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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刘炫的生平与学术思想

作者:陈启智 当前章节:15458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8:08

一、刘炫的生平事略

刘炫,(约生于公元545,卒于公元613)字光伯。河间景城人(今属河北献县)。《隋书·儒林传》说刘炫:“少以聪敏见称,与信都刘焯闭户读书,十年不出。炫眸子精明,视日不眩,强记默识,莫与为俦。左画方,右画圆,口诵,目数,耳听,五事同举,无有遗失。”(150)可见是个奇才。刘炫与刘焯自幼结为盟友,同师事于熊安生、刘轨思、郭懋等北学名师。以武强刘智海家藏书富,乃相与就读。苦研10年,“遂得博览典诰,窥涉今古”(151),终于成为一代通儒。

开皇年间,刘焯举秀才,对策甲等,除员外将军。于国子学共论古今滞义,以精博为人叹服。与此同时,刘炫亦以才学被荐于朝廷。以二人才学齐名故时称二刘。

刘炫初入朝,“奉敕与著作郎王劭同修国史。俄直门下省,以待顾问。又与诸术者修天文律历,兼于内史省考定群言,内史令博陵李德林甚礼之。炫虽遍直三省,竟不得官,为县司责其赋役。炫自陈于内史,内史送诣吏部,吏部尚书韦世康问其所能。炫自为状曰:‘《周礼》、《礼记》、《毛诗》、《尚书》、《公羊》、《左传》、《孝经》、《论语》孔、郑、王、何、服、杜等注,凡十三家,虽义有精粗,并堪讲授。《周易》、《仪礼》、《谷梁》,用功差少。史子文集,嘉言美事,咸诵于心。天文律历,穷核微妙。至于公私文翰,未尝假手。’吏部竟不详试。然在朝知名之士十余人,保明炫所陈不谬,于是除殿内将军”(152)。正是因为刘炫有如此渊博的学识,所以才得到当时鸿儒李德林的礼重和“在朝知名之士”的保举。然而刘炫以如此才学,在朝廷“遍直三省”,竟然未能授予官职,吏部亦“不详试”,可见隋朝待士的刻薄寡恩。

开皇年间,牛弘奏购求天下遗逸之书,刘炫遂抄录旧藏古书百余卷,题为《连山易》、《鲁史记》等,录上送官,取赏而去。后有人讼之,认为皆炫所伪造,下狱论死,后经赦免,被除名归于家,以教授为务。其时,刘焯亦以他故被遣回乡。

太子杨勇闻知之后,又将其二人召回。既至京师,又被朝廷敕令事蜀王杨秀,迁延不往,被目为傲视王侯,“枷送益州。既而配为帐内,每使执仗为门卫。俄而释之,典校书史。炫因拟屈原《卜居》为《筮涂》以自寄”。及蜀王被废始得还朝。与诸儒修定五礼,授旅骑尉。尚书牛弘尝问之曰:“君王遇子,其礼如何?”曰:“相期高于周、孔,见待下于奴仆。”弘不悟其言,请闻其义。炫曰:“吾王每有所疑,必先见访,是相期高于周、孔;酒食左右皆餍,而我余沥不餍,是见待下于奴仆也。”(153)

炀帝即位,牛弘引炫修《律令》,多所建议。及“炀帝复开庠序”之时,纳言杨达荐举刘炫博学有文章,得以“射策高第,除太学博士”。只一年多,便被劾以“品卑去任”。还至中途,又“奉敕追诣行在所。或言其无行,帝遂罢之”。从此未再出仕,著书讲学,优游岁月。

在隋朝末年那场大规模的历史动乱中,很多儒生都参加了农民起义军,刘炫的门生大多投入河北的窦建德军。刘炫“时在郡城,粮饷断绝”,其门人“哀炫穷乏,诣城下索炫,郡官乃出炫与之”,实际上也参加了义军。可惜这支部队后为官军所破,“炫饥饿无所依,复投县官。县官意炫与贼相知,恐为后变,遂闭门不纳。时夜冰寒,因此冻馁而死。其后门人谥曰宣德先生”。

二刘才学冠世,“论者以为数百年已来,博学通儒无能出其右者”。而刘焯竟“以品卑去职”,刘炫亦以“无行”被黜,学者以此惜之。然究其原由,并非全属诬枉。

刘炫的性格是有缺陷的,史书上说他“性躁竞,颇好俳谐”,性情浮躁不稳重,缺乏长者之风。自恃才高一世,学富五车,“多自矜伐,好轻侮当世”。恃才傲物,不善于自处,“为执政所丑,由是宦途不遂”(154)。究其“轻侮当世”的原因,还源于他对“当世”的不满。当隋之世,科举初兴,士人进身之途,已不全凭门阀,所以刘炫认为“今之仕者,位以才升”,而据位者每无才德,而有才德者反不被见用。高才如刘炫,虽然“射策高第”,也只能“数忝徒劳之职,久执城旦之书”。沦为下吏,甚至徒隶,不能施展抱负有所作为。

刘炫晚年“内省生平”,尝作《自赞》文曰:

敦叙邦族,交结等夷,重物轻身,先人后己。昔在幼弱,乐参长者,爰及耆艾,数接后生。学则服而不厌,诲则劳而不倦,幽情寡适,心事方违。内省生平,顾循终始。

称自己的一生中,与邦族、与同侪、与长者、与后生交往,无不“重物轻身,先人后己”,(物,事也。此处指公众或他人之事;身,己身)。这是刘炫内心的表白,也是他一生奉守(顾循终始)的准则。也检讨了自己一生“立身立行,惭恧实多”,并认识到人只要活在世上,就难免犯错误,只有死去,才会“庶几可免”。他总结自己一生“大幸有四”,而深恨只有一个,这一深恨为:

仰休明之盛世,慨道教(儒学之教)之陵迟,蹈先儒之逸轨,伤群言之芜秽,驰骛坟典,厘改僻谬,修撰始毕,图事适成,天违人愿,途不我与。世路未夷,学校尽废,道不备于当时,业不传于身后。衔恨泉壤,实在兹乎?

所关注、所感慨、所忧伤、所遗憾的,仅是儒家大道的被割裂陵迟和经典解说的混乱芜秽,而自己“厘改僻谬”,重新整理注疏经典的事业刚刚告成,正准备用大道补救末世,把学问传诸后人之际,岂奈“天违人愿,途不我与。世路未夷,学校尽废”。功业与理想全部化为泡影,所以成为其惟一的深恨也。然观其以“参谒宰辅,造请群公,厚礼殊恩,增荣改价”为幸,说明其思想境界并不高超,在这一点上,说其“卑俗”亦不为过。

刘炫虽然有许多性格上的缺陷,然观其大节,并无亏欠。如史载:

开皇二十年,废国子、四门及州县学,唯置太学,博士二人,学生七十二人。炫上表言学校不宜废,情理甚切,帝不纳。

时国家殷盛,皆以辽东为意。炫以为辽东不可伐,作《抚夷论》以讽焉。当时莫有悟者。及大业之季,三征不克,炫言方验。

这些都是关于国家文化建设和民族关系的根本大计,可惜文帝都没有采纳。

又如文帝时的律令规定:“州县佐吏,三年而代之;九品妻,无得再醮。”而刘炫参与撰修律令时,著论以为不可,为主修官牛弘所采纳,将此律格从《隋律》中删除。

刘炫不仅才学好,临事每持正论,而且“以吏干知名”,精熟政务执行的利弊得失,针对当时事烦政弊,官疲民困的现实,提出“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官事不省而望从容,其可得乎”的建议。牛弘虽然甚善其言,但在大兴工役冶遊无度的炀帝一朝,肯定不会被执政者采纳。

《北史·儒林传论》评价说:“刘炫学实通儒,才堪成务,九流七略,无不该览。虽探赜索隐,不逮于焯;裁成义说,文雅过之。并时不我与,馁弃沟壑。斯乃子夏所谓,‘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天之所与者聪明,所不与者贵仕,上圣且犹不免,焯、炫其如命何!”(155)将其悲剧归结为宿命,是不确切的,造成此一悲剧的原因,应该到那个污浊之世中去寻找。

二、刘炫学术的两大疑案

(一)刘炫献伪书案

刘炫“无行”的罪名是:“伪造书百余卷,题为《连山易》、《鲁史记》等,录上送官,取赏而去。后有人讼之,经赦免死,坐除名。”(156)此事为正史定谳,千百年来,无人致疑。然细考其事颇为可疑,试辨析之如次:

刘炫当牛弘征书之际,仓促之间,岂能便造伪书百余卷?制作各成体系的百卷古书,非比注疏典籍,纵使刘炫有过人的精力与才学,也绝非短时间内所能完成。且其时刘炫正值“遍历三省”,公务繁忙之际,即使才学足以欺世,也没有伪造古书的时间与机会。这是此案在时间上的疑点。

学者推究刘炫献伪书以求赏,是为生活穷困所迫。《北史·儒林传论》说:“古之学者,禄在其中;今之学者,困于贫贱。明达之人,志识之士,安肯滞于所习,以求贫贱者哉!此所以儒罕通人,学多鄙俗者也。”(157)“困于贫贱”似乎成为“学多卑俗”或献伪书的原因。考刘炫初入朝时,“虽遍直三省,竟不得官”,亦无薪俸,而且县官仍然要“责其赋役”。但是在经过上书自陈之后,“在朝知名之士”的极力保荐,刘炫已被任命为“殿内将军”。而牛弘奏请“购求天下遗逸之书”的时间,大体与之相当。此时的刘炫已经解决了贫穷的问题,不可能再为此希功邀赏。若说为了炫耀自己学富五车,才倾八斗,何不著书自署其名,岂不更为荣耀?这是此案动机上的疑点。

在古代文献史上,出现过不少伪书,有些虽然被近年出土的先秦文献证明不伪,但有些则属确定不移的铁案。如西汉张霸伪造一部《尚书》,名《百两篇》,献给成帝。比原初孔子编定的百篇《尚书》还多出两篇。诏令“以中书校之,非是”。其书只不过是“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叙》为作首尾”(158)而成。可说铁证如山,作伪的行为,当时就被揭穿,张霸论罪当死。据《论衡·佚文篇》所载:“成帝奇霸之才,赦其辜,亦不灭其经,故《百两尚书》传在民间。”(159)《论衡·正说篇》更为明确地说:“帝出祕百篇以校之,皆不相应,於是下霸於吏,吏白霸罪当至死。成帝高其才而不诛,亦惜其文而不灭。”(160)其事备在载籍,熟读群书的刘炫焉得不知,如何肯不顾前车之鉴,身败名裂的危险,敢于以身试法?这是明知故犯的疑点。

时间既不允许,又已解除因贫困而造伪的动机,正常人一般都不会犯的错误,以刘炫的聪明还不至于如此之愚蠢。此案既然存在如上三大疑点,那又如何能够定案?定案的理由又是怎样的呢?

刘炫《连山易》案与张霸《百两篇》伪书案既相类似,那么就可以比较一下,看两者各被认定作伪的理由是否可以成立。《百两篇》伪书案,《汉书》和《论衡》都说是以秘府所藏《尚书》与之校对,因而发现“非是”,“皆不相应”,於是可以论定其为伪造无疑。而刘炫《连山易》则不然,只是因为“有人讼之”而已,并未拿出原有的藏书加以校对,没有证据,如何便可判定真伪?看来,其所以如此定案,凭借只能是推测了。即古代虽有其书,但久已失传,现在忽然出现,就很有可能出于伪造。那么《连山易》究竟是否属于这种情况呢?

《连山易》古有其书,是没有问题的。《周礼·春官》即有:“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之语。郑元(玄)注:“名曰《连山》,似山出内气也。”贾公彦疏:“此《连山易》,其卦以纯艮为首。艮为山,山上山下,是名《连山》。云气出内于山,故名《易》为《连山》。”(161)然其书在官方秘府久已失传,西汉刘向校书时,即未曾见,所以《七录》及班固《汉书·艺文志》并无著录。“有人讼之”者,想必是以自汉以来,未见著录为据,遂断定其书为伪;并非也不可能拿出秘府藏书,与之核对,然后断定其为伪书也。《隋书经籍志》只著录有《归藏易》,而无《连山易》,可见秘府原无其书,而断定刘炫所献为伪书后,秘府自然也不可能再予收藏。因此,只以不见前代著录为据,断定刘炫所献必为伪书,理由是不充分的。学府失于收藏,不能证明民间没有收藏。不然历代为何在政局稳定之后,都还要向民间征集佚书?

事实上,中国的文化和史籍,每当存亡续绝之际,主要还是仰仗民间的传习与收藏才得以保存流传的。比如刘炫和刘焯“就之读书,向经十载”的“武强交津桥刘智海家”,就“素多坟籍”。而炫亦自称“驰骛坟典”。此前的晋代学者范平亦以“研览《坟》《索》,遍该百氏”(162)而知名。所谓“坟籍”、“坟典”“坟索”,即是指“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之属,并非仅仅形容版籍的珍稀古老,而是实有所指。如《周礼·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郑玄注云:“所谓《三坟》《五典》。”(163)《尚书正义》孔安国《序》云:“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春秋左氏传》曰:‘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即谓上世帝王遗书也。”据后人考证,此一“言大道”的“三坟”书,其内容实即古之三易。是因为孔子在整理古籍时,“睹史籍之烦文,惧览者者之不一”,乃“芟夷烦乱,翦截浮辞”,“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迄于周”。“赞易道以黜八索。”(164)只保留《周易》,而将《连山》《归藏》删除。但是孔子不传其书,不等于所有学派都不传其书,只是由于流传甚稀,几度现而复隐,所以历代很多大学者也不知其具体内容。

《新唐书·艺文志》已录有《连山》十卷;(165)《郡斋读书志》著录《三坟书》七卷,文曰:“张商英天觉得之于比阳(泌阳)民家,《坟》皆古文而《传》乃隶书。所谓‘三坟’者,山、气、形也。”并加按语曰:“《七略》不载《三坟》,《隋志》亦无之,世皆以为天觉伪撰。”(166)其中的“山坟”,即是“连山易”,与今传世本相符。(167)实际上,此书的再度面世,始于唐末“天复”年间青城山的隐者;北宋元丰七年,毛渐复得之于泌阳邮要亭,由此得以流传。(168)且其书唐时尚有十卷,而商英所得仅为七卷,说明在收藏流传的过程中又佚失了三卷,符合古书在民间受条件所限的流传规律。若为商英伪撰,何不凑足十卷,使符合历史记载也。所以张商英也不是撰伪者。

北宋郑樵《通志略·艺文略》曰:“伏牺氏本山坟而作易,曰连山”,“虽不画卦而其名皆曰卦爻大象。连山之大象有八,曰君臣民物阴阳兵象,而统以山”,“皆八而八之,为六十四。其书汉魏不传,而元丰中始出于唐州比阳之民家。世疑伪书。然其文古、其辞质而野,其错综有经纬。恐非后人之能为也”。并说:“《归藏》至晋始出,《连山》至唐始出,然则三坟始出乎近代,亦不为异事也。”郑樵推测《连山》《归藏》之亡佚原因说:其书“言占筮事,其辞质,其义古,后学以其不文,则疑则弃之。往往《连山》之所以亡者,复过于此矣”。言占筮事而且文理不通,故为学者所疑所弃。如《四库全书总目·易类存目》就说:《古三坟》之易卦,“其名皆不可训诂”,“浅陋尤甚”。“伪书之拙,莫过於是。”(169)然而这也从反面证明,若果为后人伪造,何不制作得典雅通顺一点?所以郑樵反诘说“独不知后之人能为此文乎”(170)?

即使考之隋唐前史,此书也并非毫无踪迹可寻,成书于隋代的《北堂书钞·艺文志》即引桓谭《新论》云:“厲山藏于兰台,归藏藏于太卜”;北宋的《太平御览·学部》引桓谭《新论》亦有“《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之语。可见东汉官藏实有此二书,后因战乱流落民间。马国翰在其《夏〈连山〉辑佚》序中说:“皇甫谧《帝王世纪》、郦道元《水经注》、李淳风《乙巳占》皆引《连山》。谧,晋人;道元,北魏人,皆在刘炫前,”(171)而淳风在其稍后。从晋魏至隋唐,虽然又经五胡之乱,南北分裂,其书流传愈稀,但不能说已经绝无踪迹。刘炫在藏书之家研读过此书是完全可能的,至牛弘征书,酬以重值,刘炫抄录甚或背诵录以献官,当亦在情理之中。

最重要的是今传《连山易》的内容,即其文辞之质朴和卦序之经纬,诚如郑樵所论“非后人之能为”。我们知道,所有易卦卦序的组配与排列,都须受易理逻辑的支配,不同的易理逻辑便形成不同的卦序。《连山易》卦序的经纬组织,自然也不能超出其外。《连山》《归藏》两易的卦序相近,而与传世本《周易》不仅起始卦不同,整个排列系统也绝不相侔。也与汉代京房的八宫卦序不同。《周易》六十四卦卦序是按照非反既覆的错综法则排列;八宫卦序是按照爻卦世应进退的法则排列;而《连山易》的八组卦序,每一组都以一个八纯卦之经卦(即三画卦)为上卦,然后再分别以各八纯卦的经卦作为下卦而组成,形式上非常整齐。而且与前两种卦序一样,都有其内在的逻辑与规律。然而《连山》卦序却与近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周易》相合。帛书《周易》的卦序,是自秦汉以来久已失传了的一种卦序排列方式,体现了不同时代不同学派对卦理的一种不同理解和诠释。不能说帛书易与连山易存在什么亲缘关系,但是可以说两者对卦理逻辑的理解,必有其相近之处或共同古老的渊源,都是战国以前的古易书,是不应该有问题的。可是,自汉以后,帛易的卦序系统深藏于地下,没有人知道其存在,所以隋代的刘炫也不可能按照其卦序,造出一部不同于《周易》系统的《连山》易来。

献伪书事件,还关系到一个人的人品问题。虽然据《北史·儒林传论》所说,是因为贫困造成一代儒士“儒罕通人,学多鄙俗”,但那仅是就整体状况而言。而观其文意,是把刘焯刘炫排除在外的。并且说刘炫“学实通儒”,“文雅过之”。不仅是对其学问也是对其人品的肯定。刘炫既是一位学问淹通、文雅过人的学者,岂不闻孔子“君子固穷”之义而持守之?虽不能说其人品上毫无缺陷,然观其人苦学成名,每以正论立朝,绝不至卑劣如此。惟一能够解释通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恃才傲物,故所以为人所诬枉。如《刘焯传》所载:开皇“六年,运洛阳《石经》至京师,文字磨灭,莫能知者。奉敕与刘炫二人论义,深挫诸儒,咸怀妒恨。遂为飞章所谤”(172)。众口烁金,积毁销骨,遂铸成此一冤案。后“经赦免死,坐除名”,已是大幸。但献伪书一案,不仅可疑,也是难以成立的。

刘炫晚年总结自己一生的学术志趣说“慨道教之陵迟,蹈先儒之逸轨,伤群言之芜秽,驰骛坟典,厘改僻谬”。对传世的经典和前人注疏中的错误还要“厘改僻谬”,又焉能再伪造一部比“僻谬”更甚的伪书?

三代古易,源出一系,原本都是口耳相授的占筮之书,《连山》易仅为其中之一种,应是易学形成早期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形成文字之后,没有经过圣贤级的大学问家加以整理。所以《周易》出现之后,其被遗弃,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其作为一部历史资料,或者占筮的方术,为民间所保藏和传习,也是完全可能的。刘炫在“残缣折简,盈箱累筐”(173)的藏书之家发现并誊录其书,在更无他本,“莫与比较”的情况下,“疑以传疑”,未加整理,仍旧保持其“浅陋”的原貌,因此反被误认为“伪造”。

(二)伪撰《古文孝经孔传》案

有关刘炫的第二桩学术公案是伪撰《古文孝经孔传》。关于《古文孝经孔传》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首先是《孝经》的今古文之争;其次是《孔传》的真伪之辨,包括其何时出现和重新发现等问题。而本文所要辨析的,是《古文孝经孔传》在隋代重出,是否为刘炫所伪撰的问题。这是学术史上的一桩疑案。

《孝经》是孔子门人记录、整理孔子对曾子讲述孝道言论的著作,其间又经过曾子学派不同传人的传习加工;秦火之后,又经今、古两种文字的传抄,於是便出现了两种不同的传本。据《汉书·艺文志》著録:

《孝经古孔氏》一篇,二十二章。

颜师古注曰:“刘向云:古文字也。《庶人章》分为二也,《曾子敢问章》为三,又多一章(闺门章),凡二十二章。”又:

《孝经》一篇,十八章,长孙氏、江氏、后氏、翼氏四家。

长孙氏说二篇、江氏说一篇、翼氏说一篇、后氏说一篇;杂传四篇;安昌侯说一篇。(174)

是知《孝经》自汉代起即分为:今文十八章本和古文二十二章本。之所以不惮其烦地照录《汉志》原文,是深恐学者以其简略而忽之。按照班固《汉志·六艺略》的体例,每一类藏书,都是先列其经文,而后再列其传、说、章句、解故、说义等书。《汉志》于“《孝经》一篇,十八章。长孙氏、江氏、后氏、翼氏四家”之后,复著录诸家《孝经》说。非为重出,实乃前者为“四家”经文之书,后者为诸家训说之书也。这也与汉魏以前古籍经传分别成书的事实相符合。而“《古文孝经孔氏》一篇”,颜师古注引“刘向云”,分明是说其为出自孔氏的“古文字”写本之经文。《汉志·尚书略后序》云:“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安国献之”(175)。足资参互证明。而《汉志》于其后并无著录有关《古文孝经》的《传》或《说》,说明孔安国所献的古文经书,没有《古文孝经》的《传》,或者其时孔安国尚未为《古文孝经》作《传》。

《古文孝经孔传》是东汉和帝永元年间,由许慎之子许冲献出,始得行世。据许冲《上书进〈说文〉表》说:“慎又学《孝经》孔氏古文《说》。古文孝经者,昭帝时鲁国三老所献,建武时,给事中议郎卫宏所校,皆口传,官无其说。谨撰具一篇并上。”(176)许冲自述其家学,当可据信。与《汉志》稍异者,《古文孝经》为西汉“昭帝时鲁国三老所献”,或刘向所见即此本,而安国献书时,并未献出《古文孝经》,至昭帝时,始由“三老所献”。卫宏属古文经学派,其“所校”者孔氏古文《经》,而所“口传”之“孔氏古文《说》”,亦即孔氏古文《传》也。再次证明《汉志》所录《孝经古孔氏》一篇,只是传自孔氏的古文经,尚非《古文孝经孔传》,《孔传》是由许慎或许冲“撰具”录上,并因而行世的。

至三国时期,《古文孝经孔传》的书名和作者才被正式确定下来。王肃在其《孔子家语解》载有孔安国孙孔衍《上成帝书》:“时鲁恭王坏孔子故宅,得古文科斗《尚书》《孝经》《论语》,世人莫有能言者,安国为之今文读而训传其义。又撰次《孔子家语》。既毕,会巫蛊事起,遂各废不行于时。”(177)说明了古文经传“各废不行于时”,是因为政治动荡造成的。王肃又在《家语解后叙》中说:“壁中诗书,悉以归子国,子国乃考论古今文字,撰众师之义,为《古文论语训》十一篇、《孝经传》二篇、《尚书传》五十八篇,皆所得壁中科斗本也。”(178)正式指明《古文孝经传》为孔安国作。由于王肃是一位学术史上颇有争议的人物,《孔子家语》被认为属于伪造,于是其有关《古文孝经孔传》的论断,自然也难于被取信。如清代学者盛大士就断定《孔传》“必是王肃妄作”,隋代的王劭和刘炫“或皆被欺于王肃”(179)。刘师培《经学教科书》认为“孔传则自汉以后,真本久亡。隋王逸(180)托言得之长安,复由王邵示刘炫,炫信为真,复率意删改,作《孝经述义》,分为二十二章”(181)。未及《孝经孔传》与王肃的关系,但言伪本出自隋代,而经刘炫“率意删改”。郑珍《辨日本国〈古文孝经孔氏传〉之伪》,虽然旨在辨证清初传自日本的太宰纯校刊本《古文孝经孔氏传》之伪,但在涉及刘炫时,仍然说:“不知孔氏原未为《孝经》作传。就令唐人所见《孔传》至今尚存,亦是刘炫伪撰,不足与汉儒注疏说并重。”(182)这些论断,虽然都出自享有重名的学者之手,但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亦难免于臆说武断之嫌。

根据历代学者的考证,《古文孝经·孔传》之作,应该肇始于孔安国,经其后人陆续讲论完成。传为孔安国所作《古文孝经训传序》中有:

鲁三老孔子惠抱诣京师献之天子。天子使金马门待诏学士与博士群儒从隶字写之,还子惠一通,以一通赐所幸侍中霍光,光甚好之,言为口实。时王公贵人咸神秘焉,比于禁方,天下竞欲求学,莫能得者。每使者至鲁,辄以人事请索。或好事者幕以钱帛,用相问遗,鲁吏有至帝都者无不赍持以为行路之资。故《古文孝经》初出于孔氏,而今文十八章,诸儒各任意巧说,分为数家之谊(183)。

《序》文所述献书经过,下及昭帝、宣帝时事,按其情形当系实录,然与安国时代不符,应该是出自孔衍之手。书序当时或未署名、或仅属“孔氏”,后学不察孔氏伊谁,误冠安国之名。岂能以此遽断序文乃至全书为伪。

由于近年出土文献的证明和学者的论证,(184)蒙于这批古文经传之上的疑雾才被廓清。《孔子家语》应该属于先秦古籍,后经“孔氏家学”系统的传承与整理,由孔猛传出,王肃只是为其作了注解与推介,并非伪撰,应该是没有疑问的。而其中有关《孝经孔传》的引述也是不能予以轻易否定的。李学勤先生于《日本胆泽城遗址出土〈古文孝经〉论介》一文中认为:“《孝经》文中多称引《诗》、《书》,体例与《礼记》所收《中庸》、《大学》相似,确为曾子一系儒家作品。”(185)

至唐初魏征撰《隋书·经籍志》,详细叙述了《孝经》今、古文学传承存续的源流:

汉兴,河间人颜芝之子颜贞献之,凡十八章,长孙氏、江翁、后仓、翼奉、张禹等皆名其学。刘向典校经籍,定为十八章,是为今文,郑众、马融并为之注,又有郑氏注,或云郑玄。

又有《古文孝经》,与《古文尚书》同出。而长孙有《闺门》一章(今按:此句有舛讹,疑“长孙”两字为“长出”之误。长孙本传今文孝经,而古文方有《闺门》一章。或应为“较长孙多出《闺门》一章”,于义方通。)其余经文,大较相似,篇简缺解,又有衍出三章,并前合为二十二章,孔安国为之传。至刘向典校经籍,以颜本比古文,除其繁惑,以十八章为定。郑众、马融,并为之注。又有郑氏注,相传或云郑玄,其立义与玄所注余书不同,故疑之。

梁代,安国及郑氏二家,并立国学,而安国之本,亡于梁乱。陈及周、齐,唯传郑氏。

至隋,秘书监王劭于京师访得《孔传》,送至河间刘炫。炫因序其得丧,述其议疏,讲于人间,渐闻朝廷,后遂著令,与郑氏并立。儒者喧喧,皆云炫自作之,非孔旧本,而秘府又先无其书。

《古文孝经孔传》在梁代曾与《孝经郑氏注》同列于国学,值梁末丧乱而亡佚。至隋代又由王劭于偶然发现于长安,送与刘炫命其考论,才有刘炫于讲论之余所著《古文孝经述义》五卷一书。(186)因为“秘府又先无其书”,於是“儒者喧喧,皆云炫自作之,非孔旧本”。自从隋代儒者致疑之后,《古文孝经孔传》为刘炫伪造之说,便成为学术史上的一桩疑案。几成定谳。

但是并非所有学者都认定此说,自唐迄清,为《古文孝经》和《孔传》辩护者,代不乏人。唐代玄宗朝诏群儒质定《孝经》,就曾又一次掀起《孝经》今、古文以及郑注与孔传优劣的论战。左庶子刘知几在上玄宗《〈孝经注〉议》中,为古文《孝经孔传》作辩护说:

至如《古文孝经孔传》,本出孔氏壁中,语其详正,无俟商榷。而旷代亡逸,不复流行。至隋开皇十四年,秘书学士王孝逸,于京市陈人处置得一本,送与著作郎王劭,以示河间刘炫,仍令校定。而更此书无兼本,难可依凭。炫辄以所见,率意刊改,因著古文孝经稽疑一篇。劭以为此书经文尽在,正义甚美,而历代未尝置于学官,良可惜也。然则孔郑二家,云泥致隔,今纶音发问,校其短长,愚谓行孔废郑,于义为允。(187)

刘知几未将经传细分,说得比较笼统。但于《孔传》在隋代重新发现的过程,则叙述详明。肯定刘炫是受命“校定”,绝非伪撰;而刘炫对《孔传》的稽疑,则不为他所认可。认为《孔传》“正义甚美”,批评刘炫在无兼本依凭情况下,“辄以所见,率意刊改”。想来刘知几是看过刘炫有关著作的。刘知几还列举出“十二验”,亦即十二条证据,论证今文《孝经郑氏注》非郑玄所作,因而提出“行孔废郑,于义为允”的建议。

国子祭酒司马贞则认为:

其古文二十二章,元出孔壁,先是安国作传,缘遭巫蛊,世未之行。荀昶集注之时,尚有孔传,中朝遂亡其本。近儒欲崇古学,妄作此传,假称孔氏。辄穿凿改更,又伪作闺门一章。刘炫诡随,妄称其善。且闺门之义,近俗之语,非宣尼之正说。

并罗列《孔传》“文句凡鄙,不合经典”的若干例证,断定其为“近儒诡说”,“妄作此传”,因之不可扬孔抑郑,要求“郑注与孔传,依旧俱行”。司马贞虽然没有明指即是刘炫伪撰,但仍然扣上“刘炫诡随,妄称其善”的罪名。

争论最后由玄宗裁决,玄宗“诏曰:间者诸儒所传,颇乖通议。敦孔学者,冀郑门之息灭;尚今文者,指古传为诬伪。岂朝廷并列书府。以广儒术之心乎”。最后裁定:《郑注》“可令仍旧行用”,《孔传》“传习者稀。宜存继绝之典”。于是郑注与孔传得以并行于世。

经过唐末五代之乱,《孝经》的这两个注本,又都亡于战火之中。《郑注》虽然曾两度从国外传回,但《孔传》从此失传。所幸继清代从日本传回太宰纯刊本《古文孝经孔传》之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初,日本又发现了刘炫《孝经述议》的残卷,林秀一博士复据各种古抄本将其补全。胡平生《孝经译注·附录》收有刘炫的《孝经述议序》一篇,是国内从未刊布过的珍贵资料。胡平生是研究《孝经》致力最勤的学者之一,他根据这些珍贵资料,对《古文孝经孔传》非刘炫伪造,做出无可辩驳的论证。兹约取其文,列之如下,以为此一公案的结论云:

刘炫在《孝经述议序》中,将《孔传》的来龙去脉交代得十分清楚:

大隋之十有四载,(188)著作郎王邵(劭)始得其书,远遣垂示,似火自上,如石投水,散帙披文,惊心动魄,遂与焯(刘焯)考正讹谬,敷训门徒。

在《孝经述议》卷一篇末“孔氏传”下有刘炫“议”曰:

(《古文孝经》)皆及魏、蜀,似无见者。吴郁林太守陆绩作《周易述》引《孝经》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则陆绩作《周易述》尝见之矣。江左晋穆帝永\[和]十一年及孝武泰元元年,再聚朝臣讲《孝经》之义,有荀茂祖者,撰集其说,载安国(序)于其篇首,篇内引孔传者凡五十余处,悉与今传符同。是荀昶得孔本矣。及梁至萧衍作《孝经讲义》,每引古文。“非先王之法服”,云古文作“圣王”;“此庶人之孝”;云古文亦作口口;“事其先君”,云古文作“圣先公”;“虽得之,君子不贵也”,云古文作“虽得,君子不道也”。此数老(按“老”字疑是“者”之误)所云古文,皆与今经不同,则梁王所见别有伪文,非真古文也。后魏以来,无闻见者。开皇十四年,书学博土王孝逸(于)京市买得,以示著作郎王邵(劭);邵(劭)遣送见示,幸而不灭,得至于今。

所述《孔传》于汉后流传情况,与刘知几《奏议》为《古文孝经孔传》辩护时所云若合符契,而且更为翔实。

刘炫在《述议》中对孔传的文字、义疏提出了许多不同意见。如《五刑章》“此大乱之道”一句的孔传有“能从法者臣民”云云,《述议》说:

“能从法者臣民”,谓民之善者能顺从上法也。准上句言明君忠臣,则此当说良善之意,“臣”字似误,但不知所以。

对《孔传》之误,只是质疑,并未擅自改动。而仅在其误之后,加上自己的评议,如“传非经意”,“其言非经旨”等等,多达二十余例。甚至于《孝经》成书因由,也胪列了十条理由,反对孔传的说法。假如是刘炫伪造孔传,何必如此自找麻颊,自己批驳自己。

刘炫在《述议》中对孔传用典每每指明出处,但有些典故不知出于何处,刘炫则如实表明。如《三才章》“是以其教弗肃而成”《孔传》云:

登山而呼,音达五十里,因高之响也。

《述议》说:“登山而呼,音达五十里”,盖有成文,不知所出。

假如《孔传》是刘炫伪作,怎么可能自己为难自己,弄到不知典之所出的地步?

凡此种种,都足以证明所谓的刘炫伪造《古文孝经孔传》,纯属不实之辞,应当予以推倒。(189)

三、刘炫的学风与著述

刘炫与刘焯的经术渊源,皆本于北学。后得南朝费甝《古文尚书孔传义疏》等书,崇信传习之,其学遂亦兼通南学。《隋书儒林传序》说:“二刘拔萃出类,学通南北,博极今古,后生钻仰,莫之能测。所制诸经义疏,搢绅咸师宗之。”(190)皮锡瑞则在《经学历史》中评论说:“隋之二刘,冠冕一代。唐人作疏,《诗》、《书》皆本二刘;而孔颖达《书疏》序云:‘焯乃组织经文,穿凿孔穴,使教者烦而多惑,学者劳而少功。’‘炫嫌焯之烦杂,就而删焉。义既太略,辞又过华。虽为文笔之善,乃非开奖之路。’据孔氏说,是二刘以北人而染南习;变朴实说经之体,蹈华腴害骨之讥;盖为风气所转移,不得不俯从时尚也。”(191)《隋书·隐逸传》记其一时风尚曰:“崔赜与洛阳元善、河东柳抃、太原王劭、吴兴姚察、琅邪诸葛颍、信都刘焯、河间刘炫相善,每因休假,清谈竟日。”(192)几乎与南朝不异。

我们知道当时的南方学风颇受玄学的影响,而玄学是以发挥义理与简约见长的。二刘受其习染,自然会影响其学术风格,并表现于经解之中,而不能为笃守汉学经学家所接受。但是就时代上划分,隋唐经学的系统,仍然属于汉学的范围,刘炫与刘焯自然也不除外。从孔颖达《五经正义》吸取二刘经说,又加以批评删削来看,就是对二刘学术倾向的一种纠正,也是向汉学的一种复归,遂使唐代的经学仍然笼罩在汉学的风气之下。只是到宋代理学产生,才展现出注重以义理说经的特色,学风亦为之丕变。经学至此遂有汉、宋之争。汉学家认为解经应恪守完全忠实本文的原则,不该有解经者的主意与成见,一有自己的主见即是超出了解经的范围;而宋学家解经时往往会加上自己的见解,当然也并非没有根据的“臆说”,总之要发挥经旨涵义,使无余蕴,方能便于理解乃至践行。而二刘的经学,已有这方面的倾向,无妨视为宋学的先驱,而成为汉宋间学术之一过渡形态。兹拈汉、宋学家对《论语》“颜渊问仁”章的不同解释以说明之: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193)

据程树德《论语集释》,有关这一章的解释,汉宋之争主要集中在“克己”一语上。朱熹在其《四书章句集注》中,对此章的解释贯穿了理学所习用的术语,堪称宋学解经的典范文本:

仁者,本心之全德。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复,反也。礼者,天理之节文也。为仁者所以全其心之德也。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人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归,犹与也。又言一日克己复礼,则天下之人皆与其仁。极言其效之甚速而至大也。又言为仁由己,而非他人所能预,又见其机之在我而无难也。日日克之,不以为难,则私欲净尽,天理流行,而仁不可胜用矣。(194)

朱熹解“克”为“胜”,解克己为胜私欲。对朱熹的这个解释,汉学家多有批评,较有代表性的意见是阮元的《论语论仁论》:

若以“克己”字解为私欲,则下文“为仁由己”之“己”断不能再解为私,而由己不由人反诘辞气与上文不相属矣。

且克己不是胜己私也,“克己复礼”本是成语。夫子既引此语以叹楚灵,今又引以告颜子,虽此间无解,而在《左传》则明有“不能自克”,作克己对解。克者,约也,抑也。己者,自也。何尝有己身私欲重烦战胜之说?

马(融)注克己为约身,最得经意。邢叔明忽援刘光伯之言,谓嗜欲与礼义交战,盖剽袭《春秋正义》所述者。(195)

汉学家反对宋学解“克己”为胜己之私欲。认为马融“注克己为约身,最得经意”,并指出邢昺《论语注疏》首引刘炫解《左传》之语以解论语此章,为不当。甚至连及批评《尔雅·释诂》:“克,胜也”;“胜,克也”,是展转相训,不足为据。朱熹的解释是根据《尔雅》和刘炫的经解而来,虽然不无发挥,但也不为失据。“克己复礼”乃古成语,孔子此前就曾引用,语见《左传·昭公十二年》:

王揖而入,馈不食,寝不寐,数日。不能自克,以及于难。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乾溪?”

刘炫的训释见于《春秋左传正义》:

克训胜也,己谓身也。有嗜欲,当以礼义齐之。嗜欲与礼义交战,使礼义胜其嗜欲,身得归复于礼,如是乃为仁也。(196)

《左传》本文,在说到楚灵王“不能自克,以及于难”之前,已先言及楚灵王生活之崇尚浮华(“皮冠”、“羽衣”、“翠被”、“豹舄”),及其政治之勃勃野心(求鼎于周,索田于郑,欲诸侯畏之)。从楚灵王这些作为来看,是一个怀有过度欲望的诸侯。他后来之“及于难”,与此有绝大关系,倘其于此前能够按照礼义约束自己,或以礼义战胜自己的贪欲,或能幸免于难。因此,刘炫的训解,不但有其典据,而且符合孔子的原意,切合灵王的实际。刘宝楠《论语正义》引《尔雅·释诂》曰:“‘克,胜也’。又,‘胜,克也’。转相训。此训约者,引申之义。”(197)而又引《法言》谓“胜己之私之谓克”曰:“此又一义。”但他还是认为邢昺援引刘炫解《左传》语以释《论语》和朱子“直训‘己’为‘私’,并失之矣”。其实,《左传》与《论语》文本无殊;而朱子亦未直训“己”为“私”,而是“己,谓身之私欲也”。无论训“克”为“约”为“胜”,所约束,所战胜的,都是己身的这个私欲。虽有已然未然之分,而并无实质差别。原因只在于“嗜欲”或“私欲”为《论语》所未曾言。在汉学家看来,凡是超出本文语境的解释都是不合法的,故而极力抨击之。(198)由此亦可见刘炫之善于发挥圣贤之意,与理学家擅长发挥经典之义理正同。谓之导夫先路,为理学之前驱,不亦可乎。

刘炫这种学术倾向也表现于其《孝经述议序》中,当学者以孔注《尚书》与《孝经》相比较,认为“孔注《尚书》,文辞至简,及其传此,繁夥已极。理有溢於经外,言或出於意表。比诸《尚书》,殊非其类”。因而致疑时,刘炫回答说:

《孝经》,言高趣远,文丽旨深,举治乱之大纲,辨天人之弘致。大则法天因地,祀帝享祖,道洽万国之心,泽周四海之内。乃使天地昭察,鬼神效灵;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明王以之治定,圣德之所不加。小则就利因时,谨身节用,施政闺门之内,流恩徒役之下。乃使室家理治,长幼顺序;居上不骄,为下不乱,臣子尽其忠敬,仆妾竭其欢心。其所施者,牢笼宇宙之器也;其所述者,阐扬性命之谈也。辞则阃阈易路,而闺阁尤深,义则阶戺可登,而户牖方密。

为传者将上演冲趣,下寤庸神;昞曒光於戴盆,飞泥蟠於天路。不得不博文以谈之,缓旨以喻之。孔氏参订时验,割析毫厘;文武交畅,德刑备举。乃至管、晏雄霸之略,荀、孟儒雅之风;孙、吴权谲之方,申、韩督责之术。苟其萌动经意,源发圣心;莫不修其根本,导其流末。探赜索隐,钻幽洞微,穷道化之玄宗,尽注述之高致。

若使提纲举目,简言达旨,理寡义贫,辞多语纷,则将覆瓿之不暇,何弘道之可希!孔子之赞《易》也,文言多而彖象少,丘明之为《传》也,襄、昭烦而庄、闵略。圣贤有作,辞无定准,《书》、《孝》之异,复何所嫌?其辞宏赡,理致渊弘,言出系表,义流旨外者,总逸定於中逵,控奔流於巨壑。或当驰骋踰垺,涛波溢坎耳。亦无骈拇、枝指、附赘、悬疣之累在其间也。(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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