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说,作为被追赶的对象,高郅本人,倒还显得惬意几分。
之前,对于身后来自于李蒙的那种无谓地威胁,高郅他连理都不理,只管埋头,一路挑路前冲。
而从迈入林苑的一开始的第一个转折就冲了出去,顺着穿过皇家林苑,跨越过围栏,直接就窜出了长安城的范围。
当他运用调动体内的气下挪的时候,其双脚之上忽然涌出大量白色气罡。
一缕缕微风。逐渐地在双脚处成形。
脚掌猛的一踏地面,高郅的身形暴冲而出度较之先前,更是快了将近一倍不止。
仿佛驾驭着一叶羽毛,轻巧的在林间腾怒跌宕,落地的时候,他健壮的身体突然一缓,脚底下甚至没有传出一声脚步声。
如今的高郅,对于自身的把握显然极为精妙。
伸出腾出空闲来的双手,扶住了下坡路线上面的树叉,以防止脚底打滑。
三下五除二,几乎在李蒙还没有带人正式开始进入林苑搜索之前,他就已经远离了林苑的范围。
如此一来,李蒙能追得上他,才是见鬼了!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白马掠三国》,”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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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四 重返
在通过林苑,并借助时差间隔,成功摆脱掉李蒙及其率领的西凉追兵后,高郅便将自己蒙面的布条取下,随手抛掷。
不过,他也没有急着返回,因为林苑里面还不时的传来马匹嘶鸣声,远处长安城里的烟火,也还没有完全消散。
显而易见,整个城市,都因为高郅他的“胡闹”而显得有些混乱。
或许,在决定下一步是否立即回城之前,他应该先去“探探情况”。
想到做到,高郅沿着林峦一路长行,于林间奔驰,抄着近路,直到兜了一个大圈,重新快到城池边缘的时候,才蓦然停下了身子。
微微曲膝,猛然蹦跃,借助着巨大森林的掩护,一拉一拽,双脚上跳。
借力发力的高郅,迅速的窜上了一颗参天巨树的顶部位置。
在这里,高郅他能够清楚的看见远处的景物。
昏黑的夜幕垂帘罩地,在暮色的映耀下,高郅举目眺望,长安城的城门框架,已经隐隐憧憧的,呈现在了高郅的面前。
不过,情况果然如他所料的那样,如果不出意料之外的话,此时此刻的长安城内,应该起了宵禁。
毕竟,在高郅的眼中,远处的城门之下,正赫然伫立着两排身穿铠甲,手握重矛的甲士。
城关的厚重城门,也已经被人用鹿角拒木等物,堆积围堵了起来。
“呼,看来我还是明天早上再进城好了。”摸了摸鼻子,作为一切的“始作俑者”,高郅表示自己也没有想到会闹这么大动静。
现在这个时间点,想要进去,肯定是不合适的。
不过,就这么傻愣愣的呆在外面闲逛,显然也不是办法,即便是如今已经转季,夜晚亦稍稍有些寒冷。
是故,高郅想了想,拾捡木料,在长安城外的乱石堆中,点起了一堆篝火。
“噼啪噼啪”
那是篝火中木柴燃烧的声音,
高郅回顾到方才坐着的地方,伸手取过几根枯枝丢入篝火,随即默默地望着篝火中跳跃的火苗发呆。
说实话,对于有气罡护体的高郅来说,区区寒冷,确实不值一提。
只是,人总是对纯粹的黑夜,有些潜意识的抵触。
哪怕,仅仅只是点上一点火篝。
此后,便是长达半响的寂静,高郅也没有动作,唯独那燃烧着的篝火中,不时传出噼啪噼啪的声音。
“窸窸窣窣”
高郅耳朵突然一动,细细感应的他,很快察觉到了树丛间,一个快速移动的小家伙
“噗嗤!”
一根树枝带着白色气锋,疾驰而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生物洞穿。
“嗤嗤”
当高郅熟练的将那兔子给开膛破肚,然后用长树枝穿插起来烧烤,并在不停翻滚中切划撒上盐巴辅以调味后。
不久便是一股热浪扑面,烤架上的兔肉发出兹兹的声音,让人为之食指大动。
篝火前兀自烤炙着的烤肉,也已经在烤熟后冒出吱吱炸出的肉油上。
高郅的鼻子也忍不住微微抽动了两下,吞咽了一口口水。
便急不可耐的伸手,去撇下一块兔腿,塞入嘴巴里大口咀嚼起来。
“”
丫的,一嘴的苦涩
烤糊了
牙齿撕下那块冒着油脂的焦糊兔肉,高郅勉强的咀嚼了几下使劲的让自己吞下,然后选择放弃的他,随手一抛。
还是冥想打坐吧
无奈的高郅,缓缓闭上眼睛,打算就这样,将就着混过一夜。
一时间,此地便是只余下呲呲的火光在微风中摇曳。
耳畔响起的,除了细风拂啸的声音,便仅剩下篝火所发出的滋滋微响。
只等到火光散去,留下星星点点的火星,这片天际间又重新陷入一片黑暗
冥想的黑暗之中,高郅觉得自己全身似乎被泡在温暖的水液之中一般,一道道温润平和的能量,从身体的无数毛孔中钻进,在体内静静的流淌着。
伴随着安静的n,体内的气罡,也是犹如那酝酿的美酒一般,越加的醇厚。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当高郅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的时候,转眼便到到了天明。
“呼!”
吐出一口浊气,高郅的双眼乍然睁开,一抹淡淡的微光在漆黑的眼瞳中闪过。
下意识的轻捏一下拳头,酥麻感油然而生,原本厮杀一夜,兼之穿行丛林导致有些疲惫的身体,好似突然打了鸡血,浑身有着用不完的力气。
他现在的恢复能力简直是惊人的强悍,短短半夜的功夫高郅就从劳累一天的状态,重新化作了生龙活虎的英俊青年,一扫疲惫之态,精力饱满而旺盛!
简单整理了一下衣襟,高郅摸入人群,重新从再度恢复开启的城门口,混了回去。
城内的火早已扑灭,不过,狼藉的残留,依旧能够依稀可见昨夜的疯狂。
尤其是他昨天和李蒙大战之后方圆百丈都是一片狼藉。
大地千疮百孔显得非常难看,有一些没有来得及撤离的百姓也遭了池鱼之殃,直接被冲击波给震死!
当然,更近的,高郅也无法看到了,因为原本黛怡阁的旧址那一块,已经被军队隔离起来。
一排排整齐有序的队列,在附近巡视,警戒。
看到这批士兵的时候,高郅微微一惊,因为,他突然发现,这些人的身上,披带的,可都是皮铠!
要知道在铠甲当中,虽说以铜甲、铁甲防御n能最好。
但是同样的,金属质地的铠甲在重量方面确实有些差强人意,倘若寻常士卒穿上一整套,或许连移动都成问题。
是故,军队中的铠甲质地渐渐由铁转变为牛皮。
一来是牛皮容易获得,二来,牛皮确实要比其他猪皮、羊皮、鹿皮更为坚韧,尤其是在折叠几层的情况下在火上烘烤过,那厚达一个指节的皮甲,甚至不会比铁甲逊s几分。
更关键的是,这种牛皮所制的皮甲要比铁甲轻得多,更何况普通士卒在一般情况又仅仅只穿胸甲。
其重量,可以说是每一个士卒都能够承受的。
退一步说,即便是穿上一整套的皮甲,也不会出现无法移动脚步的尴尬之事。
更重要的是,现在的皇宫里面,披带全套皮铠的,只有董卓的禁军!
那家伙,也被惊动了吗?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白马掠三国》,”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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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五 人心
垫起脚跟,大致的往黛怡阁的旧址上扫上几眼,又捏了捏怀中自昨夜所得的小令,高郅心中若有所思的转身离去。
事关重大,关于此块令牌的事,他打算,先去找吕布商量一下。
自然,一路上,依旧少不了动荡。
仿佛昨夜的一场大火,到了一些“野兽”的兴致,原本负责整序治安的西凉士兵中,不出意料的,又出了不少的“祸害”。
昨夜的事故,显然影响到了负责长安秩序的门令校尉李蒙,今天的他,被董卓狠狠地破口大骂一顿。
心情不好的他,毒打了一顿下属,将任务一摊发,独自跑去喝闷酒了。
官压官,逐级下压,董卓的气撒在李蒙身上,李蒙撒在他副官身上,他副官又“依次”下撒,最后倒霉的还是“最基层”的士兵。
都是见过血的汉子,受了憋屈自然需要发泄。
所以,这些人心中的恐惧郁闷不爽,也就顺理成章的转换成了疯狂的杀意。
他们的目标,毫无疑问的落到了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身上。
仿佛,只有杀了那些只知道下跪求饶的百姓,拿他们的人头去充功顶罪,这些家伙,才能真正的心情舒畅。
“真是一群狗改不了吃屎的败类!”
高郅冷笑一声,充满对人性的失望。
已经到了这个时候,依旧有人沉迷于这种莫须有的名堂。
人性本恶,有人的地方就有阴谋和争夺。
在一些极端时刻,一些人类便脱离文明外壳,暴露内心最深处的暗黑sn,为了自身利益不择手段。
“求求你,救救我!”
一个被男人扑倒的女子,哀嚎的嘶吼道。
“如你所愿”路过的高郅顿足,轻叹。
他是极少会答应别人陌生人的请求,这并非其性情冷血,而是他不愿意卷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麻烦中。
高郅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在如今的这个乱世里面,过上安稳的小日子。
不过这次他毫不犹豫的出手了。
倒也不是高郅他正义感爆棚,只是单纯地不爽那些残暴不仁,肆意妄为,视人命如草芥的bn家伙在暗自得意,而无辜的普通百姓,却要送命于此。
更何况,杀一些乱兵,救个人这种小事,对如今的高郅来说,小菜一碟。
挥手,击杀
一如那些乱兵对付手无寸铁的百姓一样,高郅杀起这些乱兵,也是不费吹灰之力。
“你可以带我走吗?让我跟着你,服侍你?”女人摇摇欲坠的站了起来,抓紧衣襟,楚楚可怜的望着高郅。
至于眼前这个摇头颤抖的可怜女人,高郅一时竟不好抉择。
长安的nn显然不会只有这一次,尤其是等他们的计划发动时,更将会引爆一场大动荡。
留这个在这里,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难逃一死!
因为,就算现在欺负她的乱兵死了,以后难不成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这里的rn,完全可以尽显其能,可以不重花样的,轻易玩死一个女人。
只是,高郅却也不能就这样答应接受女子的请求。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凡事皆可以善始,却得不到善终。
没错,以他如今的实力,想要从那些乱兵手上救下一个人很容易。
可是,以后呢?
见一个救一个?
他有那么大的本事吗?又有那么多的闲工夫吗?
整个长安的百姓,数量不下数十万,每一个人都要去救下来安顿的话,岂不是活活拖垮他?
倒不如从一开始就下定决心,在没有强大到无视规则麻烦之前,永远明哲保身。
反正,至少此刻,这些他救下来的人,活着就足够了。
高郅不是,也不会去做一个一样的好人。
他不求心安理得,只求,问心无愧。
“对不起了,这位女士,人各有命,我只能帮你到这了!”
摇了摇头,高郅留给精神恍惚的女人一句话,然后转身离开。
虽然有些不忍,他从女人眼中看到前所未有的失望,她一定对人性彻底失望了,但是高郅只能如此。
或许在女人眼中,高郅这个所谓将她从暴徒手下救下来的“正义之师”,倒不如地上死去的家伙。
要么杀我,要么救我,为什么救了我却又不给予我安排?
就好似给予了希望,却又残忍的剥夺!
望着高郅远去的背影,女子眼中,感激之意不再,重新占据的,是绵绵不绝的恨意!
怨恨,与咒毒!
于是,满脸绝望的女人,在踌躇了片刻后,拾起了地上的刀刃,她没有一点犹豫,只想尽快结束这一切。
“噗呲!呵呵”
划破气管,鲜血四溅,女人渐渐失去温暖的尸体,重重倒地。
宁为太平狗,不做乱世人!
愿下一世,能够摆脱这些苦难!
女子眼中充满怨恨、迷茫、解脱等诸多情绪,最终,化为黑白脑袋一歪,彻底断气!
“呼呼呼”
寒风凛冽
院中的苍树摇摆,树枝被风吹着扫过屋檐,下方的窗棂透着亮白的光芒,人的影子倒映在上面,格外清晰。
对于救下来的女子的后续,高郅一无所知,也并不关心。
此时的他,正在和吕布讨论着,那块s手身上得到的,刻有“杨”字的黑色小令的猜测。
毕竟,如今的长安城内,姓杨,而且有着独特雄厚实力的世家,仅有一个!
东汉名门,“弘农杨氏”!
这个从汉高祖刘邦到汉武帝,历经数代稳居朝堂的世家,可是相当的不容小觑。
在历经数百年,期间不计其数的侯爷,因犯罪被剥夺爵位的情况下,却因为家教好、行事低调,一直保持着富贵。
放眼历史,汉朝建立后百年,杨氏一族便出了第一位宰相杨敞,他是杨喜曾孙,也是太史令司马迁之婿。
从此,杨氏家族的富贵,便一发而不可收拾,被封为侯爵者多达十多人。
西汉灭亡后,东汉建立,杨氏家族仍然保持着强势。
自被称为“关西孔子”的杨震担任三公之职后,杨氏又连续有多人担任三公,故而被称为“四世三公”。
甚至于,在某方面的威望,足以,与汝南袁氏相并称!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白马掠三国》,”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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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六郿坞
“杨....”坐于案桌后的吕布,接过高郅手上的黑色小令,蹙眉陷入思考。
这令牌的样式他倒是不陌生,许多家族的私兵,都会被配备一块,如同奴隶主对于其手下奴仆的“印记”,以用于表示对其的“领用权”。
但是,在黛怡阁中突然出现的杀手身上,搜出来如此一块令牌,就有些玩味了。
而且...
“你确定能够从那人的身上,感受到军队的气息?”吕布再次询问高郅,有关那个杀手和他交手时的感受。
“确实在他身上有一股浓郁的军队作风,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经历,还不是那种郡兵的经历,起码得是西凉军那个级别。”高郅回忆了一下,给予肯定的答复。
“如此说来就合理了!肯定是杨彪他的那个杨家,无疑了!”吕布森然的咧了咧嘴。
“也,不一定。”
高郅摇了摇头,后世阴谋宫廷狗血剧看的不少的他,觉得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哦,刚好碰巧杀手出来刺杀,还要带着能够象征自己身份的物件?
要不要这么巧合?
还是说在杀手的眼里,我高郅就这么弱,十拿九稳的一定会被他给杀死?
高郅不清楚这个时代人的作风,但至少他不认为,电视剧里面的狗血剧情,这么容易出现?
“你的意思是说,也可能是有人嫁祸?”吕布瞬间领会到高郅的意思,眉头一皱。
“嗯,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高郅点了点头。
吕布蹙眉想了想,觉得确实有道理,可又没有个具体的他,一拳砸在手心,呲牙苦想了一阵,最后还是望向身前的身影。
“你怎么看?”
得,皮球又弹回来了。
“我认为,还是稳妥一点,至少先打探一下,不能盲目下手,在现在这个关键时候,我们可消耗不起任何该凝聚的力量。”高郅想了想,谨慎道。
“不错!”吕布点头,站起来来回走上两步,唤来自己的亲信下人:“立即前往军营召张辽、高顺、曹性、成廉等人,到此议事。”
显然,吕布对于此事还是非常重视的,估计晚上还得就这个话题,专门讨论一次。
待那下人走后,吕布眯起眼,大手一挥,示意高郅坐下,然后面色一肃,说起他所在意的另外一件正事来。
“打围的计划,可能要提前开始了!”
“哦?!”高郅闻言,心中蓦然一动。
所谓的打围,其实指的便是狩猎的一种方式。
而在京都打围,有且仅有一种可能,天子狩猎,围田娱乐!
这种情况,是必须先由军队出面将猎物围在某个区域,然后王公贵族再在这个区域内狩猎。
大多在初春或者深秋,在大汉朝,打围,可以说是天子以王公间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娱乐活动。
当然了,对于天子以及王公而言,打围仅仅是娱乐活动,但是对于有资格参加这个活动将领而言,那可并非只是娱乐那么简单。
相传打围最早传自于先秦,是大秦朝选拔将领以及世家择婿的一种主要形式。
可以说,一般而言,但凡有资格参与其中的将领,大多都是年轻一辈将领中的佼佼者。
基本都是憋足了劲想要在田猎中一鸣惊人,从而平步青云,甚至,就算没被高官显贵看上,倘若有幸得到一些世家千金的赏识,嘿嘿……
说白了,田猎打围也可以被视为世家公子或者寒门将领展自身武艺的一个平台。
倘若在此期间表现出色,对于他们在官职的升迁,绝对不亚于在战场立下奇功。
要知道这次的打围狩猎,可是天子刘协,抵达长安后的第一次皇巡狩猎,换而言之,意义重大。
无论是董卓麾下的将领也好,朝廷帝党一系的士家公子也罢,哪一个不是憋足了劲,想要在这场较量中拔得头筹。
由尚令统筹名单,一共划出了五十个名额。
换句话说,只有这五十个人能够陪伴天子在林苑围猎,不得不说,各方势力为了争取名额可以说是抢破了脑袋。
但是最终结果,还是待定之中!
不过,高郅得吕布暗示,这一次他被吕布王允等人,想办法推荐给了董卓。
无论如何,到时候,他们都一定能够参与其中,负责围猎的保护工作!
这几天,就是让高郅他,先去郿坞报道,顺便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
没错!
就是当初董卓迁都城于长安,为了更好的控制朝廷,乃役使民夫二十五万,在长安以西二百五十里处,花大力气修筑了的那一座郿坞!
郿坞,又号‘万岁坞’,其城郭高下、厚薄一如长安,内盖富丽堂皇之宫室,屯积上百万斛粮食,金玉、彩帛、珍珠不计其数,更选民间少年、měi nǚ八百人以充其中,董氏族人也都居住里面,由最精锐的飞熊军驻守。
就连董卓本人,都曾得意的说:‘事成,老夫雄据天下,不成,守此足以毕老矣’。
《三国演义》中亦是描述奢侈:“役民夫二十五万人筑之:其城郭高下厚薄一如长安,内盖宫室,仓库屯积二十年粮食;选民间少年měi nǚ八百人实其中,金玉、彩帛、珍珠堆积不知其数;家属都住在内。”
董卓为了方便在长安、郿坞之间往来,又动用数十万徭役,鞭打绳栓、不计死伤,修筑了一条坚固的驿道,战车驰骋其上,军队护卫其侧,一日夜就能到达长安了……
{后世有北修长城,南筑坞岭的说法,能与万里长城相提并论,可见其工程之浩大了!}
不过,尽管这座坚固城堡有“三国第一堡垒”之称,原有的历史上,却并没有成为董卓的最终庇护所。
仅两年后的初平三年{192年}4月23日,王允、吕布等设计斩杀董卓,并派皇甫嵩率兵赴郿坞,灭掉董氏三族,运走坞中所藏金银珍宝等物。
不过,照现在的这个趋势来看,估计董卓想要bèi gān掉,靠“历史”那样的美人计,估计是悬的。
emmm,现在的董卓,狂暴起来,吕布都要挨揍,哪那么容易被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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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七 白鬃有马
于长安至郿坞之间,有一条坚固驿道,可供驷马之车驰骋,运输粮草也很方便,可谓一举多得。
而这,同样也是如今的高郅,所策马奔驰,赶望郿坞的路线。
郿坞岭,横亘在眉县、周至、户县、长安一带东西走向的一条土岭。
郿是董卓的封地,坞“高厚各七丈,积谷三十年储”。
郿坞岭,原本是钟官城的遗址。
钟官为官名。
汉武帝时,为水衡都尉的属官,职掌铸钱。
最初主管铸造钟鼎之类,其后以铸钱为主,演变成主铸钱币之机构。
当时管理铸币的最高长官称钟官,其城亦名钟官城。
这里,曾是汉代铸币中心钟官城。又因此处位于西汉上林苑内,所以亦称上林三官铸钱工场。
郿坞岭依地势起伏、跨沟越涧,位于今长安、鄠邑、周至、眉县的渭河南岸二级台地上,南望终南山,北依渭水,东西相同长安、郿城。
毫不夸张的说,占领郿坞岭,是兵进长安的最佳捷径。
一路向西,高郅策马,在郿坞前停下,仰头高眺,打量起这座有名的坞堡来。
整个郿坞的城边长160米,墙体厚度达7米,按照略微偏斜的东西南北方位构筑。
城墙四角有角楼,四面的正中都有建筑。
但令高郅他有些奇怪的是,居然只有南面一个城门,城外挖有宽米、深3米的护城壕沟。
此时的等级制度非常森严,私人城堡不能采用正南正北的规划,必须有一点偏斜。
至于为什么只有一个城门,连逃生的口都没留,其余三面是“马面”。
“马面”是古代城墙的防御设施,与角楼一样突出于墙体,利用三面的空间对来犯之敌形成攻击角度。
在前面点,便是层层叠叠,林立的坞堡了。
坞堡,又称坞壁,是一种民间防卫性建筑,大约形成王莽天凤年间,当时北方大饥,社会动荡不安。
富豪之家,为求自保,纷纷构筑坞堡营壁。
东汉建立后,汉光武帝曾下令摧毁坞堡,但禁之不能绝,由于西北边民常苦于羌患,百姓又自动组织自卫武力。
黄巾之乱后,坞堡驻有大批的部曲和家兵,成为故吏、宾客的避风港。
东汉末年的坞堡组织很发达。“这些坞堡组织,是军事性的防御战斗组织,又是经济性的生产组织。”
对于这里的人来说,每一个坞都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
每个坞都需要生产自己所需的物品,特别是粮食衣物。
董卓的郿坞,便是一个最为典型的坞堡。
坞堡的组nrn员比较复杂,除了当地依附坞主保护的自耕农之外,多的是从四面方汇聚来的流民,还有战争中掳掠来的俘虏和“生口”,他们都成了坞堡的奴隶。
当然了,郿坞附近,也有私立军营。
按照东汉末年私人城堡的建筑规模,堡主人都蓄有大量的武装部队。
出于防卫的需要,这些部队,不能全部驻扎在坞堡里。
过几天,高郅他的任务,便是率领着驻扎在郿坞里面的五百西凉铁骑,将长安附近大小猎物都驱赶至狩猎范围以内。
说实话,这项工作,根本用不着那些分配给他的士兵。
以高郅他如今的那一身强烈的杀意,即便是虎狼、熊獐,也经不起他的一记瞪眼啊。
直到,他遇到了一点
意外惊喜!
准确的来说,那是一匹马。
一匹正悠闲的吃着新芽苜蓿草的雄壮野马。
这匹野马个头高大,毛色亮,体态神骏,可以明显看到它的肌肉呈现一条一条的状态。
野马高昂着头颅,脖子上好像雪地狮子一样的白色鬃毛随风飘舞,发出撕心裂肺的咆哮。
只见它四蹄蹦跳,忽而仰蹄,忽而后踹。
这马的出现,其实很不合理的。
因为,马的生活环境,一般都是大草原。
林苑虽然足够大,但并非全是的草原,供野马生活,足够了,但是自然孕育出一匹马王级别的烈马来,不是很现实。
但,存在,即是真理不是吗?
面前的这匹野马,便是最好的说明!
那双略带着亮色的眸子,不时有五彩的光芒闪过。
强健的四肢,雄峻的躯体,骨骼细但骨架大,肌肉隆起形状很漂亮,四肢很长,跟腱也很长,无不给人以力的美感。
这,绝对是一匹强大的烈马!
而驯服一匹强大的烈马,绝对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所以,高郅他,也完全没有让别人代劳的想法。
亲自向野马走去。
当他靠近,吃草的野马立刻警觉,转过身,恶狠狠的瞪着高郅,似乎是在警告着高郅,不要越界。
野马终于不耐烦,直接向着高郅,狠狠地撕咬过来。
很烈的马,但是我喜欢!
眼角的余光闪过一道寒光。
它似乎看出高郅的意图,那双带着五彩光芒的迷幻亮眸,闪过了嘲讽的光彩。
白鬃野马似乎胆子很大,见高郅暂时没有靠近,它又低下头,悠闲吃草。
高郅突然笑了,指着白鬃马说:“你是我的!”
说起来,自从实力突破后,还没有什么事物能让高郅感到热血沸腾的激动了。
但是现在,他的血开始燃烧了,开始沸腾了。
高郅知道,这匹马,就是他的。
白鬃马打了一个响鼻,不屑的抬起头,前蹄不停的刨着地面。
下一刻,几乎是在同时,高郅和白鬃马一起动作,面对面的冲了过去,好像两个决斗的武士。
“嘶吼吼!”
再次扑出,白鬃马灵巧的腾挪闪开,张口向高郅咬去。
而高郅则闪身躲过,趁机贴近了白鬃马,想要跳上马背。
哪知这白鬃马太聪明了,看破了高郅的意图。
就在高郅他身体腾空的一刹那,竟然再次腾挪,狠狠的撞了过去。
空中的高郅无处躲闪,被白鬃马撞翻在地。
那白鬃马冲过去,仰蹄踩了下去。高郅一团身,缩在马腹下面然后一个起身,狠狠的撞在马肚子上,把白鬃马撞得一个趔趄,险些就倒在地上。
这一人一马,在林苑深处的草皮上斗智斗勇。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白马掠三国》,”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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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八 驯马进行中
“喷噗嗤!”
白鬃马喷出一股滚烫的鼻息,先长嘶一声,好像是在向高郅挑战,又好像是在做出冲锋前的号角。
阳光中,它脖子上的鬃毛闪动着白银一样的光辉,看上去格外神气。
“希噜噜!”
接着,它又猛然发出一声嘶鸣,这一次的马嘶声,犹如沉雷在地平线上炸响。
只见它全身迸射出耀眼的白光,白光过后,它全身的毛色变得更加的璀璨发亮,隐隐有一种光华环绕在它身边。
下一刻,白鬃马爆发了!
脚下的一簇草皮飞溅,它身上的绒毛,突然细微的抖了抖,旋即宛若化作一支箭矢,陡然对着高郅暴射而去。
带着浑身的光芒,白鬃马闪电飞驰。
站在他对面的高郅,只听身前一阵如暴雨打落琵琶叶般的雷鸣蹄声,象乱锤般敲在高郅心口,并且迅速地向他靠近了。
几乎就是在下一瞬,白鬃马,便已然冲至近前来了。
不过即使来势汹汹,但由于高郅早已有所防备,是以这一蹄势虽然凶猛,还是有惊无险。
高郅不慌不慢,将身体朝右怪异的一扭,以无比凶险的方式,躲过了沉闷的马蹄,而后在马身交错的刹那,他再度一掌拍出,击打在白鬃马的肚子上。
连连翻了两个滚,重新站起来的白鬃马,抖擞毛发,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
显然,自肚皮处传来的剧痛,将它的凶性全部激发了出来,一身白色的绒毛根根倒立,充沛的光亮,似乎在围绕着它的身体旋转似的。
在阳光的映衬下,白鬃马浑身绒毛爆发出一道道白韵幽森的亮光,幽灿灿的光华不断闪烁,煞是刺眼!
不过,因为刚刚挨上的一拳,这一次狡黠的它,变得谨慎更多,即使是在发起攻击的同时,不时抬起马蹄,也将要害之处牢牢护住。
高郅虽然有实力直接p此招,但是他的目的,毕竟是来降服面前的白鬃马的。
如果因为一时失手,将白鬃马给打伤打残了,最后到头来吃亏的,还是他自己。
是以,高郅在面对这一次攻击的时候,感到非常棘手,狼狈躲避马势之余,只能无奈选择将拳头化掌,力减几分,拍打在了白鬃马全身最为坚硬的头部。
啪!!!
一声清脆的拍击声猛然响起,一人一马身影再度交错。
高郅站定身形,他的嘴角微微扯动,忍不住龇牙咧嘴的倒抽了一口冷气。
白鬃马的头,还真是硬啊!
还没有等高郅感慨完。
已经冲过去十几丈开外的白鬃马再度折返来袭,蹄声似乎仍在十丈之外,高郅心中刚刚一动,便觉后心一阵猎风袭来。
他,中招了!
实在是对白鬃马的实力,有些低估了
高郅完全没有想到,这匹白鬃马的急冲锋,竟已经可以达到越音的程度!
蹄声在十丈外,白鬃马已经到了高郅的身后!
这一击,显然注定沉重!
此时站在白鬃马它身前的生物,就象站在一辆全速行驶的磁悬浮列车前方一样,魂魄在这一刻几乎要离体而去!
“该死!得寸进尺了啊!”
高郅脸上面带狰狞,他撺紧拳头,在仰头呼啸的同时,发泄式的对着面前的地面,狠狠的就是一拳。
巨大的冲击力,兼上夹杂草间的碎石的反震力,使得大地,开始发生细微却又显而易见的颤震。
高郅这么做,显然是有自己目的的。
不能直接打伤白鬃马,那他就打地,n住白鬃马的活动范围,减少它冲锋的条件!
白鬃马瞪着圆大的眼睛,低头猛撅着蹄子,大口喘气,一声马嘶也听不见了。
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尤为压抑起来。
高郅的眼皮子微微跳动。
他有一种预感,或许
降服此马的机会,来了!
沉闷了片刻,白鬃马绕过了裂缝。
希律律一声长鸣,白鬃马再次看了高郅他一眼后,猛然奔跃而动。
它这一次,低头弓腿,马蹄死死抵住地面,猛地全身发力,像绷紧的硬钢弹簧,斜射半空,奔着高郅的方向冲来。
“来的好!”
身形掠出时,高郅也是一声低喝,脚掌一踏地面,暴射而出。
白鬃马仰头,一声长嘶,马蹄下落,凌厉的劲风,将空气都是撕裂出呜呜的声响。
这一蹄子要是落实的话,恐怕就算是一般将领挨上了,都得吐血重伤,要是倒霉被蹄子踢中要害,只怕当场毙命都有可能!
高郅抬头,望着那在眼瞳之中急速放大的身躯。
光从这一脚的威势来看,他便是明白,白鬃马的实力,不必当初所见赵云的那匹夜照玉麒麟要来得弱小几分。
这匹马的稀有程度,放眼整个大汉,恐怕能说压制它的马,都寥寥无几了!
高郅思忖了一下,身形一转,向右方而去,同时抬臂左扇。
啪!
准确的拍打在了白鬃马的侧骨,原本就被反震得隐隐发麻的掌心,又是一颤。
白鬃马扭头转侧,猛然仰蹄,狠狠的踹向高郅,而这一次,高郅他同样毫不畏惧,大吼一声抓住了的前蹄。
马要踩死人,人要马,高郅的身子向后连退了两步,而白鬃马也退了两步。
不过,高郅他,很快,又化作一道白鸿,向白鬃马掠去。
双脚猛踏地面的他,身形如箭矢般的奔掠而出,双掌微曲,如同子一般,看似柔顺却韧性十足的劲风,便是对着白鬃马当头罩去。
“希陆陆”由于过于靠近的原因,白鬃马无法动蹄,索性一口咬去。
高郅将身子一侧,轻而易举的便躲过了这一咬,身子用力一旋,双手用力一压,整个人借势上跃。
白鬃马措手不及之下,让高郅骑在了身上,顿时开始狂暴起来,整个身躯开始释放着抗拒的气息。
于是,很快高郅便终于明白蒙古人为什么会把那么多好马都骟掉。
因为他现在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不剜去这烈马的野性,太难骑了!
发现蹦跃不掉身上高郅的白鬃马,索性直接载着高郅狂奔了起来。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白马掠三国》,”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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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九 准备祭天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一首后世的歌词,很是真切的描述了野马的特性。
野马,向来都是烈得很的生物,与那些驯服后,或者被n版的马匹不一样。
野马,是敢于向盯上它们的狼群,发起s式攻击的生物。
很多时候,一匹强悍的野马,孤狼都不会去轻易招惹。
奔狂的野马,都是向往着,不会轻易接受束缚的。
尤其是,白鬃马作为一匹皇家林苑里面,诞生并成长起来的马王级别的野马,自然更是不会轻易的就被人所驯服。
性格相当撅烈的它,固执的蹦跳奔跑,就是不愿意让高郅这个想要驯服自己的人类,待在身上。
只是,它倔,头铁起来的高郅也是倔强。
倚仗着自身比白鬃马还要强大的实力,高郅这家伙,愣是生生的,与白鬃马僵持在了一起。
白鬃马在一番“努力”的尝试抖动无效后,索性直接一声长嘶,四蹄翻飞,就那么驼着背上的高郅,猛然前冲。
四周的护卫,因为高郅的缘故,又不敢轻易出手阻拦或者对白鬃马发起进攻。
便也只能惊慌失措的让开道路,眼睁睁的看着,在翻滚的烟尘下,一人一马的身影,逐渐远去
就在高郅那边因为“意外惊喜”的白鬃马的出现,而变得“热闹”起来的时候。
董卓,同样不甘寂寞的,在朝堂之上掀起一场“热闹”的议论起来。
大汉朝长安宫殿内的正殿上,天子御座,群臣早朝之地。奢华无比,庞大无比。
此刻,天子刘协坐御座,冕旒,冕服,但是他神色略显紧张和压抑不住的小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