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唐朝参加完葬礼,吃完了素斋,就可以和妻子一起回家该干什么干什么了。但是死者五服内的亲属还需要服丧。这服丧也是根据关系亲疏有不同的时间规定的,由亲到疏分别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这五种也叫作“五服”。
这其中,斩衰是最重的服,是用最粗的麻布缝成的,无缉边,断处外挂,是三年丧所穿的衣服。适用对象是诸王为天子、臣为君、子为父、未婚的女子为父、妻子为丈夫。排在第二的是齐衰,穿的衣服也是用麻布做的,衣服有缉边。齐衰又分为三个等级:一年期、五月期和三月期。一年期的适用对象是孙子为祖父母、夫为妻;五月期的适用对象是玄孙为曾祖父母;三月期的适用对象是重孙为高祖父母。排在第三的是大功服,大功服是用熟麻制成的,服期是九个月,适用对象是堂兄弟、未嫁堂姐妹、已嫁姑姐妹、已嫁女子为伯叔父、兄弟;小功服期五个月,也是用熟麻制成的,比大功要细,适用对象是本宗为曾祖父母、叔伯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兄弟妻等等;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丧期只有三个月,适用对象为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等等。
平日里服丧,忌日里干什么呢?
唐朝人民对于忌日是很看重的,在皇帝的忌日,也就是国忌,官府不准行刑,百姓不准饮酒作乐,连荤菜都不能吃。违反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臣子和庶民的忌日里,人们也需要祭拜祖先,不能饮酒作乐。这个规矩得终身遵守。官员士大夫的家里如果遇上了亲人的忌日,还要接受亲友和同事官僚的吊唁,以表悼念。
唐朝对于守丧这件事还有法律的规范,防止有人不遵守。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去世,那么儿女在服丧期内必须穿孝服,不喝酒不吃肉。直到三年期满才可以脱掉孝服穿上吉服,这叫作“从吉”。法律还规定,在服丧期内,有官职的人必须离开官场,回家去守孝。不可以在服丧未满的时候去吏部参选。没有官职的平民不得隐瞒父母去世的消息去参加科举考试,也不可以去参加宴会,饮酒作乐,更不允许在丧期内娶妻生子,这点我们在前面的章节提到过。综合一下这些丧期禁忌,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有个人,性别为男,正值年轻,尚未娶妻,有个小官职。可是他突然先后经历了父母之丧,那这个人就太悲剧了,因为第一,他先后失去了两位至亲,痛上加痛;第二,他在服丧的这段时间(五六年左右)是没法继续在官场上摸爬滚打的,更别谈升迁了;第三,守孝期间他也没法娶妻生子,可能得熬成个大龄剩男了。这段经历也就是守孝期间的礼法,叫作“丁忧”。
虽然有了法律的约束,但总有人要去触犯法律。那这些不守礼法的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如果在服丧期间嫁娶,要被抓去坐三年牢,结成的婚姻被判处无效。如果在服丧期间为家人主持了婚事,要被拖下去打八十大板,打到屁股开花。而对于不守礼制的官员的处罚,就更加严厉了。曾经有一对陆氏兄弟,家里是做官的。这兄弟俩在父母丧期内打扮得花枝招展去坊市饮酒作乐,被人发现并且揭发了。而这兄弟俩受到的处罚呢,是各打四十大板,赶出京城。还有更血腥的例子,原州司马聂屿在妻子去世半年后就再婚了,事情被揭发之后,当时的皇帝下令就地处死!这处罚是非常重的了,根据法律是不必判处这么重的,不过官员不守礼法,是可以重罚的。这也可以看出唐朝人对于居丧守礼的重视程度。
第十一篇 唐朝的宗教文化
你在唐朝信奉什么宗教?要知道佛教和道教才是主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