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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开脉.101

作者:琅骑竹马 当前章节:15398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6:40

高郅是一个非常热爱学习的人,虽然他已经身居指挥堂堂一军的统帅将领,但他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都极具智慧,自己应该学习其他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短处。

如今的他,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名合格的将领,经过这些时日的磨练,也让他有了一点风霜之色,统领大军数月,也自然有了威严气度。

这一次的战斗,总算以大胜落幕。

虽然双方死亡的将士尸体,堆积如山...

不过,人命就是这样不值钱,放眼望去,残破的大地上,到处都是尸骸和丢弃的兵刃军资。

这个时候,打扫战场的士兵,开始清理,不管伤的死的,剥下身上盔甲,取走兵刃,堆叠在通路两侧。

有的乌桓、鲜卑的重伤甲士还没死透,还能支撑着骂上两句,就毫不客气的干脆刺死,这个混乱的乱世里头,能活下来就是硬道理,缴获的军资器械,一堆堆的丢在那里。

鲜卑、乌桓军遗下的得用战马,也集中在那儿,此次战事,不论并州骑兵还是白马义从都折损了一部分的战马,要抓紧一切的可能补充。

这些鲜卑乌桓人的战马都是久经调教,上过多次战场,正是骑兵再得力不过的座骑。

这些缴获,比什么都强,都有一些在刚才扫尾战事当中折损了战马的轻骑士兵,在马堆当中挑选了合用的战马,眉开眼笑的牵着,拉到附近的河岸上面洗刷,仔细端详。

河岸那块空地上,满满的都是士卒在遛马,或者一堆一堆的休息。

厮杀了整整的一天,白马义从、并州狼骑,都在不断的追逐,战斗,然后再追逐,战事终于打完,人马都疲惫到了极处,跑废了的战马也不在少数,再也缓不回来。

高郅知道麾下辛苦,这个时候,就让他们尽情的享受这战后难得的余暇。

反正刚刚才击溃鲜卑乌桓大军,转眼之间再纠集一大票鲜卑乌桓的兵马回来报仇,这个可能性未免就太玄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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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一十四 强汉遗风

毕竟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将士,也算得上高郅的嫡系了。

虽然并州狼骑以及得承公孙瓒的精锐白马义从,都不是一开始就跟他的,但是军营中,以实力说话。

很显然,高郅的强大实力已经得到他们的认同,再加上这段时间以来的并肩作战,同生共死的经历,也让众人对高郅的信服,达到一个极高的程度。

在信服之后,这些一个个原本也都是纵横北地多年的汉子,于高郅的麾下,也显示出了他们一身不俗的战斗素养。

也正是如此,将是猛将,卒是精卒,如此的汉家武力菁华,哪怕以鲜卑乌桓的甲骑之强,从一开始,就遮挡不住!

以高郅为冲锋的箭头,几乎就是在一瞬间,鲜卑乌桓人,就被杀得人仰马翻!

这些,自然不仅仅是高郅一个人的功劳,同样是众人的齐心协力所铸就的辉煌。

高郅看在眼里,同样记在心头。

领军作战,行的是至阳至刚之事,要得军心,得万众效死。

而想要做到如臂挥指,你旗号一指,麾下义无反顾的冲锋的程度,这无疑是最为困难的一件事情。

既然众人做到了,并且给出了一份不错的答卷,那么高郅他自然也要投桃报李。

更何况,这些将士,值得表扬,也配得上好好休息一下。

将白鬃马喂饱栓在树旁,高郅一个人负手而立,仰头望天。

突然大风卷起,吹得高郅的旗号猎猎飞扬,头顶之上,乱云飞卷。

听着耳畔不断呼啸的风声,在这一刻,高郅目光有些涣散出神。

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天人感应,牺牲在这一次战斗中的儿郎忠魂,正为他们取得的胜利,而在欢呼呐喊!

这就是汉家儿郎的精神啊!

作为历史上文化发展的一个高峰时期,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对外交往日益频繁,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之一。

汉朝给人的归属与自豪感,从来不会少。

“汉族”之称谓也来源于此。

四百多年的大汉王朝对中华民族的影响是深远巨大的。

汉武帝雄才大略开拓疆土的文治武功。

霍去病千里奔袭横扫大漠的壮举。

李广、卫青、张骞、司马迁等这些英雄人物的传奇故事千古传唱。

除了汉朝,又有哪个朝代能够说出“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有哪个朝代能够说出“凡江河所至,日月所照,皆为汉土。”

汉朝,是英雄辈出的年代,令无数汉家儿郎神往热血沸腾的时代。

而今,他高郅,已是亲身置身于此,他为之深深感慨,也同样为麾下战死的将士,为所有因为守护疆土而战死的将士们,深深地致敬。

要知道,并州之地在当时算是边境苦寒之地,人口并不多,远远比不上繁华的中原之地,故而士大夫和世家门阀都看不上这个地方。

在知识垄断,书籍昂贵的三国时期,没有士人阶层的青睐的结果就是导致并州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即便是当地的大地主也大多只是识字的程度,更遑论当地的百姓了。

但并州人却有着中原人所不具备的一点,那就是民风彪悍,每个人都十分崇尚勇武,正是有着这些血气十足的大汉边境子民,才能以不足百万的人口将人口多达五百万,控弦之士高达一百万的鲜卑、匈奴等胡人侵略者牢牢地挡在边境线上。

可以说,正是幽州、并州等边境苦寒地方的百姓和将士用生命和热血一次次反抗着胡人的入侵,才有了三国群英逐鹿天下的舞台,才有了这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

他们都是大汉铁军,继承了先人的气节。

而大汉的先烈军队,创造了无数的辉煌。

单于夜遁逃,封狼居胥,这些传奇千古流传。

除了与匈奴人长年交战外,强大的汉军还破闽越、南越、卫氏朝鲜、大宛,又凿空西域、开丝绸之路,并开辟西南夷。

在汉之前,不!更为确切的说,在汉武帝之前,除去秦始皇的战绩外,汉人的军队和匈奴打了数十年,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战绩。

甚至为了和匈奴人保持和平,汉朝一开始,也不是送东西,就是让公主和亲。

即便如此,匈奴人还时不时的劫掠汉朝边疆。

这对于一个强大的国家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汉武帝之后,转弱为强,那是何等的非凡成就,那是何等的让人惊讶、让人赞叹!

东汉,同样继承下来了对外的强力。

前期幽州公孙瓒,西凉董卓,并州丁原,这些人都曾击退鲜卑匈奴等外敌的入侵。

后期也有曹操北征乌桓,讨伐匈奴。

现在,也将有吕布,还有他高郅,为大汉疆土,挥洒热血!

有些事情,也只有亲身经历过,才会有深刻的体会和认同感。

经历了数起大战,如今高郅只要一回想起那些鲜卑、乌桓所犯下的惨案,就浑身热血沸腾,迫切有种杀人的冲动。

当然他还是能较好的按耐自己,因为他清楚,在一个势力的不断扩大下,将领的作用就不仅仅只有厮杀与统领军队了。

在这样的基础上,将领还必须具备战术指挥能力与战略意识,毕竟实战情况千变万化,需要将领们随机应变,见机行事。

比如演义之中,所提到关羽在攻打樊城时,他就将这场本是客场作战的战事打得有声有色,以至于让曹魏的大军被淹,从此战之中就能看出关羽的战术指挥水平之强,而在作战的同时,关羽能够积极调动大军,就此威胁到曹魏的腹地,就是关羽战略层面的体现了。

而在入川之中,张飞从半路开始分兵出击,后来的行军路线,兵力分配和降将的处理等事情,都是张飞自己决定的,从这里也能看出张飞除了个人的勇武外,还具备很高的战略眼光与战术素养,也能看出张飞是一个有独当一面能力的将领。

在乱世之中,将领自然不仅仅只要有个人的勇武,还需要有不俗的战术指挥能力与战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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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一十五 一松一驰

高郅现在也是朝着成为一代名将的道路上前进。

结合关于自己的亲身经历,还有军队的实际掌控,他的军事方面的能力,也在慢慢的,却又稳步的提升着。

人,有时候也需要换一种方式,品味一下人生百态,从多个角度不同的方向,去看看自己的不足处,这样才有利于改正和成长。

如今的高郅,单从将领本身能力上来说,可以说踏上了正轨。

回顾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所经历的种种,高郅也是恍惚犹如隔世。

已经融入到这个世界的他,很荣幸,自己来到的是大汉这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放眼岁月洪流,毫无疑问,汉朝对整个产生的实际影响和所起的历史作用是巨大的成功。

秦始皇北却戎狄,筑长城,以护中原,但其西界不过临洮,玉门之外的广阔的西域,尚为天朝政治文化势力所及。

张骞第一次通使西域,使天朝的影响直达葱岭以西。

自此,不仅西域同内地的联系日益加强。

而且天朝同中亚、西亚,以至南欧的直接交往也建立和密切起来,此诚之谓“凿空”。

这些都是汉朝留下的不可磨灭的战绩攻果。

汉朝,为什么被称为强汉。

便是有着那一个个不畏生死的汉家儿郎,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来铸造的。

如果说周代是最富有思想性的朝代,晋代是最狂放的朝代,唐代是最诗情画意的朝代,那么汉朝,则是一个最为勇猛和壮烈的朝代。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一句话,道不尽的热血。

一句话,道不尽的民族荣誉。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既然来到这个勇猛与壮烈的时代,高郅早也盼望奔赴边关,杀敌建功。

千里奔袭横扫大漠,封狼居胥的故事,无不令汉家儿郎热血沸腾。

手指拨动,又蓦然握紧,高郅的双眸闪烁光芒。

回身望着那些精锐,高郅心中亦是有着骄傲,他也是统领千军万马的人了,当他们统一阵型时,那一股股肃杀的气息便能是迎面扑来!

可以想象,如果他们全力奔腾冲锋起来,那就跟一座大山压过来没什么区别,攻无不破!

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最难得的是上下一体,同心同德,又个个都是弓马娴熟、骁勇善战,这样的队伍,普天之下还有那里去不得?

这样的军队,攻必克,战必胜!

高郅,也为自己能够指挥这样的军队而感到欣慰。

虽然,这些人手上浸染的鲜血与杀戮,过于深沉,甚至于每一个将士,几乎都有十条人命在手。

长期的杀戮,早已让他们一个个的心坚如铁。

不过,瑕不掩瑜,也正是因为如此,高郅他才会下达了全军休整的命令。

就如同弓弦崩的太紧会断,人活的太累逼得太紧,会疯一样的道理。

一支军队如果长期处于战争的危险状态下,要么因为恐惧而崩溃,要么变成一只嗜血成性的野兽。

而这两样都不是高郅想看到的,所以必须适当的让大家休息一下,重新调整过来方是正理。

有时候,一松一弛,反而更有效果。

无论做什么,都要先进行分析,然后再考虑是否去做这件事,这才是现在高郅的风格!

再则言之,其实高郅他也是正好可以借机休息一下,为了迎接一场盛大的杀戮,调整好自己的身心状态是很重要的。

“为大汉庆!大汉必胜!”高呼一声,带动众人的情绪。

是啊!

大汉必胜!

他们仿佛又回到封狼居胥的那个大汉精神。

看着振奋精神的众人,高郅笑着摇了摇头。

他清楚,这个时候的众人,只是需要一个发泄出来情绪的由头罢了。

高郅自己心里清楚,不忠一家一姓之朝廷,只忠汉家万里江山,这才是穿越一族应该遵守的铁律!

说到底,就连眼前的这些欢呼大汉必胜的将士,心里又有多少现在真正的揣放着皇帝呢?

恐怕连之前小皇帝驾崩的消息,都不能让他们有所动容。

他们都是在战场上厮杀无数,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连自身生死都能漠视的人,又岂会尊敬什么虚无缥缈的皇权,他们这些人,只认谁砍的人头多,谁身上的杀气重,其他的一概不知!

接下来是时候让众人休憩一下,调整状态了。

摘下从不离身的兵刃,卸掉穿了许久的铠甲,让战马去野外自由的啃食青草。

能从鬼门关里闯出来,无论是战士、还是战马,都应该好好的放松一下……

当晚,他们还借住缴获的鲜卑、乌桓部落随军带着的牛羊,进行了一次会餐。

毕竟,这一次鲜卑、乌桓人走的很狼狈,遗弃了所有随军的辎重,牧群,除了骑乘的战马,他们把一切能扔的都扔了,包括营地里无法带走的重伤员。

繁星漫天,篝火点点,整个军营都陷入了一片狂欢中,整只得烤全羊,落下的油脂在火堆上溅起大朵的火花,香味扑鼻,带着血丝的水煮肥肉才刚刚泛白,就用手从大锅里扎出来大口的啃食,谁要是能捞到一根大棒骨,那就算是运气好的,因为那是下酒的好菜,能高兴的连喝三碗。

战场之上,能用身体给自己挡刀子的只有战友,能让自己把后背放心的交出去的,还是战友,战友在,自己就在。

同生,共死!绝不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而是真正生死相依的承诺与相互依靠的寄托,这就是军人!

士兵的欢呼声响彻云霄,所有人都高举手中的兵刃,仰天拼命呐喊,因为人数太多,根本就听不清士兵们到底在喊什么,但人们知道,此时此刻,只有用疯狂呐喊才能发泄心里积蓄了许久的情绪。

这段时间的辗转作战,委实是压抑了有些,即便是精锐早已习惯,多少也是存在。

高郅也是坐于其中,一边大碗的喝酒,一边在火堆上烤着羊腿,乐呵呵的笑着。

整整一个多月都在生死线上徘徊,每天都生活在阴谋与算计中,某种程度上来说,高郅他也真的是精疲力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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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一十六 诺誓

一夜庆祝之后,众人重新振作精神,将一夜的吃喝剩下的残渣进行处理。

烟火散去,次日清晨,天刚破晓,白马义从和并州狼骑们已经依次列队完毕,远远看去,旌旗招展,队列整齐,人如蛟龙,马似猛虎。

威风凛凛!

毫不夸张的说,光是从气质上,便是能够看得出来,这只军队,是一支身经百战的部队!

原本因为鲜血染红而沉浸的甲胄,却如绽放的玫瑰,美丽却又充满了杀意。

这些士兵释放了自己的压力后,精神焕发,一个个斗志盎然,纷纷扬扬,誓要继续追杀鲜卑乌桓狗。

看得高郅一阵好笑的同时,也是心生宽慰,不愧是他手下的精锐!

事实上,这并不是并州儿郎与鲜卑乌桓的第一次进行大规模之间的交手和碰撞。

早在汉灵帝在位的熹平六年,便是有着当朝的护乌桓校尉夏育上疏请求讨伐鲜卑,而与此同时,因为犯罪被处罚的护羌校尉田晏,则通过中常侍王甫请求灵帝命自己为将讨伐鲜卑,以此来赎罪,在利益关系之下,王甫也同意出兵,并且说服汉灵帝。

八月,汉灵帝以鲜卑连年入塞抄掠边郡,命护乌桓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匈奴中郎将臧旻各率骑兵万余人,分别从高柳、云中、雁门郡出塞,分三路进攻鲜卑。

当时,大军浩浩荡荡,声势浩大,汉军出塞足足二千余里,鲜卑首领檀石槐命东、中、西三部大人率众分头迎战,大败汉军。

因为错误的指挥,加上鲜卑大军的设伏,导致血流成河,损失惨重。

那一战,大汉出征的将士战死十之七八,只有一成活着回来,自此并州几郡沦陷!

事后臧旻、夏育、田晏被罢官削爵免为庶,此后,鲜卑兵势更盛,连年犯汉边境。

在这个方面,大汉的边疆,还真的是饱受侵害。

其实,单论精锐将士,鲜卑乌桓肯定比拼不过大汉,只是真的想要歼灭他们,也是难上加难。

中原王朝对战塞北的草原民族为什么屡屡吃亏,就是因为汉人军队对后勤的依赖性实在是太强了,尤其是军粮,一旦后方无法给前线的军队提供足够的粮草支援,那么不用打,汉人的军队自己就饿垮了。

而相比之下,那些马背上生存的游牧民族在野外的生存能力就很强。

游牧民族大军征战,从来不用携带多少粮草,这茫茫的大草原就是他们天然的粮库。

在草原部落里有一句谚语:在伟大长生天庇佑下生存的子民,只要有一张弓,一支箭,就饿不死真正的牧草人!

这句话很说明当下的问题,而汉人军队在这方面,确实处于劣势了。

尤其是以现在的交通工具和运输水平,从中原内地向塞外草原运输军粮,成本实在是太高了,高到一个强盛的帝国都难以支撑的地步。

当初汉武帝发动驱逐匈奴的漠北决战,出动了卫青、霍去病两大军团,共计十万精锐骑兵,而为了给他们运输给养,整个大汉王朝投入了战马十八万匹,牛十万头,另有步卒五十万,全靠肩挑人扛的才勉强保证了前线的消耗,数千里的运输线,损耗在途中的粮草是一个天文数字,而最后到达前线的呢?百不存一呀!

耗时耗力。

不过,相比起来,如今高郅麾下这种情况还好,无论是白马义从也好,还是并州狼骑也罢,都是精锐的骑兵,也与外族打交道多年,同样深知在草原上生存的方法。

其实在这茫茫草原上到处都是食物,只是看你能不能找得到,找到以后又能不能吃到嘴里,或者说是敢不敢吃到嘴里了。

别的不说,高郅可是清楚地记得,后世的那些特种兵们,可是能吞噬一切生物的,蛇、蚯蚓、蚂蚱、蝙蝠、各种虫子……,凡是能提供人体所需能量的东西,都在他们的食谱上。

贝尔的所谓万物能吃,也是一种体现。

摇了摇头,将思绪收回,高郅下令整顿全军,准备离开,这个时候吕布也差不多该从司隶方向班师回来,他需要去和其碰个面,将此次幽州之事进行交接。

如今的高郅,对于这支军队的影响,已经深入人心,虽然说军队越庞大,指挥越难。

同样,将这支大军收回来,非常考验一个将军的指挥水平。

不过,在现在的高郅手中,已经能够称得上如臂挥指了。

此时,从天空上俯视,天幕上有着稀薄彩云,飘扬的气质与天上的彩云相辉映,加上密集的军队,让人油然而生震撼感。

随着高郅他的一声令下,全军将士就像离弦之箭一样,向茫茫大草原外进发。

积沙成堆,积水成河,就会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强大力量,这样的力量,足以扭转当下并州的局面。

铁蹄席卷,加速前行,距离并州重城的方向也是越来越近,然而,高郅的心情并不怎么好。

实在是一路行来,四周的惨象太多,用赤地千里形容不为过。

到处都是枯木,周围一条几乎干枯的溪流,污泥中掺杂着烂肉在发酵,刺鼻的臭味令人全身止不住地颤栗。

途经一些村庄时,整个村子都空置了下来。

里面建筑倒塌,白骨残骸遍地,独轮车东倒西歪遭到严重的灼烧,还有半捧粟米在上面发霉。

甚至,在野地上横陈一些遍布苍蝇蛆虫的残尸,一切显得寒冷而凄凉。

显然是之前那些鲜卑乌桓狗做的好事。

算一算,过段时间,又到了匈奴人骑着养的膘肥体壮的战马,挥舞着磨得锋利无比的战刀,南下劫掠的时候!

边疆百姓,当真是多灾多难!

见到如此惨状,并州狼骑踏马前行,神情冷漠,仿佛眼前的惨事与他们无关一般。

他们可以习惯,但是高郅无法忍受。

虽然他清楚,整个大汉很多地方都是民不聊生,百姓无食果腹,无衣可穿。

但是,还是无法对眼前的一幕幕,视若无睹。

此刻,在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

杀光外族,还并州一个朗朗乾坤,让这片土地上的大汉亡灵看看,并州收复了。

所有人,所有外族,将会为他们曾经的行为付出生命来偿还。

高郅突然笑了,笑的灿烂无比,只是眼底泛起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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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一十七 训将

高郅想的没错,吕布的确提前于他,已经班军回到并州,并且已经认命司隶归属,新一任守将便是高郅,只等高郅回来就可以走马上任了。

对于拿下司隶之后的下一步计划,吕布也已经和陈宫等人进行了探讨,而本着培养高郅的想法,在吕布他的计划里面,高郅将成为关键人。

一边将政事交托给陈宫等人,一边调派斥候人马,沿途注意高郅回军的消息,一有消息立刻回报。

然后,甩手掌柜的吕布,就变得无所事事起来,索性就将注意力放到军营方面。

在这一次征伐司隶的过程中,他曾俘虏过一员战将,索性无事,吕布便打算收服掉他。

早晨的光辉,照射在一片原始森林。

林中,各种千姿百态的古木奇树映入眼帘。

树木的枝梢交错着,伸展开来的繁盛的枝叶如碧绿的云,奇形怪状的树枝像大蛇一样在树上盘绕着。

吕布和名叫赵昂的战将对立而视,吕布和其承诺,倘若对方能够撑过他三十招就放了对方,反之,对方归顺。

赵昂同意了。

于是二人在此进行比试。

片刻后,赵昂率先出手。

赵昂他的攻击简单,却在于厮杀斩敌,一切以击杀敌人为目标。

所以,这一击凶猛异常。

不过,吕布可是沙场百战的老将。

在他眼中,对方的攻击漏洞百出!

随便一个漏洞,都可以置他于死地。

吕布握紧手中的方天画戟,也不附着气罡,轻易挡下对方攻击的同时,抓住方天画戟末端位置,以一记弯月横扫向对方方向袭去。

赵昂瞬间一惊,吕布的这一记不给他任何的机会。

横扫的高度,根本不给他弯腰躲避的机会。

在吕布看似随意的攻击下,他只有两个选择。

第一,就是跳跃起来躲避吕布的攻击。

这个方法简直就是送命,在空中无法进行躲避,随时可能被强大的吕布抓住机会,一击致命。

就算侥幸不死,攻势立刻进入下风,将面临来自于吕布的一连串的打击。

所以,在一瞬间,赵昂他选择的第二。

他脚尖在地面,整个人连连飞退。

在赵昂选择躲避时,吕布一个箭步猛冲前,竟比先行撤退的他还要快上几分。

随后,便是一点寒芒先至,没有附着气罡的方天画戟如游龙而出!

赵昂再次惊讶之间,也不得不再次撤退。

在连连撤退中,他找到一个拉开距离的机会,他先是一刀劈开吕布刺来的方天画戟,随后立刻近前攻击。

与长兵器的敌人作战,要是在对方长兵器的范围内作战,他无疑是非常吃亏。

而近身战斗,长兵器的方天画戟对上战刀,一般来说就会显笨拙。

瞬息之间,赵昂已经逼到了近前。

近身战斗,意味着胜利离他不远了。

随后,赵昂一连串凶猛的攻势袭向吕布,犹如暴风骤雨一般。

但是让赵昂奇怪的是,吕布居然游刃有余的将他的攻击一一挡下。

双目瞪圆,简直不敢置信,他再次挥动手中的战刀,雷霆万钧般斩出。

“当啷--!!”

火星飞溅!

吕布手臂微微抬举挡下对方的攻击,方天画戟的戟杆横动,带动劲风,拍在对方的腰间。

被吕布方天画戟拍中的赵昂,不由得闷哼一声,整个人更是一下子如同雷击一般,连连飞退。

“好家伙,好大的力气。”

赵昂倒吸一口冷气。

交手不过数招,他已经气喘吁吁。

反观吕布,原地寸步不离,并且呼吸丝毫不乱。

强弱已见分高下。

“请赐教了!”

赵昂摆出一个叉手姿势,双手呈环抱状一头冲向吕布。

吕布纵身一闪,避开赵昂的迅猛袭击。

随后,他一手环住赵昂他的右臂,用力的向怀里拖。

电光火石间,吕布的另一只手握拳朝赵昂他的面门击出!

赵昂攻势迅猛无比,却是在瞬间被吕布勾住了一条胳膊,身体不由自主的冲过去,根本停不下来。

当然,即便能停,赵昂他也不愿停。

此刻,吕布已经抬高了左手,拳头随时可能击打在赵昂他的面门。

咬了咬牙,赵昂丝毫不为所动,异常冷静。

毕竟,他对自己身手很有信心!

他相信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攻击一定能先于击中对手。

几乎在同时间,赵昂的左拳重重的砸在吕布的左肋上。

一股钻心的疼痛让袭来,下一刻,吕布的一记重拳狠狠地擂在了赵昂他的鼻子上。

人的鼻子非常的脆弱,那里经得起吕布重重的一拳!

赵昂顿时眼冒金星,两股鼻血冲天而起。

吕布趁胜追击,双腿在地面猛然一蹬,在一片破风声中,挪到发晕的赵昂的身边,右拳再一次砸向他的太阳穴上。

但是赵昂他的反应出乎意料的快!

他迅速调整身体,用手肘挡下吕布的突然袭击。

随后,赵昂他的身体向前一跨,肩膀重重地冲撞在吕布的胸膛上。

然而让前者惊愕不已的是,吕布的胸膛似乎如同铁板一般,身体竟纹丝不动。

吕布就如同一座巍峨泰山一般矗立在原地。

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肩膀同样撞击在赵昂的胸膛。

赵昂只感觉胸膛一震,整个人连连飞退不止。

随后,吕布整个人如箭似的冲击过去。

刹那间,他就来到赵昂近前。

单臂握拳,仿佛携带风雷之力向赵昂他袭去。

赵昂整个人瞬间惊骇,立刻摆正身姿迎战。

呼吸之间,拳影闪烁,两人拳头竟对撞无数次

借助这股前冲之势,他右拳紧握,仿佛突破大气层剧烈燃烧的陨石,砸向赵昂的面门。

这拳蓄满力道,可依旧还是留了情。

拳头摩擦空气,似乎周围的气温都跟着上升起来。

拳头交击,压迫关节,发出咯啦一声脆响。

从指关节到腕骨、肩部,赵昂只觉得和吕布碰撞的整条手臂的骨头都要炸裂开来,骨髓仿佛在沸腾。

“啪!”如同冲击礁石的巨浪,左脸扭曲,耳朵一阵轰鸣,整个人侧飞出三米之外。

就是这一击,他整个人直接就瘫在地上不动弹了。

只是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把沙地染红了一大片。

见赵昂仰天瘫倒在地,不动了,吕布就挺起身,停止了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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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一十八 感受拳头

“怎么?这样就已经不行了?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吗?”吕布上前两步,望着在地上仰面横躺,胸膛剧烈起伏的赵昂,不以为意的撇了撇嘴,漫不经心地开口道。

“谁...谁说我起..起...不来了...”赵昂咬了咬牙,艰难的喘息着。

好一会儿,好不容易恢复了些许气力的他,一个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不顾流淌的鼻血大声道:“刚才比试算你赢了,可敢再来比试一下?”

吕布嘴角微微一撇,嗤的一声道:“你还是先止血吧,没被我打死,却流血而死,那怎么跟我打?”

“这点血根本不是事。”

赵昂咬了咬牙,而后挣扎着,摇摇晃晃的重新站立起来,不顾长流的鼻血准备再扑上来。

“哦?你还想打?”吕布懒洋洋的开口,神色戏谑。

慈不掌兵,义不行贾。

吕布要的,是一名能够有用的手下将领,而不是一个扭扭咧咧的草包。

对于赵昂的继续反抗行为,吕布不仅不怒,反而有些点头欣赏的意味。

毕竟,有血性的军队,才是一支有希望的军队,才有可能成为一支能打硬仗的精兵!

同样的,一个有血性的将领,才能有机会成为一名好将领。

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作为一军的灵魂,倘若要是将领唯唯诺诺没有主见,没有血性,那么其所率领的一整支军队,恐怕都是要被其带废。

不过,欣赏归欣赏,该动手的,吕布可不会少。

他想要在对方心里彻底立住威风,让其归心,就必须让他信服,彻底的镇住他!

“既然选择了,那就别后悔,坚持下去哦,不要掉以轻心,某怕一不留神,把你给打死了!”吕布点了点头,语气冷淡的开口道。

抬起来自己的大腿,金红色的光芒在他的腿上闪烁起来。

下一刻,整个人加速前行。

拳影闪烁,吕布的拳脚并用,在空中划过了一道又一道快到极致的残影,刹那间,便打出暴风骤雨般的攻势。

这一次他却是用上了些许气罡,虽然不至于真的杀死赵昂,但是必要的苦头,还是要让对方尝一下的。

在吕布的双手上闪烁起金红色的光芒,下一刻,密密麻麻带着炎流灼热气息的光弹倾泻而出,铺天盖地的打向赵昂。

而置身于吕布攻势覆盖之下的赵昂,则就像汹涌风暴中心的一叶孤舟,随时可能被吞噬。

嘭!

咚!

劲烈的爆响之声传出,在与吕布轰击出来的气焰相触碰的瞬间,赵昂他的脸色就一下子变了。

巨力传来,赵昂倒飞而出,狠狠砸在地面上,将地面砸出了一个浅坑。

而后,刚刚摇摇晃晃站起来的赵昂,又一次面对挥击而来的拳头。

快,准,狠!

吕布似乎完全没有给赵昂他喘息的机会。

下一刻,赵昂又是闷吭一声,被吕布一拳打飞出去。

而且是一拳打飞十几步,满脸是血,满地是牙,看着都疼的那种!

“呼哧呼哧...”

鼻青脸肿的赵昂身形微前倾,目光慎重,紧紧盯着吕布的一举一动。

这个时候,他的脸色通红犹如要滴血一般,额头和脖颈之间,更是青筋毕露。

该死的!

吕布怎么这么强?

他要全力以赴,不!超常发挥了!

鼻子里喷出一口热气,深邃的气,从赵昂体内弥漫而出,开始弥漫他的肢体。

这个时候的赵昂,还并没有觉得自己毫无还手之力,他还想着企图能不能通过反击来翻盘。

军中所传授的实战武技很简单。

不过,在一次次的实战中,赵昂总结了一个经验,面对强敌时,一定要盯着对手。

不管对手有多强,千万不能怯懦,因为一旦怯弱,就很容易被击败。

更何况,他知道,对方是一名骑将。

一般来说,骑将冲阵,再加上高头大马的冲势,配上极致的速度,便是绝世杀器。

而即便是再优秀的骑将,假如没有了战马,战斗力方面,也会是大打折扣!

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没有了战马的骑将,便丧失了冲势与速度,战力起码得削减三成以上!

他认为自己还是有点希望的,起码要证明一下自己的实力!

面对不依不饶的赵昂,吕布也是一笑。

下一刻,吕布身上的气势,不但没有丝毫的消减,反倒猛然间增强了几分。

翻云起雾藏杀意,横扫千军几万里!

脚下的土地,已经碎裂出了一道又一道蛛网般的裂隙。

四周的树叶也蓦然间猎猎作响,绷直到了极致!

吕布的右腿微微后退一步,而后弯出了一个弧度,然后猛然绷直!

下一刻,吕布整个人腾空而起,而后又毫不犹豫的一脚踢了下去。

腿脚上包裹着金红色的光亮粒子,气势汹汹的一脚轰击向来不及反应过来的赵昂。

“啊啊啊!”赵昂狠狠地一咬牙,不甘示弱的迎击面前的金红色的光芒,同时浓郁的气,在他的身上开始沸腾。

轰!

一脚落下,抵挡不住的赵昂,再次飞了出去。

“还有,又来了!”吕布慢悠悠的开口道,平缓的语气让赵昂他有些头皮发麻。

“轰!”

金红的火焰轰然而至,赵昂再一次被击中,整个人,也径直倒退出去十几步,虎口都被震裂了,气血翻涌不已。

余威轰击在旁边的土地上,产生了恐怖的爆炸,可怕的气浪直接把刚刚艰难挡下的赵昂,给一下子掀飞了出去。

吕布刻意控制击打在地面上的能量爆发,一时之间,漫天烟尘飘摇而起,附近的大地被轰出了一个巨大的沟壑,碎石屑簌簌而落。

在赵昂的眼中,也浮现出了深深地震撼之色。

他能感受得到吕布刚刚那一拳的威力,绝对可以轻而易举的砸死一头牛!

若不是他将全部力量护在了胸前,恐怕此刻早已经胸膛凹陷,半死不活了。

至于之后爆炸在眼前的威力,更是让他胆战心惊。

浓郁的高强度气罡,在如此靠近的距离轰然爆发,可以想象,产生出来的威力有多么可怕!

他自己都没发觉,他已汗流浃背。

一股无法言说的恐惧,正笼罩在赵昂的心头。

赵昂的眸子,顿时就凝重无比,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清楚,自己的心中竟然产生了一丝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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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一十九 碾压

赵昂的心头没来由的猛然一震,他仿佛感觉到了一股死亡的杀机,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被绝世猛兽盯上了一般,让他一下子就冷汗直流。

被这个状态下的吕布冷不防的盯了一下,赵昂顿时感觉毛骨悚然,心中猛地一颤!

他的心中,产生了一种恐怖的危机感,他也感受得到,那吕布身上所凝聚的,滔天的煞气!

吕布挺立脊骨,他的眼睛变成了金色,瞳孔拉长,呼吸之间,开始有金黄色的火苗不时地溅射而出,金黄色的眼睛里是闪烁的瞳孔,自有一股尊贵、霸气。

吕布整个人傲然屹立,什么骑将下马威力大减,他吕奉先只要在的地方,那么就是他的主场,纵横捭阖,放纵肆意。

吕布的手臂开始慢慢泛起红光,越来越多的火焰被吸引过来,吸收进他的手臂,金红色火焰犹如附着的实质一般,灼灼其华,肆意燃烧。

  “嗤!”

    金红的火焰,在吕布的身躯上同样冒出来,随即以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瞬间席卷全身,浑身上下都有金黄色的火焰汹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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