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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分手

作者:黄皮罐子 当前章节:5950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0:55

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雪,现在天气冷,落雪堆积的很快,地上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姬煜翔双手插兜,被口鼻呼出的白色雾气蒙住视线,无处不在的寒冷将他整个人蒙上了一层霜。

路过高中时,街边地腊梅树抽了条儿,那是在他高一时移植到学校附近的腊梅。那一年,他见到了两年未见的白皓月,即使有别人在他身边,依旧想要靠近他。

说来也巧,连续好几年圣诞都下了雪。

雪花记载着他们的记忆,在来年的春天他们会长大,雪花也会融化,就像以前一样无事发生。而过去的记忆却像蛛丝,一圈圈地在心上缠绕着,乍看没有什么,反应过来时已经再难喘息。

几千次从梦中惊醒,几百次试图吃药,几十次拿起水果刀。

这样的生活他坚持了太久。

甚至到后来,他和白皓月连面都见不到,依旧难以缓解。

他能够一辈子都爱白皓月吗?

像这样背叛自己去爱他?

一辈子。太长了。

这份爱,也太沉重。即使分散到每一分每一秒仍觉得煎熬。

他又如何要求白皓月在这样的煎熬中陪他走完余生?

无边无际的疲惫像漫天大雪,落下时轻飘飘地,日积月累中覆盖了整片世界。

他知道,他再也无法回到高一那年。

白皓月打了个喷嚏,姬煜翔把围巾解下来,递给他,然后双手插兜,用极其平淡的口吻说:“以后别穿这么少,你身子骨儿不比我妈强多少。”

白皓月还没回答,他又继续说:“以后也别熬夜了,多喝点牛奶。”

“知道你喜欢做饭,但一忙起来就没时间,还是让张姨给你做吧。”

“我之前写的训练手册,拿出来练练,放在家里都吃灰了。”

姬煜翔越说越多,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白皓月的心却慌了。

“出差或者旅游别去太远的地方。出了事儿没人照顾你。”

他终于忍不住,脱口问道:“我们不是说好一起去吗?”

“我不会和你去了。”

白皓月骤然抬眸:“为什么,是因为今天的事吗?”他焦急地追上去,拦在姬煜翔面前,声音中带着一丝弱气,眼神却倔强。

“不是。”姬煜翔没有看他,目光落在白皓月身后的腊梅树枝上,“我最近经常想起小时候的事儿,尤其是刚认识你那几年。那时候我上初中,除了打架什么都不会,人还特别自大。那是几年前来着?”

他掰着手指,薄唇微颤,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哦,好像是七年前。” 他再次陷入沉默,茫然得盯着指尖的纹理,像盯着一颗死去的树,“七年……这七年过的太苦了,你我都苦,以至于连苦中作乐都显得尤为幸福。”

姬煜翔笑了,笑声中还带着鼻音,断断续续地,又像在哭:“我有时候觉得挺可笑, 这个世界上明明只有一个我不能爱的人。偏偏是我爱的那个。”

他想起那年也是同样的夜,白皓月白玉般的脸青涩又温柔,他将手指叠在两人唇间佯装一个吻。

他对他说生日快乐。

月亮见证了所有承诺,却唯独没听他说:“我喜欢你,白皓月。”

白皓月愣住了。

关于喜欢这两个字,姬煜翔从来难以启齿,而今天他终于说了,却只剩悲凉。

“那你以后还会喜欢我吗?”白皓月的唇抖得厉害,连声音也是抖的。

姬煜翔声音冷淡,不暴露他早就开始累积的越来越多的愧疚和痛苦,他说:“不会了。”

三个字。

否定了洋房和公寓、初中高中和大学、接吻牵手和拥抱、还有那些挥之不去的惶恐和微不足道的快乐。

否定了白皓月,也否定了自己。

姬煜翔感觉自己的眼眶湿了,转身欲走,却动弹不得。

白皓月垂眸不语,只是轻轻拽住他的衣角。他的动作极轻,只要稍微用力就能挣脱,却像七年来的每一次,将他牢牢拴住。

姬煜翔捂住眼睛,让声音尽可能听起来平静:“白皓月,你那么聪明怎么会不知道,我们早该分开了。”

“我知道……我知道……”白皓月反复呢喃着,声音很细,仿佛随时就会消散。

姬煜翔本能的想抱住他,可那无非是把他们送上另一条绝路。他今年才20岁,有意识的时间超不过十五年,却用了七年来喜欢一个人,这几乎占据了他生命的一半。

而他深知,这种喜欢会随着他的长大,逐渐占据他的全部。

“你不知道。”他冷着声音,任由眼泪在眼框里打转,“你不知道只要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我的梦里就总是你。所以我只能定好多闹钟,每隔几小时就醒一次,只有这样才能不做梦!”

他握住白皓月的手指,将指节一根一根掰开。每掰开一根,其他的指节就攥得更紧。直到最后一根手指被从衣服上剥离,他看到白皓月蹲在地上,哭了。

“我不想再做梦了。”

那一晚,姬煜翔没有转身,当着白皓月的面,径直走了。

风很冷,夹着雪花渗进人骨头里。

姬煜翔不知道白皓月在路边哭了多久,打电话给郑宸去找的时候,人已经不在了。

他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即使睡着了也会做一个可怖的梦。毕竟这已经是常态了。

然而他睡的很好,什么梦也没做。一觉到了第二天晚上……

醒来的时候屋子里黑漆漆的,一点声音都没有,他抬头望了望窗外,雪已经停了,天还没完全黑。他全身瘫软,盯着天花板,发了很久的呆。

手臂上尚有几道新疤痕,最深的那条一碰还能感觉到疼,他按了按,证明自己醒了,从枕头下找到手机,开机后屏幕亮起,干净的没有一条信息。

躺在床上,他甚至感觉不到一丝悲伤。所有情绪都被消磨殆尽,再多一点也挤不出来了。

头疼的厉害,姬煜翔撑着床沿坐起来,翻出家里仅剩的两盒止痛片,吃了两片,又坐回桌前看书。

读了没多久,他再度打开手机,漫无目的地从头刷到尾,又从尾刷到头。盯着置顶的名字看了很久很久,心终于疼了。

他单手拿着手机,拇指按在头像上,向左一划,将白皓月从置顶栏调下来。

……

之后的一段时间,他们再也没见过。

白皓月仿佛人间蒸发。

老宅、医院、学校,皆不见他的踪迹。

姬煜翔也没打听,甚至听到他的名字就会自动避开。

他们又变回舅舅和外甥。再多说些什么,都变得不应该。

他将手机收起来,从便利店买了个三明治,装进背包里。

图书馆一向不让带食物,但夜深了,经常只有他一个人。管理员倒也不管了。只一味伸长了脖子往封面上扫,笑道:“怎么还在看这本啊。”

“还没看明白。”姬煜翔叼着三明治,单手捧着书脊,另一只手捻着页角,满脸愁容。

管理员大叔摆手道:“至于吗,你都看了一个多月了。”

姬煜翔嘴里含着东西,眼睛没离开书页,含糊道:“老师让我写阅读报告,我还差三篇……”

“别喷到书上!”管理员赶紧打断他,无奈道:“实在看不懂就换一本。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死心眼儿。”

姬煜翔没法儿跟他解释,自己为什么盯着叶桐的论文集不放。

他咽下最后一口三明治,从ipad上搜出两篇叶桐存在里面的HMS学生的毕业论文,当作饭后休息。

刚读没两句,好像忽然想起什么,翻到叶桐论文集的最后一页,顺着尾页的目录,从上到下点了一遍。

“怎么没有毕业论文?”

“小点声儿!我刚闭上眼。”管理员不耐烦地说,“看着什么了,这么高兴?”

姬煜翔眉头微舒,小声问:“这本论文集只收录了叶教授研究生毕业之后的论文吗?”

“啊?”管理员一头雾水。

姬煜翔无奈道:“您快睡吧。”说罢,他立刻上网检索起叶桐在校期间的期刊发表。

他想起叶桐之前在课上说的话。

也许叶桐本科毕业时,已经有了非凡的构思,只是那时候她资历太浅,未被重视。

灵光乍现往往一瞬间。

在一本不知名的学术期刊上,姬煜翔果真找到了叶桐毕业前发表了一篇完全由构思和猜想写就的文章。

其中首次引入了一种至今仍未被验证的靶向药物,并将其中最核心的药物分子命名为:CODE。

姬煜翔花了一夜时间,读完了整篇论文。

越读就越兴奋。

天亮,管理员的闹钟响了,他惊醒,揉揉眼睛:“还没走啊,赶紧走,我要交班了。”

姬煜翔滴了两滴眼药水,没有丝毫困意,眼看离早课还有一段时间,马不停蹄赶去叶桐的办公室。

叶桐端着一杯冰美式,见他匆匆赶来,怀里还揣着自己的笔记本,不由会心一笑,慢悠悠地说:“早起的鸟来偷食了。”

姬煜翔顾不得许多,指着那四个字母,喘着粗气说:“老师,您曾经研究过针对免疫系统的靶向药物吗?”

叶桐笑言:“小朋友学习速度还挺快,你知道什么是靶向药物吗?”

“靶向药物是针对特定病变部位,精准积蓄或释放有效成分的特效药,可以提高药效的同时抑制副作用。”

叶桐不禁失笑:“背定义是没用的,HL类药物都是靶向药,依旧有很多技术性难题尚未攻克。”

“这不是HL类药物!”姬煜翔急不可耐:“虽然我还看不太懂,但我也知道HL药物是促进DC细胞再生的,其过程中会大量损伤其他APC,所以有危险。但您写的这个……这个CODE是一种介质,说不定能将药物直接传导至DC细胞,患者就有救了。”

叶桐挑了挑眉,不甚在意地说:“这只是一个不成熟的想法,上学的时候研究过一段时间,效果不好,毕业时没拿到投资,被封存了。”

“我们家可以投!”姬煜翔的双眼瞪得浑圆,像是迫切要抓住什么,紧紧攥着笔记。

清晨的太阳透过窗子照在叶桐的眼中,似乎连她的眼睛也亮了起来。但她很快转了下转椅,那束光骤然泯灭,如同她自嘲似的声音,不带任何生气。

“你以为我没试过吗?它与HL-31并不匹配,如果想研究,就必须重开一个课题。试问一个是刚出生就丢了的孩子,另一个是养了十几年的孩子,你会选哪个?小朋友,我已经回不了头了。”

“那我就自己开一个课题,自己研究!”姬煜翔笃定道。

“你?你怎么研究?靠你蹩脚的基础知识?还是花钱,让我们改变研究方向?等你再读几页就会知道,CODE和HL-31根本是完全不相关的两个领域,你想靠十几年前的两页笔记招兵买马,只能招到一群庸兵。”

叶桐的话让他无地自容。

的确,他连靶向药物的概念都是昨晚现背的,想立刻组建一支成熟的研究团队简直天方夜谭。

但没人比他更清楚,只要窥见过天边的一点,青蛙就会拼命往井口跳。

他更加废寝忘食,仿佛CODE研究的成功与否与他息息相关。

尽管此时,他还要花费一周才能读懂一篇完整的学术论文。

转眼又到了三月,沿路仍是庸常的冬景,姬煜翔无心欣赏,途经成排的商店时才觑着窗外搜寻。让汽车靠边停,进临街的花店买了一束雏菊。

白皓瑾醒来的时候越来越少,有时好几天也说不上一句话。

隔壁病房被清理干净。唯独圣诞树被郑宸保留下来,光秃秃的栽在办公室里,没有了装饰物,怎么看都只是一颗普通的冷杉。

为了能和白皓瑾说上几句话,姬煜翔将整个书房搬到了隔壁,收效甚微。

有天他去楼下取饭,发现隔壁病房搬进来一个陌生人。

那人气色红润,肌肉发达,怎么看也不像个重症病人,而这个楼层一直是“白家特供”,此时搬进来一个闹哄哄的男人,很难不让人觉得是走了后门。

姬煜翔本来就因为白皓月的失踪和叶桐的拒绝心烦意乱,嚷着要郑宸给他换个楼层,反倒被姬蔚数落了一通。

但很快,他就知道这个男人为何而来。

白皓瑾被抬进了无菌舱,开始接受不间断的大剂量放化疗。

虽然姬蔚和郑宸只字不提,但姬煜翔也知道,那是在为骨髓移植做准备。

按照白皓瑾的情况,骨髓移植的成功率不足50%,若非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姬蔚绝对不会同意。

之后很长时间,姬煜翔只能通过隔离窗探望母亲。

白皓瑾最爱的长发被剃光了,醒着的时候就一直在吐,化疗加重了她的贫血,原本瘦弱的身子又消瘦了一大圈儿,肩胛和关节都露出骨头。

姬煜翔也跟着吃不下饭,一个月瘦了20多斤,要不是同桌时常提醒,他甚至忘记了期末考试。

那天早上,他起了个大早,到学校时,人都来的差不多了。

同桌热情的和他打招呼,还送给他一本参考书。

“叶老师今晚就要回美国了,这是她给咱们的,一人一本。”

叶桐手捧一沓试卷,一边清点人数,一边整理试卷:“把书包都放到教室前面来。”

姬煜翔把书塞进书包里,拿出手机准备关机,急促的铃声突然响彻教室。

叶桐:“注意考场纪律,手机关机。”

姬煜翔盯着屏幕上明晃晃的名字,心虚的佝起身子,躲在桌子下面接通:“我马上要考试了,没事儿先挂了。”

郑宸在另一头劈头盖脸的说:“快回来!你妈快不行了!”

常说姬煜翔坏话的几个男生匆匆赶到教室,将书包往黑板下一丢欢快的跑进去,路过姬煜翔躬着的身子时故意踩了一脚。

他们吃准了,叶桐在场,姬煜翔不敢惹事,为首的笑了一声:“你看他那副丧气脸,跟死了妈似的。”

话音刚落,躬身的人将装着几本大部头的书包砸在为首的男生头上,几个人失去重心,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了一地。眼前的人踩着他们的腿和胳膊,头也不回地往外跑了。

病房门口站着一排人,垂首沉默,一言不发。

姬煜翔喘着粗气跑上来,连电梯也没敢坐,一上来就抓着郑宸问:“怎么样了?前几天不是还好好的?”

郑宸的面孔极不协调,声音打颤:“她的化疗效果一直不好,贫血又严重。昨天夜里,病情突然恶化,我们实在没办法,提前进行了骨髓移植。”

郑宸沉默了许久,无声的恐惧一点一点淹没了姬煜翔的理智,他狠狠攥着对方的肩胛,如同过去的姬蔚。

郑宸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姬煜翔的眼神中,有泪光。

“移植过程中突发病变,在你回来的路上,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那一年姬煜翔终于读懂了艾略特的那句话。

世界结束的方式,并非一声巨响,而是一阵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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