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生番状貌犹汉人,惟不剃发耳。男以绳束发垂于后,女结瓣(辫)盘额。其瓣(辫)线用红绳,或麻丝染红以系之。耳穿大窍,以牛骨为两圆饼塞之,大几及寸。头目有衣裤,项挂珠一串。头目之妻若女亦衣裤,且有短裙;肩垂红丝网络上缀小铜镜累累,腰以下如之;头上各盘花枝草叶,以饰观且蔽日也。
5.台北凶番状貌图说
台北生番素称凶悍,所谓王字凶番是也。然细观之,实非王字,不过雕题处多横纹耳。女则两颐皆涅。其涅法以针锋刺破皮面,涂以青黛,即久不脱。汉人视之如鬼,彼自以为美也。人皆裸体,无衣裤。男腰系布带一,以挂腰刀、药袋、铅弹等物。女以幅布围下体而已。隆冬之夜,煨火御寒。其头目额上嵌牙骨如牌为饰,项挂珠一串,以表异于众。耳亦塞骨饼,较卑南之番则尤小焉。
6.卑南生番状貌图说
卑南生番别有一种,肌肤皆黑,或披发,或断发,形略异而色同。耳亦穿孔,塞以圆骨饼,但稍小耳。其状略与书所绘赤道下之人相似,闻系巫来由种类漂流至此者。然性尚朴愿,不嗜杀,汉人之入其地者,未尝加害。卑南之北秀姑峦一带生番尤良善,故汉人之航海往垦者,亦成小村落焉。
7.台南番目眷口图说
台南番目眷口有妻无妾,生育不蕃,家约七八人,役使余丁不过数人。井臼、炊爨及樵采、耕猎自任之,亦分任之。入则聚处,出不偕行。遇械斗则留少者守家,其妻女子妇能胜兵者,相率偕往焉。
8.台北番目眷口图说
台北番目眷口不多,家无余丁。其炊爨、井臼、樵采、耕猎等事皆自任之。出必以族行,虽幼孩亦襁负之,恐邻社之杀之也。
9.卑南生番围居图说
卑南地处台东。其居处筑土为围,四周遍栽刺竹,深林密菁,苍翠可爱。内盖草屋数十百间,聚族而处。汉人之居其地者亦然。
10.台北凶番穴居图说
台北凶番居处与台南不同。屋居者只用长木一根横柱其本于山腰,以两小木支其末为架,上披茅草,略蔽风雨而已。穴居者则踡伏岩洞间,穴口编茅为门,以避风雨。路径尤崎岖难行。
11.番社饮食图说
番社饮食南北大同而小异,俱以蕃薯、鸱芋为常食,谷米、瓜菜惟台东、台南有之,台北仅有黍与蕃薯、萝葡,间有米麦,亦从汉人互市得之,非所产也。其器用台东、台南偶有陶器,余皆刳木为之,群席地而食焉。
12.番社凶杀图说
生番性喜酒而艰于得饮。台东、台南有嚼米为酒者,或以供客,或于岁时祭献而会饮。饮辄醉,醉后一言之忤便逞刃寻仇,多有因酒而杀人者。
13.番社互斗图说
番社多械斗,或两社互斗,或数社群斗,日自戕其类,故族不藩。其兵器以火枪为上,弓箭次之,刀矛为下。视火枪尤贵,所用之枪磨擦毫无锈蚀。无力购枪者乃习弓箭刀矛,一得火枪则弃之矣。枪不妄发,发必中的。以火药难得,故练习务精,使药无浪费也。
14.生番伏崖侦杀图说
生番嗜杀,能得汉人首级者则群推为头目。往往伏于崖侧丛莽中,伺汉人孑身入山者,从后骤以火枪中之,突割其首而去。
15.生番杀人耀武图说
生番既获汉人首级则急归,将近社藔,划然长啸,各番出而聚观,彼乃就地仰卧,若甚惫然,群番女俱来舁之以行,遍游各藔以耀武。
16.生番沥头庆饮图说
生番既获首级归藔后,即将首级撬开其口,以酒灌入,从食管琉下,其类各坐地仰承而饮之,如承檐溜然。以示庆贺之意。
17.生番悬头卜猎图说
生番之得汉人首级也藏于藔,或洒金以饰之,以数多者为雄。出猎则悬而卜之,视其旋转之向而趋焉。
18.生番归猎祭头图说
生番归猎,必陈所获献于首级,以示报。无所获,则抛掷之,践踏之,谓其不佑己也。
19.番社射兔图说
番地冈峦重复,草木繁秽,孕育其间者鹿与兔尤多,生番肉食赖之,故日出猎。然不敢孑身入山,虑熊豹之噬也。往往伏丛莽中,伺兔、鹿之自出者而猎之。
20.生番坑熊图说
熊之皮坚而毛厚,枪弹滑不易入,击之不中即反扑人,故生番见熊不敢轻于一试。惟侦其往来之处,掘一深坑,上覆茅草,系小犬或羊为饵,以诱之。熊每堕入坑中,不能出,乃得而毙之。食其肉,寝其皮,更取其掌其胆以货汉人。
21.生番炙鹿图说
生番获鹿,群剥而烹食之。惟台北生番无釜甑,先聚石烁之使热,以所剥之鹿覆石而炙之。
22.番社焚猎图说
冬尽,草木稍黄落,则约会群社,山中合围。纵火逼之,持火枪、弓矢以待。兽逸出则群击之,乃有大获。
23.番社贸易图说
番社之货有熊掌、熊胆、鹿皮、鹿筋、鹿茸、鹿角、鹿胎、鹿脯、鹿肚石、鹿肚草、麂皮、薯莨、茯苓、麻及生鹿、兔、猴等物。其所需者,以火枪、腰刀、火药、铅弹四者为贵,余则食盐、火石、针线、布幅、红羽毛等类。惟台东南番社不需食盐也。贸易时,惟以所有易所无,不知有金币也。以贵物易贱物,亦不甚知计较。
24.番社踏歌择配图说
每逢社会之时,男女群集,相与跳舞,自为择配。以歌相诱,两相得意者即负之而去,归告父母而俪焉。犹猺獞跳月之俗。
25.番女嫁汉图说
番妇多作苦,故番女皆喜嫁汉人。时有亲挟其女出山择配者。卑南秀姑峦一带皆然。上户聘物火枪两杆、腰刀两把及豕、酒、红布等件;下户无之。但成婚之次日,必将其女之衣饰尽索而去,不留一线也。
26.化番形貌图说
化番南北皆有之,大约皆居近汉人者。其初必嫁女于汉,往来习熟,且能贸易,以致小康,而后归汉,服食、器用与汉人同。上户衣履颇修洁;下户亦具草笠、芒鞋,无魋结徒跣者。惟其妇女俱不裹脚,且盘发于额以为饰,戴物于头而行,不事提挈为小异云。
27.化番嫁娶图说
化番与汉人通,婚嫁礼俗亦大概相同,惟衣服朴陋耳。男子虽冬月亦以白葛衫为吉服,新妇无簪珥,山花盘髻而已。贺客至,则新妇手进槟榔,以示敬。
28.番妇纺织图说
番妇亦能纺织,取木芙蓉花之皮缕析为线,杂以麻缕。其法用藤萝或木匡为猿,周扎经线,以长针穿纬线而织之。再以竹蓖扣紧之,必数日而后成匹。闽人呼为芙蓉布,或呼为台湾葛。颇费功,故值昂。夏日以作里衣,汗不外渍。
29.台东番社捕鱼图说
番社捕鱼,男女俱能入水。法先用镖枪刺之,随没水中捉之。其渔舟之式,大木刳其腹,以桨掉(棹)之而行。每船容二三人,名曰蟒甲,亦曰艋舺,与琉球小船相似。或云此种其先为琉球人漂洋至此者。
30.台南北番社种薯图说
台南生番知种五谷、薯、芋、瓜、蔬;台北生番惟知种薯,麻、黍间有之。地多山猪,故薯园不在平地,转在峻岭,以为山猪所不到也。所种亦不多,足一年之食而已。未熟则食叶,既熟乃食薯。
31.台南番社畜牧图说
台北番社无畜牧,惟台南及台东之秀姑峦卑南一带有之。以其地稍平旷,水草俱便,故水牛、黄牛、猪、羊、鸡、鹅、鸭之类价值俱贱。
32.台南番社老树图说
台地重冈叠岭,树木蓊翳。台北多樟,台南多榕。榕树枝上生根,垂垂倒悬,一著土即成大干,故一树而成数树,于夏日尤宜。又有加冬大树,与红木无异,台人用作秤杆及细巧器用。又有白藤,其用尤广。
33.台南番社杂木图说
台南离赤道仅二十二度,气候与内地迥异,树木亦与内地不同。有菻、椰子、红蕉、番木瓜、管仲、槟榔、霸王鞭等物,皆内地所罕觏者。
34.台南番社花卉图说
番社花卉台北少而台南多。木本有贝多罗、七里香、木兰花、佛桑花、刺桐花、仙丹花;草本有优昙花,若参三七花则介木本草本之间者。
35.台南番社果窳图说
番社果窳大者为波罗蜜,剖之得实十二三枚,大如皂角子,色白,剥去薄膜,蒸而食之,味如莲子。椰子大如碗,皮为□壳,内层白膜中有浆数勺,味微甘,性凉。芭蕉果一枝数十颗,剥去皮可生食可熟食,味不甚佳。黄梨一名土波罗蜜,味甜多津,可以止渴。
36.台南番社杂果图说
台南多杂果。有干仔茇者,即番石榴,其臭恶。有苹婆者,其荚如皂角子,色红紫,剖之,中有实三,色黄,蒸食之味如莲子,俗名凤皇卵。有洋桃生而有棱,熟则色黄。有释迦果,色绿微黑,中有白肉如浆。有染雾者,状如无花果,其色黄白青红不一,味如林檎。有檨子者,色初绿而后黄,大如鹅卵,核颇大,肉丝丝附于核,味甜而微酸。
“林爽文事件”前的台湾边区图像:以乾隆四十九年台湾番界紫线图为中心注289
林玉茹 畏 冬
摘要:康熙二十三年(1684),台湾纳入清朝版图之后,汉人大举来台拓垦,并逐渐侵入原住民的生存空间。番、汉之间的纠纷和冲突不断,甚至重大的社会动乱或抗清事件也牵连生番(未归化的原住民,高山原住民居多)地域。清廷为了巩固统治和维护社会秩序,逐渐采取划定番界政策,以限制汉人拓垦,并区隔汉人与生番的活动地域。
在乾隆十五年(1750)、二十五年(1760)、四十九年(1784)以及五十五年(1790),清廷曾清厘界外土地四次,并绘出红、蓝、紫以及绿色四张番界图。其中,一般以蓝线图为现存唯一的番界图,番界的相关研究也大概以其为基础来重建或论述。不过,此图地名缺漏和错误不少,或是空有图形而未注记,其他番界图的发掘,当有利于还原乾隆一朝台湾的边区图像。
北京故宫博物院现藏一张乾隆朝的大型山水画地图,原题名为“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说”。此图绘有红线、蓝线以及紫线,加以着重于描述沿山番界地区,因此在地图绘制脉络上,应是乾隆四十九年绘制的“台湾番界紫线图”。更特别的是,图上方有约15000余字的四县一厅图说,详述各地界外土地开垦、请禁状况,弥足珍贵。
本文即以此图为中心,分别从番界紫线的划定、乾隆四十九年(1784)定界前的边区以及定界后的番界和新垦区等面向,说明该图所反映的乾隆末年帝国的领土政策和边区图像。
一、前言
康熙二十三年(1684),台湾纳入清朝版图之后,汉人大举来台拓垦,并逐渐侵入原住民的生存空间。番、汉之间的纠纷和冲突不断,甚至重大的社会动乱或抗清事件也牵连生番(未归化的原住民,高山原住民居多)地域。清廷为了统治和维护社会秩序,逐渐采取划定番界政策,以限制汉人拓垦,并区隔汉人与生番的活动地域。不过,这一条边界并非一开始即划在山地与平原的交界,而是随着汉人的侵垦,逐渐进逼山地。清廷则在这个过程中扮演抑制、防堵的角色。注290
康熙六十年(1721),“朱一贵事件”爆发,清廷平乱过程中的最大困扰是无法掌握沿山地区及生番情势。注291翌年,事件后,闽浙总督觉罗满保遂施行封山划界政策,并自南而北立石54处,首度确立番界。从雍正初年至乾隆年间,清廷又多次划定“生番界址”,有时并立石开沟,形成所谓的“土牛沟”。注292另一方面,进入乾隆朝,清廷对汉人移民开垦熟番(已归化的原住民,平埔族居多)草地的态度明显转变,由雍正朝的鼓励开垦,变成护番禁垦。注293乾隆十年(1745),福建布政使高山更提出“使生番在内,汉民在外,熟番间隔于其中”的族群统治策略。注294番界的性质也由原来隔离汉人和生番,逐渐转变为区隔汉人、熟番及生番的族群三层制空间布局。注295
乾隆年间,清廷的族群政策不但日趋成熟,也因现状多次更动番界,并直接形之于全台舆图。乾隆五十五年(1790),闽浙总督伍拉纳即指出,由于“界外旷土甚多,番、民争相垦种”,乾隆十五年(1750)、二十五年(1760)、四十九年(1784)以及五十五年曾清厘界外土地四次,以“勘定界址,禁民越垦”注296。在地图上则先后以“红、蓝、紫色画线为界”,乾隆五十五年又在存档原图上新添绿线。注297进言之,乾隆时代台湾的番界图至少应有四张。其中,蓝线图现藏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是乾隆二十五年闽浙总督杨廷璋、分巡台湾道杨景素清厘番界又全面堆筑土牛时所制。该图绘有红线和蓝线,经施添福考订后,定名为“清乾隆二十五年台湾番界图”注298。他同时也指出紫线图和绿线图尚未得见。注299
乾隆朝时期,国力鼎盛,各种类型的地图均衡、稳定而蓬勃地发展,大型的山水画绘图极为盛行,大幅的主题地图也最多,如番界图、军备图以及望楼图。注300其中,乾隆二十五年的台湾番界图,一直是台湾史学界公认的唯一一张番界图。过去番界的相关研究大抵以其为基础来重建和论述。注301不过,该图不少地名误植,错误相当多,或是仅绘图形而未注明村庄或地名,增加判图的困难。前述几张番界图如能面世,当有助于厘清乾隆年间番界的政策、变化及边区的拓垦趋势。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有一张乾隆朝的大型山水画地图,原题名为“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说”。注302这张地图南起下苦溪(今屏东县士文溪)北迄三貂社(今新北市三貂角)注303,绘制方式采取传统的上为东、左为北“横轴式”的山水画画法。注304该图很明显是一张主题全图注305,虽然以台湾西部为描写范围,但是强调沿山界内和界外地区。更特别的是,图上方有约15000余字的四县一厅图说,详述各地界外土地开垦、请禁状况。
由于此图绘有红线、蓝线以及紫线,加以着重于描述沿山番界地区,经过比对,实以乾隆二十五年(1760)的台湾番界图(以下简称蓝线图)为底本,显然如闽浙总督伍拉纳所言,应是依据存档原图新绘紫线。因此,该图虽有原题名,但在地图绘制脉络上,应是乾隆四十九年(1784)闽浙总督富勒浑清厘界外埔地之后,绘制的“台湾番界紫线图”(以下简称紫线图)。
此次清丈,如柯志明所指出,因乾隆四十八年在淡水厅发生“林淡案”,而于翌年全面清厘界外土地,然未及定案,即发生“林爽文事变”。注306乾隆五十五年“林爽文事件”善后时,始正式认可此次查明的 11204 甲,并分别民、番产业,民产则“饬令报升”,番业则“免其科赋”,余则纳入未垦数内一律归屯。注307因此,尽管紫线图尚未完全取得清廷认可而定案,且犹有各厅县图仓促拼接成草图的痕迹,但该图是乾隆五十五年施行番屯制前的蓝图,不但清楚析分界内外土地,而且详细说明其垦、禁地区和理由,仍可以重现闽省和台湾地方官员对于边区和帝国领土政策的构想,并显现乾隆二十五年至四十九年之间蓝线界外土地拓垦状况。此外,界外私垦土地是林爽文阵营的根据地注308,本图也反映乾隆五十一年(1791)“林爽文事件”爆发前的沿山土地开垦趋势和番界界线。
此外,清代地图大多未注明绘制时间和脉络,过去判图往往根据其官治变迁而定。不过,本图重点在番界内外的清丈,又有底图,因此沿海和平原地区大多沿袭乾隆二十五年(1760)的地图,描述简略或不够正确。举例而言,本图并未正确绘出乾隆二十六年移驻的斗六门巡检、乾隆三十一年已由八里坌移驻新庄的新庄巡检。注309尽管如此,由于蓝线图画工相对粗糙、潦草,错误或疏漏不少,紫线图反而相当仔细而正确,可以补充或修正乾隆二十五年未注明的庄名或误谬注310,而进一步还原乾隆二十五年从红线到蓝线的界外开垦状态。另外,紫线图也更详细地注明沿山的界址和变动,可以说是乾隆末年边区图像的具体反映,研究价值非凡。
本文即以《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说》为中心,以下分别从番界紫线的划定、乾隆四十九年定界前的边区以及定界后的番界和新垦区等面向,大概说明该图所反映的乾隆末年边区图像。不过,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仅是拋砖引玉之作,要更细致地考证各地的开垦状态或是番社活动,则仍需要配合古文书及其他相关文献进一步申论。
二、“林淡案”与台湾番界紫线
从康熙末年开始,沿山丘陵地区逐渐成为清廷治理台湾的死角,不断爆发各种抗官事件和民、番之间的纠纷或冲突。朱一贵崛起的罗汉门和杜君英起事的下淡水槟榔林即均位于边区的新兴开垦区。注311另一方面,番害常导致地方官员被牵连处分。清厘划界的理由,往往是为了杜绝汉人侵垦和番害注312,以巩固统治和维护社会秩序。
乾隆朝为汉人移垦台湾的高峰期注313,移民更进一步向沿山侵垦。清廷虽然改采护番禁垦政策,但又因番害、治安以及福建米谷供需之需要,常摇摆于封禁和开发之间,番界也不断向东移动。注314乾隆十五年(1750),确定彰化县以南的红线番界注315之后,民番纠纷却更加频繁。翌年,水沙连社和北投社先后发生熟番社与汉人界内争垦冲突,后者更酿成重大的“内凹事件”,北投社还引出生番来杀死内凹庄(今台中市雾峰区)汉人22人,柳树湳汛兵7人。事件后,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唯恐界外私垦成为治安上的大问题,通令台湾地方官彻底清查及勘定边界,并“严檄禁逐”私垦者。这次的全面清厘,因人事更迭,直至乾隆二十五年才完成注316,并重订番界蓝线。
蓝线主要确立虎尾溪以北至八连港(今汐止八连)之间彰化县到淡水厅的番界界址,然而这次定界反而导致人们确认界址的要求,民番纠纷和冲突也逐渐往北延伸。乾隆朝第二个十年的民、番冲突大多发生在彰化县,第三个十年逐渐移转到中北部的淡水厅地区,且由界内私垦转为界外私垦纷争。乾隆三十一年(1766),在今苗栗县西湖乡,即因界外私垦而发生攸武乃生番杀死鲎壳庄民事件;另一方面,抗官事件仍在沿山地区引爆,乾隆三十三年黄教即在彰化县到凤山县沿山起事,造成很大的治安问题。注317沿山边区不断产生的纠纷或冲突,则往往成为界外土地清厘和重划番界的契机。乾隆四十九年,全面清厘界外埔地,并新定番界紫线,事实上也肇因于乾隆四十八年七月在今桃园县龙潭乡发生的“林淡案”(又称“林云案”)。
“林淡案”的发生地点是蓝线界外的黄泥塘、乌树林(今桃园县龙潭乡)、马陵埔以及武陵埔。乌树林和黄泥塘两地,由于“逼近内山,生番出没堪虞”,乾隆三十三年(1768)淡水厅同知段玠注318招募乡勇40人,“分隘防守”,并给予“牌戳”,允许乡勇在就近荒埔开垦,以作为口粮。邻近乌树林的武陵埔和马陵埔则是霄里社通事凤生和番阿生的土地或番社共有地。注319乾隆四十三年(1778),凤生招揽林淡等三位汉人合股开垦马陵埔,“议明限年成熟,定额纳租”。乾隆四十五至四十六年(1780—1781),林淡等又陆续招揽20人分股承垦。乾隆四十六年,阿生也将武陵埔招林淡、赖力认垦。林淡一股又另招7人分股承垦。然而,在乌树林守隘的乡勇首张昂以先前其叔已经向凤生父亲知母六认垦武陵埔地,且已出压地银30圆,而不肯退地,并迳赴淡水厅呈控。淡水厅同知李俊民却断定张昂应将埔地交还凤生另招垦佃开垦,乡勇口粮则由邻近埔地拨捕。注320由上可见,乾隆朝第三个十年起,淡水厅沿边守隘工作,已不再仅委由熟番负责,而开始另募汉人乡勇担纲。另一方面,自乾隆十一年(1746)定例,将界外平埔拨归熟番自耕之后注321,此地域界外土地显然保留给霄里社注322,因此淡水厅针对乡勇和番通事的土地纠纷,仍站在护番保产的立场上,将土地断予原住民。霄里社番则大多招汉佃开垦。这些垦佃往往采取合股开垦模式,甚至群聚至20余人,足以与守隘的乡勇相抗衡,而成为此地边区两股不稳定的势力。
然而,地方衙门的裁定,并无法让守隘的乡勇服气,而进一步引爆乡勇和番地垦佃之间的械斗、毀屋杀人事件。乾隆四十八年七月十六日,汉垦佃群聚武陵埔分地,张昂借口守隘,拟向其抽分口粮,垦佃却不予理会,双方叫闹而散。七月十七日,林淡等汉佃趁乡勇护卫庄民入山樵采之时,伙同股伙15人,持械棍到隘寮拆寮闹事。之后虽有乡保“喝散”,但张昂等人回寮后,即邀集乡勇18人,向垦佃理论,打伤垦佃而赴竹堑巡检禀验。七月十八日,以林云、林淡为首的垦佃股伙共21人注323,与乡勇展开集体械斗,结果乡勇张昂等4人被林云、林淡等杀害焚尸。淡水厅同知马鸣镳据报,“到地相验,拿获首伙要犯”,开庭审讯,确认林云、林淡等犯案事实。注324
“林淡案”显然仅是淡水厅界外地区乡勇和垦佃之间的争垦仇杀事件,全案虽牵连42人,但为时甚短,并未蔓延,只是地方的小械斗,何以会导致闽浙总督富勒浑决定全面清厘台湾界外土地和划定新界呢?其应与乾隆皇帝此际对于闽省和台湾官员的极度不信任及严刑峻法的对台政策有关。乾隆四十七年(1782),彰化地区爆发大规模的漳泉械斗,影响甚巨,被直接就地正法者多达200余人。注325福建巡抚雅德、台湾道穆和蔺、台湾镇金蟾桂均因没有亲往查办,仅委任知府、副将负责,而遭到乾隆帝一再申饬或“交部严加议处”注326。台湾府知府苏泰更因采取“劝谕和息”方式,未迅速擒捕相关人犯,被乾隆帝视为“罔顾大体、姑息养奸”而参革,“交刑部治罪”;其余知县、一干武职人等均被革职查办。注327乾隆皇帝认为械斗的发生即因“文武各官平日废弛玩纵,以致酿成事端,又不立即擒灭”注328,因此对于台湾各种治安事件,力主从最高的台湾道、镇到知县、都司等文武官均应据报后亲自查缉,且采取严刑峻法,肇事首犯就地正法,“俾奸民知所儆畏”。乾隆四十七年九月,甫上任的闽浙总督富勒浑也被乾隆三令五申,必须“驰赴闽省实力整顿”。十月,原福建布政使杨廷桦因“在闽年久,台地情形素所熟悉”,而被委任接台湾兵备道,并兼按察使衔,继续查办械斗余犯,且直接向皇帝奏事。注329然而,之后,又陆续出现彰化王爷会、小刀会;凤山县小冈山地方“有匪徒竖旗”等风闻,使得乾隆帝一再重申“台湾诸事废弛,刁风未息,不可不严拏究办、从重惩治,以靖海疆而安良善”注330。乾隆四十八年(1783)十月又再度强调:
台湾民俗健悍,易于聚众滋事,自上年大加惩创之后,朕以为其风可以稍戢;乃现在此案人犯又有如许之多,可见该郡孤悬海外,距省遥远,政务废弛已久,非竭力整顿,难以绥辑。注331
在这种雷厉风行的气氛下,多次遭到申饬的闽省官员即使对于小规模的械斗也神经绷紧,决定予以严惩。福建巡抚雅德即呼应乾隆帝主张,针对“林淡案”指出:
查海外地方,岂容刁民肆行无忌?且彰化、诸罗二县,漳、泉匪徒械斗焚杀,甫经惩创,乃淡水复有焚抢杀命之事,实属愍不畏死,尤当严予重惩,以儆匪恶。注332
基于上述严刑峻法方针,“林淡案”的处置方式也完全仿效一年前的“彰化械斗案”,不但首犯被就地正法“枭示”,而且台湾道杨廷桦、淡水厅同知马鸣镳、北路协副将左瑛都因办案不力或是拖延甚久才禀报而遭到参革。注333特别是台湾道杨廷桦因据报后,没有“亲往督拿,上紧究办”,仅由同知马鸣镳自行查报,被“交部议处”,台湾道一职也于十一月十七日改由漳州知府李浚原接任。注334
不过,杨廷桦于十一月十二日已亲自到淡水厅查勘“林淡案”内垦埔情形,并于十二月七日上奏给乾隆帝。注335乾隆帝收到奏折之后,改变主意,以杨廷桦“在台湾年余,于该处情形自更熟悉”,而令其留台帮办,“实心出力,以赎前愆”注336。换言之,因林淡案被降调的杨廷桦,是以戴罪立功的身份,协助新任台湾镇总兵柴大纪继续处理善后事宜。这也造成他在日后的清厘划界上态度甚为积极,紫线图也比蓝线图更加正确和翔实。
“林淡案”的善后,除了首从42犯“从重定拟”及私相授受的番通事凤生因病故“免议”外,番阿生和汉佃则“各杖责二十板”,更重要的是纷争地的处分和重新配置问题。乾隆四十八年(1783)十一月,杨廷桦和北路协副将左瑛到乌树林至武陵埔一带界外地区现勘,发现“垦成田园,新旧不一”,勘丈共得547甲。注337对于这些土地的处置,如同过去一般,除了阿生自垦的马陵埔尾番园,仍由其耕管之外注338,不是入官,即列为禁地。乌树林隘仍“设乡勇二十名,以资防御”,其已垦田和未垦埔地,因“该处迫近生番”,于“崁顶隘寮下崁脚立界”,永行禁垦。至于安平镇(桃园平镇)至黍仔园一带,即今平镇乡、龙潭乡境及大溪镇内,原属于霄里社的偌大番地,不论已垦、未垦,均“附奏入官”,原垦佃成为官佃,或是“另行召佃”,“照例纳租,除完粮外,分别充公、赏番”注339。纷争地之外的安平镇等界外土地,此时一并入官,这是因为杨廷桦认为这些已垦或未垦田园,“给番殊觉太优,逐佃恐致失所”,因此采“仿照官庄之例,定额输租”,“不准番民私垦”注340。进言之,由于“林淡案”,原来霄里社所有的界外番地,都被充公入官,成为汉佃与乡勇械斗下最大的牺牲者。注341界外番地入官充公,似乎也变成清廷对番社连带惩罚的主要模式。至于汉佃,则仍维持其垦佃身份,只是由番业汉佃变成官庄之佃,变化的仅是业主权,耕作权并未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闽浙总督富勒浑为了力求表现,在与深受乾隆帝赞赏的福建水师提督黄仕简针对“林淡案”交换意见之后注342,认为事件起因在于界外土地争垦,而先委任杨廷桦清丈淡水厅;乾隆四十九年(1784)二月十三日,更正式奏请全面清厘界外土地。他指出:
臣查台湾各属,在在壤接生番。向虽定有界址,内外类皆荒埔。因生齿日繁,每缘争垦滋事。即如林淡一案,是其明验。海洋重地不可不亟为清厘。……茲据杨廷桦具稟,现将淡水一带查丈,其余各厅县民番交错之处,自应一体勘查,酌定界限,以杜争衅。注343
由上可见,清厘全台界外埔地和重订番界紫线的确因“林淡案”而起。闽、台官员也一致认为,由于人口压力逐渐升高,番界附近土地争垦成为导致边区不稳定的关键,有必要清厘划界,“以杜争畔”。换言之,紫线番界的划定起因于边区土地之争垦,而非仅是康、雍年间强调的番害问题。
不过,办理清丈和重新划界事务,涉及土地所有权的厘清,因此如同富勒浑所言,“必须明白详慎、熟悉地方之员,责成经理,不致草率从事,滋生事端”。因此,仍责成“奉旨留台帮办,沐恩深重,自应倍加出力”的杨廷桦负责。杨廷桦即会同新任台湾镇总兵柴大纪,“带同妥员,逐一亲诣各处,勘名量丈,酌量情形,分别应禁应垦,绘图册报”注344。《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说》即是乾隆四十九年为了杜绝界内外争垦纠纷,全面清厘定界的成果。
此次清丈定界的执行模式,根据乾隆五十年一月杨廷桦的奏报,是由他偕同台湾镇柴大纪、台湾道永福查办。然而,由于全台四县一厅,“地方辽阔”,所以分饬各厅县“各于所辖界外,逐一先行查丈”,柴大纪和永福再“各分赴北路检阅营伍,巡查地方”,并“随地查勘”;杨廷桦也“亲至各处,覆加勘丈,赶紧核办,分别应禁、应垦,以冀妥速竣事”注345。进言之,清丈和定界虽由杨廷桦总其成,但其实是由各厅县分头进行,勘丈“界内、界外已垦未垦荒埔,并垦成田园,逐一绘图,造具甲数、耕佃花名册”,再向上“呈缴详报”注346。因此,由紫线图和图说可见,各厅县拼接痕迹明显,彰化县以北图说字体和以南诸罗县各县明显不同。亦即本图实为当时清丈后之草图,尚未经宫廷画师重新绘制和定稿。而且,由于此次绘图定界因淡水厅“林淡案”而起,杨廷桦又先行亲自履勘清丈肇事地点,“另绘图说并开田园甲数清单”,淡水厅同知潘凯也同时清丈淡属界外垦成田园注347,因此淡水厅特别是台北盆地的人文景观,绘制最为详细,连蓝线界内的地名也新增许多。相对地,彰化县以南界内则大致沿袭蓝线图,变化不大。不过,紫线图虽以蓝线图为底本,但画工不但不相同,且更为细致。彰化县地区有不少地区字体倒置,则显现当时实地勘丈时由内山往海面的视察者角度,也体现该图经过实际而切实的勘丈和绘制的过程(图1)。本图的价值和代表性因而更加突出,以下透过该图及图说来进一步说明。
图1 《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说》中“彰化县图说”之局部 三、番汉越界混耕、守隘的边区
乾隆二十五年(1760),闽浙总督杨廷璋奏准清厘彰化县和淡水厅边界,并“挑沟堆土”作为番界;翌年,由福建分巡台湾道杨景素“驰赴彰化、淡水,亲率厅、县,督理工所匝月”注348,形成北台地区一条绵延的土牛沟。注349番界蓝线确立之后,高山的三层制族群统治策略获得落实;亦即由熟番扮演外御生番内防汉人的角色。注350番界之外则成为禁地。
然而,乾隆年间,汉人和熟番事实上不断违禁越界私垦界外地区;乾隆中期之后,部分沿海平原的熟番社开始向东迁徙注351,边界地区景观变化甚巨。乾隆一朝,虽在乾隆六年(1741)、十二年(1747)、二十七年(1762)分别三次重修《台湾府志》注352,但是村庄番社表记大多延续乾隆六年刘良璧的《重修台湾府志》,或是记载太过简略,无法突显边界实际拓垦成果及村庄大幅扩展的状况。另外,这些府志或是描述局部地区的县志注353,都在乾隆朝第三个十年以前编修,之后则完全无可参考。因此,要重绘此际台湾边区开垦的实态舆图,特别是大型山水画式的全台舆图,成为重要的素材。紫线图及其图说,刚好可以展现从乾隆二十五年(1760)蓝线确立之后,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全面清厘界外时,蓝线界外土地拓展之样貌。另一方面,也可以修正过去对各地土地开发史的误解。注354
根据《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说》(以下简称《图说》),乾隆四十九年清厘全台界外土地共16823.0422甲。对照乾隆五十五年闽浙总督伍拉纳所指出,乾隆四十九年清丈结果,土地总甲数共16645甲,其中田、园11204甲注355,图说却记为11381甲,互有出入,未垦荒埔则均是5441甲。注356再比对图说中的几个数据,由表1(图表附于文末,下同)可见,各厅县图说的数据,与图说末总数据差距更大。两者除了请禁田和园、“已升免升”田园与总数相符之外,其他数字大多无法比对。以总清丈甲数而言,根据各厅县图说加总仅15459.6351甲,短少 1363.4071 甲。即使一一加总各笔田园荒埔清丈数据,往往也与各厅县总计有所差错。由此可知,尽管此次清丈比乾隆二十五年更谨慎而全面,但除了紫线外新禁的田、园数据相当确实之外,新界内土地却有图末总数据、各厅县数据以及各笔加总数据等三种不同数据;各厅县已垦或拟开禁且由番社报升的土地甲数和总数据出入也不小。注357显然,图说末的总数并非按照各厅县提供的数据来加总,这也反映清丈当时可能太过匆促注358,并没有订定统一准则,主其事的杨廷桦和各厅县对蓝线界外土地的计算和认知上又有些不一致,清廷和地方官因此无法确实做好数字管理,图说中的数字也只能当作参考。另一方面,从台湾道到地方官均强调确查紫线新界外土地甲数,以达到当时禁垦划界的目标,然而对于蓝线到紫线内新垦区土地数字的计算,却较为宽松。此现象不但充分反映乾隆末年台湾地方官清丈边区领土的政策,同时也凸显他们认知到新垦区田园面积将随着开垦进程而不断变化的事实,展现了他们务实的边区治理精神。
尽管本文很难利用清丈数据精确地做量化,但是仍可以一窥乾隆二十五年(1760)至四十九年(1784)之间蓝线界外土地拓垦的样貌及趋势。首先,由各厅县界外土地清丈数目来看,凤山、台湾以及诸罗三县大概均在1500甲上下,彰化县有3000余甲,淡水厅高达8000余甲(表1)。这个数字大致上也确实反映中北部的彰化县、淡水厅为乾隆中末叶台湾土地拓垦的主力区域,特别是淡水厅新垦地几乎占了清丈总数的一半。
另外,乾隆四十九年蓝线界外16000甲左右的土地,分成四种土地性质来丈量,包括:田6292.2372甲(37%)、园5089.02619甲(30%)、未垦荒埔5251.27615甲以及未垦沙石埔190.26688甲(32%)。注359很明显,在乾隆二十五年至四十九年短短24年之间,界外土地已经大半垦成田园。垦成的田地主要分布在淡防厅,约占47%,之后依序是彰化县21%,凤山县15%、诸罗县11%以及台湾县4%。园则是淡防厅和彰化县平分秋色,各是29%和28%;诸罗县、凤山县以及台湾县大概在13%到16%之间。注360由此参照比例来看,大甲溪以北的淡防厅界外平原地区显然正积极进行水田化,成田甲数也几乎是园的两倍左右;凤山县尽管红线番界始终维持不变,但是越界开垦严重;彰化县的开垦则逐渐进入到沿山丘陵地带,开垦成园的土地也较多。
再由边区的拓垦型态来看,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廷确立由熟番社负责防守生番的隘番制之后注361,陆续在番界沿线设立隘寮。熟番隘丁也可以借守隘之便,合法地拓垦隘边的土地,甚至越过番界私垦。由紫线图可见,彰化县以南的红线和彰化县以北的蓝线沿线,共设有34个隘寮防守。注362其中,凤山县丈出土地约25笔注363,沿边的隘防图像和图说则最特别、细腻。该县在番界沿线事实上共设立11个隘(表2)。其中,除了枋寮隘较类似望楼之外,有10隘在隘周边有隘丁自耕的隘丁园注364,由凤山八社负责守隘工作。注365各隘派有20名至40名隘丁不等,而且保留20甲至46甲不一的园地,作为“守隘口粮”。这些隘丁也利用守隘之便,越界开垦,例如毛狮狮隘丁即私垦碎石冈边的荒埔近15甲;南崁林口也有“社番零星栽种,多无收成”注366。
彰化县和淡防厅也设有隘寮。乾隆二十五年,闽浙总督杨廷璋奏准在彰化县设立隘寮10处,派拨熟番217名;淡防厅18处,派拨熟番720名防守,并准各社开发未垦的“番旷埔”,作为隘丁口粮。注367这些隘寮原来应由熟番守隘,但如前所述,乾隆三十三年(1768),淡防厅同知却将黄泥塘和乌树林两隘改募乡勇守隘,“准其就近垦种,给予腰牌,搭寮驻守”注368。乾隆四十八年(1783),“林淡案”发生之后,黄泥塘隘因“距生番较远。现在民居稠密,足可防备,不必再设乡勇”,而遭裁撤注369;紫线图也仅剩旧隘17处。彰化县则由10隘增为11隘。图说中却仅提到北投社番把守的内木栅隘、柴仔坑社的眉目义隘、黄竹坑隘以及阿里史社的校栗林隘4隘。除了校栗林隘之外,社番均乘守隘之便开垦邻近土地,内木栅的北投社熟番即垦成田园多达400甲。注370
另外,此际全台各厅县边区均有汉人和熟番同时越过番界大幅侵垦,甚至远及康熙六十一年(1722)已遭封山划界的枋寮以南地区。乾隆二十五年(1760)下苦溪南侧已经出现加洛堂庄(屏东县枋山乡加禄),乾隆四十九年该庄尚在,显然汉人仍偷越南部番界底线,持续向南进垦。注371从下苦溪、枋寮庄以北一直至台、凤交界的二层行溪(二仁溪)界外,大概今日屏东县枋寮乡到高雄市美浓区近山地区,也出现一些新地名注372,或已经形成聚落如新庄后庄和横山庄。汉、番均参与凤山县界外土地开垦,且相对于其他厅县,熟番显然在该县界外土地的拓垦扮演与汉人旗鼓相当的角色。注373至于凤山县内最大批的新垦地是沿旗山溪深入今日高雄市杉林区的月眉地域。注374这里汉人和熟番各自开垦,共垦成田308甲,其中汉人267甲,熟番41甲;汉人园74甲(表3)。亦即高雄市杉林区大概在乾隆中末叶进入积极拓垦时期,而且是汉、番共同开垦,汉人则居优势。
在台湾县,汉人和熟番也同时开垦界外,大概垦成民耕田171甲,民耕园563甲,共734甲;番耕田30甲,园191甲,共220甲(表4)。由此可见,虽然汉番同时向边界进垦,汉人在台湾县边区仍取得绝对优势,垦成田园大约是熟番的3倍有余。台湾县的开垦已经全面进入沿山丘陵地带,大概是今日的高雄市旗山区、内门区以及台南市南化区。在边区开垦的熟番番社和社番则以大杰巅社和新港社两社为主,且集中于六张犁(高雄市旗山区)、头重埔、二重埔及三重埔(今高雄市内门区木栅)一带。
从诸罗县到淡防厅由于有大量的界外已垦田园和荒埔被清廷禁垦注375,因此无法像台湾县一般,精算汉人和熟番在蓝线界外的开垦实绩。不过,由之后的准垦地域可以略窥一斑。诸罗县准垦的民耕田园共949.74038甲,番耕田园却仅72.4423甲(表5)。汉、番拓垦土地比例差距13倍,显现出诸罗县界外土地的拓垦由汉人主导。在沿边开垦的熟番社则是内优社和阿里山社。但是,阿里山社仅开垦园0.4896甲,该社可能不重视边区土地的拓垦。注376内优社则主要在今高雄市杉林区、甲仙区、台南市南化区、玉井区浅山丘陵地带开垦。注377过去研究一般认为在1760年代原来居于玉井、楠西、南化、大内及左镇的大武垅社群已进入高雄市甲仙、杉林等原来内优社归化生番的生活领域。注378然而,由紫线图说可见,直至1780年代,在楠梓仙溪(旗山溪)拓垦的主力番社似乎仍是内优社。
彰化县和淡防厅界外土地拓垦的特色是,除了上述民、番同时进垦部分地区之外,有一些地方纯粹由熟番开垦,或是熟番为主力开垦者,其垦成田园比汉人还多。以彰化县而言,在清查的18段土地中,虎仔坑(南投县名间乡)专由南投社番垦成田园53甲,圳头坑则由北投社番垦成田27甲。内木栅和阿里史埔虽然各有汉人和熟番入垦,但是前者北投社借守隘之便,开垦田园400甲,汉人仅垦成53甲;后者由阿里史社社番垦成田园210甲,汉人198甲,略胜一筹(表6)。淡防厅则清查出52段界外土地,数量最多,表明其不仅是乾隆中末叶台湾界外拓垦的主力地区,而且纯番的拓垦地域也更多。例如,火焰山脚德化社番已垦成田园104甲;四张犁尾(台中后里区)亦由德化社垦成田园41甲;日北山脚由德化社垦成田64甲;三湖(苗栗西湖乡西湖)为后垅社自耕,垦成田园87甲;西潭由后垅社番垦成9甲;马陵埔由霄里社番垦成田园41甲;马陵埔尾也由霄里社番垦成21甲。狗辣林由民、番混耕该地,但是中港社番垦成田园28甲,稍高于汉人的17甲;员山仔由竹堑社番垦成田园67甲;犁头山嘴、枋寮由竹堑社番垦成83甲(表7)。注379由上可见,乾隆二十五年(1760)至四十九年(1784)之间,中北部部分番社已极力向界外拓垦土地,并在部分地域形成纯番或是以熟番为优势的拓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