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哈尔滨(1935—1937 一到二岁)第二节 北京、太原(1937—1948 二到十三岁)第三节 上海(1948—1949 十三到十四岁)第四节 台中(1949—1954 十四到十九岁)第五节 台大(1954—1959 十九到二十四岁)第六节 军队(1959—1961 二十四到二十六岁)第七节 山居(1961—1962 二十六到二十七岁)第八节 文献会(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岁)第九节 《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岁)第十节 星沉(1966—1970 三十一到三十五岁)第十一节 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第十二节 监狱(1971—1976 三十六到四十一岁)第十三节 隐居(1976—1979 四十一到四十四岁)第十四节 复出(1979—1981 四十四到四十六岁)第十五节 “二进宫”(1981—1982 四十六岁)第十六节 笔伐(1982—1992 四十七到五十七岁)第十七节 口诛(1993— 五十八岁至今)第十八节 前程(1997— 六十二岁以后).11
三、并随信退回来件,并请将离职证明寄下。
只是蔡维屏做不了主,坚不准辞。后来吴俊才老师自萨尔瓦多返台,亲到我家,同意我辞职,但邀我去《中央日报》任主笔,再准备接任总主笔,我笑着说:“我不会给国民党做打手的,谢谢老师啦!”1978年8月20日,我终于收到蔡维屏签发的“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离职证明书”,“离职原因”栏填的是“辞职”,“离职日期”栏填的是“1978年3月1日”,但证明书签发日期却是“1978年8月18日”,可见这一辞职,是经过好几个月的折腾才成功的。合理的推测是:官方想以“粥马温”之职羁縻我,并显示双方关系没恶化,但是这种“优遇”,对李敖是无效的,李敖还是干方百计地跑了。离开“国关中心”显示了我的两点风格:第一,我不爱钱,薪水是副教授待遇,纯领干薪,每年也不少钱,如老老实实,可领二十多年,为数可观;第二,我爱惜羽毛和自由,主动求去,不像陈鼓应他们贪领薪水,最后因竞选被扫地出门了。
我要离开“国关中心”,基本上是一心想过我狱中那种平静与苍茫的生活,息交绝游,谢绝人事。我的经济基础是我坐牢前留下的两户房子,但坐牢时,都被我弟弟趁火打劫,伙同溺爱他的母亲,私下予以抵押,抵押了又不缴利息,以致鱼烂河决,难以收拾。最后吴俊才老师请保安处出面,保安处转由林家祺(他是非常练达的干才,最有化敌为友的本领,后来我隐居时,一连五个半月不下楼,还是他有办法把我请出家门的)个人出面见证,“逼迫”华侨银行以二百三十万买下水晶大厦房子。我还给该行一百万欠债后,所余又还了另一户房子的三十多万欠债,最后手上不过百万元,靠着这点钱,我计划东山再起。这时旧年将届,我正开门整修房子,萧孟能突然而至,抱怨说前几天在百货公司碰到我,我竟不同他说话,暗示有人跟踪,如今他决定还是来看看我,跟我恢复邦交,并说他年关需款,盼我把一百多万借他几天,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不料旧年过后,他告诉我他身陷出售水晶大厦困境之中,欠我的钱无法还,除非我下海帮他解决。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于是我日日坐镇水晶大厦,帮他从官方到私人、从私人到他小姨子,个个文书往返或个别交涉,费了好几个月,费尽力气,兼做土木包工,才算大体解决。萧孟能依诺送了一百万给我,我连同旧存,买下敦化南路金兰大厦十二楼的房子。搬进去以后,我的生活基调还是息交绝游式的,但有一笔财路,大大改进了我的经济能力,那就是辜振甫收购我的一批股票钱。原来这批股票,是辜振甫成立“中国合成橡胶公司”时送给萧同兹的,当时是二十五万元。萧同兹死后,由萧孟能继承,因五年不涨,持之乏味,就转卖给我,因此我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先是我在1976年6月,在“仁爱庄”时看报得知有所谓“中国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卡发行,只要存五万元即可自然取得,不必靠人介绍,我感于政治犯出狱后处境困难,有信用卡在手,方便许多,如今既可在不求人条件下持有此卡,乃在1976年6月10日汇去五万元,依法成为该公司五万元小股东。没想到我买下萧孟能的“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股票后,被我发现在“中国合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中,信托投资公司所占股数竟超出总股数百分之五十后又多超出一三一、四一五股(即过占总股数百分之五十四)!完全违反“财政部”不得超过百分之四十的规定。规定目的本在防止“‘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资金购买其他公司大部分股权,并从事经营,无异并吞其他企业”,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显然违法,结果形成我参加的两个公司相互之间有大吃小、左手吃右手的怪现象,因而发生复杂严重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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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 突 公 司│造成冲突之祸首│造成冲突之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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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辜振甫 │信托资金委托人李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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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董事长辜振甫 │ 股东李敖 │
└──────────┴───────┴─────────┘我乃在1979年3月26日起,以股东身分三次发函“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质问,并在4月3日派我弟弟李放参加股东会议,三天后我有信如下:
本公司1979年股东常会,于4月3日召开,本人在保留诉讼权利下,委托舍弟李放代理出席。经李放于会后一小时内,整理开会重点,特写奉如下,做为备忘录。
一、开会通知常会“上午十时三十分”召开,同时有辜振甫先生“中午十二时,分敬备菲酌”的请帖,证明一年不见,同聚一堂,会程只安排一个半小时时间。在开会以前,一年之中,公司对股东没有寄出任何一片有助了解的资料,礼貌广本已欠缺。开会时又只安排一个半小时,实在太目中无人。如果一切虚应故事,一个半小时已多;但要认真讨论,那就绝对不够。这次常会,因为本人前后三封信,总算象征性地讨论了一下,已经拖到十二点半,无法结束。经李放提出,一切改为书面详复,这样不但准确,并且可使没出席的股东有所了解。承辜振甫先生满口答应,于是散会。整个过程,是两个小时。
二、会一开始,负责人就提到刚才十点钟收到李股东的限时挂号信,对通知开会日期异议,于是一位“王律师”出现了。他说据经济部的命令,发信日要算一天。李放说李股东根据的是法律,依法命令抵触法律者无效。但公司负责人坚持要开会,李放说此事只好等复李股东信后,依法解决。
三、会一开始,辜振甫先生请人把本人第一封和第三封信宣读一遍,本人很感谢辜振甫先生的大度与风度,他的风度一直很好。
四、公司负责人并没针对本人的信切实答复,只是挑着答,时间不够也是原因之一,他们表示了下面几点:
(一)香山土地申请的耽误,是建设厅的错误(但没能解释为何不依法告建设厅,要求政府赔偿)。
(二)林园买地是看着地图买的,没实地去看。
(三)经营方面承认错误太多、太慢。
(四)因为求功过急,难免有错误。
(五)在林园的工厂,是林园第一家,问题特多。
(六)在台湾独家生产资格,乃是负责人辛苦取得,此中创业甘苦,李股东有所未知。
(七)他们为公司节省了不少钱。
(八)中油公司的塔底油不适用,他们没能预先注意;表示中油公司对自己产品亦不十分明了,不给样品,他们以为可以合用。
(九)“中国信托”入股大吃小,是“中国信托公司”的问题(此事由辜振甫先生特别表示经财政部特准,手放请出示特准文件,辜振甫先生同意,当卷宗拿到辜振甫先生面前时候,有人对辜振甫先生耳语,于是拒绝出示)。但辜振甫先生保证后年投资报酬率为35.88%。后年起,至少可年赚八千万。公司一赚钱,台湾信托就撤退。
(十)邮局证明,提不出来。
五、负责人都有承认能力不够以致造成经营不当的表示,但给人印象是甲朝乙身上推,乙朝甲身上推,然后甲乙又一齐朝外面人头上推,再小心翼翼地朝辜振甫先生脚下推。辜振甫先生也承认能力不够,自认外行,但他也未尝不推——推给他同父异母弟弟已离开本公司的辜伟甫先生。他说1977年前都是辜伟甫先生实际主持的,他本人1977年3月15日才开始管事。他当选董事长,人正在外国。这就是告诉我们,他是“黄袍加身”才干了六年至今的。
六、辜振甫先生在表示惭愧以后,宣布他不要干董事长了,他私人名下和台湾信托他代表名下的表决权,他也全部放弃。他的勇于负责的态度,很令人佩服。但是这一形式上光明磊落的表示,立刻引起了他左右支持者和劝进者的顿失所依之感,纷纷大叫这怎么可以!这样不行!都连任!一切都维持原状!……于是叫嚣鼓掌,没经过任何合法表决程序,就说一切都通过了。李放回来告诉本人说:“他好像参加了一次西装笔挺的暴民大会。”
这封信发后六天(4月12日),我又有长信给“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指出:
贵公司负责人所为,实已在“刑法”第十五章伪造文书罪至第三十一章侵占罪至第三十二章诈欺背信罪之间。贵公司衮衮诸公,无一非此岛上“有头有脸”之财阀阶级,今竟利令智昏如此,通谋由辜振甫先生一马当先,以特权总归户姿态,上通当道,下凌百姓,目无有条之法,手握非分之财。如此横行,本人绝不干休。先致此信,请答复。谢罪并赔偿。如不获合理解决,本人将续循舆论与法律途径处理,特此正告。
辜振甫收到信后,自知势态严重。他挽小姨子华严出面,前来谈判。于是,华严带了她的许多新作,到我家来,十多年不见,相见甚欢。华严是风华绝代的女人,我非常喜欢她。首先谈到严侨的去世,华严和我都不胜伤感。然后“政经分离”,谈起辜振甫。华严说:“辜先生自感对李先生很抱歉,我姊姊辜太太本来也想一起来拜访李先生,我说我跟李敖最熟,还是我自己来好了。这次纠纷,的确公司方面不对,现在愿意以一倍的价钱,由我出面,买回股票,我是你‘师姑’,请给我面子。”我说:“我老师被捕时候,严师母带了三个小孩到台北投靠亲戚,可是到处吃闭门羹,谁给了她面子?其中辜振甫最可恶,我今天要跟他算二三十年的旧账,绝不轻饶他。”经华严好说歹说,最后以八倍价钱,买回股票。作为“答复、谢罪并赔偿”,才算出了我累积二三十年的一口恶气。
后来华严再来我家,完成了退股手续。我在11月19日,请来了已经十多年不见的严师母,当面送了十万元即期支票给她。我告诉严师母:“这个钱你可以拿,这就是三十年前对你闭门不见那人的钱,今天我总算给你出这口恶气。”严师母哭了,她收下了钱、收下了温情与旧情,也收下了人间绝无仅有的李敖式的正义。后来她特别亲手做了西点请我,表达她对我的感谢。
从严师母的口中和严方、严正的口中,我得知了严侨死前的一些情况。严侨死前六年,他已经遁入皈依宗教的境界,他绝口不谈人间的许多事。他皈依的是密宗,家里佛像、法器一大堆,整天耽迷在这里。他的师父是一位屈老师,叫屈映光。我听了一笑。严师母们问我笑什么,我说你们不知道屈映光是谁,我可知道他是谁。他是民国初年的大军阀啊、是放下屠刀的大军阀啊!他们听了,顿时一惊。屈映光垂老学佛后,变成了有道之士,严侨很信服他,为了怕他老眼昏花,看不清文字,特别写斗大的粗笔字,向屈映光上书不绝。我参观了严侨的遗物,看到了这些佛像、法器和这些走火入魔的上书等文件,心里为之浩叹不已。严侨说他“不断寻觅二十余载”始得成解脱,其实他错了,他其实没有真解脱,因为他“寻觅二十余载”,最后取代自己的,只不过是更旧的玄学而已。恰像那外国许多远离共产党信仰的理想主义者一样,他们最后皈依的不是独立自主,而是圣母与上帝。——他们永远不是自己的主宰,风霜与苦难打倒了他们,他们不能不抱佛脚!
可怜的是,严侨最后的佛脚,也是假的。严侨的父亲严琥,在1962年9月22日死在大陆。他在死前十五年(1947年9月2日),写信给严侨的弟弟严僖,就说道:
真实的佛教,颇有高明之处。……不过中国的佛徒,十有八九皆十分庸暗,因“广大”之名而引了许多邪神野鬼,此最为可惜。金刚经云:佛无有定法可说,无定法者无偶像之成见也。又曰:“无所住而生其心”,无所住,则不为一切法所拘囚,自然日进不已矣。然而无成见、无所住,非无头无脑、无主意之谓,佛之头脑在何处?在智慧,故曰金刚般若波罗密,言智慧如金刚,能摧坏一切愚暗烦恼,令人到彼岸也。故为佛徒而不求智慧,只讲礼拜、烧香、祷告是佛教之大罪人,非佛徒也。虽信得性命不顾,亦非佛徒也。只是邪教而已。
佛教不拜偶像,金刚经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你做佛教徒,为何行邪道。可惜了!
可怜的严侨,他在生命的晚年皈依佛门,竟也皈依错了。他千辛万苦去做佛教徒,可惜却误信了邪教!当然,严侨绝不以为他走错了路,相反的,他认为他在子夜里、在孤单里,已经成功地摸索到了彼岸。智慧如金刚,多年的折磨,使严侨的金刚已坏,可惜他已老惫、已懵然无知。在五十五岁那年(1974年7月31日),他终因心肺衰竭死去。回想他生的那年,他的祖父严复曾兴奋地写诗期许这个长孙,告诉他:
神州须健者,
勿止大吾门。
又告诉他:
震旦方沉陆
何年得解悬?
太平如有象,
莫忘告重泉。
但是,五十五年过去了,在严侨的灵堂上,赫然有他太太叔祖林柏寿的横挽——“怆怀宅相”!可怜的严侨,他以不止光大吾门而生,竟以怆怀宅相而死。《北齐书》李浑传记邢晏赞扬李绘,说:“若彼云雾,如见珠玉。宅相之奇,良在此甥。”严侨、严侨,他被资本家这样一挽,真要死不瞑目了!
看了严侨的一生,我始终以他未能生归故国、一展抱负为憾。严侨饱更忧患,晚年油尽灯枯,看破红尘,以至神明灰灭,守邪教以终老。在国共斗争中,一位这样的不世之才,就这样的被牺牲了!
我总觉得严氏一门,正是中国现代史上最好的家传资料。第一代严复,身逢帝制不绝,志在引进新潮,赍志以没了;第二代严琥,身逢新旧交替,志在富国强兵,家破人亡了;第三代严侨,身逢国共斗争,志在建国大业,自己报废了;第四代严正,身逢国民党在台湾通吃,志在经济挂帅,埋头做白领阶级了。严氏家传的横剖,岂不正是中国现代史的缩影?严侨生不逢时、死不逢地,音容醉貌,长在我心,他一生与中国现代史的横剖关系,绝非他一己之私,因此我在五十之年(1985年4月17日),写下《我最难忘的一位老师》纪念他。这篇文章三年后由大陆帅华英烈》杂志转载,我最后说:
既伤逝者,行自念也。严老师英灵不泯,必将在太平有象之日,魂归故国,以为重泉之告。上一代的爱国者永生,他们虽为消灭反动政权而牺牲了自己,但是,震旦不再沉陆,中国毕竟站起来了。
辜振甫的二百万台币对我有了大改变,除送了二十分之一给严师母,又以二十分之一给了我弟弟外,我以余款买了东丰街一家小店面,后来赶上房地产大涨,使我有了翻一番的本钱,再加上“文字之业”的收入,使我从此立于经济上不败之地。——人间“致富”,可以阴错阳差,时来运转到这一复杂又交错的程度,想来不胜离奇。
我刚出狱那年,还买不起六十二坪的敦化南路金兰大厦,我看中旁边新盖的三十七坪的金记环球大厦,跑去签约,认识了李明瑾,她那时大学刚毕业,明亮可爱、身材又好,令我心动,可惜当时有很好的男朋友。四年半后,在忠孝东路碰到她,相约在一家西餐厅“叙旧”,我第二天写信给她:
昨晚在烛光下,听你四次说到你很快乐,我却不觉得,我觉得你是一个虚度青春的老是想考一百分的问题儿童。你不停止这种“灯之歌”式的人生观,你的下场,一定很悲惨,悲惨得怎么把痣点掉都没用!不过不论怎么悲惨,你将永远冷艳动人,正如你昨晚一样。
后来李明瑾主持电视节目,从俗以去,我一直为她可惜。金记环球大厦因为在车位上处理失当,我去信抗议,他们央求我的旧识黎昌意出面解决,最后以二十万买了我收藏的一点字画,双方解约了事。后来建筑界在车位上特别明订权利归属,市井盛传此乃“李敖条款”云。
由于对小蕾的美好回忆,使我对铭传女生特有好感。出狱后我在铭传附近看她们下课,忽然一个女学生迎面而来,可爱、亮丽、清秀中有一股冷艳,令人一见动情并且一生难忘。她叫贺台英,我每月送一本我写的书给她,可是她一直拒绝我。直到我与胡茵梦离婚后,她才同我在圆山饭店有一次烛光约会,我们又在酒吧间谈天。那是她和我第一次相聚也是最后一次。后来她也去外国了。
此一女的“育新”是我出狱后跟我有一次郊游的小女生,她清纯美丽,我一吻而别。后来她也去外国了。
在帮助萧孟能解决水晶大厦纠纷时,我认识了他女婿周其新的女秘书——刘会云。会云娇小可爱,台大外文系毕业,是我一生中最得力的无怨无悔的女朋友,我们一直同居,直到胡茵梦出现。与胡茵梦离婚后,1984年12月5日,我有信给会云,有几段最能道出我的心境:
二十日机场见你含泪而去,在归途上,我想的却是《北非谍影》。……《北非谍影》毕竟是电影,所以最后出现了奇迹。至于台北,是一个没有奇迹的地方,所以so for so“bad”——我仍跟“德国人”在一起。“德国人”当天下午就到市面查扣“千秋”三十八,这期显然拆穿了“德国人”建党九十年的谎话,而被他们痛恨。这几天他们整天庆祝建党九十年,报纸、电视上一片马屁,我真觉得我是这一片马屁中唯一一个真人,我敢于并能够独立苍茫独自一人挺身与“德国人”斗,我在这里,也准备凶多吉少,死在这里。宋朝梅尧臣写《东溪》诗,说:“情虽不厌住不得,薄暮归来车马疲。”我在这里,却“情虽已厌住下去,薄暮下笔不知疲”。我在这里,至少表示了三点意义:
第一,我树了一个大丈夫、男子汉的伟大榜样。
第二,我拆穿了国民党,并使国民党在言论上对我全无还手之力。
第三,我为人类与台湾前途,提供睿智的导向。我完全不知道我能这样做多少、做多久,但我随时准备被暗杀、被下狱,丝毫不以为异,“视死如归,临凶若吉”(虽然凶多吉少,但是临凶若吉,吉也不少),此心之光明、达观、从容,可谓“汉唐以来所未有”。唯一“若有憾焉”的倒是自己的努力,最后“没世而名不称焉”,我9月6日对罗小如说:
在这种局面下,我们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因国民党在世上无立足之地而连累得也无立足之地,——台湾变小了,你也跟着变小了。我们牢也没少坐、刑也没少受、罪也没少遭,可是声名成绩却不如苏联的人权斗士,也不如韩国的,也不如菲律宾的,这都是因为同国民党“与子偕小”的缘故。但是,“与子偕小”还是走运的呢,搞不好还要“与子偕亡”呢!古代的爱难者,他们虽然“流泪撒种”,但是可以“欢呼收割”;现代的受难者,最大的痛苦是撒种固须流泪,收割也须流泪,因为你所得的往往是镜花水月。虽然如此,志士仁人却绝不怀忧丧志,仍旧以朝行道夕可死的精神,走一步算一步、打一局算一局。十七年前,我翻译劳伦斯的文字,我真的喜欢这一段;
苦难当前,我们正置身废墟之中。在废墟中,我们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这当然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但已没有更好的路通向未来了。我们要迂回前进,要爬过层层障碍,不管天翻也好,地覆也罢,我们还是要活。
在国民党的“废墟”中,我年复一年,不断地要盖“小建筑”、寄“小希望”,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坐牢必于是、出狱必于是,我已学会收割时绝不流泪,因为我未尝不知道镜花水月总成空,但空又何妨,我们是男子汉啊!
虽然这里与我的关系,到头来不过如此,但我在万里长空、且做[希腊]左巴舞的时候,总也想到人间毕竟该有“行者”与“死者”的布局,羊角哀与左伯桃、公孙作自与程婴……以至《北非谍影》中的乱世男女,无一不是“古仁人之心”所该留意的。“古仁人之心”的特色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并不忘了带给别人“物喜”、成全别人的安全和快乐。我小时候看隋唐故事,看到隋唐好汉一身力托城门门洞的千斤闸,让人逃出,自己却被压死,我至今难忘。人间毕竟该有它的“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复杂意义,不但有这种复杂意义,并且在表达这种意义时,所用方式是“我自横刀向天笑”式的,是一种既勇者又达者的从容(甚至不妨伴同一点喜剧性的玩笑)。到了这一段数,才是人生的‘极高明’的境界。
这是我一生中最能表白心迹与处境的信,我写给了会云。会云跟我度过我一生中最长的隐居时期,知我最深、护我最力,有一段时间我一连五个半月不下楼,都是会云照顾我,她真是了不起的女人。
从我出狱到隐居,已近两年半了,“蛰龙三冬卧,老鹤万里心”。“三冬”将尽,“万里”方来,在这成熟的复出时刻,一个最有眼光的出版家三顾大楼找到了我,他就是远景出版社的沈登恩。沈登恩判断:李敖基本上是一位伟大的文人,虽然历经“告别文坛”、坐牢、隐居等过程,但总有一天会回来,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远景一定要占住先机。因此他一再向我试探,一顾两顾我都不顾,直到他三顾前来,我才决定见他。见他之日我拿出他中学时写给我的仰慕信给他看,他大为震撼:“李先生的记忆与细密竟如此惊人!”格于政治考虑,当时沈登恩提出构想,只是重版我那两本当年未被查禁的书——《胡适研究》和《胡适评传》,我告诉他:“李敖十四年被封锁,如今重返江湖,只出版两本出过的书,未免太寒酸了,总该出一本台湾没发表过的。我在受难期间,在香港出版过一本《借古不讽今》,如加以增补,改名《独白下的传统》出版也不错。”沈登恩是在出版界反应一流的人,他立刻赞成,于是我们便秘密筹划出版。沈登恩找来苏宗显为我秘密拍照、再由黄金钟设计封面、梁正居封面摄影,井请我在扉页来段题辞,我写道:
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
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
名是李敖,李敖,李敖,
嘴巴上骂我吹牛的人,
心里都为我供了牌位。
——李敖
沈登恩又请我写篇全书简介,我写道:
《纽约时报》说李敖——“受人欢迎的青年作家”,“以写讽世文章出名”,“当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圣路易邮讯报》说李敖——“中国传统的著名批评家”;伦敦《中国季刊》说李敖——“一个得人心的英雄”;香港《星岛日报》说李敖——“有才气有勇气,还有挟才勇俱来的流气”,“四十一岁了,盼他重新执起笔来。”
李敖自写《传统下的独白》闯祸起,被追诉多年,一直翻不了身,这本《独白下的传统》,是书名翻身,不是他。李敖大隐于市,常常几个月不下楼,神龙首尾皆不见。这本重新执笔的新书,聊可如见其人,并为仇者所痛,亲者所快。
远景过去没有李敖,李敖过去没有远景,现在,都有了。
同时我为《胡适研究》、《胡适评传》也写了简介:
罗丹为萧伯纳塑像,结果塑像本身比萧伯纳还动人;李敖写《胡适评传》、《胡适研究》,也正如此。胡适对李敖说:“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李敖了解胡适,并把胡适分色,泼墨出一代风云。
所以,评传不是胡适个人的评传,研究不是胡适个人的研究,而是时代的评传与研究。李敖不单写出胡适曾怎么样,同时写出胡适该怎么样,不但写出胡适的理想,同时写出理想的胡适。
胡适已经墓草久宿,但理想的胡适却万年长青,他是
“中国”知识分子的星火,从黑暗照到黎明。
沈登恩最欣赏我写的广告文字,广告文字必须浓缩而奔放,我在这方面得心应手,可谓千古独步。
沈登恩不但是一流的出版家,并且是一流的李敖推销家。他在出书前夜,找到《中国时报》副刊版的主编高信疆,秘密透露他为李敖出书,明日上市。高信疆的大哥信郑是我老友,这小弟弟对我慕名久矣,他见地过人、反应极快,立刻请沈登恩延后一天发书,使他有机会说动“余老板’(余纪忠)。最后,在“余老板”的默许下,在出书之日,也就是上报之时,《中国时报》不但副刊版大幅刊出我的《快看〈独白下的传统〉》,并且由周天瑞派出王健壮和金惟纯两位采访我,在1979年6月6日社会版刊出《李敖变了吗?看他怎么说!》这是台湾报纸第一次图文并茂地大胆写出李敖。从此文坛奔相走告:李敖复出了!而我出狱后两年七个月的隐居,自此告一段落。
14 复出(1979—1981 四十四到四十六岁)
在《独白下的传统》使“台北纸贵”的热潮中,一位美人,当年在大学时代,曾把《文星》出版的《传统下的独白》插在牛仔裤后,招摇而过辅大校园的,这回也赶去买了一册,这位美人,就是电影明星胡茵梦。
《独白下的传统》出版后,各界震惊,“佳评如潮”。其中以同月17日《工商日报》上胡茵梦写《特立独行的李敖》一文最引人注目,胡茵梦写道:
李敖又公开露面了,不但公开露面,还出了一本新书,不但出版了新书,并且又在创作一本“最伟大的小说”;这是继“中美断交”后最惊人的消息。
在一阵“寻根”、“自我肯定”、“老王卖瓜”、“乡上。乡土”这虽正确却不甚精彩的开倒车潮流中,卷来了“李敖逆流”,使得爱困的读者们再度被惊醒,在拍案叫绝声中又年轻了十岁。人性中最具破坏性也最具建设性的宝贵特质——不满现状,因为这阵再起的逆流而得到共鸣与抒发。
报载李敖出书的消息,第二天,各大书局、报摊已经找不到《独白下的传统》的踪迹,书局老板都以惊讶又带点兴奋的口吻说:“一天之内就卖了三十多本,现在已经再版中。”一个星期后,我终于购得再版的“独书”,封底最后一行写着:“远景过去没有李敖,李敖过去没有远景,现在,都有了。”这一行字看得人百感交集,有伤感,有希望,也有怀疑;伤感为作者的过去,希望是看到作者的未来,怀疑却是怕被出版社和自称“最高明的宣传家”的宣传术所愚弄。
看完全书,放心地松了一口气,李敖仍旧是李敖,虽然笔调和缓了一些,文字仍然犀利、仍然大快人心、仍然顽童性格,最重要的,这位步入中年的顽童还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胡茵梦的文章发表后,我并不知道。后来《中国时报》的陈晓林告诉我,我才看到。并且得知:胡茵梦为了这篇文章,遭到国民党“中央文化工作会”的警告。“文工会”行文给国民党党营机构“中央电影公司”,警告该公司所属演员胡茵梦不得写文章捧异己分子李敖云云,我听了这件事,不禁对她另眼相看。
胡茵梦被警告,她不但不予理会,反倒传出她想结识李敖的消息,可是那时我不轻易见人,她一直没有机会。直到9月15日,萧孟能约我到花园新城他家作客,我到了不久,门外车声忽至,原来胡茵梦和她星妈高速光临。后来得知:是萧孟能暗中通知胡茵梦“李敖来了”,于是机不可失,遂有此一相会。后来台湾与海外报章风传李敖、胡茵梦由相识而相恋、由相恋而同居、由同居而结婚,花边新闻此起彼落,热闹经年,虚虚实实,极尽好事之能事,我也自“社会版”人物一变而成“影剧版”要角,想来十分有趣。尤以1979年11月11日《时报周刊》上以胡茵梦为封面,手执老k红心桥牌一张,牌上小照片是胡茵梦从背后搂着李敖,最为传神,是陈文彬照的。该期有林清玄专访:
终于见到李敖和胡茵梦了,到底是恋爱中的男人和女人,一个是蛾眉淡扫,一个是书生本色,各自显得神采奕奕。胡美人一如在银幕上的形象,娇柔无限,依偎在李大少爷的怀中。……
胡茵梦有很多追求者,她为什么独独看中李敖呢?李敖用了一句北京土话:“帽子歪着戴,老婆讨得快。”他不讳言自己是个“坏蛋”,但是坏得很出色。
胡茵梦并不这样想,她说:“我和李敖相处久了,知道他有很多面,一般人看到的是顽童的李敖、坏蛋的李敖,而没有看到李敖深沉的一面、体贴的一面。”
李敖自负的老毛病经过十几年了还没有改掉,他说:“胡茵梦已经够美了,她不像一般的女人要去美容,她要用文化美容,而李敖是文化最好的代表,胡茵梦便只好爱李敖了。”他又说:“我和胡茵梦谈恋爱为写文章的人争一口气,以前,明星们都和老板、小开们谈恋爱,李敖至少证明了写文章的也可以和女明星谈恋爱。”
……李敖说到一个读者写信给他说:“那个读者写信来说,他们很喜欢读我的文章和佩服我的才气;他们也喜欢胡茵梦和她演的电影;可是他不喜欢我们在一起,使他有失落感和挫折感,这大概可以代表一般读者的看法。”
还有一个在高中任教的老师写信给李敖,说他在班上宣布李敖和胡茵梦谈恋爱,全班学生都不禁“怒吼”,说李敖“抢走了我的爱人”。这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看法。
有些朋友说李敖和胡茵梦谈恋爱是”堕落”,李敖不以为然,他说他不喜欢摆起脸孔生活,太没意思了。……
做头发做了半天,胡茵梦回来,李敖说他要去打电话,溜走了,到门口时回头说:“我刚刚说了你不少坏话,换你说了。”
胡茵梦笑得很开心,她的朋友们的看法很简单:“他们并不觉得意外,一致认为我们两人是绝配,早就应该在一起了。”
她说,她和李敖都是生命的赌徒,李敖是她手中的一张王牌,她要拿来赌终生的幸福,“这是我拿过最好的一张牌,非赌不可。”……
《时报周刊》的发行人简志信(简瑞甫)是我老友,他坚邀我写一篇白描胡茵梦的短文,我花了二十分钟,写下了《画梦——我画胡茵梦》:
如果有一个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优游又优秀、又伤感又性感、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的,一定不是别人,是胡——茵——梦。
通常明星只有一种造型、一种扮相,但胡茵梦从银幕画皮下来,以多种面目,教我们欣赏她的深度和广角。她是才女、是贵妇、是不搭帐篷的吉卜赛、是山水画家、是时代歌手、是艺术的鉴赏人、是人生意义的勇敢追求者。她的舞步足绝一时,跳起迪斯科来,浑然忘我,旁若无人,一派巴加尼尼式的“女巫之舞”,她神秘。
胡茵梦出身辅仁大学德文系,又浪迹纽约格林尼治区,配上满洲皇族的血统和汉玉,使她融合了传统与新潮、古典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她是新艺综合体,她风华绝代。
你不能用看明星的标准看胡茵梦,胡茵梦不纯粹是明星。明星都在演戏,但胡茵梦不会演戏——她本身就是戏。
你不必了解她,一如你不必了解一颗远在天边的明星;你只要欣赏她,欣赏她,她就从天边滑落,近在你眼前。
写这篇短文后五个多月,1980年5月6日,我和胡茵梦结婚了。结婚之日,她那星妈已与我们交恶,胡茵梦根本没有通知她。所谓婚礼,是午前在我家举行的,来宾只有证婚人高信疆和孟祥柯(孟绝子),后来余纪忠赶来,请我们在财神大酒店吃饭。当天晚上,胡茵梦的“立委”爸爸胡赓年请我们吃饭。我在第一次政治犯坐牢时,完全不知道胡茵梦是谁,但却知道她爸爸是谁。她爸爸是我爸爸的朋友和同事(同在吉林女子师范教书),他先进南京金陵大学、再入南京国立东南大学,二十三岁去日本,先进早稻田大学、再入东京帝国大学,追随日本学者神川彦松研究国际政治,前后五年。他是一位爱国者,在日本留学期间,正赶上九一八事变,国际联盟派出李顿调查团调查真相,该团路过东京时,他曾递上英文报告书,并在帝国饭店向该团先行阐述真相。这种爱国绝不后人的精神,使他在归国后,毅然跟上国民党,先后任南京陆军军官学校政治教官、陕西韩城县长、陆军第三十八集团军军法处长、旅顺市长、辽宁青年团干事长、沈阳中央日报社长、沈阳市立法委员。1949年他到台湾的时候,只有四十五岁,他是以“国破家亡”的心情,流亡岛上的。所谓“国破”,因为“中央政府”已经偏安;所谓“家亡”,因为他抛弃了发妻而与另一抛弃“发夫”的女子私奔抵台,这位女子,就是人称胡星妈者。东北同乡“立委”如程烈等,都说她是做下女(老妈子)出身,但我不信,因为她虽然面目狰狞,却颇有文采,她曾拿出旧《畅流》杂志一册,指着其中一篇文章,自称是她写的,写文章在《畅流》发表,固女作家也。她有一句名言,我最喜欢。名言是:“国民党太宽大了!怎么把李敖给放出来了?”——能有这样好的造句的人,不像是在《畅流》上冒充女作家的。提到下女,并不是说做了下女就有什么不好,有的做下女的也很了不起,居里夫人就是这种出身的,当然胡星妈纵使做了下女,也无以上比居里夫人,至多只能在“曾为下女”一事上,与居里夫人相伯仲而已。
胡赓年到台湾后,对政治已万念俱灰。我与胡茵梦结婚,他请我们吃饭这个晚上,他谈到“立法委员”生涯,突然得意地说:“三十一年来,我在‘立法院’,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听了,感到很难过。难过的不是此公放弃了他的言责,因为他们其实都放弃了;难过的是,他放弃了言责以后,居然还那么得意!这未免太不得体了。我忍不住回他说:“‘立法委员’的职务就是要‘为民喉舌’,东北同乡选您出来,您不替东北同乡讲话,——一连三十一年都不讲话,这可不对吧?一个警察如果三十一年都不抓小偷,他是好警察吗?这种警察能以不抓小偷自豪吗?”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一连三十一年都讲的是恶心话、马屁话,那倒真不如不讲话为佳。也许胡赓年之得意处,正在他能看破政海而别人看不破吧?
胡赓年到台湾后,看破政海,又继之以看破红尘。他原以为可以偕红颜以终老的,不料这位胡星妈,却是好生厉害,使他痛心疾首。终于在他花甲前夜、在他发现生日礼物竟是一瓶盐酸的时候,只好仓皇出走。——人家是十六岁小男生才跷家的,可是胡赓年老先生却六十岁跷了家!跷家以后,他跟三六九小吃店老板娘窝居于陋巷,老板娘和她的子女们对他不错,从此才得乱世苟活,保住了一张没被毁容的老脸。
胡星妈在胡赓年跷家后,同意放他一马,但是“立法委员”的每月薪水和福利,她要全部拿去,胡赓年为了自由,全部同意了。从此每月胡星妈进出“立法院”,代夫出征了。后来胡赓年住进荣总,我去看他,送钱给他,老境堪怜,但是“立委”薪水,未闻胡星妈有以酌赏一二也。胡赓年跟我感伤地说:“人家爱钱如命,但是她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要。钱第一、命第二呢!”
胡赓年死前不久,我看报赫然有标题如下:
老父胡赓年要办自愿退职
胡茵梦:早该走路了!
标题下内容是:“胡茵梦的父亲——资深“立委”胡赓年要办理自愿退职了,这位知名影星说:‘占了四十多年的位子白拿钱,早该走路了!’她认为,朱高正在“立法院”高骂‘老贼’等激烈作法,对“国家”民主开放,确有正面影响。胡茵梦的母亲也指出,在国民党迁台之前,国大代表是采‘无薪制’,迁台后,资深“国代”却以每年仅开一次会的工作量,要求与“立委”相同的待遇,开会期间还有额外津贴,真是没道理。”我看了这一报道,觉得有些话,我似乎有义务替胡赓年——长期瘫痪在床的胡赓年——说出来。因此写了一篇《哀胡赓年先生》发表。在文后指出:
胡赓年先生身背“老贼”之名,却是真正的“无薪制”,亲人花了他的薪水几十年,最后还奚落他“占了四十多年的位子白拿钱,早该走路了”!人间道理,岂可如此颠倒?胡赓年先生八二衰翁,身心俱灰,他不会为亲人对他的伤害而置辩,但是我却忍不住要为这种亲人的无情有以抗议:吃了人家几十年还说风凉话,这种秀,做得太伪善了吧?
伪善的人当然无法反驳我,但是,胡茵梦虽然巧为更正她讲的这些话,但在后来她以国民党身份为民进党助选时,却在台上谄媚群众,照说不误。我认为她太不对了。胡茵梦为国民党曾表演“大义灭夫”;又为民进党表演“大义灭父”,但在为妻为女过程中,却是又花人家的又拿人家的,这种丑恶,未免跟她的美丽太不相称了。
我和胡茵梦结婚之日,私下告诉高信疆,我说这场婚姻不会超过一年。信疆奇怪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举?我说大概我和胡茵梦都好胜,总要把没做完的事做完吧?胡茵梦没我聪明,她以为婚姻可久,乃问道于妖僧林云。林云说你们的婚姻可维持五年。五年后,你老了,而李敖一向喜欢年轻女人,那时候你们的婚姻就出问题了。唯一化解之法是现在你们就要在卧床四角各放铜钱一枚,如此婚姻可以长久。胡茵梦听了这妖僧的妖主意,回来要我如法炮制,我拒绝了,我说我是信科学的人,一概不信怪力乱神,你怎么可以这样无知、迷信,听这种妖僧的话!我的拒绝使胡茵梦面露失望,她没有坚持放铜钱,但她认为我不爱她,所以不肯放铜钱。她为文化水平所限,无法提升到从博大高明的着眼点来欣赏李敖这种男子汉的坚定、这种不肯牺牲原则的坚定,是很可惜的。一句西方谚语说:“我们因不了解而结婚,因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同我的结婚,正好相反——“我们因了解而结婚,倒因不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在我出狱后复出后写文章支持我,写《特立独行的李敖》,她欣赏我的特立独行,我认为她了解我,但是,最后因不了解分开了。有趣的是,妖僧林云说这场婚姻会有五年,我却三个月就给它吹了,我比林云灵得多呢!
结婚后三个月零二十二天(8月28日),我就招待记者,宣布与胡茵梦离婚了。离婚之前,胡茵梦已回娘家一住多日,我8月28日看报,看到她竟参加国民党幕后策动的斗臭李敖集会,并口出伪证,不知自己是什么身份,我感于全世界无此婚姻行规或婚姻伦理、也无此做人或做人太太的离谱行为,我放下报纸,通知叶圣康等朋友们,告诉他们我决定招待记者,宣布离婚。当天下午我在大陆大楼举行记者招待会,并散发书面声明一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