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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作者:白汀墨水 当前章节:6059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20:22

公路上的故事倘若摊开来讲, 恐怕每一公里都需要一整个章节来书写,因为大脑一刻不停地在思考着,车轮每转动一圈就冒出一个灵感, 眼前的一切都那样陌生, 陌生的体验也总能酿造出新奇的句子。

那些新鲜的感受,倘若不能及时记录,就会被时间冲淡。

所以迟绛总是端着相机, 身子扭成奇异的形状, 只为拍到一个好看的画面。在她的镜头里,闻笙越来越爱笑, 她的笑容也和沿途的风景一样,愈发开朗起来。

在故事的最开始,她也许是在肤浅地喜欢着闻笙的相貌,喜欢她的喜欢她亮闪闪的学霸光环,或是喜欢她举手投足间的从容。

但现在, 她从取景器里看见闻笙被风吹乱的发丝,看见她白皙皮肤被太阳晒得泛红, 又看见她张开双臂拥抱大漠风声的背影。

终于可以从内心确认,她挚爱的是闻笙身体里始终蓬勃的生命力。

拍摄视频的时候,她记起来, 在高一和祝羽捷闲谈时,她也想象过和闻笙出游的场景, 在她的想象里,“那画面拍下来一定和绿茶一样清新。”

但现在,她们已经趟着泥泞翻过几座险山, 置身旷野面朝着雪山呼喊。迟绛意识到,自己终于可以丢弃过度曝光的青春滤镜。

体验过横冲直撞的自由, 便不会再一味想要绿茶宣扬的岁月静好。

迟绛放下手里的相机,走到闻笙的身侧,与她并肩站着。

仅仅是站在大地上,以沉默的方式共同凝视着远方,也足够她们剧烈地感受到彼此相互支撑的精神能量。

衣服上已经沾了太多风沙,擦过衣服的湿巾都会变成黑色。发型也并不能总是保持蓬松,冒雨推车前行的那段路,她们一队人累得表情都狰狞。

咬牙切齿坚持的样子也许并不好看,但她们都知道,费劲吧啦努力的样子真的足够可爱。

同桌是坐在身边见证所有狼狈瞬间的人。迟绛总是为此庆幸,在其她人说起“我很喜欢闻笙”的时候,她总能比别人找出几倍多的理由来喜欢闻笙。

就算是吃醋,她也在醋坛子里暗戳戳得意。

很多人都喜爱闻笙的冷淡孤傲,但她知道闻笙会模仿着小猫的语气写一封暖暖的信;也有很多人都以为闻笙性格平淡如水,只有她反复见证过闻笙傲娇的小脾气。

毕业那天,闻笙告诉她“你认识的我和实际的我也许很不一样”,迟绛当时还不能解出其中深意。

直到她视野里第一次出现巍峨雪山,看见闻笙的背影镶嵌在雪山与荒野之间时,她才明白真实的闻笙有多精彩。

是让她忍不住追赶背影,想要永远与她比肩而立的挚友。

在遇到闻笙以前,迟绛总是得过且过,在课堂上睡得欢实,对未来没有规划。好像是从坐到闻笙身边开始,她才在与闻笙的较量中挖掘出自己的潜力。

如果不是闻笙坚持替她辅导功课,鼓励她参赛,也许就没有那一次成功的话剧展演,也不会有后来参加艺考的决心。

如果不是和闻笙暗中较着劲学习,高三时就不会有扎实的基础,也许早就在模拟考的失利中崩溃。

是一路有闻笙陪在身旁,她才有机会考到梦寐以求的专业。

所以迟绛搭着闻笙的肩膀,轻声地说:“谢谢你,带我看这些风景。”

不止是眼前的风光。

*

在路上遇到知名的博主,采访时候,博主问了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你们最珍贵的信仰是什么?”

她们对视一下,不约而同回答:“是勇气啊。”

在当代社会里,聪明、睿智、高情商、华丽丽的履历或者光鲜外表总是备受瞩目,万人推崇。

但许多人都忘记了,作为人类,要真的想淋漓尽致地体验生活,最重要的还是那个被称为“勇气”的东西。

可是“勇”字总是被男生霸占着,一个人叫张勇或王勇,就总会被默认为男性。“勇”字的刻板印象里似乎还带着鲁莽,连带着“勇敢”的品质也被人有意无意忽略。

但“勇敢”恰恰是女性成长史里最重要的品质。

闻笙最庆幸的,不是自己有多聪明、有多努力,而是庆幸自己的勇敢。

行驶在公路上,戴着那顶深蓝色的头盔,她发自内心地微笑,为自己心中未曾磨灭的勇气而微笑。

笑自己在明知爱情不可求的年代里勇敢地相信爱情,笑自己勇敢地逃出妈妈的掌控,踏上一条在幻想里走过无数次的公路。

去拉萨的路很远,远到像天方夜谭。

直到她们真的发动车子,踏上征程,又觉得拉萨其实并不遥远。

拉萨向来被认为是神秘的信仰之地,路上充满朝圣者。有数不清的自驾者,摩旅者,也不乏骑行者,徒步者。

其中最虔诚的,是朝拜者。她们一路跪行朝拜到拉萨,膝盖磨皮,掌心结痂,衣衫全是残破的,面容温和而虔诚。

而令人震撼的是,当有人问起“为何要到拉萨”,她们的答案是:“为了和平。”

听到答案的那个时刻,她们先是诧异,然后眼泪不自觉地落下来。

在信仰之地,泪水总是不受控制。原来世上真的有一种爱是无私的,跪行千里的执念,是为了人类无灾难。

作为旁观者的作者,实在难用三言两语写清楚她们在漫长的旅途中学会了什么、收获了什么。也许,只有她们自己才知道完整的答案,而那份完整的答案,又需要在漫长的余生里去书写。

但可以确定的是,除了那些过分浪漫主义、理想主义的乐观想象,她们也遇到了无数与现实息息相关的问题。

路上多的是好人,也偶有坏人。

她们真的会坏得千奇百怪,有人偷窃,偷走身上的钱财珠宝,偷走故事,偷走感情,反正小偷总是什么都不在乎,她们各取所需,偷得不亦乐乎。

在这长长的朝圣路上,有人偷窃,就必然有人丢失。丢失了什么,又多半会得到些别的补偿。

丢掉钱财的,学会了学会了从零搞钱的本领。被骗走感情的,学会了对爱情的判断。

人们到拉萨来,就算两手空空,也多半可以满载而归——

至少还可以带走一些故事。

而故事能换酒,酒也能换故事,换来换去,无穷尽也。

人们都说,在拉萨,最不缺的就是故事。反正那是一个充满传奇的地方,随便走进一家小酒馆,就可以听到有人在讲述着堪称传奇的故事,谎言和真实掺半,真假无需判断,只要够好听、够打动人心,就算是好故事。

说不定,某一天,你也刚好就会听见一个名为《同桌小别扭》的故事,平平淡淡的,刚好适合就着一杯青稞啤酒咽下。

故事里有一堆别别扭扭的小同桌,她们不为什么特定的目的出发,反而在无目的的旅行里收获了许多。

真正抵达拉萨的时候,她们放弃了摩托车,徒步前往布达拉宫。

解散自由行的当天,闻笙和迟绛在布达拉宫对面的广场席地而坐。那天的云层很厚,风很大,云朵几乎每一秒钟都变换着形状。

她们什么都不做,仅仅是盘着腿,看着那座华丽的、充满信仰的、在内心憧憬了无数次的布达拉宫。

整整一个下午,然后又是整整一个晚上,就只是坐着,看着,思考着。

身体和大地紧紧地粘合在一起,脸颊很快就被晒得紫红,险些脱皮,但她们丝毫不在乎。

傍晚时分,布达拉宫的对面有卖场的歌手出没。最常被观众点唱的,是许巍的《蓝莲花》和郑钧的《私奔》。

来拉萨朝圣的人,多半对“自由”有着无限的向往,歌词里越是把“自由”写得淋漓,就越受欢迎。

可若是详细追问起来,问她们有没有找到自由,答案又多半是否定的。

因为人人都知道,谁也不可能永远留在拉萨。

一趟以摩托车为载体的短暂逃亡,过程就算是再华丽,也不过是短暂的出逃,而人们最终都要回到那无尽的日常中去。

比如,在如期抵达拉萨的当晚,闻笙和迟绛一起在网吧里提交了高考志愿。

在最遥远、最自由、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她们点击按钮提交了一份志愿单,就又把自己扔回到那个熟悉的充满规则的高楼林立的狭窄世界里。

鉴于有过太多的被篡改志愿的先例,所以,闻笙几乎是目不转睛盯着志愿系统,反复刷新,生怕妈妈改动志愿。

等到零点时分,报志愿的系统关闭,闻笙心里面的那颗石头也终于落了下来。

她看看迟绛,不经意掉下一串眼泪。

不单单是因为梦想终于实现,更是因为,这是第一次,她总算可以自己的成长选择负责任。

在荆南大学,天文学的教授职位长期被男性垄断,院系网站上不曾出现过一位女教授。

闻笙偏偏想要打破这样的垄断,成为学校里的第一个女性教育者,也想要将天文学的魅力播撒给更多的学生。

迟绛也终于如愿以偿。

当初,她即兴发挥的表演还是得到了一小部分老师的支持,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意见相互抵消了不少,她的艺考分数排名倒数第一,刚好擦线。

庆幸的是,有闻笙在身边盯着她学习,高三的文化课成绩一骑绝尘。出考场时,她就确定自己可以如意录取到电影学院。

坐在电脑屏幕前,她们都长长舒了一口气。不用再煎熬着等待录取结果,几乎可以确定未来的去向。

同行的姐姐和阿姨也为她们感到开心,坚持要为两个小朋友庆祝。

那天晚上,一群人围着篝火,开了很多瓶酒。大人们也喜欢怀念高考的事。

小一点的大人,怀念起来总是说遗憾;大一点的大人,怀念起来倒是释然。

在民宿的小院里,女主人听说两个小姑娘是刚高考完、骑摩托车远道而来,坚持要亲自下厨,送她们一桌好菜。

席间,女主人也说起自己的际遇。

她并没有参加高考,失恋后独自骑车来了拉萨,在这里做些小本生意。剪头发,卖服装,花好几年时间攒足了本钱,才终于开了这家民宿——

愁人的是,民宿生意并不景气。

但在这片无谓得失的土地上,她也只是淡然笑笑,洒脱道:“等房子到期,我也要回到四川过好日子去咯。”

那天晚上,没人记得各自喝了多少酒,只知道清醒过来时,小院里有许多的空酒瓶。每一个酒瓶,都对应着一瓶时间。

迟绛和闻笙也没有想到,在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这样多形形色色的人。

她们也遭遇了许多挫折,创业者赔得倾家荡产,却还是可以东山再起;有人被感情骗子骗得彻底,却仍然有再爱一次的勇气——

因为她们共同信仰着,始终要把自己当作.爱的主体。无论被欺骗或被伤害,都不会浇灭自己心中对“爱”的信仰。

小院的中间,在篝火旁边,闻笙轻轻弹奏起吉她。

那是一段只有她自己才熟悉的旋律,歌词作于高一暑假前的夜晚。

歌曲是专门写给迟绛的,磁带曾经在抽屉里静静躺了三年,直到今天,才终于有机会唱给迟绛。

同行的人隐隐看出端倪,惊讶地看看闻笙,又看看迟绛:“难道你们是……”

闻笙点头,弹出第一个和弦:“没错,是我们。”

是曾经共同围绕着太阳公转的我们,也是如今居住在同一个小小星球的我们。

她的话音落时,远处恰有烟花燃放起来。

所谓宿命感,也不过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巧合。闻笙和迟绛一起抬头,看着烟花,心里面跟着绽放了许多的欢喜。

迟绛发短消息给祝羽捷:“对不起哦,这次我要背信弃义啦。”

两人爬窄梯登上民宿屋顶,在屋顶上,迟绛轻轻牵住闻笙的手。看着远处的烟火,她开口问:“闻同学,你觉得,我们可以永远永远在一起吗?”

闻笙本能地想要否定“永远”,但她还是很坚定地点点头。尽管她并不知道“永远”是多遥远,但因为是迟绛,她愿意相信这个名叫永远的传说:

“当然会啊。”

“永远、永远、永远都喜欢你。”

反正是十九岁,反正是从未经历过分别的年纪,所以把每一句“永远”都讲得信誓旦旦。

在最西边城市的夜空中,小院里的人嘻嘻哈哈说着故事讲着笑话。

而她们十指交握着,静静望向彼此。

就和在教室里无意中对视的每一次一样,目光交汇的瞬间惊心动魄,热烈地确信自己所说的“永远”是比生命终结还要遥远的未来。

在拉萨城区的那些天,她们整日漫无目的地行走。

这其实是一个很小的城市,小到只用脚步就可以逛完。她们带着宽帽檐的遮阳帽,踏着每一个游客都会穿的马丁靴,背着棕褐色背包,穿越一条条街巷。

在八廓街喝一杯甜茶,吃一碗五块钱的藏面。事实上,那甜茶和阿萨姆奶茶的味道很是相近。

但是在拉萨,喝甜茶的人在意的从来不是甜茶,而是那一壶茶的时间——

只需要八块钱,就可以买到一个发呆晒太阳的悠闲下午。

她们慢悠悠地喝甜茶,又慢悠悠地走路。在这里,太阳醒得总是很晚,晚到错过早餐时间。

等到晚上九十点钟,天也总还是大亮着,叫人一不小心就遗忘了时间。

但这样也有好处,她们对彼此的喜爱,在时间里荡着秋千,慢悠悠的,摇摇晃晃,好像一不小心,就可以抵达传说中的永远。

从拉萨出发,可以去如画的林芝,也可以去到珠峰的大本营。她们静悄悄地背包赶去了,原本以为会拍摄很多照片,书写许多文字,事实却是……

她们什么都没有留下。

只是去过了,感受了,用眼睛记住了一些风景,仅此而已。

闻笙说,“特别勇敢的人,不会把珠穆朗玛峰当作标榜自身勇敢的符号”,所谓征服自然,也多半是人类的傲慢。

承认生命的脆弱与渺小又何妨呢?

即使行走了四千公里,闻笙也还是承认,在很多时候,自己都会不小心脆弱,会想要哭泣,恶劣的情绪还是会在不经意的瞬间反扑——可是没关系的,她已经学会和那些负面的情绪和睦相处。

抑郁再度侵扰她时,闻笙不会再大惊小怪。

她只是淡然笑笑,像接待一位不算讨喜的老朋友那样,迎接坏情绪进门:“你又来做客啦。”

知道这坏情绪回来,也知道这坏情绪会走。情绪的风暴总是周期性的,而在她身边,还有一个值得永恒信赖的可爱的人——

“诶,迟绛,我给你取个昵称好不好啊?”

“你想要叫我什么?”迟绛歪着脑袋问道。

“其实我也不知道。”闻笙摇摇头,“不如还是叫你迟绛吧,反正喊习惯了。”

迟绛也不反对,点头应和道:“可以,反正你声音好听,喊我的名字都与众不同。”

但后来,迟绛很快发现,闻笙会变着花样喊她。

小蘑菇,小猕猴桃精,小迟子,小酱酱

——还有“老婆”。

闻笙终于在听了一百二十遍后,学会了喊“老婆”。

声音糯糯的,听得人心发软,叫人彻底遗忘那个冷冰冰不近人情的高冷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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