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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清末新政与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2

作者:袁伟时 当前章节:4571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11:27

改革时机稍纵即逝,当断不断,并且一再激怒各种社会力量,通过体制内改革整合社会的机会白白流失了。

2.无力制止贪污。

中国传统专制王朝也有分权制约的设计,有纠举和监督官吏乃至最高统治者的机构,而以儒学为代表的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其精美和深厚可称并世无双。但中国历代官吏的贪污也是惊人的,清代也不例外。

历来的统治者都说要反贪污,可是在专制制度下往往成效不彰,处在衰败时期的清帝国更是如此。原因是:第一,有些行贿受贿活动已成为官场习惯,人人如此,法理和是非界限已经模糊。第二,担负反贪重任的监察系统同样没有逃脱腐化的命运。“近日言官卖摺之风甚伙。……大抵皆以贿陈奏者也。……明朝言官多争意气,今朝言官多因贿赂,可耻之甚!”(文廷式:《芸阁偶记》,《文廷式集》767页,中华书局1993年北京。)他们也会揭露若干黑幕,但很难求得公正、彻底,且很可能是以黑反黑。第三,没有独立的司法和监察系统,它们都不过是行政系统的附属物,最后的裁决权掌握在专政政权的最高统治层特别是皇帝、皇太后或其他专制者手中,当他们本身不干净时,要真正反贪无异缘木求鱼。第四,社会生活没有民主化,民众维护自己权益的现代公民意识没有形成,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独立的新闻舆论监督。一些报馆是官办或接受官方津贴的,缺少现代报刊的独立品格。

总之,晚清贪风无法遏止无非再一次证明,没有外力,专制政权不可能真正纠正自身的弊端。

3.重蹈国有经济的死胡同。

众所周知,清帝国覆没的直接导火线是1911年强制推行铁路国有政策。这一措施犯了双重错误:

一是直接侵犯广大民众的权益,触发众怒,犯了一般统治者通常不敢犯的错误。收回铁路利权不是一般商业行为,而是经济利益和捍卫主权的政治行为相结合的群众运动。有的路权(如川汉、粤汉)是历尽艰辛才从外国人手中争回来的。1903年12月清政府颁布《铁路简明章程》,改变铁路只准官办或外国人办的状况,“在1903—1907年的5年间,全国有15个省份先后创设了18个铁路公司”,其中13个商办,4个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坚持官办的只有1个(杨勇刚:《中国近代铁路史》第56—58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有的股金是按亩收取的,群众性很强。公司和筑路权都曾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清政府收归国有,既违法,又与民众对立。加上政府手中没钱,打算借外债来办,更引发强烈的民族情绪。火山因此喷发。

二是重蹈洋务运动覆辙。将筑路权收归国有的唯一借口是这些公司管理混乱,筑路进展缓慢,成效很差。这符合事实,它体现了中国企业家成长缓慢、法治不健全的现实。说企业家腐败,政府官员就不腐败吗?政府要有所作为,只能从加强法治入手,引导股东们通过法定程序自行整顿,推动企业家更快成长,走向健康发展之路。市场,也只有市场,才能教会人们怎样经营自己的企业。越俎代庖已属违法,收归国有,忘记洋务运动在官办经济的死胡同中打转而碰得头破血流的教训,完全是往后倒退的蠢行。

孙文号称发动过十次武装革命,其实都是少数人的军事冒险或投机行为,没有打倒腐朽的大清帝国。后者是被自己的三大错误打倒的,这三大错误的背后则是专制烙印太深。可是,10月10日武昌起义的枪声一响,11月3日清政府采纳公布的《重大信条十九条》却是中规中矩的君主立宪政体。转化只差一步,确实是功亏一篑。

这样说是不是否定革命的作用呢?新政时期的社会进步是多种力量合力推进的成果,革命派也是这多元中的一元。没有革命迫在眉睫必须着力化解这一压力,清政府不可能有那么大的改革决心。革命派的作用不可抹杀。

再看看另一个功亏一篑,有些问题就更加清楚了。

从历史年代来说,清末新政结束于辛亥革命,但从社会变革的角度去观察,新政仍在延续。1912年皇帝退位,总统登台,实际变动却不大。新政成功的方面(如经济)继续成功,新政失误处不进反退。后者最主要的表现是没有完成新政已经开了头的建立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历史任务,从而失去了稳定社会秩序的制度保证。作为一个历史见证人,章士钊在1962年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今之论士,语涉辛亥革命,往往过于夸张,估计成功二字,溢量殆不知何许。”(章士钊:《孙黄遗札密诠》,《章士钊全集》第8卷第341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

这是20世纪中国又一次功亏一篑。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状况?谴责袁世凯?说到底,他不过是新旧参半一类人的代表或符号,转型中的东方社会此类人为数甚多,我们的问题正是面对这类人如何推进民主化过程。谴责他们的倒行逆施当然应该,但满足于严厉谴责,没有进一步的分析,等于宣布无能回答这个问题。

近年流行谴责激进主义。除了像无政府主义之类影响不大的小宗派外,当时称得上激进的非国民党莫属。时人目之为“暴民专制”,这个恶谥的获得,很大程度是1913年处理宋教仁案中逆潮流而动的后果。宋案是袁世凯用暗杀这样卑鄙的手段消灭政敌的事件,国民党是正义的受害一方。可是,国民党选择了以暴力回击暴力,用最激进的武装反抗(所谓“二次革命”)去处理这一案件,在三个方面逆潮流而动:

1.逆法治大潮。这是一个严重的刑事案,上海地方法院正在依法办理,勇敢地传讯国务总理赵秉均,写下20世纪中国司法史空前绝后的壮举。孙文及其国民党不但没有抓住这一时机推进法治,反而抛弃法治,错误地选择非法的军事手段去对待违法的罪行。

2.逆人心思定的潮流而动。当时人心思定,并不存在爆发革命的客观形势。上海总商会的通电说得好:“前年武昌起义,海内响应,人民苦于专制,急求改革,不惜牺牲生命财产,克成共和……而秩序渐安,人心渐定。当此春夏之交,正商业进行之际……讵意风波迭起,谣诼朋兴……各埠成交之货物,纷纷函电止退……或者谓法兰西过去时代,恐慌倍蓰于今日,商人所见者浅,未能远谋。然师人者当以覆辙为殷鉴,毋宁舍短而用长……窃谓宋案审判于法庭,借款、选举取决于议院,自有法律为范围,岂尚血气为胜负。商人在商言商,不知附和,若有所破坏而无建设,乱靡有定,胡所底止。”(《上海总商会要求保卫商民维持秩序通电》,《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第33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有大量史料证明,这种情绪非常普遍。

3.逆党内的理性声音而动。国民党系掌握武装的官员和将领无一不认为力量对比太悬殊,武装反抗绝无取胜的可能。孙文不仅充耳不闻,而且不惜采用不齿于人的手段强迫别人跟他走。当时真正称得上孙文“亲信部队”的只有南京第八师,1913夏间该师人数不过三千。孙文竟派人“携番银两万,买收营连长而人,令其屠杀师旅长自代而起义”!这些师、旅长闻讯只好表态“吾师以内讧毁,不如以全部讨袁亡”,被迫仓促起义而覆没。(同上341-342页。)从政治文化的角度看,这是自持目的“正义”而敢于不择手段,“护法”时期孙文还一再故伎重演,后来蒋介石掌权更频频效尤,成了20世纪中国政治文化的一股浊流。

这一举措带来严重后果。“二次革命”给袁世凯摧毁国民党和国会找到了借口,他轻而易举地以叛乱为由宣布解散国民党,并剥夺国民党员的议员资格,从而使国会不足法定人数无法运作。袁世凯成了没有国会和强大而合法的反对党制衡的寡头总统!由于失去制度约束和合法反对派的牵制,御用的参政院顺利成立。稍后,就是由这个参政院两次推戴把袁世凯抬上皇帝宝座的。历史明确记下:不是国会贻误了中国,而是撇开国会和法治带来灾难性后果。

梁漱溟是老同盟会员,辛亥革命后在京津当记者,“所有民元临时参议院、民二国会的两院,几乎无日不出入其间……当时议会内党派的离合,国务院的改组,袁世凯的许多操纵运用,皆映于吾目而了了于吾心。”(李渊庭等编:《梁漱溟先生年谱》第2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这段自述表明,他熟悉和认真观察过民初政治状况的变化。1922年1月,他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说:“现在很清楚摆在外面的就是武人势力的局面……至于说到助长这种武人势力的原因,却不能不责备革命先辈,他们无论如何不应用二次革命那种手段。二次革命实在是以武力为政争的开端。从此以后,凡是要为政治活动的,总要去奔走武人的门下……武人的威权从此一步一步的增长,到现在而达极点。”(梁漱溟:《在晋讲演笔记》,《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673—674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这位过来人的意见,值得人们深思。

应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国民党人会走向这样的道路?唯一的解析是他们没有受到足够的现代民主政治教育,自由、民主、法治、政党政治等观念没有在包括孙文在内的领导群体的脑袋中扎根。笔者已有专文论述,限于篇幅,此处不赘。

有些论者反对激进主义,却没有注意这一情况。他们察觉了激进的恶劣后果,但错误地归罪于启蒙。其实,问题恰恰出在20世纪中国那些号称“领袖”、“政治家”等吃政治饭的人物往往缺少现代政治的基本常识。这不是个别人的缺陷,而是知识阶层整体水平的体现。改变这个状况要多种条件汇合,传播现代文明的基本知识、提高国民素质、开民智尤其是开官智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有意无意把启蒙等同于激进,既混淆了概念,亦与事无补。至于有的人说得天花乱坠,就是不肯承认或不愿坚持自由、民主、法治是现代社会不能逾越的底线,那就更加难于理解了。

以上情况表明,新政真正的终结是在1913年,而公民社会自由空间的扼杀更迟至1924年,以镇压广州商团为标志。改组后的国民党务求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党化”,并于1927年后推向全国,其恶果至今仍历历在目。(最近的研究表明,1924年的广州商团事件与英国政府无关[参阅张俊义:《英国政府与1924年广州商团叛乱》,《广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根本原因是孙中山及其追随者因财政、经济危机要从商团手中榨取一笔钱财。[参阅温小鸿:《1924年广东商团事变再探》未刊稿。])

无论东方西方,现代社会运作的基本架构是相同或大同小异的。由于这个基本架构形成于西欧北美,因此,尽管形成这个架构的具体途径因各国历史传统而产生种种差异,“学习西方”的主流文化成了无法抗拒的历史必由之路。包括清末新政在内的东方各国现代化进程的成就与失误都来源于对这个历史必然的态度。最大的障碍一是被传统禁锢而激发的狭隘民族情绪(包括它与西方西方极端流派结合形成的“现代”形态),二是以西方的极端思潮抵制建立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制度。各国现代化进程的快慢,往往取决于冲破传统禁锢和抵制西方极端思潮的状况,坚持不懈地启蒙是打破这些障碍的必不可少的一环。中国大陆当前的改革开放是清末新政的继续,那么多似曾相识的现象纷至沓来,所订法律的目录如出一辙,显示了历史任务无法逾越。“与国际接轨”为朝野上下所接受,表明历史毕竟在前进。

研究清末新政的成功与失败,东方社会现代化之路应该说大体上是清楚的。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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