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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玉璞/刘敏 当前章节:15390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7:33

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同西方多党制比较,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主要是:

第一、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立在消灭剥削阶级、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各个政党的活动都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民主具有极大的广泛性。而西方实行多党制的国家,各个政党无论怎样标榜自己“代表民意”,实际上都是在资产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其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谁也不代表劳动人民。

第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反映在政党制度上,各个政党能够建立起共同的奋斗目标,政党之间是通力合作的关系。而西方多党制则是不同的垄断资本集团利益矛盾的产物,各个政党相互倾轧,争权夺利。在一定条件下某些国家的某些政党之间也可能建立起短暂的合作,但只是一时的利害结合,而没有牢固的基础。

第三、我国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能够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意志,协调劳动人民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广泛民主和集中领导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从而能够保持国家政治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而西方国家不同垄断资本集团之间,由于私利的冲突,只能用政党轮流执政的方式维持其利益的平衡,各个政党彼此牵制,力量抵消,甚至互相拆台,常常出现政局不稳。

总之,这一制度是立足于中国土壤上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的形成和发展,生动地表明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善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决不照搬别国的政党制度,而是充分发挥我们自己的优势,创造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是具有重大深远意义的。

三、实行多党合作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都深刻阐述过在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必要性。认真学习领会这些精神,对于提高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认识,自觉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1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这一格局的形成,是我国近代社会历史进程的必然选择,是我国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我国民主党派虽然有着反帝爱国的要求,但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形成强大的政治力量,中国民主革命只能由无产阶级来领导。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实践中,确立了自己在全国人民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在自己长期的政治实践中,选择了共产党的领导,成为共产党的同盟者和合作者。在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是因为这一制度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符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客观要求。

(一)实行多党合作是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需要

邓小平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14)。

我国是一个拥有11亿人口的、多民族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的大国。在这样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有一个坚强统一的领导核心。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动员组织全国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共同奋斗。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所形成的强大的社会整合力,是实现安定团结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和根本保证。如果违反这一国情,照抄西方多党制,必然会导致社会混乱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失败。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是符合我国这一特定国情的政党制度,它既是以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又通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智慧,强化并完善共产党的领导,这是这一制度具有生命力和优越性的根本原因之一,这是这一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定性之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加强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多党合作中,民主党派的主要政治功能是:一方面反映所联系的阶层和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代表他们参政议政;另一方面协助共产党和政府向他们做工作,帮助他们进步。通过民主党派组织把广大成员纳入我国政治体系之内,走参政党的道路,充分调动他们和所联系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通过有组织的自我思想教育,使其成员不断增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这样就增强了共产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把民主党派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共产党的周围,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共同奋斗。

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实行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使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更正确、更符合实际。正如江泽民指出的:“在我国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进行充分的政治协商,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决策,由人民政府执行实施。这样一种体制,体现了我国广泛的人民民主,它对于我们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避免和减少失误,保证各项方针的贯彻执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5)

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加强对执政党的监督。毛泽东指出:在我们国内是民主党派林立,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很有利。打倒一切,把其他党派搞得光光的,只剩下共产党的办法,使同志们中很少不同意见,弄得大家无所顾忌,这样做很不好(16)。邓小平也指出:“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17)任何权力都不能离开有效的监督,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后,也不能例外。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机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民主党派从自身特有的角度反映一部分社会群众的意见,能够对共产党堤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工作中的一些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从而对共产党和政府的工作作出有益的贡献。(二)实行多党合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当然,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18)邓小平从我国国情出发,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人民群众的普遍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为之长期奋斗的目标。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国际敌对势力以“人权”、“民主”为幌子,对我国实行“西化”、“分化”的战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文化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日渐增强。在抵制西方“民主”的同时,如果不建立有效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就难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也难以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同时也要看到,一定的民主与一定的时代相联系,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发展相适应。我国经历2000年的封建社会,缺乏民主传统。目前,我国经济文化水平还比较落后,在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在团结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必须有利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是适应我国的这一国情,有步骤地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最好形式。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定性之一。这一制度已经和正在开辟各种有效的民主形式,使民主渠道畅通,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愿望和民主的要求,也发挥宣泄、引导的功能。同时,通过这一制度,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出发,循序渐进地进行。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纳入到我国政治体系之内,通过正常的民主渠道得以表达,既充分发扬发主,又实行有效的集中,形成安定团结、主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样,民主政治建设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经济建设的发展又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通过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三)实行多党合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需要

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思想,并把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社会由于还存在着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之

间在具体利益上的矛盾,必然要求一定的社会组织代表他们的利益,反映他们的要求,这是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时期能够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基本原因。

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处于调整变动之中,社会结构必然有所变化,形成各种新的利益群体和代表人物,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多样。因此,正确处理和协调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保持稳定的社会局面,是关系到改革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

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矛盾。在共同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充分表达各自所联系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使各种利益要求通过正常渠道经常地、畅通地反映到决策部门,从而有效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并将其转化为实现社会总体利益的动力。通过这些渠道,也可以使共产党和政府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其他渠道不易掌握的各种社会心理、社会动向及潜在的矛盾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理、充分发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这一反馈、自我调节功能,对于妥善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

毛泽东关于多党合作的理论思想以及在新时期邓小平和以江泽民为代表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对这一理论思想的继承和重大发展,表明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典范,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这些理论思想,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奋斗。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统战部)

注释

①⑤⑩毛泽东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期间的谈话,1950年4月22日。见《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第7页,第6页,第6页。②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第262页,第272页。③《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808页。④《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436—1437页。⑥(11)《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8页,第25页。⑦(13)(17)《邓小平论统一战线》,第155页,第165页,第105页。⑨《列宁全集》第29卷,第343页。(12)(14)(18)《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31页,第232页,第154页。(15)江泽民在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的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1990年3月18日。(16)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报告,1956年4月25日。

毛泽东与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阿吾提·托乎提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虽小,居住的地方却很大,占全国面积的50—60%。我国各民族具有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从古代开始,我国各民族的祖先就共同生活、生息和繁衍在祖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共同创造了我们伟大的祖国的灿烂文化和历史,为祖国的统一大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民族问题是影响多民族国家兴衰存亡的大问题。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我们党不但成功地领导了中国革命和建设,而且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上也取得了举世公认的重大成就。我们党不仅善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制定并且贯彻执行了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找到并坚持了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道路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且善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政策,实行了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高度重视民族问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正确的科学的民族理论和一整套民族政策,开创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对外消灭帝国主义压迫,对内推翻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消灭剥削制度,同时进一步在各民族中实行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使各族人民获得真正的解放,努力实现民族间的真正平等和民族的共同繁荣。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英勇奋斗28年,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开辟了各民族平等的新时代。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将其作为在我们多民族国家中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作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权形式,从而成功地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这在我国历史上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都是一个创举,发展和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新中国成立以来40多年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有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阶级社会中,民族是由属于不同阶级的人所组成的,在对抗性的社会条件下,民族往往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民族的解放、民族的发展、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只有随着无产阶级革命获得胜利,在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过程中逐步得到实现。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确定,在我国民主革命时期,将民族问题放在团结各族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的范围内加以解决。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时期起,就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基本观点,把消灭民族压迫,实现各民族平等和团结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总任务的一部分,

多次宣布我国各民族应享有平等权利。1922年7月在上海举行的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根据列宁关于民族与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我们党成立后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分析,发表宣言,说明了国际国内形势,指出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和动力,规定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党的最高纲领,即建立劳农专政,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是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并给中国各族人民指出了民族解放和民族发展的光辉道路。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随着党领导的红色政权的建立,产生了包括有关民族法律内容的革命法律。1931年11月7日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这是在我们党领导下制定的我国有关解决民族问题的第一个法律文件。该决议由五条组成,第五条第二款中说,居住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少数民族劳动者,虽然在汉族占多数的地区,仍与汉族劳动人民一样平等,享受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限制和歧视。这些原则规定,促进了各族人民的觉醒,在加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上,在共同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巩固苏维埃政权上,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再加上“左”倾错误的影响,当时尚处在幼稚阶段的中国共产党对国内复杂的民族问题还在进行探讨,所以未能(也不可能)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道路和形式。1935年8月1日,工农红军在长征途中浴血奋战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共同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又一次强调了中国境内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1936年5月25日,发表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宣言中比较明确地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我们根据自决的原则,主张回民自己的事情,完全由回民自己解决,凡属回族的区域,由回民建立独立自主的政权,解决一切政治、经济、宗教、习惯、道德、教育以及其他的一切事情,凡属回民占少数民族的区域,亦以区乡村为单位,在民族平等的原则上,回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建立回民自治的政府。”

抗日战争期间,民族工作在革命根据地被放在重要的位置,我们的政府很好地执行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政策。1938年9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延安举行了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会上毛泽东作了《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和会议总结,要求全党同志认真地担负起领导抗日战争的重大历史责任。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扩大的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批准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政治局的路线。在会议决议和毛泽东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关于我国民族关系的以下问题:“第一,允许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第二,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须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事务,调节各族间的关系,在省县政府委员中应有他们的位置”;“第三,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汉语,而且应该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第四,纠正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人用平等态度和各族接触,使日益亲善密切起来,同时禁止任何对他们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言语、文字与行动。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善国内各族的相互关系,真正达到团结对外之目的..”①毛泽东的这个报告,对于革命根据地的民族工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接着,毛泽东在1939年12月发表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稍后又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理论著作。在著名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在深刻研究我国历史和历上的民族关系的基础上指出:“我们中国现在拥有四忆五千万人口,差不多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在这四亿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

②“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和革命领袖。所以,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的历史遗产的民族。”③从上面的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出,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肯定了:第一,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二,我国各族人民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成员,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第三,中华民族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历史遗产,以刻苦耐劳著称于世,同时又酷爱自由。同时指出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趋向是统一、团结。这就是我们党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统一、团结基础上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基础。1940年4月和7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先后拟订《关于回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并经中央书记处批准。这是当时共产党领导少数民族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抗日战争以来,各地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团结抗日的民族政策,动员和组织各族人民积极参加抗日斗争。共产党员马本斋领导的冀中回民支队在战斗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内蒙古人民、朝鲜族人民、海南岛黎族人民和其他各族人民,在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建立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中,作出了巨大贡献。新疆各族人民,特别是各族爱国青年在来新疆的共产党员的教育和指导下,也积极开展了支援抗日前线的活动,使新疆成为抗日战争的巩固的后方基地。这两个提纲为党中央和毛泽东系统地完善地提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奠定了基础。此后,我们党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列入了1941年11月发表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在这个纲领中提出:“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习惯。”根据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一贯提倡的民族平等、实行自治制度的原则,1947年5月1日正式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这是我国根据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成立的规模较大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是我们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胜利,为我们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象我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在推翻了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制度以后,为了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根据自己的历史情况和现实条件,应该很好地解决国家的体制形式问题。这是关系到保证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能否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根本问题。

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针对我国56个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情况,创造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和我国各族人民的伟大创造。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领导各族人民,通过长期探索和实际工作,逐步明确了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适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而不适宜实行其他形式。

早在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期间,与会代表通过深入讨论,认为由于我国情况不同于苏联情况,在我国不适合实行联邦制。两国的情况不同在什么地方?周恩来指出:“历史的发展使我们的民族大家庭需要采取与苏联不同的另一种形式。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历史发展情况,不能照抄别人的。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对于我们是完全适宜的。”④“我们是根据中国民族历史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和革命的发展,采取了最适当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不采取民族共和国的制度。”⑤“我们就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一般原则和我国民族关系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我们不主张民族分立,也没有采用联邦制。我们采取这样的政策,主张合,不主张分,是适合我国的历史情况和社会环境的。”⑥“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没有实行民族自治共和国那样的制度呢?自治的形式在我国叫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还有民族乡;在苏联叫自治共和国、自治省、民族州。这不单是名称的不同,制度本身也有一些不同..这些不同,是从两国的历史发展的不同而来的,部分地也是由于中国和当年十月革命时代的形势不同而来的。”⑦

这就是说,我国的历史与当时的俄罗斯情况完全不同。所以,这两个国家根据各自的历史和现实条件,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和形式,这样做是因各自国家的情况决定的。具体他讲:

第一,在我国历史上,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而俄国作为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历史,和我国比较起来则很短,直到十五、十六世纪之后才逐步形成,中亚一些国家加入俄国还未超过百年。在俄国十月革命时,由于许多民族实际上分立为不同的国家,为了统一他们,为了把各个国家用苏维埃组织统一起来,才采取了联盟制。而我国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革命,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了民族大家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俄国在十月革命以前是帝国主义国家,俄罗斯民族是典型的压迫民族。“那个时候,在俄罗斯周围的一些民族,都是被沙皇这个俄罗斯政权统治着。这是一种殖民统治。”⑧为了彻底粉碎这种殖民关系,反对沙皇压迫,争取独立解放,列宁曾指出,各民族具有分立权,即他们可以是独立共和国,也可以加入俄罗斯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只有这样,才能解除以前帝国主义基础上的政治关系,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的社会主义国家才有可能站住脚跟。当时的具体情况要求俄罗斯的无产阶级这样做。而我国解放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虽然国内存在着民族压迫制度,但是总的说来,我国各族人民都是受压迫的。正如周恩来指出的一样:“旧中国虽然有北洋军阀和后来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压迫劳动人民,压迫兄弟民族,但是整个中国则是被帝国主义侵略的国家,成为半殖民地,部分地区则成为殖民地。我们是从这种情况下解放出来的。”⑨在我国近代史上,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因此,反对帝国主义和他们的走狗的压迫,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和斗争目标,是国家独立的民族解放的关键条件。所以,这样的共同命运使我国各族人民相互联合和团结起来。

第三,在俄国,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人口中占的比例大,十月革命以前,是50%,再加上少数民族居住比较集中,内部关系比较紧密和单纯。而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只占总人口的6%,比被列宁称为具有纯民族成分的西班牙、丹麦、德国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比例还小。我国少数民族的多数与汉族杂居或几个少数民族杂居,例如我国的几个自治区内汉族人口占多数(指内蒙古、广西、宁夏),在29个自治州里的15个中,汉族人口占多数或约半数,55个自治县里的24个中,汉族人口占多数或约半数。

第四,革命的发展情况也和俄国不同。俄国十月革命的发展是从城市向农村、从中部地区向边疆地区发展,革命首先在中心城市获得胜利,然后向农村和边疆地区扩展。边疆地区资产阶级的民族政府和中部资产阶级政府一样反对社会主义。所以,他们在十月革命以后,陆续脱离俄国,宣布独立,同时与国际帝国主义相勾结,宣布反对工农社会主义政权和战争。通过3年的内战,红军联合各族劳动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白俄军队和边疆地区资产阶级民族政府的统治和反革命联盟,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将这些分散的国家通过联邦制重新统一起来。但是在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非常软弱,少数民族中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很少或根本就没有资本主义经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早就失去了领导民族民主革命的资格。中国的民族民主革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获得了胜利,与此同时,中国革命由农村向城市发展。在长期的农村革命斗争中,党和工人阶级与农民、许多少数民族人民(这也主要是农民)建立了巩固的联盟;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运动(除个别外)早就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所以,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结果,政权未落到资产阶级手中,而且在各民族地区普遍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实现了各民族的空前统一。这就是说,我们没有经历由民族分立,然后再走向统一的过程,而是从平等、统一、团结基础上的革命统一战线,达到平等、统一、团结基础上的人民共和国。

总之,由于我国和苏联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不同,在解决民族问题上采取的政策、方法、形式也不同。这正如周恩来指出的:“在中国适宜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宜于建立也无法建立民族共和国,历史发展没有给我们造成这样的条件,我们就不能采取这样的办法。”“历史发展给了我们民族合作的条件,革命运动的发展也给了我们合作的基础。因此,解放后我们采取的是适合我国情况的有利于民族合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⑩

我们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民族实际相结合,制定和实行一整套民族政策,坚决而不动摇地实行民族平等的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功地在我国解决了民族问题。从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到现在,在我国建立了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4个自治县的159个民族自治地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15个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行使自治权。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面积的64%,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8%。此外,还成立了1700多个民族乡。1984年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法》,这是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4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样的国家机构和组织形式适应和促进了民族间的平等、互助、团结、协作、共同繁荣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发展,更加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把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民族的大团结和祖国的统一得到了保证。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政治制度,不仅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而且完全符合我国的情况。从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算起,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已40多年了。到1990年底,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45个成立了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

1984年,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公布实施,标志着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现在全国有25个自治州、82个自治县通过法律手续批准,公布实施了自治条例;一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先后制定了60多个地方条例,属于多民族地区的四川、青海、甘肃、云南、湖北、广东、辽宁、湖南、河北等九省制定和公布实施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些规定》。这对彻底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完全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民族自治地方还没有完全享受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规定的自治权,特别是在经济文化上更是这样。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机构和上级专业管理部门的一些干部,对彻底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保证民族自治地方充分行使自治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民族事务的法规建设尚不配套。所以,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解放后40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正确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获得了各民族人民的欢迎,经受了实践的检验,充分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具有什么优越性?

第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把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正确地结合起来,把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正确地结合起来,这主要表现在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成分和区域差别上,其中着眼于保证民族平等权利,有利于实现民族团结和合作,有利于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因此,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我国民族分布的复杂情况,又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第二,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在民族平等基础上的自治结合起来,即有利于把集中制和分权制适当地结合起来。我国的宪法上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上也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构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政权机构。作为一级地方政权机构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构,应该服从中

央集中的统一领导,保障国家政令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彻底执行。与此同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构享受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上指出的各种自治权,最主要的是具有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彻底贯彻执行国家的政令的权利。这就是说,自治机构在国家的统一指导下,有权自己安排和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工作和其他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少数民族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符合自己的特点的方法和措施走社会主义道路,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这有利于民族地区的具体利益。

第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国家和先进地区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行民族间的相互协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当前民族自治地方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帮助了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为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开辟了广阔的发展道路。40几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十几年来,自治地方的建设突飞猛进地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90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273亿元,比1952年增长了9.8倍。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了46.3倍;城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780亿元,比1952年增长39倍,1990年和1980年相比,五个自治区的生产总值和收入增长了1.3倍。以前少数民族地区可以说没有现代化工业,现在建立了一大批工业企业,包括国家的一些重点建设项目,能源、交通、通讯等基本设施有了明显的改善。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边贸有了突破性的进展。1990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546元,少数民族群众的绝大多数达到温饱水平。他们中的一部分开始过着相当富裕的生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也有很大的发展。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现在少数民族干部从1950年的1万多人增加到228万,形成了在党务、政务、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有专门技能的一支广大的干部队伍。事实胜于雄辩。上述的成绩和民族地区出现的巨大的历史性变化说明,我们党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确实是加强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巩固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的正确政策。当前,我国各民族正从事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一项非常复杂和艰巨的工作。50年代,毛泽东曾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当前我们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刻,应该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在巩固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事业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当前,世界上民族问题已成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多民族的国家都几乎存在着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的民族问题,国际上的民族问题势必影响国内。外国敌对势力把边疆民族地区作为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的突破口。他们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帜,用各种方法进行渗透,进行破坏和制造事端,妄图把我国的民族问题搞得复杂化。国内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也加紧推行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罪恶阴谋。对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我们应该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深刻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正确性和重要性,坚持和完善它,高度警惕和防止敌对势力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的旗号进行颠覆破坏活动,紧密依靠各族干部和群众,反对民族分裂,反对渗透,反对“和平演变”,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不断促进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未来的10年是对我国现代化事业具有关键意义的10年,也是对我国民族发展具有关键意义的10年。我们应该更高地举起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的旗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而共同奋斗。只要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所制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加快经济建设,就一定能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伟大理想。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注释

①转引自《人民日报》1953年9月9日第1版。②③《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 ,第622页,第623页。④⑤⑦⑧⑨⑩周恩来:《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1957年8月4日在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⑥周恩来:《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1957年3月25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座谈会上的总结发言。

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

金炳镐

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发展。毛泽东在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提出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使中国各民族得到解放和发展,民族关系得到不断协调,民放团结不断加强和巩固,在世界上树立了多民族国家圆满解决民族问题的光辉典范。在当今东欧一些多民族的国家和原苏联,民族矛盾加剧,民族纠纷、冲突和战争不断的形势下,研究和重温毛泽东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及其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毛泽东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论述对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基本理论的贡献

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民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伴随着民族存在和发展,民族问题也成了重要的社会现象之一。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民族、民族问题的观察和认识也逐渐深入。毛泽东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活动中,提出了很多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独特观点,对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基本理论的应用和发展,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仅举几例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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