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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玉璞/刘敏 当前章节:15312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7:33

在北京参加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的王震、邓力群于6月12日致电中共新疆分局,电称:“中央对于新疆民族区域的社会改革事宜肯定推迟。目前工作中心是培养训练本地民族干部,举凡属于社会改革性质问题如反恶霸等均应立即停止。”中共中央认为,新疆是多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必须照顾民族特点,联系民族问题考虑,应充分估计新疆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和群众的落后性。中央承认新疆的特殊性,因此,某些中央规定的法令,在新疆可以缓行,如果条件成熟,群众自动起来要求若干社会改革(如减租减息等),可以进行调解,实行若干改革,但必须经过请示,而且要征得少数民族中经过群众选择的领袖同意。1950年7月,中共中央再次指示新疆分局,在新疆进行社会改革必须采取稳重和谨慎的步骤,在今年除极少数地区进行试验性的减租外,一般不要进行减租,但应积极准备。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新疆从1950年9月至1951年10月,在全省各地的农业区的147个乡试办了减租。从1951年9月开始,在全疆农业区普遍开展减租反霸斗争。至1952年5月,在全疆9个专区的58个县,1500多个乡,近400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减租反霸任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减租反霸只是削弱了封建势力,并没有彻底改变封建的土地制度。许多农民群众说:地主阶级和封建土地制度是一座山,恶霸等反革命分子是山上的狼,减租反霸中把这批狼打倒了,可是这座山还挡着我们前进的路。这充分说明农民在减租反霸后,对于土地的要求是十分迫切的。

经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批准,1952年9月至1953年12月,在新疆农区分四期进行了土地改革,打倒了千百年来压在各族人民头上的地主阶级,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使345万农民,分得737万多亩土地,使各族农民不仅摆脱了汉族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而且结束了本民族内部的以地主阶级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压迫和剥削,真正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了翻身。各族农民欢欣鼓舞,他们更加热爱毛主席,更加信赖中国共产党。1952年3月23日,疏附县帕哈太克里乡维吾尔族农民在庆祝土地改革胜利的大会上,

以长诗形式给毛泽东写了一封致敬信——《献给毛泽东》,倾诉过去的苦难生活,描述土改翻身的喜悦,抒发他们对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无比热爱的深厚感情。8月30日,毛泽东复信给帕哈太克里乡全体农民,鼓励他们“在爱国丰产的口号之下,更加团结,努力生产,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并在这个基础之上,一步一步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根本政策。1953年4月,中共中央同意新疆民族区域自治计划草案,并且指出,必须贯彻“慎重稳进”的方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还可以拉长一点时间,不要着急,以做好工作,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团结。1954年,新疆建立了行署级区域自治单位1个,专署级区域自治单位4个,县级区域自治单位6个。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是新疆各族人民生活中的一个具有历史性的巨大胜利。

到1957年,新疆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在新疆基本上消灭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新疆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为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和幸福生活,开辟了广阔的前途。

总的来说,在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的。新疆各族人民由衷地感谢毛泽东给他们带来新的美好生活。和田地区维吾尔老人库尔班·吐鲁木决心要骑着毛驴到北京,去感谢毛泽东。这件事一时传为美谈,强烈地震撼人们的心灵。它充分表达了新疆各族人民对毛泽东的无比热爱和无限深情。

稳定和发展,当代新疆的两大主题

在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民族地区的工作以什么为中心?或者说什么是民族地区第一位的工作?这个问题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没有正确解决。不过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同样显示了他的理论智慧。

1962年,新疆发生了伊塔事件。1962年4月,伊犁、塔城边境地区6万余居民逃往苏联,5月29日,伊宁市少数暴徒又制造了暴乱事件。伊塔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是苏联当局长期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策动的结果。但我们对各族人民生活安排不好,照顾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区人委正确地、果断地处理了这一事件。为新疆的稳定,中央命令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对边民外逃地区遗留下来的农牧业生产和基层工作实行代耕、代牧、代管,并要求兵团沿中苏边界建立国营农(牧、林、矿)场带。

新疆发生的问题,引起了毛泽东的深思。1963年9月27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对新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在新疆,“第一,要做好经济工作,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要有积累,但积累不能过多;粮食要征购,但任务不能过重,征购不能过头。要减轻人民的负担,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二,要政治挂帅,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注意搞好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

这是毛泽东生前对新疆广大干部和各族人民的殷切厚望和巨大关怀,它为解决新疆问题指明了方向。毛泽东的指示实际上提出了发展和稳定是当代新疆的两大主题,是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发展经济的前提条件,没有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各民族团结。然而只有生产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一年比一年改善,才会有真正的坚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展是稳定的最可靠的保障。因此,发展经济又是新疆第一位的工作。

这是因为:第一,马克思主义最重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主义尤其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也必须靠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此,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位的工作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第二,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这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新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建国以来虽然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正在消失,但是,无庸讳言,少数民族地区和内地汉族地区,西部地区与沿海地区经济和文化发展上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只有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才能逐步缩小这个差距,真正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才会有坚固的民族团结。第三,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唾,与原苏联、蒙古、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5国接壤,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只有生产发展了,经济繁荣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社会安定了,才会有巩固的边防,才能显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新疆,经济是否发展,人民生活是否改善,不仅对内影响民族团结,而且对外直接有国际影响。当时毛泽东就曾提出,新疆各族人民生活的改善,不仅要比国民党时期好,而且要比苏联好。

毛泽东的指示,是继1945年《论联合政府》中关于“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论述之后,又一次提出了生产力标准问题,并且对生产力标准作了一个重要的完善,即不仅要看生产力是否一年比一年发展,而且要看人民生活是否一年比一年改善。因为生产力发展了,虽然给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了物质保证,但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就可以提高人民生活。如果高积累、高征购、乱摊派,加重人民的负担,即使生产发展了,经济繁荣了,人民生活也不能改善。所以,毛泽东把人民生活是否改善,作为生产力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要改善人民的生活,除了发展生产外,还要减轻人民的负担,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问题,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要有积累,但积累不能过多,粮食要征购,但任务不能过重,征购不能过头。减轻人民的负担,主要是减轻农民的负担,不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就不可能有持续的农业、畜牧业生产的发展,最终也不会有工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自治区党委和区人委坚决贯彻执行了毛泽东的指示,区党委向中央写了《关于贯彻执行毛主席对新疆工作的指示,加强做好经济工作的报告》和《关于贯彻执行毛主席对新疆工作的指示,加强政治挂帅的报告》,这两个文件抓住了发展和稳定两大主题,除去一些“左”的提法以外,基本上是正确的。因此,1963—1966年新疆经济取得较大的发展。然而在十年动乱中,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不可能真正做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毛泽东在世时,在新疆未能实现毛泽东的厚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给新疆带来了蓬勃生机,各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民族团结空前增强,“两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真正开始实现毛泽东关于“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的指示。然而在新疆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任务是艰巨的。要实现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步骤,要缩小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还得作长时间的艰苦努力。今后,毛泽东关于发展和稳定的指示仍然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作者单位: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党校)

毛泽东民族思想在西藏的实践

丹珠昂奔

西藏问题是中国民族问题中较为突出而复杂的问题之一。西藏和平解放后的40年,是毛泽东民族思想在西藏实践的40年。总结这一伟大实践,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西藏问题,对于国内其他民族地区乃至国际民族问题的解决也有借鉴意义。

一、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和平解放西藏,让西藏回到祖国怀抱

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民族分裂往往是在外部势力的支持下进行从而得逞的。帝国主义觊觑西藏,与帝国主义分割中国的历史是相一致的。

1774年,东印度公司派秘书波格尔由不丹进藏,企图“和平通商”;1779年,英国驻印度总督赫斯定再次派忒涅·桑德潜入西藏活动。英帝国主义霸占西藏之心早已有之。自尼泊尔、布丹、锡金等国先后沦为英殖民地后,帝国主义刺刀已指向拉萨。继而发生了西藏人民保家卫国的隆吐山、江孜等战役,西藏人民同东南沿海人民一样加入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浩浩洪流,产生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1904年9月7日,腐败的清政府与英签订《拉萨条约》,严重地挫伤了西藏广大僧侣、爱国人士抗敌卫国的积极性,英军进入圣地西藏,13世达赖流亡,西藏的形势日益复杂多变。1904年至1949年,中国人民经历了推翻帝制的喜悦,经历了军阀割据、战火连绵的苦难。

北伐战争、8年抗日战争,3年全国解放战争,都程度不同地反映在西藏社会,西藏内部的独立与反独立势力也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针对西藏民族的特殊性和西藏内、外矛盾的特殊性,党中央和毛泽东制定了有利于长远的民族团结和藏民族利益的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毛泽东说:“西藏人民是爱祖国而反对外国侵略的,他们不满意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政策,而愿意成为统一的富强的各民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国大家庭的一分子。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必能满足西藏人民的这个愿望。”

毛泽东和平解放西藏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17条协议。17条协议中明文规定了中央承认西藏现行的政治、宗教制度,和达赖、班禅的固有地位,要依据西藏实际情况发展农牧工商业,发展语言、文字、教育等,而第一条之第一句便是“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这一条很重要,西藏地方政府不彻底摆脱帝国主义的影响,就很难维持西藏的和平,也就不可能彻底抛弃“独立”主张,真正回到祖国怀抱。像1950年欲进藏劝说达赖的格达活佛(时任西康省政府副主席)遭到帝国主义分子及“独立”分子的忌恨,受阻昌都,后中毒身亡,便是突出一例。

事隔40年,我们再来回顾毛泽东的这一方针,确乎英明伟大。西藏是个特殊的地区,藏、汉民族曾经有源远流长的友谊,同时也有过战争和隔阂,不承认这一点就是不唯物主义。倘若当初以战争手段解决西藏问题,其遗患是难以估量的,用和平的政治的方式解放少数民族地区,这是毛泽东处理民族地区的解放事业中成功而成熟的思想,这一思想的实现,为进行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推翻封建农奴制度,进行社会改造是西藏社会进步的基础

和平解放以前的西藏社会还处于封建农奴制时期,占总人口5%的官家、寺院、贵族三大领主占有全部的生产资料,广大农奴缺衣少食,没有人身自由。因此,要让西藏社会得到迅速发展,就必须首先解放生产力——让农奴获得解放。要使农奴获得解放,必须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毛泽东针对当时西藏存在的各种矛盾冲突,提出了西藏革命分两步走的基本方针:“第一步,走民主的道路。第二步走社会主义道路。”在西藏革命的第一个阶段,毛泽东特别注意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1954年4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说:“要用一切努力和适当办法,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孤立少数坏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还亲自教育西藏宗教领袖说:“旧制度不好,对西藏人民不利,一不人兴,二不财旺。”并用释迦牟尼的故事来启发他们:“释迦牟尼也是贵族,是个王子,但他和人民一起搞改革,得到人民的拥护,因而人民就纪念他。”并说:“坐在农奴制度的火山上是不稳固的,每天都觉得地球要地震”。

同时毛泽东又针对西藏的特殊情况指示,西藏的民主改革到底在什么时候进行,要由西藏上层和人民群众共同商量解决。一面加强对上层的统战,一面做群众工作,通过修路、贸易、兴办学校,免费医病等方式,扩大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如此,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为进行民主改革创造条件。

1959年3月,西藏反动上层发动旨在维护封建农奴制度,反对民主改革的武装叛乱。实际上这是革命斗争的必然,反动上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会拼死地反对改革。而广大农奴为了实现自身的彻底解放,必须推翻封建农奴制度,来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只是农奴阶级用何种形式完成这一历史任务而已。旧制度不让位于新型的社会主义制度,西藏的社会生产力就得不到解放和发展。毛泽东说:“要准备对付那里的可能的全局的叛乱。乱子越大越好。只要西藏反动派敢于发动全局叛乱,那里的劳动人民就可能早日获得解放,毫无疑义。”历史的剧烈冲突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而这一冲突的发生总而言之是有利广大翻身农奴的。毛泽东说:“西藏问题总要来一次决战,才能彻底解决问题。边平边改,先叛先改,后叛后改,未叛的暂时缓改。”将平息叛乱与民主改革结合起来,把西藏上层分为左、中、右、叛,采取不同的政策:对参与叛乱的没收其生产资料,对没有参与叛乱的由国家出资赎买其多的生产资料,再将这些生产资料分给翻身农奴,极大地鼓舞了翻身农奴当家作主和生产的积极性。

西藏人民终于实现了历史上最伟大的变革,推翻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完成了民主改革,实现了毛泽东制订的西藏革命的第一步,而跨世纪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改造是民族进步的基础,毛泽东由民主革命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设想是解决西藏这种社会发展滞后民族的重要途径。

三、帮助发展滞后民族是大国中发达民族的历史责任

早在进军西藏时,毛泽东便指示:“一面进军,一面修路”、“一面进军,一面生产、建设”,“进军西藏,不吃地方。”进藏部队加速修通了青藏、川藏两条公路,保证了物资供应,同时开荒种田,生产自给,如此既解

决了部分的给养问题,也减轻了地方的负担。1952—1955年间毛泽东多次接见来自西藏的致敬团、青年参观团等,并同他们进行亲切的谈话。毛泽东说:“共产党实行民族平等,不要压迫你们,而是要帮助你们;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就是要执行帮助你们的政策..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①帮助而不是掠夺,扶植而不是奴役,平等相待而不是压迫剥削,这是共产党与历代封建王朝和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根本区别,4O年来的实践证明,在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下,西藏社会之所以得到迅速发展,也与这种真诚的而不是虚假的,实际的而不是口头的帮助分不开。其一,在政治上,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彻底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影响,广大农奴由农奴成为国家的主人,行使着自己的民主权利。据统计,1988年召开自治区五届人大时,那曲、日喀则、林芝、山南、拉萨五地市共有选民784754人,参加投票选举的736740人,参选率达93.88%。作为一级权力机构的自治区人大11名正副主任中,藏族9人,汉族2人;26名委员中,藏族17人,汉族3人,白族、珞巴族、门巴族、回族、僜人、夏尔巴人各1名,藏族占大多数,充分体现了以藏族为主体的西藏自抬区的民族自主权。在区域自治地方,民族干部的培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毛泽东曾说:“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②建国之初,党曾将培养、训练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两项中心工作之一。40年来,西藏的干部队伍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到1989年底,全区已有少数民族干部37238人,占干部总数的66.6%,一大批符合“四化”条件的藏族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其二,在经济上,投入大量资金修筑川藏、青藏公路,并积极发展农业、牧业,据统计,1952—1958年中央给西藏的地方财政补助累计3.57亿元,1959—1965年,累计达5.9亿元。1965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29.07万吨,比民主改革前的1958年增长66.1%;1965年全区牲畜1701万头(只),比1958年增长54.6%。到1989年,中央对西藏的补助累计达133亿多元,这的确是个惊人的数目。

不用我们进行全面、详细的统计,在党中央和毛泽东支援西藏,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精神的鼓舞下,尽管底子薄,西藏在经济、交通、贸易、文化、教育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也是40年来,西藏之所以稳定发展的基础。西藏社会的迅速发展也使广大的西藏人民坚定了跟共产党走的决心,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对增强民族团结,反对西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让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③毛泽东是从整个国家的最高利益思考这一问题的,这也是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理论的核心。从东欧剧变和原苏联的解体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一理论所具有的普遍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慎重稳进”是解决复杂民族问题的重要方针

50年代初,毛泽东即指示: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这一指示的确对西藏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西藏有何复杂性?我以为主要有五点:一是西藏自然环境与中国境内的

任何地区都不同,这里是世界屋脊,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缺氧、多雪、干燥、寒冷。这一高海拔特点,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二是西藏基本上是单一民族生活区,占总人口90%以上的藏族人民生活于藏传佛教文化的特殊环境中,有独特的人文环境,生活习惯。三是西藏社会发展滞后,人民还生活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下,既有浓重的宗教气氛,社会生产力又十分低下,工业、交通运输业等还处在起步阶段。四是一百多年以来,帝国主义插手西藏,西藏既在文化上被无数人当作“香格里拉”,又在政治上成为世界关注的敏感地区。五是历史以来,藏汉民族实际存在的民族隔阂和不信任。针对这样一个地区,其工作难度是不难想象的。

其实,早在1950年6月,中央就向全党发出了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必须首先了解具体工作步骤,防止机械地照搬汉区的工作经验,必须严格禁止以命令主义的方式在少数民族中去推行汉人地区所实行的各种政策的指示。对于西藏问题,中央更是慎之又慎。从毛泽东对西藏工作的一些谈话中我们可深切感受到这一点。

1952年4月,对是否改编藏军一事,毛泽东说:“目前不要改编藏军,也不要在形式上成立军分区,也不要成立军政委员会。暂时一切仍旧,拖下去,以待一年或两年后我军确能生产自给并获得群众拥护的时候,再谈这些问题。”这是一种让步,因为《十七条协议》之8款就明文规定:“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1953年毛泽东在接见西藏国庆观札团时说:“团结起来,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工作。有些地方可以做得慢一点,不论做快做慢都要先商量好了,大多数人赞成了,就慢慢地去做,做好事也要商量着做。商量办事,这是共产党和国民党不同的地方。”④

此后的一些时间里,毛泽东也在不同的场合发表过类似的指示,中共西藏工委的领导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推行“慎重稳进”方针,也收到了多方面的效果。“慎重稳进”既是特殊环境下的办事方针,也是符合事物的辩证原则的,毛泽东对西藏问题也曾如此讲:“可做就做,不可做就等一等。能做的,大多数人同意了的,不做也不好,可以做得慢一些,让大家都高兴,结果就反而加快了。”符合规律地稳定地发展,本身就是速度;一切从实际出发,西藏的实际要求慎重、稳进,盲目推进就会出漏子。比如1956年4月,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后,工委鉴于邻近少数民族地区都在积极准备进行民主改革,便向中央报告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增设机构、干部和职工。由于上马太快,工作脱离实际,问题也迅速出现,一些地方发生叛乱和反对改革的骚扰活动。中央对此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从工作基础、干部条件、上层态度看,实行改革的时机还没有成熟。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说:“西藏由于条件还不成熟,还没有进行民主改革。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条协议,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但何时实行,要待西藏大多数人民群众和领袖人物认为可行的时候,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现在已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不进行改革。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内是否进行改革,要到时看情况才能决定。”并提出西藏在六年内不进行民主改革的方针。

这样的实例是很多的,只要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西藏革命和建设的步子就走得顺畅;反之,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推进,就出偏差,就失去民心。比如仅“文化大革命”破坏寺庙一项,就为藏族人民深恶痛绝,尽管这笔帐要算在“四人帮”头上,但投在西藏广大僧侣和教民心上的阴影是很难在短期内消逝的。稳进的基础是慎重,不慎重就很难实现“进”的目的;“稳”是针对特殊环境中特殊问题所采取的态度,并不是左顾右盼,畏缩不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西藏自治区党委坚持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对内搞活,对外开放,从西藏的实际出发,制定西藏长远发展的蓝图,西藏的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1989年全区国民总产值21.1亿元,国民收入16.7亿元,分别比1979年增长了97.64%和324.36%(含中央巨额补贴);人均收入397.25元,比1979年的159元增长了149.8%。

毛泽东离开我们已有18个年头了。尽管他晚年犯过错误,而他对西藏问题的宝贵指示,如今仍为西藏广大干部群众所称道,作为毛泽东思想体系一部分的他的民族思想在西藏成功的实践,进一步丰富了马列主义民族理论,至今仍是解决西藏民族问题的重要指导思想。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学院)

注释

①《人民日报》1952年12月1日。②《人民日报》1973年3月15日。③《新华月报》1954年7月号。④《人民日报》1954年6月29日。

毛泽东的宗教观与有中国特色的宗教工作

张永庆

在毛泽东光辉的一生中,与宗教有过不少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在贫困闭塞的韶山冲成长的他,受母亲的影响,小时候相信神,信过佛教,并劝过父亲信佛。毛泽东曾回忆说:“我九岁的时候,曾经同母亲认真地讨论过我父亲不信佛的问题。当时和以后,我们试过很多办法想让他信佛,可是没有成功。”①只是当他接触到一些现代科学以后,才逐步对神、佛的信仰发生动摇,以至完全背叛了对神、佛的信仰。周恩来在《学习毛泽东》里这样讲过:“一般他说,在那样的封建社会里,不管农民家庭出身的也好,工人家庭出身的也好,一下打破迷信是不可能的。毛主席生长在十九世纪末的农村里,不可能没有一点迷信。”②

当毛泽东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成为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和中国人民的革命领袖以后,仍十分关注中国的宗教问题,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有过许多重要而精辟的论述。他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一起制定了正确的比较完整的宗教政策。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理论同我国宗教问题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十分成功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研究毛泽东的宗教观对丰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对做好有中国特色的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揭示了宗教的本质,在人类对于宗教的认识史上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列宁在俄国的大地上,对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如何认识对待宗教问题又提供了许多卓越的见解和精辟的论断。毛泽东在实践中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理论,又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突出地强调了这样3个问题:

(一)从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全局上重视和把握宗教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是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阶级社会里。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所造成的社会苦难是宗教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根源,统治阶级一般都利用宗教作为麻痹人民斗争意志的工具。旧中国的阶级对立和阶级压迫十分严重,帝国主义利用宗教作为他们侵略中国的工具,封建剥削阶级则把宗教作为他们进行压迫和统治的工具。毛泽东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没有孤立地看待宗教,而是坚持用阶级斗争的观点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并对宗教徒进行具体的阶级分析。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将神权(即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大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所构成的鬼神系统)与政权、族权、夫权并列称之为“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③。因而主张中国人民的翻身解放离不开与反动神权的斗争,并认为破除迷信观念乃是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胜利以后自然而然的结果,而不是它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毛泽东把农民对神道的进攻和推翻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赞扬为湖南农民运动所做的好事之一。但他并没有简单地将一切宗教和宗教组织,尤其是宗教徒作为革命的对象,而是作出具体的阶级分析。在著名的《寻乌调查》、《兴国调查》中对此有过十分具体而生动的描述,在以后的革命斗争中,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更明确指出,我国的几种宗教在历史上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不同程度上为剥削阶级和中外反动派所控制,他们利用宗教作外衣,以达到他们反动的政治目的,但大多数宗教徒是纯朴的,有爱国心的;另一种情况是为一部分少数民族和一部分被压迫人民奉为团结反抗的纽带,这在近代民族、民主运动历史中可以找到不少事例。

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宗教制度的重大改革,宗教矛盾的阶级背景已经起了根本性的变化。宗教已经基本上摆脱了剥削阶级和中外反动派的控制,宗教矛盾已经从既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又是敌对阶级的矛盾转化为基本上不是敌对阶级的矛盾。宗教矛盾主要表现为人民内部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的矛盾,信仰这种宗教或者信仰那种宗教的矛盾,以及信仰这个教派或者那个教派的矛盾。虽然在某一个时候,某一个地区,它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阶级矛盾,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但大量地经常地不是敌我矛盾而是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开始将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纳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个总题目中来解决。“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④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的这一著名论断,已成为我们党和政府在社会主义时期处理宗教矛盾和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二)从群众的觉悟和利益出发来认识和把握宗教问题

我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佛教已有2000年左右的历史,道教有1700多年的历史,天主教和基督教主要是在鸦片战争之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也有150多年的历史。全国有10个少数民族基本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在藏、蒙古、傣等少数民族中几乎是全民信仰藏语系和巴利语系佛教。同时,由于旧中国是个封建主义时期极长而资本主义启蒙工作做得极少的社会,各种迷信思想非常发展,宗教与迷信交织在一起,在人民群众中有广泛的影响。所以,在我国宗教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宗教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群众问题,成为一个如何对待群众的问题。

毛泽东历来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运用到党的全部工作和活动中,早在1927年,他就既深刻地指出神权的严重危害,又强调要由群众自己来推翻神权,破除迷信。他指出;“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人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府是不对的。”⑤毛泽东来自农村,对中国农民有着非常深刻的了解,他深知要在农民群众中破除迷信思想和宗教观念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在这个问题上越俎代疱,揠苗助长常常会适得其反。在他确立了一切为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以后,在宗教问题上采取更慎重的态度。1945年4月,毛泽东在纲领性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把宗教信仰自由列为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之一。他指出:“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

⑥“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

⑦正由于我们党认真执行信仰自由政策,切实保障公民的这项基本权利,所以宗教徒中许多人参加了党领导的革命斗争,建国后又心情舒畅地投身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毛泽东多次告诫全党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过程中,既要反对命令主义,又应反对尾巴主义。他在宗教问题上同样强调既应尊重保护宗教信抑自由,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不信教的自由。他明确地论述了共产党人在联系群众中必须划清政治上和世界观上的不同界限,他说:“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

⑧为了以唯物论战胜唯心论,毛泽东倾注了极大的精力在全党和全体人民中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在中国共产党内,始终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的原则。正由于我们党在宗教工作和统战工作中,从未放弃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导地位,始终保持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才使我们党牢牢掌握了统一战线的领导权,赢得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三)从文化功能上看待和把握宗教问题

毛泽东不仅是一位大政治家,大军事家,而且是一位大学问家。他博通古今,对中国的历史文化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与研究。而中国的文化无论是汉文化或各少数民族的文化都深受宗教的影响。经过数百年,一两千年的积累,一方面各个主要宗教的典籍都汗牛充栋,博大精深,另一方面宗教文化又渗透到哲学、文学、建筑、工艺等各个领域中,对民族的心理、习俗、礼仪、价值观与审美观等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成为各民族文化的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毛泽东曾说过:不研究宗教,就写不好哲学史、文化史、世界史⑨。这就深刻地揭示了宗教在文化中的地位、宗教与其他意识形态及其载体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许多人常常把宗教与迷信混为一谈,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宗教与迷信虽然均为有神论。但两者是有区别的。毛泽东将宗教与迷信严格区分开来。赵朴初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在延安,有一星期天,毛泽东饭后招呼他的警卫员:“听说附近有寺庙,看看去!”警卫员回答说:“那有什么好看的,尽是迷信。”毛泽东以手点着他说:“偏激!偏激!那是文化!文化!懂吗?”⑩在认定宗教是唯心主义世界观的同时,将宗教视为一种文化而非一般的迷信,可以认为是唯物主义者对宗教属性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进步。作为文化的宗教,就具有多种社会功能,不仅与宗教文物、宗教旅游等相联系,而且与伦理道德、发展文化教育和公益事业等相关。这就为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尤其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提供了一个重要理论依据。

1952年,毛泽东接见西藏致敬团时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和信那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11)宗教所具有的广泛群众性及其文化属性,可视为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的两个主要依据。毛泽东认为中国现时的新文化是从古代的旧文化发展而来的,因此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他主张对古代文化应“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12)。毛泽东在世界观上严格区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但他对唯心主义没有采取一概排斥与否定的态度,而是寻求其合理的内核与民主性的精华,对宗教文化的载体如寺庙、诗文、典籍等更是给以重视与研究。毛泽东对宗教的这种科学态度,对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时期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促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使我们有可能去发现、挖掘、调动宗教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着眼于全局、着眼于群众、着眼于文化发展,是毛泽东观察和处理我国宗教问题基本出发点,是我国宗教工作的“中国特色”之所在。一旦离开了全局,离开了群众,离开了文化发展,或在全局的指寻上出现偏差,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就必然产生失误。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仍十分重视继续正确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广大信教群众不仅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获得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翻身解放,而且开始享受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我国第一部 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8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为了切实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在宗教内部清除了帝国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废除了宗教名义下的封建压迫制度和剥削制度。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实行了争取、团结、教育的方针,调动了宗教界上层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对宗教如何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宗教界人士也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了多方面的有益的探索和努力。

但是,我们党对宗教的工作经历了一段曲折的道路。自1957年以后,宗教工作中的“左”的错误逐渐滋长,60年代中期进一步发展起来,“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更遭到肆意践踏。毛泽东是从革命和建设的总体上把握宗教工作的,一旦他对形势判断失误,党内对宗教的认识和态度就会产生动摇和错误。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都将企图复辟,并认为资产阶级是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由此反映在宗教问题上,就没有正确估计宗教界在清除帝国主义和反动势力之后已经发生的根本变化。有些同志视宗教为社会主义的异己或敌对力量,错误地认为宗教方面仍然存在着严重的敌我矛盾,将宗教信仰当作剥削阶级意识,并夸大为意识形态领域里水火不相容的阶级斗争。党内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竟提出“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消灭宗教”等极左口号,使宗教工作中“左”的错误更加发展。“文化大革命”中从根本上取消了党和政府的宗教工作,从中央到地方的宗教工作部门统统被撤销,各宗教的爱国宗教组织被迫停止活动,有些地方宗教活动被迫从公开转入隐蔽。这种情况表明,宗教与宗教活动、宗教组织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宗教工作却不是孤立的,它服从、依存于党的中心工作,只有党的指导思想正确,把中心工作搞上去了,同时做好宗教工作,党对宗教的工作才能健康发展。

宗教的长期性、民族性、复杂性与国际性,都与宗教的群众性密切相关。毛泽东的晚年严重地脱离了群众,背离了自己确定的党的群众路线,因而党内对宗教的群众性的认识也就淡漠了。在“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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