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李敖回忆录(出书版)》作者:李敖【完结】 > 李敖回忆录.txt

第一节 哈尔滨(1935—1937 一到二岁)第二节 北京、太原(1937—1948 二到十三岁)第三节 上海(1948—1949 十三到十四岁)第四节 台中(1949—1954 十四到十九岁)第五节 台大(1954—1959 十九到二十四岁)第六节 军队(1959—1961 二十四到二十六岁)第七节 山居(1961—1962 二十六到二十七岁)第八节 文献会(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岁)第九节 《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岁)第十节 星沉(1966—1970 三十一到三十五岁)第十一节 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第十二节 监狱(1971—1976 三十六到四十一岁)第十三节 隐居(1976—1979 四十一到四十四岁)第十四节 复出(1979—1981 四十四到四十六岁)第十五节 “二进宫”(1981—1982 四十六岁)第十六节 笔伐(1982—1992 四十七到五十七岁)第十七节 口诛(1993— 五十八岁至今)第十八节 前程(1997— 六十二岁以后).13

在住的方面,房长三点四公尺,宽一点八公尺,但这种空间又有二分之一以上不在走运范围以内,因为通风管、洗脸槽、水缸、马桶、铁床、落地小柜等等,已占去二分之一以上,剩下的,不到三十块塑胶地砖,走对角线每五小步,就得转身,在里面运动,项目要随空间来决定,凡是横式的运动,又左又右的运动,都不能做,只能做伏地挺身、仰卧起坐、颈部运动和“原地马拉松”。我住的小房窗户朝北,阳光从没照进来过,住久了,觉得自己像是一根指北针,在乱流里自我把持方向。晚上只有房顶上的一根六十支光日光灯,房有两人高,光线下来,已经非常弱了。我在床上架上纸箱,纸箱上铺块掉下来的小柜门板,大部分以右腿盘地左腿垂地的坐床姿势,看书写作。报上说中小学生“坐姿不确,照明不足,视力大受影响”,我想我也如此。国民党宣传他们在抗战时候“以空间换取时间”,我则正好相反,我整天在以“时间换取空间”,甚至“以光明换取黑暗”,我又努力工作了半年,半年中,我又创作出不少给人光明的资料,虽然我自己,却陷身黑暗里。

我住的孝一舍共四十七间,舍房按八德分类,又各三层,所以我只是八德乘三后的四十七分之一,渺小可知。我因为精力过人,只睡五到六个小时,从不午睡,所以生活方式,与一般人犯大不同,我大约清早三点前就起来了,六点五十分起床号的时候,我已经工作三四个小时了。起床号后全舍开始噪音,有这么密集的心清苦闷的邻居,其音安能不噪?这种噪音,直到午饭以后,才能稍好。等午睡过后,又噪音开始,直到九点入睡号为止。

住的方面最有特色的是马桶。每个马桶上面,都没有马桶盖,大便要直接坐上去,冬天时候,一坐上去,就像在屁股上套个大冰圈,我名之日“套冰圈”。大便完了,起身时要小心,因为皮肤已与马桶有粘接现象,要慢慢站起,才不会痛。大便时候,整个屁股十足有“全盘西化”之感;大便以后,发现屁股上多了一个圈,好像桂冠诗人的桂冠一般,我名之曰“桂冠屁股”。

在以人犯为单位上,我虽不过是三千三百分之一,但看守所受命关李敖,却不敢草率从事。我报到那天上午,“法务部长”李元簇到看守所,看守所为我特别清洁房间,抹掉以前人犯留下的字迹,把铁床锁紧等等,不一而足。这在看守所有史以来没有过的。清洁后,副所长汪本流特别看过,表示满意。他又严格嘱咐,安全第一。安全包括不使李敖搞鬼,也不许别人搞到李敖的鬼。副所长严格嘱咐孝一舍主管,绝对不能有流氓对李敖动拳头事件,李敖名气太大,闹出事来大家都要完蛋。孝一舍主管拍胸脯保证,又叫流氓们拍胸脯。流氓们说我们佩服李敖,绝不会出事。我报到当天晚上,就有香烟偷送进来(他们还以为我抽烟,其实我早戒了)。第二天第三天,已经一派“天时地利人和”气象,流氓虽被嘱咐不要同李敖多说话,可是我还是知道了一些秘密与冤情。孝一舍主管惊讶说:“你这样吃得开、这样拉风,我真没想到。美丽岛那批人住在这里的时候,可没你吃得开,你真有一套!”

在看守所期间,我最感谢两位囚犯。一位是于长江,他本是台中一中的学弟,因退票坐牢,被派到伙房做饭。他经常为我烧个菜,老远自伙房端来,送给我,让我“吃小灶”。另一位是石柏苍,他原是台北地方法院书记官,因冤案坐牢,牢里人手不足,白天调他去办公,晚上回押房,住我隔壁,我一入狱,他就在窗口自我介绍,说是我读者。我怀疑此公身分,因而问他如何证明你是。他说他可以背一首我的诗为证,我说你背背看。他就像小学生一样哇哇背起来,我顿时验明正身无误。自从认识了他,就无异认识了一个“贼”。——他白天上办公厅,晚上就偷运资料给我,我就根据资料,秘密写成四万五千字的《监狱学土城?——第二次政治犯坐牢记:〈天下没有自坐的黑牢〉》长文,再由他冒险分批寄出,交给他太太保管。1982年2月10日我出狱当天下午,就招待读者,公布此文。由于我一再发表有关司法黑暗、监狱黑暗文字,并陆续为许多冤狱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会、中外舆论、电视、“立法院”以及被迫害者的重视。在“国民党立委”温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传后一周,新竹少年监狱即发生空前大暴动事件,另加上台北监狱越狱等事件,“法务部长”李元簇乃黯然下台。“法务部”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说,这都是关了李敖惹出来的祸。

不过,由于李敖惹出祸,有一个人倒跟着得了福,他就是“法务部”次长施启扬,李元簇下台,他升官做部长。我坐牢时,有一天放封,禁子牢头匆忙跑来说:“施次长在办公厅等你,想见你,请李先生去一趟。”我夷然答道;“可是李先生不想见他啊。”我又补了一句:“告诉他,想见李先生吗?李先生说请你到押房去见他!”施启扬和一般大员一样,都是不敢来押房的,所谓考察狱政,都只是在大走道上走马看花而已。我拒见施启扬,弄得牢心大快,大家争传李某人真是架子大,大官来看他,他大属甩都不甩呢。

1981年11月9日,我曾译《新约·哥林多后书》第六章第八至十节给“汝清”:

似乎是骗子,却是诚实的;

似乎不为人知,却大大有名的;

似乎要死了,却还活着的;

似乎在受刑,却不致送命的;

似乎忧愁,却常常快乐的;

似乎很穷,却叫别人阔的;

似乎一无所有,却样样都不少的。

这段译文,最能代表我的坐牢哲学。我另有《隔世》一诗,写“汝清”离去后的情境,最能代表我的坐牢聚散哲学:

隔世的没有朋友,

别做那隔世的人,

隔世别人就忽略你,

像忽略一片孤云。

离开你了——柔情媚眼

离开你了——蜜意红唇

什么都离开了你,

只留下一丝梦痕。

当子夜梦痕已残,

当午夜梦痕难寻,

你翻过隔世的黑暗,

又做了一片孤云。

又有一首《鼓里与鼓上》的诗,写住我楼上的死魂灵,最能代表我的坐牢互动哲学。“狱中独居,楼上关了独居的死回,戴着脚镣,彳亍踉跄,清晰可闻”:

我在鼓里,

他在鼓上。

他的头昏,

我的脑涨。

声由上出,

祸人人天降,

他若是我,

也是一样。

我在鼓里,

他在鼓上。

他走一回,

我走十趟。

他向下瞧,

我朝上望。

我若是他,

也是一样。

这种精细的感受、精炼的表达,我不相信别的诗人能达得到。我常自喜我是诗人,可是笨蛋们都不相信。

我前后两次坐牢,所坐皆为“非其罪也”的冤狱,但达观博识之下,发现坐牢的坏处有五百种,但是也有五种好处:

第一,你没有时间了。你对时间的感觉,完全变了。表给没收了,时间单位对自己已经拉长,已经不再那么精确。过去有表,一分钟是一分钟、五分钟是五分钟,一坐牢,一切都变成大约了,无须再争取一分钟、赶几分钟、提前几分钟,或再过几分钟就迟到了、来不及了。换句话说,永远不要再赶什么时间或限定什么时间了,你永远来得及做任何事——除了后悔莫及,如果你后悔的话。

第二,你没有空间了。你对空间的感觉,也完全变了。空间的单位已经缩小,已经不再那么动不动就多少坪、多少里,或什么几千公尺了。你开始真正认识,什么是墙。墙在你眼前、在你左边、在你右边、在你背后。四面墙围住一块小地方给你,那简直不叫空间,而像是一个计算空间的最小单位,你坐在地上,双手抱住膝,用屁股做中心,脚尖着力,转个三百六十度,你会感到,你仿佛坐在立体几何里。立体几何谈遍了空间,但它自己,只是一本小立体。

第三,你没有敌人了。你的敌人把你关起来,就是把你和他们分割,大家一了百了。所以,一切都一了百了,你不再见到他们那一张张讨厌的丑脸,不再听到他们一声声同样的噪音,你的眼前不再有他们查间,背后不再有他们跟踪,你开始落得清静。

第四,你没有朋友了。朋友胆大的已经同你一起坐牢,胆小的心中庆幸你总算进去了。他们的心情,就好像守在病房外面探望一个得传染病要死又不死的朋友,病人死了,对双方都是解脱。你刚坐牢的时候,他们有的会来看你一次,也只是一次,以后,他们不再好奇了,一个人到动物园看过斑马以后,可以十年无须再看斑马。所以那次来看你,不是来探望,而是来了清心愿,或来永别。但是,无论怎么说,他们在胆小的朋友中,是伤人心最少的。

第五,你没女人了。坐牢时候,你的形而上和形而下是一起坐的,除了犯的是风化罪,十九都是形而上惹祸;形而下遭殃。在午夜梦回,形而下向你抬头抗议或向你揭竿而起的时候,你当然对它抱歉。不过反过来说,从形而下惹来的种种女人的苦恼,也因坐牢而一笔勾消。为什么?男女关系本来是铁链关系,难分难解,可是一坐牢,就从铁链关系变为铁栏关系,就易分易解了,因为女人是你坐牢时离开你最迅速的动物。女人不离开,你只是男性;女人离开了,你才是男人,坐牢可使你变成纯男人,从一物两用变成一物一职,倒满适合精简原则、倒也不错。

在牢中术语,第一次坐牢叫坐牢,第二次坐牢却叫“二进宫”。我在“二进宫”六个月里,除了见了“汝清”、武慰先这些漂亮的小女生外,朋友们我都没见,唐德刚、张坤山、陈晓林、李昂、许以祺等等都枉来土城看守所。许以祺有一篇《〈钟声无恙我将归〉——李敖二度出狱有感》,颇能知我,全文如下,用做我牢狱生涯的总结:

李敖是去年7月第二次被关进台湾牢里。今年1月,我有些杂事去台北,有些念着他,就决定去土城监狱看看他。那天倒是晴天,暖暖的太阳使人幻觉春天已经来到。我叫了一辆计程车直驶土城。满以为到了土城乡下可以呼吸一些清新的乡野空气,谁知计程车一路驶去未出台北就到了土城,原来这两个城镇已连了起来。土城满街竞选的招贴又污染了视野,换来我一肚子的不高兴。到了土城监狱,李敖又不肯出来会客,狱警说“他在黑暗里寻找光明”。后来想想,何必去看他呢?真要是见了他又能说些什么?

在回来的路上,忆起1979年在台北金兰大厦看他的情景。离前一次看他已匆匆十五年。我们谈了几个深夜。他瘦了些,却精神抖擞。表面上仍然童心未泯,骨子里却深沉得很。我看他很怕冷,穿得出奇的多。后来知道他的胃也不好,同他的关节炎一样,都是在牢里造成的。我问他牢里的日子可好?他嘴角带动一下,没有笑,就岔开话题谈别的。后来我忍不住又问他,他长长地看了我一会儿,指着客厅里的钢琴说:

“这是我在牢里赚的钱为我女儿买的!”

“在牢里能赚钱?”我诧异地间。

“我为其他的牢犯写状子。”

“能赚这么多?”

“其实赚的不止此数,其他的都分给难友了!”

我知道李敖常接济他所同情或佩眼的人,不过听他自己提起还是第一次。此后他再没同我谈过牢里的事情,当然更谈不上他的感触了。他把牢里的事看成很私己的,不愿别人共同负担。同李敖作泛泛之交很容易,他对世俗的兴趣也大。但总要同他深交而且触及他的灵魂时,才能真正喜爱他。他的一首旧句很能道出个中滋味:

何必空杯容索寞?

何不仗酒打山门?

醉眼未开开应笑,

又请朝阳斩黄昏。

今天在台湾及海外的知识分子,多数都养尊处优了。大家很忙,只能用闲情来关怀刘青;也只能以“冷静”、“旁观”的态度看“美丽岛事件”、“陈文成事件”,并以此态度为骄傲。不论正反,知识分子已经失去了参与的热诚,更不必谈“舍生取义”了。知识分子的“漠不关心”已成了近二十年来的世界性气候,形成了新的酱缸。假如说要找一个为理想、为原则死拼的怕不多。李敖却是一个,他的独立特行,使他孤零零地与别人远远地分开。近十几年来,不论在牢里牢外,他总像个走钢索的江湖艺人。许多人等着看他的精彩表演,我总是替他担心捏汗。他倒是艺高胆大,斗志激昂,偶有失手也不气馁。三年前他复出后,仍不改江湖艺人本色,走他自己的钢索。在这种情形之下,实在无法用常人的价值去衡量他。对他自己的价值,他是自负而肯定的。他的另一首旧诗就写他自己的这种心境:

上帝所造皆鼠子,

抬头我却笑天公。

冷眼白尽世间相,

漠然无语傲群生。

李敖常常用自己比耶稣。我同他说这是不能比的,耶稣的爱心泊只有神才有。他说同耶稣比受难总可以吧!我倒相信他同耶稣一样都能背十字架,不过耶稣是为世人背,李敖只为自己的理想、原则背,这也是神同人的分野。李敖毕竟是读历史的人,他对一切人和事都以历史观点出发。这是很可取的观点。他的耐力、韧性或都源于此。他勤奋,重视自己的时间。他精力充沛,警觉性高,融会贯通力强。我总觉得他像一面镜子,看到他,会使人想到自己,反省许我事情。同他在一起,总使你觉得他负有重大的任务,也亟待完成。他在另一首诗里写道:

烟尘弥漫千重雾,

辛苦或失楼前树。

达者无为无不为

且为后世铺长路。

1980年再去看他时,他说他正在写有关谭嗣同的历史长篇。他滔滔不绝地讲谭的满腔热血,他悲天悯人忧国忧民的胸怀,以及谭的文学造诣。戊戌政变失败后,谭不愿逃走,宁可以死酬国,在菜市口被清廷斩首时毫不畏惧从容就义。李敖当时讲得很激动。这种事本来就是使人感动的,但对李敖,却不止此。你会觉得他是在身体力行。那天我们谈得很晚,第二天一早他就来了,带来一个扇面送我。他记得我曾要他在我的杭扇上写几个字。想不到他抄了一整扇面谭嗣同的诗给我。前首八句颇能表达李敖自己的情怀:

无端过去生中事,

兜上朦胧业眼来。

灯下髑髅谁一剑?

尊前尸冢梦三槐。

金裘喷血和天斗,

云竹闻歌匝地哀。

徐甲傥客心忏悔,

愿身成骨骨成灰。

早在60年代初,我就说李敖最大的特点就是他的斗志。二十年后,本性未改。许多人说李敖这样下去迟早是一个悲剧角色。看他的诗,看他对谭嗣同的仰慕,好像他自己也有准备似的。他不止一次对我说,你们这些在外面的中国知识分子是中国的精英,但是你们为中国做了些什么?这是李敖对我们的期望,而我们对李敖的期望是什么?李敖第二次入狱,多少人觉得他是自作自受,多少人道听途说,落井下石,我们连起码的把人同事分别开来都做不到。我们在乎的还是私人恩怨,不是原则支持。

苦心岂免含冤怨?

求全难燃已死灰。

如今哪复沧海日,

钟声无恙我将归。

李敖二十年前写这些句子时,可能是为情而写,正像他写的其他东西一样,迸发强烈的历史感。今天再读它们,仍可在不同的层次里揣摩它的意义。“钟声无恙我将归”,二月初他出狱归来,立即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大曝监狱黑暗内幕。他说六个月的牢不是白坐的,他看了一卡车的书,写了三十万言,出了六本书,完成了一篇十万字的小说。

这就是李敖,旺盛的精力,激昂的斗志。对于他,我们能说什么?

16 笔伐(1982—1992 四十七到五十七岁)

我生平写作虽多,却始终没办过自己的杂志,过去主持《文星》杂志,是鹊巢鸠占,不算是自己的杂志。《文星》被封后,我申请不到杂志执照,后来坐牢,一连十四年大霉运,高办杂志愈来愈远。十四年后复出,在1981年申请杂志执照,“行政院新闻局”在该年4月18日按出版法第九条给了我《千秋评论杂志》执照,但在一个多月后,却又快速按出版法第十一条“技术击倒”了它,使我因冤案入狱而不得为杂志发行人。这一内幕,值得细说。

我二十四岁拿到台大毕业文凭后,一连二十二年都长捐箱底,一直没有用它,因为我没有正式职业,文凭对我毫无用处。不过,到了1981年我四十六岁时候,它派上了用场,因为我想办一本杂志,申请杂志执照要用大学毕业证书,我就申请了一张《千秋评论杂志》执照(局版台志字第二七七五号)。可是,这个执照很微妙地害到了我,执照发下来(1981年4月23日)才五十五天(1981年6月17日),我在地方法院已判无罪的官司(萧孟能自诉李敖所谓侵占案),突然受政治影响,一夕之间,竟被台湾“高等法院”的法官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人枉法裁判为有罪(1980年度上诉字第二四九八号)!这一判决,微妙反映了外界“选举快到,快判李敖”的公论为什么口耳相传,也反映了争取自由的长路上我所付出的苦心、代价与牺牲。妙的还不止这种巧于配合的枉法裁判,还有更妙的。在枉法判决后二十三天(1981年7月10日),我突然收到台北“1981府新一字第三一○三一号”市长李登辉的来函,说:“一、准‘台湾高等法院’1981年6月29日剑刑勇字第二六号函略以:李敖因侵占罪经判处有期徒刑六月确定。二、依出版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处二月以上之刑在执行中不得为杂志之发行人。另同法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新闻纸、杂志……之发行人有出版法第十一条各款所列情事之一,未依同法第十条之规定申请变更发行人登记,注销其登记。”收到这封来函后,我又大惑不解、又恍然大悟。大惑不解的是:李登辉如果希旨承风,想封杀李敖的《千秋评论》杂志,尽管依例通知可也,何必抬出‘冶湾高等法院”来呢?恍然大悟的是:不抬出“台湾高等法院”,封杀的依据,只能根据报上李敖判罪的新闻,这样证据力就弱了一点,因此抬出“台湾高等法院”来,一切就都站得稳了。更妙的还不止台北当局这封来函,还有更更妙的。这来函中“说明”之“一”中,就完全露出了马脚。“说明”之“一”指出,台北当局是“准台湾高等法院1981年6月29日剑刑勇字第二六号函”,而要李敖“前来办理变更发行人登记手续”的,但是,怪事来了,因为按照台湾“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只是裁判书正本“送达于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受裁判之人”而已,又何必去“剑刑勇字第二六号函”给台北当局呢?“台湾高等法院”在本身忙得案犊劳形之时,居然好整以暇,写信给台北当局,告以“李敖因侵占罪经判处有期徒刑六月确定”,这不是天下怪事吗?难道法院承办审理业务之不足,还要兼办箝制言论的通风报信吗?这种行文,岂不是太明显的联合作业封杀李敖吗?更微妙的是:这一杂志执照是“新闻局”局长宋楚瑜核发的,而李登辉给我的信中,却明列“副本收受者:行政院新闻局”字样,这又明显有违行政作业的常规,因为在我尚未拒绝申请变更登记前,毫无知会“新闻局”之理,可见市长李登辉知会局长宋楚瑜,全是两条蒋家走狗的串通法院的联脚作业。当然,我是不会做变更登记的,但我略施巧计,就打垮了他们的作业:按照箝制言论自由的“出版法”第二条,出版品分为三类:一。“新闻纸类”。二、“书籍类”。三、“其他出版品类”。再按箝制言论自由的“出版法”第三十六条,出版品如违反本法规定,主管官署得为行政处分:一、“警告”。二、“罚援”。三、“禁止出售散布进口或扣押没入”。四、“定期停止发行”。五、“撤销登记”。这一条中“定期停止发行”、“撤销登记”,是箝制“新闻纸类”的致命法宝,但对非“新闻纸类”的“书籍类”,却没有什么作用,因为“书籍类”既非“按期发行”,自然所谓“行政处分”,也就至多不过即时查禁了事。而“新闻纸类”却可来个查禁一年,或撤销登记。换句话说:对“书籍类”,处分只能及身而绝,不能延伸;对“新闻纸类”,处分却能断子绝孙,可以延伸。因此,理论上,一个作者,如果能定期(“按期发行”)出书,则在某种形式上,几与杂志无异;虽然在事实上,全世界几乎没有这样多产的作者,能够维持——经年累月的维持——每月十万字这种写作量。就这样的,虽然《干秋评论》杂志执照被封杀了,但我的《千秋评论》(全名《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就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出国民党不意的情况下,“创世记”一般地出现了它的“创‘书’记”。这种突破与成绩,足登世界纪录全书而有余矣!

《千秋评论》的开始,是典型的忧患之书,因为它第一期出版的时候,我正在第二次政治犯牢中。在我入狱前夜,“汝清”陪我预先编好了前六册,在1981年8月10日入狱当天的清早,全部交给了林秉钦,转给叶圣康的四季出版公司出版。这种作法,活像诸葛亮“预伏锦囊计”似的,只要林秉钦每月“拆开锦囊视之”,即可付印成书。在编六册书的时候,原是以狱中新作无法外传的准备下编成的。我入狱后,林秉钦为了配合时文,曾在第三期《奇情·上吊·血》里编入王小痴的《〈哀〉我的朋友李敖》和林清玄的《我所认识的李敖》。后来在狱中结识石柏苍,他一手帮我建立了秘密运出稿件的管道,于是,从第四期起,每期都代换进我的狱中新作。像第四期的《题泰国漫画》、《中国式好人》、《我最难忘的一个流氓》、《党外是谁喊出来的?》、《给党外人士上一课》、《文化美容、财政美容、司法美容》《只许我中央,不许你中央》;第五期的《梦做骆马的自由》、《李诗四首》、《论褫夺狂——兼论政治犯是终身职》、《我的殷海光》;第六期的《“显性伪君子”和“隐性伪君子”》、《“三毛式伪善”和“金庸式伪善”》、《从大轨迹评论人》、《这样的法官配做院长吗?》、《方神父的惊人秘密》、《喜欢的与该做的》,总计一下,一共十七篇,这十七篇从秘密管道流出来的文字,是《千秋评论》前六期中后三期的最大特色。到了第七期以后,其中虽有许多也是狱中偷运出来的,但那时我已出狱了,发表时候,“传奇”上和“趣味”上,是不能同我在牢里相比的。

我出狱后,每月用《千秋评论》打击以国民党为主轴的魔鬼,从戒严打击到解严,一路打击不休、难分难解。国民党自然负蜗顽抗,从第一期就予以抢劫查禁起,第十一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第四十期、第四十三期(下册)、第四十四期、第四十五期、第四十六期、第四十七期、第四十八期、第四十九期、第五十期、第五十一期、第五十二期、第五十三期、第五十四期、第五十五期、第五十六期、第五十七期、第五十八期、第五十九期、第六十期、第六十一期。第六十二期、第六十三期、第六十四期、第六十五期、第六十六期、第六十七期、第六十八期、第六十九期、第七十一期、第七十四期、均予以抢劫查禁。直到国民党主子蒋氏父子死光,李登辉郝柏村等走狗接班,不管怎么对我“五堵”“七堵”“八堵”式地堵塞,但《千秋评论》仍在排除万难下“按期发行”,大体都在每月一册的进度下飞跃前进、迂回前进、匍匐前进。……在前进过程中,有时情况近乎拉锯式的惨烈。以第五十八期出版为例,1986年7月23日国民党派出大队人马直扑装订厂,抢走四千本;我不屈服,再印,7月30日再大队人马直扑装订厂,抢走四千本;我还不屈服,再印,8月4日又大队人马直扑装订厂,抢走一千五百本。我还不屈服,又再印。……这种一次又一次你抢你的、我出我的的相持,足登世界纪录全书而有余,而我那种心之所善、九死无悔、就是要前进的刚毅性格,于此可见一斑。最后,走狗们力不从心,才告罢。最后胜利属于李敖,李敖成了名副其实的“魔鬼终结者”。到了1991年9月30日,《千秋评论》在创造历史十年以后,停刊进入历史,前后追忆,不无沧桑之感,但是老了十年、赢得千载,却也值得。《红楼梦》开宗明义就点出:“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千秋评论》十年辛苦,字字看来皆喊打,自非吟风弄月的《红楼梦》可比,但究其背后,亦血书也。

《千秋评论》以外,我在1984年1月起,又加出《万岁评论》(“万岁评论丛书”),每月一册,与《千秋评论》错开出版,等于每半个月出书一册。三年两个月期间,其共出四十期。除第一期、第二期、第六期、第七期外,其余三十六期统统被查禁,查禁率是百分之九十。

《千秋评论》《万岁评论》以外,我还贾其余勇出了四册《千秋评论》号外。事实上,我以《千秋评论》为主轴,展开了党外杂志的大串连。我几乎来者不拒地免费为所有党外杂志拔刀跨刀,最主要的是邓维祯、邓维贤的《政治家》系、许荣淑的《深耕》系、周清玉的《关怀》系、林正杰的《前进》系列等等,但是关系最深、持续最久的是郑南榕《自由时代》系。郑南榕活了四十二岁,但他“追随”我的时间长达二十一年。他本是一个力争上游的好学生,从辅仁大学哲学系转入台湾大学哲学系后,深受自由思想的启迪。他佩服殷海光,也佩服李敖,但他与殷海光并无较深的渊源。他对殷、李的感情,不是一己之私的。殷海光死时,他曾倭然下泪;李敖入狱时,他曾怆然若狂,这种感情,都是“我与苍生哭”、“我为苍生狂”式的,全无私恸成分。殷海光没教过他,他只是殷海光的再传弟子,但他对他老师——殷海光一传弟子刘福增、陈鼓应都看不起,而只直接佩服殷海光。但殷海光与郑南榕之间,并无私交的发展,原因很简单,这两个人都是阴阳怪气的,他们的表面性格都不讨人喜欢,只有和他们深交后,有识之士才会肯定他们。他们两人并无深交的机会,自然总是“萧条异代不同时”。至于南榕和我,情况就不同了。他二十多岁时,跑来看我,但我并无特别印象,原因是我虽不阴阳怪气,但有“洗脚戏门生”那种孤傲,以测验人,南榕似乎没有通过我那种奇怪的测验方式。但他并不灰心,十多年后,在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后,他又来了,在“紫藤庐”里,他走过来向我打招呼,我重新回忆了这个穿短裤的怪朋友。

那时南榕在《政治家》发表《李敖,不要走!》一文,说他如果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权人”,他就要“禁止李敖出境”,因为,台湾需要李敖。“李敖受了六年九个月的枯囚,同一时间许多人的心灵因而枯萎。”他对我的期许,情见乎词。此后来往渐多,到1984年3月,遂有合作办杂志的事。

在杂志创刊之初,他请我到杂志社,拿出封底的设计给我看,上有赫然黄色大字:“争取100%自由”。当时我表示:我是《自由中国》的作者、是《文星》的主编,在国民党压迫言论自由的漫长黑夜里,我多年躬逢其盛,并且苦战不衰,但是也只能做到百分之几十,始终做不到百分之百。如今你老弟有此雄心,大家就努力努力看。我当时做这种表示,心里实在并不怎么乐观,也许是当年躬逢其盛的积压影响了我,使我估算国民党的余威,有所出入。但郑南榕显然比我乐观,他大刀阔斧地干起来了。我因忙于《千秋评论》、《万岁评论》,对他的帮助有限,但在每月感慨“万”“干”之时,与《自由时代系列》杂志连线作战,努力做到百分之百,却也不甘后人。回想创刊之初,我和南榕携手争取言论自由,南榕亲笔在创刊号第一篇“言论自由第一优先”文中,宣示得十分明白。南榕虽然指出“在这个蔑视自由的小岛上,自由、百分之百的自由,从来没有过。李敖先生个人力争自由的成绩是第一名”,但在我看来,他在这方面的努力,却后来居上。我认为,南榕一生最大的功绩,是他在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上。至于后来从事争取组党的自由(他是台湾第一个以行动突破党禁的人,远在投机的民进党不敢组党前,他就加入了许信良的台湾民主党)、从事争取集会的自由。……只不过都是在争取言论自由的大前提下衍生出来的。别有怀抱的人把南榕的功绩,定位在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之外,这是对南榕的一种政治性、宗教性的窄化与小化,是与史实不合的。基于我和南榕二十多年的从相识到共事,我想我最有资格说这种话。

《自由时代系列》在郑南榕的实际主持下,最后打着李敖的旗号,真正做到了百无禁忌的言论自由。其中最大的突破,是对蒋家三代的总清算,这种成绩与勇气,可谓历来所无!当时突破行动中,最有名的是连载江南写的《蒋经国传》,南榕这一举动,连我事先都不知情,最后却在封面印着“李敖总监”的声势下,冒险推出,由此一事,可见我对他如何纵容与信任,他对我如何置之死地而后生,想来不胜惊叹。

江南命案后,凶手之一“小董”(董桂林)逃亡,留了一封密件给我。在1985年3月23日,由一位“许先生”出面,找到南榕。“许先生”方脸,戴眼镜,身高约一米七○,微胖,年纪三十出头,外省口音,会说台语。他开门见山,坦白说他不姓许,有关他本人的一切,都不便相告,务请原谅。他登门拜访,只是受朋友之托,前来交付一包东西给李敖先生,托他的人不是别人,就是江南命案的在逃神秘人物——“小董”。“许先生”告诉南榕说,这包东西是小董在偷渡去菲律宾前亲笔写的,小董本想留下录音带,但怕录音有误差,所以决定用手写。小董在偷渡前夜,把这文件托许先生转给李敖,并说由李敖自行处理。小董走后,“许先生”想直接见到李敖,但是苦无门路,所以耽误一阵。最近他看到《千秋评论》第四十二期,里头有李敖二月份的日记,在日记中发现:郑南榕在二月里见到李敖十一次,他相信郑南榕一定可靠,所以亲自来找郑南榕,请把文件转给李敖。送走“许先生”后,南榕立刻到我家,转来密封的一包东西。我立刻决定由我写篇文章发表。两人商量好注意保密。后来听说,南榕在发排我这篇文章时,在杂志社“清场”,提前让人员下班,由他自己完稿付印,他的警觉性,由此可见。在我写稿前,南榕甚至不肯带走小董密件的影本,同时告诉我,为防这一密件的真实性出问题,那位送信的“许先生”虽然一切不便相告,但他喝了一杯水,水杯上会留下手印,可以追踪。我说我相信东西是小董写的,没问题,水杯可以洗掉,免得给送信人惹来麻烦,南榕同意我的看法,就回去把水杯洗了。这个故事,显示了郑南榕虽然刚毅木讷,学哲学的,但是极有才干,做事举重若轻,“于无声处听惊雷”,真是罕见的大将。

这种罕见的大将,在发起反国民党的“五一九绿色行动”一事上,也可看出他的才干。“五一九绿色行动”倡议之初,大家都意存观望,但郑南榕认为可行,他向我募捐,我捐了十万无,心里还想:“这回给郑南榕买爆竹玩。”后来行动开始,把国民党闹得七荤八素,我十分佩服他。像郑南榕这种大将,国民党当然要去之而后快,所以在他加入并推动“台湾民主党”,策划“百万人签名运动”等相继而来的时候,国民党只好以康宁祥系大将张德铭控南榕讼案为借口,捕之以去。南榕被捕的第二天(1986年6月3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以“郑南榕落网”的大标题,广事宣传,俨然把他当做江洋大盗。清朝末年,江亢虎起而抗暴,清朝政府骂他洪水猛兽,江亢虎说,我姓江,江者,洪水也;我名亢虎,亢虎者,猛兽也。说我洪水猛兽,我真高兴呢!如今郑南榕以江洋大盗落网,乍看不伦,实乃神似。郑南榕办《自由时代系列》杂志、发起“五一九绿色行动”、加入并推动“台湾民主党”,最后又策划“百万人签名运动”,在思想界与政治圈中不断兴风作浪,说他是此道中的江洋大盗,不亦宜乎?南榕下狱后,我亲自送十万元到他家里,给他母亲;另约南榕太太叶菊兰和邱谦城(杂志社业务负责人)到我家,面致五十万元,告诉他们:杂志赔了钱,本来与南榕讲好各赔一半的,现在由我全赔,不要南榕赔了。叶菊兰谦辞,我强她收下。南榕出狱以后,1987年2月5比他由曾心仪访问,刊出访问记。曾心仪问他:“李敖与你的私交,大家都很了解。在你的这个案子里,很特别的,我们看到李敖对你的关心是对别人从来没有的。从你被收押起,他就为你做了很多事:你的感受怎么样?”南榕答道:“李敖跟我私交非常深,我们的交往已经不是普通朋友的交往。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和李敖的君子之交是厚如蜜、浓如蜜。他会对我这样超乎他平常对朋友的行为规范,平常朋友被抓了,他不会出庭、打点等等,他用写文章来支援;从这点可以看出他和我的交情不太一样。他会对我这样,是因为看得起我办杂志有格。他对其他的朋友只会做到某一个程度。”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到南榕同我的交情。在访问中,南榕又提到我批评台湾人的文章。他说:“李敖常常发表政治方面的意见,他刺伤了他现有的听众。他现有的听众大部分都只见过台湾岛。行文用字是一回事,但是你要看李敖在政治上的行动,他也没有放弃台湾,也没有和国民党妥协要国民党让他去美国那么大的国家。他在这里批评、批评、批评,就是他喜欢这个地方的人,就是希望这边的人他妈的比较有格调一点。”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到南榕清楚知道我对台湾的感情。

本来办杂志是争取言论自由、鼓吹人权民主的,但是南榕愈办愈把重点转移了,我是不赞成台独的,于是两人便逐渐疏远了。1989年3月6日早上,他电邀我为杂志五周年写几句话,我写了《言论自由还是第一优先》一文,以“逆耳之言,以博老友们的一脸苦笑”。那次电话通了四十分钟,是我们最后一次通话,电话中我反复举证,告诉他台独是一种梦幻,“我们要牺牲,但是不要为梦幻的理想牺牲”。从此以后,南榕的声音,对我已是绝响了。一个月后,南榕以自焚殉道。

那年南榕坐牢之日,我由叶菊兰、邱谦城陪同,和小屯一起去看他,南榕的小女儿竹梅也一起去了,眉宇之间,似有无限深沉与哀怨。竹梅十岁时写诗说:“爸爸像太阳一样,如果太阳不见了,我会哭,我会叫,但还是叫不回太阳。”——对小女儿而言,南榕是太阳;但对好朋友说来,南榕是孤星。正因为是孤星,所以他不屑加入民进党。南榕自焚殉道后,民进党趁机拥死人为筹码,奉他为“灵魂党员”。殊不知南榕不屑入这种党,正因为这种党的政客没有“灵魂”,他们唐突死者,无耻至此,南榕、南榕,真死不瞑目了。

南榕死后,一个说法是包围杂志社的警察们谋杀了他,这种郑南榕非自焚论,在“立法院”,由尤清、朱高正带头,就非自焚论展开政治秀,以是否有他杀的可能性,大作文章:陈水扁太太吴淑珍也依据陈永兴、黄华的话,同此炒作。而台南地区,也有四十名民进党员借口“国民党活活烧死郑南榕”,大举游行。——台北方面是打死后焚尸灭迹的,台南方面却是进一步活活烧死了,可见这一被杀焚尸“罗生门”,还有南派北派的不同说词呢!

事实上,郑南榕决心自焚殉道,早见于该年2月18日《自由时代》总号第二六四期里,他用书面表达出“他们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尸体”的宣示。4月7日的从容一死,只不过是实践这一宣示而已。他的牺牲精神,是不容歪曲的。在生死线上,他温柔地叫醒十岁小女儿,叫“你们大家先走”,然后反锁自己于办公室内,自行了结他四十二岁的生命。检察官验尸时发现,起火后郑南榕安坐在桌旁,没有逃走的迹象,双手扶在办公椅的把手上,上身笔直,如此端正的死法,尚属首见。呜呼南榕,在生死大节上,图难于易,从容如此,平生所学,真实不虚矣!

我捐给南榕搞“五一九绿色行动”的十万元,来源颇为有趣。那是我告国民党议员郁慕明诽谤的战利品。郁慕明最后以道歉、赔款同我和解,并成为朋友。我借花献佛、“因粮于敌”,把十万元捐给党外。我交给南榕的时候,南榕说:“李先生你捐了这么多钱,整个的宣传费用,都解决啦!”后来得知参加者每人身上佩贴的圆形五一九绿色标志,都是“郁同志”出的钱!

郑南榕并没有钱,他办杂志的一些资金,是向我借的。他采纳邓维祯的建议,把我名字以“李敖总监”形式,单独印在每期封面上,以广招徕,为时年余之久。后来我笑谓:你晓得俞大维挂名做“国防部长”的奥妙吗?他挂名,目的就在把蒋经国带进场,最后还政蒋氏,由蒋经国出任“国防部长”。如今我干了一年多了,还是由你来挂名吧。从此以后,《自由时代系列》杂志就在封面上改由郑南榕挂名了。

我自己挂名的“杂志”,除了《千秋评论》、《万岁评论》等月刊外,我还办过《乌鸦评论》周刊,自1988年10月1日办到1989年3月17日,共出二十四期。我不但办月刊。办周刊,还办报纸,在国民党报禁解除后,新创刊的《世界论坛报》邀我写专栏——《世论新语》。《世界论坛报》是一家低格调的烂报,只因全台湾只有这一家报的发行人愿意邀我写专栏,并保障我一字不改地言论自由,所以我也就以“尔为尔,我为我”地划清界限,撒起野来了。最后发行人吃不消,大家闹翻也、绝交也,自是意料中事。如今回想,了无遗憾,但恨没有第二家烂报烂眼识人耳!不过,报禁开放后,我自己倒阴错阳差,有了一次办报的机会。有周孟禄者,学新闻出身,是高斯机的总代理,报禁解除后,他机会大好,大卖这种印报机,但却回收了一些旧的印报机,堆在仓库。他想到如能把这种旧机器废物利用,以小额投资办张报纸,可能是一个好计划。因此通过海王印刷厂的张坤山介绍,以伍振环做人头,邀我合作。伍振环本是警备总部的高干,当年负责查禁过我的书,如今找上门来,我心中一边发毛、一边好笑,于是合作起来,由我包办一切言责,办了只有一大张四个版的《求是报》。这报极有特色,从不奉“中华民国”正朔到天天彩色“三点要露”臭“新闻局”,热闹万分。这报没有一个记者,只有兼任的胡基峻帮我,就每天出刊起来了。从1991年2月27日到8月20日,办了近半年,最后以曲高和寡、资金不足,以致中道崩姐。虽然周孟禄、伍振环双双被我告到法院,但我仍要公平地说,他们两人实在眼光不错。——他们能找到李敖做这场空前绝后的大买卖,虽然买卖垮了官司在,但他们绝对可附李敖骥尾而青史留名,桥也桥、路归路,我虽然告他们背信罪,但仍不埋没两人的功劳。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