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些将士的军纪,确实是不同凡响,只要主将没有喊挺,全军士卒,没有一人胆敢放慢速度,哪怕是过于疲劳。
一切的一切,都尽然有序。
这就是军纪森严,也是汉朝军队的立身之本!
摇摇头,高郅翻身下马,也不栓马,叫那白马在一旁食草,自己走到一处树桩坐下,从随身携带的行囊中摸出一块干饼。
望着那手上的干粮,再回想起这一个多月的奔波,高郅的心中,不由得是感慨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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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零九 感悟与再踏征途
“咕噜咕噜...”
就着水囊,咀嚼着口中混为糊状的干粮,高郅缩了缩身躯,默默的靠着背后的树干,屈膝盘腿,席地而坐,陷入沉思。m.
论起来,这段时间的遭遇,让他思想纷乱,委实还是需要好好的梳理梳理。
不仅仅是关乎于自己在并州军中的发展,还有着对于未来团队里面的一员,在未来的道路中,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乱世之中又该如何保全想要守护的人或物,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这些问题,都要认真思考。
他现在,有着值得去思考的事情。
尤其是即将踏入并州这个新的陌生环境之中。
厮杀不休的追杀战斗,暂时离去了,但属于高郅个人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境由心生,人生其实就是一场修行,修的就是一颗心。
修炼很难,做人更难!
在力量方面你只要努力修炼,哪怕没有天分,但一份汗水,一分收获,多少还是会变强的。
做人却要难得多了,一个错的方向,便是错误的一生,选择了,便再没有回头路。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
在东汉末年这个这辉煌壮丽,群雄并起、汹涌澎湃的风口浪尖时代,也只有奋死拼搏,方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弱者,可是没有半点话语权的,想要守住自己的基业与家人还有珍惜的物品,就只能强大,强大到威慑一切窥视的人。
我,还能...变得更强!
高郅缓缓的抬举起自己的右手,五指张开,面对天空,然后猛然握紧成拳。
下一瞬,他猛的睁开双眼,眼神这一刻无比的果决,锐利。
眼神收缩,全身这一刻的血液,都加速流动。
一种以前从未感觉到的心情,在他的内心中,身体中开始觉醒,奔涌。
积累经验,是成长的最快养料。
这顿时间的一场场恶斗中,让高郅他对力量的体悟越来越深,也是越来越清楚。
说起来,不迂腐,不无脑圣母,也不固执,同时认真,细心,这些,都是高郅他的优点所在。
不过,他自己本身也不会单纯的认为,什么东西多余或是无用,而是能够静下心来去思考优缺点,合力利用每一丝力量。
尤其是他身具多种能力的时候,比如说显象。
他的能力施展时,会具备什么样的外在表现,内在变化,这些事物,自身都是最为清楚的,而外人则无法明白。
在使用能力时,如果他能将这些性质变化掌握,分离,合力分配好的话,对他自己的实力自然是一个有效的提升。
到时候,他将完成一次乃至数次蜕变。
从最开始的菜鸟、弱者,他已经真真切切的,走上了通往巅峰的强者之路!
世界之上天赋出众的人,多的数不胜数,但想要脱颖而出,需要的却是更加强大的毅力与恒心。
人类从漫长的时间长河中,从野兽开始进化,成为今时的主角,依靠的不正是边行走边思考,不断去磨练,去努力的坚持吗?
沉心静气,高郅无形之中,貌似又感应到了什么。
那是源自于一个人的先天天赋,并且也与自身的气魄,精神意志状态息息相关。
相比前两种,这种气显得有些玄学,他似乎与命有关,也与思想有关。
当精神意志高度集中,浓缩,气魄能够震慑他人,以虚拟介入现实的时刻,这种虚无缥缈类的能力,便会觉醒。
比光还快的是什么?
只能是思想,而精神力,便是这样的东西,他能通过冥冥中的感知,感觉到超越肉眼捕捉极限的速度,感知到敌人运动的轨迹。
渐渐的,高郅心灵中某个枷锁,似乎倏然崩开,断裂。
心中一片平静,再无任何情绪的起伏。
恐惧,紧张,激动,慌乱、慎重...任何之前所具备的心理波动,在这一刻完全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无比强烈的自信,霸道,强大的气魄之力。
比起往日,他的目光中似乎多了一丝其他的东西,表面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任何不同,但是隐隐中,却是给人以压迫性。
取决于个人的气魄,意志力,在与敌人对战中,若是强盛于对方时,就能产生极大的压制性,那一瞬间的压迫,甚至能够让人眩晕,从而失去意识。
当高郅爆发的时候,那一股沉闷,滚滚碾压而来,一往无前,勇猛精进的磅礴气息,表露无疑。
在任何时代,想要做事、成事都要有人。
环顾身后,高郅笑了,这些活生生与他一同厮杀了半个月的汉子们,每一个都是性格独特,会说会笑会哭的真人,是有生命的。
“众将士,集合!”
话音刚落,锵然之声响起,麾下身后的骑兵们,表情一震,露出了昂然的战意。
何谓英雄,以行为贯彻言论,拥有能战胜一切的超强力量,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够镇压全场与一切邪恶,力挽狂澜,救世人于苦难。
这,就是英雄!
对于如今的这支并州狼骑来说,带着他们一路厮杀辗转,奔波奇袭,又力挽狂澜将他们从断后时陷入的重重包围之中带出。
高郅,就是他们的英雄。
两侧的士卒更是纷纷一脸潮红双眸充斥着一股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炽热崇拜之色,纷纷自觉的让出了一条宽阔的大道,容高郅驾马通过。
看到那浑身上下,散发着浓浓霸气孤傲的傲立身影,一瞬间爆发出了,最为真切的行为尊重。
“众将士,我们回并州!”
诺!
众将士齐齐的一声大喝,虽然他们身体早已疲惫不堪,可在高郅的一声令下,没有一人不满。
牛莽更是一脸恶相的露出了自豪的神色,粗壮的手臂高高举起,同时口中爆发出一阵虎啸声回荡在战场上。
轰隆隆~
黑压压一片的千余铁骑犹如钢铁洪流般轰隆隆的涌入并州边境,直至那犹如巨兽般的境域,发出一声沉重的声响。
而后,大地上,只有那淡淡的烟尘证明着刚才所发生的一切。
狼骑,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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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一十 狼烟四起
或许,世上于冥冥之中,还真的有不可逆转的大势、难以违背的命运这回事,该发生的,无论是始终要发生。
一场注定要倾塌崩解的大山,是任谁也无力回天。
放眼天下事,其实又何尝不是恰似如一局残棋?
随着博弈棋手的一个意念,小小的棋子儿,就得从一个遥远的位置,不辞辛苦的,再跑到另一个位置。
黑白两子,则犹如两队兵马正在拼命厮杀。
随着形势异常的错综复杂,黑白两子互相缠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根本无法分出胜负,甚至都无法分清敌我。
忠臣、奸臣,于滚滚浪潮之中,不到最后一刻,谁又能够那么轻易的辨别得清?
一人一心,百人百心,就连那些输出各种人才的士族,和各路诸侯之间,也注定不会是铁板一块。
当然了,那些都是后患,至少在现在,他们是穿一条裤子的“盟友”。
互相依附,互相扶持,共同走向诸侯的“强者之路”。
地狱的隔壁,就是隶属于强者的天堂。
在这个混乱动荡的时代,百姓的悲苦哀嚎之声,一丝一毫也传不进深宫内院,而诸侯的豪华院落里奢靡的享乐之音,却能传遍整个天下……
...
“报!大人,长安城中,有暗密细作所传来的加急情报!”
豪华的地室内,一名一头干枯的发髻犹如风中的残叶,脱落的十分厉害,青黑的眼圈中双目昏暗无神,干瘦的脸颊就像贴在了骨头上,看上去就像一只骷髅般恐怖的男子,慵懒的侧躺在软厚的塌上。
在他下手方,负责情报收集的细作单膝跪地,正恭谨的递上一个蜡丸。
男子接过捻碎一看,只有寥寥数个字,“长安惊变,董卓身陨,帝崩。”
“嘿嘿……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啊!终于等到这一天了,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汉帝你终于死了!”先是为之而一愣,而后现在于偌大的密室之中,瘦高的黑影,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野心,咧嘴大笑。
...
“这就是传递过来的加急讯息?”
男子摇了摇头,走到书桌前,拿开了灯罩,将手中最近得到的回呈放在了烛火上。
火红的焰火熊熊燃烧,男人的手一松,那封回呈掉在了地上。
“....”
没有通报,也没有任何声音,一个人影悄然接近,在地上的回呈还没有燃烧殆尽之前,半跪在了他的主人的身前。
男子微微抬头,一个中年男子,身着黑衣,笼在黑暗之中,就跪在他的身前一丈外。
从他的手中拿过了一个竹管,高高在上的主人挥了挥手,让他退了下去。
男子对于黑影的半天才管,这是他暗中建立一支神秘的情报组织内卫。
从竹筒中拿出了一个信条,展开一看,不禁愕然。
原来当他打开了一看,上面的“天子崩殂”四个字,赫然在列,他的眉头不禁紧皱。
“唉,死了也好,毕竟不过一区区稚童,这大争之世中,却容不得半点妇人之仁。”
...
儒雅的脸颊上,铁青着一张脸,双手颤抖的捧着一封密报,脸色出现了一股不正常的红晕。
噗嗤~
“董贼!”一口鲜血喷出,狰狞的嘶吼道。
...
再有北去,冀州岸侧,刚刚平定下来的都城中,迎来了它的新主人。
走进内厅,其布局奢侈,两侧的暖阁里都摆放了大量的铜火盆,里面燃烧着价比黄金的上等松碳。
随着炭火的升腾,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松木香味,一道道暖气白雾般的弥漫其中,仿佛人间仙境一般……
“天子驾崩,速速前问刘虞之提议如何?”冀州的新主,也是怦然心动的开口询问一下。
面对皇帝驾崩消息,至少表面上对外而言,大家的心情都是“沉痛”的。
而痛苦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哭泣,可同样是哭,却分成了许多种,有的悲伤,有的惊恐,有的茫然无助,甚至还有窃喜……。
人性之复杂,人心之难测,在这一刻表现的凌厉尽致。
生活原本没有烦恼,当**之火被点燃后,烦恼就来敲上心门,
当开始计较得失,贪求更多时,痛苦便来缠身了。
人呐,果然都是一群,需要追逐的目标才会奋发拼搏的生物。
世界并不是有些人以为的,有力量便可以为所欲为。
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要吃饭,要交际,也会有利益牵扯,在这复杂的社会关系下,怎样处理这些矛盾,维护彼此间的平衡,是一个艰难的课题。
人生有成就有败,有聚就有散,没有谁能得天独厚,一手遮天。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是人生的无奈,亦是现实的真切。
成熟的人,能淡然地面对一切不完美,所以不强求不执着,凡事尽人事,随缘而安。
“咚!咚!咚!……”景阳钟响!各地哀悼。
皇帝驾崩,天下素缟!
以尚且处在黎明时分的长安为起源,天子崩殂的消息迅速传播,宛若星星之火,极速燎原。
不过短短数个时辰,消息已然通过各种渠道,遍布大汉。
仿佛一下子,整个大汉国境,全变成了白色的世界。
白色的孝服人手一件,所有的红色事物也都被白布蒙上,一杆杆硕大的白色招魂幡,更是迎风飘舞……
刘协身死,彻底将大汉这个已经浑浊不堪、暗流涌动的局势,搅动得愈发的跌宕重重,波澜起伏起来。
可以预想,很快,一场席卷整个东汉大地的风暴,就要掀然刮起。
当一个泱泱大国没有了明面上的主人。
当诺大的一个大汉,没有了一个名义上镇压四海五岳的天子。
当原本就开始累计野心的诸侯们的头顶,没有了能够以大义压制的皇帝。
狼烟四起,将会沦为注定的格局。
到时候最为贴切的词,将是---乱!
因为,当表面上的哀悼哭完,还没等脸上的眼泪擦干净,大家的视线,就将立刻转移到了哪张宝座龙椅上。
在那里,现在----没人了!
真正的乱世,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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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一十一 路有冻死骨
天若无主,国之将亡。
泱泱大国的大汉王朝,即将迎来最后的苟延残喘,硝烟即将弥漫在每一个版图之上,也许在未来的数十年,甚至上百年,都很难轻易被平息。
此刻烽火狼烟飘荡而起的小打小闹一般的动乱,也只不过是刚刚开始的预兆罢了。
但这星火之力,从燃烧起的那一刻起,只会越来越大,最后,必将形成燎原之势。
一路前行,高郅一行人等,也是深深体会到了乱世动荡的凄惨。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亲眼目睹,很难相信,饥饿寒冷,能够轻易杀死大片大片的人,带走他们脆弱的生命。
“啪塔...塔塔塔...”
马蹄阵阵,兵锋前行,除去耽搁在路上的时间,高郅等人正式迈入并州境内。
一行人里面,多有少时离开并州老家,现在才归来的并州士兵,如今见到自己家乡如此凄凉的一幕,众人都异常沉默,只听得见马蹄踏地声,水壶撞击声,再就是齐整整的铮铮兵戈声。
高郅冷峻着脸颊,一言不发,握持着马缰的手指却是下意识的捏紧。
乱世啊!
当真是残酷无情!
越是前行,高郅他身上的气势,便愈发的凝重。
此时的他,或许在战争军事指挥方面还略显得几分稚嫩,但单论起其实力来,却是也已经真正已经登上强者之列了。
尽管他身上凝聚的气势,一直显得没有丝毫变化,但那隐隐的危险气息,却足以让任何人,感到凝重。
就像是沉睡的猛兽般,即便没展现威严,却依然让低等生物畏惧。
无形之中,高郅他在气势话语间,也开始颇具几分压迫性,就像滚滚碾压而来的洪水,很容易让人喘不过气,感到窒息。
他无意中释放出来的气势,十分具有压迫性,这种压迫,不仅仅是面对敌人,对自己身边的人同样具备。
高郅的心里,时刻绷紧着渴望变强的心。
随着在东汉的经历越多,见识越多,高郅他原本刚刚到这里“天真”的想法,就越发淡薄。
他也是终于抛弃了以前除了“历史名将”,不重视其他人的想法。
在这个时期,同样有着许多强大的武将,只是随着时间长河的磨灭,他们或者衰老,退出历史舞台,或者死亡,被众人遗忘。
但这个时代,那些“未来”默默无闻的人,却是同样有着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名留青史的浪潮之时!
百舸争流,强者辈出!
微微吸了一口气。
胸膛在这一刻因为吸气,也鼓动起来,再紧跟着,全身一股莫名力量波荡沸腾,无数个毛孔在这一刻似在吞吸,让他周围的空间显得气流诡异,有些扭曲。
手掌中心处,这时也似有光芒闪烁,显得熠熠生辉,隐隐间,可以看到漩涡浮现。
眼眸之中,信心开始积蓄,高郅信任着自己的实力,只要不断的继续变强,他无畏任何人。
层出不穷的强者,数不胜数的奇妙景象,对于高郅来说,这是战斗的场合,却也是一场新奇的冒险。
至于现在,他的首要任务,还是尽快与吕布大军汇合。
并州的境域内,可也不太太平!
虽然不论是主观因素更强的《三国演义》,还是描述更加客观的《三国志》,都很少会提及这样一个地方,这个同样曾属于天下九州,如今的大汉十三洲之一的并州。
要知道,最早在大禹治水时,曾将天下划分为九州,其中之一就是并州。
并州即古时山西之地,冶所晋阳乃是今日繁荣发达的太原城的前身。
而在三国的历史记载中,或许对此地记载不多,但其实并州之地对整个大汉,其实是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并州之地在当时算是边境苦寒之地,人口并不多,远远比不上繁华的中原之地,故而士大夫和世家门阀都看不上这个地方。
在知识垄断,书籍昂贵的三国时期,没有士人阶层的青睐的结果就是导致并州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即便是当地的大地主也大多只是识字的程度,更遑论当地的百姓了。
但并州人,同样是有着中原人所不具备的一点,那就是民风彪悍。
这里的每个人都十分崇尚勇武,正是有着这些血气十足的大汉边境子民,才能以不足百万的人口将人口多达五百万,控弦之士高达一百万的鲜卑、匈奴等胡人侵略者牢牢地挡在边境线上。
可以说,正是幽州、并州等边境苦寒地方的百姓和将士用生命和热血一次次反抗着胡人的入侵,才有了三国群英逐鹿天下的舞台,才有了这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
汉武帝元封中年置并州刺史部,为十三州部之一,领太原、上党、西河、云中、定襄、雁门、朔方、五原、上郡等九郡。东汉时,并州始治晋阳(今太原市晋源区,隋改太原,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
只是如今的并州,大部分区域已经被匈奴、乌桓侵蚀。
早在东汉光武帝的建武年间(25年-54年),南匈奴单于就入主并州西河郡北部的美稷县。
而在建武二十五年(49年),塞外的乌桓来投靠,被光武帝安排在塞内的幽州和并州,其中并州就有雁门、太原、朔方3郡。
到了桓灵年间,颇有战功的凉州三明之一段颎,上书提及边境地域,都已经被胡人所侵蚀。
其中并州的云中郡和五原郡,甚至已逐渐陷入匈奴等外族之手,危害甚大,需要开始警惕,可惜,在皇帝无作为的情况下,一直未有什么改善。
自云中、五原,西至汉阳二千余里,匈奴、种羌,并擅其地,已然沦为汉疽伏疾,留滞胁下。
而眼下的并州,更是面临严峻的外敌入侵,同时内部形势也是错综复杂,新旧两股势力正为了争夺并州大权,而斗得不可开交。
那些昔日被驱逐得狼狈不堪,如今闻风而动的匈奴人,如同败犬寻觅到了血肉,刺激得再度杀回。
趁缝插针的他们,抓住了并州大军混乱的时机,悍然出击,席卷整个并州九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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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一十二 匈奴
匈奴,是中国北方的古老游牧民族,一向以强悍善战而闻名。
最早的记载,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便命大将蒙恬率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
“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收河套,屯兵上郡,正式拉开了匈奴和中原王朝之间的斗争序幕。
在两族连年的战火中,一位匈奴英雄横空出世在这片混乱杀罚的古老草原上……
冒顿是当时的匈奴单于头曼之子,不过他的父亲头曼单于非常不喜欢他,就把他派往敌对的国家‘西域月氏’做人质,随即发兵攻打‘月氏’,想用一招‘借刀杀人’除掉冒顿,然后改立接班人。
父亲心狠手辣,做儿子的也不含糊;冒顿得到消息后连夜盗得好马,单人独骑用了30天,从遥远的西域逃回了匈奴王庭。
冒顿知道父亲不喜欢他,靠着自然顺序继承王位根本就无望。
于是这位‘大漠孤狼’干脆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决定依靠‘铁与血’,发动了兵变登位。
匈奴是一个游牧民族,上至贵族,下到奴隶全都喜好打猎,而他采取的办法是相当的简单、直接、有效,概括起来就是四次射猎,步骤如下:
他首先制造了一种叫‘鸣镝’的响箭,规定:出猎时,他射出鸣镝,随从部下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皆斩。
第一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宝马,左右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二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老婆,左右仍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三次打猎,他以鸣镝射头曼单于的宝马,左右无一人不射。
第四次打猎,冒顿用鸣摘射头曼,左右皆随之放箭,射杀头曼。
随后,冒顿又诛杀后母及异母弟,尽杀异己之大臣,自立为匈奴单于。
当头狼一旦出现老迈的症状,无法再带领狼群捕食猎物时,就立刻会有年轻强壮的公狼站出来,挑战狼王的位子,可以说每一任狼王都是踏着前任头狼的鲜血登位的,并且会立刻受到所有臣民的拥护。
说白了,匈奴人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
说起来,这同样是游牧民族的悲哀,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
当然了,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之中,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在强大的狼王冒顿带领下,匈奴向西征服了楼兰、乌孙、呼揭等20余国,控制了西域大部分地区。
向北则征服了浑窳、屈射、丁零、鬲昆、薪犁等国,向南兼并了楼烦及白羊河南王之辖地,重新占领了河套以南地。
至此匈奴居有了南起阴山、北抵贝加尔湖、东达辽河、西逾葱岭的广大地区,号称将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拥有能够骑马作战的控弦之士三十余万,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民族。
于此同时,中原地区却陷入了连年的混战,秦始皇雄才大略号称千古一帝,可惜儿子却不争气,继位的秦二世昏庸无能,导致民不聊生,而压迫必然会导致反抗,终于在一场大雨中,一位不甘心死的默默无闻的贫民青年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口号在之后的两千多年里,为无数走头无路的贫苦百姓点燃了一盏明灯!--“政权是可以夺取的,皇帝是可以轮流做的!”
中原大地陷入了群雄逐鹿的混战之中,无数的英雄都去拼命追逐那只秦朝丢失的鹿,最后一副流氓做派的泗水亭长刘邦,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高人一等的识人眼光和无人能比的厚脸皮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夺取了中原这只肥鹿!
这是一种庶民的胜利,而这种胜利在中国两千年漫长的历史上一共只出现了两次:“一个是汉高祖刘邦!另一个叫做--朱元璋!”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在各自消灭了内部的敌人后,两位各自民族的王者终于碰撞在了一起。
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韩王信在大同地区叛乱,并勾结匈奴入侵;而打败霸王项羽以后,自认为天下无敌的刘邦立刻自信满满的带领军队北上征讨。
结果在白登山被冒顿单于以40万大军团团包围;在包围圈里饿了7天以后,终于醒悟过来的刘邦用自己独特的流氓思路,靠着给冒顿的老婆送礼的办法,趁着漫天大雾,灰头土脸的逃了出去……
力不如人之下,西汉王朝被迫采取了和亲政策,把汉家公主送给匈奴单于做老婆,岁奉匈奴絮缯酒米食物各有数。
剧统计汉朝一共送出了整整十五位公主,陪嫁的侍女无数;数十年间不知多少汉家女儿的眼泪滋润了高原上的野草……
靠着送女人和礼物,汉朝获得了数十年的喘息时间,积蓄了国力;一直到刘邦的重孙子汉武帝刘彻继位,国力达到鼎盛的大汉王朝终于喊出了:“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从这点上看,刘彻是个好的汉人皇帝!
汉武帝在位54年,其中与匈奴打仗就持续了44年,依靠卫青、霍去病等绝世名将的超强指挥能力,倾尽全国的人力物力,前后15次挥军北伐,终于把匈奴彻底打趴下了……
在汉王朝的持续打击下,衰败的匈奴分裂成南北二部,北匈奴被迫西迁,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南匈奴则向汉称臣,被安置在河套地区;次年,迁庭于美稷县,即“匈奴南庭”。出于保护更是为了监视南匈奴,汉朝设置了‘护匈奴中郎将’的官职,令大将率精兵驻扎在河套一带,就像给一条驯服的狗拴上了铁链。
在汉朝看来,匈奴这只草原狼已经被彻底的驯服了,可以像一条看家狗一样,放在自己的脚边看家护院,而匈奴人确实也表现出了足够的恭顺,不停地向自己的汉朝主人摇尾乞怜。
最著名的行为就是“汉元帝建昭元年,匈奴单于‘呼韩邪’连续三次向大汉请婚,于是中国有着四大美女之称的王昭君出塞,嫁给了匈奴单于,号为‘宁胡阏氏’!”
就这样历史的长河,又慢慢流淌了60年……
再强大的王朝也有衰落的时候,如把地中海圈起来当内陆湖的伟大的罗马帝国;又如称霸地球三百年之久的日不落帝国……
数百年的时间,昔日威霸四海的大汉王朝也慢慢走向了没落,而匈奴人经过数十年的修养生息,已经从一条弱小的吉娃娃,成长为一条凶猛的藏獒了当。
汉朝足够强大时,脚下的匈奴人表现出无比的恭敬。
可一旦这个主人生病倒下时,匈奴人毫不犹豫的挣脱了铁链的第一个冲上来咬了一口,事实证明,会摇尾巴的狼也依然是狼,而狼永远是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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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一十三 染血的旌旗
在匈奴人的世界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如果无法表现出自己的能力,那么再怎么响亮的名号,不过是个笑话。
在这里,残酷是天性,懦弱无能的人,只会迅速被别人撕碎、吞噬,在草原上是永远也不缺乏野心家的。
他们如饿狼般凶狠,也一如狼的狡诈。
因为在边境上混日子,一个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
这种以性命为赌注的事情,培养了他们的恶,而被汉朝压抑在地上摩擦的经历,在培养他们畏惧心态的同时,亦是积聚着浓郁的怨恨。
有怨,就必会想方设法的去发泄。
所以,汉朝边境的地区,往往会因为不用深入内地就能抢到大批的货物,这样不但危险会小很多,还不会过度的刺激汉王朝的敏感神经的缘故,频繁遭受匈奴狼子野心的袭击。
这一次,并州张扬调动大军与吕布形成割据争斗之势,便成为了他们眼中的大好时机。
在相当多的匈奴将领眼中,现在已经不是汉武帝的时代了,汉朝现在的年幼皇帝,只会躲在皇宫里面哭泣吃喝,大匈奴的时代,应该来临了!
于是,处于并州边境的雁门关,遭遇了近十年来年度最强猛的匈奴袭击。
战鼓声咚咚的响起,瞬时间原本安详平静的像一洼湖水般的郡县,立刻就变成了一锅滚烫的费油,巨大的呼喊声,从四处响起,无数守军,开始云集。
只可惜,虽然这些守军和百姓皆非常悍勇,可是由于大量兵力被张扬抽调对付吕布,雁门的守军不过区区千数,又怎么抵挡得住如狼似虎的匈奴大军?
很快,硝烟弥漫,雁门关内,腥风血雨蓦然爆发。
“哈哈哈!去死吧!该死的汉人!”一处战局,六七个匈奴士兵,正戏谑的戏耍着,围攻一名伤痕累累势单力薄的汉人士兵。
当先一名狰狞的匈奴士兵,带着冷笑,挥舞手中大刀,狠狠劈砍而去。
然而,就在下一刻,他的瞳孔豁然收缩。
“噗!”
利刃入体的声音传出,鲜红的血液崩放,抛洒向四周,染红了大地。
鲜艳的,血红的颜色映入他的眼帘,随着这抹颜色飘摆,一柄雪白带着枯黄斑点的枪尖突兀出现,挡在了汉人士兵的身前。
“当!”
刀刃被震得晃动,劈砍向士兵的锋刃被荡开,而枪尖,却似巧合般精准的折回到那名匈奴士兵的胸口。
高郅极速落下,又是快速停顿,表现出对力量的良好控制。
白驹过隙,电光火石之间。
“噗!”
那名匈奴人一怔,低头看了一眼,软软倒地,眼中带着惊惧与不敢置信。
“死!!”一声咆哮,另外一名匈奴士兵连忙劈杀而去,冰冷、森然充满杀意的声音,忽的传出,紧跟着刀光一闪,
敏锐,残忍,不要命,这些匈奴士兵,是真正尸山血海中走出的疯子。
只是,他们狠,高郅却更狠!
“刷!”眼中闪掠杀戮,化为了一道道幻影。
手中长枪挥舞,在那些恶狠狠想要企图反击的匈奴士兵的身上,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色伤痕。
可以说,如今已是强者的高郅,他目前最不惧怕的,就是这敌众我寡的情况。
一名匈奴士兵,手腕便被齐根划断。
“啊啊啊!”
杀猪般的惨嚎声响起,匈奴人惊恐的后退,眼中充满畏惧,目光阴沉,没想到对方一个汉人,如此凶悍。
“你,你是谁?”
只有一个人,但是实力却很可怕。
快,这家伙的速度太快了,那诡异的速度,快的就连他都捕捉不到影子,他还未看清对方的脸庞,竟然便已经被划掉了手腕。
“我是谁?”
森然声音传出,高郅猛地抬起头。
一张冰冷的,严肃的,充满威严的脸孔映入匈奴人的眼中。
让他一瞬间便判断出了对方的身份。
“汉,汉人!!”
愤怒中夹杂着些许恐惧的大喊着,匈奴人紧张的就要后退。
然而,那汉将持枪的手不过又是那么一颤,寒光一闪,连颤两下。
“噗!”
全身一抖后,发现自己另外一只持刀的手,也已经被贯穿,深入灵魂的痛苦,让他吼叫不断。
但这声音很快便戛然而止,因为在匈奴人的眼中,那汉将的手腕又是一抖,这一次,枪尖直接扫向他的脖颈。
“噗嗤!”
血色明亮,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
但紧跟着,这嚎叫,戛然而止,枪光再闪之间,已经扫过他的脖颈。
“呃!”
捂住脖子,眼中瞪视这不可思议,软软跪倒在地上,头颅向下栽倒。
“噗通!”
软软倒地,匈奴人的眼睛瞪大,已经失去意识。
几乎是瞬间,那边的高郅,便已经凌空来到了匈奴士兵的眼前。
“好快!!!”
“这汉人将领,竟然这么强!”
随着那名匈奴士兵的身死!
其余几名匈奴士兵的面色震惊,看着持枪傲然站在中间的高郅,眼神中满是惊恐。
刚刚扫枪完毕,半蹲在地上的高郅,眼神一凝,左手一撑地面,双脚快速踢出,整个人借力而起再度飘过一阵白芒。
匈奴士兵的瞳孔收缩,为这一刻高郅他所爆发的速度,感到震惊。
一片冰冷与凝重。
甚至,冷汗已经悄然从额头渗出。
“呼!”
忽然,一抹冷风吹来。
全身绷紧,头皮发麻,一股生死间的恐惧,袭上他的心头,让他咬紧牙。
一连串幻影出现,在另一名匈奴士兵还未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便已经一枪刺中其胸膛,鲜血骤然喷洒,匈奴士兵惨叫一声倒地。
高郅的眼神蓦然锐利,蹲下的脚一瞬间变位,换为了跃起的动作,整个身躯绷紧,成为一张就要射箭的弓!
“唰!”
其双脚在地面上猛地一踩,爆发出强大的力量,身形骤然消失不见。
紧接着,接连两次闪烁。
被他使用的异常娴熟,扫砍撩刺信手拈来,在空气中,闪烁出一道道光芒。
一人被高郅的长枪扫动,直接在脖子上撕开一条血线,另一人从面庞到颈部,被拉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高速运动下,高郅他手中的长枪挥舞,每一击,几乎都能带起一片血雨,快的让匈奴士兵们惊恐,让他们震撼。
自觉告诉他们,不能轻举妄动,否则,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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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一十四 坚持的士卒
可匈奴人不动,不代表高郅他愿意陪着他们!
“去死吧!”
眼中变得森然,高郅一个蹦跃,整个人尚身在半空,猛然腰部使力,一个旋转,长枪划出。m.
“噗!”
枪尖闪光,扫过匈奴士兵的脖颈。
下一刻,高郅他稳稳蹲在地上,手中的长枪上,白色气罡灌注其上。
“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淡漠的话语间,却充满着血腥气息,让匈奴士兵一伙人浑身冒冷汗。
其脚步猛然再次踏出,长枪挥出。
“咻!”
枪光如电,反应过来,就想后退,但那杆枪太快了!
只是一闪,便已经割断了他的脖颈动脉血管。
高郅身形如风,几个扭曲,转眼来到一人面前,长枪一挥。
“嗤!”
轻而易举的,便抹了对方的脖子。紧跟着,又是在其他匈奴士兵惊恐的眼神中,连连挥枪,眨眼间再度连斩四人。
当惨叫声停止的时候,匈奴士兵,已尽数毙命。
“不堪一击。”
一甩长枪,将血渍甩开,高郅淡然的瞥视了一眼地面,瞪大眼睛的匈奴士兵的尸体们,淡淡的道。
随后,他将长枪收持于手,转身就待准备离开这里。
一抹猩红血色浸渍中带着残破,被风吹皱的旌旗,出现在高郅面前。
弯下腰,高郅从地上拿下那件旌旗,然后双手一转,随着微风吹拂,血色的旌旗在猎猎抖动。
当风吹袭而过,被血点沾染,犹如梅花般美丽的大汉二字,也清晰出现。
“大...汉!”
目光,倏然凌厉起来。
看到地面上有发黑的血迹,眼神更是微微一凝。
一将功成万骨枯.....
不同的人,都将对这几个字,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而这种理解,必然伴随着巨大的痛苦与悲伤,更将经历血水与汗水。
战争!
多少人为了这几个字前赴后继,付出了自己的一生,流尽了鲜血与汗水。
这是一个将士的必经之路,也是一个沙场男人的必经之路!
所有的驻守士兵,没有一个投降的,与那些凶残的入侵者们进行着英勇作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