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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开脉.94

作者:琅骑竹马 当前章节:15457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6:40

在秦汉时代,那里便民风剽悍,很多名将都曾经在那里担任太守地方官。

飞将军李广、韩安国和路博德都曾在那里做事。

所以幽云地区经过北边战事的历练,此时此刻早已经民风尚武,在王莽篡汉,两汉交际的时候,幽云地区的骑兵已经天下闻名。

其中最出名的,便是渔阳、上谷突骑。

光武帝刘秀,便是依靠这支骑兵武装,在吴汉、景丹的指挥下,以少胜多,平定河北。

昔时,就算是堂堂汉光武帝在看到幽州突骑的表现后,也是不禁感慨:“吾闻突骑天下精兵,今见其战,乐可言邪?”

后来,刘秀他在顺水之战中,遭遇危险,紧要关头,也是突骑死战,后世流传的汉光武帝才得以生还。

虽然在天下一统后,刘秀裁汰军队。

但是还有大批的幽州突骑被保留下来,送到禁军的北军中。

而幽州突骑在后来,跟随大将军窦宪,北伐匈奴,立下赫赫战功。阿尔泰山的匈奴王庭被窦宪攻破,20多万部众被汉军俘虏。

耿夔率领五百突骑,出塞追杀匈奴军五千里,歼灭十倍多的敌人,将北匈奴驱赶到西欧,而败兵北匈奴却成为鞭挞罗马帝国的上帝之鞭。

可以说,两汉之际得名的幽州突骑人马皆披铠甲,很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真正重骑兵。

这支劲旅追随东汉开国皇帝刘秀扫荡群雄,一统天下。

幽州突骑的兵源,是幽州一带较胡化的边地汉民和少量乌桓游牧民,后由于东汉不断抽调幽州突骑精锐补充中央军,东汉中后期时汉民已不是这支骑兵的主力,乌桓和鲜卑人后来居上。

到了东汉末年,重骑兵集团正面冲锋战术完成熟,而且幽州突骑与拜占庭重骑兵一样,也擅用弓箭,具备远程打击能力。

公孙瓒,也正是凭借幽州突骑屡败强敌,一时称霸北方。

当然,公孙瓒的幽州突骑的人员组成基本是边郡汉人,其中的数千精锐,便是号称“白马义从”,悍勇善战。乌桓人皆知交战“当避白马”。

幽州突骑跟骑射放风筝的轻骑兵不同,根据史料中的记载,这支骑兵在战场上多是以正面集团冲锋击溃敌人,为友军争取包抄合围的时间,再将敌人部消灭。

幽州突骑应该属于人马披甲的重甲骑兵,主要依靠使用长矛戈戟和环首刀跟敌人近战肉搏,当然也会配备轻装的弓弩随行,但那并不是主战武器。

虽然幽州突骑随着东汉王朝一同衰败,但是在公孙瓒的白马义从上,多多少少还能窥见出这支精锐昔日风采。

不过现在,袁绍方的实力明显占优,原本在公孙瓒手下狼狈不堪的外族骑兵,也大多数聚拢起来,依附于袁绍的麾下,重新组建突骑大军。

这些重整的乌桓鲜卑突骑,实力上也远强于兵源匮乏、长期损耗的汉人突骑。

公孙瓒麾下的骑兵,在接连不断的作战中,损耗颇为严重,早已经无法对袁绍进行骑兵上的压制,如今,更是连募兵的选择地方,都寥寥无几。

汉代时除了常规兵役,还有郡县内负责治安的戍卒。

《太平御览》引蔡邕《幽州刺史议》曰:“幽州突骑,冀州强弩,为天下精兵。国家赡核,四方有事,未尝不取办於二州。”这应当是指幽州之地的人多擅长骑术,冀州人多擅长弓弩。

如今,公孙瓒麾下守城的兵士,除开精锐,也大多是义军罢了。

东汉后期以募兵制盛行,征兵制也没完消退,只是东汉轻武裁军,对兵源考核的确不如西汉。

关羽、张飞自少年就追随刘备,他们属于义勇军性质。

早年刘备起兵讨贼,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凭着聚众而起就立了功。

不过,当时聚拢义军的刘备不久后就为贼所破,几乎身亡。

还是从黄巾之乱中的刘备在处理北方盗贼时积累下经验,在打出了小名气。

可想而知,所谓义军的战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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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七十四 边穆

幽州,渔阳郡北沿,边穆县城。

由于渔阳郡处于易京之后,那场波及到幽冀两洲之地的浩荡兵火,倒并没有怎么波及到这里。

落日余晖,灼灼其华,西落的残阳,挥洒光辉,和人间作着今日的告别。

忙碌了一天的人们也结束了繁杂的工作,陆陆续续回到了各自的家中,街巷里,还不时的,隐隐约约传来了大人们叫孩子吃饭的声音。

暮色迷离,炊烟袅袅,饭食的芬香,弥漫空气中,恰逢餐晚初晓时,夕阳无限好。

一处镇邑,铜铸的大门边,相互对立的两名士卒,双双耷拉着眼皮,勉强持着矛站立,看守着城镇的正门。

啪塔...啪塔...

忽然间,由远及近的,传来闷闷的马蹄声音,

在此时显得尤为响亮刺耳。

很快,在远处的道路上转过来一人一马两道身影,缓步靠近着,马上那人看起来已经走了很远的路,显得有些疲劳。

“阿牛,醒醒,别睡了,有人来了。”

其中一个士卒被声音惊醒,眯眼稍作打量后,小声的呼喊起同伴,将叫阿牛的士卒叫醒。

阿牛砸吧着嘴,哼哼道:“天都快黑了,还有什么人来。”

他嘟囔着,身体稍微站正了,努力试图站出一个比较威严的姿势。

他努力让自己变得稍稍清醒了些,将目光看过去,

但随即,阿牛的面色缓了缓,却是听出来了来人只是一骑,应该没什么大碍。

当远方出现了来人的身影后,阿牛的面色彻底的平静了下来,恢复了先前懒洋洋的气息。

来者不过区区一名斥候骑兵,倒是不会给他们太大的威胁感。

“来者止步!”阿牛站出来叫道。

“我有加急公文,速速让我进城,面见府衙官员。”快马骑士勒马高呼,亮出令牌。

“原来是有要事,我们这就放行。”检查一下,另外一名守兵顿时开门放行。

小镇并不很大,目光就落在比较特殊的府衙所在,同样占地面积不小。

不多时,骑入府衙,再过片刻,整个县衙的兵源,都调动起来。

从大汉王朝建立那天起,在北部边疆实行的就是军屯制度,既兵民合一,这里的百姓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渔阳郡地处幽州的最北部,边穆县城更为其北。

久违的鼓声咚咚的响起,瞬时间原本安详平静的像一洼湖水般的小镇,立刻就变成了一锅滚烫的费油,巨大的呼喊声从四处响起。

无论是在地里忙碌的农民,还是在街头叫卖的小商贩,或是在树下闲坐的老者,只要是户籍上有的居民,全都第一时间扔下手中的活计向家中跑去!

跑回去的是农夫,商贩,平民,而走出来的却是一个个身穿战甲,手握兵刃的战士,北地男儿,无论老少,战时人人皆可上阵杀敌。

在这里,县府的户籍之上的男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战士,另一种是未成年的战士!

说起来,公孙瓒的威名,在幽燕一地,对于男儿来说,还是非常的吃香的。

当他的征兵令送达的时候,县城的人员当即响应。

很快,县府的老县尉便是身披一件陈旧的铁甲,腰夸一柄擦拭的寒光闪闪的环首刀正威风凛凛的站立原地。

满头稀疏的白发今天梳理的一丝不苟,那双昏聩的老眼此时格外的明亮,丝毫没有了往日里那副昏昏欲睡的样子,一面黑色的汉军旗帜就插在他的身后,随风上下飘逸!

而这个时候,县城内的人流不断的向县内校场上汇集,最后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两伙人。

一批是和老县尉一样,白发苍苍的老战士,都是当年在战场上厮杀过的退伍军人。

这些老卒们,一个个各自披着陈旧的铠甲,手中的兵刃也大都古朴残缺,虽然已经年老,却一个个神态平静,丝毫不乱。

甚至在他们的目光中还透露着一丝丝的兴奋,就像一匹年迈的战马在生命之火即将熄灭时,又一次获得在沙场上冲锋陷阵机会的兴奋。

也许这种战鼓声在他们的心中从未平息过吧!

再他们的队列之后,则清一色都是十几岁的县内少年,而且属他们人数最多,至于手中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菜刀、木棍、木枪……,此时这一张张年轻的脸上显露的既紧张又兴奋。

他们斗志高昂,肩膀虽然稚嫩却绝不软弱,他们就像是一群等待着人生第一次厮杀的幼狼,只要有一头勇猛睿智的头狼带领,就敢和任何猛兽搏斗。

看着一双双期待的眼睛,老县尉感觉又回到了年轻时征战沙场的岁月,那时自己还是皇普将军麾下一名小小的什长。

岁月无情,但老兵不死,握了握腰间跟随了自己一生的环首刀,面色一定,仿佛它能给予自己无边的勇气。

当夜,整个县城人声鼎沸。

征募兵力的气氛笼罩着渔阳郡边穆县城所有的居民,县城之中兵刃的刀戈声彻夜未停,那一声声的喝声,更是犹如落在所有人的心头,紧张而凝重!

这一夜不知有多少人无法入睡,战争才是人类最害怕的东西,**永远大于天灾啊!

对于百姓而言,更是如此。

毕竟,自古以来打仗就是在拼钱粮,每天人吃马喂,再加上运输途中损耗的,以及兵器、盔甲之类的补充,消耗的粮草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大到足以拖垮一个诸侯!

粮草这个东西,天上不掉,求神不来,只能从普通老百姓嘴里抢,不但如此,百姓们还要出壮丁,出牛车,千里迢迢的从后方把粮草运过去,一路上累死、累伤的不计其数。

这就是乱世,人命不如狗,粮食就是这里的硬通货,一个饼子就能换几条人命,或者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所以那些妇女要想活命就必须有个身强力壮的丈夫做依靠,如果没有,那就卖弄风情赶快找一个,否则等待她们的只能是饿死的命运!

饿死,世上还有比这更残酷的死法吗?

战争不是游戏,而是杀人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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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七十五 踏上归途

() 时间流逝,犹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距离袁军退兵易京,已是过去了半个月。

当红日西坠,地平线所有的一切,都被那片殷红给胤照的通红无比,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这一刹那,沉沦于艳丽的红霞。

那是绽放的美丽,磅礴的美感!

然而,就是在如此渲染恢宏的“红土”大地上,一条晕黄色蜿蜒蔓长的土龙,却是穿插在红色海洋中,显得格外的显眼。

那是一条漫长崎岖的古道,在岁月中几经变迁,历经沧桑,如一支穿云箭,贯穿着这片苍茫的大地,将之分割为二。

烟尘嚣起,黄烟袅袅。

远方突然出现了一条细细的黑线,随后黑线越来越粗,越来越近,还有隆隆的马蹄声传来……

黑线近来,原来是一大队精锐骑兵。

号角长鸣,旗帜晃动,各部军士依照命令,逐步推进。

兵马人数并不算太多,大概最多也就三五千罢了。

但看上去,却个个精锐,而且皆为良骑。

人人都是一身轻便的皮甲,腰上挎着斩马刀,背着长弓,马鞍两侧各自悬挂着两壶羽箭,就连马匹的头部也有皮甲保护,看上去一个个英姿飒爽,更带着几分浓郁的彪悍气息。

浑身上下散发着猛烈的杀气,一看就让人知道是那种威猛型的悍卒。

虽然人马看上去都是饱经风霜,一个个风尘仆仆的,但是身上的装备却还是鲜亮的。

盔甲、兵刃是军人保命的东西,同时也是他们吃饭的依靠,所以每一名将军都会把兵刃视为生命一般,无论是军中大将,还是一名小校尉,哪怕是再懒的人,也会自己亲手擦拭兵刃,这是军队里一项不成文的规矩。

高郅回首,望着这群跟随的兵将,心中幽然一叹。

这一次,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怕不是应该就是和公孙瓒的最后一面了。

关于公孙瓒的印象,可能有很多人首先想到,他是刘备的同学,一起飞鹰走狗地鬼混;或者是在“界桥之战”中被义暴揍;又或者是最后不敌袁绍,兵败身死。

总之,公孙瓒是一个失败的军阀,成为袁绍在北方争雄的养分。

说起来,公孙瓒不乏军事才能,但没有豪族支持是其割据政权最严重的缺陷,他能获取的资源与援助来自与他基本属于同一阶层的河北商人和黑山军。

再加上公孙瓒又结怨乌桓鲜卑、杀掉刘虞得罪豪族、拒绝与袁绍和解,妄图仅凭武力平定所有敌手。

更何况,公孙瓒身处乱世,却是行避世之谋,实为坐以待毙。镇守易京,根据竟然是童谣!

袁绍在南,必要攻灭公孙瓒,以独霸河北;刘和在北,与公孙瓒有杀父之仇,岂能不图公孙瓒?

公孙瓒还希望要“待天下之事”,过于主观,实为坐以待毙!

公孙瓒与妻妾居于楼内,谋臣武将在楼外不得入楼,使妇人大声叫喊以“传宣教令”。众叛亲离,势所必然。

而促使公孙瓒从极端好战,转变为极端厌战的原因,也许是与鲜于辅、刘和交战屡败,幽州各郡多叛瓒。以此观之,刘备折而不挠的品质是多么可贵。

由此可见,打败公孙瓒的,非是旁人。打败公孙瓒的人,就是公孙瓒自己!

毕竟,归根结底,其实公孙瓒他本身也不干净,曾经纵兵扰民,现在又大兴土木,建造营垒、楼观。

另一方面来说,公孙瓒看不起世家名士,打压衣冠子弟,美其名曰让他们懂得感恩。公孙瓒统治幽州的种种表现,为他的最终覆灭埋下祸根。

幽州地处北疆,人烟稀少,又有游牧部落不时来袭击,很难恢复战争的创伤。

公孙赞此人也不是心性坚韧之辈,胜则骄傲,败则气馁,再加上这次大战,他的大军死伤无数,动摇了基本,日后恐怕也只能在易京之地,默默等死了。

现在,可以完的天下诸侯争霸,此人可以除名了!

在东汉末年多如过江之鲫的枭雄豪杰中,他注定是一颗耀眼却短暂的流星。

大汉天下也将彻底进入诸侯争霸的时代,各地豪杰纷纷割据城池,独霸一方,征伐不断!

虽然“早有所知”,但是真的到了这一刻,高郅他的心里,也是难免的有些波澜。

毕竟,说起来,公孙瓒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跟随的诸侯,也是他第一个即将见证灭亡的诸侯。

现在,又念在高郅曾经跟随过自己的份上,给了高郅,此时此刻在他身边最后的七百精锐白马义从。

虽然有可能是因为公孙瓒自己没有了争霸的念头,又或者是他也清楚袁绍下一次来,他注定灭亡的结果,希望给白马义从留下种子。

但是不管怎么说,在高郅看来,公孙瓒对自己也算是有所帮持,所以如今看着他灭亡,只能长叹一口气。

常言道“读史可以使人明智,鉴以往可以知未来”。

但历史的作用可能真的不是让我们遇见未来这么简单,读到深处的人一定明白,读史只不过让我们有更大的自由和能动性去创造未来。

如今他身逢这个动荡不安的乱世,也只能遵守其中的规则,努力变强。

与后世不同,这个乱世的时代,想要出人头地,很多时候,还是要拼命的。

毕竟,这人吧,生下来都有一个命,或者富贵,或者贫贱,那是老天爷定的,投到富贵之家那是运气,投到山野穷苦之地也怨不得别人!

但这命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碰到了个乱世,乱世想要有逆天改命的机会,从军入伍就是抓住了这个机会。

当年的‘兵家之仙’韩信如何,没当兵之前不也是个穷小子吗,后来威震天下!

这个时代的潮流,便是如此。

投明主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混个从龙功臣,荣华富贵,封妻荫子,这就像买股票一样,得买个潜力股,要是买错了,那就鸡飞蛋打了。

毕竟,如今诸侯争霸,龙蛇起陆,谁也不知道拿顶王冠最后会花落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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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七十六 无形

征伐天下,绝不单单只是属于他们那几个诸侯之间的争霸,他们麾下的文臣武将,同样是时刻进行着斗争。

文士们以笔墨互相交流,军人之间则用刀剑说话。

很多时候,一旦谈不拢,那就战场上见生死、分对错好了,胜者为王,这可能是万年不变的真理!

而争斗之中,胜负之决都是人力不能完全控制的。

这也同样是属于战场征伐独一无二的魅力所在。

即便是历史上已经确凿的走向,也可能只是其某种走向的分支。

正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有时候,一场战役的走向,并不单单只是单纯的某一方面就能决定得了的。

武勇强大,只是一方面。

其实说起来,公孙瓒他虽然有勇无谋,不过他的勇是真的勇。

并非匹夫之勇,公孙瓒的强大是军队战力上的强大。

幽州常年面对着外族的威胁,公孙瓒麾下的士卒可都是从血海里杀出来的

乌桓、鲜卑人见白马而逃,可不是吹的!

三国历史上骑兵最多的诸侯除了董卓就数这货。

马匹多到挑选没有杂色的纯种白马都能组成一个数千上万人的队伍,普通人,也只能表示这真的没谁了!

其巅峰时刻,同样地跨四洲之地,不比袁绍巅峰的时候差上多少。

可是,世事无常,世间也没有绝对永恒的强大。

有很多时候,胜负都不是人力所能单方面决定的,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

正如历史上让人耳熟能详的的界桥之战、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等等诸多颠覆性的以弱胜强的战役。

这些战役结束之前,世人又有多少能够猜测得到这种结果?

“哎!……天意!”高郅摇了摇头,只能推脱如此。

其实他也是万万没想到,自己如此费尽心机,到头来却并没有能够改变公孙瓒的“命运”。

或者更确切一点的来说,应该是他所改变的幅度微乎及微,影响甚弱。

毕竟,算起来,历史上公孙瓒由盛转衰的节点,还是界桥之战。

而这一战,这个世界的高郅他也同样是参与过、厮杀过的。

他还顺势解决了麴义,劫掠了袁绍后方的粮草,可是现在看起来,依旧是于事无补。

就仿佛无形之中,有一双大手,在默默操控着一切。

或许唯一能让高郅感到欣慰的,还是如今在他帮助下,已经和历史上发展不一样的吕布的改变了吧?

至于说现在的幽州,根本就不是什么值得逗留的位置,而是一座火山口,一座随时都可能被炸的粉身碎骨的火山口啊!

这样的好位置,还是留给别人吧,他高郅,恐怕是真的无福消受了。

虽然,他的内心,战意不减,可是理智,还是让高郅选择了在这个时间脱离幽州战线,远离公孙瓒。

长枪枪尖亦是颤动不止,发出嗡嗡的嘶鸣声,仿佛在渴望着鲜血一般。

高郅的内心,并不是那么的平静。

他想了很多,也想了很远。

这一场乱世,注定动荡。

东汉末年,拥有五六千万人口的大汉,五胡乱华之后,只有不到两百万,汉族差点亡族灭种,消失天地间

尽管这个世界与记忆中的三国并不相同,有着武道,有,有着阵法,有着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历史的修正性,若是没有高郅他的乱入,这个世界的三国很有可能再现五胡乱华的悲惨。

当然,现在想这些,或许有点远了。

高郅摇了摇头,将视线投向远处。

“大家加把劲,再赶十里,我们就进食休憩一下。”

高郅面色如水,丝毫看不出喜怒,呈现出与年纪及其不符的沉稳与老练。

十里路,快马不过片刻,便能赶到。

不多时,他们来到了一处小山林畔。

这片山里植被茂盛,常有野兽出没,本来是众人闲暇时最好的狩猎场所,可是往日里祥和而安宁的树林,此时在众人眼中变得那般乏味。

见军心劳累,高郅也不做恶人,下令全军下马休憩,同时令军中伙夫,准备饭菜。

不一会儿,炊烟袅袅。

折腾了一个早上,场下将兵米水未进,早已饥火大盛,此时饭团的香味四散开来,直把他们勾得口水直流,砸吧嘴巴的声音不时响起。

高郅见距离并州也不算太远,加上众人却是劳苦,索性大手一挥,道:“尔等上来吃用食罢,管饱管够,限时半盏茶功夫!”

军中平日里的饭食不过一人一个饭团。

乍闻让他们放开了吃,众人早已心花怒放,随着他一声令下,皆快步走到筐前,敞开大吃起来。

取过两块饭团,一张馍,就着凉水,高郅独自吃着。

抬头望天,心中略微有些惆怅,世事无常,白云苍狗。

千年的回溯,高郅他有时候在看待诸侯之间的战争时总是保持着一种上帝的视角,无所谓对无所谓错,也从未想过改变。

因为在他学过的历史中,这些看似辉煌过的无数个政权,就想史书上的一朵浪花,涌起跌落,最终回归于平淡。

如今的大汉朝廷就像一座四处漏水的破船,而那些所谓的汉室忠臣,就好比是一艘航驾多少,船上的一个老船员,船体虽然已经破旧的无法经受风浪,可老船员们却对这艘船的感情太深了,所以他们拼命的四处修补,希望这艘大船能继续漂浮下去。

如果有一天船真的再也坚持不住了,老船员们,也只能选择与船同沉!

当然,高郅,绝不是这类人。

正所谓,力强者难于共处,力弱者易于同存。

当然了,这世上不怕死的人很多,找死的人却一个也没有!活着,比什么都强!

一边吃,高郅一边想着当今的局势。

接下来的北方大地,显然会是袁绍称霸,吕布次之。

至于说历史上这个时候已经崭露头角的曹操,现在也是刚刚立足,没有同时期的强大。

不过,人都有无限可能,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某些失败,就彻底否定他身上的一些优点,历史一再的证明,能为大事者,必有大才!

想做大事,也必须要有一定的能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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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七十七 乱世

人生中总应该有些轰轰烈烈事情的,那样即便随着时间的流逝,真的到了耄耋之年,也可以在阳光中,扳着手指细数那些曾经无法忘却的记忆,而不是在无边无际的悔恨中死去。

有时候,争夺,是必然的。

大抵武人总不愿承认自己技不如人,“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讲得便是这般道理。

当然了,也不是说,什么事情,争了,就一定能得。

有时候,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这句话出自‘老子’全句为:“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意思是说,不显示自己,不自以为是,因而更显耀突出;不夸耀自己,因而有功绩;不自以为贤能,因而受到尊重;只有那不与人相争的,世界上没有人能和他相争。”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高郅突然笑了起来,而且这一次,笑得格外灿烂!

几口吃完饭食后,高郅再度命令全军集合,准备继续动身。

一时之间,哀嚎连连。

好在,这些精锐骑兵们,一个个私底下在内心里对高郅也是充满了敬畏。

毕竟,那些都是他们并肩作战、亲身经历过,用无数的人血浇灌出的畏惧感,根深蒂固,牢不可破!

路上一马平川。

由于战火纷飞的原因,路上的行人也是不多。

众人向南行去。因马力足健的缘故,一行人马不停蹄,脚程极快。

天气便逐渐炎热起来,虽还没有到让人不能忍受的地步,但已经让人稍感到不适了。尤其是在中午,官道两旁郁郁葱葱的树木虽然可以提供一些yin凉,让人jing神稍微可以清醒一些,但被阳光一晒,便又慵懒起来昏昏yu睡了。

好在不一会儿,便是有蒙蒙细雨笼罩了这片土地,周遭都是打在叶子上的沙沙声还有屋檐上水滴落在水面上的“滴答”声。

靠近附近的这一批地带土地肥庾,本是上佳的聚居开垦之处,不过高郅等人一路上确实见了不少村落庄子,只是眼下都已是废弃。

如今天下沉浸战事,乡野百姓动辄被各路豪强拉丁入伙,或被抢夺粮食物资,没了男丁和口粮,剩下的老弱病残又能坚持多久?

有路子早已投奔他处,没路子的便只能在原地哀嚎等死。

幽境偏远之地,更是饱受侵蚀,除去一些大城郡城能属平安,稍远一些的乡野村庄,甚至已有消亡的倾向了。

说起来,又其实何止幽州一地,天下诸侯林立,长久以往,恐怕便是但凡兵锋所至,乡野民间皆已是十室九空了。

一行人所见,村落附近尽是山包似的小土堆。原是乱世时死人多了,便用草席一圈,草草一埋便已了事。这还算是好的了,一路上也见有不少白骨,半陷在土里,半露在地上,连个收敛尸骨的人都没有,当真凄惨莫名。

高郅面露不忍,叹道:“昔时诸侯联盟讨伐董卓时,曹操曾做《蒿里行》,诗云: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应是见了此情此景,今日我心有戚戚然也。”

“是啊!”这个时候,有人叹道:“天下苦战矣,也…也不知何年何月方…方得始终。”

“什么人?!”当下副将策马而出,抄起身旁的长枪,目光如炬盯向某处。

“大胆!先生也敢冲撞!”蓦然从对面,有一人纵马越出。

手中大弓拾起,搭箭不语。

那人手中的大弓长约三尺,弓身由桑拓木所制,坚实无比,又用牛角贴于弓臂腹部,弓弦则有牛筋同丝线紧密缠绕而成。这等良弓的耗时冗长,制作及其不易,且开弓需要有两石的力道,非等闲之辈可以受用。

不过此人的身高臂长,自小打熬力气,若是卯足了劲头,三石的强弓也是开得,当然了,只是若要兼顾准头,还是两石的更实用些,马背上瞄准本就不易。

一时之间,双方队列就上,附近同样都是刀头舔血的军人,都是在战场上尸山血河般厮杀过来的,谁怕谁啊!

纵观武人一生,无非是在杀戮中扬名立万、在杀戮中建功立业、而最终也在杀戮中黯然死去,死于敌手。

“够了。”高郅纵马上前。

一双如刀锋般锐利的眼睛不停地来回巡视着,目光所到之处,众将士无不低头躲避,被压制的喘不上起来!

目光扫向对面,对方人数不算多,看上去也不像是军中甲士,倒像是私人部署。

目光远眺,在对方围拢的中央,一名文士怡然而立。

他头发尚未干透,只用一只木簪随意挽起发束,散发出皂角的清香,身上换上一袭干净的青色长袍,腰间系上兽口吞金带钩,脚踩牛皮软靴,瞧着自有一股不凡之气度。

此人,似乎是一名大才!

高郅心中蓦然一动。

想要成就一番霸业,谋臣,就必不可少!

谋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刘备飘零半世,就是因为在荆州得到了一个真正的顶级谋臣诸葛亮,最后才成就了蜀汉霸业。曹操南征北战,荀、荀攸、贾诩这些顶级谋臣的作用也都无法忽略。

当然,并不是说,拥有了一个顶级谋臣,定能成就霸业。

像是历史上吕布,拥有陈宫;袁绍拥有田丰沮授、刘璋拥有法正,最后还是免不了失败。

不可能遽然打破,故而乱世之争,争得不仅是一线人才的文韬武略,实则还在比对后备力量的培养和锻炼。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顶级谋臣在争霸之途之中,其作用,确实是不可替代的!

中原一带,世家人才何其多也。荀、荀攸、郭嘉、程昱,这一些人,随便得到一个,都足够让人受用不尽。

毕竟,有些东西,若没有敏锐的观察力,这些东西是很难领悟出来的,更何况这里面还有对人性的认知。

而人性,恰好是这世间最难弄明白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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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七十八 司马伯达

“在下唐突,阁下...还未曾请教姓名。”高郅想了想,挥手示意一旁剑拔弩张的骑兵退下,而后抱拳询问。

“呵呵。”那文士微微一笑,道。

此人目光坦然真挚,无有一丝一毫献媚、讨好之意,也无分毫的畏惧怕死之情。

此时的他抖擞了一下衣襟,挑拨开那用木簪随意挽起的发束。

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当真有文士风采,至少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加分的。

人啊,难免会因为这方面视觉的判断,影响到后续的选择,高郅也不能脱俗。

嗯,严格的说起来,高郅他又何尝不是因为对方给他的第一印象,所以才选择询问的?

说到底,东汉年间就是一个拼脸的时代,尤其是对官员而言,脸就是仕途的敲门砖。

官者!可谓是替天子牧民的,不但要求长得五官端正,行走之间还必须得有官威,正所谓汉官威仪吗!

所以要想当官,就必须得有一张出众的脸蛋。

武将必须长得威严,文官则讲究儒雅,而要想当皇帝,除了长得帅之外,还必须长得怪...总之就是要有特色,这叫有人君之像!

一个人的相貌对于他的事业到底有多重要,我们分析一下后来魏、蜀、吴三家的代表性人物,曹刘孙三人,就知道了:

刘备,身高七尺五寸,面如白玉,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喜怒不行于色;一眼看去就不是凡夫俗子,绝对的大富大贵之相,所以日后他当了皇帝。

孙权,紫髯碧眼,方颐大口,相貌异于常人;这位也是相貌非凡,尤其是一双绿眼珠,要说他是凡人估计都没人信,绝对的天生异像,所以日后他也顺利的当了皇帝。

曹操,身长不足七尺,细眼长须,姿貌短小;说白了就是个头不高,相貌平平,无甚特别之处,唯一的特点就是脑袋比别人的要大,所以他到死也没能称帝,相貌长得不压众,望之不似人君,这恐怕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综上所述,如果你长得仪表不凡,那算你上辈子高香烧的多,而且这辈子还得继续接着烧,因为有一张英俊的脸,你的事业就算成功一半了;反过来,如果你长得歪瓜裂枣一样,四处不受人待见,(大家可以参考一下那位凤雏先生,庞统就是因为长得丑陋,容貌奇古,所以面试四处碰壁,不但孙权看不上他,就连一向礼贤下士的刘备一开始对他都很冷淡)。

所以说,要是这个时候,一个人真的长得丑,那么对不起,不要怨天怨地,最多回家抱怨一下父母没把你生好,然后自己一定要努力奋斗,娶个漂亮的老婆,争取提高一下后代的基因容貌!

咳咳咳,言归正传,高郅很快知道了面前的这个文士的名字。

司马朗!

也许说起这个名字,很多人并不清楚,但要是提及他弟弟的名字,相信便是无人不知了,司马懿!

作为司马懿的哥哥,司马朗年同样不凡,少时就表现得很有见识。

其九岁时,有客人直接称呼其父的字,司马朗便对那人说:“轻慢他人的亲长,就等于是不尊敬自己的亲长。”那位客人因此而道歉。

十二岁时,便通过经文考试而成为童子郎,但是当时的监试官觉得司马朗身体高大强壮,怀疑他匿报年龄,便质问他。

司马朗回答说:“我的祖先代代以来的身材一向都很高大,我虽然弱小不敢和前人相比,亦有志气不会谎报年龄以求得不正当的名声。”

监试官因此觉得司马朗果然异于常人。后来董卓进入洛阳,诸侯们在关东一带起义,冀州刺史李邵住在野王,为避战祸,想搬迁至温县,司马朗认为野王和温县其实唇亡齿寒,而且李邵背负人民的期望却先行逃避,恐怕会造成民心动摇及骚乱。但是李邵不听其言,果然造生当地民乱,温县遭到劫掠。

之后董卓挟天子西迁长安,当时司马防担任治书御史,应该一起西迁,而司马防因战乱四起,因此要长子司马朗带着家人返回家乡温县,但是官兵认为司马朗想要逃亡,便抓住他去见董卓,董卓对司马朗说:“你和我已去世的儿子同岁,为何要背叛!”,司马朗回答说:“明公以高世之功德辅助天子,清除了宦官的秽乱,举荐了许多贤士,应该要虚心求教,考虑如何复兴治世。但是随着威德的隆重,功业的着大,而兵灾战乱却日渐严重,地方州郡有如大鼎煮沸一般,连京城的近郊,人民都不能安家乐业,因此要抛弃住家田产,四处流亡躲窜。虽然已在四方关口设置禁令,以重刑加以杀戮处罚,也不能阻止逃亡的风潮,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想回故乡的原因。希望明公仔细思考反省往事,那么名声就可像日月一般的荣耀,伊尹和周公也不能相比了。”董卓听完之后亦说:“我也有这种感悟,你说的很有道理。”

司马朗回到温县之后,带着家属成功地躲避了战乱。当年发生饥荒,司马朗召集并安抚宗族,代替父亲教训诸弟,因此司马家没有因为衰世而家业败落。

就连历史上,曹操任司空后,司马朗被辟为司空属官,又历任成皋令、堂阳长、元城令、丞相主簿、兖州刺史等职,所在皆有政绩,深受百姓爱戴。

他实施许多政策,都被百姓们称赞。司马朗在军旅之时,亦穿着简单的衣服,吃粗糙的食物,以身作则带动节俭的风气。

当时钟繇、王粲等人发表言论说:“只有圣人才能有太平治世。”司马朗则说:“伊尹、颜回虽然不是圣人,但是累积其人数世的治理,也能有太平治世。”

后司马朗与夏侯、臧霸等征讨吴国,到达居巢。军队中流行瘟疫,司马朗亲自去视察,派送医药,并亲自巡视士兵病情,给士兵们医治药物,自己却感染了疾病,因而病死,享年四十七岁。

留下遗言说:“刺史蒙国厚恩,督司万里,微功未效,而遭此疫疠,既不能自救,辜负国恩。身没之后,其布衣幅巾,敛以时服,勿违吾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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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七十九 司马八达

司马朗,绝对算得上是一名博学之士。

东晋孙盛曾评价其:繇既失之,朗亦未为得也。昔“汤举伊尹,而不仁者远矣”。易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

由此而言,圣人之与大贤,行藏道一,舒卷斯同,御世垂风,理无降异;升泰之美,岂俟积世哉?

“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又曰“不践迹,亦不入于室”。数世之论,其在斯乎!方之大贤,固有间矣。

再论及出身,其一样不容忽视。

司马朗所处的河内司马氏,正是汉末河内世族。

司马朗的祖父司马俊官至颍川太守,父司马防年轻时担任地方官员,历任洛阳令、京兆尹,年老之后转任为骑都尉,他对司马兄弟的管教相当严格,“不命曰进不敢进,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问不敢言”,父子之间相处时态度很严肃。

司马家族的传承,无异于是要超出一般普通家庭的,光是在教育后代这一方面,就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

所以,此时的司马家族年轻一辈,皆为俊杰,后世更有“司马八达”之称。

“司马八达”指东汉末年河内名门司马家族兄弟八人:汉兖州刺史司马朗,字伯达;魏太尉(晋宣帝)司马懿,字仲达;魏太宰(晋安平王)司马孚,字叔达;魏东武城侯司马馗,字季达;魏鸿胪丞司马恂,字显达;魏中郎司马进,字惠达;魏安城亭侯司马通,字雅达;魏安平亭侯司马敏,字幼达。因其兄弟八人的字皆有“达”,于是并称为“司马八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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