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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天意浓

作者:朱苏进 当前章节:5080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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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亦冰看待簇拥她身边的男子们,一般只把他们看做是军队干部,很少当个男人看,他们大部分都彼此重复着。从军人仪表到性格素质,从当官欲望到为官的方式都属于一个类型。她也不能说这个类型不可爱,只是她对这个类型太熟悉了。她还拥有这个类型中最了不起的典范——父亲刘达!她依偎在父亲身边,往外瞧他们,竟是一个个递减下去,一个不如一个。她天然地觉得,父亲是他们所有人堆积出来的人尖儿。所以呀,那些干部挨到她身边还没等开口,她先就觉得他们连怎么接近她都不会。待到他们怯怯地、表达出颠三倒四的爱意时,她就有要砍人家一刀的欲望,将他们身上那多余的枝枝蔓蔓砍掉再说,让他们重新长出个人来!

刘亦冰年龄渐大,仍无确定的恋人。这使她成为大院青年干部口中一个烫嘴的话题。

刘亦冰身边的姑娘们差不多都有男朋友了,她把她们的男友也一个个审阅过,自信:要找就得找个比他们更好的。她隐隐觉得那位配得上她的男子,此刻也在孤独地缩在人海里。她和他,只缺相遇。

刘亦冰有一位令她讨厌的好朋友,名叫曲莎,小名莎莎。刘亦冰几次想摆脱她,就是摆脱不掉。莎莎在,就热闹;莎莎多在一会,那个热闹肯定涨成个烦躁。因此,刘亦冰寂寞时,莎莎是朋友,呆久了她犯馊冒泡,就叫刘亦冰生厌。刘亦冰想:莎莎也真是的,砍去一块脾气就刚好够是个朋友。此外,莎莎哎,身体上半截蛮漂亮,下半截就差点,主要是腿短不敢穿裙子。假如她上半截也跟下半截一样差劲的话,她也就没那么多敏感了。偏偏莎莎从腰部开始——竟是越往上越好!到了脖子、口唇、鼻梁一带,精彩纷呈。到了一双眉眼那儿,简直就是嵌了个惊叹。大眼睛灵灵动动的,眼波儿宛如直起来的浪头,一眨就扑过来了,一眨又缩回去了。莎莎生气时最美,只要稍微那么一瞪,那眼就比她整个人还大。看着爱死人。因此,莎莎有时不生气也装生气,学那孔雀开屏的精神。这么有味道的姑娘却不敢穿裙子,小由人不可惜。她下半截老是一条军裤或紧身便裤,初瞧上去挺费解,须多瞧她一会才全面。莎莎的美是由低处往高处堆上去的,就看你注视她身体哪一块了。莎莎是一根倒过来的甘蔗,越往上越甜。刘亦冰替她着想:莎莎也真是的,砍去一块就刚好够是个美人儿。

由于腿短,莎莎的美貌便有点立足不稳。她极重视高跟鞋的款式,最好是:后跟看上去不高其实又挺高的。再一诀窍,她把上半身的服装以及下半截的裙子做短点,衣着的格局一小,腿也就显得长了。不过这些都是外在的功夫,内在的:莎莎走路善于提髋,后臀一摆一摆,转身时,稍微用脚一踮,整个人便一半上升、一半旋转地回过来了,同时韵味也出来了,高度也出来了。莎莎提髋摆臀绝不像服装模特那么夸张,完全是莎莎自己对体型美的创造。服装模特儿的美,很大程度是为了表现身上那套时装。莎莎的美,则更加强调了衣裳所包不住的女性人体的韵致,往俗里说,干脆是递过来一连串性感。所以呀,由于腿短,又由于不甘心腿短,莎莎竟然成了一位走路的天才!任谁也不能像她那样。通过走路把自己提拔了这么多。

其实莎莎心灵也是一半对一半的。出于对那些——梦寐以求做高干家儿媳妇“小女人们”的蔑视,她私下里跟刘亦冰说过:那叫什么高干呀,让她们看着,我非中央委员公子不嫁!……刘亦冰被她吓一跳,以为她看上自己大哥了。刘亦冰了解大哥,他一旦被莎莎看上就会烫坏,到后来不死也得剥层皮。稍顷,才明白这不过是莎莎的“心劲儿”,是为了灭俗而入俗,是似俗而非俗。后来莎莎又说:南方男人太精致了,我要调到西藏去,嫁给那片天下,听说康巴藏族男人,是世上最漂亮的男人。希特勒差一点用他们跟日耳曼女人交配,创造最优秀的种族……莎莎说话时叉腰跺足,弄得身上香味四溢。她精神方面老这么一抖一抖的,爆出许多个火花儿,闪闪烁烁。刘亦冰不幸和她住一个屋,得拿出一半力气享受她,拿出另一半力气抵抗她。总之,一个日子撑得像两个日子那样爆满。“冰儿”这名,就是莎莎斗胆叫出去的。她一叫,她们都跟着叫,马上就定型了,成批推销出去。冰儿本来是家里亲人专用的、很亲切的名儿,经那么多人口里一过,就败味了。非但如此,还冒出一批仿制品,什么:莎儿,晶儿,曲曲儿,苹苹儿……几乎每个姑娘都衍生出一个带“儿”的呢名,搞得像贵族小姐商标。

莎莎大约谈过一个排的男友,练得贼灵灵的,每个男友都以为她只爱自己。直到冰儿替她急了,审她:到底和谁好?别再乱宰人了。她还说:“没人!”再带上一句,“早哪。我都不急,你急什么?”一下子将刘亦冰置于别有用心的地位。

事情就是这样:莎莎既然在男性中有那么多朋友,在女性中也就会天然地四面树敌,这才摆得平。而莎莎对待男友和女敌,所取的态度又恰恰是颠倒过来。比如和男友说话,她狠声狠气的,轻嗔薄怨的,耳提面命的,就像我被你们这些狗男人谋害了。要是碰到她的女敌,她反而热乎乎地拥上去亲热地扭在一块,想得不行的样儿,什么疙瘩都化掉了,几乎要和人同使一份心肝。以致刘亦冰说她:你要是搞政治肯定是个武则天。感觉好着哪,不学都会。莎莎笑眯眯道:“冰儿你真阴暗,看人先往坏处看!……如此歹毒的话,你怎么能微笑着说出来。”

莎莎究竟想找什么样的对象?这已经成了个大悬念。加上刘亦冰这个悬案,这屋里就有了两个大案。周围人都揩亮眼瞧,等她俩栽!而且以为:不栽才怪!万一她俩真不栽,那可就叫太多人失望了。即使冲着群众感情,她俩之间也该栽一个。万一她俩都找上了白马王子,那将可能引起公愤。再说,又是白马又是王子的,天下有那么多吗?

刘亦冰与许尔强定情的那一天夜里,她回到宿舍,心里扑扑跳,很想将此事告诉莎莎,听听她的欢笑与赞赏。也许她会假惺惺称羡,但即使是假话,刘亦冰也爱听。她太需要听点什么了。一进宿舍,刘亦冰就发现不对,莎莎躺在床上,面如死鬼,塞着耳机听音乐。显然是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之后,才赶紧做出听音乐样子的。再看,莎莎哭过,眼晕儿乌青,头发乱蓬蓬。刘亦冰最先想到的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得罪了莎莎。细想一下,没有哇;不放心再想一下,还是没有。

于是刘亦冰伏到莎莎床边,柔声问:“你怎么啦?”

“哼!这下你高兴了吧?……”莎莎虽然背对着刘亦冰,竞如看见了她表情似的。

刘亦冰一呆,默然无语,退回自己床边坐着。莎莎动了下身子,可怜地叫着:“冰姐,我是说她们该高兴了,不是说你。”

“唉,你心太深了,能淹死个人!究竟出了什么事?”

“我总算认识他了!……”

“坐起来说嘛,不然我瞅着你就害怕。你不像你。”

莎莎一团身,带着仇恨从床上坐起来,怀里仍然紧紧搂住毛毯。两只大眼一眨,精神气随之贯注全身。以致刘亦冰望去,莎莎叼着那悲痛就跟叼着把刀似的。

……其实呵,莎莎的男友并不多,只是由于动静大,给外界的感觉就像多得不行。莎莎呢,也故意加强这种感觉,仿佛身后真的追随一个兵团。她这么做并无具体目的,只为心头舒服。那些男友中,有一位是莎莎真心喜爱的,名叫季墨阳。他的好处单独看还看不出来,和其他男士一比,就比出来了。“长得帅,男人气极足,层次丰富得要命,随便撂出一句话,你听了要过好一会才笑出来,句句都迷人。在他的身边,我就觉得自个缩得小小的,老想偎着他。在他人身边,我可从没那感觉……”莎莎若吟若叹,全然是一副虽恨之入骨、又恨不起来的模样。刘亦冰听了才知道,上周末,季墨阳跟莎莎断了,因他发现莎莎男友太多,用情不专,天性也不专。

刘亦冰插声道:“他说得太对啦,你就是水性!”

要断而未断时,莎莎以为那是季墨阳的醋意,对此还暗中快活:也该叫你知道一下有多少人追求我。后来真的断了,莎莎又咬定牙根“晾他”,不信他不来找她。她以为自己再坚持一刻季墨阳就得屈膝,以为这是爱情必有的磨难。同时,也该趁此刻叫姓季的知道她的价值,以及得到她是多么不易。她以为现在这些曲折与苦痛,将来回味起来才甜蜜呢……如果她连这最后一刻也坚持不住,将来在他面前岂不更矮一截么?再说,哪有女的向男的求爱的事?尤其是她莎莎。

看看已等到秋凉,眼见草木一天天萧瑟,每天早晨莎莎都觉得冷,快叫寒气埋了,而季墨阳就是不来。她决定找他去,只求个真真切切的“了断”。她拿上季墨阳留在这里的一本书和他以前的全部通信——只找出两封,季墨阳不喜欢写信——预备气昂昂地归还他。同时,也将她给他的信统统索取回来。要断咱们就彻底断,彼此不留遗物。她去找季墨阳的路上如同赴刑场那样视死如归,一遍遍构思着:到了他屋里,我就把信朝桌上一摔,跟他说:“把我的拿来!”或者小,我应该平静地把东西放桌上,然后一言不发,等他把我的东西还我,我仍然一言不发地离去……在快出门那一刻,他忽然受不了,叫住我,拦住我不让走。他颤着说不出话……顿时,两人的泪水、悲伤、痛苦,破口而出。

莎莎一遍遍心历其境。

到达季墨阳宿舍门前,莎莎敲门,没人。她沮丧得差点虚脱。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他竟会不在。她一转身,蓦然看见季墨阳,他正和一位姑娘远远地走来,那姑娘身材颀长,裙子下的两条腿真漂亮呵。两人若即若离,想亲昵又不敢太亲昵的样儿。莎莎迅速躲开。连怎么回来的,也不知道了。

刘亦冰诧异:“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怎么我一点没听你说。”

“上周末。”

刘亦冰一想:五天了。这五天里莎莎跟没事人似的过来了,今晚才说话。一个偌大悲痛,她竞能搁五天之后才掉泪,她变得好厉害,看来非得痛苦才能使人深刻。刘亦冰猛然泛起一阵快意,暗道:报应!猛见莎莎眼神一闪,她自觉心虚,便热乎乎地扑上去搂莎莎,脸贴着脸儿,恨声道:,“那小子,我认识。我去跟他谈谈,保证不给你掉价,只叫他说个明白……”

“不!你别去,”莎莎挣脱刘亦冰的拥抱,冷冷地,“说不定他会看上你的。”

刘亦冰惊叫:“你把我当什么人啦?”

“别生气噢,冰姐。我不是说你,是说他。他眼光可贼啦,一看到你……别的姑娘去了没事,你去他肯定动心,唉,这是跟你,要跟别人,我还不肯说呐。现在我心里乱糟糟的,什么事儿也想不下去。我怎么办啊?”

刘亦冰不敢告诉她,自己跟季墨阳已经认识多年了。她看出莎莎提防着自己,莎莎乱归乱,灵气儿一丝不乱。她沉默了。作为女人,刘亦冰素来以为莎莎比自己有魅力,而且能将魅力超水平发挥。刘亦冰并不嫉妒莎莎的魅力,但多少羡慕她那超水平施展魅力的本领。一点魅力到了莎莎身上,立刻能扩大成一堆魅力。这不是靠魅力而是靠施展。她俩在一个屋住着,由于莎莎越来越外向,刘亦冰也就给逼得越来越内向,也越来越矜持了。其实,刘亦冰自己明白,无论讲身材容貌,讲家庭背景,讲个人素质,她样样不比莎莎差,只是她甘愿把自己收藏起来,而莎莎也喜欢把自己抖搂出去。弄得每一方都像在陪衬对方:莎莎因为老把自己抖搂出去而收获着男士的崇拜;刘亦冰则因拒绝崇拜而收获着矜持。实际上,好些男士来找莎莎,其实不是找莎莎,是顶着莎莎的名儿来接近刘亦冰,是踩着莎莎当路走,好到刘亦冰身边来。这微妙处,刘亦冰从来不告诉莎莎,只轻轻地享受着某种满足。

刘亦冰呆了片刻,忽然道:“莎莎,我有男朋友了,定了!”

她把自己和许尔强的关系告诉莎莎,见莎莎愕然不语,心里很兴奋。她让莎莎吃惊了。

很多年以后,莎莎才告诉刘亦冰。那天夜里她忍了好久,终究没开口,是因为她太知道许尔强是个什么东西了!这小子早就追求过自己——刘亦冰一点也不知道。当时莎莎很想把许尔强写给自己的几封怪肉麻的信,拿给刘亦冰看,让刘亦冰躲开许尔强。但是她不敢,因为刘亦冰那么兴奋地说“定了”,莎莎太知道恩爱与怨愤挨得多么近,有时近得便人错认。好些当年给小两口当过红娘月老的,穿针引线的,到后来想做个朋友都做不成,小夫妻瞧你硌眼,讨厌!再说呢,自己的事都弄成这个惨样了,怪丑的,还有什么资格宰人家?许尔强也是人呵,让人家有一条活路嘛……那一夜,她心特软。

刘亦冰将莎莎的沉默视为默许,她决定去和季墨阳谈谈。心理上已将季墨阳拎到面前,一着一着训诲他。在训斥的过程中,心理上愈加饱满。当然,也由于她身后正倚着一个杰出的许尔强,要不她不会膨胀出那份心气儿。她太想把自己看上许尔强的事,告诉季墨阳。她要告诉他,许尔强多么了不起。让季墨阳明白,他比你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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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苏进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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