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和北方一样,是为了一项原则而战:正是这一点让战争有了尊严,让悲剧有了双重的动机。但南方为之而战的原则,意味着在变化之中岿然不动;它保守,没有创造性;它逆着时代与命运的潮流……事实证明,北方在物质上占据压倒性优势;而她还具有另外一项更大的优势:她是为了联邦,为了一个伟大国家持久的和平、和睦与实力而战。[25]
1913年7月4日,5万名内战老兵聚集在宾夕法尼亚州乡下低地,半个世纪前的内战最关键战役之一的战场——葛底斯堡。这次活动的总花销达到100万美元,其中很大一部分由宾夕法尼亚州政府拨款,但联邦政府和另外几个州的政府也给予了资助。[26]在世的年纪最大的老兵是来自纽约上州112岁高龄的韦斯(Weiss)少校,年纪最小的也有61岁。这次集会传达出来的信息很明确。一名记者写道:“这些老兵知道真正的战争意味着什么(当今的世人都没有他们了解得透彻),他们决心借这次机会完成对国家最后的效忠,告诉全世界,北方与南方早已冰释前嫌。”[27]“蓝衫军”与“灰衫军”,“北方佬”与“南方佬”,50年前在枪林弹雨中拼得你死我活,如今却在当时的战场上互相拥抱。
威尔逊出席了纪念活动。他向埃伦坦言,自己这样做更多的是出于身为美国总统的责任感,并不是完全出于本人的意愿:“一旦身为美国总统,我就再也没有其他身份。”[28]但他不得不出席,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他的职位,二是他的南方出身。如果他不在葛底斯堡露面,人们会误以为他对战争结果不以为然。
威尔逊在纪念活动上发表了演讲。他赞颂“我们全心全意热爱的这个伟大国家的活力、完善和能力”。他号召人们将战争中的精力运用到维护国内和平与国家经济发展大业上。他说,如今“矿井、森林和田野,商店和工厂,都在供应着军需”。[29]
1913年,5万名老兵相聚在葛底斯堡,纪念伟大的内战50周年。“但这个国家达到了建国之初设下的宏大的标准了吗?”美国总统威尔逊问道。
他没有提到奴隶和奴隶制度的字眼儿,一次都没提过。他只在一个场合使用了“种族”一词。他问这个国家“有没有达到建国之初设下的宏大的标准”,这是在暗示美国的承诺并没有完全实现。但这些标准是笼统的,并不具体,适用于全体美国人,而不是总人口中某个特定的小团体。他重申了“向人类的道德判断发出的朴实呼吁,恳请人们注意,一个为人而不是主人服务的政府如今终于建立起来了”。
威尔逊的这番话本身确实是非常崇高的。这番话是在重复亚伯拉罕·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那场演说的内容不久之后就刻在了华盛顿宏伟的纪念堂的石壁上,纪念堂的设计和选址在1913年正式获批。林肯本人在他那场更著名的演说中,并没有明确提到奴隶制度,而是通过重申“人皆生而平等”这一主张加以暗示。但林肯的演说是在1863年内战进行期间,任何一名听者都明白内战更深层次的原因。而单就威尔逊的演讲来看,不可能领会到当年的人们为何在葛底斯堡打仗——只知道他们曾经打过仗,而问题现已解决。
但事实上并没有解决。在华盛顿甚至有恶化的趋势。威尔逊长期以来一直将种族问题作为一大难题。和许多思想开放的男男女女一样,他认为这个问题对国家的发展来说是次要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得到解决,就好比人们认为黑人的文明水平较低,却也在缓慢而稳健地提升。一些非裔美国领袖提倡一种类似的渐进主义途径,这些人中包括早年为奴、如今身为塔斯基吉学院(Tuskegee Institute)院长的布克·T.华盛顿(Booker T. Washington)。[30]并不是只有美国人认为“白人”文明比其他民族的文明更先进——事实上这在世界各地都已是老生常谈了,远不止于这些至高特权的受众所属的国家和民族。
埃伦·阿克森·威尔逊扫除华盛顿陋巷的承诺,体现出了对于不那么幸运的城市居民的某种责任感——尽管这也许更多的是出于慈善救济的传统,本质上并不是对不公正的激烈抗议。威尔逊和他的妻子一样,对于黑人所处的困境表达了最基本的同情。但他认为这项事业最好交给时间来完成,自己从未打算贸然出手,哪怕只是一项微小的举措。1902年,威尔逊出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的就职典礼,也邀请了布克·T.华盛顿,但他不能像其他来宾那样和全体教员安排在一起,也不能出席正式晚宴。被问到非裔美国人有没有可能在这所大学学习时,威尔逊回答说:“虽然本校的校规中并没有说不允许黑人入学,但这个地方整体的氛围和传统就是这样,从来没有黑人申请入学,而且……这个问题似乎不太可能出现在实际情况中。”[31]直到1947年,普林斯顿大学才走出了第一个黑人毕业生。
尽管如此,黑人政治领袖们还是在1912年总统大选中支持了威尔逊,而支持那个由林肯领导的、为了废除南方各州的奴隶制度甚至不惜打一场内战的共和党的传统,也就此打破。在竞选游说期间,威尔逊对非裔卫理公会(African Methodist Church)一位颇有影响力的主教说,他们(非裔美国人)可以指望他做到“公平处理”,说“我最真挚的希望就是看到公平贯彻在每一件事情上,并不仅仅是勉强得来,而是慷慨大方、热诚愉快地实现公平”。[32]他说他将会高声反对私刑——这在美国就相当于俄罗斯的那些屠杀——不过又对这番话加以修饰,说宪法并没有赋予他实际干预废止私刑的权力。人们普遍认为威尔逊信仰的长老会教义会让他成为白宫中黑人利益的坚定捍卫者。“我们由衷地相信,”一名社论作者在W.E.B.杜波依斯(W. E. B. Dubois)建立的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会刊《危机》(Crisis)上写道:
即便是面对着模糊到让人困惑的承诺,面对着等级森严、冥顽不化的南方,也最好还是选伍德罗·威尔逊当美国总统,一劳永逸地证明一下,民主党在黑人问题上到底敢不敢民主。[33]
他们很快就失望了。这一年8月,纽约的联合有色民主(United Colored Democracy)主席罗伯特·N.伍德(Robert N. Wood)给威尔逊写了一封信。他开篇写道:“流着黑人血统的1 000万人民,对于维护在这个伟大的民主制度中身为公民的权利,怀着合情合理的渴望,为了表达这些人的感受和想法,我本不情愿却迫不得已、恭敬却认真地,就您的政府在我国有色人种状况方面实行的方针向您提出抗议。”[34]他承认威尔逊一直在忙于国家事务。然而他力图使总统意识到,在国会参众两院现已获得了多数党地位、并且充分渗入威尔逊自己的内阁的民主党中,有一些反动分子领导了一场将非裔美国人降为“农奴身份”的运动。要想说服黑人选民放弃“对共和党迷信般的崇敬”向来不容易。除此之外,一个“就连欧洲最低劣的废物都有大把机会”的国家,如今却不给美国的黑人公民机会,这实在是说不过去。
这里的问题并不是南部各州以种族和平的名义,在所谓的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1]的袒护下,在宪法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范围以外犯下的罄竹难书的罪行。这里的问题是在联邦政府内部,在华盛顿,在威尔逊的眼皮底下,在他完全有权去整顿的范围内的种族隔离问题。由南方民主党内阁成员掌权的政府各部门,从办公室下手,开始采取隔离制度,颠覆了半个世纪以来的融合。伍德写道:“我们对此感到愤恨,根本不是因为我们有多么渴望和白人在同一间屋子里吃饭,或者和白人共用肥皂和毛巾。”而是因为:
……在我们看来,在喝汤、用肥皂这类事情上实行种族隔离,意味着一场完全剥夺有色人种喝汤用肥皂的权利、将他们彻底赶出美国公务员队伍的运动已经初露端倪。[35]
威尔逊的幕僚长约瑟夫·帕特里克·塔马尔蒂(Joseph Patrick Tumulty)为这封信做了一个备注,建议总统彻底详读。总统或许按他说的做了。但不论他到底有没有时间读这封信,他终究还是没有鼓起精神回复这封信。
几天后,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三位领袖发表了一份被广泛刊登的公开信,信中对这件事情的陈述毫不含糊。信中指出,“联邦政府此前从未以肤色为由歧视文职员工”。然而现在:
联邦政府将有色人种隔离开来,仿佛仅仅和他们接触一下就会被玷污一样……分派给他们的都是些次要的常规事务,没有凭借个人价值晋升高位的驱动力,而对于本国的全体白人来说,这项权利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于那些出生在外国的意大利人、法国人、俄国人、犹太人和基督徒的子女亦然,他们如今也在进入政府部门。[36]
威尔逊逃避了与黑人领袖就这一问题的会面。他撤回了自己建立种族委员会调查相关问题的承诺。直面种族问题的挑战时,威尔逊没能沉住气,而是大肆斥责那些指责他的人缺乏耐心。
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坚持不懈,自行展开调查,并于9月发布了一份报告,这份报告随后被送到白宫。[37]对有色人种的冷落有轻有重,例子不计其数。其一,财政部一个叫泰森(Tyson)的会计被降职,调到别的部门。他接受这次调查时说“他被调到别的部门时,像小孩子一样大哭,主要原因并不是被降职,而是由于他觉得把他从和包括女性在内的白人同事一起共事了10年甚至更久的办公室调走,是对他个人有意见”。但从本质上讲,种族隔离的动机并不是出于个人,而是有系统的,既有种族主义因素,又有经济因素:
就有色人种员工而言,工作中的竞争已经不复存在了。有色人种中为数不多的、凭借自身的业务水平暂时还没有被隔离的那些人,迟早也要离开政府部门,而他们空出来的位置当然要由白人来填补……[38]
一些人辩称种族隔离制度让政府运作得更加顺畅,让不同族群更好地发挥了各自的技术特长。这份报告反驳那些人说,要想“衡量女人和男人的相对能力,最好是坚决要求女人专门从事3K[2],禁止她们从事其他领域的工作”。
威尔逊的高尚情操、对“新自由”的热情、挑战既得利益集团的意愿——这一点在支持削减关税一事上表现得何其明显——并没有在华盛顿的走廊和办公楼内部得到贯彻。他推诿搪塞,视而不见,把这一切推到参议院民主党同僚们的偏见上。美国在这座都城坚持了自己老派的一面。
[1] 吉姆·克劳法是1876—1965年美国南部各州的种族隔离法。——译者注
[2] 3K(家务劳动)来自德语中的Kinder、Küche、Kirche(子女、厨房、教堂)。——译者注
纽约
大都市
在1913年,如果说华盛顿代表着美国过去未完成的成就,那么纽约就是美国未来暧昧不明的象征。在一些人看来,纽约是美国在世界各地蜂拥而至的民众心中的灯塔,兑现着刻在自由女神像基座上的承诺。在另外一些人看来,纽约的移民人口正在把欧洲的恶习移植到美国的土地上,预示着美国即将走向堕落。
纽约人将这座城市视为美国商业贸易的发电机。1913年,纽约超过伦敦,成为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它也已经是美国顶尖的金融中心。因此可以说纽约的财富证明了这座城市的活力以及这个国家的实用主义,同时也确保了国家未来的繁荣。但在另外一些人眼中,纽约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了这个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不仁不义,这座城市赖以生存的是外地创造出来的财富,它像是一个机器,把财富和权力集中到华尔街金融家的阴谋集团手中。对世界其他地方的人们来说,从各种意义上讲,纽约就是美国;正如英国记者W. T.斯特德的评论,“这个国家的其他地方仅仅是纽约的垫脚石”。[1]
纽约和那个时代其他正在发展中的大城市一样,存在着诸多弊端:与巨额财富紧密相连的社会剥夺,城市劳动人口拥挤的生存环境,住房不足。纽约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表现得尤为突出。一名政府官员写道,担任纽约市长是“能够委托给世界上任何一个市政官员的最重大的行政任务”。[2]但纽约的腐败也自成一派。
纽约的政府已经成了“笑柄、嘘声和耻辱”,当地民主党的政治机器坦慕尼协会(Tammany Hall),作为纽约的影子政府,下达发放公共契约、买通选民的指示。[3]1913年,在改革派的一腔怒火下,纽约暂时脱离了坦慕尼的控制。前一任市长在1910年遭到暗杀未遂,或许是受到了那次事件挥之不去的影响,他在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轮船上暴毙身亡,之后一位年轻、生涩的反坦慕尼候选人当选为市长。但很多人怀疑纽约政治和社会两方面的改革步伐能否继续下去。“改革派一方是应有的人性,”一个愤世嫉俗却又精明敏锐的观察者写道,“而坦慕尼一方是实际的人性。”[4]在最后的分析中,他评论道,纽约州级别的清教徒立法者在奥尔巴尼(Albany)正襟危坐,城里的同胞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要由他们说了算,坦慕尼的确是纽约市反抗他们意愿的手段:
到底还是坦慕尼的办法最方便、最容易。对酒吧、赌场、妓院的老板,坦慕尼只有一句话:“每个月给我这么些钱,我就罩着你们。”对于这样的结果,每个人都满意。法律还留在法典中,那是对纽约“道德”一张光鲜的证明书;法律并没有付诸实施,因此谁都没有感受到它的不便之处;而不予执行所带来的收入养肥了坦慕尼。
1913年,纽约州自己被卷入了政治丑闻之中。1913年10月,针对前国会议员、现任州长威廉·苏尔策(William Sulzer)违反选举法的弹劾取得了成功。(他真正的罪行可能是拒绝接受坦慕尼下达的任命指令。)但在乱七八糟的纽约政坛,他却在次月通过选举进入了纽约州众议院。
纽约的政治腐败被渲染得世人皆知。人们的理解是,这与城市的道德败坏密切相关。纽约穷人的罪行是很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卖淫、赌博和轻微犯罪。1913年,据小约翰·D.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 Jr)资助的一份报告估算,纽约市有1.5万名妓女,其中很多掌握在移民关系网手里。另外一些报告得出的数字高达这个数字的两倍。著名废奴主义者哈里特·比彻·斯托(Harriet Beecher Stowe)的孙子莱曼·比彻·斯托(Lyman Beecher Stowe)声称,警察自己都已经向腐败妥协了,“对赌博、售酒、卖淫几乎充耳不闻”。[5]这座城市因此为持续不断的伤风败俗创造了条件。
富裕人士的缺陷更加隐晦,但在小镇或者纽约州北部的观察者看来,真实性毫不打折,从国家长期的健康状况来看,或许更加令人担忧:坐享其成而不亲力亲为的倾向、爱财的倾向、自私的倾向。曼哈顿的一名医生约翰·H.格德纳(John H. Girdner)对“纽约病”做出了诊断,这种病会传染,感染着他的纽约同乡中的很大一部分人。他写道,在极端的病例中,“病人除了赚钱或者满足身体的某些欲望时,从不动用脑灰质来进行思考”。[6]随着美国的城市化进程,观察者们担心,这个国家会不会变得更浮华、更贪婪、更个人主义——更像纽约?
有钱人的罪恶是最复杂的,或许也最容易让人把纽约这座城市的形象与不劳而获的特权联系起来:过量财富的新式堕落行为。《纽约时报》对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的小说《都市》(The Metropolis)做出了负面评价,嘲笑这本书把城市上层阶级刻画成一场荒谬的“室内装修、兰花、浴缸以及其他巴比伦式奢侈的邪恶特色的狂欢”——却也承认辛克莱很快就会找到愿意相信这些的读者。[7]
纽约,美国资本主义的顶峰,新巴比伦,所有这些形象都来自一个人口、物质和经济发展蒸蒸日上的时期。几十年前,纽约主要是些五六层的建筑物,集中在曼哈顿下城,被两侧的哈德孙河(Hudson)和东河(East River)夹在中间。1867年,只在曼哈顿的大街上才有法律禁止家禽家畜上路。[8]之后纽约渐渐扩张,越过曼哈顿岛周围的水域,探入邻居的后院,其间建造了一连串长达一英里的大桥,并于1910年在哈德孙河底开通了一条隧道。1898年,隔水相望的布鲁克林(Brooklyn)、皇后区(Queens)和史泰登岛(Staten Island)也并入这个庞然大物之中。唯有泽西市(Jersey City)依旧保持着独立地位。
然而,纽约并不仅仅是美国贸易与金融的枢纽。它本身也是一座巨大的工业城市。曼哈顿依然是一大服装制造中心,移民工人蜗居在城市边缘的公寓大楼中,富裕一些的居民则沿着第五大道往中央公园附近的宽敞空间迁居。更重型的工业——精炼厂、造船厂和铁路修理厂——限制在更安全的距离以外,坐落在布鲁克林、布朗克斯(the Bronx)和史泰登岛。纽约并不满足于为国家的经济生活领跑,还要指点国家的文化品位——既有阳春白雪,也有下里巴人。纽约引以为荣的是900家电影院,几座名字取得颇为豪迈的“歌剧”院(其中包括布朗克斯的一座崭新的歌剧院),以及100多座剧院,为“愿意赌一把碰碰运气的新人制作者”时刻敞开大门。[9]结果也有可能是一场代价高昂的失败。一名观察者写道:“纽约漠不关心的那些人和事,依然留在城里,在42街附近,等待着一场静悄悄的小型葬礼。”一座真正大都市的充沛活力让纽约激情四射。对于所有到过纽约的人,以及很多没有到过纽约的人,纽约都会狠狠地烙印在他们的意识中。
法国作家皮埃尔·洛蒂(Pierre Loti)是这个时代旅行经历最丰富的人,他在1913年把到达纽约时的情景描述为感觉上的超载。和古往今来的旅行者一样,他惊讶于入境时美国海关和移民局既天真又生硬冒昧的迎接词:“你是无政府主义者吗?你是一夫多妻者吗?你是白痴吗?你是否曾表现出精神异常的迹象?”[10]刚过了膀大腰圆的共和国神圣卫士这一关,他就融入一首活动、噪音、色彩与商业精神的交响曲之中。
“这里是各色人种的大杂烩,”洛蒂写道,“日本人、留着欧洲发型的中国人、希腊人、黎凡特人、发色浅淡的斯堪的纳维亚人。”和在华盛顿的同乡德康斯坦一样,洛蒂也评论了女人的优雅和美丽——“只要她们别不施粉黛地暴露在电灯下就好,因为那样的话会把她们照得像尸体一样惨白”。他看见了“富丽堂皇的商店,玻璃窗后面是长长的货架,和我们这里的林荫大道一样长”。电力在整个城市的普及令他感到诧异,“比我国厉害1 000倍”。但没有电也就没有纽约——空调让愈发庞大的建筑物在夏天里保持凉爽,电力照明照亮了因周围高楼林立而变得阴暗的角落。洛蒂说,纽约“像是在这无数的电流、放射力量和光线的影响下颤动着,噼啪作响——人就好像自己被电到了,一直在那儿颤抖着”。西百老汇(West Broadway)高架铁路下方,除了噪音还是噪音:“奇形怪状的火车车厢里塞满了人,在头顶上方不停地驶过,火星四溅,让人头晕目眩。”“从这里回国以后,”洛蒂感叹道,“会觉得巴黎是一个美好的、古色古香的小地方。”[11]
最重要的是,洛蒂为遍布全市的大型电力照明广告着了迷。对于前一年在时代广场树立起来的电子公告牌,他补充道:
到处都是这些五颜六色的灯光,闪烁着,变幻着,一次又一次地组合成各种不同的字母,在建筑物的正面化作飞流直下的瀑布,或者像紧绷的旗帜一样穿过轨道。但你需要把目光投向空中——虽然在听到地铁的轰鸣时,你会本能地看向地面。只有在空中,在屋顶上方,才能看到光最奢侈的构造物。那里有广告牌,新的消费产品在上面摇曳生姿……雨伞推销员展示了一位用撑开的雨伞打手势的淑女。缝纫用品商人展现出一只大猫,浑身被火黄色的光照亮,弄散了一个红色线团,被乱线缠住了……转眼之间,这些幻象被光描绘出来,变幻,消失,复现,速度非常快,快到让人目不暇接。没有点灯的摩天大楼楼顶躲藏在烟雾之中,有时会亮起一张巨型广告牌,仿佛从天而降,把一个由红色灯光字母组成的名称敲进你的灵魂之中,却又迅速消散,可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在一个东方(欧洲)人看来,这一切都让人无所适从,甚至有点儿可怕。但这一切又是那么有趣,那么巧妙,我乐在其中,几乎可以说是钦羡。[12]
洛蒂从《纽约时报》的25层大楼俯瞰纽约,称这座城市为“现代主义之都”,说自己对于看到的一切既沉迷又惊恐。他在日记中写道:“从这里看过去,这座城市大到无边无际:视野所及之处,电勾勒出弯弯曲曲的轨迹,颤动,闪烁,发出炫目的光芒,最终在地平线上化为一抹四散的微光,仿若北极光。”[13]
洛蒂错过了几个月后更壮观的一场光宴。1913年4月24日晚七点半,威尔逊总统在白宫按下一个按钮。坐落在东北方向200英里处的世界最高建筑物伍尔沃斯大厦(Woolworth Building),顿时沐浴在寒冷夜空闪烁的电光之中。[14]
1910年提出建造伍尔沃斯大厦时,预算是500万美元,计划的高度是625英尺。[15]1913年大厦建成之时,预算和高度都有所增加。大厦的设计师卡斯·吉尔伯特(Cass Gilbert)问委托人弗兰克·温菲尔德·伍尔沃斯(Frank Winfield Woolworth),这座高楼到底要建多高,据说伍尔沃斯的回答是“比大都会人寿保险大楼高50英尺”。几年前完工的大都会大楼是纽约当时最高的建筑物。[16]吉尔伯特也顺理成章地把他的设计提高到750英尺,之后又提高到792英尺。
伍尔沃斯是遍布全美的一家连锁廉价商店的创始人,他打算让这座大厦成为自家商店永久的广告。[17](大厅里还有他本人拿着一枚硬币的雕塑,造型颇为怪异。)单就广告效果而言,倒是不枉他的这笔投资。但他还打算让这座大厦本身也成为一次有利可图的投机,办公室的租金是全世界最高的。大厦坐拥惹人眼红的地段,华尔街和布鲁克林大桥近在咫尺。背对百老汇的圣保罗礼拜堂(St. Paul’s Chapel),面向伍尔沃斯大厦,右边是市政厅,据说在这样一个地方能够看到三个世纪以来的纽约建筑中最壮丽的典型。但对于摩天大楼为何能够在纽约市异军突起,卡斯·吉尔伯特给出了最恰当的表述。吉尔伯特解释说,一座摩天大楼就是一台“能让土地生钱的机器”。
对此,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可。1913年楼高委员会(Heights of Building Commission)成立,并对此进行调查。据调查,在一年中白昼最短的12月21日,伍尔沃斯大厦和胜家大楼(Singer Building)都在正午投下了超过1 000英尺长的影子。伍尔沃斯大厦曾经向意欲招徕的“律师、金融机构和高级公司”承诺“永远有光照和空气”,然而却拒绝将这些条件给予附近的办公室。公共安全问题是一定要考虑的。两年前,位于格林尼治村(Greenwich Village)一座10层建筑物最高几层楼的三角内衣工厂发生火灾,导致100多人死亡。自那以后,纽约的工厂车间都用英语、意大利语和意第绪语涂写了禁止吸烟的标志。但还是有很多人觉得在高楼中早晚要出事,到时候地面上的消防部门几乎是无能为力。伍尔沃斯大厦落成典礼之前一个月,曼哈顿区长乔治·麦卡内尼(George McAneny)告诉纽约市俱乐部成员,“摩天大楼的时代正在逝去”。他预言在并不算太遥远的未来,会迎来这样一个时代,到那时,“这座城市再也不会兴建摩天大楼,而当下这个大兴土木的时代会被视为一桩奇谈”。[18]
当然,随着时间的流逝,摩天大楼会被认为是典型的美式建筑,标志着旧世界和新世界城市景观之间的天壤之别。在欧洲,没有哪座建筑物像纽约最高的那几座摩天大楼一样嚣张——虽说欧洲现代主义者引以为傲的埃菲尔铁塔比这些摩天大楼都要高,高到让人头晕眼花的地步。尽管如此,美国的摩天大楼还是吸纳了诸多旧文明的美学,把自己塑造得不那么野蛮。伍尔沃斯大厦前厅的天花板采用了拜占庭式的马赛克,而大理石地板则是从希腊斯基罗斯岛(Skyros)上的一个采石场取得的。大厦是火焰式哥特风格,每个角上都有一座小塔。因此大厦也被称为“商业大教堂”,虽然吉尔伯特本人更愿意向北欧的大型市政厅靠拢,而伍尔沃斯曾建议他的建筑师以伦敦议会大厦新哥特风格的维多利亚塔(Victoria Tower)为样板。纽约第二高的建筑物、大都会人寿保险大楼,在形式上效仿了威尼斯的圣马可钟楼。[据说大都会人寿保险总裁约翰·R.赫格曼(John R. Hegeman)很欣赏这座钟楼——钟楼在1902年倒塌,又在1908年重建。][19]
1913年,当时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伍尔沃斯大厦在纽约落成,它是一座野心勃勃的城市的象征。
适用于摩天大楼,也就适用于其他一切建筑物。不久前建成的宾夕法尼亚车站(Penn Station)效仿了古罗马的卡拉卡拉(Caracalla)浴场。纽约公共图书馆(New York Public Library)的设计者们曾经在巴黎美术学院留学,他们在全美各地的公共建筑、办公楼和剧院采用立柱、三角楣饰和壁柱,将优美典雅、别具一格的巴黎风格发扬光大。在纽约,1913年落成的中央邮局大楼是最佳范例之一。同年完工的大中央车站(Grand Central Station)将美国的效率和规模与欧洲的优雅结合在一起。
新世界在许多方面与旧世界大相径庭。然而受过教育的纽约人一想到文化,特别是高雅文化,就会怀恋起大西洋彼岸的欧洲,现代文明的诞生地。
约翰·皮尔庞特·摩根(John Pierpont Morgan)在人们心目中或许是20世纪之初美国的高级金融巨头,但论及艺术,曾经在瑞士和德国接受教育的摩根对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情有独钟。普契尼的歌剧《西部女郎》(La Fanciulla del West)于1910年首演,歌剧再现了美国淘金热的情景,深受纽约观众欣赏,当然唱词也是意大利语的。1913年,钢铁大亨威廉·弗里克(William Frick)位于第五大道的住宅开始动工,他一般不会收藏美国艺术家的作品。(住宅本身也是以布杂艺术风格建造的,任命的正是设计纽约公共图书馆的那批留学巴黎的建筑师们。)弗里克直到晚年才开始购买美国老乡的作品:1918年,他购买了吉尔伯特·斯图尔特(Gilbert Stuart)的一张乔治·华盛顿肖像画,主要是看中了作品的题材而不是画家,1914年,他购买了詹姆斯·麦克尼尔·惠斯勒(James McNeill Whistler)的一份作品原稿,这位画家的艺术生涯大多在欧洲度过,绘画也是以欧洲为主题。欧洲是艺术的产地。美国的任务就是去获取。
但一件艺术作品只有在欧洲被美国人买下,运回美国,交到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之类的公共画廊,才会被美国大众欣赏到,而不是只被少数能够负担得起定期出国休闲旅行的人欣赏到。纽约很富裕,一些上层市民也很有教养。有教养的美国人非常重视艺术为国家磨平棱角的作用——约翰·H.格德纳认为这是治疗“纽约病”的唯一办法。但精英人士的文化教育采用的还是老一套:他们去欧洲,在意大利的博物馆里泡上几个月,去熟悉伟大的艺术,再在巴黎的咖啡馆里泡上几个月,将美国人认真的欣赏转变为欧洲人文质彬彬的城府。除了通过归国的美国艺术家和一些勇敢的欧洲人,纽约很少能够接触到欧洲主流的当代艺术。
1913年2月,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在莱辛顿大道(Lexington Avenue)上的军械库举办的国际现代艺术展(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of Modern Art)汇集了1 000多件现代艺术作品,其中很多来自欧洲。前一年秋天,年轻的美国策划人沃尔特·库恩来到科隆、慕尼黑、柏林和巴黎,寻觅合适的欧洲艺术作品,并确保这些作品能够用于这次展览。他努力说服欧洲的画廊,计划在纽约举办的这次展览将会是精彩绝伦的。当库恩向柏林画商卡西雷尔(Cassirer)询问有没有可能把塞尚和凡·高的一些作品带到纽约时,卡西雷尔大声喊道:“Gang und gar ausgeschlossen!”大致翻译过来就是“下辈子也别想”。[20]不过,库恩还是把所有能找到的作品席卷一空。与此同时,旅居欧洲的美国人沃尔特·帕克(Walter Pach)也动用他的私人关系,劝诱艺术家和巴黎的画廊把他们的作品卖掉。[21]最终来到大西洋彼岸的那些艺术品中,有相当一部分反映出了帕克的私心和人际关系。被洛蒂夸张地称为“现代主义之都”的纽约,如今正要初次接受欧洲当代艺术的洗礼,而且是以真正美国式的规模。
据帕克估计,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约有10万纽约人前来观看这次国际艺术展,之后展览转移到芝加哥,又到波士顿举办了规模缩水的一场。在美国画家和雕刻家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ainters and Sculptors)的赞助下,大部分展位都给了美国艺术家。但前来参观的大多数观众主要还是为了观看此前从未在美国展出的欧洲现代艺术家的作品,或者完全就是冲着他们来的:毕加索、杜尚、布朗库西、凡·高、塞尚、布拉克、马蒂斯、德加、雷诺阿、高更。在这些艺术家中,现代主义的代表们更有冲击力,特别是立体派。他们朝变形和抽象纵身一跃,脱离了直观的具象艺术,因而抓住了大众的眼球,也招来了评论界的恶评。当然,组织者们也都料到了军械库艺术展可能会引起民愤。事实上,这一点却是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不会仅仅是一场展览,而是要成为一个文化事件,甚至是一场革命。
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感谢组织者们举办了这样一场意义重大、不可或缺的展览。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接受这些他所谓的“欧洲极端分子”的艺术癖好。[22]诚然,他曾写过“没有变化就没有生命,畏惧不同的或者陌生的事物就是畏惧生命”。但这并不表示所有的变化都意味着生命——变化有时也意味着死亡,“退化而不是进化”。他认为军械库艺术展恰恰是这样一个例子。但用这样的哲学思考来对待部分参展的艺术,也许过于严肃了些,他写道:
其中的很多(绘画作品)或许反映出画家们狡猾地运用了从愚蠢中获利的能力,已故的P. T.巴纳姆(P. T. Barnum,马戏团老板)正是用假冒的美人鱼体现出了这一点。有数以千计的人花一笔小钱,来看一只假冒的美人鱼;这类人中有时也会有手头充裕的,来买一张立体主义绘画,或者一张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令人厌恶的畸形裸女图。
大多数专业艺术评论家都同意这种观点。凯尼恩·考克斯(Kenyon Cox)在《哈珀周刊》上声明了他的理念,“艺术和道德一样仍有戒律,艺术和物理一样仍有定律”。[23]他坚信军械库艺术展的艺术不会持久——然而这类艺术危害巨大,会腐蚀大众的品位,诱使一些青年艺术家相信可以通过惹人非议来取得成功,从而不再刻苦学习。他敬告民众:“如果你对这样的垃圾感到反胃,那是因为它根本就不是给人吃的食物。”不过他把最刻薄的批评留给了艺术家本身。对于凡·高,考克斯写道:“我能够肯定的只有一点,这是一个连颜料层都涂不匀的拙劣画家用印象派技法进行的实验。”至于罗丹的作品,“精神病和过度膨胀的自尊心到底融合到了什么程度……这很难说”。最后,对于马蒂斯的绘画,“凝视着你的并不是疯狂……而是不怀好意的厚颜无耻”。
其他评论家的斥责没有这么夸张,也更诙谐幽默。《顽童》(Puck)杂志刊登了母鸡下立体主义鸡蛋的图画。[24]一群艺术家信誓旦旦地宣称,“‘滥用’艺术学院”要在“纽约‘盲人’协会”的会堂举办一场展览,他们要“比立体派还立体”,借此嘲讽自命不凡的军械库艺术展。请柬中承诺“这场展览仅限最著名的美国立体派、后印象派、未来派、神经过敏派、精神错乱派和局部麻痹派艺术家的作品参展”。参与这次活动的一名艺术家罗伯特·休厄尔(Robert Sewell)说自己打算“把未来派艺术家放到过去式中间”。一些评论家管军械库艺术展叫“畸形艺术”。“要是有人被锁在里面过夜,岂不是太恐怖了?”有记者听见一名观看了展览的观众这样说。[25]但不论报纸上怎么说,这次展览终究还是取得了商业上的成功——这一点在纽约是很重要的。3月,展览转移到芝加哥进行,《纽约太阳报》(New York Sun)还讥讽道:“立体派搬家,几千人哀悼。”
军械库艺术展之后,美国艺术焕然一新。生于意大利的美国人约瑟夫·斯特拉(Joseph Stella)前几年在欧洲生活,这次艺术展之后,他画出了自己的第一幅未来主义绘画作品——《科尼岛上光的搏斗》(Battle of Lights, Coney Island)。纽约开始从购买和尊敬欧洲艺术的城市,向最终将超越欧洲艺术的城市过渡。
一些美国人上溯几代是北爱尔兰或者南苏格兰农民出身——威尔逊总统本人就自称有苏格兰和爱尔兰血统——对他们来说,纽约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存在。外国人认为纽约是美国的象征,而很多美国人带着些许怀疑,将它视为全国最具外国气息的城市。他们的观点有数字支撑。1910年,第13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纽约有4/5的人口有“外国血统”——要么出生在外国,要么本人出生在美国但父母是外国人。这个比例比其他的大城市都要高。纽约依然是一座美国城市吗,还是说它正在逐渐成为一座搁浅在大西洋错误一岸的欧洲城市呢?
事实上,最近来到纽约的欧洲人对他们在欧洲时的往事怀着五味杂陈的心情。很多人从欧洲来到美国,是为了摆脱艰难、被边缘化和迫害。对于一些人来说——例如爱尔兰人或者意大利人——他们的祖国终究会散发出温暖的光芒。他们会回忆和称赞祖国好的一面,忘记祖国的种种弊端。距离偶尔也会简化政治,锐化对与错、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差别。对于其他很多人来说——特别是没有祖国可言的那些人,是因为被有针对性地迫害而不是因为普遍意义上的贫穷而漂洋过海的那些人——欧洲是一笔问题重重的遗产。对于这些移民,特别是来自俄国的犹太人,美国不仅是一个充满经济机会的国家,更是他们摆脱世界其他地方的避难所。他们往往被视为最“外国”的群体。然而所有这些群体都认识和锻造了他们的新身份,作为归化的美国公民——犹太裔美国人、意大利裔美国人、波兰裔美国人——他们开始为美国本身锻造出一个新的身份。
约有200万纽约人是在美国以外出生的。在这些人中,每100万人中就有1/4出生在德国或爱尔兰,另有10万人来自英国。他们加入纽约已经十分稳固的社区之中,这些社区的姐妹社区遍布全美各地的市镇和村庄。美国历任总统都有北欧血统——主要是英格兰、苏格兰以及爱尔兰新教徒血统。对美国而言相对比较新鲜的、在纽约最突出的,则是来自欧洲南部和东部边缘地区的移民的大量涌入。超过30万纽约人出生在意大利。将近80万来自中东欧:俄国、奥匈帝国和罗马尼亚。1870年,来自这些国家的人口,占纽约出生在外国的人口的1%;如今,这个比例已经达到1/4。很多是犹太人,与新教徒的优势地位倍加疏远。1913年,有超过10万名犹太人来到美国。他们大多定居在纽约,为下东区(Lower East Side)的民族大杂烩再添一笔。[26]
约翰·H.格德纳将纽约描述成一座“巨大的磨坊,每年把来自外界的脑力、体力、金钱和品质作为原料洒在漏斗里”。从这些元素中诞生了“大都市”。英国剧作家、评论家伊斯雷尔·赞格威尔(Israel Zangwill)采取了另一种比喻:熔炉。
他1908年的同名戏剧背景设在纽约的一个外围区,于1909年在纽约首演。在犹太人奎克萨诺(Quixano)家里,墙上挂着伟大的德国作曲家但同时也是著名反犹主义者瓦格纳的肖像,书柜里放着一本尼采的书,象征着这个家庭中的德语文化。奎克萨诺太太只讲德语。她侄子大卫的双亲在俄国基希讷乌一场反犹的集体迫害中丧生,之后他被带到美国。他更乐于被同化,愿意把美国的理念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一个洗刷了在欧洲肆虐的宿怨与世仇的地方:
啊,我喜欢去埃利斯岛(Ellis Island),看着从欧洲开过来的轮船,心里想着,所有那些经过了海上的一路颠簸、已经疲惫不堪的流浪者,和美国最初伸出母亲般的大手迎接我时我的感受是一样的![27]
在纽约,大卫爱上了俄国东正教移民薇拉(Vera,在俄语中是“真理”的意思)。后来他发现她对基希讷乌很熟悉。再后来,他发现在那场集体迫害中,负责管理该地区的俄国军官正是薇拉关系疏远的父亲雷文达尔(Revendal)男爵——他的那张脸深深地刻在了大卫的噩梦里。在一个为非作歹的美国基督徒昆西·达文波特(Quincy Davenport)的帮助下,雷文达尔来到纽约,企图夺回自己的女儿,劝她不要嫁给一个犹太人。“你们不也对黑人动用私刑、取笑挖苦吗?”雷文达尔向达文波特解释自己对俄国犹太人问题的态度时这样问道。但就算他过来从中作梗,却还是没能让大卫和薇拉分开。
这部剧的最后一幕发生在美国独立日7月4日。大卫和薇拉宣布了结婚的打算——大卫也表达了他对美国的热爱:
是啊,东方与西方,北方与南方,棕榈与松树,极地与热带,新月与十字架——伟大的炼金术士用他的净化之火将他们融化、熔合!在这里,他们都将团结一致,建立人类共和国,建立神的王国。啊,薇拉,所有民族和种族崇拜、追忆的,罗马与耶路撒冷的荣耀,在所有种族和民族前来劳动和展望的美国的荣耀面前,又算得了什么![28]
1908年这部剧在华盛顿首演时,西奥多·罗斯福大声叫好:“这部剧很了不起,赞格威尔先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认为。在犹太人新闻界,有些人指责它纵容异族通婚所造成的实际上的“种族自杀”。[29]《纽约先驱报》(New York Herald)在头版刊登了赞格威尔与美国企业家丹尼尔·古根海姆(Daniel Guggenheim)的辩论,大标题是“犹太人应该与基督徒通婚吗?”纽约的各个社区并不太愿意被丢到大卫·奎克萨诺或许会希望的单一熔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