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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琅骑竹马 当前章节:15393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6:40

《白马掠三国》

作者:琅骑竹马

简介: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当三国撞上了玄幻,当历史发生偏移,后世之人,穿梭上千年。

气动山河,智定乾坤,这是一个力量扩大无数,高配版的三国时代。

纵横捭阖的白马义从,迸发出了,属于它的....璀璨光华,并一直延续,贯彻了整个三国!

这一世,我高郅将与泽袍一同偕行向前,义之所至,生死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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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草原,精骑

暮色黯淡,残阳如血。

浩瀚天际,晚霞似道道血痕般,紧紧压着大地。

而在大地与天际相接连的尽头,醺柔的微风,正打着弧儿,拂过绿嫩的草尖。

绿色的涟漪在草海中绽放,随后循着风的步伐荡开,去了远方,西边的云层透着彤红的颜色,远处传来阵阵马嘶鸣号声。

草丘之间,一道银色的身影,陷落其中,绿叶茂密将其覆盖,嘴唇蠕动,呢喃着破碎的语句,时不时,嫩细的草尖,撩拨下鼻息。

“唔...啊切!”

一声喷嚏,带着瘙痒的鼻尖,晕乎的头脑,高郅艰难的睁开眼睛。

他的手指微微地动了一下,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了动僵硬而又酸麻的手臂。

嘶!

嘴中倒吸一口凉气。

他只觉得全身上下的肌肉,仿佛就像是在被无数纲针穿梭一般,涩痛难忍。

见鬼,这觉睡地真是不安稳,居然浑身酸痛?看来饮酒过度,果然伤身啊!

高郅他咧了咧嘴,呲着牙,吸着涩涩的冷意,在心里暗自吐槽。

不过,当他转了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了周围的一切,一下子愣了。

入眼处一片翠绿,随着微风摇摆不定。

似乎是有些蒙圈,晃了晃脑袋,有些愣然的看着周围陌生的景色。

良久之后,脑袋似乎清明了一点的高郅“嚯”的坐起身来。

他低下头,再看了看手、脚,惊奇地发现身体,居然并不是他自己的!

粗壮的手臂,宽大的手掌,身上穿着一件完整无缺的亮银铠甲,头上...貌似还顶着一个沉重的熟铜头盔。

我擦,这是什么情况?

我这是到哪了?又是怎么到这里来了?

高郅吞了吞口水,脸上起了一丝不自然。

心中不断转着念头,回忆着之前的怪异情形,心头猛的不由一颤,难不成....,自己穿越了?

还是夺舍重生?!!

作为一名身处网络爆炸时代的九零后,高郅对于穿越,自不陌生。

虽然这个念头的确有些貌似强大,但是凭借在地球上混迹过起点,被各种穿越小说轮番轰炸,而锻炼成的超级强悍神经。

高郅,还是很快接受了这个说法,不然,这一切,也说不通不是?

叹了一口气,他扭头,望向西边的霞光,残红照在了他的脸上,眼帘眯起

随着他努力的回忆,脑海中突然闪出了零零碎碎的画面,简单拼凑在一起。

那些,是他之前的人生。

人生有四大喜,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久旱逢甘霖。

高郅他遇到了其中的洞房花烛之喜,不过,可惜的是,这喜不是冲他来的。

他,收到了她的请帖。

结婚请帖!

一个从小就喜欢、喜欢了整整十几年的女人,要嫁人了。

嫁的不是他,他只是一名受邀而去的看客。

他想哭,想发火,想闹事,甚至有那么一刹那动过抢亲的幻想。

但也仅仅只是幻想而已,现实不是电影,他也不是她的英雄,一切,终究不过是在脑海中,想想罢了。

于是,他醉了,大醉三日。

酒水酒水,三日里面,他当真是把酒当成水在喝,想要要大醉,麻木自己抽搐的心。

他成功了,也失败了。

最后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到了这里。

或许,上天也看不过高郅这么颓废的就死去,于是,眼睛一闭一睁间,便是大梦几千秋!

面对浩瀚无际的草海,高郅摸了摸自己身上的甲胄。

冰凉的触感至指尖传来,上面还沾染着些许的泥泞和草屑,像是告诉他这是古代草原的事实。

看来,我的身份,应该是一名古代的士卒。

风拂在脸上,凌乱披散的头发扬起来,高郅搓搓脸,忍不住再次叹了一口气。

“罢了罢了,该放下了,自己给不了她想要的,但是别人可以,只要她过得好,就可以了……”喃喃说着,也不知是想说服自己忘记过去,还是在逃避躲闪着什么。

良久,高郅抬起头来,目光炯炯的仰天望去。

黄昏、斜阳、古道、草原。

萧瑟的晚风,吹刮着零乱的草枝,红色的余晖,辽阔的旷野,勾勒出一幅美丽的画卷。

古时的风光,比起后世污染严重后的景色,就是要多上那么一些...自然。

阵阵凉风拂面而过,让人神清气爽,清新的空气吸进肺腑之中,让人心旷神怡。

这些,都是成百上千年之后的钢铁世界所享受不到的。

有得便有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道理,在享受到了文明的时候,人类也失去了一些宝贵的东西。

稍稍平息了一下内心的震荡,高郅缓上一口气,开始思考自己的路。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

人生之中,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但是即便这样,人们依旧是顽强的活着,并且为了活着,而尽可能的远离死亡。

蝼蚁尚且贪生,就算是在真的来到无数年前的古代世界以前,失去心爱女孩的高郅,也只能是想要麻醉自己,自杀,他是绝对不会去想的。

这也是人的本性,看见了活命的曙光,自然不会轻易放弃。

想通环节后,高郅的心情平静多了。

不过,很快,他又皱起了眉毛,侧耳倾听,耳中隐约的风声里,有铜铃叮叮当当传来,远处草原上,马蹄奔腾,尘土飞扬。

他耳朵竖了起来,细听之下,那一声声踏在他心坎上的“哒哒”马蹄声,愈发近来。

借着余晖,高郅看到,从东面扬起灰尘,驰来马匹若干。

冲在最面前的,竟然是一匹无人的披甲白马,朝着高郅疾奔而来。

神马情况?

高郅瞳孔不受控制的放大,看着在眼前愈来愈接近的马蹄,他有点恐慌。

因为震惊,也因为盘膝时间过长,他有些浑噩,一时间,竟是没有来得及躲避,直愣愣的呆在原地。

等他再一次恍惚回神的时候,白马已然在身前驻足,亲昵的蹭着他的衣甲。

所以说...

这是自己的马?

脑回路反射弧兜了一大圈,高郅才渐渐的反应过来。

应该是这个肉体...

呸!

应该是“自己”的队友伙伴啥的,发现自己不在的情况,赶了回来。

“高郅,你在干什么呢?居然独自掉队,还让战马来寻我等。”果不其然,当领头的人,远远的看见高郅,便是急忙大叫着。

他喊出来的话语,落在高郅的耳中,有些古怪,不是汉语,也并非美英日韩等外语,倒仿佛像是一种他未曾听闻过的偏古的方言,语调婉转,抑扬顿挫。

更为诡异的是,高郅他居然又能够意外的听得清楚,甚至理解每个字符的含义。

仿佛这种能力,与生俱来的印于他的心底。

高郅?

是在叫自己?

看来自己现在的身体,原本的名字,也是叫高郅?

高郅脑海里面,突然的飘过一丝念头。

下一刻,哒哒的马踏声,已然急促的而近,一大群白色的战马奔腾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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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白马义从

“停!”领头的一个骑士,手揪马缰,勒住了坐下的马匹,将左手抬了起来,形成了一个九十度的直角,大声喊了出来。

“吁!吁!吁!”在他的身后,一声声嘶鸣接踵而来,整齐划一的踏蹄顿足。

看得出来,这些发色纯白的马匹,都是非常雄壮有力的良驹。

只是,如此一来,纵然这些马匹的排列整齐,猛然一踏之下,声势也不小。

随着马蹄的踏下,刮起一扇狂风,撩拨起草地上的青草,拂得东倒西歪,有种割草机收割草地的凌乱。

当然,这些并不是重点。

这些马匹,和它们背上的骑士,行令一致,步伐整齐。

更令人不禁为之感慨的是。

在这些白马骑士的身阵上,透着满满的肃杀之气,空气当中,更是弥漫着一种窒息的沉闷。

放眼望去,清一色的银白色铠甲,清一色的长长白色披风,清一色的白色战马,清一色的锋利长矛。

一时间,场面壮观。

高郅缓缓的抬头,在他的前面,一名身披散着金属光泽的骑士,勒马而立,银盔银甲白披风,一杆长枪斜指着地面,顾盼生威。

高郅的呼吸一下子变得急促起来,到现在,他其实都还没有搞懂,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你小子,还不上马?愣着干什么?难不成还真想我们被严将军责骂不成?”似乎和高郅很熟悉,当前的那位貌似小头目的骑士,小声喝斥。

“啊,来了,嘿嘿,来了来了。”高郅浑身一个机灵,一屁股从地上爬起来,正了正自己脑袋上的头盔。

不管怎么样,既然别人认识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还是先应付着,别露馅。

说来奇怪,他现在虽然是一名士兵,但是装备,却似乎要比一般的兵卒好一些。

心中疑问重重,来到那匹驻足在自己身前的白马旁,高郅勒住缰绳,不知哪里来了一股本能,翻身上马。

依旧奇怪的是,高郅他骑在马背上,本是初次骑马的他,却是如此的熟练,竟然没有感觉到一丝的颠簸。

或许,是这躯身体的本能吧?

高郅默默地感慨。

先前斥责高郅的那名壮汉,见高郅上马后,点了点头,扬鞭远去,马蹄卷起一溜烟尘,逐渐去的越来越远。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他策马奔腾在队伍的最前端,耳畔风声呼啸,不禁一阵胸臆激荡,开始呼喊出军团所属的口号。

随着这一人的高呼,众人口中都是大呼着;“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策马奔腾,一声声嘹亮的口号,一声声的高呼,不断的回荡在草原的上空,久久不能消散。

啊咧?

懵懂的,正稀里糊涂跟在后面的高郅一愣。

怎么感觉这口号...貌似有点耳熟?

“苍天可鉴,白马为证...白马为证...白马...”

高郅嘴里喃喃念叨着,突然眼睛瞪大。

我操

这口号,喊这口号的好像是,好像TMD是,白马....

义从?!!

当高郅绞尽脑汁的,努力从脑海中,想到口号的来源后,顿时整个人抽风般的颤抖了起来。

这可是...白马义从啊!

公孙瓒赖之以威镇边陲、平压异族的白马义从啊!

史书上记载,瓒每与虏战,常乘白马,追不虚发,数获戎捷,虏相告云:‘当避白马。’因虏所忌,简其白马数千匹,选骑射之士,号为‘白马义从’。

换句话而言,这是公孙瓒崛起微末的资本,是他的老底啊!

从组建开始,白马义从,一直都是战无不胜,所向披靡。

只是令人为之惋惜的是,这只精锐骑兵,在最后界桥之战的时候,被先登死士打破了不败的金身。

而也正是这唯一失败的一次,葬送了这只精锐的所有。

换句话来说,自己现在...是其中的一员?

同样的,现在的自己,是在...三国?

不,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在东汉末年?

一个英豪辈出的时代,也是以前的高郅,自己闲得无聊就不禁产生过各种幻想的时代

白马银枪赵子龙、多智近如妖的诸葛孔明、号称鬼才的郭奉孝,英姿飒爽的美周郎...无数英豪纷纷攘攘,在这个时代绽放光彩。

他们用自己的才能,以天下九州为棋盘,百万大军为棋子,上演了一场惊天动地的争霸戏。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每一个如同流星划过天空,留下了属于他们的辉煌。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而是非常完美的诠释了每一个男人心中,最为真实的理想。

此时此刻,紧紧抱着胯下白马马鬃的脖颈的高郅,脸色胀得通红,彻底的热血沸腾起来。

华夏男儿自古就热血,更何况,是那无数英豪并出,流传千年,影响甚广的三国年代?

他从未想到过,有朝一日,会穿越无数的岁月,真正的到达这个时代。

内心中,原本因为社会渐渐磨平棱角,而慢慢死寂的心,重又开始砰砰砰的跳动。

一想到接下来的乱世,高郅的身体都激动的出现颤抖。

当然,这颤抖,一部分是激动,另一部分.....

也许是初来乍到,高郅的心里多少还是有几分忐忑的,直冒冷汗,就连身体四肢也在微微的颤动。

毫无疑问的,他心底还是有几分害怕的。

嘴巴微微张开,又数次阖上,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千言万语化为一句话“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对于这一句的口号,得益于后世一款名为《三国杀》的桌牌游戏,以及各种三国题材的电视剧的宣传,很多人恐怕都并不陌生。

现在亲临其境,亲面其景的高郅,更是脸色动容,深深的被震撼了。

紧紧抱住马鬃的他,一边上下颠簸,感受着胯下传来的强劲马力,一边感受着风的呼啸。

别说,白马义从的马匹,绝大部分都是白色大宛良马,个个翘楚雄壮,绝非一般驽马可比。

砰!砰!砰!

高郅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胸口上,感受着自己的心脏越来越快的跳动,就连自己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了。

双目微微的一凝,就在这时,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一段本不该属于他的记忆。

数不清的陌生记忆,如同波涛一般,在他的脑海之中翻滚。

两种记忆,却拥有着同一个身体,他突然感到头很痛,两种格格不入的记忆硬生生地碰撞在了一起。

一幅幅陌生的场景,夹杂着他自己生前的经历,不断的闪现。

剧烈的冲击,让高郅整个人仿佛被电击了一般。

于是,他又一次,华丽丽的晕厥过去。

“吁嘶嘶...!”

“不好,有人落马了!”

“是高郅!”“又是他?”“快回去!”....

又是一阵马嘶鸣蹄,一片骚动后,晕厥过去的高郅,被重新扶上马背,由两骑护拢在中间。

下一瞬间,马蹄声隆隆,五十骑白马义从,卷起尘土,向西而去。

时间匆匆而过,因为高郅耽误的时间,这只白马义从已经距平时返回的速度要晚上许多,所以,队伍一直都是默默前进当中。

不知不觉,夜,开始深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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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一样的三国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一阵肉香味荡漾在公孙瓒大营,三军犒劳的热闹时候,身处边角处伤兵帐篷的高郅,醒了。

“唔...咳咳咳!!”

浑浑噩噩之间,高郅感觉到自己的思维重新活跃了起来,指间也传来了一丝丝冰凉的触感。

摇摇晃晃的从榻上爬起来,仍有几分晕晕乎乎。

那种感觉,很是玄乎!

好似后世的人们,在摆弄自己的电脑硬盘一样,生生的,在他的思维记忆之中,嵌入了另外一人的全部记忆和思想。

简单而粗暴。

当然,后果也是很强大的,脑袋如同膨胀一般的疼痛难耐,倒还只是其次。

整个人意识幻化万千,一片片镜像画面,在脑海当中飘忽不定,各式各样的声语言叹,徘徊洋溢。

似耳畔呢喃,若浮华轻语,庄周晓梦迷蝶,梦里不知身是客。

这种似梦非梦,似幻非幻的情况,已经在高郅的身上,连续好几天了。

难受、晕厥、恶心。

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截然不同经历的记忆与思想,彻底混杂在了一起,那种感觉无疑是相当难受的。

每一天,高郅都像是旱鸭子上了海船一般,昏天暗地。

一直到今天,他才感觉,整个人算是真正的缓了过来。

撑开闷沉的眼皮,高郅眼神渐渐聚焦。

不难看出,此时此刻,他是被安置在军营的帐篷内。

帐内的摆设十分的简陋,除了两排简易搭建的床之外,便是在各自床边摆放着的杆杆战枪。

高郅粗略一数,两排铺位,每排三个左右,这个帐篷内差不多有六个铺位。

站起身来,高郅扭了扭酥麻的身子,浑身传来“咔咔”的骨头响声,一阵异样的舒适感,伴随着充沛的力量,流遍全身。

他试着下地走动几步,意外的有劲儿,再无这几日来的“虚弱乏力”。

走到自己的床榻前,看着那柄锋锐的长枪,高郅不禁有点出神。

不知怎的,他突然对那杆战枪产生了兴趣,不由自主地伸手,将枪给拎了起来,只觉战枪入手略显沉重,掂量一下,大约有个三四十斤左右。

可是现在的高郅,却能轻而易举地拎起了这杆战枪,不得不佩服一下自己附身的这个身体的强壮。

不过,仅凭这些,在后世或许称得上健康,可想要在如今这个时代,混出个名堂来,还远远不够!

倒提着手中长枪,高郅抬脚走到帐旁,掀开蓬帘一角,偏头透着缝隙,向外望去。

帐篷外面,是一处巨大的营寨,寨内灯火通明,旌旗密布,刀枪林立,巡逻的士兵络绎不绝,横向绵延而出数里地。

迎着凛冽寒风,高郅眼神微微深邃,神情专注而沉醉,目光炯炯有神,仿佛透过霜刀风刃,看见了什么极具吸引力的东西一样。

他的脑子里,飞速的运转,现在的情况,有些复杂。

算起来,他来到这个乱世,也已经六天了。

小心翼翼了好几天,接着偶尔清醒的时分,从帐内一些士卒的口中,高郅逐渐了解到了一些有用的讯息,也大致摸清了这个时代的脉络。

“淼淼流翰雨,璀璨夺耀目。”说的便是对这个世界影响最大、最广的一次大事件!

自从十多年前的一场流星雨之后,这大汉的天下,或者说整个世界,都变得有些诡异莫测起来。

一场流星雨,让整个中原大地发生了异变,所有人的体质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种变化,甚至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历史记载的、那些砖家叫兽分析的,所谓的古代人的素质完爆现代人十条街的说法那么简单。

力拔山兮气盖世!

若是这句,放在原本的历史上更像是夸张的话,在这个世界,则就是当之无愧!

尤其是,伴随着逐渐系统的整理出了一条修炼的道路后,所谓的以一斩千不再是神话,而是成为了,切实存在的现实!

人们将这种力量,称之为“气”,凭借着“气”的诞生,武将开始大放光彩。

凭借一人之力,在成千上万人的大战中力挽狂澜,这种曾经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的事情,却在战场上,真实发生。

当然,孤阴不生,孤阳不长。

就在武将的功效,因为气的存在而无限上升的同时,谋士这个职业,也同样的,开发出了属于他们的道路--精神力。

如果说是气的存在让武者的战斗力大幅度上升,那么精神力的存在,则可以说是让智者的思维大幅度上扬,更有甚者,能够掌握天象,施展增幅的法术、阵法!

智与力孰轻孰重很难分辨,但是这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向则决定了以后每一个人的所走的路。

力者炼气魄,智者炼精神,二者之间,隐隐有着某种晦涩的潜在联系,随着发展,形成了对于那些顶级武将的克制---阵法!

阵法的出现,让那些顶级武将的斩杀能力大幅度衰竭,在这个世界上,最为出色的代表人物,便是张角。

靠着黄巾秘术,愣是将数十万无组织无纪律的黄巾,打造成了战无不胜的黄巾力士

,直接把大汉朝所谓的精锐,给生生的打成了狗。

虽说最后的结果,还是同大多数的农民起义一样,一败涂地。

不过输了的原因,却是因为张角自身病重,熬不过天数,最后一命呜呼撒手人寰,否则的话,谁输谁赢还真是两说。

总而言之,现在高郅脑海里的这个东汉末年,完全不同于他记忆中,原本历史上的那个东汉末年了。

也许历史会是相同的,但是世界,肯定已经完全不同了。

说实话,刚刚从脑海里面的记忆中知道这一情况的时候,高郅他的下巴,都惊得差点没脱了臼。

毕竟,如此一来,怕已经不再是历史上的三国了,而是神话传说级别的变态三国了吧?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晃了晃神,高郅将心神定了定。

熟话说得好,既来之则安之——

在心里一阵庸人自忧的担心之后,顿时满是冷静,开始思考如何生存下去的方法。

他现在所需要面对的,就是思考应该怎么在乱世三国里生活,做一些打算。

因为,许是由于骤然多出来的“气”、“精神力”带来的变化影响,就连现在的大局形势,也是和历史上稍稍有那么一点点小偏差。

较之于历史上的进展更快,董卓入洛阳后,不过十三天,便成功废除了少帝刘辩,立陈留王刘协为新一代大汉皇帝。

并且,董卓还请旨诏除光熹、昭宁、永汉三号,自领设置相国一职,总揽把持朝政大权,形成了独霸京都,为祸朝堂的局势,威震大汉。

乱世殇势,已然初见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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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孙瓒

“呼,东汉末年,还真是一个战火不断、动荡不安的年代啊!”深深的叹息一口气,高郅感慨道。

在得知自己身处的时期后,他更是忍不住是怅然一叹,有些苦恼不已。

汉失其鹿,天下诸侯共逐之!

既然董卓乱京之事已经发生,那么,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应该就是曹操刺董失败发缴文,十八路诸侯联合声讨董卓了吧?

想到这儿,高郅觉得自己有必要思考一下未来什么的。

毕竟,这可是一个乱世,万一没有防备就被卷进去,那可容易连渣渣都不会剩下!

“喂,这位兄弟?”也就在这时,出神的高郅耳畔,突然的响起一道粗犷的声音,近在咫尺,让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抬头一观,原来不知不觉的,想着心事的高郅,已经一脚高一脚低的走到营寨中,方才和他说话的人,俨然就站在一旁。

但见来人,相貌庄严,八尺五寸的身高,肩膀十分宽阔,手中持着一柄大刀,甚是威猛。

此时,那大汉正瞪着一双大眼,注视着高郅。

“不知阁下...可是有什么要事?”高郅一惊,还以为对方看出了什么呢,

双眼紧紧的盯着那人,似乎是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到他内心的想法。

“没事,没事,某只是看你身披银铠,打扮上却也不像将军,估摸着应该是白马义从的好汉,来打个招呼罢了。”似乎看出高郅的紧张,壮汉忙摆了摆手,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啊,不错,某正是公孙大人麾下白马义从。”看了看他的神色,见对方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高郅的心中才暗暗松了口气,模仿古人说话的语气回道。

许是因为那壮汉憨厚的面容,让高郅的心情稍稍平静了些,很快他便又开口问道,“不知道这位大哥,怎么称呼?”

“某家周偶,乃邹丹将军账下大刀兵。”周偶双手抱拳,回答道。

“原来是周大哥,小弟高郅,这里见过了。”高郅见之,也是连忙行礼回道。

“高兄弟,我看你方才似是有心事?”周偶关心的问道。

“呃,只是长时间昏睡,今日方才恢复,腹中有些饥辘罢了。”高郅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尴尬的笑道。

“放心,今日将军下令,赐下酒肉犒劳三军,某知晓地方,这就带小兄弟你前去。”周偶恍然,手掌一拍胸膛,大包大揽下来。

“嘿嘿,周大哥你是个好人啊!”高郅也不推辞,早已饥肠辘辘的他,顺手一张好人卡贴在了周偶的身后。

毕竟,再怎么盘算未来,总得要先填饱肚子吧?

左右弯拐几圈,二人来到人群汇集的地方,顿时,一股诱人的香气飘进高郅的鼻孔,营地正之中举办着盛大的篝火晚会。

很快,高郅和周偶一同寻找了干燥空旷之处,一起坐了,挑了一块烤肉,大快朵颐的吃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没有污染、肉的本体为野生动物、没吃饲料的多方面原因,这烤肉非常的劲道,有嚼头,虽然作料单调了些,但高郅他就着盐巴,仍然是吃的满面油光。

“噗!”

当他吃得正欢的时候,营地正中央,传来热闹的议论声,同时有道道火焰窜起。

连绵的清脆声,呲呲作响,大营内开始燃上火盆,噼里啪啦的干柴在火焰的燃烧下,绽放着光芒。

“哈哈,高兄弟,今天我们有眼福了,看这阵仗,很有可能将军他们要下场比武了。”周偶一拍大腿,冲着正满口塞肉、狼吞虎咽的高郅,兴奋囔道。

由于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高郅只是勉强挤出几分笑容,顺着周偶的视线,望向远处。

火光腾起的地方,此时已经被清出一大片空白区域,无数兵丁围绕四周,而在正中间的人,身披一身金甲,带着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

根据高郅的“记忆”,这个人正是公孙瓒军中大将,兼白马义从的统帅,严纲。

下场和他比试的,是同样为公孙瓒麾下大将的邹丹。

伴随着两声喝叫,二人纷纷驱马上前,出枪峦斗起来。

月亮拨开了厚厚的云层,慢慢地爬了上来,寨内灯火通明,旌旗密布,刀枪林立,巡逻的士兵络绎不绝,横向绵延而出数里地。

而场中的二人却完全不受影响,两杆长枪上下翻飞,你来我往斗的火热,转眼便斗了十多招。

众人也不劝阻,围着一圈在那欢呼起哄着。

“哈哈,严将军,且吃我一枪!”又斗了十数合,邹丹冲着严纲笑喝一声,手中长枪高举过头,之后于他的右臂上,闪过一道白光。

“来得好!”严纲也是长啸一声,深吸一口气,手中长枪上闪烁起黄色光芒来。

轰的一声巨响,两柄长枪针尖对麦芒的碰撞在一起,迸发出白、黄两道光华。

晦涩的夜光下,两道光芒相互辉映,显得格外的...醒目!

尼玛?

这是在耍杂技?还是玄幻大爆发?

看到这一幕,高郅的神色陡然变幻,后背无形生出一抹寒意,因为他突然发现,这个世界,貌似变得更加危险了起来。

要知道,严纲和邹丹的武力,在三国可算不上号的,他们现在看上去貌似都如此强无敌,那...关张赵,乃至吕布那厮,又该如何?

简直就不敢想象啊!

风乍歇,野愈静。

光芒渐渐消散,严纲和邹丹拨马后退,到底只是比试切磋,二人都收着力,注重着点到为止。

高郅甩了甩脑袋,望着已经结束比试的地上,那一道道隔着数百米仍依稀可见的凌乱巨大的枪痕,咽了咽唾沫。

那样的破坏力,那真的是人能够做到的么?

虽然坦白地说,武将的力量要比士卒能力出众得多,是万里挑一的豪杰,实力出众的武将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人物。

但毕竟不管怎么说,武将也是人,而刚才对方展露出来的力量,已经完完全全超脱了人类的范畴!

仅仅是挥舞冷兵器,交锋之余,却在地上留下一道道长达几丈乃至十几丈的枪痕,真的是人能够办到的么?!

难以置信。

这就是记忆中,气的威力吗?

“哈哈哈,好!”就在众人为二将的强大而震撼的时候,一道爽朗的大笑声,从场间传来。

“你们二人皆为我账下骁勇善战之将,今日比试,精彩绝伦,当赏,当赏啊!”来者骑于一匹纯白良驹身上,得意的道。

在这里,能说这句话的人,只有一个!

说话者的身份,自然明了起来,如今大营中的最高长官,一个貌似是纯民族主义者的人物——白马将军公孙瓒!

虽然因为距离原因,从高郅这个方向,看不清公孙瓒的具体面容,因为公孙瓒带着头盔,更有众多亲兵拱卫,不过这不妨碍高郅对这位白马将军的关注。

或者说,是他融合的记忆中,原主人对于公孙瓒的憧憬敬佩的记忆“痕迹”,影响了此时高郅的情绪波动。

将和兵的波动,源于推崇、效力。

为将者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条件是能使士卒用命。

所以名将吴起亲自替士兵吸脓,为得就是能使士卒用命。

公孙瓒做到了这一点。

或许,他对他手下其它的士卒没有做到这一点,但是对于白马义从,此时此刻的他,却是真切做到了同甘共苦。

脑海中融汇的记忆,清晰的显示,这位白马将军的身姿背影,在率领白马义从征战的时候,是多么的英勇。

一马当先、所向披靡。可不是说说而已!

每听到有紧急情况,他都面色严厉,怒不可遏,如上阵痛击仇敌一样,每次亲自带兵追击。

这是一位勇者,也是如今幽州右北平太守,都亭候,军事上最高的指挥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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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气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所谓王霸之气的缘故,又或许是贵气迫人的气质流露,反正一般大人物到来的时候,总会引起一阵骚动。

这种情况,在军营中,也是存在,难以免俗。

当发现走到近前的公孙瓒后,原本还尚在“惺惺相惜”的严纲和邹丹二将,赶紧下马,双手抱拳,气喘吁吁的大喝道:“末将参见君侯。”

公孙瓒兴奋的摆摆手,令二将起身,看得出他此时的兴致很高,上前亲切的和二将畅谈,下马往一处簇火堆旁走去,周围禁卫屹立。

想必是几人要来一场上下级的“推心置腹”,几人挑了一处空闲坐下,周围也被护卫“隔离”,三百步内无人打扰,谈笑风生起来。

见没了看头,方才围拢的人群也便带着议论散开,重新三五成群的,聚拢在簇火旁,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好不热闹。

“严纲将军和邹丹将军,真不愧是主公麾下的猛将啊。”周偶拨弄着翻滚的烤肉,一边感慨道。

他的声音有些低沉,仿佛能够震动空气。

高郅犹自震撼的收回视线,闻言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猛人啊,真的是猛啊,那枪尖迸发出来的白光、黄光,怕不是有后世手雷的威力了吧?

还是物理切割加强版方向的破坏力啊!

“这就是气吗?周大哥,你给我说说,气究竟是什么?”眼中涌动震撼神色,好不容易缓过神来的高郅,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唔,”周偶迟疑了一下,挠挠头说道,“具体的我其实也不太清楚,只是大概的听人说过,习武多年的武者能够将这种无形的气运用自如,强大的气,能够附着武器甚至身体。”

“如果气被依附在身体表面,就可以达到刀枪不入的效果,除此之外还可以灌注到兵刃内,使兵刃变成无坚不摧的神兵……”

说着,带着几分敬畏和羡慕,低声说道,“在将军这样掌握气的武人面前,我们这些小卒,再怎么强壮,也只有上去送死的份!”

“气....”高郅嘴里喃喃自语,同时他的目光闪烁,下意识的,忍不住又一次,望向了之前严纲和邹丹二将对决的地方。

承然,自己现在的身体素质,要比后世的宅男高郅,要强大健康许多。

但是显然,比起那些掌握了气的家伙,他依旧是脆弱的一匹。

之前是由于刚刚融汇两个身体的记忆,仅仅靠着记忆印象,而没有对这个时代所谓的气,有一个准确的认识。

那时候的他看来,虽然觉得可能气、精神力带来的变化,可能会使三国和历史上的不一样,但想着自己有对历史走向的了解,多少还没有太过担忧。

现在,亲眼目睹了一场比试带来的破坏力后,高郅突然觉得之前的自己,貌似有点想当然了。

在这个既陌生又仿佛有点熟悉的乱世,如果自己还抱着以往的认识观念去看待眼前人和事物,那么迟早有一天,自己会因为判断的失误而死去。

真正的死去!

...

“周大哥,你说,我们要想掌握气的话,应该怎么做啊?”高郅狠狠的咬了一口手中已不知不觉散掉热气的烤肉,甚至都来不及品尝味道,便迫不及待的问道。

“如何掌握气?”周偶苦笑一声,“气又岂会是那么轻易就能够掌握的?哪怕只是粗略领会一二,都能在军中当个都伯。”

“要是某能够有那样的实力,就能够有更多的生存条件,领更多的赏钱,到时候卸甲的时候,说不得也能够置办上田地,娶上一个婆娘,传宗接代!”缓了一口气,周偶眼睛眯起,带着感慨道。

“....”

望着突然感慨起来的周偶,高郅也是不知道说些什么,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

很难想象,仅仅只是能够领了赏赐回家乡娶妻生子,购田买地;这些咋一看上去非常“淳朴”平凡的生活,却是周偶的愿望。

更为重要的是,

这很有可能,是一个时代的潮流标志!

或许,这样在后世觉得枯燥乏味的平凡生活,此刻,却是成为东汉底层士卒的共同心声和奢求!

是啊,要不是因为活不下去,有几个会投身战场、过着有一天没一天的生活呢?

他们的理想,无非是一份少得可怜的军饷,或是为了家乡饥肠辘辘的亲人,或是为了攒钱娶妻生子,至于什么光耀门楣、加封将军,那些殊荣离他们实在太远了。

前世平凡、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放到当下,却是显得那么的难能可贵,这还真是后世和平年代、处于温室的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啊!

理想么?

高郅眼睛里微微波澜了一下,沉默了。

到这个世界,他就如同水中飘起地浮草,飘忽不定。

有什么梦想,有什么追求,说不明道不出。

莫名其妙地来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世界,自己想要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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