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那种“大杂烩”的思想状况,是有其历史根源的。这正反映了近代中国先进人物探索救国救民真理过程的特别曲折复杂。大家知道,当马克思主义在资本主义的欧洲已经成熟的时候,中国还是一个正被西方“文明”强盗破门而入的落后保守的封建国家。在以后漫长的半殖民地化的过程中,中间虽然经过太平天国、戊戌变法、义和团、辛亥革命等一系列革命运动,从洪秀全到孙中山,所有先进的人们都向西方学习,寻找救国之道,然而都失败了,幻灭了。太平天国轰轰烈烈的农民革命运动,洪秀全的反孔孟、反封建的革命思想,“天朝”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制度和严格的军事纪律,在后代的先进分子中,一般不仅没有留下深刻的影响,镇压太平天国的曾国藩反而常被人们赞赏和师法。这是由于曾虽推崇宋明理学,却讲究经世致用的实学,善于用人治军,一生事功显赫,能以身作则,传播儒家为人处世的大本大源,来笼络天下。康有为领导了维新变法运动,介绍了西方和日本的政治与文化,他在《大同书》中所描述的理想社会,充满了乌托邦幻想;可是他把中国改革的希望寄托在并没有掌权的光绪皇帝身上,以“帝师”自居,不能不随即成为忠实的保皇党和反对孙中山的重要力量,辛亥革命以后,还参与了张勋的复辟活动。严复是系统地传播西方资本主义新文化的中国资产阶级最主要的启蒙思想家;然而他也是当时改良主义者中最懦弱的一个,是一个困守书斋的空谈家,终于日趋没落,辛亥革命后,提倡尊孔读经,并列名筹安会,晚年更反对五四运动。义和团运动直接打击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阴谋,证明中国的农民群众是反对帝国主义最伟大的力量,可是人们称它为“拳匪之乱”,看不到这个运动的根本意义,反而对帝国主义抱有种种幻想,对其本质长期没有达到一个科学的认识。孙中山是伟大的革命家,中国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派最杰出的代表。他长期往来于西方各国,并且有机会接触到了马克思主义,但由于自己的阶级局限,任意地对它作了错误的评价,也根本不认识中国广大农民的革命性。他所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可是没有强有力的思想革命作先导,没有触动这个制度的基础和它的思想体系。总之,中国在这半个世纪之内的革命运动,思想方面所经历的农民革命、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这三种社会思潮,事实证明它们都是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的。不过它们都起了不同程度的启蒙作用,提高了人们的觉悟,为一个新的革命思潮的出现作了准备。
一代新人终于觉醒过来,寻找民族解放的新的道路。在五四运动前几年间发展起来的反封建的思想革命,对中国几千年来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统治,进行了从未曾有过的猛烈抨击。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的矛头,一开始就直对孔子儒家“三纲五常”伦理学说进攻,号召青年大胆解放思想,打倒骗人偶像,冲破封建罗网,完成个性解放,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这种同封建主义思想的彻底决裂,在广大知识青年中引起极大震动,形成一个追求新知、追求真理的热潮。
毛泽东和他的朋友们,在个性解放、改造国民性以及进化论等思想观点方面,当时都很受《新青年》和陈独秀的影响,在《伦理学原理》的批语中有许多这方面的反映,他们当时是敬佩陈独秀的。1917年9月22日下午,毛泽东和张昆弟在湘江游泳后,一同来到岳麓山蔡和森家中。他们三人畅谈了一夜。下面是张昆弟于23日写的日记:“时将黄昏,遂宿于此。夜谈颇久。毛君润之云,现在国民性惰,虚伪相崇,奴隶性成,思想狭隘,安得国人有大哲学革命家,大伦理革命家,如俄之托尔斯泰其人,以洗涤国民之旧思想,开发其新思想。余甚然其言。中国人沉郁固塞,陋不自知,入主出奴,普成习性。安得有俄之托尔斯泰其人者,冲决一切现象之罗网,发展其理想之世界。行之以身,著之以书,以真理为归,真理所在,毫不旁顾。前之谭嗣同,今之陈独秀,其人者,魄力颇雄大,诚非今日俗学所可比拟。……毛君又主张家族革命,师生革命。革命非兵戎相见之谓,乃除旧布新之谓。”
托尔斯泰是19世纪俄国的伟大作家。他的文学事业和一生活动,无情地揭露和抨击了俄国腐朽的政治制度和生活道德,对资本主义剥削给农民带来的悲惨命运深表同情,对本阶级--俄国贵族阶级所造成的种种罪恶深感忏悔。然而由于他不能同人民群众的革命运动相结合,他的观点和学说自然充满了矛盾。他讲“良心论”、“人类普遍爱”和“道德上的自我完成”,宣扬“毋抗恶”,要人民群众对强暴势力采取无抵抗主义。因此列宁说,“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赞扬他“用卓越的力量表达被现代制度所压迫的广大群众的情绪”,但是,同时指出他的思想观点“反映着幻想性,政治上无训练,革命上软弱的不成熟”,“鼓吹世界上最讨厌的东西即宗教”。人道主义者托尔斯泰能如此一时激励过青年毛泽东和他的朋友,正是前述五四时期先进分子在摆脱传统、追求真理的过程中这种复杂的思想状况的一个特点:他们在除旧布新的斗争中,饥不择食地寻找养料,常常从这一种或那一种学说中撷取可供利用的思想作为战斗武器,尽管这种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登上政治舞台以后,早已过时或已成为阻碍社会前进的东西。但在当时,这种借用实际上仍起着积极的作用,帮助他们站在革命和民主的一面。
谭嗣同对他们的影响就要更深一些,这同杨昌济的引导有关。戊戌变法时期,谭嗣同担任过湖南“南学会”的会长。杨昌济参加过南学会的活动。(《达化斋日记》中记有谭同他的谈话),他是非常佩服谭嗣同的。谭嗣同的短暂一生,尽力探索宇宙之真和救国之道,其思想学说主要见于他的著作《仁学》。他不敢碰孔子,并打着托古改制、复兴孔教的旗帜。他的思想学说充满着革命与改良、科学与宗教、唯物论与唯心论、辩证法因素与形而上学观点种种矛盾。他把广大人民群众只看成是被拯救的对象,在政治实践上只能走改良主义的道路。但是,在戊戌变法运动中,不论思想或行动,谭嗣同都表现得最急进、最勇敢。他的反君主专制思想、进步的哲学观点和视死如归的精神,滋养了一代青年的革命意识,直到“五四”前夜还有一定的影响。他勇敢地提出“冲决网罗”的口号,对“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进行了猛烈的攻击。他的哲学观点的精华在于提出世界是发展的,将“新而又新”当成事物变化的法则:“昨日之新,至今日而已旧;今日之新,至明日而又旧。所谓新理新事,必更有新于此者。”他认为天地、物种、人类是不断发展的,“我”本身也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着的;任何物质世界只有变易,没有存亡,物质世界本身是不生不灭的。他相信人是物质的生物,人的思维、意识、感觉等精神作用(“灵魂”)也都是物质的产物。但是他又过分夸大和相信精神(“心力”)的作用。对社会历史的看法则完全是唯心主义的,企图提倡佛教的“慈悲”来医治封建社会的罪恶。毛泽东对《仁学》中的某些具有辩证因素的哲学观点,是相当赞赏的,《伦理学原理》的批语中即有类似《仁学》使用的哲学语言。
毛泽东、蔡和森与张昆弟三人这个晚上的畅谈,没有提到李大钊。李大钊当时虽然没有陈独秀那样高的声誉,但是他的思想和言论在广大进步青年中也是很有影响的。他的《青春》、《今》、《新的、旧的》等著名文章中的观点,对毛泽东是有启示的。这从《伦理学原理》的批语中,也可得到证实。李大钊同样相信过进化论,也多少受过托尔斯泰主义和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等思想的影响。但是他的世界观中有鲜明的辩证观点,是一个革命的乐观主义者。他大力宣传积极的进取的人生观,热情歌颂新生力量必定战胜腐朽力量,指出中国正处在新旧交替的历史时期。他号召青年们要以不断改造自己、追求进步的精神,“冲决过去历史之罗网,破坏陈旧学说之囹圄”,为创造一个不断更新的青春的新国家而斗争。他认为客观物质世界是永无止境地在运动着,发展着;事物都处在矛盾对立的变化过程中,新的和旧的矛盾是“事物进化的机轴”;“旧的毁灭”和“新的再生”就是宇宙变化的规律。他歌颂斗争,歌颂革命,号召青年为了追求真理,就要“勇敢奋进以赴之”,“断头流血以从之”。他的唯物主义思想是在反封建、反军阀、反帝国主义的实际斗争中形成的,是服从于革命斗争的实际任务的;他的辩证法思想,使他成为一个彻底的革命家,并且相信革命必然会取得最后胜利。
从张昆弟这篇日记中可看到,在社会历史观方面,青年毛泽东这时还是唯心主义的。在他们三人这次畅谈的前一个月,即1917年8月23日他致黎锦熙那封长信中比较详细地反映了这种观点。信中首先谈到天下为何纷纷,以何道救天下的根本问题。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人们“不知天下应以何道而后能动”,认为必须从大本大源--探索宇宙真理、改造哲学和改造中国旧思想着手:“当今之世,宜有大气量人,从哲学、伦理学入手,改造哲学、改造伦理学,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此如大纛一张,万夫走集;雷电一震,阴曀皆开,则沛乎不可御矣!”他这时非常强调哲学的作用。“今后……只将全幅工夫,向大本大源处探讨。探讨既得,自然足以解释一切。”“今吾以大本大源为号召,天下之心其有不动者乎?天下之心皆动,天下之事有不能为者乎?天下之事可为,国家有不富强幸福者乎?”信中由此批判了流俗的“立志”之说。认为立志必先研究哲学和伦理学,以其所得真理,奉之以为行为准则;不达目的,誓不休止,方能谓之有志。“十年未得真理,即十年无志;终身未得,即终身无志。”又说,只有对哲学深下功夫,日新月进,才能不盲从他人是非,有自己真正主张。他深叹当时一般青年不求真理,促之不动,死生大问题不问,而只顾稊米尘埃之争。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毛泽东写过一篇《心之力》的文章,杨昌济给打了一百分。我们已无法看到这篇文章,不过从杨昌济高度赞赏这篇文章,也可以推知学生必然同老师具有某些相似的观点。杨昌济在《达化斋日记》中说:“天之力莫大于日,地之力莫大于电,人之力莫大于心,阳气发处,金石亦透,精神一到,何事不成?苟其公忠体国,百折不回,虽布衣下士,未始无转移世运之能也。有志之士可不勉哉!”这大约也是毛泽东此文立论的基础吧。这篇文章是在读了《伦理学原理》这本书之后写的,它的观点在该书的批语中当然会有反映。例如关于“心力”的作用,对原书上“国民益进化,则能采其过去之历史,以构成理想。而实则全世界文明历史之生活,乃皆观念之所辖也”这一段话,批语即予以首肯:“观念造成文明,诚然,诚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这种唯心主义的观点,如此强调精神、哲学的作用,正是一个负责的思想家走向历史唯物主义必经之路,不经过这条道路,倒是奇怪的。距离基础越远的精神的东西被看成是物质现象的内容和动力,在没有参加社会政治活动以前,青年时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没有摆脱这种唯心主义的观点。现在我们需要探究的是,青年毛泽东的这种唯心主义具有何种特点,同当时的陈独秀以及一般进步知识分子的这种观点,又有什么不同。尤其是在这种唯心主义思想外壳里面,还包藏着哪些生动活泼的辩证法内容,这更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索的。
毛泽东批注过的这本《伦理学原理》,是德国康德派哲学家、伦理学家泡尔生(1846-1908)的主要代表作《伦理学体系》的一部分。日本学者蟹江义丸将该书的“序论”和第二篇“伦理学原理”译成日文,以《伦理学原理》书名出版。泡氏哲学观点是二元论,伦理思想特点是调和直觉和经验、动机与效果、义务和欲望。蔡元培从日译本译成中文,1909年10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此后多次重印。蔡元培在序言中指出:“蟹江氏之译此书也,曰取其能调和动机论与功利论两派之学说,而论议平实不滋流弊也。今之重译犹是意也。”杨昌济将这书用作修身课的教材,只教了原书中的一部分。这本《伦理学原理》可能是毛泽东读到的第一本西方哲学著作。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康德哲学在中国先进人物中曾发生过一定的影响。例如严复、梁启超、章太炎、蔡元培等都介绍过康德的一些思想。梁启超在办《新民丛报》时,对康德也曾作过介绍。蔡元培翻译《伦理学原理》,也是为了实现他“兼采周秦诸子、印度哲学及欧洲哲学以打破两千年墨守孔学的旧习”(见《我在教育界的经验》一文)这个目的。
1950年9月下旬,周世钊应毛泽东邀请去北京之前,第一师范同学杨韶华将20年代初在清水塘借阅毛的这本《伦理学原理》,托他归还书主。杨在扉页上写了一段话,说:“珍藏至今,深恐或失!兹趁周敦元同学北上之便,托其奉还故主,借镜当时思想之一斑。”由于知道笔者很关心毛早年读书生活和活动情况,周世钊启程之前,特将此书交与一阅。打开书来,真是大吃一惊:密密麻麻写了那么多批语,是这样用功读书的呀!此书在手上只能停留3天,即使能通读一遍,也来不及消化,于是将原书凡有批语的部分全部拍照,并放大成原书模样,心知此书一进中南海,今后就再难以见到了。照片中有一部分批语,由于原字体太小,模糊不清,有的用放大镜也难断定。见到这本书之后,是最早促笔者写出《早年毛泽东》(初版名《毛泽东同志的初期革命活动》)这本书的一个原因。1952年用一个月时间完成初稿时,并没有将这些“批语”消化好,关于此书及其批语,只是作了这样的介绍:
杨昌济教授伦理学,采用的课本便是这本《伦理学原理》。当时多数同学对于哲学不感兴趣,听课甚不专注;唯有毛泽东等少数人,用心听讲勤作笔记。他极爱读这本书,在这本共约10万字的书上,他一共写了12100余字的批语。全书还逐句用墨笔加以圈、点,打上单杠、双杠、三角、叉等符号。批语是用工整的行楷写在天地头空白处及行距间,小者如7号铅字,要用放大镜才看得清楚。批语最多的是第四章“害及恶”、第五章“义务及良心”,共5900余字;次为第六章“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约1500余字;再次为第一章“善恶正鹄论与形式论之见解”,约为1100余字。批语的内容,绝大部分是毛发抒自己的伦理观、人生观、历史观和宇宙观,以及对原著的各种批判与引申;少部分是对原著的简要的赞同语和章段的提要。凡原著中合乎自己观点的地方,不论唯物或唯心,必浓圈密点,眉批则往往有“切论”、“此语甚精”、“此语甚切”、“此说与吾大合”等语。对原著的否定与怀疑之处也很多,常见这类批语:“诚不然”,“此不然”,“此节不甚当”,“此处又使余怀疑”,“吾意不应以此立说”,“此说终觉不完满”,等等。其中许多地方联系到中国的历史,墨子、孔子、孟子、宋明理学、王船山、颜习斋、谭嗣同、梁启超诸家思想,以及五四运动前夜的国事与思潮。总之,处处充满着追求真理、真知和改革国家社会的精神。
限于自己的学力,当时对这些批语的特点,作了这样几点概括,简意如下:
1、重视“个人有无上之价值”,“发达个性”,强调个性解放,从“无我论”到“惟我论”,即强调“个人精神主义”。
2、对于原著赞誉对外界的“抵抗”,强调“善恶相竞”与人类进步的关系,常予以发挥。
3、极端重视思想和知识的作用,要用哲学这个“大本大源”来改造世界;追求变革旧传统的新思想、新观点。
4、同时又重事实,重现在,尤重实行。
5、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从书中进化论的观点,以及谭嗣同、《新青年》所倡导的进步学说得到的启发,批语中已开始初步运用了辩证法。
由这些批语可以看到,当时毛泽东何等醉心于哲学的研究,探求哲学的基本问题,以其特出的博学、钻研和实践精神,在思想上已有新的收获,远超出当时一般进步知识分子的水平。
1950年,从周世钊手中收到这本书时,毛泽东说了这样一段话:“这本书的道理也不那么正确,它不是纯粹的唯物论,而是心物二元论。只因那时我们学的都是唯心论一派的学说,一但接触一点唯物论的东西,就觉得很新颖,很有道理,越读越觉得有趣味,它使我对于批判读过的书,分析所接触的问题,得到了启发和帮助。”
毛泽东读这本书是在1917年下半年到1918年上半年。这时他还不曾接触马克思主义,所以他的有些批语“也不那么正确”。值得人们重视的是,除开批语的内容外,还可以从中来了解他的读书方法。人们从这些批注中得到第一个强烈的印象就是:不是被动地接受书中的观点,而是一面读一面想。遇到他以为能够同意的观点,就表示接受,有时还加以发挥或大做文章;遇到他不能同意的观点,就提出自己的意见来。《伦理学原理》上的全部批语无不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统观全书12000字的批语,毛泽东当时的哲学思想还是心物二元论的。不过,这跟他早年受孔孟儒家影响的唯心主义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相比较,已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也同康德和泡尔生的二元论思想是有区别的。这本书的作者泡尔生是德国资产阶级伦理学家和教育家,是一个康德主义者。他的二元论的哲学观点贯穿于全书,用伦理学说调和动机论与效果论,调和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在批判康德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伦理学特别是动机论时,书中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唯物主义见解,特别是比较重视经验和实践,重视伦理学对培养人的品性的作用。在“害与恶”、“行为效果”、“意志自由”等问题上,也具有一些辩证法因素。毛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充满了独立的、批判的精神的。反映这种精神的12000多字的批语,在思想观点上有两个最为突出的方面:一是强调个性解放,个人精神至上,以个人为根本,从“无我论”到“惟我论”,对封建传统彻底反叛,这是同陈独秀的观点基本相似的;但同时他跟当时一般先进分子相异的是,又将这种绝对地位的个人纳入具体的现实之中,重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认为自我意识同物质世界有着不可分离的联系。二是突出的辩证法思想,特别是认识到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将辩证法看作是改造现存制度的武器,以及特别重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这一方面,也使我们很自然地想起马克思在没有转变成唯物主义者以前,也曾经在唯心主义的形式下运用辩证法进行战斗。
关于个人的意义,这大概是一个曾经长期在青年毛泽东头脑中萦绕的问题。批语中有这样一些极端的说法:所谓团体、社会、国家乃至整个世界,均由个人组成。因此,“个人有无上之价值,百般之价值依个人而存。使无个人(或个体)则无宇宙。故谓个人之价值大于宇宙之价值可也。”又说,“吾人一生之活动,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已。宇宙间各物之活动,各物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已。吾从前因主无我论,以为只有宇宙而无我,今知其不然,盖我即宇宙也。若除去我,即无宇宙;各我集合,而成宇宙。而各我又以我而存,苟无我,何有各我哉?是故宇宙间可尊者惟我也,可畏者惟我也,可服从者惟我也。”我以外,如有可尊、可畏、可服从者,“亦由我而推之。”“人类之目的在实现自我而已。实现自我者,即充分发达吾人身体及精神之能力至于最高之谓”。他特别如此高睨大谈:“服从神,何不服从己,己即神也,己以外尚有所谓神乎?”反对鬼神迷信,驳斥所谓“灵学”,是当时新文化运动的战斗任务之一。这种观点,对破除鬼神迷信,有一定积极作用。宗教迷信对人的精神的毒害,毛泽东自己少年时曾有过亲身体会。周恩来在《学习毛泽东》这篇著名报告中提到,“毛主席常说,他也是从农村中生长出来的孩子,开始也还是迷信的,甚至某些思想是落后的。他最反对晋察冀有一个读本,描写毛主席在十岁的时候就反对迷信,说他从小就不信神。他说:恰恰相反,他在小时候也是相信神的,而且信的很厉害。当他妈妈生病的时候,他去求神拜佛,你看这样还不够迷信吗?那个读本写毛主席的故事,把他反过来,说他从小就不迷信,打破迷信,生而知之,毛主席说:这是不合事实的。而且,一般的说,在那样的封建社会,不管农民家庭出身也好,劳动工人家庭出身也好,一下打破迷信是不可能的。”1959年毛泽东回到韶山走入他的故居时,曾对着堂屋正中靠墙摆过神龛的地方风趣地说:“这是我初一、十五工作的地方。”
毛泽东这时不只是接受了贝克莱的唯心论思想,也接受了人本主义思想。原书中说:“斯时即利己主义之人,亦知离群索居之不堪矣。”批语就此发挥说:“离群索居诚哉不堪,然社会为个人而设,非个人为社会而设也。”原书中说:“且一切杀身成仁之事,亦皆含有保存小己之义,即所以保存其观念中之小己者也。”毛认为“此语甚精”,并写了一段很长很重要的批语,反映了他当时的一种主导思想:“观此语始知泡氏亦以个人主义为基础,此个人主义乃为精神的,可谓之精神之个人主义。个人有无上之价值,百般之价值依个人而存,使无个人(或个体)则无宇宙,故谓个人之价值大于宇宙之价值可也。故凡有压抑个人、违背个性者,罪莫大焉。故吾国之三纲在所必去,而教会、资本家、君主、国家四者,同为天下之恶魔也。或曰个人依团体而存,与团体之因个人而存其事相等,盖互相依存不可偏重也。是不然。事固先有个人而后有团体,个人离团体固不能独存,然团体无意思,其有意思仍系集合个人之意思也。……社会乃集许多个人而成,国家乃集许多社会而成。当其散则多,及其成则一。故个人、社会、国家皆个人也。宇宙亦一个人也。故谓世无团体,只有个人,亦无不可。”这段批语,自是对《新青年》个性解放主张的极端响应。中国的传统观念就是忽视个人价值,所谓三纲,也就是确定人身依附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欧洲文艺复兴时代出现的反封建、反宗教束缚的人文主义思想,比起中国的封建主义伦理道德来是先进的。毛泽东在强调个人的极大价值的时候,提出“吾国之三纲在所必去”,表示他在五四运动前夕,已经感觉到在意识形态方面彻底反封建的必要性。
关于个人之无上价值,在“义务及良心”一章的批语中,有更为极端的说法。原书中论到道德律出于神之命令之非,以及所谓良心即“道德生涯在客观世界适合自然之性,而反射于各人之意识中者”,于此批语说:“服从神何不服从己,己即神也,己以外尚有所谓神乎?吾研究良心之起原而知之,此问题已得于己矣,即当举其所得于己者而服从之。……吾人一生之活动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已,宇宙间各物之活动,各物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已,吾从前固主无我论,以为只有宇宙而无我。今知其不然。盖我即宇宙也。除去各我,即无宇宙,各我集合即成宇宙,而各我又以我而存,苟无我何有各我哉。是故,宇宙间可尊者惟我也,可畏者惟我也,可服从者惟我也。”在第四章“害及恶”的长篇批语中,还有这样一段:“吾只对于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负责,非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吾概不负责焉。既往吾不知,未来吾不知,以与吾个人之现实无关也。或谓人在历史中负有继往开来之责者,吾不信也。吾惟发展吾之一身,使吾内而思维,外而行事,皆达正鹄。吾死之后,置吾之身于历史之中,使后人见之,皆知吾确然有以自完。后人因吾之完满如此,亦自加吾以芳名,然而非吾之所喜悦,以其属之后来,非吾躬与之现实也。”这一段话,是不是可以看作毛泽东对人生态度的宣言,甚至看作他一生作为的预言呢?
很显然,从一方面说,这种绝对重视个人精神、争取个性解放的呼声,是为了反对几千年来封建主义所加于人的精神的束缚和毒害,是为了唤起人的自我觉醒。这是五四时期许多进步的知识分子共有的现象,在当时具有巨大的积极意义。例如鲁迅即曾受过德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尼采的影响,借用尼采“超人主义”的某些提法来充实他的反封建的个性解放思想。另一方面,由于这时批语的作者还没有接触马克思主义,还不懂得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道理,还缺乏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还不完全懂得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相互联系,也不理解一个人同旧思想的彻底决裂,只有在实际革命斗争过程中才能逐步实现,因而将整个社会、世界的基础看作是由个人组成的,从而自然推演出这样的认识:欲“言天下国家之大计”,必须先唤起所有个人的自觉,要人人都有自知之明和了然救国之道,然后天下之事方有可为。这种看法,1917年的长信中是这样说的:“今之纷纷,毋亦诸人本身本领之不足,无术以救天下之难,徒以肤末之见治其偏而不足者,猥曰吾有以治天下之全邪。此无他,无内省之明,无外观之识而已矣。”
由于过高估计思想、观念的作用,将哲学与世界的关系作了这样的理解,自然就容易把人的活动理解为主要是精神的活动。批语中说,“予谓人类只有精神之生活,无物质之生活。试观精神时有变化,物质则万年无变化也”。我们知道,马克思在没有成为历史唯物主义者以前,在他深刻分析哲学与世界的关系时,也曾过高地估计了思想对历史发展的影响,也曾把人的活动基本上理解为精神的活动。
这些批语的观念当然都是唯心主义的。批语的作者熟悉历史和古籍,对于先秦诸子的学说特别是孔孟儒家思想及其后代宋明理学,是有研究和有自己的见解的。不过,这时他还没有完全摆脱儒家“万物皆备于我”的唯心观念的影响。孟子是一个大唯心主义者,其修养方面强调“存其心,养其性”,而“心”则是“天之所予我者”。所谓“养吾浩然之气”的“气”,即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至大至刚”的“气”之所以获得,则由于“理直气壮”。人如果自觉到自己行为的正义性,就能做到理直气壮,奋勇向前。当然,所谓正义是有阶级性的,孔孟都是站在当时统治阶级的立场来看待义理的。但是作为一种意志的概念,所谓“浩然之气”,以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所谓“大丈夫”气质,自有其积极的含义,因此,历来为中国人民,也为批语的作者所借用,作为同压迫和困难作斗争时的一种高尚品德。由此可见,毛泽东当时彻底反对孔孟封建伦理的思想,虽然同《新青年》完全一致,但是他并没有采取形式主义的态度,并不拒绝从四书、五经等古籍中吸取某些有用的东西,而是一贯主张古为今用的。
当时广大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新青年》的影响下,所接受的个性解放思想,多是追求个人的自由、个人的幸福,而且多妄自尊大,傲视一切,看不起群众,脱离社会政治现实。青年毛泽东却与此根本相反,如上所引批语,他虽然如此极端强调个人的作用,却完全排除了一切狭隘的个人利欲,而是为达到这样的目的,“即充分发达自己身体及精神之能力”至于“最高之谓”。联系到新民学会成立时的“五不”之戒,决非消极的防戒修身,他所追求的“最高”--自我最高理想,是同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紧密相联的,是追求宇宙真理,探寻救国大计,是实现理想高于一切。同时,更重要的是,他具有充分的现实精神,对周围世界从来采取最积极的态度,强调实质的利他,强调实践为重,“实践至善”。
关于道德问题,毛很赞成书中这样的说法:“然则道德与义务之所以重要,岂非以其于小己及全社会具足之生活所不可缺者乎?”批曰:“此义极精,可谓伦理学一大发明。”原书中说:“何者为利,何者为害,诚待经验而后知。而何者为善,何者为恶,则于未经验之前,固已知之。”泡尔生这是说,利害属于现实的范畴,是客观的,而善恶属于道德的范畴,是先验的,分明显出唯心论的色彩。批语道:“殊未必然。”为什么呢?“善恶生于利害,利害生于快苦,快苦生于生死,生死生于成毁,成毁生于吸拒,吸拒生于小大,小大生于有无,有无生于心理。”“善恶生于利害”,就是认为道德并不是什么先验的东西,它的根源在于客观的物质世界之中。这表明这时的毛泽东已经比泡尔生有更多的唯物论思想。
原书说:“道德何以必随时代而不同,既已随时代而不同,而又何以仍无失其为道德,此则虽圣哲犹难言之。”批语道:“此并不难言”,“道德因社会而异,因人而异。”
原书在一处地方引述了叔本华的两个意见,一个是“自然之人类,如必不得已,小己之生存与世界之生存,不可得兼,则必以自保为第一义,而世界之灭亡,有所不顾。”一个是“道德之价值,必以他人之利害为其行为之动机者也。”批语道:“叔本华之说,吾亦不谓然。”这样反驳第一个观点:“人类固以利己性为主,然非有此而已也,又有推以利人之性,此仍是一性,利人乃所以自利也。”又进一步发挥说:“如吾所亲爱之人,吾情不能忘之,吾意欲救之,则奋吾之力以救之。至剧激之时,宁可使自己死,不可使亲爱之人死。如此,吾情始浃,吾意始畅。古今之孝子烈妇忠臣侠友,殉情者,爱国者,爱世界者,爱主义者,皆所以利自己之精神也。”对于第二点,反驳说:“道德非必待人而有,待人而有者,客观之道德律;独立所有者,主观之道德律也。吾人欲自尽其性,自完其心,自有最可宝贵之道德律。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我眼一闭,固不见物也,故客观之道德律亦系主观之道德律。”这里可以看出当时毛所受影响是很杂乱的,所谓“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岂不就是贝克莱的著名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吗。
在没有认识到阶级斗争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时,先进的思想家往往将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的对立消长,同人类社会的进步相联系。从以下这些批语中,可以看到毛泽东那时论到善恶问题,具有动机与效果统一的观点,是一个何等务实的人:“非某事之本体有超然之善,乃因其与生活有关系故云善。”“于此,吾又有所感焉。某事某物之善与不善,乃人所随意呼加,视其与人类生活之关系如何而定也,并非指其本体之实。然则某事、某物、某行为之本体,未必恶者,人以其与生活有损坏之关系,而以恶呼之,岂不冤枉乎!”这一段话就反映出这样一种看法:由于各人地位、处境之不同,人的观点是各种各样的,是可以对客观善恶“随意呼加的”;因此,决不能以个人的思想认识如何,作为判断善恶的标准。“固应主观客观皆满足而后谓之善也”。“吾人须以实践至善为义务。”“吾人评论历史,说某也善,某也恶,系指其人善恶之事实,离去事实无善恶也。是故思留名于千载者妄,欣羡他人之留名者亦妄也。”关于精神同物质、人同周围世界的关系,批语是这样理解的:“吾之一生所团结之精神、物质,在宇宙中之经验,吾人务须致力于现实者。如一种行为,此客观妥当之实事,所当尽力遂行;一种思想,此主观妥当之实事,所当尽力实现。吾只对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负责,非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吾概不负责焉。”
最值得注意的是,批语中的第二个方面,突出地反映了毛泽东这时已初步具备了辩证法思想,认为世界万事万物无不处在差异、对立、冲突之中,运动与斗争为宇宙、人生的普遍规律。对于此种现象和规律,充分表达了自己不仅持完全肯定的态度,而且持特别赞赏和酷爱的态度。这一方面是他从进化论的发展思想,从《老子》等古代朴素辩证法,以及谭嗣同的《仁学》和李大钊文章中的辩证观点得到启示;另一方面,也是他自己对事物的独立思考、精细考察,对中国历史和社会现状辛勤研究的结果。首先他认识到,宇宙间的事物都是由矛盾、差别、比较而生,都是处在运动变化之中。批语说:“人世一切事,皆由差别比较而现,佛言泯差别,不知其于道德界善恶问题如何处之”。如前所引,批语进而对所谓“大同世界”持怀疑态度。批语特别强调,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对立面,都是对立统一物,事物本身都处在矛盾对立的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凡宇宙一切之差别,皆不过其发显之方面不同,与吾人观察及适应之方面有异而已,其本质只一个形状也,如阴阳、上下、大小、高卑、彼此、人己、好恶、正反、洁污、美丑、明暗、胜负之类皆是。吾人各种之精神生活,即以此差别相构成之,无此差别相即不能构成历史生活。进化者,差别陈迭之状况也,有差别而后有言语,有思虑,无差别即不能有之。”进而又说:“余曰:观念即实在,有限即无限,时间感官者即超绝时间感官者,想象即思维,形式即实质,我即宇宙,生即死,死即生,现在即过去及未来,过去及未来即现在,小即大,阳即阴,上即下,秽即清,男即女,厚即薄。质而言之,万即一,变即常。”“我是极高之人,又是极卑之人。”
虽然毛这时一方面批判佛家“泯差别”的错误,但从上段带有浓厚相对主义色彩的批语,可以察出他同时仍未能摆脱庄周“齐万物,一生死”,以及谭嗣同“何幻非真?何真非幻?”“无彼复无此,此即彼,彼即此”之类,片面夸大事物相对性,而忽视事物确定的规定性的一面的思想。他的“一治一乱”的观点也还具有循环论的倾向,并非上升的前进的辩证观点。但是,一个还在求学的青年学生,从自己的独立思辨,关于宇宙的根本,辩证的世界观,能达到如此认识,确是令人惊异的。毛这时无疑已经相当明确地认识到,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变化总是向前进的,总是新的代替旧的,正确的代替错误的。个人的思想认识也是如此。1917年长信中,他援用梁启超的观点,这样说道:“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挑战,来日之我与今日之我挑战与否,亦未可知。盖研究日进,前之臆见自见其妄也。顾既腾之以为口说,世方以为贤者之言,奉而行矣,今乃知其妄,宁不误尽天下?”
由于认识到宇宙事物、人类历史都是在对立斗争中发展变化,永远前进,由于自己渴望变革现实,参加斗争,期待暴风雨的降临,于是原书“盖历史生活,不外乎善恶相竞之力,与时扩充而已”这一段的上面,我们见到前引豪迈的批语:“吾人揽史,恒赞叹战国之时,刘项相争之时,汉武与匈奴竞争之时,三国竞争之时,事态百变,人才辈出,令人喜读。”又称赞原书下面这一段话为“至真之理,至彻之言”:“鸠之能翔于空中也,以有空气之抵抗;而彼乃以为苟无空气,则其翔也更自由。此康德所以讽人,使知悟性之动,必须经验实事者也。人之意思,不可无对象之抵抗,亦然。无抵抗则无动力,无障碍则无幸福。纯粹之幸福,如纯粹之真理然,有之者其为神乎?在人类,则享幸福者必当有障碍若损害,犹之识真理者必当有蒙昧若谬误也。”
从这样一种思想观点议论到英雄豪杰问题:“豪杰之士发展其所得于天之本性,伸张其本性中至伟至大之力,因以成其为豪杰焉。本性以外之一切外铄之事,如制裁束缚之类,彼者以其本性中至大之动力以排除之。此种之动力,乃至坚至真之实体,为成全其人格之源,即此书所谓自然之冲动,所谓性癖也。彼但计此种动力之发出之适宜与否,得当与否。适宜也,得当也,则保持之,否则,变更之,以迁于适宜与得当焉。此纯出其自计,决非服从外来之道德律,与夫所谓义务感情也。大凡英雄豪杰之行其自己也,发其动力,奋发踔厉,摧陷〔廓〕清,一往无前,其强如大风之发于长谷,如好色者之情欲发动而寻其情人,决无有能阻回之者,亦决不可有阻回者。苟阻回之,则势力消失矣。吾尝观古来勇将之在战阵,有万夫莫当之慨,发横之人,其力至猛。谚所谓一人舍死,百人难当者,皆由其一无顾忌,其动力为直线之进行,无阻回无消失,所以至刚而至强也。豪杰之精神与圣贤之精神亦然。泡尔生所谓大人君子非能以义务感情实现,由活泼之地感情之冲动而陶铸之,岂不然哉,岂不然哉!(按:吾之意与孟子所论浩然之气及大丈夫两章之意,大略相同。)”当然,这些观点还是将人的品性和行为的动力,归属于人的自然属性。
由于具有充分的辩证思想,一经掌握进步的方法,批语终于将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引导到反映论的观点:“人类者,自然物之一也,受自然法则之支配,有生必有死,即自然物有成必有毁之法则。凡自然法则者,有必然性。”从而认识到先有客观存在,而后才有客观存在的意识形态;人的知识不是天生的,而是从斗争实践中来的。如批语写道:“美学未成立以前,早已有美。伦理学未成立以前,早已人人有道德,人人皆得其正鹄矣。种种著述皆不过勾画其实际之情状,叙述其自然之条理。无论何种之书,皆是述而不作。吾人之心灵本之自然,其范围有限,安能有一毫之创作!即宇宙亦终古在同状之中,无创作之力。精神不灭,物质不灭,即精神不生,物质不生。既不灭何有生乎,但有变化而已。吾人之心灵限于观念,观念限于现象,现象限于实体。吾人之心灵有变化而已,安能有丝毫之创作哉。”此种消极的反映论,似怀疑人之主观能动作用,“心之力”终无所作为。
论述英雄豪杰的物质性时,前面已经引述批语的唯心观点,归之于“得于天之本性”、“自然之冲动”。但在论述人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从何而来时,批语终又返回到唯物论:“此种言语在其起源确已合于客观界之事实,乃由种种之经验而来者也。”这一批语是由原书下面的论点而引发的:“叔本华①谓人常不忆其所学而知之之真理,而误以为天赋,谬哉言也,且一切指示行为之言语,率已含有道德界是非之判断。如诈伪贪鄙,已含有摈斥之意;公平节俭,已含有褒赏之义。”批语接着说:“由一人而论,从幼小之时即兼而得之,似为构成先天者;从历史观之,则纯成乎经验,而非所谓先天识觉也”。从而批语批判了古代儒家所谓“先知先觉”的唯心主义思想:“而后知圣人者生而知之,不虑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之不可信也。”
①叔本华(1788-1860),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唯意志论者,接受了康德的观点,但以“世界意志”为世界的本质,代替了康德的“自在之物”;否定历史的任何进步现象,将统治阶级的意志说成是历史上的最高规律。
由于强调事物对立面的斗争是永恒地普遍地存在的,对事物的斗争发展采取最积极的态度,因此批语终于又从“吾人之心灵安能有丝毫之创作”的消极的反映论摆脱出来,而认识到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并且特别重视知识和理论的作用,人对自然界和客观现实决不是无所作为的。通观全部批语,这种消极的反映论只不过是批者思维的一时迷误。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问题、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是从康德开始着重探讨的。这方面泡尔生继承了康德的思想,他在书中这样指出:“盖吾人之身体,本由物质演成。惟既已发育为有机体,则当其发展之初期,虽大受物质之影响,而及其进化之程度渐高,则渐能抵抗物质之势力,遂能由其意志变更外界密切关系之事状,且能间接自变其形体也。”批语原来对这一段话是持怀疑态度的:“吾尚疑人是始终无能力者,虽精神发展之后,亦易尝不为自然界所规定耶?”大概经过反复思考之后,批语随即就否定了这一观点:“吾既作上文所言之后,又得一种之意见如下:吾人虽为自然所规定,而亦即为自然之一部分。故自然有规定吾人之力,吾人亦有规定自然之力,吾人之力虽微,而不能谓其无影响。”批语又以此推之于社会:“吾人之于自然也,若个人之于国民,然个人受国民种种之影响,而即为国民之一部分,国民除去个人亦失其势力矣。审此则吾人仍有责任,仍有自由之意力。”关于人的社会性,批语并非全无察觉。从泡尔生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国民”观念,批语一方面理解到:“国民实际连合而生存,固也。”“国家社会之组织既成,各人住于其中不可离解。”但又认为:“至谓各人由国民而发生,各人之有生命由于国民之有生命,犹躯干之于四肢然,予以为不然。……国民之生命,即各人之总生命,乃合各〔人〕之生命而成。非各人之生命由国民之生命所派生也。”接着自然而然论到人的“本性”还是由环境酿成的:“吾人种种之智识、社交,均为父母若朋友等外界势力所酿成。诚然,此可以酿成之本性,吾谓之可能性。有此性,吾人于是乎有责任矣。”这里所谓“责任”,从其他有关批语看来,显然即指改造世界的责任。由此,批者也就为自己这种伟大抱负在哲学上树立了根基。另一处批语,则明确指出知识(理论)同改造世界的关系:“然谓知识毫无影响于人心则非,知识固大有影响人心者也。……人类之有进步、有革命、有改过之精神,则全为依靠新知之指导而活动者也。”是否可说,前述1917年8月23日致黎锦熙的长信,论哲学、伦理学为大本大源的思想,是在读完、批完这本《伦理学原理》之后,一个较成熟的总结概括,才欣然命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