进行研究,?月12日,省委城市“四清”领导小组向省

委和中南局上报《关于今后城市“四清”运动的部署的报

告》。我还提出,如无不妥,请省委将此报告批发下去。报

告主要内容:广东城市试点单位,即将结束运动的仅有

5.9万多人,尚未开展运动的职工、7个城市成年居民和

矿山职工家属,应当参加运动的总人数,至少有60万人,

到67年结束运动,任务相当重。我们计划分三大批搞完:

第一批,在1966年第一季度前完成佛山市和远离城镇

的、关系重大的一批大型中央、省属企业的运动。第二批,

1966年完成6个城市工交企业、国营财贸企业、中等以

上学校、城市机关和部分远离城镇的中央、省属企业。第

三批,继续搞完7个城市的合作商业、小学和街道居民以

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运动。报告还提出领导方法等问

题。

8月6日,经赵紫阳、区梦觉审阅同意,省委将此报

告批转各地执行。批示指出:第一批运动是整个运动的开

端,对于进一步取得运动的完整经验和争取整个运动的

主动,关系极为重大。因此,一定要集中精力,坚决搞好。

全省第一批城市四清运动在1965年夏末秋初开始,

开展运动的有380个单位,12.5万人,其中工交企业职

工有7.5万人。佛山市参加这批运动的有5万人,于6月

下旬便铺开进行。这一批开展运动的大中型中央、省属企

业约有职工7万多人,主要集中在3个地区:一是韶关地

区的矿山、地质队和铁路系统的单位,约3.5万人;二是

海南的林场、盐场、港口、铁路和松涛水库,约有1.5万

人;三是广州地区的公路运输、航运、海运、远洋、水产和

电厂、设计单位以及珠江三角洲的几间大糖厂,约有职工

2万人。上述3个地区的运动,我们集中了数十名厅局长

以上干部去抓。

为了搞好第一批运动,我们组织了强大的工作队。搞

试点时,我们有工作队7700人,试点结束,中央部委和部

队约有1000人调回去,我们适当调整和补充,工作队保

持在7000人左右。领导干部继续深入蹲点,抓重点,带附

点,以点带面。对原来领导班子比较好的单位,我们尽快

实行“三结合’’(干部、职工、工作队),依靠原来的领导班

子开展运动,以便调整出一批工作队员去加强问题多的

单位的领导。

我在佛山搞完第一批“四清”运动之后,还准备到汕

头市去搞第二批“四清”。但到1966年夏天,“文化大革

命”开始了,“四清”不了了之。于是,我们将各工作队陆续

抽调回来。

广东城市“四清”虽则对改变领导干部作风和企业管

理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是在“左”的理论指

导下进行的,因此,致使不少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尽

管我反复强调掌握政策,设法保护一些干部,但也只是

“左”中有稳罢了。尤其是在1964年下半年那种“左”的政

治气候下,许多干部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左”的思想,因

此运动出现了较大的偏差。虽则以后进行了纠偏,但也挫

伤了那些被整干部的积极性,使他们身心都受到不良的

影响。

邓小平同志1992年2月南巡时指出:“‘左’带有革

命的色彩,好象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的历史

上可怕呀!一个好的东西,一下子被他搞掉了。右可以葬

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

但主要是防止‘左”。

回顾四清这段历史,我觉得邓小平同志这话是讲得

非常深刻透彻的。对“左”的东西,我们应该时时引以为

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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