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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北宋印本与文学关系辩证.2

作者:苏勇强 当前章节:9355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12:10

(二)北宋古文观念(作品)的接受与确立

尽管北宋初期就有了柳开、王禹偁、穆修等人对于古文的提倡,而且韩柳的书籍文本(包括印本)自五代以来也有各种版本在社会上流传。因为除了前述所说的韩柳书籍北宋印版、欧阳修所见的五代蜀本韩集以外,在大中祥符年间和嘉祐年间,社会上均有多种本子流行。大中祥符有杭州明教寺本、宜春新本、宜春旧本、饶本(38),嘉祐又有杭州本等等。

柳开在《东郊野夫传》中自叙:“越明年,赵先生指以韩文,野夫(其自号)遂家得而诵读之。当是时,天下无言古者,野夫复以甚幼而莫有与同其好者焉,但朝暮不释于手,日渐自解之。先大夫(指其父)见其酷嗜此书,任其所为,亦不责可不可于时矣。”石介也说:“介近得姚铉《唐文粹》及《昌黎集》,观其述作……必本于教化仁义,根于礼乐刑政,而后为之辞。”(《上赵先生书》)可见,当时时尚虽然在彼不在此,而真正喜欢古文的人还是可以得到一些相应的古文书籍版本阅读的。然而,古文派在北宋初期的影响力与五代派、西昆派相比总是稍逊一筹。待到欧阳修等人出来重倡古文的时候,双方的实力对比却很快有了改观。何以至此呢?其中定有某种因素,左右了双方胜负的棋局。这种因素既不完全等同于柳开、石介、穆修等人所倡导的古文观念,也不是唐代韩愈、柳宗元古文观念的照单全收,其应有属于自己的古文观念特质。这些古文观念的特质是什么,才是我们此节探究北宋古文观念(作品)接受与确立的关键。朱自清曾说:

韩愈虽然开了宗派,却不曾有意的立宗派;欧、苏是有意的立宗派。他们虽也提倡道,但只促进了并且扩大了古文的发展。欧文主自然。他所作纡徐曲折,而能条达疏畅,无艰难劳苦之态;最以言情见长,评者说是从《史记》脱化而出。……三苏长于议论,得力于《战国策》、《孟子》;而苏轼才气纵横,并得力于《庄子》。(39)

我认为朱自清此话说得很好。原因在于,如果韩愈是有意立宗派,那么唐代古文运动的影响就不至到了晚唐就断了联系,而欧、苏是有意立宗派者,其表现就在于他们所推崇的古文观念确实是横贯了南北两宋。即便是理学兴隆的南宋,朱熹尽管坚持重道抑文的立场,反对“道自道,文自文”的文士习气,然而他也主张“文皆是从道中流出”(《朱子语类》卷139),间接承认了文对于道的重要价值,这与欧阳修当年关于古文的观点颇有类似。就算是北宋那个主张“文以害道”的程颐,同样也强调说:“圣人之语,因人而变化,语虽有浅近处,即却无包含不尽处。”(《二程遗书》卷17)这说明程颐并非主张文章是完全不讲内涵的空洞言语,这与朱自清关于“欧文主自然”、“条达疏畅”,而又“纡徐曲折”的说法是基本一致的。由此,证明北宋革新派文人接受的不全是唐代流传下来的古文观念,而是宋人在传承基础上的包容与创新。

维柯曾说:“在亚述、叙利亚、腓尼基、埃及、希腊和拉丁这些民族中间,语言都是从史诗音律开始,然后过渡到抑扬格,最后才变成散文。”并且“在东方人、埃及人、希腊人和拉丁人当中,最初的作家们以及在复归的野蛮时代用欧洲近代语言来写作的作家们,全是些诗人”。(40)换句话说,维柯认为散文是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的产物,它是为了充分适应复杂多样性的社会需要而产生的。由此,散文才可以比诗歌负载更多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实用性。

就北宋古文革新而言,其革新思想的由来固然有唐代韩愈、柳宗元古文作品的感召,但我们也应看到,北宋早期以柳开、王禹偁为代表的前古文派以及穆修为代表的后古文派,其继承韩、柳古文可谓不遗余力,但是在当时并没有取得很显著的影响。这说明北宋古文革新运动的成形,主要还与北宋当时的时代环境、社会背景有密切关系,它应是北宋当时复杂多样的社会需要所造就的。祝尚书说:“北宋古文运动,是在北宋特定的社会文化土壤中产生和发展的。它既有自身发展的规律,又受整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渗透和制约。社会文化不仅决定了古文运动的内容、面貌,同时还决定了它的发展进程。”(41)我同意这样的判断,处在生命成长期的人,其受环境影响的程度较大。若个人所处的环境,尤其是人文环境与氛围有了些许变革的苗头,志同道合的朋辈对于文学有了某种观念上的共识,文学的变革就有可能顺理成章地萌发出来。这也就是说,假若不是时代及周围环境(社会文化)的熏染,欧阳修绝对不可能成为北宋古文运动的旗手和领袖。

我们知道,欧阳修早期所热衷模仿练习的仍是“时文”。吴子良《林下偶谈》载:“欧公凡遇后进投卷,可采者悉录之为一册,名曰《文林》。公为一世文宗,于后进片言只字,乃珍重如此,今人可以鉴矣。又,二苏四六,尚议论,有气焰,而荆公则以辞趣典雅为主,能兼之者欧公耳。又,本朝四六,以欧公为第一,苏、王次之。然欧公本工时文,早年所为四六见别集,皆排比而绮靡,自为古文后,方一洗去,遂与初作迥然不同。”而欧阳修第一次看到韩文,也说:“予为儿童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读之,见其言深厚而雄博,然予犹少,未能悉究其义,徒见其浩然无涯,若可爱。”(《欧阳文忠公集》卷73;又见洪迈《容斋续笔》卷9)这段文字说明,欧阳修至少在十五六岁之前,并不十分理解韩愈所倡导的古文是什么,也没有改革时文的意识。这种懵懂的状态直至欧阳修二十五岁出仕官场,结交了一批文学新锐之后,情况才有了变化。历史也证实,欧阳修在二十五岁出仕之后,一方面古文派尹洙、石介、范仲淹、苏舜钦等,都与欧阳修迭相师友,关系密切。而另一方面,欧阳修与钱惟演、杨亿等人也是知之甚深。由此,我认为欧阳修是在与以上两派人物的交往中,在修撰史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富有特色的古文理念。

据史载,欧阳修于天圣八年(1030)中进士,次年就到洛阳任西京留守推官。而当时的西京留守正是西昆派代表人物钱惟演。欧阳修在钱惟演处为官,结识了一批洛阳才子,由此形成了一个文学革新的集团。关于洛阳文学集团,《渑水燕谈录》(卷4)载曰:“府尹钱思公,通判谢希深皆当世伟人,待公优异。公与尹师鲁、梅圣俞、杨子聪、张太素、张荛夫(汝士)、王几道(复)为‘七友’,以文章道义相切劘。”从此段记载,可证欧阳修与西昆派的钱惟演以及极力标榜古文的尹洙等人都有良好的私人关系。而《宋史·欧阳修传》也说欧阳修“调西京推官,始从尹洙游,为古文,议论当世事,迭相师友;与梅尧臣游,为歌诗相倡和,遂以文章名冠天下”。这些证据都充分说明了:“欧阳修倡导诗文革新的起点是在洛阳,而且恰恰就是在西昆派钱惟演的手下成长起来的。”(42)是故,《四库全书》卷153《宛陵集》提要有断语说:“佐修以变文体者,尹洙;佐修以变诗者,则尧臣也。”

以下数条文字记载,或许更能说明一些问题。

宋邵伯温《闻见录》(卷8)载,明道元年(1032)初夏,“钱与希深而下亦画其旁,因府第起双桂楼,西城建临园驿。命永叔、师鲁和欧阳修作记。永叔文先成,凡千余言。师鲁曰:‘某止用五百字可记。’及成。永叔服其简古。永叔自此始为古文。”

清潘永因《宋稗类抄》(卷5)载:“钱思公镇洛,所辟僚属,皆一时俊彦。时河南以陪都之要,驿舍常缺,公大创一馆,榜曰‘临辕’。既成,命谢希深、尹师鲁、欧阳公三人各撰一记,期以三日后宴集赏之。三子相掎角以成。文就,出之相较,希深之文仅五百字,欧阳公之文五百余字,独师鲁止三百八十余字,而语简事备,复典重有法。欧、谢二公缩袖曰:‘止以师鲁之作纳,吾二人者当匿之。’丞相果召,独师鲁献文。思公曰:‘何见忽之深?已砻三石奉候。’不得已,俱纳之。然欧公终未服在师鲁之下,独载酒往,通夕讲摩。师鲁曰:‘大抵文字所忌者,格弱字冗。诸君文诚高,然少未至者,格弱字冗尔。’永叔奋然持此说别作一记,更减师鲁文二十字而成之,尤完粹有法。师鲁谓人曰:‘欧九真一日千里也!’思公兼将相之位帅洛上,以宾友遇三子,创道服、筇杖各三,每府园文会,丞相则寿巾紫褐,三人者羽氅携筇而从之。”(43)

同样,《宋稗类抄》(卷5)又记载道:“往岁士人,多尚对偶为文。穆修、张景辈始为平文,当时谓之古文。穆、张尝同造朝,待旦于东华门外。方论文次,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时文体新变,二人语皆拙涩,当时已谓之工。如坡公岭外诗,叙虎饮水潭上,有蛟尾而食之,以十字说尽云:‘潜鳞有饥蛟,掉尾取渴虎。’只著‘渴’字,便见饮水意,且属对亲切(一作‘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欧阳文忠公曰:‘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改为‘逸马杀犬于道’)。”

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上)曾说:“杨文公尝戒其门人,为文宜避俗语。”

欧阳修《六一诗话》载:“杨大年与钱刘数公唱和,自《西昆集》出,时人争效之,诗体一变。而先生老辈患其多用故事,至于语僻难晓,殊不知自是学者之弊。如子仪《新蝉》云:‘风来玉宇鸟先转,露下金茎鹤未知’,虽用故事,何害为佳句也。又如‘峭帆横渡官桥柳,迭鼓惊飞海岸鸥’,其不用故事,又岂不佳乎?盖其雄文博学,笔力有余,故无施而不可,非如前世号诗人者,区区于风云草木之类,为许洞所困者也。”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到欧阳修对杨亿、尹洙的文才均赞赏有嘉,虽然杨忆等人创作西昆体诗文多用典故,但是只要使用恰当,并不妨碍其成为佳句。而欧阳修眼中的好文章与杨亿、尹洙在某些方面又都有类似处,欧阳修认同杨亿所云的“为文宜避俗语”。同时,欧阳修又认为“偶丽之文苟合于理,未必为非”(《论尹师鲁墓志铭》)。在与尹洙比较文章长短之时,两人对于古文的简洁要求均达到了苛刻的程度,而且两人追求优秀散文的标准又都是“语简事备”、“典重有法”。尹洙批评欧、谢两人以前所作文,主要还是说他们的文章“格弱字冗”。尹洙“简而有法”的文章创作原则对后来欧阳修的散文创作有着深刻的影响。《朱子语类》(卷139)载:“顷有人买得他(欧阳修)《醉翁亭记》稿,初说滁州四面有山,凡数十字,末后改定,只曰‘环滁皆山也’五字而已。”朱熹所记欧公当年文字简省若此。由此可见,欧阳修古文的成功,正是根据时代的需要,通过合理学习取舍的必然结果。欧阳修是在当时古文派和西昆派人士的共同影响下,合理接受了唐代韩柳古文观念,才最终形成了自己富有特色的古文理念。

有关欧阳修、石介对于韩愈不同的取法,钱钟书说:“欧阳永叔尊之为文宗,石徂徕列之于道统。”(44)此话充分地表明了欧阳修在尊韩学韩上,更看重的是韩愈的文采,而石介却忽略了韩愈的文采,更重视韩文的“道统”用途。因此,欧阳修虽然“反对批评过昆体的华靡,但并没有全盘否定西昆派”(45)。相反,对于以石介为首的所谓“泰山派”古文人士,欧阳修也有批评。如他曾经批评石介“自许太高,诋时太过”,“好异以取高”,“不足以为来者法”。(《与石推官第一书》)

另外,欧阳修对石介的批评具体还表现在他对“太学体”的否定上。《宋史》说欧阳修“知嘉祐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毕事,向之嚣薄者伺修出,聚噪于马首,街逻不能制。然场屋之习,从是遂变”。《梦溪笔谈》(卷9)更详载欧公抹倒秀才一事。文曰:

嘉祐中,士人刘几,累为国学第一人,骤为怪崄之语,学者翕然效之,遂成风俗,欧阳公深恶之。会公主文,决意痛惩,凡为新文者一切弃黜。时体为之一变,欧阳之功也。有一举人论曰:“天地轧,万物茁,圣人发。”公曰:“此必刘几也。”戏续之曰:“秀才剌,试官刷。”乃以大朱笔横抹之自首至尾,谓之“红勒帛”,判大“纰缪”字榜之,既而果几也。复数年,公为御试考官,而几在庭,公曰:“除恶务本,今必痛斥轻薄子,以除文章之害。”有一士人论曰:“主上收精藏明于冕旒之下。”公曰:“吾已得刘几矣。”既黜,乃吴人萧稷也。是时试《尧舜性仁赋》,有曰“故得静而延年,独高五帝之寿;动而有勇,形为四罪之诛”,公大称赏,擢为第一人。及唱名,乃刘辉。人有识之者曰:“此刘几也,易名矣。”公愕然久之,因欲成就其名,小赋有“内积安行之德,盖禀于天”,公以谓“积”近于学,改为“蕴”,人莫不以公为知言。(46)

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时石介任国子监直讲,名声很大。而所谓“太学体”其实与石介关系密切。普遍的说法是,石介为了适应儒学复兴的需要所提出的古文主张,成了当时太学生改革文风的理论依据。由于石介本人对于继承韩柳古文的问题并没有很好的认识,由此也使太学生在抛弃浮华骈体的同时,却走上了险怪奇涩的道路。

欧阳修对“太学体”的完全否定,说明当时以石介为代表的模仿韩文“奇崛怪异”一派的古文,并没有得到北宋中期革新派文人的接受和认可。苏轼也说:“士大夫不深明天子之心,用意过当,求深者或至于迂,务奇者怪僻而不可读,余风未殄,新弊复作。”(《谢欧阳内翰书》)在欧阳修、苏轼等人看来,像“太学体”这类古文不仅不能给人以审美的愉悦,而且应该排除在需要确立的圣朝古文之外。欧阳修等人所接受的古文观念除了从韩愈、柳宗元处继承而来,还糅合了当时文章所呈现的合理要素。对于当代流行的骈体,欧阳修不同于此前古文派的一味排斥,反而是积极予以改造。欧阳修曾说:“偶丽之文苟合于理,未必为非。”(《论尹师鲁墓志铭》)又说:“其为言也,质而不文,则不足以行远而昭圣谋;丽而不典,则不足以示后而为世法。”(47)而北宋的骈体散文“至欧苏,始以博学富文为大篇长句,叙事达意无艰难牵强之态,而王荆公尤深厚尔雅,俪语之工,昔所未有”(48)。

西方学者伊瑟尔曾经从分析一般性著作和文学作品入手,认为文学作品文本之中包含有许多意义未定性和意义空白。我认为正是这种意义未定性和空白,才使欧阳修等人在对韩柳古文的学习继承中,预留下了北宋古文理念可以进一步生发创造的空间。事实上,欧阳修等人也正是从韩柳等人书籍文本的空白处(或未定性处)引出了自己对于古文革新的独特见解,这种独特的见解就是——视“文以传道”为其根本。就欧阳修本人来说,他时刻也在强调“言之不可无恃”,“勤一世以尽心于文字间者皆可悲也”,认为文章创作的根本是“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答吴充秀才书》)。然而,更为重要的是欧阳修“虽然仍恪守儒家的正统观念,但扩大了它的范畴。在师法儒家六经的前提下,他强调‘六经之所载,皆人事之切于世者’(《答李诩第二书》),这就把儒家的道与现实生活联系了起来,从而阐明了自己认为文学应为现实政治服务的观点”(49)。这个观点也就成为欧阳修适应时代实际需要,取法前人古文观念的基本原则。这也就是说,欧阳修所要学习的古文是为了适应当代实际需要的古文,而非脱离现实,一味模仿韩文那种怪奇生涩的古文。

在此原则基础上,欧阳修既反对一味浮华骈俪、内容空疏的文章,同时又肯定“合理的偶丽之文”。那么,很明显他在阅读韩柳等人书籍文本的过程中,所接受的除了服务于现实的儒道精神而外,更提倡“文从字顺”地表达这样的精神。反过来,欧阳修所抛弃的则是韩愈古文中“怪奇生涩”的东西。要知道,抛弃古文的“怪奇生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在欧阳修之前,柳开没有做到这一点,石介等人更没有朝这方面努力。因为北宋古文家既有向前代书籍(经史子集等书籍)模仿学习的要求,同时又更“强调‘文必己出’,务去陈言。就很容易走上‘难’的路子,形成怪僻的文风”(50)。对于祝尚书此言,其实更应详尽指出的是,若没有个人对于社会生活的亲身感悟,单纯模仿,片面刻意地强调“文必己出”,势必会走上文字“复古怪僻”的形式主义道路。

由于在文本的阅读接受过程中,文本的“未定性与意义空白”是联结创作意识与接受意识的桥梁,是两者转换时必不可少的条件。它们的作用在于能促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赋予本文的“未定性”以确定的含义,填补文本中的意义空白。当然,读者对于文本的填补不是随意胡来的,而是基于现实背景下的填充。这样的“填充”对于欧阳修来说,就是北宋中期整个社会文化消费对于古文创作的实际需要。以此来观察北宋中期的古文运动,可以明白欧、苏等人对韩、柳等唐代文人书籍文本理解的出发点当然是出于他们自己身后的北宋背景。因此,所谓“文本意义空白和未定性”,即是在时代背景下北宋文人对前人(过去)文本的理解。由此,我认为所谓“文本意义空白和未定性”,应包括有“时代背景”、“读者背景”和“读者自主的创新能力”。

“时代背景”包括欧苏等人所处那个时代的文章审美好尚以及官方意识的趋同态度等多方要素,也即是祝尚书所说的“社会文化氛围”。“读者背景”自然是与具体读者的个人出身和个人生存环境有关。而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是,当西昆体文风盛行的时候,北宋皇帝就于天圣七年(1029)、明道二年(1033)和庆历四年(1044),三次下诏申戒浮文,改革文风,诏书有云:“文章所宗,必以理实为要”,“务明先王之道”。欧阳修在《苏氏文集序》中也说道:“子美(苏舜钦)独与其兄才翁及穆参军伯长,作为古歌诗杂文,时人颇共非笑之,而子美不顾也。其后天子患时文之弊,下诏书勉学者以近古,由是其风渐息,而学者稍趋于古焉。”(《欧阳文忠公集》卷41)由此一来,体现在原文本中的意识或潜意识才能通过读者以不同的方式得以现实化和具体化,并作为效果以不同的面貌重新出现。这重新出现的面貌,就是后来欧阳修骈散结合写出来的“简而有法”的优秀散体古文,如《醉翁亭记》之类。

在《本文的召唤结构》一文中,伊瑟尔曾说:“作品的未定性与意义空白促使读者去寻找作品的意义,从而赋予他参与作品意义构成的权利。”(51)这段话所要说明的,恰是读者参与作品(文本)之后的自主创作力。结合欧阳修、苏轼等人在倡导古文过程中的表现,其所指的就是欧、苏等人阅读前人文本后,积极赋予原文本所没有的含义——即是本属于欧、苏等人自己的古文(观念)创造力。譬如,苏轼提出“道可致而不可求”(《日喻》),认为人若不接触所要了解的具体对象,只凭旁人指点,实际上是无从了解的。(52)

在北宋古文观念的接受和传播中,欧阳修的“读者自主创造力”首先表现为扬弃前人的古文观念,其次是赋予北宋古文观念以“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以及欧阳修判定文章优劣的标准之一,即文字表达是否简洁、明了、生动等等。这些均为前人所未道、未明确的,属于欧阳修本人创造的古文观念。祝尚书总结欧阳修的古文理论的贡献时说:“欧阳修从‘道统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重视古文的文学性,对古文文体理论作了许多十分有益的探索。第一,欧阳修主张古文要‘简’,做到言简意赅,‘简而有法’。第二,欧阳修主张古文应有奔放、舒缓等多种风格和体裁。作为大散文家,欧阳修更多地从艺术的角度审视古文创作。第三,欧阳修除主张多种风格外,又主张学者、作家要有自己的特色,不要跟‘风’。第四,行文自然流畅。欧阳修在论述文体,尤其是文章风格时,往往与作家个人的修养相联系,如他一再强调的‘充中’、‘养根’(53),都是指作家要具备深厚的生活基础和丰富的知识积累。这些是继承韩愈的理论而有所发展。”(54)

我们知道,欧阳修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他在北宋文坛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其文学成就以散文最高,影响也最大。说他“承前”,是因为他继承了韩愈古文运动的精神,在散文理论上,提出“文以明道”的主张。他取韩愈“文从字顺”的精神,大力提倡简而有法和流畅自然的文风,反对浮靡雕琢和怪僻晦涩。说他“启后”,是因为他不仅能够从实际出发,提出平实的散文理论,而且自己又以造诣很高的创作实绩,为后来者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据统计,欧阳修一生写了五百余篇散文,这其中有政论文、史论文、记事文、抒情文和笔记文等,各体兼备。他的散文大都内容充实,气势旺盛,具有平易自然、流畅婉转的艺术风格。叙事既得委婉之妙,又简括有法;议论纡徐有致,却富有内在的逻辑力量。章法结构既能曲折变化而又十分严密。《朋党论》、《新五代史·伶官传序》、《与高司谏书》、《醉翁亭记》、《丰乐亭记》、《泷冈阡表》等,都是历代传诵的佳作。欧阳修还开辟了宋代笔记文创作的先声,其《归田录》、《笔说》、《试笔》等都很有名。欧阳修的赋也很有特色,著名的《秋声赋》运用各种比喻,把无形的秋声描摹得非常生动形象,使人仿佛声色可闻。这篇赋将唐代以来的“律体”变为“散体”,对于赋的发展具有开拓意义。

北宋的古文创作和理念发展到苏轼,达到了极盛。苏轼对于古文的理念相比欧阳修表现得更加超脱。关于苏轼的古文理念,祝尚书也总结了三点,我认为只有两点值得列出:一是摒弃“文”、“道”论。(55)二是主张文理自然。苏轼的古文观念有其父将文章“风行水上”视作“至文”观念(《嘉祐集》卷14《仲兄字文甫说》)的影响。可以这样说,也只有在这种观念指导下所创作的古文才是最自由的古文。因此,受苏轼影响的北宋古文家,如苏门四学士、六君子之类,他们的“古文创作,都受苏轼的影响,但又各具特色”(56),但是这并不妨碍苏轼对他们的赏识。

实际上,苏轼这种“不专主一格”、“不尚同”的宽容开放态度,正是苏轼古文创作理念的精髓所在。也正是在苏轼这样自由的古文理念的影响下,“长期未解决好的理论问题都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文坛弊风基本扫除,创作取得了空前的成就,能代表一个时代的文章风格基本形成”。除了涌现出北宋古文六大家之外,“还涌现出了大批卓有成就的古文家,使散文创作呈现出全面繁荣的局面”(57)。

总的来说,我认为唐代韩愈、柳宗元等要进行文章革新的原因,是他们希望所写出的文章可以正确顺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念,而当时的所谓“时文”,由于在对偶、用韵、用典等方面有诸多限制,恰恰是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然而,这场有意义的改革不久就被中断了,随着“11世纪早期,几位年轻的天才发现了韩愈及其同时代人柳宗元(773—819)所开辟的蹊径”,终于实现了“古文”在北宋的“回归”。只是这场“回归”已经不同于百年以前的那次革新,北宋人在广泛阅读前人作品的基础上,逐渐拥有了属于自己本朝的古文理念和作品。

欧阳修以后,人们对文章的看法更为公允豁达。此后,社会普遍接受的文学观念是,文章的骈俪和古散与文章的好坏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关键是文章是否切合实际功用,是否给人以美感和愉悦。正所谓:“文章纯古,不害其为邪;文章艳丽,亦不害其为正。然世或见人文章铺陈仁义道德,便谓正人君子,若言及花草月露,便谓之邪人,兹亦不尽也。”(58)由是,北宋在欧阳修、苏轼等人的努力下,以其优秀的创作实践所确定下来的基本古文理念是:(1)适应北宋儒学复兴的需要,以“儒道”(教化)为根本。(2)提出古文创作要从经、史、子、集等前人书籍文本中,吸收众家所长,达到最理想的“文道并重”的古文范式。(3)“简洁有法”、“平易”、“自然”、“生动”是古文的最佳创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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