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挥舞一枪,皆会带走数条性命;枪锋所至,如风雷激荡,势不可挡,一招一式,莫不有化腐朽为神奇之力,敌阵无不自行溃散。
步卒密集军阵一旦被撕裂开来,就犹如决了堤的大坝,一触即溃。
见到高郅冲锋,莫不是噤若寒蝉、遍体生寒。
副将同样看到了高郅的行动,怕他有失,旋即将长枪举起,以示标杆,高喝道:“兄弟们,接应将军,随我冲啊!”
当下领着已经穿透敌阵的骑队,飞也似得向战场中央驰去。
“砰”得一声,两军重重撞到一起,一时杀伐声四起,此起彼伏。
狼骑士兵们,一个个身材高大,居高临下、黑压压得本就十分渗人,此刻一齐策马奔腾,其气势直如千军万马,势不可挡。
那些袁军被高郅冲锋厮杀,早已是心有余悸。
此时陡见雄壮的骑队正面高速冲来,皆是心惊胆裂,再难坚持。
步卒面对骑兵,最先面临的乃是内心的恐惧。
要知道,战马冲势骇人,步卒怕被战马给撞到,皆是两股战战、四肢发抖,十层力气去了七层,哪里还能形成足够杀伤?
也不知哪一个士卒先第一个转身逃跑,紧接着,不少人连带着一排、二排的士卒,弃甲曳兵,向左右避去。
眼前的这一幕,直令李武咬牙切齿,睚眦欲裂。
须知这些军队皆是他的私兵部曲,随他转战南北,是他一生的心血,也是他建功立业最大的依仗。
他一边目不转睛盯着场上,一边控制着坐骑缓缓加速,调整气息。这是决胜的时机,容不得一丝失误。
只数息功夫,李武就已将自身的精气神,提至巅峰,蓦地狠狠一夹马肚。
眼看高郅大杀四方,早已经怒火中烧的李武,对于自身武艺极为自信,大喊一声,策马举枪便向高郅杀来。
此时蓄势暴喝一声:“去死!”
他既然有心让高郅丧命,手上自然不遗余力,抡起通体铁铸的长枪,狠狠向高郅刺去。
此刻,他就像一个即将输掉一切的赌徒,既为了翻本,也为了博取更大的前程,他已经决定孤注一掷!
却说高郅他此时堪堪杀透袁军军阵,他杀得兴起,浑身浴血,也不知有多少袁军惨遭屠戮。
这招乃是险招,攻敌之必救,属于崩枪退步、救护败枪的枪法,取得是以攻代防,使对手蓦然慌乱,即刻破解其势。
高郅已经占得先机,趁机欺进,一声暴喝之下,只见他转动右臂,将手中长枪抡成满月,手中长枪顿时化作疾风暴雨,或劈或砍,每一下都是势如雷霆,快如闪电。
“喝!”高郅低声喝道一声,力贯双臂,快速刺出三枪。他手速极快,瞬间化收为攻。
着面对强悍出手的高郅,李武哪里还能抵抗?
被一枪当场穿胸而过,随着长枪上蕴含的气罡于体内炸裂,他的哀嚎渐渐停下,目光慢慢涣散,身子软软得就如同一滩烂泥,委顿在地,再无气息。
高郅当下左手用力一勒缰绳,白马吃痛之下,前蹄离地,高高扬起,高郅端坐马背,单手持枪,一举将挂着李武尸身的长枪,从地面抬起,朝天举起。
李武的鲜血犹自温热,沿着枪柄汩汩而下,直把高郅和座下白马染成一片暗红。
高郅环顾四周,怒目圆睁,目色森然,喝道:“还有谁敢一战?”
顿时四周袁军大哗,弃甲曳兵,恍如没头苍蝇四散而去。
实在逃不掉的索性跪在地上投降,一动也不敢动弹。
反观狼骑一方,人人皆是精神振奋,气势恢宏,各部杀气腾腾,辚辚而动。
按照道理说,战场上自家将军被人杀死,部众无论如何都应为其报仇。
但众袁军此前见了高郅武勇风采,心下原已震撼,此后又见自家几位联手偷袭还尽数被杀,又觉不齿,连带着自己,也是脸上无光。
此时倘若有一将领挺身而出,声言复仇,余下的袁军,自然也会奉命讨伐。
只是眼下磐河之地驻守统兵的袁将先后身死,其余诸如文官的,向来文弱,并无威望,袁军兵卒顿时乱做一团,便是平时最为精锐的亲卫一下也没了主意。
均是垂头丧气,既然无人挑头,稀稀落落眼看着就要做鸟兽散了。
当次大好时机,高郅却正好振臂高呼,一举拿下。
常言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若能不费一兵一卒,而收得数百兵丁为己用,可谓大功一件!
常言道,须知有时候,天授拂取,反受其害!
既然对方兵卒遭遇这般变故,一时半刻间又无威信著重的大人物出来主持大局,当下吵吵嚷嚷乱做一团。
那么他又何不招降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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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七十八 再生变故
高郅心中有所想法,便是气势一凝,向着那些被围困住,已经快要失去抵抗能力的袁军士兵们大步走去,面色威严,双目有神,浑身散发出一种极为雄浑的气势,眸光扫视,英姿摄人。
“吾等全为大汉子民,皆为汉臣,如今尔等主将已死,磐河已下,某不愿徒增杀伐,尔等,还不速速早降呼?”高郅踏步上前,不急不缓,气势极为雄厚,目中精光闪闪,话语掷地有力。
“尔等还不速降?”见众人犹豫不定,高郅微微一笑,给旁边副将递上一个目光的同时,放缓语气,虽然身上气势霸烈,但为人处事,却做到十分平和。
所谓一张一弛,威声并进,不外如是。
而既然有红脸,自然就有白脸,与此同时,收到高郅目光,心领神会的副将,同样开始了他的表演。
耳语几句话后,那些狼骑精骑们一个个的策马扬鞭,满脸冰冷,浑身都被鲜血浸湿,犹如血魔,但他们毫无所感,围绕着那些袁军,肃然林立。
浓郁叠加的庞大煞气,四面八方的压向中间已经群龙无首的数百袁军。
本就已经是苦苦挣扎的他们,顿时犹如被压倒最后一根稻草的模样,心神恍惚。
不一会,混乱不堪,声响嘈杂的袁军阵中安静了下来。只见十几个头领模样的人丢下了手中兵器。
见到有人带头,早已经没有了战意的一众袁兵,相继放下手兵刃,跪倒在地。
一时间,除高郅外,这数百人的军阵中再无一个站立之人。
“哈哈!你且带人将这几百步军编入军中,先在城外安营,并着人安排一些吃食,把他们先安顿下来。明日再行整编!”
高郅轻笑一声,也没有得意忘形,嘱咐副将处理相关事宜。
“塔塔塔...”
就在高郅他以个人威压,压服诸多袁军,并且对他们开始进行收编的同时,变故再生。
自街道之上,又窜出来一员战将,身后跟随着十数名家丁,人人身上染血,煞气积聚。
此人姓李名良,不是别人,正是不久前刚刚被高郅斩杀当场的李武的哥哥,与李武一起,受袁绍将令,领军镇驻于磐河。
方才他去镇压城内心有不轨的豪强,此时才堪堪赶来。
不过,由于高郅神勇,加上兵贵神速,当他赶来的时候,这边已经差不多大局已定了。
李良猛力一勒缰绳,双目圆睁,死死的盯着前方。
在他的视线尽头,前方的街道上,一具具尸体密布,旌旗折断,残兵破碎,血流成河!
一名名袁军满脸不甘的倒在血泊中,双眼大睁,仿若在质问苍天,永远的留在了这里!
似乎预料到了什么,目光又望向那不远处正准备投降的将领处。
没有李武!
轰!
滔天怒火冲霄,如一道火炬,气焰腾起,将空气都扭曲了。
李良微微颤动的身躯,涨红的脸庞,满头黑发无风而舞,却让他显得格外狰狞。
“尔等鼠辈,安敢投降?竖子!受死!”
李良用力一夹马腹,战马疾冲向前,手中长枪泛起层层云浪,枪身逼射出红色的光芒,三尺之内热浪滚滚,长枪凌空刺出。
高郅正在对面前的袁军进行着劝说,却没想到此人居然突然冲出,并且直接就奔着自己冲了过来。
“呵!岂能让你坏我大事?”
手提长枪,一滴滴鲜血流下,高郅面色不变,冷喝一声,当先行去。
冰冷一笑,手中长枪瞬间扫出,如一座巍峨神山重重砸下,气势恐怖,凶焰滔天!
璀璨的长枪由下而上的反向袭来,让李良面色狂变,他此时方才明白,此人是如何的强大!
这是一个可以和他们军中战神颜良文丑二位将军媲美的强者!
李良双目瞬间凝重,他能感觉到,一股强大滔天的恐怖杀机弥漫四周,如一座神山,向着他滚滚压来!
绝对不是他所能抗衡!
咬了咬牙,他脚步踏踢马肚,直接掉转方向,向着来时的方向,飞速躲闪,极速逃离!
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并非是他懦弱,而是他还有着理智判断!
他要将这个消息传回去,一个如此强大的悍将领兵在此,对前方袁军的威胁太大了!
同时心中极为悲痛,他知道他弟弟李武,此刻定然已经身陨了!
“逃?”
冷哼一声,高郅双目杀机无尽,也不去骑马,脚步踏出,白芒映耀之下,一道道残影留在原地,而他的身躯以远超李良的速度,直接追去!
“好快!”
李良回头一看,顿时心魂俱颤,面色狰狞,他知道,他逃不掉了!
他紧紧咬着牙,强行压下心中的愤怒与恨意,长枪斜指,猛然勒马停步,转身,出枪!
如一头蛟龙分海断江,他手中长枪闪烁夺目的光彩,笔直的向着高郅袭去!
这是他最巅峰的一枪!
轰!!
枪芒与枪芒碰撞,宛如九天惊雷炸响,震耳欲聋,李良瞬间横飞,一道道鲜血喷出,面色苍白若纸,毫无血色。
“好强!!”感觉头皮都快要爆开,这种威势太过恐怖,远远超过了他能抵挡的极限!
这是绝对实力的碾压,毫无道理可言。
他自诩最强的一击,面对高郅,都如鸡蛋碰石头般,一触即溃,不堪一击。
逃!
拉扯战马,一个翻身,再度仓促上马,同时招呼家将支援。
“家主速走!”家将也是死忠,手舞大刀,带着十数家丁,绕过李良,直奔高郅。
不一会,战马已然相交。
高郅迅疾无匹地将手中长枪抡圆一圈,用力砸下。
“锵”“嗖”“啪”
无人的空马从高郅身旁跑过。高郅立马横枪,目视前方,脸上淡淡一笑。
这时,对方的大刀从天而降,深深地插入离高郅身前十步远处的土中,刀身犹自晃荡不已。
不过,虽然家将败了,却也为李良争取了逃跑的机会。
那十数家丁,同样挥舞着迎了上来,为他们的家主争取时间。
“哼!”望着李良逃远的身影,高郅一声冷哼。
随着李良的撤离,高郅击出的一枪,直接扫在了紧随他身后的七八名袁军身上,在他们一脸绝望与不甘之中,身躯破破烂烂,鲜血流淌,瞬间摔飞出去!
“噼里啪啦...啪啪啪...”
残破身躯犹如下饺子一样的掉落在地,再无半点生息,唯有一道道刺眼的鲜红汨汨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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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七十九 匈奴来骑
磐河以北,森森草原。
一场刚刚奔袭的战斗,刚刚结束,哀嚎声、戏谑声、狂笑声不绝如缕。
灰蒙蒙的硝烟弥漫半空,人迹却已消失,来去匆匆。
良久,这片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批的灰狼,这对它们而言是一场难得的盛宴,都在那里拼命的吞噬血肉,吃到高兴处还仰天发出欢快的嚎叫,在夜空中久久回荡!
狼群就是草原上的清道夫,连年的征战、杀伐,无数的尸体几乎堆成了山,大战之后必有大疫,全靠这些残忍的掠食者,将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尘归尘、土归土,最后变成养分重新滋润这片养育万物生灵的大地!
这是一个循环!
来源于太阳能,智能保护。
“血染黄沙,骨肉喂狼!”对于信奉长生天的草原人来说,这就是一名战士最终的归宿,是荣耀!
看着眼前的血腥盛宴,听着近在咫尺的狼嚎,阿奴达咧了咧嘴。
骑马立不远处的一处高坡上的他,深吸一口气,发出犹如狼王召集群狼般的号角声,连绵不绝。
紧接着,是连绵起伏的号角。
随着号角声不断传递到远方,一队队彪悍的草原骑手从夜幕中冲出,全都汇聚在高坡下。
“嗷!嗷!……”一声响彻云霄的嚎叫却是出自这些骑兵的口中,望天长啸,威震四野,就连草地里面,那些周围徘徊的狼群立刻四散奔逃……。
普天之下如果说还有什么生物比狼更狠毒,更可怕,那就人
人,才是这天地间最强悍的猛兽!而匈奴人,则是自诩为猛兽中的猛兽!
他们或者三五十人一群,或者百十人一伙,转眼间已经聚集了十几个马队,不同马队的骑手们手执兵刃,壁垒森明的互相警惕着。
在这片灰色的草原地带,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情可言,今天一起并肩浴血的朋友,明天就可能变成敌人。
而今天的敌人,明天又可能聚在一起把酒言欢。
在这个用刀子说话的世界里,人们只认实力,谁实力最强,谁的刀子最快,谁的心最恨,谁就是他们的狼王。
今天晚上,十几支不同的匈奴队伍汇聚在了一起,在这片区域里也算是一大奇观,往日里见面,他们经常是二话不说,拔刀相向的,现在却全都老老实实的等在那里,就像一群等待出发觅食的野狼
群狼啸天,高坡之上,一名彪悍魁梧的匈奴汉子傲然立于马上,眼望明月,正在静静的思考着什么。
正是阿奴达!
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处在一个草原骑手的巅峰时期,满头的乱发用刀子割短后直接束在脑后,显得古朴而野蛮,棱角分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
那是大草原上的刀霜兵戈,留给他的痕迹。
草原上的骑手大都有各样的伤痕,连年的征战,谁还没负过伤呢,就像那些野狼一样,身上到处都是撕咬过得痕迹。
在他们看来,这些伤痕,是勇士的勋章,是无上的荣耀。
只有像土拨鼠一样躲在毡房里的懦夫身上才会是光溜溜的;在草原上男子汉以伤疤为美,没有伤疤的男人甚至很难娶到老婆。
而斜披在肩头的狼皮大氅,则是草原勇士的象征,左耳上悬挂的金环标志着,阿奴达他还是贵族出身。
匈奴人尚左,以左为贵,而且非大贵族不可装饰金器,虽然周围也有许多的骑手在来回呼啸驰骋,但人们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才是这里的核心,上位者的气质就是身上的破衣烂衫也丝毫遮挡不住的。
如今,他们响应着袁绍的号召,前来此处。
阿奴达的目光深邃。
袁绍的大名他自是清楚,甚至昔日袁家还对他有所恩情。
当然了,那并不是他出兵的原因,真正的理由,还是逃不过一个字--钱!
对于穷苦的草原人而言,袁绍这一次提出来的要求,那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的财物,大到足矣让无数的勇士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反正在这个地方,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
要知道,平日里为了一口铁锅,一带盐巴,他们都能拔刀相向,何况现在面对的是袁绍给予的丰富财产呢?
哪怕自诩见识多的阿奴达,不也是同样的激动难耐。
聪明的狼群在狩猎时,并不是立刻扑上去的,而是派出小股部队尾随跟踪猎物,直到把猎物的情况都弄清楚以后,才会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发动绝杀的一击。
要想在草原上生存,就必须像狼群一样,凶残、狡猾、聪明,最关键的还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不过他们试探性的出手并不顺利,几队前去侦察的前哨都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在大草原上,消失就是死亡的代名词,果然,在经过一番搜寻后,在荒野里找到了他们已经被野狼啃食过得尸体。
这让他在吃惊之余,对这支汉军的实力不禁刮目相看,他派出去的可都是草原上的勇士,个个弓马娴熟,杀伐狠辣,可他们却一个都没有回来……
独狼不会向自己吞不下去的猎物发起进攻,它会召集伙伴,利用狼群的集体力量去撕碎对手,自负吞不下这支汉军的他,立刻用自己的身份,向附近草原上的所有匈奴军发出了围猎的号令,这才有了今夜大军云集的场面。
匈奴人是没有兵书战策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打仗的本领全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大自然,因为他们有最好的战术指导老师---狼。
阿奴达轻轻晃动手中的马鞭,立刻做出了判断,他的战争嗅觉就像狼一样的敏感,从这些零散的讯息中他闻到了一个强大对手的味道,这让他很是兴奋。
草原汉子活着的意义就是,骑最快的马,用最好的刀,抢最漂亮的女人,还有就是战胜最强大的敌人!
“草原上的勇士们,一只硕大的肥羊已经出现在你们面前,让我们像狼群一样扑上去,享受最肥美的血肉,用无尽的鲜血和灵魂,向伟大的长生天献上最神圣的祭祀吧!”
弯刀在手,斜指天空,阿奴达向坡下聚集的上前的匈奴游部,发出了劫掠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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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八十 汉与匈奴
() “当然了,在行动之前,某先声明一件事,这一次机会,是某争取来的,所以,希望你们有些人,老实点,该给的,某自然不会少你们,可倘若要是有人多拿了...后果自负!”
阿奴达一双虎目扫视四方,雄壮的身躯威势极强,双眼闪烁冷光,带给下首诸人极大的压力。
“...”
“阿奴达所言不错,吾等自然明白。”
对于强势的阿奴达,其他匈奴散部的首领,犹豫后,决定暂时低头。
一个优秀的战士,永远是在血与汗的残酷对战之中磨练出来的。
在草原上各个部落之间的吞并是很常见的,胜利者对待敌人部落的俘虏有两个方法。
如果胜利者的部落势力比失败者的部落胜出很多,则这些俘虏大多会被打散加入胜利者的部落。
但是如果胜利者觉得不能完整‘消化’这些俘虏,那他们会做出第二个方法,就是凡是个头超过车轮的人部斩首,只留下那些不明事理的孩子,这样方便胜利者管理。
匈奴人,讲究血性与强权。
当天他的拳头比你大的时候,在不威胁到性命的前提下,自然要忍。
“袁绍将军许诺某,若是此次帮助他消灭这股汉军,就给予某等一处地盘,并且提供粮草。”阿奴达满意的点了点头,语气缓和一下。
“你们说,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所有人仿佛同时被注入了一支兴奋剂,高举起手中的刀、剑、枪、斧,大吼起来。
“战斗!”
“碾碎汉狗!””
“杀了他们!!”
那些匈奴散兵们,疯狂地咆哮着,似乎这段时间以来的平静都在这一刻化为虚无,所有人亢奋的挥舞着武器,赤红着双眼,怒吼使他们更加的战意澎湃。
“很好。”阿奴达脸上的笑容加大,眼中闪过一道利芒,铮的一声拔出刀,直指头顶的天空。
“匈奴的勇士们啊,向着前方磐河突进,长生天在我们的头顶庇佑着我们,杀伐那股汉军,我们将扩展自己的地盘,长生天,万岁!”
“长生天,万岁!”
“吼!吼!……”一片嘶吼嚎叫的回应声,一场注定血腥的盛宴,缓缓拉开了序幕!
“小的们,跟我走,咱们去会会这些汉地来的小羊羔!”
匈奴大军中,一员战将跃马出阵,带着一队人马就像暗夜里的狼群一样,向磐河方向摸去,没有喊叫声,没有嘶鸣声,连马刀都用黑布缠了起来。
不到进攻的那一刹那,他们绝不会暴露自己的身影。
只不过,他们这次遇到的敌人,可并不简单。
并州狼骑,乃是精锐将士,加上高郅对于宿营之事格外看重,所以,暗哨明哨,就有数十上百骑游曳于磐河附近。
所以,很快,他们就及时的发现了匈奴的踪迹。
“敌袭!”随着一声嘹亮的鸣镝声响,正在巡夜的狼骑第一个发现了匈奴游骑的踪影。
那是一名自幼在山中狩猎的狼骑士兵,整日与野兽为伍,让他练就了一项神奇的本事,那就是双眼夜可视物。
就是在最幽暗的树林里,他也可以追踪到猎物的踪迹,更何况是成群结队的匈奴马队呢!
“被发现了!杀!”匈奴人一惊,也不再遮掩,数压上。
“嗖!……”
随着一支冷箭射来,荒野中杀出无数的马军,就像旋风一样掠杀而来,一时间箭如雨下,马刀闪烁,死亡笼罩在了众人的头顶……
两队骑兵在接近两百步后,匈奴骑兵开始了他们最拿手的绝技——骑射!以往,每次与敌人对战前的数次骑射都可以让对手损失惨重,但是今天他们引以为傲的绝技却遇到了克星!
咻!咻!咻!!
突然,一片密集的箭羽声传来,在众人还未来得及反应之时,距离路边尚有十数丈之远的密林之内,一支支铁箭从一颗颗大树之顶射出,劲力极强,刺穿虚空,将一名名士卒直接钉死!
“啊!!”“啊!”
惨叫声顿时接二连三的响起,鲜血溅射,身躯横飞,一名名匈奴士卒满脸愕然,不甘的倒下!
弓弦振动声,鸣镝飞窜乱空声,战马嘶鸣声,人临死前的惨叫声,在整个夜空中响成了一片。
两队骑兵在经过了远程的对抗后,终于短兵相接了。但是这里的短兵,大多数都是指匈奴人。因为他们的武器除了利箭基本上就只剩下一柄弯刀了。
一名并州狼骑的骑兵捅死一名迎面而来惊慌失措的匈奴骑兵,然后用力将那个匈奴骑兵挑起来再用矛杆将尸首砸飞出去,那具匈奴人的尸首成折叠状陷入泥土中,场面极度血腥暴力!
往往在对手的弯刀无法攻击到的时候,并州狼骑们就用长矛将他们刺穿。而匈奴人就像羊肉串一样,一个个被并州狼骑用长矛串联起来。
直到他们的长矛已经串满了敌人的身体时,并州狼骑们才会丢弃长矛,拔出悬挂在一旁的大刀,继续杀敌。
...
“匈奴来袭?”
磐河上,匆匆穿戴衣物的高郅,目光闪烁。
对于匈奴,高郅可没有半点好感。
他清楚的知道这些在华夏强大时俯首帖耳,只敢使小动作的胡人,在华夏衰落时所表现的的残暴比自己更加骇人。
高郅两世为人,皆是一个炎黄子孙,在这种关系到民族存亡和兴衰的时候,高郅也不介意使用这些残忍的手段来震慑对手。
毕竟,让敌人的痛苦总好过让自己的悲伤,高郅在来带这个年代后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华夏大地避免将要来临的黑暗——五胡乱华!
自己既然来了,那就一定要完成这个目标,这大概也是自己被上天赋予的历史使命吧。
而且,正好让那些匈奴人知道了大汉的威严,也给了这些草原上的野狼一点警告,让窥视大汉繁华的人心存恐惧。
高郅毫不犹豫,手中长枪一探,大喝道:“并州儿郎们!随我一起杀光匈奴杂碎!!”
“吼!”
众人不疑有他,尽皆哗然。
不是害怕,不是畏惧,是兴奋!
是渴望战斗的兴奋!
所有人热血沸腾,战意澎湃!
正是应了一句老话,将乃兵之胆,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也体现出了在乱世,一个超级武将对一场战争有着多大的影响!
这时候的汉人血管里还流动着浓厚的尚武精神,对这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他们没有丝毫的惧怕,反而占据着心里上的优势。
在他们看来匈奴人,就是一群只知道放马牧羊的野蛮人,和还在树上摘果子的猴子也没什么区别,是不开化的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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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八十一 神威斗将
高郅他们的奔行效率非常快,加上战马都是良驹,来去如风的他们,很快赶到了交战的地段。
毫不客气,高郅领着一众大军,犹如秋风扫落叶般,直接横扫了那些匈奴的前锋游骑。
“呔!汉军,休要猖狂,可敢与某斗将否?!”眼看着前锋的厮杀并不占上风,匈奴军中一猛汉阿尔泰,顿时急了,张口咆哮一声。
话说那阿尔泰却是有部分后世白人的血统,生的是一幅身高体阔,长着一张血盆大口身上淡黄色的毛发横生,仿佛一个远古野人一般,煞是吓人。
手中一杆常人大腿粗的八尺铜棒上面刻画着许多图画像是一种图腾。
看得出来,他在匈奴散部里面也是非常有名的,他的出场让那些匈奴人顿时大呼“阿尔泰!阿尔泰!草原的雄鹰,草原的勇士。”
就在阿尔泰还沉浸在匈奴游骑山呼海啸般的呼声中,他见一位身材健硕个头一般的汉人,骑马冲了过来连忙大喊道:“汉狗通名,俺阿尔泰不杀无名之人!”
“呵呵,听好了,杀你者,高郅也!”
高郅冷笑一声,左手轻抚白鬃马白亮的的鬃毛,白鬃马早已和高郅心灵相通,它知道高郅这时,需要自己怎么做。
白鬃马长嘶一声,四蹄猛然发力,如同一道白色闪电一般飞速迎向匈奴人的大宛马。
“嘿嘿!细皮嫩肉的小娃娃,快开前来受死吧!”两马相交,阿尔泰一棒劈向高郅脖颈之间,却是要将高郅一击斩杀。
高郅冷峻着脸,白芒闪耀,长枪刺出。
“当!!”
一声让人震耳欲聋的声响袭来,两件兵器之间火花飞溅。
“碰!叮!轰!”一阵震耳欲聋的铁器相交声传来,让观战的两军将士目瞪口呆,这种声音需要多大的力气才能制造出来啊。
阿尔泰确实有几把刷子,武艺高强不说还有一股天生神力。
二人武器再一次,全力挥动下狠狠的撞在了一起,激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巨响。
数次交锋后,阿尔泰已经看出眼前这汉人武艺,明显在自己之上,妄图用上全身蛮力,用手中图腾柱接下了这次攻击。
“噗!”长枪是被阿尔泰接下了,但高郅他这一枪所含的力道却通过一种玄妙的方式完完整整的传给了阿尔泰,直接打的他口吐鲜血。
高郅不做停歇,长枪顺着阿尔泰图腾柱直接削向他的左手,阿尔泰连忙撒开了左手。
却不料刚刚高郅的那一枪却只是一招虚招,高郅趁两马相错之机,手中长枪一转,反手一枪扫向阿尔泰头颅。
一个镫里,反手一枪从阿尔泰的后脑穿过从他那大张的嘴巴里转了出来,阿尔泰,随即落马而亡。
“混蛋!亏得阿尔泰那厮往曰常常夸说自己武艺世间难得。今曰两军斗将竟然会被一个汉将如此轻易给杀了?哼!!真是一个废物!
邱搭尔、布达拉,你们二人去把那汉将首级取来,我倒要看看那人有什么本领,竟然可以一招斩杀阿尔泰!”匈奴后军之中,阿奴达怒哼一声大声喝道。
“诺!”邱搭尔、布达拉两人应诺一声杀向高郅。
高郅将枪身使了一个抖字诀,将枪身上的血污全部抖掉后。耍了一个枪花迎面杀向邱搭尔、布达拉二人。
长枪化作两道刺眼的亮光,在两人的夹击中,有如一支银光穿梭,由枪尖化成的白芒,闪电般的划过邱搭尔、布达拉的喉咙。
“咕噜,咕噜!”邱搭尔、布达拉两人丢下兵器捂着冒血的咽喉,痛苦的从马上跌落于地上。
静,两军之间任何嘈杂的声音都消失了。不怪他们吃惊,只能说高郅的枪实在是太快了,不仅交手之人没有办法看清,就连观战的人也只能看到高郅挥舞出一团白光笼罩了二人,片刻之后他们就连同奔驰的战马一起浑身喷血的倒在了地上。
但是片刻之后,并州狼骑们吼声大震,欢声如雷。
“什么!”阿奴达气急败坏,目光看向一旁的麾下最强勇士。
“交给某。”那名匈奴战将,默然点头,而后一提战马,轻快杀出。
只见他的那柄宽背大刀倒拖在马后,奔向高郅,在两马快要接近时,突然厉喝一声,将大刀抡起,单手挥向高郅头颅!
“喝!!”
“当!”高郅正在分神一时不察差点中了招,还好他靠武者的本能,于千钧一发之际,以长枪横持挡住了砍来的宽背大刀!
“哼,去死吧!”
一刀不中,那匈奴战将的浑身血气爆发,宽背大刀借着两人兵器相交时的反弹之力,画了一个圆弧,以从下往上的上撩式,砍向高郅的马腹。
“啊!”高郅见对方刀锋砍向爱马,顿时咆哮一声,气罡缭绕,长枪奔疾。
大刀受到击撞,上撩式被高郅所破,那匈奴战将一时失去平衡。
立刻将宽背大刀撑向地面稳住身体平衡,高郅看准时机一枪刺向看上去毫无防范的匈奴战将。
却不料,匈奴战将这个姿势正是他故意卖的破绽。
正当高郅刺向他的一霎那,匈奴战将利用手中宽背大刀的支持将身体突然横躺于马背之上,躲过高郅这一枪,而后用左手牢牢抓住高郅长枪的枪身。
与此同时,他抓着枪身后顺势一拽将自己身体拉了起来,但是起来的不仅仅是他的身体,在后面还有那柄闪烁着寒光的宽背大刀!
“去死!”右手单握着宽背大刀,匈奴战将,狠狠的砍向手中长枪被困的高郅!
白鬃马猛然嘶鸣,高郅仰头一啸,整个人握持着长枪,腾空跃起,恰到好处的躲开了对方的刀锋。
身形尚于半空中腾空,手腕却是陡然一翻,长枪刺出。
“铛!”厚背大刀和长枪狠狠的撞在一起,擦出一串火花。
二人交相而过,高郅落地,而那匈奴战将也是有些气喘。
他的实力在匈奴可以说排的上前三,论攻击更是可以算得上第一。
但是他的打法很费力,招数大开大合拼杀时,不仅自身消耗大,就连马匹所要受的力量,还要有所加成。
所以一般的良马是没办法长时间的和他作战,而他也往往没有办法施展全力,所以在不必要的时候会尽量积累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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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八十二 正面击溃
“呼哧...”喘了一口粗气,匈奴战将一勒马缰,胯下战马马蹄高抬。
“呔那汉将,事到如今,尔还不速速下马受降?否则某下一次,可就斩掉你的脑袋!”匈奴战将撇了撇嘴,说完一副高高在上给人一种施舍的感觉。
“好胆!”
高郅被匈奴战将狂妄的语气激怒了,气势一变透出一股席卷若狂风骤雨般的感觉,与此同时,浑身白芒闪烁,枪法幻化出数之不尽的枪影刺向对方。
就在此时,一道震耳欲聋的兵器碰撞声回荡在虚空之中,连四周士兵的坐骑都受到惊吓,焦躁地刨着蹄子。
两道矫健的身影一触即分,匈奴战将胯下战马仰蹄长嘶。
高郅气力不改,长枪刺出,匈奴战将返身招架,两人的兵器重重地砸在一起,发出一连串打铁般的声音,这一次纠缠,不分胜负,翻飞的宽背大刀和矫健的长枪如蛟龙缠斗,互不相让。
兵器撞击的声音不断传出,寒光闪烁,甚至有火花崩现,真切的招式已经看不清了。
高郅实力高超,在气罡的附着下,他的枪法显得锋芒刚猛,每一招都感觉能够开山裂石,长枪被他用得像开山一样,气势凌人。
继续又苦苦支撑了二十来合后,匈奴战将脸色难看至极,先前的得意神色早已不见。
如今的他,知道自己与这个叫做高郅的汉人武将差距不小。
在两件兵器又一次相交时,高郅眼明手快的用长枪,同时运起气罡与精神力,把对方的刀锋死死卡住,大喝一声:“破!”
枪杆摩擦出激烈的火花,白芒闪烁,一挑后一压,将对方的大刀压下。
“喝啊!”匈奴战将胸中却感觉到一阵血液翻涌,但是他硬生生的将口中鲜血忍了下去。
在一次防守时被高郅刺中左肩后,匈奴战将借着二人相交之际,头也不回的策马逃回阵中。
“什么?又败了?”阿奴达在后方看到自己麾下最强勇士,也被击败,只觉得胸膛一股气在飞窜,却无法发泄,快要爆炸了一般。
“骑兵队!给我趁那汉将还没有上马,突击,杀死他!”目光阴冷,阿奴达突然爆喝。
“诺!”当即,一只五十骑的匈奴游骑,悍然杀出。
“哼,以为这样就能够杀死我?”高郅面容不变,冷冷一哼。
不过,从他那已带上肃杀气息的锐利双眸,足以说明他的内心并不如表面那样古井无波。
望着那些匈奴游骑,高郅他微微眯起,一股无形的杀气骤然散发出来。
扭了扭脖子,就听到他浑身上下的骨骼,传出犹如蹦豆般,嘎巴巴的直响。
锐利的眼神渐渐蒙上一层淡淡的血色,高郅看着对方冲锋过来的匈奴游骑,裹带着凝重杀气腾腾严阵以待快速逼近的时,不可抑制的生出了一股凶煞之气。
轻轻一偏头,高郅他先是躲过了斜劈来的马刀,然后再侧步闪过战马的冲撞。
战马的威力可不只是它的前蹄,如果被它那近千斤重的身体以极高的速度撞上,就是全身重甲的士兵也会被撞的骨断筋折,所以与骑兵作战,死在马刀下的并不多,更多的是先被战马撞到,而后再被无数双铁蹄踏为肉泥的……
当然了,再强大的兵种也有它的弱点,而战马的弱点恰恰就是它那双几乎无坚不摧的铁蹄。
闪过战马冲撞的一瞬间,高郅他猛然伸出了自己的一条腿,目标就是战马的后腿。
‘别马腿’,象棋盘上经常出现的一招,在真实的战场上也是有他的原形的。
当战马前蹄跃起,后蹄着地,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时候,只要看准时机,用巧力在战马的后腿着力处轻轻一勾,这个庞然大物就会因为重心不稳轰然倒地。
当然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极难,这一招对时机,眼力,速度,力量,胆量的要求都极其严格,就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也不敢轻易尝试,一个不好被别断的就是自己的腿了。
‘轰!’的一声,高速奔驰的战马摔倒在地,上面的匈奴骑兵自然也跟着到了大霉。
刚才那一下,就相当于所有的速度和力道都作用在了他的身上,虽然凭借着敏捷的身手在战马倒地的一刹那滚了出去,没被这个庞然大物压住,可依旧摔的不轻,手中的弯刀直接甩飞了出去,整个人更是瘫软在地上半响都爬不起来,还不时的发出痛苦哀嚎。
“杀啊!”又是一批铁骑冲锋。
在匈奴战马快若闪电的疾驰中,将掌中长枪的枪锋微微下垂,在即将对面下一个冲过来的匈奴游骑手中的长枪直直的刺向自己胸膛的时候,高郅一声厉喝,长枪一个上挑便轻而易举的将匈奴游骑的长枪攻势破开一个空当。
对方战马相驰而过之际,高郅又是反手一枪狠狠的扫向对方毫无防备的后心!
“噗!!”那名匈奴游骑只觉得后心好似被一个千钧巨锤狠狠的砸了一下,一口鲜血当即喷出,当场毙命。
高郅眼眸暴睁,杀气凛然,怒喝之中,猛然跨前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