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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乌平之洪楚3

作者:羽春 当前章节:5129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20:39

成亲之前,洪楚过年过节,给乌平之送份礼,都是茶叶、糕点、笔墨、砚台等不方便随身携带的物品。

成亲之后,他送礼的类别就变了。像香囊、钱袋、玉佩、腰带、发簪、发冠、印章等,他能买的都买了。乌平之可以不用天天拿折扇出门了。

习惯难改,乌平之收拾妥当,总会随手把乌木扇捎带上。哪怕不是用扇子的季节,哪怕这把扇子被他盘出了包浆。

洪楚见状,又给他送了一把新的乌木扇。这次的扇子没有刻字。

乌平之用不惯。手感不同,把玩时低头瞧一瞧,看看它素寡的样子,总觉得不顺眼。他就找了工匠,往上刻了一句诗,又买了个漂亮扇坠,装点一番之后,转送回洪楚手上。

合拢的扇子,一眼就能看见外侧的扇骨,上面刻着“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扇坠的样子他没细看,平平常常的收下了。过后才落下目光,看见一块小乌金扇子。上面细细刻着一卷婚书。

和他一起过日子,会经常发现他的可爱之处。

比如说这把扇子,他会犹豫要不要拿上,总会不经意瞥一眼。直到季节合适的盛夏,他才顺手拿起。

乌平之喜欢帮他穿衣服,给他收拾打扮。洪楚就跟对待乌木扇一样,平平常常的接受了,却一日比一日慵懒随性。

他在外飒爽精神,早上这阵却柔软可亲。在冬季时,乌平之给他收拾妥当了,他才完全醒神,眼底没了迷蒙。

夫夫俩的距离越来越近,洪楚也就越来越有生活感。

乌平之懂的,对待家里得力的管事、大掌柜的,东家要时常交付一点私事,说点家务事,不同于讲公事时冷硬,这会让他们感到受信赖,得东家青睐,是自己人。

因此,乌平之常叫洪楚“洪老板”。

洪楚听出来打趣的意思,也叫他“乌大人”。

乌平之觉得他可爱,但这不符合洪楚表现出来的性格,要替换成“迷人”才能当面夸赞。

洪楚不喜欢听这些没有意义的夸赞,听久了,习惯了,便会笑一笑。哪天乌平之没有说这类话,他就斜睨乌平之一眼。等他看过去,就没这么简单收场了。他可不是好哄的人。

清早,他们收拾妥当出房门,一家三口吃顿饭,夫夫俩再结伴出门。

乌平之要盯一盯农事,再处理点衙门公务。

洪楚要跟蔗农定下契据,确认收货价和数量,再处理点商号的事。

到了门口,同行一段路,他们就分开了。

目前雁塘县主要是稻蔗轮种,先种稻,稻子收了,再接着种甘蔗。还有轮种大豆的、花生的。

田地一年四季不得闲,地里就要追肥,把田地养一养。没有手艺的百姓,乌平之大多都建议养鸡养猪,清早收夜香的时候,把牲畜的粪肥一起收了,每个月能少收他们两个铜板。

只靠人畜的粪肥,供不了这么多的田地。他又跟一些老农谈天,了解到他们平常的积肥方式。草木也是肥料,粪肥不够的时候,他们会铲草皮,和大豆杆、花生藤、稻草一类的东西一起烧了积肥。

县城地多人少,全开荒是种不过来的,乌平之就一村村的张罗人,到荒地上铲草,再一车车的往地里拉,到地里烧,就地积肥。

这事办了几年,百姓们熟门熟路,各村都有了固定的地盘。县衙再出一笔银子,每年采购些草种,哪块荒地草叶不丰,就洒点草种。草种不值钱,这又不是庄稼,不用细心侍弄,方便得很。

但人心不足,百姓们也实在舍不得大好的田地荒着,有些人会偷偷种上粮食庄稼。这种事屡禁不绝,乌平之杀鸡儆猴都没用,年年都要捉些人。眼看着庄稼都要熟了,他也没办法,只能狠心铲掉,断了他们的念想。否则今天他在任上,百姓们尚可保平安。来年换个知县,他们全得被抓去服劳役。苦累不说,连糊口的粮食都挣不着。

国法如此,他没辙。但他鼓励百姓们听他的话,好好奔一奔,拿钱去买田。买下来,就是自家的田地,他们想怎么种,就怎么种。

稻子丰收的季节,是乌平之最忙的时候。

事关民生,也关系到县里税务,还有积肥一事,再就是捉捉投机取巧的人。

稻子丰收这阵,洪楚也会忙碌一番。

除了蔗农之外,他还要定大豆、花生。本地有人养桑蚕,还有茶农种茶。这也是东升号的经营范围。

县城的生意好做,对洪楚来说也太过简单,他不是赌徒,不会把未来前程、身家性命都压在一个地方。商号又开到了府城,往附近府县扩展。

这样可以留后路,也能避嫌,还能挣大钱。再从外地带回本县没有的物资,形成良性循环。

下乡和人谈种植作物的事,用不着他亲自去。商号有太多人可以使唤,平常也是使唤人。他在雁塘县养成的习惯,很多事会亲力亲为,无关生意,就是想做。

他看见了、知道了,再想到一些事情,可以跟乌平之说。要是想法可行,乌平之会办。这让他有一种建设县城的参与感。他的某些不可问世的抱负,在这里有了施展机会。

谈农田种植作物的事,需要下乡到村里。夫夫俩同路,来的时辰不一样。途中听说对方来了,没能空出手,再去寻,又错开了路,等到傍晚,天色暗了,他们回城,才因足够的默契,在半路相遇。

洪楚想着,乌平之从乡下回来,肯定会去一趟县衙。既然顺路,他就去县衙找他一起回家好了。

乌平之同理,认为洪楚肯定会先回一趟商号,交代些事情。既然如此,他动作快点,可以接人一起回家。

这时辰,天色彻底暗了,快要宵禁了。

洪楚提一盏圆灯笼,在街上快步走着。街上的摊贩早已收摊,路上只有几家开得很晚的铺面,直到现在才下了幌子,在上门板。

拐过一条街,他先看见了一朵烛光。提灯向前走一走,才看清拎着灯笼的乌平之。

他们每年有两季这样忙,两季都是丰收。加起来也就半个月、二十来天的样子,会披着夜色回家。

洪楚告诉乌平之:“我很少晚上在外头走动。”

夜里谈生意的事,自有别人去。吃酒陪客的应酬,用不着他。以他从前的地位,非得是大事、贵客,才会出席。

现在新起门户,他是一家之主,晚上还是很少在外走动。有宵禁,想走走不远。夜场也没小哥儿玩的地方。

前阵子,他们在戏园子看戏。时辰晚了,也得回。

夜色静谧,再继续听,附近百姓就该睡不着了。

乌平之问他:“那我们四处走走?”

洪楚摇头,说:“还是算了,地上有脏东西。”

乌平之知道是什么脏东西。有人会乱拉乱尿,地上也没固定的人手去打扫,各人管着各家门前事,黄土翻了又翻,多埋几次,里外都是臭的。

县里的水道也不够好,总要疏通。大事反而好办,这种琐碎事情难管。他又不能把整个县城都推翻了重新盖一个。只能让衙差多巡街,让百姓们多注意。

繁华之地就会好一些。为了银钱,人们会变得特别勤快。

雁塘县的“发财树”已经种植完成,只等摘下果子。

今年再种一茬甘蔗,来年得个好年景,再从附近府县吸引些游商过来,百姓们意识到留客就是留财,自不会拿“茅坑”去待客。到时候,这座小县城,就会大变样了。

他们说着走着到了家。家里晚饭丰盛,他们回来,小厮们才上菜上汤。

等着夫夫俩更衣洗手,坐到桌前,乌平之都先夹一筷子菜吃,再说哪样好吃,拿公筷给洪楚夹上几筷子。

洪楚至今还保持着佩戴银戒指和银手镯的习惯,出门在外,则会再戴银簪,腰间小荷包里会放几根银牙签。

乌平之知道原因,每每想到,都会心疼。他希望洪楚能正常吃喝,在看见食物汤水时,首先想到的是它们的美味,而不是下毒的危机。

他没空口白话的劝说,他先吃,他来试菜。让洪楚感到安全。长久的安全,会让人放下戒备。

每当这时,洪楚看他的眼神都会有些异样。

有一次,洪楚告诉他,“其实我很久没试毒了,离开洪家以后,没谁会处心积虑的想除掉我。我就是戴惯了银戒指,摘不掉了。”

但乌平之知道,这是他清醒的时候。如果他在想事情、思绪分神,他就会下意识碰洒茶杯,手被烫到,他会先看戒指有没有变色,再才看手上的烫伤。

所以乌平之认下了“嘴馋、抢食”的臭毛病,回家就跟饿了三天似的,非得先吃。

他山珍海味都吃过,在县里过的算是苦日子。很多食材,有钱都买不着。一日日都在吃家常便饭,菜蔬肉蛋,吃来吃去就那几样,想换换口味,都要看商队能带回什么。

这也让洪楚费解,他问乌平之:“你以前吃很好?”

乌平之给他细数。乌家人少,每年挣的银子却不少。他们在外头会受气,口腹之欲却从没委屈。在他爹身体好的时候,他们父子俩还偶尔去外地,只为吃口新鲜的美味。而三水县离运平府不远,有个大码头在,真是方便。

这让洪楚侧目。好潇洒啊。

他一路往南走的时候,都没注重吃喝,看见馆子就下,吃来吃去都是招牌菜。

他当然也会挑嘴,好吃就多吃两口,难吃就放下筷子。因洪家人多拥挤的缘故,饭桌之上,就是一处小战场,他偏好开小灶,好东西吃过,却无心享受。

这顿饭,他听乌平之说了不少,家常饭菜都品出了别样的鲜美。

又听乌平之给他画了个大饼:“等我升迁,我们一路走着一路吃,我带你吃很多好吃的。走商是件很累的事情,但能品尝到各地的美食珍馐,这段路就大不相同了。”

没升迁之前,作为县官,乌平之很难离开雁塘县。

洪楚应下。大雁糖坊开业,乌平之也答应他了,不会再拿前程当儿戏。有政绩,再做一番打点,然后让京里的好友帮忙走动走动,他说不定能在下一次考绩来临之前调任。

饭后回房,夫夫俩会去书房坐坐,简单消消食,再去洗漱休息。

饭后这阵,洪楚是随手拿书看,眼睛瞥见什么就拿什么。

今天坐在桌前时,桌上有一本摊开的账册,他就懒得再选书,低头看帐。

乌平之拿算盘,眼睛看着他,指尖拨弄随意,发出扰人的声音。

他看见洪楚皱眉,手指才停了动作,问道:“怎么了?”

洪楚抬头看他,“你在账上记了什么?”

乌平之假作不知,“哪个帐?”

洪楚指给他看,念给他听。

“腊月初二,雁塘县县官乌平之采买三百斤喜糖,庆他与东升号东家洪楚的新婚之喜。”

乌平之还装,“这怎么了?”

洪楚耐性足,说:“你只需要写你花了多少两银子,买了多少斤糖就行了。”

他连价格都没写,一长串的话,把竖条的格子都挤满了。

洪楚拿了朱笔,在后批注,写上了糖价。因有乌平之的大名在,他也写得详尽,一斤糖多少钱都写上去了,再算总价,零头都没少。怕以后被人捉了把柄。

乌平之说:“我还想让吃喜糖的人都留个手印,凑个万民福的。这太张扬了,所以只让他们甜甜嘴,说个喜庆话。”

洪楚轻叹,“何必强求?”

乌平之解释道:“这是很重要的事,我翻看过雁塘县的县志,它往前百年都是穷穷的、粮产也很低的小县城,而历史将从我们踏上这块土地时开始改写。也许以后,会有野史记载,说大景朝有个小县城的县官嫁了人。这种话,就跟坊间流言一样,定会传得很远、很久。我要在县志上留一笔,证明这件事是真的。

“县志又需要考据,短短一笔,都要取证。你对雁塘县的贡献,你为雁塘县百姓做的事情,他们都知晓。你会有姓名,以东升号东家的身份留名。”

县志上不会写很多官员私事,也许以后会有人感兴趣,或者偶然发觉,然后发现这个娶了县官的小哥儿就是东升号的东家。再去翻找,在某一片纸页上,看见他们成亲的时日。

洪楚忍不住提醒他:“我们成亲还不到一年。”

乌平之只是笑,手指又在拨打算盘。

洪楚低头,再看纸上一行字,心间五味成杂。

他是人,有七情六欲,也会高兴有人欣赏他的才干。

这方面来说,他跟乌平之一样,只是他没乌平之那样波动明显的情绪。

他是这样的人,做一件事,不看说什么,只看结果。

但乌平之会急切,怕他等不及,要先承诺,再去完成。他也厉害,眼准心稳,没因爱慕而贪功冒进,定的目标都能奔一奔,从不失约。

因这个信誉,他刚才说的话,都变得极为可靠。

洪楚心有微澜,伸手摸了摸纸上的字迹。

真好啊。

他也会有来过的痕迹。

这个痕迹不会孤单,会有人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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