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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河汾之学的兴起第一节 王通事迹考辩.2

作者:陈启智 当前章节:15514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8:08

《中说》尚多载有王通论乐语:

子曰:“化至九变,王道其明乎?故乐至九变,而淳气洽矣。”裴晞曰:“何谓也?”子曰:“夫乐,象成者也。象成莫大于形,而流于声,王化始终所可见也。故《韶》之成也,虞氏之恩被动植矣,乌鹊之巢,可俯而窥也,凤皇何为而藏乎?”

子游太乐,闻《龙舟五更》之曲,瞿然而归。曰:“靡靡乐也。作之邦国焉,不可以游矣。”

吴季札曰:“《小雅》其周之衰乎?《豳》其乐而不淫乎?”子曰:“孰谓季子知乐?《小雅》乌乎衰,其周之盛乎?《豳》乌乎乐,其勤而不怨乎?”(82)

古代对乐的重视,不仅认识到其有裨于教化及与礼仪的配合作用,还从哲学的高度来领悟其中的哲理,如“和”的概念,盖出于此,所以古代哲人往往论乐。春秋时期,吴季札聘鲁论乐,一向被认为论诗乐的经典,而王通竟认为季子不知乐。可见其《乐论》必有其孤诣独到之处。

《续六经》之三:《续诗》。

《续诗》宗旨与其六世祖玄则《时变论》相一致。“吾欲续《诗》,考诸集记,不足征也,吾得《时变论》焉。”《中说》曾述及王通续《诗》的理由:“文中子曰:诸侯不贡诗,天子不采风,乐官不达雅,国史不明变。呜呼!斯则久矣。《诗》可以不续乎?”(83)《续诗》所收诗歌上自晋宋下迄周隋,“甄正乐府,取其雅奥”(84),以达“化俗推移之理”。关于《续诗》的起迄断代的标准,薛收曾有问曰:“敢问《续诗》之备六代,何也?”子曰:“其以仲尼《三百》始终于周乎?”收曰:“然。”子曰:“余安敢望仲尼!然至兴衰之际,未尝不再三焉。故具六代始终,所以告也。”薛收认为孔子删《诗》,只取两周一代之诗歌,而《续诗》选诗,兼备六代,不知其故,是以有问。王通回答说:我怎么敢和孔子相比,但于兴衰之际,未尝不再三体会孔子的意思,以为只有经过这六代诗歌的始终演化,才能从中清楚地看出(即“所以告也”)其时代的兴亡演变之迹。其实,在王通这里,已经孕育着“六经皆史”的观念。王通曾谓薛收曰:“昔圣人述史三焉:其述《书》也,帝王之制备矣,故索焉而皆获;其述《诗》也,兴衰之由显,故究焉而皆得;其述《春秋》也,邪正之迹明,故考焉而皆当。此三者,同出于史而不可杂也。故圣人分焉。”他是完全按照“述史”,亦即考察“兴衰之由”的原则来续《诗》的。至于《续诗》的体例与取舍标准,据王通说,则为:“有四名焉,有五志焉。何谓四名?一曰化,天子所以风天下世;二曰政,蕃臣所以移其俗也;三曰颂,以成功告于神明也;四曰叹,以陈诲立诫于家也。凡此四者,或美焉,或勉焉,或伤焉,或恶焉,或诫焉,是谓五志。”又曰:“《续诗》可以讽,可以达,可以荡,可以独处;出则悌,入则孝;多见治乱之情。”又与《诗经》相比较曰:“《续诗》之有化,其犹先王之有雅乎?《续诗》之有政,其犹列国之有风乎?”(85)

有一次,“李伯药(李德林之子)见子而论《诗》,子不答。伯药退,谓薛收曰:吾上陈应、刘,下述沈、谢,分四声八病,刚柔清浊,各有端绪,音若埙箎,而夫子不应,我其未逹欤。薛收曰:吾尝闻夫子之论《诗》矣,上明三纲,下逹五常,于是正存亡,辨得失,今子营营驰骋乎末流,是夫子之所痛也,不答则有由矣。”(86)是王通认为,“四声八病,刚柔清浊”,乃是诗歌之末节,作诗的主旨应该是“上明三纲,下逹五常,于是正存亡,辨得失”,故民间歌诗可以反映风俗,士大夫赋诗,可以抒发情志,圣人从而采之就可以观察到时代的变迁、政俗的良窳。总之,《续诗》是一部贯穿着王通文学观,对六代民歌和士大夫的诗歌兼容并蓄,具有“史诗”性质的诗歌总集。至王勃整理后,实为三百六十篇,勒为十卷。王勃为之作序,可惜书与序,都已散逸于唐末的战乱之中。

《续六经》之四:《续书》。

《续书》宗旨与其四世祖王虬《政大论》相一致、目的在明“帝王之道”。所收诏命,起自西汉,迄于晋代。王通在回答《续书》为何不继孔子《春秋》自获麟后起始,而断自汉代的提问时,他说此一去取是因为“六国之弊。亡秦之酷,吾不忍闻也,又焉敢皇纲乎!汉之统天下也,其除残秽,与民更始,而兴其视听乎。”并进而申论之曰:“汉、魏礼乐,其末不足称也。然《书》不可废,尚有近古对议存焉。制志诏册,则几乎典诰矣。”(87)而自晋之后,南北纷争,四分天下五裂河山,中国进入了一个比战国亡秦更为纷乱酷烈的时代,自然也没有什么可以“明帝王之道”、可为典谟的诏诰值得辑录称述,所以只能断自汉晋两代。杨炯说王通“讨论汉魏,迄于晋代,删其诏命为百篇以续《书》。”王勃曾亲为《续书》作序,也说《续书》是取“近古之对、议”,“制、诏、册则几乎典诰矣。”其书还经过王勃的校订补充。据其《序》云:“间者承命为百二十篇作序,而兼当补修其阙,爰考众籍,共参与旨。”“刊写文就,定成百二十篇,勒成二十五卷。”(88)

关于《续书》的体例及分类之依据,亦多见载于《中说》:

贾琼问《续书》之义。子曰:“天子之义列乎范者有四,曰制,曰诏,曰志,曰策。大臣之义载于业者有七,曰命,曰训,曰对,曰赞,曰议,曰诫,曰谏。”子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言道之难进也。故君子思过而预防之,所以有诫也。切而不指,勤而不怨,曲而不谄,直而有礼,其惟诫乎?”

程元问叔恬曰:“《续书》之有志有诏,何谓也?”叔恬以告文中子。子曰:“志以成道,言以宣志。诏其见王者之志乎?其恤人也周,其致用也悉。一言而天下应,一令而不可易。非仁智博达,则天明命,其孰能诏天下乎?”叔恬曰:“敢问策何谓也?”子曰:“其言也典,其致也博,悯而不私,劳而不倦,其惟策乎?”子曰:“《续书》之有命邃矣:其有君臣经略,当其地乎?其有成败于其间,天下悬之,不得已而临之乎?进退消息,不失其几乎?道甚大,物不废,高逝独往,中权契化,自作天命乎?”

贾琼习《书》,至郅惲之事,问于子曰:“敢问事、命、志、制之别。”子曰:“制、命,吾著其道焉,志、事吾著其节焉。”贾琼以告叔恬。叔恬曰:“《书》其无遗乎?《书》曰: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其道之谓乎?《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其节之谓乎?”子闻之曰:“凝其知《书》矣。”(89)

自引文可以知道,《续书》以义类所收的包括发自皇帝的四项:制、诏、志、策和来自大臣的七项:命、训、对、赞、议、诫、谏。还有按照严格检择的所谓“事”。如记述郅恽在皇帝面前亦不肯挠法事。

郅恽乃两汉之际一奇士,光武帝时,为“上东城门候。帝尝出猎,车驾夜还,恽拒关不开。帝令从者见面于门间。恽曰:‘火明辽远。’遂不受诏。帝乃回从东中门入。明日,恽上书谏曰:‘昔文王不敢槃于游田,以万人惟忧。而陛下远猎山林,夜以继昼,其于社稷宗庙何?暴虎冯河,未至之戒,诚小臣所窃忧也。’书奏,赐布百匹,贬东中门候为参封尉。后令恽授皇太子《韩诗》,侍讲殿中”(90)。按,郅恽之上书事,於《续书》当属于“事”与谏、诫之类,文中子著之以表彰郅恽在皇帝面前亦不肯挠法的节概。《续书》同《尚书》一样,全书宗旨贯穿着一条“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自尧舜以来历圣所传的大中之道。

《续六经》之五:《易赞》。

《易》为王通家学,据《中说》附录,王福畤《录关子明事》一文:“关朗,字子明,河东解人也,有经济大器,妙极古算,浮沉乡里,不求宦达。太和末,余五代祖穆公(王通高祖王虬)封晋阳尚书,署朗为公府记室。穆公与谈《易》,各相叹服。”王虬以朗“道微言深”,荐之于孝文帝,“帝问《老》《易》,朗既发明玄宗,实陈王道,讽帝慈俭为本,饰之以刑政礼乐。帝嘉叹,谓穆公曰:‘先生知人矣。昨见子明,管、乐之器,岂占算而已!’”穆公与关朗受帝之命共同著成《筮论》(原文:“且与卿就成筮论”。疑即传世之《关朗易传》)“俄帝崩,穆公归洛,逾年而薨,朗遂不仕。同州府君(王通曾祖父王彦)师之,受《春秋》及《易》,共隐临汾山”。“盖王氏《易》道,宗于朗焉。”(91)及王通力学,“考《易》于族父仲华”(92)。《中说》有《关朗篇》,王通称关朗“魏之贤人也,孝文没而宣武立。穆公死,关朗退。魏之不振有由哉!”(93)是贤士之进退,关乎一国之兴废。关朗易学,长于占断,“故穆公《易》筮,往往如神”。然而皆能“考之典礼,稽之龟策,即人事以申天命,悬历数以示将来”(94),“道微言深”,有本有原,非一般数术可比,不可等量齐观。王通禀承家学,自亦精通此道,其赞《易》也,当亦受此影响而与汉晋注疏之学不同。

王通赞《易》,对于经传(文王之经与孔子之传),服膺而勿失而叹美赞成之,故名其解易之书为《易赞》。并叙其著书宗旨曰:“吾于赞《易》也,述而不敢论”(95)而对汉魏传易诸家持的批评态度。如曰:“盖九师兴而《易》道微。”贾琼曰:“然则无师无传可乎?”子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必也传,又不可废也。”(96)西汉“九师易”今亦不传,然就其后两汉易学而言,以注重象数而轻忽义理为主要特征,因而被王通认为《易》道至此而式微。但又认为,有其所阐述传授的基本资料和方法在,对于易道的领悟神会,还在于传习者其人是否能与之相契。所以也不能完全将其否定。

王通赞易,进而阐述易道及其所表现的功用和忧患精神曰:

薛收问至德要道。子曰:“至德,其道之本乎?要道,其德之行乎?《礼》不云乎,至德为道本。《易》不云乎,显道神德行。”子曰:“大哉神乎!所自出也。至哉,《易》也!其知神之所为乎?”

文中子曰:“《易》之忧患,业业焉,孜孜焉。其畏天悯人,思及时而动乎?”繁师玄曰:“远矣,吾视《易》之道,何其难乎?”子笑曰:“有是夫?终日乾乾可也。视之不臧,我思不远。”

“《易》以知来。先王之蕴尽矣。”(97)

文中子曰:“天下有道,圣人藏焉。天下无道,圣人彰焉。”董常曰:“愿闻其说。”子曰:“反一无迹,庸非藏乎?因贰以济,能无彰乎?如有用我者,当处于泰山矣。”董常曰:“将冲而用之乎?《易》不云乎:易简而天地之理得矣。”述史篇,卷七。

《易》道所反映的即是“天地之理”,天下之理至繁,而易道可以以简驭繁。因而是天下的至德要道。天下若逢有道盛世,怀揣这一至德要道的圣人,反而可以淹没隐藏于其中;天下无道的时候,圣人的作用就会彰显出来。当董常问他道理何在时,王通说圣人之道已与治世的功用冥合为一,痕迹已经消失于无形,这难道不是隐藏吗?遭逢乱世,圣人出而拯民救敝,携贰(即是辅佐)天下以济时艰,圣人的作用因之而得到彰显。并说:“如有用我者,当处于泰山矣。”以济世的泰山北斗自许,表现了以天下为已任的大丈夫担当精神。

有一次薛收问:“圣人与天地如何?”子曰:“天生之,地长之,圣人成之。故天地立而《易》行乎其中矣。”又一次薛收问《易》。子曰:“天地之中非他也,人也。”收退而叹曰:“乃今知人事修,天地之理得矣。”(98)

王通回答说:圣人之所以为圣人,就因为其能以易理阐述天地之理,变人的一种自然存在而为自觉的生命。而且,人是这个天地之间的主体,是天地的精华所萃,灵魂所在。薛收因而悟出:以人道而修人事,则天地之道即在其中得到集中体现了。

王通认为《易》为穷理尽性之书,主要体现为察往知来的智慧,是智慧的渊薮,事物运动的秩序。然而这种智慧,是不可以孤运独行的,必须接受仁德的制约,还必须乘时而动。倘若不能择时,复不能遵行仁义之道,则智慧之光就会熄灭,又怎么可以独行呢!其言曰:“元亨利贞。运行不匮者,智之功也。”又曰:“《易》,圣人之动也,于是乎用以乘时矣。故夫卦者,智之乡也,动之序也。”薛生曰:“智可独行乎?”子曰:“仁以守之,不能仁则智息矣,安所行乎哉?”(99)

时与位,一向为《周易》所重,王通所重视的时与德,是与《周易》的精神相合的。据《中说》所载,文中子赞《易》,至《序卦》,曰:“大哉,时之相生也!达者可与几矣。”至《杂卦》,曰:“旁行而不流,守者可与存义矣。”(100)相时而动与守位不移,正是易道的精华所在。

时之不与,圣贤受困,面对逆境,王通独能泰然处之。有此定力,自然是为学之益。《中说》记载:

董常之丧,子赴洛,道于沔池。主人不授馆,子有饥色,坐荆棘间,赞《易》不辍也。谓门人曰:“久矣,吾将辍也,而竟未获,不知今也而通大困。困而不忧,穷而不慑,通能之。斯学之力也。”主人闻之,召舍具餐焉。(101)

王通在蜀王书佐任上,得遇刘炫,并相与论易,颇可显示王通的易学观点。刘炫问《易》。子曰:“圣人于《易》,没身而已,况吾侪乎?”炫曰:“吾谈之于朝,无我敌者。”子不答。退谓门人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102)体现了大思想家与大学问家论学风格的各有侧重。一个是谈辩蜂起,务在胜人;一个是默而识之,存乎德行,两者的境界还是有所不同的。

《中说》所载王通论易的篇章尚亦多有,都可以从中覘见《易赞》的基本内容和观点,限于篇幅,此不具论。

《续六经》之六:《元经》。

《元经》的编写宗旨与其祖穆公王杰的《皇极谠议》相一致。王通说:“吾欲修《元经》,稽诸史论,不足征也,吾得《皇极谠议》焉。”又曾对弟凝叔恬说:修《元经》是继其父亲“铜川府君之志也,通不敢废。书五国并时而亡,盖伤先王之道尽坠。故君子大其言,极其败,于是乎埽地而求更新也。期逝不至,而多为恤,汝知之乎?此《元经》所以书也”。(103)据《文中子世家》所记:开皇九年,江东平。铜川府君叹曰:“王道无叙,天下何为而一乎?”文中子侍侧十岁矣,有忧色曰:“通闻,古之为邦,有长久之策,故夏、殷以下数百年,四海常一统也。后之为邦,行苟且之政,故魏、晋以下数百年,九州无定主也。上失其道,民散久矣。一彼一此,何常之有?夫子之叹,盖忧皇纲不振,生人劳于聚敛而天下将乱乎?”铜川府君异之曰:“其然乎?”遂告以《元经》之事,文中子再拜受之。(104)说明王通确实自幼,即受到父亲的影响,开始考虑《元经》的有关内容和评价方法了。其宗旨即与《皇极谠议》的精神一致,亦可见这部效法《春秋》的著述,是侧重于史论的,并且以“三才之去就”,亦即天人之际和大中至正的王道,作为评定史迹的纲领标准。据陈叔达《答王绩书》云:“自微言陨绝,大义乖坠,三代之教乱于甲兵。六经之术灭于煨烬,君人者尚空名以夸六合,史官者贵虚饰以便一时。”“魏晋之际,夫何足云,中原板荡,史道息矣。”“然国于天地,与有立焉,苟能宅郊堙,建社稷,树师长,抚黎元,虽五裂山河,三分躔次。规模典式,岂徒然哉!是贤兄文中子知其若此也。恐后之笔削,陷于繁碎,宏纲正典、暗而不宣。乃兴《元经》,以定真统。”(105)信中所述与王通修《元经》志存“史道”的精神及“帝元魏”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王通曾详述其著《元经》的旨趣云:“《元经》其正名乎。皇始之帝,征天以授之也;晋宋之王,近于正体,于是乎未忘中国。穆公之志也;齐、梁、陈之德,斥之于四夷也,以明中国之有代,太和之力也。”“永熙之后,君子息心焉,谓之何哉?《元经》于是不得已而作也。”“子谓:太和之政近雅矣,一明中国之有法。惜也,不得行穆公之道。”(106)在这里王通明确地表示自晋永熙以后由乱政而进入乱世,君子已经不再寄以任何希望。但东晋与宋政权,仍然为中国礼仪衣冠之旧,还勉强可以称之为帝;元魏拓拔珪于皇始元年称帝,是“征天(天命)以授之”,至孝文帝太和年间,已经遵行中国礼法,政治近于雅正,已足可代替汉晋以后的帝统,成为正统。此即所谓的《元经》正名,“帝元魏”说。

《旧唐书,王勃传》谓:祖通,“依《春秋》体例,自获麟后,历秦汉至于后魏,著纪年之书,谓之《元经》。”(107)此记载有误。《元经》实起于晋惠帝永熙元年,迄于隋开皇九年统一区宇之岁,共三百年。天下混乱,帝制不明。作《元经》就是效法《春秋》笔法,行褒贬,代赏罚,“以为匡世要略尽矣”。“门人薛收窃慕、同为《元经》之传,末就而殁。”王勃整理《续六经》,然于《元经》之《传》、亦“未终其业”。(108)现存《四库全书》本《元经》有薛收《传》并《序》及阮逸注。

薛收在《元经序》中,简要地叙述了王通著《元经》的宗旨、原则和方法,以及自己作《传》的原因云:

《元经》始晋惠帝,终陈亡,凡三百年。盖闻夫子曰:《春秋》一国之书也。以天下有国,而王室不尊乎?故约诸侯以尊王,政以明天命之未改。《元经》,天下之书也。以无定国,而帝位不明乎?征天命以正帝位,以明神器之有归。又曰:《春秋》抗王而尊鲁,其以周之所存乎。《元经》抗帝以尊中国,其以天命之所归乎。然帝衰于太熈,故《元经》首此,振起之也。中国盛乎皇始,故《元经》挈名以正其实。呜呼!天下无赏罚三百载,圣人在下,则追书褒贬,以代其赏罚。斯周公典礼,使后王常存而行焉。仲尼笔削,使后儒常职而述焉。收受经于夫子,何足以究其潭奥?輙为传解,庶明师训之一二云。(109)

点明著《元经》的目的是:“挈名以正其实。”追书褒贬以代赏罚。这是对周公典诰、礼制精神的继承,以便使后王能够常存于心而遵行之。

《中说》一书记载王通与薛收等师弟之间对问,还有多处涉及《元经》著述的原因、依据和宗旨:

文中子曰:“天下无赏罚三百载矣,《元经》可得不兴乎?”薛收曰:“始于晋惠,何也?”子曰:“昔者明王在上,赏罚其有差乎?《元经》褒贬,所以代赏罚者也。其以天下无主,而赏罚不明乎?”薛收曰:“然则《春秋》之始周平、鲁隐,其志亦若斯乎?”子曰:“其然乎?而人莫之知也。”薛收曰:“今乃知天下之治,圣人斯在上矣;天下之乱,圣人斯在下矣。圣人达而赏罚行,圣人穷而褒贬作。皇极所以复建,而斯文不丧也。不其深乎?”再拜而出,以告董生。董生曰:“仲尼没而文在兹乎?”(110)

再次申明《元经》之作,是因为天下丧乱,废赏罚之政已三百余载;圣人在上位则赏罚行,遭遇途穷,则须著书以行褒贬;使皇极大中之道复建,令人有所瞻依,而使儒家斯文不至于丧失也。

王通为学的主旨是张扬王道,而认为《元经》与孔子《春秋》的作用相同,都是考察现实“邪正之迹”的标准,庆赏刑罚轻重的权衡,用意存心曲直的绳墨,如果失去了这些取舍标准,则刑政执法将无所取衷。如《中说》载:

子谓叔恬曰:“汝为《春秋》《元经》乎?《春秋》《元经》于王道,是轻重之权衡,曲直之绳墨也,失则无所取衷矣。”

文中子曰:“二帝三王,吾不得而见也,舍两汉将安之乎?大哉七制之主!其以仁义公恕统天下乎?其役简,其刑清,君子乐其道,小人怀其生。四百年间,天下无二志,其有以结人心乎?终之以礼乐,则三王之举也。”

子曰:“悠悠素餐者,天下皆是,王道从何而兴乎?”(111)

王通认为,战国秦政,“二帝(尧舜)三王(夏商周)的王道,已经不得而见,如果舍弃尚行王道“七制”(七种施政的程序和形式,如礼法刑政议对诏令之类),以“仁义公恕统天下”,能使“天下无二志,其有以结人心”的两汉,则无所取正了。此虽是其续《书》的依据,同样可以视为其作《元经》之标准。

王通还认为,举国之为政者,皆备位而无所作为,固然与大政不行王道有关,同时也是不明春秋大义,行政无所持循的缘故。

王通修《元经》,有两个重要的观念,首先是“尊中国”,中国是一个宏大的称号,五帝三王之所创立,令人景慕的衣冠礼乐文教之邦,大约与孔子的尊“华夏”相当,主要是个文化理念;因之“非中国不敢以训”。其次是以“尊中国”为标准拟定之“帝制”,“帝制”是国家政治中枢,权力传承的正统,大义名份所在,所以必须予以严格“正名”。此类论述,《中说》多有所载,如:

董常曰:“大哉,中国!五帝、三王所自立也,衣冠礼义所自出也。故圣贤景慕焉。中国有一,圣贤明之。中国有并,圣贤除之邪?”子曰:“噫!非中国不敢以训。”(《述史篇》)

子曰:“吾于《续书》《元经》也,其知天命而著乎?伤礼乐则述章、志,正历数则断南北,感帝制而首太熙,尊中国而正皇始。”(《关朗篇》)

薛生曰:“殇之后,帝制绝矣,《元经》何以不兴乎?”子曰:“君子之于帝制,并心一气以待也。倾耳以听,拭目而视,故假之以岁时。桓、灵之际,帝制遂亡矣。文、明之际,魏制其未成乎?太康之始,书同文,车同轨。君子曰:帝制可作矣,而不克振。故永熙之后,君子息心焉。”曰:“谓之何哉?《元经》于是不得已而作也?”文中子曰:“《春秋》作而典、诰绝矣,《元经》兴而帝制亡矣。”(《问易篇》)

子曰:“中国失道,四夷知之。”魏征曰:“请闻其说。”子曰:“《小雅》尽废,四夷交侵,斯中国失道也,非其说乎?”征退谓薛收曰:“时可知矣。”(《关朗篇》)

董常曰:“《元经》之帝元魏,何也?”子曰:“乱离斯瘼,吾谁适归?天地有奉,生民有庇,即吾君也。且居先王之国,受先王之道,予先王之民矣,谓之何哉?”董常曰:“敢问皇始之授魏而帝晋,何也?”子曰:“主中国者,将非中国也。我闻有命,未敢以告人,则犹伤之者也。伤之者怀之也。”董常曰:“敢问卒帝之何也?”子曰:“贵其时,大其事,于是乎用义矣。”(《述史篇》)

子曰:“齐桓尊王室而诸侯服,惟管仲知之;符秦举大号而中原静,惟王猛知之。”或曰符秦逆。子曰:“晋制命者之罪也,符秦何逆?昔周制至公之命,故齐桓、管仲不得而背也;晋制至私之命,故符秦、王猛不得而事也。其应天顺命、安国济民乎?是以武王不敢逆天命、背人而事纣,齐桓不敢逆天命、背人而黜周。故曰:晋之罪也,符秦何逆?三十余年,中国士民,东西南北,自远而至,猛之力也。”子曰:“符秦之有臣,其王猛之所为乎?元魏之有主,其孝文之所为乎?中国之道不坠,孝文之力也。”(《周公篇》)

叔恬曰:“敢问《元经》书陈亡而具五国,何也?”子曰:“江东,中国之旧也,衣冠礼乐之所就也。永嘉之后,江东贵焉,而卒不贵,无人也。齐、梁、陈于是乎不与其为国也。及其亡也,君子犹怀之。故《书》曰:晋、宋、齐、梁、陈亡,具五以归其国。且言其国亡也。呜呼!弃先王之礼乐以至是乎?”叔恬曰:“晋、宋亡国久矣,今具之,何谓也?”子曰:“衣冠文物之旧,君子不欲其先亡。宋尝有树晋之功,有复中国之志。亦不欲其先亡也。故具齐、梁、陈,以归其国也。其未亡,则君子夺其国焉。”曰:“中国之礼乐安在?其已亡,则君子与其国焉。”曰:“犹我中国之遗人也。”(112)(《述史篇》)

综上所言,则是王通认为,奉行礼乐的帝制,在东汉殇帝,乃至桓、灵二帝时,实际已经沦丧,代之而起的三国魏,终其一代也未能实现重建帝制的意图;虽然至西晋太康年间,帝制又几乎复振,可惜终于沦亡于其后的永熙之政。关心朝政的君子也终于绝望;中国既失其道,于是招致“四夷交侵”,能够将其讨平,最终仰仗的是夷狄中“尊中国”的力量;于是便以是否能够“尊中国”来衡量元魏之于皇始初年的建元称帝,以之与两晋比较权衡,则当“乱离斯瘼”之际,元魏肯于接受“先王之道”,“且居先王之国”,使“生民有庇”,就应该承认其为中国的君主;对待其间符秦政权,也不应称之为叛逆,是因为晋朝乱政失道所造成;但卒以“帝晋”者,虽然因其将要失去中国的主权,但仍为衣冠礼仪之旧,尊其为帝者,乃是对其礼乐王道寄以希望,而怀念之也;然而最终帝元魏的原因,则是因为孝文帝于时(太和),无论就控驭的区域,以及奉行王道大义,都已超过南朝(萧齐)的缘故;其间,还有符秦称帝,是因为其有得力的辅佐之臣,依仗王猛之力而致;元魏之所以最终能为中国的帝制君主,使悬于一线的中国礼乐王道于不坠,乃是孝文帝的功劳。至于,帝晋之后,又复帝刘宋的原因,则是“宋尝有树晋之功,有复中国之志。亦不欲其先亡也”。及后之齐梁陈三朝,表面上还在奉行可贵的礼乐制度,但已抽去了其精神实质,名存而实亡,王通因之说“中国之礼乐安在”?“弃先王之礼乐以至是”,所以“卒不贵”,亦即《元经》因此而皆不许其为帝。至于东晋之后的五国,至陈朝亡而书五国并亡者,就是指这五代(五国)历传的礼乐文化也随之彻底灭亡了。以礼乐文化为标准,评价孰为“帝制”的标准,最根本的原因,便是王通所云的:“犹我中国之遗人也。”因之不能不尊中国,并重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王道与礼乐文化。于中可以看出《元经》论断南北的复杂逻辑和评点褒贬标准之严格。

王通又认为,帝制虽是按照是否尊中国、行王道而定,但是帝制并不必然产生王道,这里所谓“帝制”,只是一个在衰乱之世不得已的权且称呼,“絜名索实”并不尽然;当时称帝者南北不一,《元经》大体定一个标准,“以断南北之疑”(究竟谁为正统的疑惑)。至于能不能真正合于王道政治,也许只有等待来者了。其言如下:

薛收曰:“帝制其出王道乎?”子曰:“不能出也。后之帝者,非昔之帝也。其杂百王之道,而取帝名乎?其心正,其迹谲。其乘秦之弊,不得已而称之乎?政则苟简,岂若唐、虞三代之纯懿乎?是以富人则可,典礼则未。”薛收曰:“纯懿遂亡乎?”子曰:“人能弘道,焉知来者之不如昔也?”

文中子曰:“帝之不帝久矣。”王孝逸曰:“敢问《元经》之帝何也?”子曰:“絜名索实,此不可去。其为帝,实失而名存矣。”

子谓薛收、贾琼曰:“《春秋》、《元经》,其衰世之意乎?义直而微,言曲而中。”

文中子曰:“《小雅》尽废而《春秋》作矣。小化皆衰,而天下非一帝。《元经》所以续而作者,其衰世之意乎?”

修《元经》以断南北之疑。(113)

王通曾就《春秋》和《元经》所针对的不同的历史情势作过一个比较,据《中说·魏相篇》载:

文中子曰:“《春秋》,一国之书也。其以天下有国,而王室不尊乎?故约诸侯以尊王政,以明天命之未改,此《春秋》之事也。《元经》,天下之书也。其以无定国而帝位不明乎?征天命以正帝位,以明神器之有归,此《元经》之事也。”董常曰:“执小义妨大权,《春秋》《元经》之所罪与?”子曰:“斯谓皇之不极。”

文中子曰:“《元经》有常也:所正以道,于是乎见义。《元经》有变也:所行有适,于是乎见权。权义举而皇极立矣。”(114)

《春秋》是一国之书,所以“约诸侯以尊王政,以明天命之未改”;而《元经》是天下之书,其时是天下既无定国,亦不明帝位(或“神器”)之所归,需要证之以“天命”人事以辨明之。这样就不可如董常所说“执小义妨大权”,而必须奉行历圣所传的“皇极大中”之道,以为指针。(不然就是“皇之不极”)。既守其“常”,又要把握“权变”之义,经权并用,而后才能树立起评判历史的“皇极大中”之道来。所以王通又说:“非至公不及史也。”(115)如《元经》之帝元魏,如果仅仅拘于“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常经,不知权变之义,或心存怀念南朝为衣冠礼仪之旧的私意,而不顾及是否奉行王道的实质,则不会有至公至正的胆识,以著成《元经》“帝元魏”这样的史书。

自宋以来,学者皆认《元经》其书于五代时散逸,传本乃宋代阮逸所伪造。最初致疑者为晁公武叔侄,《郡斋读书志》卷十于《元经》十卷条下谓:“按《崇文》无其目,疑逸依托为之。”(116)邵博于《闻见后录》卷五更记晁以道之言曰:“逸才辩莫敌,其拟《元经》等书,以欺一世之人不难也。”并述“逸尝以私稿视苏明允”(117)。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也以其书《唐志》无目(按《新唐书·艺文志》有其目),书著于隋而人名避唐讳。为阮逸“心劳日拙,自不能掩”其伪撰的证据。《四库全书提要》认为史书“书名书字,例本互通”,不一定是避讳。但又举出“书神虎门为神兽门,则显袭《晋书》,更无所置辨矣”,并引陈师道《后山谈丛》等书亦记及“逸以稿本示苏询”事,说:“师道则笃行君子,断无妄语,所记谅不诬矣。”(118)

近人顾实作《古今伪书重考》则指出《元经》“自刘宋立国,始进魏于经,而南北并列。至刘宋亡,遂黜齐而进魏。尤为荒谬之极,揆诸《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之大义何在哉!则此书直无知妄作而已矣”。黄云眉《补证》引詹景风《詹氏小辨》曰:“《元经传》谓为薛收作,走谓经传悉伪也。何以明之?以是非于夺不明。”举晋贾后被废在后,而经文擅称庶人于前;帝王崩后始为庙号,而经文先称之,且在文中子卒后为证。黄云眉认为“此亦以书法攻《元经》之伪,甚当。”遂定“《元经》、《传》皆阮逸伪作无疑”。(119)自兹以往,迄无异说(余于刘蔚华主编之《中国儒家学术思想史》撰该章时,亦震于诸书之名而姑依成说)。

余尝三覆《元经》其书,历览古今诸辨,以为《元经》不伪,薛《传》亦复可观,而讶诸辨伪文字,理据何其薄弱而武断也。更辩之如下:

晁公武以《崇文总目》不载,因而致疑,尚属谨慎。公私书目失载,而其书后出,确实值得怀疑,然大抵多指年代久远者。《元经》及《续六经》诸书,至晚唐犹存,读皮日休、陆龟蒙文可知。学者也多认其散逸于五代之际。柳开即遍访其书不得。但这不能否定还另有藏书之家存有其书,建阳阮氏即是其一。据阮逸《文中子中说序》云:“逸家藏古编尤得精备”(120),其中既有《中说》“亦列十篇”。即有《中说》复有《元经》,又有何可奇怪的呢?

至于邵博、何薳、陈师道以“逸尝以私稿示苏询”。而断即其人伪撰,也不合情理。岂有作伪者,即欲“以欺一世人”,希冀其传,而肯明言此吾所伪撰者。其必以所加注之抄本示苏询也,何可遽断全书为伪?“笃行君子”所记诚不诬,而所断实误。苏洵既亲阅其书,岂能不辨真伪,而不置一词?

陈直斋所举人名改字避讳事,本考书辨伪之小技,而《元经》只是以字代名,不属避讳,《提要》已辨之。而《提要》又以“书神虎门为神兽门”为无可置辨之证,只此一字之差,又焉知非薛收或王勃及包括阮逸在内的传抄者之笔误或妄改也。故知以上书目所云,显系猜测语,不足为凭。

至若顾实、詹景风所言,则涉及所谓“《春秋》书法”问题,然詹、顾实不谙《春秋》微言大义之书法。《春秋》书法,有经有权、有常有变、有进有退。即以夷夏之辨言之,诸夏之所以称诸夏者,以其礼乐文明;夷狄之所以称夷狄者,以其侵暴无信也。所以儒家要严夷夏之防。“内诸夏而外夷狄”者,即所谓常经也。然而儒家又认为夷夏关系、地位是可以互相转变的。孔子曾欲居九夷,孟子所谓“用夏变夷,未闻变于夷者也”。《穀梁传》隐七年有云:“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戎者,卫也。戎卫者,以其伐天子之使,贬而戎之也。”昭公十二年,“晋伐鲜虞”。“其曰晋,狄之也,其狄之何?不正其与夷狄交伐中国,故狄称之也”(121)。又,《公羊传》哀六年,“城邾娄葭”。何注云:“城者,取之也。邾娄未尝加非于鲁,而侮辱之不知足,有夷狄之行。”鲁、卫、晋皆中原礼乐名国,而竟然“伐丧无义,叛盟无信,无信无义,故大恶之”。诚如董仲舒所云:“《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清儒苏舆《义证》引韩愈与程子之言以证其说云:“韩愈《原道》云:‘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程子亦云:‘《春秋》之法,中国而用夷道,即夷之。是故卫而戎焉(隐七年),邾娄、牟葛(桓十五年)、郑、晋(昭三年)而狄焉。既内而我鲁,亦以城邾娄葭而狄焉(哀六年)。以此见中国夷狄之判,圣人以其行,不限以地明矣。然《春秋》于中国、大夷、小夷,各有名伦,不相假借,抑又谨于华夷之防。董子两明其义。宋胡安国诸人,以为《春秋》专重攘夷,固因时之论,得其一端耳。’”(122)此即后儒发明之《春秋》大义“中国而夷狄,则夷狄之;夷狄而中国,则中国之”之精神所在。夷狄如能奉行中国之礼义制度,则可进而为中国;中国如弃绝礼乐文明,则应退而称夷狄。此处之进退,即是所谓的权变。这即是《春秋》大一统的根本义。亦即所谓的《春秋》大义。王通深契此义,故能黜萧齐而进元魏,这与王通的王道帝制思想是一致的,也说明王通没有狭隘的民族观念。至于“南北并列”,宋、魏并进于经,则以其时南北皆属偏统故也。《春秋》书法,首以正统,次以偏统入经,余则伪统也。此又近于《公羊》新三统之说,与《中说》所述其著《元经》的旨趣也是相合的。“不得已而作”,正透露了王通以权变行褒贬的用意。权变亦即是反经而合于道。《中说·述史篇》载有通师弟之间关于《元经》的问答:董常曰:“敢问皇始之魏,帝晋何也?”子曰:“主中国者,将非中国也。”是说元魏于皇始年间,虽然入主中国,但还没有奉行中国的礼义政治,故尚不能以中国正统称之。又问:“《元经》之帝元魏。何也?”子曰:“乱离斯瘼,吾谁适归?天地有奉,生民有庇,即吾君也。且居先王之国,子先王之民矣,谓之何哉!”(123)帝元魏的标准,即是以其推行了“天地有奉,生民有庇”的礼义政治。今本《元经》于宋亡时,《经》书:“升明三年禅位伪齐。”然后《经》书:“后魏孝文帝太和四年正月。”(124)表示其年始以魏为正统,齐为伪统。这都与上述《春秋》大一统以及三统说是契合的。《元经》效法《春秋》,即是取其编年史之体裁,行历史评价亦即褒贬之实,“是非予夺”是否公正,当然是首要问题,然如詹氏所指,先于其行事之年,书以其后废立之名。或如何焯所指“太元八年元经书‘秦符坚来寇,将军谢石、谢玄、谢琰、桓伊及符坚战于淝水,坚为幕容垂所败’。此直一文理不通人伪托也”。(125)按此例尚有元康七年《经》云:“梁王彤陷王师杀周处。”薛氏《传》曰:“梁王彤与处有隙,促令进军,绝其后不救,遂为贼所败。”(126)此则《经》《传》之不同也。且符坚为晋军所败;周处讨齐战殁,尽人所知。而坚之败、处之杀,实幕容垂、梁王彤有以致之。故《经》文舍其表面现象,而直追其根本之由,此又王氏新创之褒贬书法。薛收于《传》文中,已详释之,何独不见也。

对于王通著史之深意,清初大儒顾炎武独能领会之,曾作《述古》诗以咏其事曰:

五国并时亡,世道当一变。扫地而更新,三王功可见。鼓琴歌有虞,钓者知其善。区区山泽间,道足开南面。天步未回旋,九州待龙战。空有济世心,生不逢尧禅。何必会风云,弟子皆英彦。俗史不知人,寥落儒林传。

自注引“文中之书”(按,即引《中说》论《元经》语)云:“五国并时而亡,盖伤先王之道尽坠,故君子大其言,极其败,于是乎扫地求更新也。”(127)看来,一代儒宗,同时作为考据与史学泰斗的顾炎武,对王通其人其书深信不疑,并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评价。

今本《元经》十卷,前九卷题为王通撰,薛收传、阮逸注。后一卷旧题薛收撰,《四库提要》以为薛收续。然观第九卷开皇九年传文引文中子语后,有“薛收曰何谓也,曰天人相与之际,其可畏也。故君子备之”。又于卷末题“续《元经》后二十八年终”。阮逸注云:“如《春秋左传》至孔子卒。”则此书至此已收束。或薛收欲续而末续也。观末卷体例与前大不同,且薛收卒于唐武德七年,越二年高祖卒,诚如詹氏所指,何能与闻高祖庙号。且卷末记开皇元年文中子生,大误。知非薛收所撰,乃后人以狗尾续貂耳。然全书绝非逸所伪撰。逸本天圣间进士,又“才辩莫敌”,岂不能按《春秋》固有体例、笔法,伪撰一部毫无特色的《元经》,而故出上举新创之法,贻人疑窦?又薛《传》原本末完,《经》文亦多残阙,增窜之余地尚大,逸何不为之?即使其果欲伪撰此书,余非恐其才不逮,恐其不谙通、收著史之意也。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于《元经》条下引皮锡瑞《师伏堂笔记》对晁公武、陈振孙“阮逸伪作”说,所提出的质疑:“乃考《宋史》,有可疑者。太祖建隆三年诏令集议‘三礼’,吏部尚书张昭奏议中有云:‘臣等窃以刘向之论《洪范》,王通之作《元经》,非必挺圣人之姿,而居上公之位。有益于教,亦为斐然。’据此奏议,则王通《元经》宋初已有其书。阮逸天圣五年进士,距建隆三年凡六十七年,当时逸尚未生,而奏议引之,则其书必出宋前。”(128)“阮逸伪作”说至此已经不攻自破,无庸再辨,而嘉锡犹为之迴护,实不足为训矣。

至此,可以下一个断论:王通《续六经》除《元经》今存外,其余至五代时已全部逸佚。

三、《中说》

《中说》,又称《文中子》或《文中子中说》十卷。旧题隋王通撰,实为门人纂集王通言行记录而成。初编者为程元、仇璋、董常和薛收,薛、姚曾撰写卷首与序言。王凝说:“夫子得程、仇、董、薛而《六经》益明。对问之作,四生之力也。”(129)再编者为王凝。王福畤《王氏家书杂録》记有杜淹与王凝关于《中说》的对话:

时御史大夫杜淹谓仲父曰:“子,圣贤之弟也。有异闻乎?”仲父曰:“凝忝同气,昔亡兄讲道河汾,亦尝预于斯。然《六经》之外,无所闻也。”淹曰:“昔门人咸存记焉。盖薛收、姚义缀而名曰《中说》,兹书天下之昌言也,微而显,曲而当,旁贯大义,宏阐教源,门人请问之端,文中行事之迹,则备矣。”

于是在杜淹属下任监察御史的王凝,开始搜寻门人记录,“退而求之,得《中说》一百余纸。大抵杂记。不著篇目,卷首及序则蠹绝磨灭,未能诠次”。由王凝编集成册。最后成书于王福畤。王福畤将王凝授予他的《中说》“编为十篇,勒成十卷”。并制《序》以记其事云:

又以《中说》授余曰:“先兄之绪言也。”余再拜曰:“《中说》之为教也,务约致深,言寡理大,其比方《论语》之记乎?孺子奉之,无使失坠。”

余因而辨类分宗,编为十编,勒成十卷,其门人弟子姓字本末,则访诸纪牒,列于外传,以备宗本焉。且《六经》《中说》,于以观先君之事业,建义明道,垂则立训,知文中子之所为者,其天乎?年序浸远,朝廷事异,同志沦殂,帝阍攸邈,文中子之教抑而未行,吁可悲哉!空传子孙以为素业云尔。时贞观二十三年正月序。(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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