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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琅骑竹马 当前章节:15370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6:40

说实话,其实这些他不知道,因为没有想过。

回去?回去属于自己的世界?

呵,别说回不去,就算回去又能怎么样呢?

继续日复一日,如同行尸走肉般的三点一线般生活下去吗?

那不是他所想要的生活。

那么...他想要什么?

是啊!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高郅扪心自问,一时无感。

他也没有一个头绪,对于自己的未来,尚还有些迷茫。

然而,当他的视线,落到远处的“比武划痕”后,他又突然有了想法。

变强!

他想要变强,也想要能够拥有,像严纲和邹丹那样发出光一样的,属于气的力量。

毕竟无论什么时代,强者,都是能够更好的生活。

既然在没有一个明确奋斗目标之前,那么,就先以变强为第一个追寻的行为吧。

拳头握紧,高郅在心里,默默定下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决定。

有力则胆壮,有气则心阔。

前一辈子是宅男,趴在电脑旁边奔着水晶冲锋,在论坛撕逼,荒废了一个大好年华。

这一次,高郅并不愿意重复上一次的生活。

重来一世,当是有所改变。

如此,方才不负七尺之躯。

不是么,好男儿,当生逢乱世,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汉末三国,才正是最适合强者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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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伍长赵云

“高兄弟?高兄弟?”

“高兄弟....你这是怎么了?”

低头拨弄了会火堆,周偶伸手在高郅眼前晃了晃,饶有兴致的看着高郅的表情从迷茫到震惊,再到兴奋,他很奇怪,这小兄弟表情变化得真快。

“啊...啊?没事,只是稍稍有点感慨,乱世之下,我们日子过得不太平啊。”高郅摇了摇头,看着眼前收回的大手,苦笑道。

方才脑海中的气势,已然荡然无存。

说起来,他突然觉得,刚刚自己脑海里的想法,也是够中二的...

“是啊,乱世,唉,都怪这操蛋的世道啊!”周偶倒不清楚高郅的内心活动,仿佛也被渲染上了情绪,带着几分悲凉低声说道。

“说起来,我们过着的,也都不过是刀尖舔血的日子。”说着,他又自嘲地抓了抓头发,“说不定哪天,我们也和那些先走的兄弟们一样,再也起不来了。”

这话可并不是说说,而是这个时代的真实现象。

随着大汉的落寞,边境周围的游牧民族开始蠢蠢欲动,到处都在打仗,没个尽头。

加上天灾人祸,前不久席卷天下的黄巾动乱,普通百姓活得更是连个盼头都没有。

“呵!”苦涩的摇了摇头,仰头灌上一口皮囊装的清水,周偶缓了缓,摆手道“算了算了,不谈这些,吃肉,吃肉。”

言罢,二人就着盐巴,继续相对而坐,大口喝着皮囊灌的水,大口咀嚼着烤肉,高郅则在一旁,继续的听周偶的唠叨。

或许是对高郅这个新认识的小兄弟看对了眼,或许是心情压抑许久需要释放,周偶说得很多,很杂。

有讲他从军前的家庭生活,有谈及他随军征战的见闻,有对乱世的抱怨,有对乌桓犯疆的敌视,有对未来的迷茫,还有对安稳日子的盼望。

他说得很多,似乎胸臆间堆积了太多太久的阴暗负面情绪,愁纠的眉毛倒是渐渐舒缓,明显看得出,吐诉过后,他心情好了许多。

“可惜没有酒。”周偶吐出一口浊气,砸吧砸吧嘴,嚼着烤肉,

仰头又是灌上一大口凉水。

这年头,粮食比金贵,需要粮食酿制的酒,可不是普通士卒能够经常喝上的。

“对了高兄弟,听说前不久你们白马义从在草原和乌桓游骑兵干了一架,大胜一场,怎么样?给哥哥我说说?”像是想到了什么,周偶转过头来,看着高郅好奇道。

“呃……”高郅张了张嘴,一脸犹豫,欲言又止。

哪怕现在“继承”了记忆,关于周偶口中,所谓前不久发生过的战场情况,他依旧不是很清楚。

或许,这也是导致他原身昏迷从而被自己意识穿入的原因?高郅暗暗思索,蹙眉。

不过,倒是提醒了他另外一件事,按照记忆片断,原“高郅”所在的伍曲貌似已经只剩下他一根独苗。

“唉,周老哥,那一战不提也罢,我现在也是迷茫啊,我所在的伍队被打残,还不知道明天从伤病营出来,会被分到哪个伍去。”怕露馅,

高郅选择避开周偶的话题,故作长叹道。

这并非是独属于白马义从的规矩,按照军营的规矩,被打残的队曲,重新聚拢后,会直接在队中进行重新分配,或是征召新人划归麾下,或是配发给不满员的队率。

只是高郅他本就只是白马义从中普通的一员,自然不会有统率新人的可能,那么,等待他的,自然便是重新分配。

周偶一听,恰是会错了意,拍着高郅肩膀长叹一口气,满脸感慨着说道“木事,木事,某知道,某知道,兄弟...节哀啊!”

微微叹了口气,拍拍他肩膀说道“这种滋味是很难受,但是总需要看开的,唉,兄弟,战场就是这样无情的,迟早你会适应的。”

说完,似也没了感慨的心情,又拍了拍高郅的肩膀,劝慰几句,提着水囊,与高郅告别,晃晃悠悠的往刀兵营帐方向走去。

“....”

所以...,你到底知道了神马?

高郅瞪大眼睛,望着周偶离开的背影,二丈和尚摸不着头。

正常情况,不应该是换个话题继续聊天吗?

不过,想了半天也想不通,索性他将此事抛在脑后,这或许也算是高郅的一大优点,想不明白的事情,从来都不去多费心思。

独自坐了会,扑灭火星,高郅也回到先前的帐篷中。

躺在帐篷内的草铺上,望着帐内其他伤员依次休息,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高郅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说是已经接受了来到东汉末年的事实,但高郅的心里,到底还是多少有点儿没谱。

唉,也不知道明天会被分到哪个伍去,高郅暗叹一口气,心里惆怅的想到。

乱世出英雄,功名马上取。

那是针对将军说的,至于小兵,还是洗洗睡吧。

虽然后世也有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的说法,但是,至少对于现在从热血中,重新冷静下来的高郅而言,他只想做一条安静的咸鱼。

在和周偶的聊天中,更进一步的了解到这个时代的危险性后,高郅之前想要立不世之功的想法,早已烟消云散......

毕竟和游戏不一样,这里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读档重来的机会,所以,相比起生涯危险的白马义从,他其实更想当辎重兵的说....

还好,或许是老天对把高郅弄到一千多年前的古代心存愧疚,次日,他的咸鱼梦想实现了。

咳,当然,并非是当辎重兵的想法,而是他有机会做一条咸鱼的想法。

“你便是分配到某伍下的白马义从?”一声疑问,从高郅的新任伍长口中问出。

思索中的高郅回头一看,

嗯,帅...很帅。

那是一名身着铠甲的青年,

头戴亮银白虎盔,身披素银甲,外罩素罗袍。

他有着黝黑深邃的眼眸,目若朗星,顾盼之间有着说不出的英气,身形挺秀,高颀飒爽,纵然是甲胄在身仍然难掩英姿之斯文优雅。

黑色的眼睛似乎散发着一种锐利的光芒,不过很快就消失不见。

怎么说呢,十分的清秀,全然不似燕赵之地慷慨悲歌之士应有的气质,虽然身长八尺,姿颜雄伟,却又不是什么虎背熊腰、黝黑皮肤。

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更没有寻常武将身上的那种威风煞气,他十指白皙而修长,眉宇之间带着几丝的儒雅之气。

然而就是这名手持银色长枪,面貌刚毅,却是实现高郅心中作为一条只会喊666的咸鱼的梦想。

“在下赵云,不知小兄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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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汉军制

“赵...赵...赵云!?你是赵云赵子龙?!!”高郅愣神了零点几秒,反射弧反应过来的他,忍不住惊呼道。

赵云喂!这可是白马银枪的赵子龙啊!

要知道,在前世可是有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之说,后世之人,不少都对其崇拜向往。

赵云的一生,足可以英雄著称。

真实历史不讲,演义中的赵云深入人心,单骑救主、七进七出可谓是把他的形象推至极点,后代还有不少赵云庙。

许多喜爱赵云的人更是把赵云捧上天,甚至认为赵云可与吕布一战,只是二人未交手过。

不过,在后世的各种排名中,赵云都略高于关羽张飞,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论三国武将人气,赵云当仁不让首居第一!

长坂坡更是随着赵云的名字,而响誉中华。

万人大军中,单枪匹马,七进七出,无人可挡,这,便是常山赵子龙!

人的名,树的影。

哪怕这几天来,高郅在营中见过的前世三国有所提名的武将也不在少数,甚至连公孙瓒也远远的碰上一面。

可当站在赵云面前时,高郅表示,自己的内心,还是忍不住升起一股兴奋和激动。

那是一种类似于见到偶像真人的喜悦感,也是一种见到大腿的安稳感。

嗯,即使现在的赵云,比起后来当阳长板时的无敌英姿还略显稚嫩,但是在此刻的高郅眼中,也绝对是一条,现阶段可以抱上的大腿啊!

“在下正是赵云,表字子龙,这位小兄弟,不知,可是有何不妥之处?”察觉了高郅情绪的变化,赵云逐后退一步,带着疑惑开口询问。

“呼。”

长吐一口气,高郅神色变幻了几下,望着眼前这位一身银甲泛着神光,英俊而坚毅的面容如同钢铁浇铸,双目犀利的男子,身形同样退回一步,抱拳道:“有劳兄台挂怀,弟无碍。”

什么?你说他无耻?

第一次见面就叫别人哥,不要脸?

哼,高郅表示,脸是什么,可以吃吗?

欣然加入到赵云的麾下,

高郅又接着把从伤病营中收拾的东西搬挪到赵云帐篷中。

接下来,作为赵云伍下的士卒,自然也是要和他吃住一起。

对此,高郅表示非常乐意。

别误会,他不是gay,只是觉得可以和赵云关系更拉近一些。

毕竟,不是有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的男人四铁关系一说法吗?

这同为白马义从,应该算一起扛过枪,至于说前面同窗来不及了,后面两个怕是不可能。

那么,同吃同住,岂不是最快拉近关系的捷径吗?

室友加战友关系,想必应该妥了吧?

当然,作为自觉的咸鱼,中午饭,高郅也理所当然的赖在了赵云伍部所在的地方。

白马义从的就餐是以队为单位,量数固定。

汉代的兵制是以二与五的倍数为计算。

最基础的单位为伍,即每五个人有一个伍长;两个伍为什,每十个人有一个什长;五什为队,每五十个人有一个队率;两个队为一屯,每一百人有一个屯长;两个屯为一个曲,每两百人有一个军侯;两个曲成一部,每四百人有一个军司马。

通常每五个部为一个营,即为一独立的作战单位,通常统军者乃将军或是校尉。

换句话来说,食物是固定量的,以五十个人份充沛发配的。

如此一来,不满员的队率便能够多吃上几份,简称空饷。

自然,对于高郅的到来,便多少会有人觉得有那么些许的...不爽,毕竟,在这个时代,能够多分上一份吃食,总是要不错的吧?

这不,

很快,便有一个士卒,忍不住站了出来,指着高郅说道,“等等,我可不记得这小子乃我们帐中弟兄……”

话音刚落,气氛一下子变得寂静许多。

看得出来,虽然出声的只有一人,但是从在场众人的面色表情来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和那士兵有着同样的看法!

“既为白马,便皆是我大汉兄弟,何分彼此?我知你心意,我伍内前几日折损一位弟兄,所以就让高小兄弟归了我伍内,如何?”

赵云看出了这一点,眉头一眺,对其他伍的众人轻叹道。

那名士卒面色羞红,讪讪说道,“赵伍长都这么说了,小弟哪敢有半点不满……”

赵云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只不过,他心性宽厚,他身后的士卒却是忍不住轻哼一声,而后偏过头来。

低声对高郅说道,“不用理他,这个家伙叫李德,也是个伍长,不过没吾等赵伍长厉害……某叫朱茂,你旁边那个叫王宽,小兄弟怎么称呼?”

“高郅。”

“高郅...,行,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一伍的弟兄了!”

说着,他顿了顿,舔舔嘴唇压低声音说道,“你小子有福,赵大哥实力非常强大,在战场上,只要紧跟着他,便安全不少。”

“呃……”高郅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看得出来,赵云虽然现在只是一个伍长,但是威信方面,依旧是非常强的,没看人家队率都一脸信服的表情吗?

不过想想也正常,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一个人若是有本事,就如同锥入囊中,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就会透漏出来。

赵云,可是要当将军的人,自然远非这些士卒所能及的,摇了摇头,高郅跟着众人一起领取食物。

今天的并非肉食,在草席上摆放着一只只木碗,盛着微黄色的谷食,看上去不像是米饭。

高郅接过一碗,看了看左右其他人,见他们竟都是用手扒着谷饭,想了想,也对,这个时候,可还没有筷子。

无奈地叹了口气,使劲在衣服上蹭了蹭,蹲下来,也随着大流抓着饭吃了起来。

“赵大哥,你加入白马义从多久了啊?”高郅吃饭也没有忘记套个近乎的机会,找了个空当,凑到进食的赵云身旁,笑嘻嘻的问道。

赵云闻言,似想到什么,放下木碗,怅然道:“已经一年多了,云本常山真定人,仰慕公孙将军武艺超群,善于用兵,白马义从更是杀的异族闻风丧胆。胡人闻白马将军之名便望风而逃。故此追随公孙将军左右,盼能建立一番功绩。”

“赵大哥,你这么厉害,一定会有建功立业的机会。”高郅自信的安慰道。

有着后世记忆的高郅,怕是比赵云自己更要对他有自信。

“那就多谢小兄弟吉言了,云只愿有朝一日,能够重建大汉昔日雄风,让外族蛮夷,都不敢再来侵犯边疆百姓。”赵云一脸正色道。

望着眼前勃然迸发气势的赵云,高郅即是震撼又是感慨,真不愧是后世留青,乃至被人推崇神化的常山赵子龙啊!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于他心底,居然升腾起一种见证和亲身经历历史的自豪和欣喜感。

“赵大哥,可否有能够快速恢复的办法?”

不过欣喜归欣喜,高郅也没有忘记正事,在和赵云闲聊几句后,于不经意间,他流露出自己的“感慨”和“苦恼”。

当然,他所叙述给赵云听的,是他删减、精编后的升华版经历。

诸如现在以现代灵魂为主宰思想的他,不会战场厮杀手段,被高郅叙述成头脑受到震荡失去一部分记忆,所以没有了战场上保命的能力。

赵云之前与他并不了解,再加上虽然他骑马表面上与寻常骑马一般无二,但赵云这等高手,也是能够看出,他骑马时的别扭,更像是在用身体本能,而非自己驾驭。

所以,赵云对于高郅的说法,倒是没有多少质疑,想了想,点头同意道“行,索性无事,等饭后,你与我寻个地方,我教授你一些基本的驭气手段。”

“驭气手段?!”高郅欣喜若狂。

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有机会接触到气的存在了,自从看过严纲和邹丹的切磋场景后,他就对气,有一种向往而神秘的感觉。

看着一脸讶然的高郅,赵云微笑的耸了耸肩,他没有什么门户之见,再则,只是教授一些在他看来基本粗浅的功夫,他看高郅也顺眼,举手之劳也愿意给予,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男人间的友谊,有时候是很容易莫名为妙的,毫不费力就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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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求援

天光东升,清辉自云间吐露,青草上的露水映出晶莹的光芒,马蹄哒哒践踏过去,爬上了草坡,朝着隐约的城郭外飞驰。

“哈哈哈,驾!驾!”

辽阔的草原下,两匹白马蹄影飞落,当先一年轻兵卒,更是满脸惬意,惊不住放声呼啸,却不是高郅,又是何人?

用力一夹马腹快马扬鞭,马蹄塔塔声中,尘土飞扬,他却只觉劲风扑面,两边景物飞速后掠,心中酣畅淋漓,快美难言!

战马的速度很快,不过却并没有影响到他,前世的高郅不会骑马,但今世的白马义从高郅却会,所以身体本能的就适应了那种浮动。

记忆,有时候如果没有长时间回忆,或是一件事情很久没有再次发生,慢慢的是会淡忘的,但是人的大脑,就和电脑的硬盘一样,是拥有着漫长的存储时限的记忆库。

很多时候,有那么一个引导点,就能让人回忆起来。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良师也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从午饭饭后至此刻,不过一个时辰,经过赵云的言传身教,高郅就已经能够熟练的驾驭飞驰的战马,并且彻底迷恋上这种风驰电掣般的感觉。

那种感觉,甚是刺激,就仿佛是一个人在沙漠中渴了数天,突然间看到了湖,第一反应就是扑上去饮个痛快――哪怕是,会因此而淹死也在所不惜。

也就是人家赵云人好,有耐心,才受得了高郅的“狂热”,沿途跟随保护,才让他好歹没出现狼狈落马的情况。

大草原上,两匹白马如惊鸿拂掠,一前一后交替奔腾。

“等等!”赵云本笑着准备回应高郅的话,可无意中的一瞥,却使得他的脸色骤然一变,拨转马头,双跨用力一夹马肚,冲向前方的高郅。

很快,赵云就追上高郅,探出猿臂,抓住高郅的马缰,勒停了他正在奔驰中的马。

“怎么了?”高郅一脸茫然,正待询问,却发现赵云眼眸微微眯起,抬头望向北面,满脸凝重。

顺着他的视线循去,只见远方的天际突然荡起浓浓的烟尘,漫天卷地而来。

由远及近,浮现出一条长长的黑线,蹄声振振,人吼马鸣,气势汹汹,骑兵,大队的骑兵,也能感觉到对面的威势。

如滚滚的海浪一般,带着一股浓郁的杀伐之气,震天动地的影响,让人不由得为之一惊。

“麻烦大了...我们赶紧回营!”赵云单手勒住高郅跨下白马的缰绳,同时拨转方向,往大营方向撤回。

......

细微之处见知卓,无声之处听惊雷。

赵云说的没错,麻烦来了,而且,很大!

虽然,如今的大汉,天灾人祸接踵不断,但是在草原上,真正可怕的还是那些,趁着大汉内乱之际狠狠的扑上来咬一口的胡骑。

距离军寨大营东北方向的蓟县,此时便遭受到麻烦最直接的打击---乌桓截掠!

北方地广人稀,秦始皇灭燕,在燕地置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等郡,辖郡、国十一,县九十,人口却不过约二十五六万左右。

自南匈奴归附后,南来北往的商途变的繁盛许多。

同样,也是汉民族抵抗或出征北方游牧民族的前线之一,游牧不耕种,所以每逢秋收

,便起浸掠。

时正十一月末,

秋收之季,高阳之下,上至六十岁老翁下至十岁少年,男男女女将近两万余百姓俱都背着竹篓,手持镰刀,在公孙瓒士兵的监督下出了蓟县收割粮草。

今年的幽州雨量颇丰,每隔七八天一场小雨,半个月一场大雨,使得蓟县周围方圆五十里的稻谷长势喜人,漫山遍野黄澄澄一片,犹如撒了遍地黄金。

若不是百姓们畏惧战火纷纷南逃,稻谷疏于管照的话,怕是将会一场十年一遇的大丰收。

当收割百姓

一个个汗流浃背,或挑或推的送进蓟县城中,使得蓟县城稻谷满仓,大街小巷都掉落了不少谷穗,许多城里的百姓纷纷走上街头捡稻谷。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蓟县附近的稻谷慢慢的被收割的一干二净。只剩下光秃秃的田地,再收割稻谷的时候只能越走越远,十里、二十里、三十里……不停的向远处延伸,返回蓟县也困难了无数倍。

这日晌午,万余名百姓在几百士卒的监督之下,正在一片洼地里收割稻谷,忽然就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而近。

抬头一望,却是发现一名传令兵,正满脸慌乱的策马驰近,同时嘴里正不断呼吆。

“快快撤退,快快撤退,鲜卑扣疆,乌桓叛乱!”

鲜卑扣疆,乌桓叛乱!

听到这两个词汇,百姓们顿时乱作一团。呼儿唤女之声响彻山野,男女老少纷纷丢下手里的镰刀,扔掉肩上的背篓,弃掉刚刚收割的庄稼。一窝蜂般向蓟县方向撤退。

只是两条腿的人,速度又怎么比得上四条腿的骑兵?

一炷香的功夫之后。

“轰隆隆”的马蹄声震彻的地动山摇,远处的尘土遮天蔽日,使得苍穹变成一片昏黄色。

骑兵来的又快又急,凭借着娴熟的骑术,犹如狂飙一般席卷而来,所到之处将稻谷全部踩踏于马蹄之下。

而此时,百姓们也就刚刚向蓟县逃回了四五里地。

很快,他们便被席卷而来的乌桓骑兵追上,纷纷发出各种得意的吼叫或者口哨,一时间人喊马嘶,震彻云霄。

胯下一匹黑色骏马,马鞍上悬挂着一口大刀,在纵马驰骋的同时弯弓搭箭,每一次弓弦响起,必有一名百姓中箭倒地,“给我杀,女人少年留下,老翁青壮全部杀掉!”

随着一声令下,千余名乌桓骑兵纷纷亮出弯刀,漫山遍野的追赶百姓,马蹄所到之处,弯刀劈下,头颅飞在空中再被乌桓骑士接住挂在马鞍上。

失去了脑袋的尸体鲜血从腔子里喷溅而出,反而刺激的乌桓人更加野蛮,更加恣意的狂呼屠戮。

数百兵卒想要组成队列迎战,奈何面对精锐骑兵的冲击,这些郡兵,也不过比手无寸铁的百姓,多坚持了几息罢了。

一时之间,腥风血雨,惨叫哀嚎声连绵起伏。

比起惨遭杀戮的老翁及青壮男子来说,女人及少年们的命运则好了许多,被乌桓骑兵追上之后驱赶着向北走,“不想死的跟着我们向北,否则人头落地!”

而一些稍有姿色的年轻女子则不幸了许多,憋了太久的乌桓骑士受到刺激,身体里的荷尔蒙勃发,兽欲大发,直接下马把这些看上眼的女人拖进稻谷地里。

不顾嚎啕反对,把衣衫撕扯的稀烂,一逞兽欲。

一时间,稻谷地里衣不遮体,衣衫凌乱的女人哭着喊着乱逃,被嗷嗷乱叫的乌桓人在后面追赶着死死按住。

人间惨剧,在草原上,光明正大的上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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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白马奔袭

当高郅随着赵云回到营寨的时候,公孙瓒也已经收到来自蓟县传令兵带回的消息。

“传我将令,三军集结!”

很快,饱含杀意、冰冷的语气命令,便从他的嘴中咆哮而出。

紧接着,集合军队的沉闷号角声从大帐方向传出,并迅速的响彻全营。

大营内战马嘶鸣之声不止,枕戈待旦的甲士随着各自队率的到来,一队队朝着校场方向集合。

旌旗招展,刀枪林立,数万人马就地安营扎寨,有士卒不停的穿梭其中在传递将令。

秣马厉兵,枕戈待战!

对于这些公孙瓒麾下的幽州将士而言,这一日,他们早已做好准备。

因为对于鲜卑扣疆,乌桓叛乱的事情,他们和公孙瓒一样,并不感到陌生,相反还非常刻苦铭心。

就在去年中平五年,乌桓丘力居、张纯叛乱时期。

公孙瓒便曾率军与张纯、丘力居激战,追击过程中,由于被丘力居围困于辽西管子城二百余日,粮尽士溃,士卒死伤大半。

到最后“力战不敌,乃与士卒辞诀,各分散还”,也就是分散突围,各自逃命

在公孙瓒乃至其麾下所有幽州男儿的眼里,那一次战斗,简直就是一场耻辱。

而在战场上,耻辱,必须以敌人的鲜血来洗刷!

中军大帐前,公孙瓒高坐在红袍帅位上,坐姿大马金刀,脊梁挺直向天,如一柄利剑,浑身散发着一股锐利的气场。

“白马义从,接令!”公孙瓒眼眸一道亮光闪烁,大声喝道。

“哗啦啦!”

霎时间,校场东侧一部身着银云片甲的将士单膝跪伏了下去,其甲胄上勾勒出的银边花纹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白马义从!

仓促之间,

数万大军的调动,自然不会是一下就能够完成的,所以,公孙瓒准备这一次先出手下的精锐王牌骑兵!

“诸位乡邻子弟,自从建宁年间算起,这么多年了,我幽州边郡,几乎每年都被鲜卑、乌桓抄掠骚扰,截杀乡邻、虏掠财物。”

“三春时分,青黄不续就来打虏草谷,素秋之时,膘肥马壮也来抢掠粮草,就连冬日里草原上寒蔽不堪,也要来寇边抢点衣服御寒。”

“你们说,作为我汉家儿郎,能为之视若无睹,任这些胡虏霍乱我幽州边疆吗?”公孙瓒大手一挥,双目圆瞪,激动得满脸晕红的吼道。

“不能!不能~~!”在高台下方,高郅跟在赵云身侧,随着四周群情激奋的白马义从,也张嘴吆喝附和了两声。

“那好!现在,请满饮掉手中的这碗酒后,诸军与我杀敌卫国,驱除胡虏!”公孙瓒让人递上一碗酒,同下方的白马义从抬手示意。仰头一口饮尽,呯的摔在了地上,碎片滚在地上打旋。

“杀敌卫国,驱除胡虏~!杀敌卫国,驱除胡虏~~!”

周围的白马义从互相看了看,放下了兵器,将传递到手中的酒碗斟满,一口饮尽后,呯呯呯的摔在了地上,刀刃拍在鞘上,发出吼声。

手下的士兵听后热血沸腾,情绪高昂,缓缓的举起自己的右手,强劲有力的捶打在自己的心口之上。

“哗~!”

一时之间,铠甲抖动之声,化作了最为激扬的旋律。

此情此景,看得高郅整个人心神一震,他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前世汉室名存实亡了,依旧有那么多仁人志士,英雄豪杰为了复兴汉室而鞠躬尽瘁,虽死无悔。

诸国皆以弱亡,而汉唐以强亡。

这句在后世流传的话,其实已经可以说明很多问题。

无论是霍去病直取祁连山,封狼居胥,还是西汉大将陈汤提出“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霸气口号,还是班朝西域三十诸国会盟,“相约永不背汉”。

汉朝对外族的威慑,不言而喻。

哪怕就算是到了如今的东汉末年,不一样有公孙白马,震慑幽燕?

还有后来的三国诸侯并起、中原混乱的时期,不一样有曹孟德、郭奉孝北上征乌桓?

纵贯百余年,汉朝对外族,都是一直贯以强盛,哪怕纵论古今,汉朝都能够稳居历代第一。

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中华民族的核心—汉族就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

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原战国时各国的文化便相互渗透融合,到西汉时中华地区在典章制度、语言文字、文化教育、风俗习惯多方面都逐渐趋于统一,构成了共同的汉文化。

从此中华地区的各族就出现了统一的汉族。

而也正是因为汉朝的声威远播,外族开始称呼中国人为“汉人”。

“汉”,从此成为华夏民族永远的名字!

所以,不仅仅是后世,对于当下的士人黎民来说,汉,其实是一种象征、寄托、乃至......信仰!

这是一股甚至能够穿越历史长河,通过文字的廖廖记载,便引起华夏子孙共鸣的长青精神!

上至涿鹿中原的王侯霸者,仁君枭雄,下至整日奔波劳碌的贩夫走卒,只要汉室血脉还尚存一天,他们便会本能的维系这种汉民族的辉煌。

这便是大汉之风,强汉之风!

“我领三千白马义从先行,田楷、关靖留守大营,邹丹都领步卒,严纲领两千白马义从随后赶赴,公孙越,你与我随行。”公孙瓒一抹嘴角,下达命令。

“诺~~!”

顿时,统率的中一位头戴镔铁盔,身着虎头锁子甲,面容稍黑,略显粗糙的八尺壮汉出列,低声应是。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白马义从,随我出征!”

点了点头,一声咆哮,公孙瓒与麾下诸将,翻身上马,当先冲出。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整齐划一的口号响起,哪怕已经知道了这是白马义从出征时必喊的口号,但当高郅再一次听到的时候,依旧莫名亢奋,气血沸腾,不外如是。

马如风,人如龙,白马义从在公孙瓒的率领下,犹如化作一道宏伟绵长的白光巨流,如同箭头一般自营寨大门激射了出去。

白马动,万马急奔。

此时早已经骑上白马坐骑的三千白马义从轻提缰绳,虽不曾有风吼,但马啸之声铺天盖地而来。

扬起的尘沙覆没了三千白马义从的身影,等到尘沙散尽,校场恢复清明,哪里还曾有白马义从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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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乌桓,该杀!

霞光之下,东边的云层渐渐泛起了鱼肚白。

拂过青草的风传来焦臭的味道,天空太阳升了起来,飞鸟受到惊吓一般在盘旋,调头飞走。

一缕淡淡的黑烟飘上天空,空气里有股呛人的味道。

踏踏踏

...

马蹄飞驰,闷响如雷。

随着出了营寨,白马义从们的表情开始变得愤然,乃至渐渐沉默起来,离得蓟县越近,这种情绪,便愈发的浓郁、压抑。

空气中犹自飘荡着刺鼻怪异的味道,触目所及,四处皆是具具罗尸,观那服饰,毫无疑问,那些血肉模糊的躯体,都是大汉子民。

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空气凝固、压抑,没有人说话,这个时候,氛围仿佛焦固。

透过叠叠树叶,在两旁的树叉上,还依稀可以看到,被悬挂在其上的头颅。

这些头颅的主人早已死去,现在的它们...被当做玩物,用来示威!

这是一种侮辱,对大汉威严的挑衅!

“白马义从何在!”公孙瓒气的两眼通红,马鞭一扬“加速前行,随我杀戮贼寇,沿途所遇,一个不留!”

“沿途所遇,一个不留!”

清一色的白色战马,在旷野中引人注目,整齐划一的口号响彻山林,振奋人心。

公孙瓒奔驰于全军最前端,见远处不时有火光亮起,立刻对着手下喊了一声:“全军冲锋!”。

而后他一马当先的率先冲了出去,身后三千白马义从,同样立刻紧紧跟在的身后,向着火光烧起的方向杀了过去。

白马义从,属于轻骑兵,刀和弓是常备武器,速度优势非常大,不过,长武器也有,人手一份长枪。

高郅也是配备了同样的装备,此时的他,正持着长枪,坐在马上挥舞了两下,觉得手感还行,便静静的立在赵云身后,等待出击的命令。

当公孙瓒下达出击命令后,高郅便双腿用力一夹马肚,策马跟随在赵云的身后。

莫可名状,看着眼前的场景,他突然深刻的感受到了汉末的残忍,以及战争的残酷。

虽然,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无法体会他们口中的世道。

最多,也就是之前在电视里看过,可看到的大多都是名将雀起,谋士争锋,民间的疾苦到底是什么样的,高郅也没见到过。

可是,现在,当眼前这一幕幕惨状,呈现在他的眼中的时候,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乌桓,该杀!

越远离蓟县,地上的白骨越多,连绵百里寂无人烟,连鸡鸣之声也听不到了,正是满目疮痍,一片荒凉凄惨的景象,令人目不忍睹,哀民生之多艰!

而高郅的心情也变得十分沉重,身为一个有良知的现代人,看到这种景象,岂能不难受?

手抚摸着长枪冰凉的枪身,高郅的身形甚至都有些激动的颤抖。

骑兵有一半的能力是靠战马的速度来完成的,战马的速度越快,对敌人的杀伤力就会越大。

数里的距离,对于战马来说那是瞬间之事。

尤其是那些极其优良的宝马,类似赵云胯下的照夜玉麒麟,乃是绝世良驹,更为轻便,且气质非凡。

高大威武,体态庄严,通体雪白,兽毛很长,却又非常洁净,如玉一般晶莹,四个淡青蹄子,气质高贵非凡,傲气不可一世。

不过,它也确实有傲气的资本,

听听,照夜玉麒麟,赵云这爱马的名字,单单听这样的名字,便显得气势磅礴,与众不同,与那些什么小黑、小红、大黄之类的,不可同日而语。

而此时,在赵云驱使下,全力跑起来后,更是直接甩了高郅他骑的那匹看上去还不错的战马,一路灰尘。

当然,这其中同样也有赵云骑术远高于高郅的缘故,不过,关于自己拖后腿这一点,他是不会承认的!

等高郅他好不容易赶上来时,前方已经短兵交战完毕。

不时有零星的乌桓游骑被愤怒的众人撞上,围攻杀死。

整个村落,除了些许浅淡的哀嚎和呲呲的木料燃烧声,显得极为森然。

这里没有寻常百姓家的炊烟,没有欢声笑语的人声,只有一座座被捣毁点燃的废墟,只有尚未熄灭的火光与浓烟,只有狼藉遍地的尸体,是人的尸体。

尸横遍野,堆积如山。

鲜血几乎浸透了的每一寸土地,形成了一大片令人作呕的暗红色泥沼,无数残缺不全的肢体、碎裂的头颅横七竖八地散落在暗红色的泥沼四周。

无数的蝇蚊拍打着翅膀,盘旋在村庄的上空,形成了一个队列,像是打了一次胜仗一样,缓缓地向着将要黑暗的天空飞走了。

又一个汉家村落被摧毁!

...

而就在上个村落偏西不过三里外,是一落残破县城,此时此刻,同样如堕地狱。

破败大门,象是被什么粗重的东西狠狠的砸过似的,二道门板从中开裂,已经是彻底的毁坏,留下了一条直通入内的深黑道路。

夜深邃,彤红爬上天空,燃烧的房屋承受不住,哗的一下倒塌,燃着火焰的残骸洒落地上铺开,鲜血在泥土蔓延,慌乱的惨叫、骑马挥刀的身影交织混杂在火光里。

一个五六岁大的孩童脸上爬满惊恐,坐在一具尸体前哇哇大哭,一名汉人女子挣扎着被下马的皮袄毡帽的乌桓游骑扛在肩上,然后扔在一片残垣断壁下,狰狞的撕去衣物,女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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