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章咱们可以了解到,不管你是当官的还是个普通百姓,到老了政府都会给予你一定的生活保障,基本不用担心没人给你养老送终的问题。那么,如果你穿越成了“老弱病残”中的其他三个人群之一,生活会怎么样呢?同样,大唐政府会保护你的。
假如你是“弱”这个群体的,也就是妇女或者小孩,那么政府相应的保护措施有以下这些。对于妇女来说呢,首先是婚姻法上的保护,也就是之前提到过的不准男子随便休妻。妇女犯罪所受到的刑罚也跟男子不一样,有些时候会宽免。而且唐朝法律还针对妇女性侵这一块制定了严格的法律,保障了妇女的权益。
婴儿到少年这一时期,也属于“弱”的范畴,政府对于他们也有相应的保护措施。比如,不允许孕妇堕胎,堕胎的夫妻要坐两年牢。还有孕妇如果犯了罪,要等到产后一百天之后才能接受处罚。以上这两条是保护还没有出生的婴儿。如果是十五岁以下的少年犯了罪,可以通过钱财来赎刑。十岁以下的小孩犯了死罪,官员是不能直接判刑的,必须交给皇帝亲自审理。如果有小孩七岁就犯了死罪,那除了死刑之外不能有附加的其他刑罚。看看,对于弱者的保障还是挺多的吧。
对于“病”这个群体,大唐政府有什么保障措施呢?你可以去医院看病哟。唐代地方州一级行政单位都设有官方医疗机构,主其事者为医博士。“医学博士以百药救疗平人有疾者。”什么?你说没钱买药?没事的,对待生病的病人,政府会发给药物,帮助病人进行治疗的。
接下来是残疾人群体了。唐朝对残疾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将残疾分为三等,具体的分类为:“诸一目盲、两耳聋、手无二指、足无三指、手足无大拇指、秃疮无发、久漏下重、大瘿瘇,如此之类,皆为残疾。痴痖、侏儒、腰脊折、一肢废,如此之类,皆为废疾。恶疾、癫狂、两肢废、两目盲,如此之类,皆为笃疾。”为了保障残疾者的正常生活,唐政府根据“三疾”情况的不同,对残疾者进行一些物质上的救济、受田优待、减免赋役和收容侍养等救助,对笃疾严重者还配给侍丁。
老弱病残都有了政府救济,日子是不是就好过了?其实呢,也不尽然。因为政府的力量毕竟有限,无法顾及全部的人。这个时候,有一个地方的作用就充分地发挥出来了,那就是全能的寺庙。前面的章节已经提过了,寺庙可以接纳旅人住宿,可以提供看戏的场所,可以接纳看破红尘的人遁入佛门。
而且佛教讲究普度众生,慈悲为怀,对于老弱病残也有着帮扶措施。比如,寺庙里设有“病坊”,来为一些生病的穷苦人治病。而“医生”呢,就是寺里的一些通晓医术的和尚了。唐朝的和尚也是不简单,还能时不时地脱下袈裟披上白大褂来个跨界。寺庙还为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开设了学堂,教授文化知识。当然,“老师”也是和尚。这些和尚不仅可以敲木鱼,还可以拿教鞭呢!对于残疾人而言呢,如果你实在走投无路去了寺庙,那里的和尚也会好生照顾你的,放心吧,你在这佛门清静之地,虽然吃不到大鱼大肉,但吃着纯天然绿色食品,还能天天听到读书声和念经声,说不定还能悟出点什么人生哲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