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哈尔滨(1935—1937 一到二岁)第二节 北京、太原(1937—1948 二到十三岁)第三节 上海(1948—1949 十三到十四岁)第四节 台中(1949—1954 十四到十九岁)第五节 台大(1954—1959 十九到二十四岁)第六节 军队(1959—1961 二十四到二十六岁)第七节 山居(1961—1962 二十六到二十七岁)第八节 文献会(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岁)第九节 《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岁)第十节 星沉(1966—1970 三十一到三十五岁)第十一节 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第十二节 监狱(1971—1976 三十六到四十一岁)第十三节 隐居(1976—1979 四十一到四十四岁)第十四节 复出(1979—1981 四十四到四十六岁)第十五节 “二进宫”(1981—1982 四十六岁)第十六节 笔伐(1982—1992 四十七到五十七岁)第十七节 口诛(1993— 五十八岁至今)第十八节 前程(1997— 六十二岁以后).8
十二时二十分离开二分局,共抵家,筋疲力尽矣!
到了第二天,装订厂四面警卫重重,对面且有便衣二人监视,当是警备总部政工人员。声言不准带走任何东西,林厂主恳求我们离开,我们觉察到所禁之书,绝不止于昨天那两本。傍晚幕后人曝光,警总政治部李中校等二人出面,邀我一谈。李中校即李国谨,此人握手时如瘫痪病人、手软如棉,一点力量都不用,十足政工嘴脸,先使人了自指掌。他通知我,《李敖告别文坛十书》中,《乌鸦又叫了》、《两性问题及其他》、《李敖写的信》、《也有情书》、《孙悟空和我》。《不要叫吧》等六本书全被查禁;《妈离不了你》、《传统下的再白》、《大学后期日记甲集》、《大学后期日记乙集》在涂掉蝴蝶页及封底后,可以发行。我问他如何涂掉?他说用大橡皮印沾黑颜料盖上去就可以了。后来我如法去盖,他又改口不同意,因为盖得不够理想仍有字迹透出,读者还是可以看到上面的字,而所谓上面的字,不过《李敖著作十九种》的书名而已!最后他同意的条件是撕掉蝴蝶页和封底,才准放行。我当时因读者来预约,无法应命,十本书能给读者四本也好,只好同意。这次告别文坛十书,出得如此狼狈,使我对读者实难交代。直到十三年后我复出,我才对向我“归队”的读者表示,我愿此生赠送我自己出版的所有的书,以为补偿,但读者很体谅我的处境,他们当年花了二百元预约,绝不好意思没止境地收我自己出的书,所以送了一阵,也没人计较了。
我“读书破万卷”,从没见到古今中外有国民党这种动辄在装订厂抢书的“德政”。一般干涉意见自由的当局,方式有二:一种是预防制,包含(一)检查制、(二)许可制。(三)保证金制、(四)报告制。另一种是追惩制。按照国民党自订的法条,对报纸杂志的出版,采用预防制中的许可制,兼采追惩制;对书籍或其他出版品,采用追惩制。但追惩依法应在出书上市后、送审后,岂可非法跑到装订厂去抢未成书、未上市、未送审前的折纸与毛坯?由此可见,国民党既不能假民主地去实行大大方方地事后追惩制,又不能真独裁地去实行爽爽快快的事前预审制,只能行这种偷偷摸摸的“挂羊头卖狗肉”制,而这种制,却是最毒辣最整人的一种制:因为若行事后追惩制,则在送审后、查禁前,至少有两星期让人卖书的法律机会与活命机会;苦行事前预审制,则小民至少可以遵循文警大人的圣旨,知道何者可印、何者不行,至少不必黑字印在白纸上,再给抢走,这样岂不是枉赔检字费、排版费、校对费、打样费、制版费、印刷费、纸张费、管理费?……但国民党的毒辣与整人,作用正是在此!它就是让你生米煮成熟饭后,再造成你的损失,使你进退两难;使你不但卖不到钱,反倒要赔印刷厂和纸行的钱!反倒要补偿读者预约来的钱!试问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每次造成损失,又有几个争取言论自由的志士仁人受得住呢?国民党统治的真不愧是“言论自由”的“民主台湾”!他们从不放弃言论自由,但可使你放弃自由言论!他们从不行独裁的预审制,但可使你领教他们行的是“预抢制”,预审多麻烦呢!多不民主呢!审都不审,就这样“人不知鬼不觉”地来番暗箭伤人,又多“禁书如草不闻声”呢!又多妙呢!
在当局对我的秋后算账外,胡秋原他们也没闲着。他们利用他们取得的一封信,对我落井下石。1966年11月7日,在台北妇女之家举行声讨李敖大会,“邀约了国青民三党人士和若干文化界的朋友三十人”,(有陈启天、胡秋原等等,最令人不可思议的,当时我已离《文星》,《文星》实际老板萧孟能竟然还派胡汝森去参加呢!)开会斗倒李敖。徐高阮等当场油印公布了我在新店山居时给胡适的信,并把我一状告到警备总部。在声讨李敖大会后第九天,胡秋原在他的当局奖助的《中华》杂志上(第四卷第十一号,总四十号),发表“徐高阮先生公布的胡适先生收到的一件信”,于是我这封信,便从敌人手中公之于世。这信后来港台书刊颇多转载的,当然是《中华》杂志创办以来,最好销、最好看的一篇文章。我真的很感谢这些要把我送到警备总部的“文化人”,因为只有他们这样为我“捧场”,这封信才得以公之于世、不被查禁。要是我自己公布了,一定就被当局封杀。所以他们真“害之反足以成之”了!结论是,徐高阮等公布我的信,我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信是我写的,我当然大丈夫敢做敢当。总之,我不怪他们公布我的信,我只是对他们公布的动机和目的,感到要吐白水而已。
徐高阮做了这件事后,据我所知,为他的许多朋友所不谅。有的认为他“卖友求荣”;有的认为“难道胡适把这信给你看是叫你告密的?”有的认为“信在你手中一年后,你才告密,证明你就是‘叛逆分子’!”有的认为“知识分子如此借刀杀人,太卑鄙了!”……不一而足。而我自己,却毫无愤港之情,因为我深深了解:徐高阮等是变节的共产党,变节的共产党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人类,不是吗?变节的共产党是永远无法调整他自己的,碰到这种人,又有什么好意外的呢?可笑的是胡适为人坦荡,竟误信徐高阮这种红色变节者,竟把李敖的信给这种人过目,结果死后给李敖险些惹来大麻烦。人世奇缘,想来不无好笑!我被告到警备总部后,由保安处魏宜智组长主持,把我约谈多次,每次早出晚归,并没过夜。严侨却被再度捕去,关了三十天,调查他同我的关系。魏宜智组长精明能干,同我说话的时候,甚至可以整段背得出我信中的话。最后,在他研究清楚了这是徐高阮等私人的借刀杀人之计,研判若由官方出面整我,对官方不利,乃不了了之。徐高阮等的卑鄙阴谋,才没有得售。而严侨本人倒有不幸中的幸事,那就是这回可真结结实实地戒了三十天的酒!——可见酒是可以戒得成的,谁说坐牢没好处?
在整个公布李敖给胡适的信的戏路里,最有趣的一项,是国民党们对这封信的种种离奇解释。胡秋原《中华》杂志登徐高阮在声讨大会上的谈话,报道徐高阮说:“这一封信是1961年门月间胡先生交给他的。当胡先生交给他的时候,态度虽不严肃,也不轻松。约四五日后胡先生即入医院,再出院不久就逝世了。他现在对社会公开这一封信,而负一切的责任。”徐高阮的结论索性直指李敖是“对敌人投降的叛逆分子”了。《中华》杂志又登胡秋原的读后感则更干脆,根本点破李敖是“匪谍”了,并且还是向胡适施用“统战”的“匪谍”呢!我奇怪他们为什么不鞭胡适的尸,说胡适也是“匪谍”?因为胡适也涉嫌“知匪不报”啊!不但不报,照他托姚从吾转信给李敖的鬼蜮行为看,他不但“知匪不报”,还给“匪谍”师生牵线呢!
到了1967年,我三十二岁,秋后算账仍不停止,国民党“司法行政部”部长郑彦囗亲自下令“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发交侦办我,4月8日以“妨害公务”被提起公诉。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诉讼手段形成夹杀。
这年4月14日,我在极艰苦状态下义助殷海光看病,救了殷海光一命。原委是这样的。1961年11月,我发表《老年人和棒子》以后,殷海光在台大文学院碰到我——这时候我们已经两年多没见了,叫住我,说:“你在《老年人和棒子》里,提到的江亢虎是谁啊?”我告诉了他。正巧姚从吾老师走过。殷海光叫住他,指着我说:“此一代奇才也!”姚从吾老师立刻答道:“你们两个都是奇才!”那天小聊之下,殷海光很高兴,约我到他家去谈谈,我随手交给他我给胡适的信的副本,约好第二天去看他。于是,近五年以后,我又来到了殷家。殷海光这回大概真的发现了我的不简单,他显然承认了我的蛟龙地位。他说我给胡适的信深深感动了他,信中提到的严侨,是中国伟大知识分子的代表,中国有千千万万的严侨,都在国共斗争中牺牲了。……说到这里,他突然哭了起来,使我大为感动。这一次谈话非常投机,他要到我碧潭山居来看我,我同意了。不久他到碧潭来,他教我如何煮咖啡,我穷得买不起咖啡壶,只能提供烧开水的铝壶做工具,他抱怨壶有油质,煮咖啡不好喝,我很惊讶他在喝咖啡上如此考究。我们大谈了一下午,然后到吊桥旁小店吃鱼。殷海光的怪毛病是:他刚见到一个人,经常是不讲话,态度也不友善,一定要“暖车”(warm up)以后,他才逸兴横飞高谈阔论不止,这时候他也有说有笑,与常人无异。但是下次见面时,他又要重新从那种死样子开始。一些人不了解这怪毛病,常常在一开始就被他气走了。这次殷海光到我家,怪毛病倒颇为从简,大概他怕我以其人之术,还治其人之身,所以很快就了无拘束地聊起来了。
那时候《自由中国》已经停刊一年多了,我向殷海光谈到两点:第一,雷震搞新党,以雷震对国民党的了解,国民党会动手抓人。一动手抓人,《自由中国》就完了。《自由中国》一完,就表示大家几年来所争取到的言论自由,会被国民党收回去,何年何月才能恢复到《自由中国》的尺度,就不知道了。所以新党运动对传播思想而言,是一种连累,就像五四运动连累了新文化运动一样(我这一点看法,印证“80年代”在《自由中国》停刊后二十二年,重印《自由中国选集》都要被查禁,可见言论自由的大逆退)。第二,《自由中国》所谈的,是知识分子的、上层的、纵贯线上的台湾,在知识分子以外、在上层以外、在纵贯线上以外,对乡土台湾、对苦难老百姓的生活,谈得不够。说到这里,我举我亲自调查的军中乐园为例:一个妓女每天被迫接客五十次,只分到一点点钱,这叫什么“人间天堂”?她们这样悲惨的生活,什么主义、什么人统治她们,都一样。如果能够改善她们的生活,即使做了亡国奴,我想她们也心甘情愿。我亲眼看到她们接客五十次后老鸨们放鞭炮庆祝的景象,她们的痛苦,你殷海光等高级知识分子可曾知道?听了我的话,殷海光为之动容,他承认他们太不了解乡土台湾,不了解苦难老百姓的生活。那时候,我的研究主题之一是《中国性史》,我拿出一些春宫画给殷海光看,他说他从没看过这种东西,为什么这些漂亮的女人肯照这些照片?他不明白。我说:“可能为了救她的母亲,可能为了救她的女儿,可能为了救她的丈夫。但绝不是为了爱国才照这些照片。‘国家’对不起这些苦难的人,这些人是宁肯做亡国奴的——只要她们能脱离悲惨的命运!”
碧潭之游后,殷海光跟我建立了新的友谊,这时他在台大已被剥夺了讲学讲演的自由,而我早就没有了这种自由。1964年台大学生陈宏正等邀我到法学院演讲,我去的时候,学校派校警将演讲场所的门锁起来,校长钱思亮控制言论自由有如是者!1965年法学院请李声庭演讲“民主与自由”,讲完后听众鼓掌要殷海光和李敖插播几句话,我们应声而出,极受欢迎,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后来胡秋原写信给钱思亮提出二十五个问题,要殷海光答复,如不答复,就视同“不学无术,误人子弟”,应该停止教书。钱思亮怕了,居然朝这一方向迫害殷海光。这一期间,由于我的支援,使他渡过不少难关,我说动萧孟能,高价支援《中国文化的展望》的写作,不过在我同殷海光的交往中,我觉得我对他最大的帮助,不在帮他研究、帮他印书、帮他生活、帮他在《自由中国》被封杀、台湾大学被停课后渡过许多难关。……我觉得我最大的帮助,是把他送入医院,使他的生命得以延长两年之久。他死后,殷大大写信给林悦恒、罗业宏,私下承认“李敖救了殷老师一命”,即是指此。“殷门叛徒”王晓波未叛前写《悼念我的老师殷海光先生》中说:“后来,殷先生由宏恩医院转往台大医院开刀,台大医院有公保,只要住二等病房就不必另外交费。宏恩医院的费用是李敖付的,因为当时殷先生的学生中只有李敖有钱。”这段话最后一句说得不对,当时殷海光的学生中绝非“只有李敖有钱”,最有钱的是陈鼓应。陈鼓应继承了他父亲留下的财产和落地的房产,没分给他妹妹陈桃桃,一个人独吃了,他是第一有钱的,可是一毛不拔。张灏、林毓生家境很好,又在美国多年,也都有钱,至少都比我有钱,只是他们光说漂亮的话,不做漂亮的事,这些伪君子、伪殷门弟子,我是最看不起的!
在义助殷海光的时候,我当时已被官方完全封锁,已经很难靠写作出版维生。我的维生之业,其实是做旧电器买卖。那时候美军顾问团在台北,市面上品质好的冰箱冷气等电器,台湾不能生产,都靠顾问团用过的二手货。我和李世君合作,化名“ok李”,整天登英文报兜来旧电器,然后转卖。转卖时候,我都亲自参加搬运,与苦力无异。有一次卖一台冰箱给李翰祥,我在参加搬运的时候,被李太太张翠英看到,她说:“怎么大作家做起苦力来?”我说:“大作家被下放了,正在劳动改造啊!”为了坚守原则,不同国民党合作,我在谋生上的辛苦与心血,一般人是完全不清楚的,我也无须让他们清楚。从外表上看,我满有钱的,因为我知道在现实社会中,“充阔”比“装穷”更容易混,“充阔”至少可以贷得到款、贴得了现、借得到钱,“装穷”则全无用处。大家都说我有钱,可是谁知道我做苦力呢?
我不但没有钱,当时在财务上的窘迫,甚至非常严重。殷海光被宏恩医院“当场收押”“立即检查”的时候,院方立刻要三千元住院保证金,我就掏不出。经我和会计小姐挤眉弄眼,她同意我先开一张空头支票做抵,等我出去找到三千元后再换回。我把殷海光料理好,叫孟绝子、陈平景陪他,就直奔水牛出版社找彭诚晃,我拿出另开的一张三千元加利息的支票,向彭诚晃贴现。彭诚晃把我的支票翻过来掉过去研究着,我问:“怎么了?是假的?你研究什么?”他说:“你贴现干什么用?”我说:“本来不想说,你既然问,说也可以,老殷住院了,我要筹保证金,所以就找到你们小气的客家人头上来了。别啰唆了,快借钱吧!”可是彭诚晃却不肯借,我认为他太不够意思了,我说:“你们水牛创业,我帮了多少忙!《罗素选集》明明是我编的,你们却挂上刘福增的名字!我不愿和你们计较,可是这一次,为了老殷,我不会原谅你们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肯见彭诚晃这个人了。直到十多年后,我由萧孟能太太朱婉坚那边取得公证授权,把当年萧孟能卖给彭诚晃的版权全部作废,才算彻底作弄了这个客家人、才算出了这口恶气。
除了给水牛匿名编《罗素选集》这类事,我还为其他出版社做了很多,甚至一些畅销书,像《胡适语粹》等都是我编的。一来是做些有益读者的事,二来是以不正常方法赚点正常收入。编这些书,都不能由我挂名,那时候,拜官方之赐,“李敖”两个字已像黑死病了。
另一件匿名的活动是我应屠申虹之邀,与汤炎光办《文风》杂志。汤炎光是老“国大”代表,想出锋头,要办杂志,当时以我之名,根本申请不下来杂志执照,但汤炎光可以。于是达成协议,汤炎光只有挂名发行人的权利,其他编务、内容一概不得过问。于是我和屠申虹就包办了第一期,很寒酸,只有一张纸,分出四版,但一张纸照样闯祸。办出来后,一方面“中央研究院”登大幅广告斥责、抗议,一方面汤炎光被调查局局长沈之岳请去吃饭,劝他千万不可和李某人合作,否则后患无穷,汤炎光一听吓坏了,立刻打退堂鼓,不办了,我和屠申虹不便相强,相强也没用。不过这杂志夭折,却给我一个方便,我阴错阳差变成了电话阶级。因为当时电话很贵,用杂志社申请可半价优待,杂志垮了,电话长留,从此我家有了电话。由此一例,可以想像萧孟能待我之厚,跟他《文星》共事这么多年,编辑部也在我家,可是他却吝于在编辑部装个电话!电话以外,冰箱也如此。我离开文献会,住到安东街时候,他为我买了一个冰箱,却不是电冷的,而是每天由人送冰块来放进去的冰箱!我有电气冰箱,是1964年5月1日迁入水源路十九号之八“水源大楼”三号以后的事。在“水源大楼”给我最深的印象是我与“h”同居——没有冷气、但有电气冰箱享受下的同居。“h”是苏州人,香港英文书院毕业,当时在nacc(美国海军情报中心)做秘书,美丽无比,是我女朋友中最漂亮的,她是“北洋军阀”唐天喜的女儿唐静琴介绍我认识的,唐静琴是她干妈。那时她的未婚夫去美,她被官方限制,暂时不能出境,所以跟我在一起,我过三十岁生日时,她正在我身边,那时正是我的盛年、《文星》的盛世。后来我搬到信义路四段二一七巷十六弄十九号之三国泰信义公寓四楼,她也过来。不久去外国了。去海外前陆建业、崔小萍拉她拍琼瑶的《窗外》电影,做女主角,在台湾因纠纷未能放映,后来林青霞做女主角的《窗外》是第二次拍的。
我虽被官方秋前秋后算账,但我气派不衰,最有趣的一件鲜事,是我阴错阳差,变成了汽车阶级。原来我被《文星》请出去,为自谋生计方便,打算买辆机车,不料买机车分期付款要两个房保,买汽车开支票只要一个房保,因为萧孟能不肯为我做保,我只有信义公寓妈妈名下一个房保,其他别无房保可寻,故买了三百六十cc的凯莉小汽车。我就是这样阴错阳差之下,成为汽车阶级的。那时候台北市面汽车尚少,我这辆身价连计程车都不如的小车,开起来却拉风得很,到处可停,与凯迪拉克无异也。印象最深的两次,一次是我跟女朋友“小y”到淡水红毛城,另一次是去阳明山一家日式旅馆洗温泉,都开的这辆汽车。‘小丫’也是苏州人,政治大学中文系毕业,是女作家,所以她和我之间的情书颇多。“小丫’美丽、细腻而多情致,是最可爱的女人,洗温泉那次,她软语哀求、欲仙欲死,曲尽江南美女的婉转,令人终生难忘。
后来我的汽车换了,换成了和裕隆计程车一样的车,不过是全白的,仍旧极为拉风。那时刘家昌自费拍电影,想找一个假的制片人为他撑腰,制片人要阔,我因为是汽车阶级,被他看中,遂以购买我收藏的《古今图书集成》为交换条件,要我开着车替“演”制片人,我同意了。自此跟演艺界扯了好长一阵子。他们好赌,我的赌技亦属一流,因此常常打梭哈。刘家昌此人嗜赌而艺不精,一意赢人而自己屡输。有一天有次牌局,我告诉他:“今晚有一个呆子参加。”他闻之大喜,入夜闻声而至。一赌之下,发现高手如云,他输得丢盔曳甲。这时他偷偷问我:“敖之,你不是说有个呆子吗?”我说:……“是啊!呆子不是别人,就是你小子呀!”——古时阿波罗发神谕会有一大国战败灭亡,但没说出是哪一大国,求神谕者欣喜而去,不知原来亡者乃自己之国也。又有一次刘家昌全部输光,一点赌本都没有了。他低声下气向刘维斌借赌本,刘维斌说:“除非你叫我爸爸,我不借。”刘家昌说:“大丈夫,怎么可以叫人爸爸?不过,叫人‘把拔’可以。”刘维斌问:“什么是‘把拔’?”刘家昌说:“‘把拔’什么意思都没有,只是发音像爸爸。这样叫了,你以为我叫了你爸爸,我只认为叫了你‘把拔’,所以叫了等于没叫,可是赌本却借到了。”后来,刘家昌怀疑李翰祥给他戴了绿帽子,气冲冲跑到片场,当众打了李翰祥。事件发生后,我和影剧圈内深知李翰祥的导演们、朋友们,都坚信戴绿帽子是绝不可能的事,这件事,全是刘家昌疑神疑鬼的闹剧。因此我告诉刘家昌以李翰样不可能偷你老婆的种种证据,我说了半天,刘家昌若有所悟,但是最后大声说:“但是,但是,敖之,我不是王八,这怎么成?我已经招待记者,当众宣布我是王八了!”我听了,大笑,我说:“难道非做三八不可吗?难道非做工八不乐吗?难道要做错了王八,还要为了面子错到底吗?难道非说你老婆偷人,你才变得理直气壮吗?家昌啊!何必自寻烦恼啊!”有一次大家在刘维斌家赌钱,赌到天亮时,来了电话,刘家昌说:“一定是我老婆来查勤了,千万别承认!”刘维斌拿起电话,果然是江青打来的,刘维斌立刻把赌台上的生龙活虎气概,收敛得一干二净,反倒装出被电话吵醒的模样,语调迟钝,慢慢而断续地说:“……不在啊……没有啊……我昨晚拍片,今早四点才上床啊……”我们大家屏息静坐,不敢出声。事后哄笑不已,深叹刘维斌演技精绝。二十年后江青来台,到我家拜访我,我甚感惭愧,我觉得她与刘家昌婚姻的失败,我们这些当年的酒肉朋友不无责任。虽然我多年后,已变成律己极严的连清茶咖啡都戒掉了的清教徒,但是自海少作之情,犹未能免也。
当年我也去过几次舞厅。胡秋原说舞女“形而上者不能聊,形而下者不能搞”,妙句也!有一次与居浩然上舞厅,忽闻广播说:“居浩然先生电话。”居浩然正拥形而上而下之,置若罔闻。我提醒他有电话,居浩然正色说:“这里没有居浩然!我姓张——在风月场所,我都姓张。”我恍然大悟,难怪居太太查勤,永远找不到我们的居校长!(淡江大学前身是淡江英专,居浩然做校长,我重考大学前,也考取过,所以辈分上他是我的“校长”。)还有一次余传韬从海外归来,透过徐钟珮,与我结识,两人一见如故,聊得开心。一起去王又曾开的仙乐斯舞厅,王又曾在旁作陪,点来舞女,左拥右抱之余,余传韬问我:“我在台湾做什么最好?”我说:“你组织新党最好,因为你跟他们有生殖器关系(余传韬的父亲是青年党大员余家菊、丈人是国民党大员陈诚)。你组织新党,他们不会抓你。你组织新党,顶多被打屁股而已,怕什么?”可是余傅韬就是不敢。后来,他由“教育部”次长而“中央”大学校长,一直善保其臀,不敢造次,校长不负此臀,此臀负校长,想起“腹负将军”的典故,不禁失笑。(《通鉴长编》记:“党太尉进食饱,扪腹叹曰:‘我不负汝。’左右曰:‘将军不负此腹,此腹负将军。’”)当年我还去过几次酒家。一次是和徐讦,一次和叶明勋、毛树清,出来后还一起跳舞。后来我坐牢,最后一年被“洗脑”,在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被所谓学者专家们“上课”,一天毛树清来了,佯装不认识,酒肉朋友,当如是也!
11 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
从三十一岁到三十五岁四年间,也就是1966到1970年前后四年间,我把它归纳为“星沉”时期。在这段日子里,《文星》杂志、文星书店相继沉下去了,我自己——这颗拟人化的文星——也沉下去了。不过,到了1970年,“星沉”的情况更恶化了,那就是我开始被国民党当局软禁时期,前后长达十四个月之久,直到我被捕为止。
局面所以恶化到这一地步,基因除了我过去有多彩多姿的反当局“黑底”外,与彭明敏的关系,构成了黑上加黑,以致沉上加沉,最后终于沉到牢里去了。
彭明敏在台大早我十年,我在台大法学院的时候,他没教过我,但是教过我的许多老同学。我的《传统下的独白》出版后,送了一册给他,他回信给我,说:“我一向爱读您的文章,且对您的许多见解,都很同感,希望将来有机会认识您。”这封信写后二十七天,1963年12月10日,他透过郭鑫生相约,在台北致美楼请我吃饭,那是我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此人博学有礼、叔度汪汪,给我极深刻的印象。从此与他在师友之间,见乎交情。那时我正主持《文星》,在吃饭前十天,我在《文星》发表了他的大作——《泛非思想的感情因素》,在“编辑室报告”中,特别点出“读了这篇文章,使我们可从这段思潮的激荡中,得到触类旁通的领悟”。在这微妙领悟后十个月,“彭案”发生了,十三个月后,他历劫归来,门前冷落、特务环伺,备感人情冷暖,亲友都不敢同他往还,他的朋友只剩下“极少数极少数例外”,我是例外之一,并且不愧是例外中的例外。因为我也备受迫害。与他处境堪似,于是相儒以沫,日久更见人心。
那时蒋介石下密谕,将我和陆啸钊赶出《文星》。我去做生意,需要在银行开甲种户,领取支票。曾请萧孟能帮忙,萧孟能推托不肯,彭明敏知道了,慨然相助,写信给陆啸钊,叫他陪我到彰化银行永乐分行去开户,原来彭明敏请他哥哥彭明辉为我暗中介绍,才得过关。那时我困于生计,卖书为活,彭明敏也为我写信向洋人兜售。此类义助,不胜枚举。总之,从他出狱,到他偷渡离台,四年之内,我和他在黄昏、在子夜、在灵犀相通之际、在杯酒谈薮之间,共度过数不清的悲欢岁月。这种患难之情,于彭明敏则属唯一,于我则属仅见,于今回味起来,恍然如昨。
那时彭明敏生计日窘,本来他在中山北路巷内有一小块地,原拟兴建起来,与我合开一小餐厅,后来未成事实。他日夕被调查局派人跟踪,有时至感气愤,乃亲自照相取证,相机都被抢走。我得知后,乃和黄胜常(黄三)用长镜头代为拍得,使彭明敏大为高兴。
彭明敏精通四国语文,除在太空法中为国际翘楚外,其他涉猎也极渊博。他的生活品味极为高雅,有一次把亲植的非洲紫罗兰送我,又送我的女朋友小蕾一条他自养的小狗,命名嘟嘟。1970年1月15日,嘟嘟不幸中毒而死,我正事忙,托魏廷朝去看彭明敏,带去一些啤酒和杂志,顺便问问还有没有嘟嘟血亲可以代讨。不料廷朝回报,说只有彭师母在家。十一天后,魏廷朝匆至,说外电传来,彭明敏已抵瑞典矣!
彭明敏偷渡后,我立刻被软禁经年,以至下狱。军法判决的罪状,是“明知彭明敏有叛乱前科,其叛乱之念未泯,仍秘密与之交往”,并助其偷渡。从此牢门一入,深如海矣!在我与彭明敏四年间的患难之交里,由于我不是他的学生,他“在灵犀相通之际、在杯酒淡薮之间”,透露了不少心事给我,而为其他人或他的学生所不知。例如我对他以向蒋介石“悔过”换取出狱的行为,曾表示不解。他最后道出了真相,他说:“本来我是不肯悔什么过,准备坐牢的。可是我一想到女人那一对奶,我就只好投降了。”还有一次他向我说,他羡慕《my secret life》一书的作者,因为该作者一生搞过许多女人。像这些话都由他在灵犀杯酒之间透露给我,可见两人交往之近。这段交往,彭明敏后来写《彭明敏回忆录〈自由的滋味〉李敖定本序》有相对的回忆。
我坐牢十三个月而被押回家看管之后,状况并不好转。“亲友”们恐慌未息,不但不敢接触,有的还要“落井下石”。狭路相遇,有的装得看不见,有的干脆落荒而逃(猜想其回家后,必求神拜佛保庇其不会因遇见我而被牵连)。
最难能可贵的,仍然有些例外的朋友。
李敖就是这种极少数极少数例外朋友之一。
李敖与《台湾自救运动宣言》无关。可是,谢聪敏。魏廷朝和我被捕后,警总人员觉得该“宣言”文章写得太好(这应归功于谢聪敏和魏廷朝),不可能出于台湾人之手。他们猜来猜去竟然想到李敖,一口咬定是李敖代笔的。审问期间,他们对此一再追问不舍,使得我哭笑不得。李敖也因此更成为特务人员怀疑和注意的对象。这是李敖与《台湾自救运动宣言》唯一的“牵连”。
我认识李敖早于《台湾自救运动宣言》案的发生,也曾到过他家。在那里印象最深的,除了藏书丰富之外,就是他亲手把全家清理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包括浴室厕所。他没有中国传统“文人”的肮脏陋习。
我案发后,李敖不但不畏怯,反而倍加亲切,我知道他不赞同“台湾独立”,也不支持“台人自决”。他所以反对国民党,不是出于狭窄的政治利益,而是发自历史和文化的深厚哲学,也是出于对民主自由的信念和人权人道的大精神。他的思索是广泛、深刻、清晰、严密而良知的。
我被看管期间,李敖约我每月密会一次。每次他都要请我到高级餐馆,享受丰餐,大概是要鼓舞我土气,补给我营养。他又怕我监禁生活太干枯无聊,每次都会带来当时受禁的《花花公子》杂志最新一期,借给我看(他言明那是“借”的,不是“送”的,所以每本都须于下次会面时归还他,我乃照办不误)。有一晚上,调查局局长沈之岳请我们两人吃饭,事前事后,我俩都觉得极好玩,嘻嘻笑笑,好像两个调皮顽童似的。
1969年起,我开始准备脱出台湾,须与海外各方联络。所有通信都须请人带出海外投邮,来信也不能邮寄,只能从海外由人带进台湾。为此,需要一些可靠朋友,由他们再转托其可靠友人,带出带进。李敖便是这少数可靠朋友之一。他曾为我转出一些重要信件,但他恐不知道我频频与海外联络,目的是什么。没有想到这竟成为他入狱重大罪名之一,我衷心歉疚,难以表达。
我脱出台湾准备就绪,深知成功则生,失败则死。1969年末,我看见他时,知道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晤面,但不敢告诉他我的计划(这与我未透露给家人一般,是要让他们免陷于“知情不报”的重罪)。我还是照例约定下次密会的时地,虽然心里清楚,不论生或死,我会爽约,他不会再看到我的。临走时,我心里暗然向他道谢、道别、道歉了。我受难期间,他对我那份厚情和义侠,永铭于心,至今仍时时回念感谢。
我到达瑞典以后,有一段时期仍与他保持联络。但所谈大都是轻松私事,不涉及国家大事。
我在狱中,曾写了一篇《全体主义的迷惘》,出狱时偷偷带出,将原稿寄给李敖,请他评论。他立刻写了两篇意见,我非常珍重。我于1970年初脱出台湾时,不带行李,身上能带出的,极其有限,而李敖那两篇评论则是我冒险带出的极少极少东西之一,至今仍保存在美国。
我脱出台湾后,李敖即受严密监视。他家曾被偷置录音器。他发现之后,将其拍照,也把特务人员监视他家的情形拍照下来,连同偷听器零件,全部寄来给我。这些相片和零件,与我一起辗转流浪多处多时,还在美国。
彭明敏这些回忆,有一些可以补充的。先是国民党当局一得知彭明敏偷渡到瑞典,立刻把我软禁,不分日夜,由专车一辆、专人若干,对我紧迫盯了起来。这一紧迫盯人,先由警察单位派人,后来警总单位接力,前后“跟监”(跟踪监视)。在我被软禁的这十四个月里,所谓专车一辆,一开始是‘华宝”字号的计程车,后来是“兴业”字号的计程车,最后是“永炯”字号的计程车,事实上,都是警总保安处的工作车化装的。当时保安处处长是吴彰炯少将,计程车字号是“永炯”,显然有“永远是吴彰炯”之意。在专车一辆之外,一般是三人一组,每天三组,每组八小时,对我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紧迫盯人。那时我住的是四楼公寓的顶层,他们在楼下对面农家平房里租了两间,车就停在门口,和我的自用车(凯莉车以后与计程车同一品级的车,是我用过的第二辆汽车)遥遥相对。每次我出门的时候,他们就跟踪,李敖步亦步、李敖趋亦趋。过去彭明敏被跟踪的时候,曾向我埋怨说被跟多么讨厌,我劝他说你何必介意呢?只把他们当做“狗”来跟你就算了。彭明敏说李敖你没被跟,你不知道这滋味,等你被跟,你就知道不是那么简单了。后来我被跟了,我倒觉得满好玩。和我同时被跟的,有谢聪敏与魏廷朝,他们两位经常跟“这些狗”冲突。谢聪敏说他被跟久了,自己都有点神经兮兮,甚至洗澡时都感到仿佛有人在偷看,蹩扭死了。他报复的方法是到百货公司等人多的地方,忽然当众说明身份,并指着跟踪他的人,大骂是“国民党的走狗”!跟踪他的人反映到上面去,当时台北市警察局安全室主任卢金波(后来升官做刑事警察局局长)说:“让他去骂,你们忍耐几天,他们没几天好日子了!”魏廷朝的报复方法是“劳动改造”,他经常穿上球鞋,吃饱喝足,突然跑去爬山,跟踪他的人身体不如他,也没吃饱喝足,也没穿球鞋,冷不防被他带到山上,叫苦不迭。魏廷朝一组一组这样“山地训练”,“那些狗”也只好身带便当水壶、脚穿球鞋伺候。由于魏廷朝算出“那些狗”的交班时间,所以每每在交班前开门见山,制造临时情况,使他们不但不能下班,还得爬山呢!魏廷朝又知道“那些狗”为了不愿爬山,常常故意落伍,然后向上面谎报“叛乱犯”不知去向,所以他又爬得快慢适中,不使他们跟不上,他并且恐吓说,你们明明看得到我,就必须跟我,我爬你们就得爬,你们若开小差,我就报你们。所以,经常的“爬山团”是:魏廷朝早已到了山顶,坐在石头上招手,山腰上两个人还在慢慢爬,嘴中念念有词(外省人有词是“(入肉)你妈”,台湾人有词是“干你娘”),非常有趣。后来他们实在吃不消,乃托跟踪我的人向我讲人情,转告他们只是奉命办事,是可怜人,请魏廷朝不要这样整人。正巧一天魏廷朝爬山不慎,从山上滚了下来,皮肉受伤,我告诉他说他们讲人情的事,于是他的“山地训练”也就告一段落。至于我的报复方法,是比较“阴险”的。我原则上是同跟踪我的人嘻嘻哈哈,不轻易报复,大家互相方便,我在方便中套取情报,并从中取利。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是说祸是双至的。我对双至有一个怪解释:当祸本身一至的时候,凡夫俗子本身就配上另一至,另一至就是苦恼自己。凡夫俗子遇到祸事,立刻做直接的苦恼自己的反应,于是祸上加祸,自然就双至了。我的办法是:我遇到祸事,第一就告诉我自己:“我决心不被它打倒,相反的我要笑着面对它。”这样一来,我就先比别人少了至少一祸。绝不配合祸,这还不够,我要把祸本身给“值四票价’,这才满意,什么是“值回票价”?《史记》管晏列传,司马迁说管仲“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种本领,化祸为福、转失败为成功,对人生说来多么重要!“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低手对不如意的事,是唉声叹气;高手对不如意的事,却能化成对自己有利。人要修炼到这一段数,才算炉火纯青。炉火纯青的人,不论在八卦炉里、在八卦炉外,都是一样逍遥。基于这种达者强者的人生观,我在被国民党软禁过程中,一直表面上悠哉游哉,骨子里却用尽心机,化成对自己有利。其中最有趣的一件,是我吃警察的一段故事。
在长达十四个月的软禁过程里,最早担任跟踪我的,是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派出的警察,一开始是两人一组,我本来就是性喜在家的人,被跟踪后,尤其懒得出门。跟踪我的警察在我家门口,缺少运动(跟魏廷朝的是运动过度),益复无聊。他们打发无聊的方法,是聊天、逗小孩子、看过路行人和抬头对我的四楼东张西望。他们的名字,我当然不能全知,为了辨别,我就给他们一个个暗起外号。有一组外号叫“胖子”与“小子”的,好像最坐立不安,耐心最差,我在四楼,隔着百叶窗,用望远镜偷看他们的一举一动,煞是有趣。1970年4月7日的晚上八点四十五分,楼下有撞车声,不久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原来是“胖子”。按照他们的规定,跟监人是不准同被眼监人打交道的,但是“胖子”满脸难为情的,终于向我开口了,他说:“李先生,真抱歉真抱歉!真抱歉!来打扰您,您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俩在下面,刚才一个去大便,一个去小便,正好没人在,小店的小孩子顽皮,趁机跑到我们汽车里,发动马达学车,一下子就冲到您停在下边的车后面,撞坏了您的车。请把车钥匙给我们,我们保证为您修好、保证修好,务必请李先生原谅!”我笑着说:“没关系,没关系,等我下去看看。”我下楼后,看到我的车屁股侧面被撞伤,那时我的车也旧旧的,我心想:“这回被撞,索性大修特修大美容特美容一次吧!”我对“胖子”说,“没关系,没关系,明天再说吧,明天你请管区警察来同我谈就是了。”
那时的管区警察叫罗翼飞,是个湖南人,人不错,跟我较熟。第二天,他果然来了。他说“胖子”拜托他来道歉,并表示“胖子”要把我的车开走,修好后还我。我问他到底车是怎么被撞的?他说根本不是一个大便一个小便去了,而是‘小子”不会开,在楼下无聊,要“胖子”教他开车,不料“小子”一开就一档猛轰油门、高速起步,车就冲出来,冲到李大爷的车上了。我说:“‘胖子’闯了祸,竟还想瞒天过海,他妈的太可恶,我要收拾收拾他们。这个车,我要自己修,我才不要他们去修呢,他们修,还不是找到附近老百姓的修车厂,吃老百姓,修了也不会好好给钱,这怎么行!我要自己修。修多少钱,由他们照实赔我。”管区警察见我坚持,只好请我开估价单给他,就告辞了。
那几天,我有残余日记如下:
4月7日(星期二)
夜八点四十五分撞车。
4月8日(星期三)
罗警员来。夜魏谢来。警员半日讲习用望远镜及bug。
4月9日(星期四)
下午谢来,言调查我与什么委员会的事。
4月15日(星期三)
[管区警员来,]我交撞车修车估价单给他,并坚持说不能让我的保险公司赔,同时不准他们代我取车,因为不相信他们不向修车厂耍赖。
[为上面派他调查我的几件事,为取信于我,]管区警员当我面写填报单,内说李敖生活无着,情绪很坏,拒不作答。无法完成任务,拟请交由原告密人调查为感云云。
他又说以后他每次按一声门铃时,可不开门。连按二次时可开。
估价单是“国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代开的,计开板金五千五百元;喷漆一千五百元;前保险杆一支九百元;方向角灯一个八十元;车身镀条一组七百元,共计八千一百八十元。八千一百八十元在十五年前不是小数目,管区警员看了,说这些钱不是“胖子”、‘小子”出得起的,恐怕得由大安分局想办法才成。说完又告辞了。
过一两天,管区警察又来了,他说他们研究结果,李先生的车只不过屁股侧面碰坏了一点而已,怎么李先生要整个全修起来?甚至连前面的保险杯也要换新的,全部车身都要改喷,他们说李先生在吃豆腐。我说我李先生没吃豆腐,是吃刺猬。你们警察整天吃老百姓,今天就要被老百姓吃回来。你回去告诉大安分局局长,叫他识相点,乖乖把钱送来,不然我就写信给他的上司,信中写法是“你们派人来跟踪我,我没办法,要你们撤回,是强你们所难。但是你们派来跟我的人,屎尿太多了一点,一个去大便,一个去小便,我的车,就被撞了。我现在求你们撤回跟踪我的人,固属奢求,但求你们精挑细选一下,派些屎尿少一点的干员来,你们应给予方便,如此则感谢无量矣!”管区警员听了又大笑又苦笑,说回去想办法。
五月一日,他又来了。说大安分局局长屈服,由他命令警察们凑钱,凑足了你李先生开的价码,现在钱带来了,可是局长说,有一个条件,必须请李先生帮忙,就是我们绝不承认警察撞了你李先生的车,我们抓到个计程车司机,他愿意承认车是他撞的,我们警察只是调解,由这司机赔你李先生钱,并且和解书日期要倒填二十三天,倒填在撞车那天当时,不知李先生能不能网开一面,这样和解?说着把早已写好的“和解书”和现金八千一百八十元双手奉上,我笑着说这事容易,就大家做假好了!于是,我就在对方早已签好了的“和解书”上,签了字。跟我和解的对方叫“张颂德”,直到二十七年后的今天,我还不知道跟我和解的计程车司机“张颂德”是谁、是什么模样?我俩生平各有此轻功,能在腾云驾雾之中,就自相撞而言和,真不能不佩服大安分局局长的导演之妙了!我在签字以后,曾在我那一份“和解书”上,自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