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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五代十国印刷文化的传承.5

作者:苏勇强 当前章节:4984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12:10

(99)详见[唐]徐锴:《说文解字篆韵谱》;又见《骑省集》卷23。

(100)辛仲甫:《委徐铉等雕造说文牒》,引自《说文解字》卷15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01)叶德辉:《书林清话》卷6,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143页。

(102)《集韵》卷10附,宋刊本。又见《藏园群书经眼录》卷2。

(103)陶宗仪《说郛》(卷74)有沈括《忘怀录》,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04)详见王明清《挥麈后录》卷1;又见《十国春秋》卷30《殷崇义传》。

(105)姚瀛艇:《宋代文代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3页。

(106)按:《宋史》卷267载,有张宏预修《太平御览》。

(107)《宋史》卷479《后蜀世家》载:“(孟昶之子)玄珏方就学,为选起居舍人陈鄂为教授。……鄂尝仿唐李澣《蒙求》、高测《韵对》为《四库韵对》四十卷以献,玄珏益赏之。”又见《宋史·玄珏传》。

(108)又据《宋史》(卷296)载,《册府元龟》的编纂查道为歙州休宁人,父辈原为南唐臣子,然其本人亦是北宋端拱年间中的进士。

(109)按:《五代史补》无此条。《四库全书·五代史补提要》记载,《五代史补》本记有“毋昭裔镂板事”,曰“殆传写有遗漏矣”。我疑李锷刊板《五经》事,亦如是。

(110)详见王国维:《覆五代刊本〈尔雅〉跋》,《观堂集林》卷21。

(111)按:不知此印板是否为五代蜀时印板?存疑。

(112)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89、90页。

(113)邵懿辰《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卷19)载:“[陈]徐陵《玉台新咏》10卷。《续录》南唐刊本。上有建业文房之印。见丰道生真赏斋赋。”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880页。

(114)张剑光:《唐五代江南工商业布局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213、214页。

(115)按:张秀民认定保大本《韩昌黎集》的依据是廖氏彩堂本《昌黎先生集》(咸淳)里的相关记载。参见张秀民:《中国印刷史》上册,第31页。

(116)按:王国维系浙江海宁人,故其云“吾浙”。究竟古刊本是否最早出现在吴越,尚难定论。

(117)按:钱王纳土归宋在太平兴国三年(977),时惟演已年满15岁。惟济年齿排在惟演之后,其前尚有“惟灏、惟溍”两人,年龄当为童年无疑。

(118)[清]钱谦益《牧斋晚年家乘文》载:“文僖公讳惟演,字希圣,忠懿王第六子也。少补牙门将,入朝累迁左神武将军。咸平中献所为文章,拜太仆寺卿,擢知制诰、翰林学士。”按《宋史》卷480《吴越世家》所载,惟治排序在惟演前,当为兄长。又考《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钱惟治生于949年。钱惟演当生于其后不久。

(119)《石林燕语》(卷1)载,孟昶降后,太祖言:“吾闻孟昶族属多,无使有不足。”即以右掖门之前五百间宅第赐之。

(120)[清]钱谦益:《牧斋晚年家乘文》,宣统三年闰六月扶轮社校印发行。

(121)李际宁:《佛经版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122)按:王国维作“显德二年”,待考。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21《显德刊本〈宝箧印陀罗尼经〉跋》,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50页。

(123)详见《安徽无为宋塔下出土的文物》一文,《文物》1972年第1期,第77页。又见,张秀民:《五代吴越国的印刷》,《文物》1978年第12期,第74—76页。

(124)李书华:《五代时期的印刷》,载张锦郎等编:《图书印刷发展史论文集》,转引自张剑光:《唐五代江南工商业布局研究》,第212页。

(125)张秀民:《五代吴越国的印刷》,《文物》1978年第12期,第74—76页。

(126)金志超:《浙江碧湖宋塔出土文物》,《文物》1963年第3期,第24—29页。

(127)张秀民:《五代吴越国的印刷》,《文物》1978年第12期,第74—76页。

(128)同上。

(129)张秀民:《五代吴越国的印刷》,《文物》1978年第12期,第74—76页。

(130)张剑光:《唐五代江南工商业布局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页。

(131)[宋]章渊:《稿简赘笔》,《说郛》卷24上。

(132)谢元鲁:《唐五代移民入蜀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4期,第84页。

(133)张秀民:《中国印刷史》上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29页。

(134)钱存训:《中国纸和印刷文化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9页。

(135)按:陈师道说:“南唐于饶置墨务,歙置砚务,扬置纸务,各有官,岁贡有数。求墨工于海,求纸工于蜀。”详见[宋]陈师道:《后山谈丛》,中华书局2007年版。

(136)按:“四库之书,两京各二本,共二万五千九百六十卷,皆以益州麻纸写。”详见[唐]李林甫:《唐六典》卷9,陈仲夫点校,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80页。

(137)张树栋等撰:《中华印刷通史》第七章《雕版印刷的应用和发展》,中国印刷技术出版社1990年版,第142、143页。

(138)冀叔英:《谈谈版刻中的刻工问题》,《文物》1959年第3期,第4页。

(139)钱存训:《中国纸和印刷文化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3页。

(140)姚瀛艇:《宋代文化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7页。

(141)王国维:《观堂集林》下册《别集》卷3,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831页。

(142)宿白:《唐宋时期的雕版印刷》,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

(143)同上,第13页。

(144)李明杰:《宋代国子监的图书出版发行》,《出版科学》2007第六期。

(145)《锦绣万花谷》前集卷31,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6)按:《宋史》(卷441)记载,徐铉曾将徐锴《说文解字通释》镂板以行于世。

(147)按:此事又见于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16。

(148)其他事例可详见《南唐文臣入宋参与修撰项目表》。

(149)陈维昭:《带血的挽歌——清代文人心态史·绪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150)王国维《宋刊本〈尔雅〉跋》云:“宋初刊《五经正义》,成于淳化五年;《七经正义》成于咸平四年。”详见《观堂集林》下册卷21,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43页。

(151)[宋]宋祁《宋景文公笔记》卷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52)《欧阳文忠公集》卷73;又见洪迈《容斋续笔》卷9。

第二编 北宋的书籍刊刻

什么是书?什么是书籍?奚椿年在他的《中国书的源流》一书中笼统地说,不管载体是什么,只要有文字在其上,即可称为书。于是,他说中国远古即有所谓的“青铜书”、“甲骨书”。对此,我不能苟同。《说文解字·叙》:“著于竹帛谓之书。”因此,我的观点是,有简帛之后方有类似现在意义的“书”。我认为,如果“书”可一概而论,就不称其为“书”。因为中国古代有六种造字方式,也称之为“六书”。所以,我们要将这里的“书”严格限定为书写的“载体”。

奚椿年认为,只要“文字与记载文字的材料结合在一起,形成整体,一种不同于文字和材料的事物。则不论所记的内容是什么,记的字数有多少,记下后起什么作用,都可以称为书。这是完全密切地符合其时代的”(1)。按照这样的逻辑,假如人们在海边沙滩上随手写上些文字,那一片沙地自然也可叫做“书”了。而苏轼诗云:“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和子由渑池怀旧》),那么,飞鸿在雪泥所写的又似可称作“鸟书”了。这样的情况与四眼仓颉见到地上的兽蹄鸟爪印,从而萌生造字灵感有所类似。我们或可称这些为“字”,然而它还不是“书”,因为它的载体不是“书”。实际上,大多数人也不会同意这样的说法。对于这个问题,湖州师院蒋瑞赞同我的观点。他认为:“甲骨、青铜文献不能叫书,也没有看见过权威人士这样叫。书好像指可以翻看的东西。不过在甲骨和青铜上的文字遗存可以叫‘文献’。”

我认为应该弄清楚的是,在不同历史时期,汉字“书”的含义是有区别的。在青铜时代,甲骨文中的“书”字作“书写”讲,与其载体并没有关系。甲骨文有“画”字,这是自王国维以来很多人的共识。甲骨文“画”字上部从“聿”,下从类似“ㄨ”的形状,会意为以笔(聿)在“ㄨ”上画。我认为,此字未尝不可以隶定为书写之“书”。(2)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记载,“书”为会意字。甲骨文上边是手持笔,下边是器物,会手持刀笔在器物上刻画之意。金文改为从聿(笔),者声。篆文承接金文并整齐化。由此说“书”的本意是“书写”。(3)《荀子·解蔽篇》亦载:“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一也。”这里的“书”是“文字”的意思。说明当时喜好文字的人很多,惟独仓颉能够将文字整理流传下来,因为他“专一”。(4)

至于“六书”的由来,朱自清说:“造字和用字有六个条例,称为‘六书’。‘六书’这个总名见于《周礼》,但六书的各个的名字到汉人的书里才见。”(5)按照这样的说法,“六书”之“书”,通常是指古代汉字的造字方法和用字方法,与载体没有关联,也不是我们现在意义的“书”。直到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解释“书”是“著也。从聿,者声”。所谓“著”,竹也,指“书”是用竹制的,是竹简排列而成。可见到了汉代,人们才将“书”与其载体联系起来。此后,“书”字才有了与其载体相关联的概念。按照这样的概念,此后作为书写有文字的纸张又随理成章地称为“书”,只不过这时的“书”已经将其载体扩大到了纸张。而此前的竹简木牍,人们仍称为书,“书”这一概念被逐渐泛化了。按我们现在的理解言说,若将青铜和甲骨刻有文字的翻印到纸张上,这些复制亦可称为“甲骨文书”、“青铜文书”,但前提是这样的“书”是可以翻阅的。由此,我也很能理解奚椿年的界定,因其所著之书名称为《中国书的源流》,自然要将有字的青铜和甲骨都称为书,方才配得上这个“源流”的著作名称。然而,一旦还原历史,我们发现古人对于这一名词的使用还是很审慎的。这种情形在先秦两汉时期尤其如此。

从以下这张表里,我们可以看到,即便是解释“书”为“著”或“箸”,也很难说它是明确指一种有文字的载体,而更近于说明“书写文字于载体”这样的行为举止。又譬如“著此竹帛谓之书”、“著于书帛谓之书”、“书,箸也,箸于简牍者也,亦谓之篇”、“著于竹帛者为书”等这样的解释,其行为描述成分大于定义的成分。只有《周礼》中的解释才更接近于给“书”字下的定义,如:“书,谓簿书”;“书,即简策是也”。

“书”字界定汇总表

我们之所以谈这个问题,只是为了澄清一些概念上的模糊,以此特别说明本文所要讨论的“书”,乃是宋代人普遍认可的纸质“书”,而非奚椿年所论的“泛书”。至于所谓“印本书”,指的也是宋人所承认的雕板印刷出来的纸张书籍文本,而非指其他。

有宋一代,横亘三百多年时间,书籍印刷的种类、数量之多,前所未有。同时,围绕着书籍印刷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也逐渐得到了丰富和完善。李致忠说:“南北两宋三百余年间刻书之多,地域之广,规模之大,版印之精,流通之宽,都堪称前所未有,后世楷模。”(6)宋代书籍刊刻的兴盛,与宋代特殊的政治、经济及科举教育制度密不可分。与前代不同,北宋建立后,和平环境与官方的文治策略确实推动了书籍刊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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