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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班威廉夫妇著:《新西行漫记》第十六章。.7

作者:李锐 当前章节:15341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7:33

①《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版,第82页。

这同以前的设想根本不同了。

14年前,1939年的《新民主主义论》中谈到:“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这就是说,存在一个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阶段。

8年之前,1945年《论联合政府》报告中,还是认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达到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认为中国的资本主义太少了,以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代替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还认为,没有新民主主义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要想在旧中国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并且提出了生产力标准问题:“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中国人民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

6年之前,1947年底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中也反复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消灭的对象,只是封建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只是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而不是一般地消灭资本主义,不是消灭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而且还进一步说:“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4年之前,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正确地分析了中国当时的经济情况:现代性工业产值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0%,而90%为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则占现代性工业中的第二位。从这一总的情况出发,重申前言:“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这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从而谈到,对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限制,要恰如其分。“孙中山的节制资本主义的口号,我们依然必须用和用得着。但是为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为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现在和将来的利益,决不可以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限制得太大太死。”二中全会决定的革命胜利以后的总方针、总路线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这里明确说明,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的发展,首先实现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再开始向社会主义转变。1949年新政协召开时,通过了一个作为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其中关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规定,都没有越出《新民主主义论》的范围,仍是五种经济并存,建设一个新民主主义国家,而未提社会主义,当时有党外人士建议写入,周恩来还特别作了说明,要待人民群众要求实行社会主义时才能提出。据当时报纸上的报导,刘少奇说,《共同纲领》的有效期至少要有50年。可是只过了5年,195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布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任务,《共同纲领》就不再有效了。

还应当注意到,在二中全会报告的前部分,谈到“必须学会在城市中向帝国主义者、国民党、资产阶级作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和文化斗争。既要学会同他们作公开的斗争,又要学会同他们作隐蔽的斗争。”这里,“资产阶级”是一个笼统的名词,显然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这个报告是3月5日作的,虽然最后还谈到谨防“糖衣炮弹”的问题,但整个报告给人的明确概念是:进城后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一切工作“都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可是,据黄克诚回忆,全会刚开过不久,他向毛泽东汇报天津工作时,毛问他:“你认为今后城市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黄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当然是发展生产”。毛很严肃地摇了摇头说:“不对,主要任务还是阶级斗争,要解决同资产阶级斗争的问题。”黄认为这次当面考试是不及格的。①可见“阶级斗争”这根弦,虽然在公开的文件中未加强调,在实践上毛却从来没有丝毫放松过。

①见《黄克诚回忆录》(上),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365页。

二.战略转轨——过渡时期总路线

新中国建立之初,关于如何发展社会化生产力,使生产关系的变革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这对于中国共产党还是一个新的课题,大家都没有经验。经过“三反”、“五反”运动之后,私人工商业在全国工商业中的比重已经大大下降,何况“手里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不怕民族资产阶级造反。”(《论人民民主专政》);土地改革完成之后,农村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引导农民“向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必须解决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问题。这些都是当时人们的共识。另一方面,七届二中全会所据以制定新民主主义阶段对城乡资本主义政策的前提条件,并没有根本改变,事实上,国内的主要矛盾并不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历史任务应当是如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生产力。1949年四五月间,刘少奇的天津讲话,提出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的构想,认为“不要去套书本子”,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要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经济,不能过早采取社会主义政策,过早消灭资本主义要犯“左”的错误。1950年刘在土改报告中说,保存富农不是暂时权宜之计,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都是如此。对这些说法,毛都是曾经肯定的。1949年7月,毛在中央团校向毕业生讲话时说,二十年后,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看情形转入社会主义。1950年6月,他在七届三中全会讲话中,提出不要四面出击的策略思想;批评了“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情况的。”随后在1951年,刘曾使用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概念,认为“这个阶段大略在10到20年之间”,这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使五种经济成分各得其所。这个时限和方针也是曾经得到毛的同意的。

土改刚刚完成之时,农民大都成为中农,新式富农很少,不久,在老区开始出现土地集中和雇工现象,农民本性要求发家致富,但怕“冒尖”,怕说“剥削”。1950年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之初,关于农村合作化道路、私有制的保存和允许富农经济发展等问题,中央内部主要是毛泽东同刘少奇之间,曾有过不同意见。刘认为农村合作化,应先通过农民自愿集资入股的供销合作社,组织并提高农业的生产力,通过商品经济的发展,引导农民从小土地私有制过渡到专业分工的社会化生产。基于这种认识,刘批评了当时东北和山西急于组织合作社的做法,认为这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毛则担心农民的自发势力走向资本主义,土改后搞臭了地主富农,农民以穷为荣,以富为耻,应当趁热打铁,利用这种政治优势,发展互助合作运动,走集体化道路。他认为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必然去占领。这场争论的结果,产生了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毛泽东在1953年10月的一次谈话中说:“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不搞社会主义,那资本主义势必要泛滥起来。”城市的“五反”运动中,报纸上曾揭发出不法资本家种种违法活动,集中暴露了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丑恶思想。当时的舆论宣传对民族资产阶级这一消极面,有所夸大,其实不法资本家是少数,多数还是守法的。由于当年革命胜利的形势,本身的有利条件,加之政府的支持,国营经济生气勃勃生产情况一般优于私营经济。在农村中,互助组同单干户之间,也存在类似情况。因此,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为解决日渐紧张的市场供需矛盾,上上下下也就自然认为,加快农村和城市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是理所当然之事。直到取得“五反”胜利以后,1952年10月25日,周恩来同一些资本家代表人物还这样谈到社会主义过渡问题:“毛主席的方针是稳步前进,三年恢复,十年、十二年发展。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可能要十年、二十年,不能把时间说得那么准,马克思主义不是刘伯温的‘推背图’。”①

①见《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235页。

向社会主义过渡,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所能遵循的,只能是马恩列斯特别是斯大林的理论和苏联的既有模式(当年毛泽东最重视的,也是要求全党仔细研读的经典著作,是斯大林著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共产党宣言》中讲过,实现社会主义,共产党人的理论,一句话,就是“消灭私有制”,社会主义社会只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哥达纲领批判》上说的,也是这个意思。但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既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又只能依靠资本主义长期积累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即资本主义高度社会化生产力的极大发展(马克思也不可能具体预见到一百年后资本主义的新的发展情况),才能建立和发展。离开这一前提就将成为空想。这就是说,同社会主义相亲相近的是资本主义,而不是封建主义;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经济,而不是小农生产的自然经济。对于这一天经地义和我们自身的天然弱点,我们似乎是明白的,实际上是不承认的。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由于其客观物质性和历史继承性成为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最终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不是相反。决不能说毛泽东不曾认识到这个前提和基础,前述1949年以前关于中国落后的论述,是越来越具体的。但问题在于,这主要是来自书本的比较抽象而简单的认识,且对于西方社会化大生产缺乏亲知,远不如一个世纪前在伦敦写《资本论》的马克思,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都无法与之相比。随后的事实说明,毛所最关注的,却恰恰不是这个前提,而是怎样变更生产关系;不是这个基础生产力,而是阶级斗争。根据《联共(布)党史》所说的经验,毛认为,“先要改变生产关系,然后才能大大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普遍规律。”他还认为东欧土改由于靠行政命令,自上而下恩赐,又没有趁热打铁实行集体化,因而农业合作化搞得慢。从1952年下半年起,他就在考虑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尤其是朝鲜战争引起的必须加快建设的紧迫感,考虑中的这条总路线的实质,就在于解决所有制的问题,以及他经常所说的是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在开始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时,党中央内部的思想认识虽然还不一致,但肯定斯大林和苏联这方面的理论和经验,则是基本相同的。在1953年6月15日政治局会议和8月12日全国财经会议上,毛泽东作了两次讲话。他在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讲话中批判了刘少奇等提出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等“右倾机会主义观点”。说右倾的表现有这样三句话:“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认为这种提法是有害的,不妥当的,不对的,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妨害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武装革命的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葬的一场革命。”①

①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版,第81—82页。

到这年12月,经过毛泽东两次修改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提纲》中,关于新民主主义时期的界说,又作了这样根本性的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结束,第二阶段开始。第二阶段即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完全消灭城乡资本主义成分。”“总路线就是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基础就是所有制,这一点必须弄清楚。”提出总路线的一个重要依据,是三年恢复后国营经济的比重已占优势,因此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已是现实任务。这是只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问题的另一方面:1952年国民经济总水平只相当于1936年所谓的“历史最高水平”,这个社会生产力的起点是很低的,中国还是一个很贫穷很落后的农业国。于是,本来富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就束之高阁了,新民主主义阶段也不再存在了;于是,按照苏联模式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样,在战略思想上作了根本的变更,就完全不同于二中全会制定的方针路线,不认为在中国还必须让资本主义有一个适当的发展,不认为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还必须经过一个新民主主义阶段。这样,就离开了中国国情,同时也表明指导理论是斯大林学说。毛泽东后来证实道:“我们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全国胜利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国外是中国和帝国主义的矛盾。后头没有公开提,但是事实上在那里做了,革命已经转到社会主义革命,我们干的就是社会主义革①命这件事。”在中国革命长期复杂的斗争中,毛泽东从实际出发,彻底批判“左”的错误,从而统一全党思想取得革命胜利;现在在总路线的执行过程中,他却无视实际情况,从主观的革命理想出发,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因此,不断批判“右倾”,逐渐走入了一个“左”的思想误区。

①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75页。

三.前奏曲——三大改造三年完成

1955年下半年,不顾主客观条件和农村的实际情况,违反生产关系的改造一定要同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规律,不满意邓子恢(实际是刘少奇)等稳步发展的正确方针,毛泽东终于发动了反对农业合作化中的“小脚女人”走路,即所谓右倾保守思想的斗争,造成一种声势,一种压力,使得农业合作化运动很快出现“高潮”。同时,他提出,中国的手工业和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完成;中国工业化的规模和速度,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项事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都应当适当地扩大和加快。①1955年9月至12月,他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写了一百多篇按语,以苏联经验和斯大林学说为依据,其中就提出:“初级形式的合作社保存了半私有制,到了一定的时候,这种半私有制就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就要求改变这种制度,使合作社成为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集体经营的经济团体。”②对推动生产关系变革,促进所有制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动力,在毛看来,不是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而是政治工作和群众运动,而政治工作的内涵主要是“严重的思想的和政治的斗争”。③他举例说明:“山西省解虞县三娄寺合作社,就是在巩固以后,因为松劲,几乎垮了台的。仅在那里的党组织批判了自己的错误,重新向社员群众进行了反对资本主义、加强社会主义的教育,恢复了政治工作,方才克服了那里的危机,走上了继续发展的道路。”④由此可见,过渡时期总路线,关于阶级矛盾分析中的一个偏差,是认定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矛盾,已成为中国内部主要矛盾。这一判断,带有相当的主观随意性,既未能反映客观的真实情况,同时也离开了马克思主义有关建设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

①②③④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23、258—259、244、244页。

由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的建设,毛泽东离开唯物史观的根本观点,超越阶段和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思想,以及夸大主观意志和精神作用的思想,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就有了某些表露。由于领导农业合作化已有相当的实践经验,且跟苏联作法不同,初级社这样的形式农民还是可以接受的,农业没有遭到什么破坏,且有所增产;三大改造采取大体平和的途径,没有引起社会的动荡;又由于对私人工商业是采取赎买政策,三大改造的某些内容对经济发展也起到促进作用,加上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的援助,及其他各种原因,1953—1957年的国民经济有较明显的发展。所以,毛的这些过激思想在实践中的不良后果,一时也没有很显著地显现出来,而且被普遍认为是合理的。关于1956年的三大改造,《历史决议》这样论及:“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1953年6月15日的讲话中,说到15年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时,毛泽东是这样说的:“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要反‘左’反右,逐步过渡,最后全部过渡完。”①15年的计划3年完成,当然过快、过急、过粗。这里至少有两点可以指出:一是,过快、过粗就意味着条件和时机还不成熟,违反了自愿互利原则,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个体手工业和私人工商业过早公有化,则严重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生产和流通两方面都受影响,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未尽的历史作用,也就消灭了。于是就造成了从生产、流通到消费,一切经济活动都由国家包下来的局面。二是,应当存在并有发展前途的多样化经济形式被扼杀,单一的公有制,大锅饭、铁饭碗,后来长期带来一系列弊端,不仅生产力发展受到影响,而且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难以在经营管理方面创造出新的经验,管理人才(企业家)也难于涌现出来。正是由于起点低、底子薄,以单一公有制承担工业化任务,这种缺乏物质基础的超前变革,也是导致后来“三面红旗”以及带空想色彩的社会主义实践的一个基本原因。当然,三大改造毕竟在震动不大的情况下,完成了生产关系中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任务。经过20年大起落大折腾之后,我们才认识到私有制完全废除之后,急促过渡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还是不合格的,还是处于初级阶段的,还得努力几十年达到中等发达水平,才能算是合格的社会主义。现在学术界对三大改造问题已有一些新的看法,应当实事求是地回顾这段历史。

①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82页。

如果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观点来回顾50年代这段历史,我们可以提出这样一些问题来研究:这条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否提得过早了一些?尽管具有种种政治优势,在中国如此落后的经济基础上,是否必须有一个较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是否应当如此匆匆忙忙消灭私营工商业和个体经济?等等。按照马克思的学说,阶级剥削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只能在社会经济高度发展以后,才能被消灭。在没有具备消灭剥削的物质条件以前,剥削也还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要条件,资本主义是不能绝种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已为我们今天初级阶段的实践所证明。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有段名言:“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列宁于此有过切身体会,因为犯过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错误。1921年,他提出新经济政策之后,就完全否定了那种“直接过渡”的观点,晚年对此有过许多论述。他认为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不是按社会主义原则消灭剥削,改组整个社会经济,而是发展生产力,建立大工业基础,否则,谈不上什么社会主义。为改造整个社会经济体制,必须采取“改良主义方式”,通过缓慢的、渐进的、审慎的、曲折迂回的途径,来解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他晚年不再强调小农生产是资本主义复活的基础,而认为不应在小农生产的基础上奢望向集体化过渡;要善于满足农民的经济要求,通过商品经济的交换来巩固工农联盟;作为买卖机关的合作社,是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最好组织形式;在大机器将农民改造过来之前,要允许农民的经营自由。此外,他还认为在过渡时期,通过国家的调节监督,在一定限度内,应容许自由贸易和发展资本主义,通过市场实行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竞赛;无产阶级的任务就是要学会经商。1923年,列宁在《论合作制》中还明确提出,党的工作重心不应当再放在政治斗争方面,而应当转向文化建设,在农民中进行文化工作,消灭文盲,建立相当的物质基础即发达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正是由于政治变革、社会变革先于文化变革,在一个文化不发达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根本方针。历史的遗憾在于,我们党对列宁有关过渡时期学说的理解,曾不能不受到斯大林的影响。斯大林将列宁新经济政策的所有论述,只是当作恢复国民经济的一种暂时的、策略的权宜之计,而不是本来面目的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新理论、新政策。而在他开始独掌大权的1927年,就提出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理论,从而结束了苏联历史上的新经济政策阶段。

正当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有人开始反思几十年的经验教训。1956年2月召开的苏共二十大揭开了斯大林问题的盖子,第一次暴露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弊端,给正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提供了独立思考的条件。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以苏联的经验教训为借鉴,论述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大矛盾,前面五个讲的是经济建设方面的矛盾,后面五个讲政治、思想和文化生活方面的矛盾,都初步提出了一些新的方针,正式表明他要寻求一条不同于苏联发展道路的意向。他说: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一切积极的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①从而探索“适合中国的路线”。②5月,他提出了旨在促进科学发展和文学艺术繁荣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稍后,又提出了处理中共和各民主党派相互关系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文件表明,当时中共中央是考虑了苏共二十大的一些提法的。刘少奇、邓小平在报告中,都表示了对苏共二十大反对个人崇拜的肯定。八大正确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阶级关系、主要矛盾,并确定党的中心任务,指出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这时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的中心工作,就是集中力量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发展生产力,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以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八大还提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方针和各项政策,坚持了党中央1956年5月提出的既要反保守又要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据此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此外,还提出了国家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正确方针。关于党的建设,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反对个人崇拜,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

①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67页。

②《十年总结》(1960年6月18日)。

有一种说法:毛泽东在八大期间,即对反个人崇拜有保留。不过,众所周知,党的八大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他当时还是表示赞同的。在八大期间,他接见意大利共产党代表团,谈到斯大林犯错误的原因时说:客观形势已经发展了,社会已从这一阶段过渡到另一阶段。这时阶级斗争已经完结,人民已经用和平的方法来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而不是通过阶级斗争来解放生产力的时候,但斯大林在思想上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还要继续进行阶级斗争,这就是错误的根源。1957年2月,毛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提出划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线,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其基本点就是用民主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可以认为,这是他接受了斯大林错误的教训而提出的观点。不过,两类矛盾及其解决方法,仍是阶级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既然有了宪法,是法治国家,处理对抗性矛盾,就应当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镇压的对象应该只是刑事犯罪分子。大量犯罪分子在人民内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只问犯罪事实,而不问阶级成分。毛的这篇讲话是时代的产物,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中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如关于基本矛盾及其特点,关于两类矛盾及其解决方法,是前人所没有论及的,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学说,是毛结合中国国情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一个历史贡献,当时有着广泛的国际影响。

但是,在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上,毛泽东仍处于一种矛盾的、动摇的、不稳定的状态之中。1962年,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我们还有很大的盲目性。社会主义经济,对于我们来说,还有许多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①这是真的。例如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讲话中,他不再提及八大所明确指出的中国人民现时的主要任务,只笼统地提到所谓“向自然开战”。在后来正式发表的文本中,关于阶级斗争问题就换了新的提法,更表明了他在这些重大问题上的摇摆和变化。对于他曾经同意过的八大既反保守又反冒进的方针,又不以为然了,认为我们的经济问题有进有退,主要的还是进,但不是直线前进,而是波浪式的前进。于是提出“反‘反冒进’”,强调“要保护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不要在他们头上泼冷水。”②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成为经济建设的“促进委员会”。毛正确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类矛盾;但对党的中心工作转向经济建设以后,必然出现的大量经济矛盾却又缺乏认识。以上这些先后出现的现象,实质上表明,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急过快,与中国共产党人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两者也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对于“生产关系是否跑到生产力前面去了”的问题,当时哲学界曾发生过疑问和讨论,即如此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容纳如此高度公有化的生产关系是合理的吗?这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唯物史观吗?可是,这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当年没有允许认真展开讨论。

①见《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版,第829页。

②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15页。

关于这个思想的渊源,我们甚至可以追溯到1937年的《矛盾论》,其中说:“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之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我们承认总的历史发展中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但是同时又承认而且必须承认精神的东西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当然,《矛盾论》中的这段论述,并没有违反唯物论,且坚持了辩证唯物论。但是,这里“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同“反作用”两词,究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再来看恩格斯的有关论述。恩格斯在一封信中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唯物史观,恩格斯在这封信中表达的十分明确,毫不含糊;他还举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反杜林论》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三本书为例证,以及《资本论》的许多提示,“马克思所写的文章,没有一篇不是由这个理论起了作用的”。据此从理论上严格说来,《矛盾论》中,生产力、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却可以“在一定条件之下”,两者互易其位,后者也能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不能不使人感到,在这里,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提法似已有所偏离。当然,从文字上看去,两个方面都顾到了,一般说来是如此,在一定条件下,又转过来是如彼;但是尽人皆知,在法律条文中,“但书”是更受重视的内容。实践所表明的也正是这样,毛是把改变生产关系放在比发展生产力更重要的地位。早在农业合作化和机械化的问题上,他肯定了苏联这方面的经验,批评了对农业合作化“采取特别迟缓速度”的观点,认为在我国的条件下,“则必须先有合作社,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①随着当年国内外相继发生一些复杂的政治事件,更促使毛的思想很快回到了战争年代传统思维方式和领导方法上,脱离实际情况而陷入“左”的误区,片面地过分地夸大变更生产关系的“反作用”。终于从主观愿望出发,随心所欲不断变更生产关系,不断搞穷过渡,在高举“三面红旗”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接连“超阶段”,造成严重破坏生产力的后果。实践教导我们,不顾实际可能的“超越”,实质仍然是倒退和落后。这种错误思想最极端的表现,就是在“文化大革命”后期起劲地大批“唯生产力论”。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是最终决定因素,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理,被称为“唯生产力论”,而对之加以挞伐和批判。这个问题,后面还要说到。

①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82页。

四.反右派斗争及其在思想理论方面的后果

苏共二十大将斯大林问题曝光之后,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出现了一些波折,波兰、匈牙利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了社会动荡,我国国内也出现了一些工人、学生和农民闹事事件。当时毛泽东认为,国内少数人闹事仅仅是“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没有什么了不起;同时也察觉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执政党的地位使干部容易滋生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容易脱离群众、脱离实际。1957年春,中共中央决定进行全党整风运动。早在党的八大预备会议上,毛就提出要继承党的光荣传统,把主观主义、宗派主义这两个东西切实反一下。他说,“斯大林为什么犯错误呢?就是在一部分问题上他的主观跟客观实际不相符合。现在我们的工作中还经常有许多这样的事情。”①因此要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主观主义。反对宗派主义,就是要团结跟自己意见分歧的,看不起自己的,自己在他面前吃过亏的那一部分人。1957年4月27日,党中央发出整风运动指示,“在全党重新进行一次普遍的深入的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方法是和风细雨,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应该放手鼓励批评,坚决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②为了发动党外人士提意见,4月30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约集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谈话,提出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题目,分析各个方面的矛盾,要求大家对高等教育、普通教育、文艺、科学、卫生等方面,“切实攻一下”,在报上发表,否则官僚主义永远不得解决。此外,还谈到党外人士有职无权、学校党委制,以及好大喜功等问题。这时,绝大部分知识分子都是拥护共产党和佩服毛泽东的,他们响应了党的号召,一心一意想帮助党整风。例如后来被打成“右派”的傅雷,在出席宣传会议聆听了毛的讲话之后,给国外留学的儿子写信,称赞毛“马克思主义到了化境”。③5月8日至6月3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13次,70多人次发言;5月15日至6月8日,召开工商界座谈会25次,108人次发言。根据中央指示和毛泽东的要求,大家的发言绝大部分是善意批评和积极建议,中间也有不同意见的争论(如学校领导体制、文字改革问题等),许多意见切中时弊,不少人是打破了顾虑才敢发言的。在这些会议上,知识分子发言内容大体有以下方面:批评1956年的冒进,保守与冒进何者损失大;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肃反运动和历次运动后遗症的处理;法制建设,应抓紧制定民法、刑法和各种单行法规;重视党外人士、知识分子的作用;办大学要靠专家学者,党委制还是校务委员会制;改进人事工作,任人唯贤,党内外干部一视同仁;加强统战工作,虚心听取党外人士意见等等。其中也有很少的错误言论。据李维汉回忆:两个座谈会反映出的意见,都及时向中央常委作了汇报。5月中旬,汇报到第三次或第四次时,已经放出一些不好的东西,什么“轮流坐庄”、“海德公园”等论调都出来了。毛泽东警觉性很高,说他们这样搞,将来会整到他们自己头上,决定把会上放出来的言论,在《人民日报》发表,并且指示:要硬着头皮听,不要反驳,让他们放。据李维汉的说法,在这次汇报之后,才开始有反右的思想准备。当汇报到,有位高级民主人士说,党外有些人对共产党的尖锐批评是“姑嫂吵架”时,毛说:不对,这不是姑嫂,是敌我。毛长期生活于尖锐的敌我斗争环境中,政治上很敏感。早在波匈事件后,1956年11月15日的八届二中全会上,他就谈到:东欧一些国家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这一年1月18日,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他就着重考查分析了一年来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他说,一些教授中有各种怪议论,不要共产党呀,共产党领导不了他呀,社会主义不好呀,如此等等,是不是想复辟?④及至听到座谈会的汇报和罗隆基说,现在是马列主义的小知识分子领导小资产阶级的大知识分子、外行领导内行之后,就在5月15日写出了《事情正在起变化》的文章,发给党内高级干部阅读。为了清除中国有出“匈牙利事件”的危险,便采取了“引蛇出洞”的办法。

①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99页。

②载《人民日报》1957年5月1日。

③这种情况,《傅雷家书》1957年3月到5月信中有充分反映。

④见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中央党史出版社1985年版,第831—834页。

《事情正在起变化》首先谈到,共产党内有右派——修正主义者,他们“有修正主义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思想,这些人比较危险,因为他们的思想是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最近这个时期,在民主党派中和高等学校中,右派表现得最坚决最猖狂。他们以为中间派是他们的人,不会跟共产党走了,其实是做梦。……现在右派的进攻还没有达到顶点,他们正在兴高采烈。党内党外的右派都不懂辩证法:物极必反。我们还要让他们猖狂一个时期,让他们走到顶点。他们越猖狂,对于我们越有利。人们说,怕钓鱼,或者说诱敌深入,聚而歼之。现在大批的鱼自己浮到水面上来了,并不要钓。这种鱼不是普通的鱼,大概是鲨鱼吧,具有利牙,欢喜吃人。”①文章中谈到对右派应当扣帽子,但要扣得对,确是右派才能扣。“所谓百分之一、百分之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右派是一种估计,可能多些,可能少些。在各个单位内情况又互相区别,必须确有证据,实事求是,不可过分,过分就是错误。”②关于广大知识分子中包括民主党派中有右派,早在1949年的《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文中,毛泽东就提出来过:这些人即“民主个人主义”的拥护者,头脑中还残留着许多反动的即反人民的思想,但不属于国民党反动派,应在人民内部通过批评斗争,教育改造。

①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25—426页。

②同上,第435、431、435页。

反右派斗争,从6月8日正式始。当天发出由毛起草的党内指示:《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并在《人民日报》发表他撰写的社论《这是为什么?》,7月1日又发表他写的社论《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他认为:“整个春季,中国天空上突然黑云乱翻”;“一些不好的资本家、不好的知识分子及社会上的反动分子正在向工人阶级及共产党猖狂进攻,要推倒工人阶级领导的政权;”他们“呼风唤雨,推涛作浪,或策划于密室,或点火于基层,上下串连,八方呼应”;对共产党进行了“有组织、有计划、有纲领、有路线”的“猖狂进攻”。并且公开点了所谓“章(伯钧)罗(隆基)联盟”,把民主同盟和农工民主党硬说成是“反共反社会主义的”。于是,一场狂风暴雨的反右派斗争在全国开展起来;整风初期用和风细雨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想法,突然转变为狂风暴雨对待敌我矛盾的阶级斗争。7月,中共中央在青岛开会,毛写了《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文中右派分子被定性为“资产阶级的反动派”,“资产阶级右派和人民的矛盾是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不可调和的你死我活的矛盾”。①后来,右派分子同地主买办资产阶级和其他反动派,被归为一类。

①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56页。

对于社会上确实存在的极少数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进行反击是必要的,但历史的教训在,一旦搞开了运动,上下一起头脑发热,斗争就必然越来越扩大。各地上报,中央通报,全国右派分子“虾兵蟹将、凶恶鲨鱼”,数量越报越多,比例越来越大。1958年的统计是从30万人增加到40万人;1959年中央文件说“约45万人”;20年后改正时,复查统计为55万多人。这个数字,为当时全国知识分子总数的九分之一左右。这场反右派斗争是毛泽东和党中央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时出现的第一个重大错误,其严重后果,李维汉说道:“把一大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的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使他们和家属长期遭受委屈和打击,不能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这不仅是他们本人的不幸,也是国家、民族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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