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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恩格斯《反杜林论》第二编“政治经济学”第三节 “暴力论(续)”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那个时候,各个部落之间打仗抓了俘瞄,只知道杀掉,后来才知道可以不杀,让俘虏劳动,把俘虏当牛马使用。这就进入了奴隶社会。奴隶社会比原始并产主义社会前进了一大步,到现在只不过四千到五千年,那时是青铜时代,学会了炼铜和炼锡,用来作工具和武器。新式的战争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因为要镇压奴隶,就要建立军队。

铁器时代更晚些,在中国是秦、汉时代。用铁作箭头、刀、矛,那是了不起的事情。现在看来,那些冷武器当然很不像样子了。

热武器,能打八百公尺的步枪,只有几百车的历史。拿破仑的军队就是使用这种步枪的。恩格斯说,因为有了步枪这种武器,法国军队的组织就改变了,战斗力大大加强了。拿破仑之所以能横行欧洲,在军器上的原因,就是这个。在政治上是因为他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所以法国农民愿意跟着他打仗。这说明,历史在经济上是根据所使用的工具而分成阶段的。

——摘自毛泽东1964年2月9日接见外宾的谈话

[解析]

杜林认为,政治关系“是历史上基础的东西”,“经济的存在不过是一种作用或特殊情形”,“总是第二等的事实”,因此,“本原的东西必须从直接的政治暴力中去寻找”。恩格斯《反杜林论》中的“暴力论”几节,便是批判杜林这种头足倒置的历史观点的。军事战争是最高的暴力,恩格斯恰是素养精深的军事理论家,因此,在“暴力论(续)”这一节里,他以军事武器的进步发展在欧洲近代史上的特殊作用为例,来说明“较完善的暴力工具即武器的生产”是政治暴力胜利的基础,进而,武器的生产又是以“经济力量”、“物质资料”为基础的。在恩格斯的军事思想里,不仅仅武器装备依赖于经济实力,而且军事体系和作战方式,乃至整个战争形态,归根结底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相应的经济结构决定的。恩格斯曾以拿破仑的军事体系为例,指出“增长了的生产力是拿破仑作战方法的前提;新的生产力也必定是作战方法上每次新的改进的前提,铁路和电报已经给那些有才能的将领们提供了一个在战争中采取完全新的战法的机会。”(《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军事文选》,战士出版社1977年版第22页)在《反杜林论》里,恩格斯具体论述了轻便火炮和步枪的使用,给拿破仑军队在作战方式上带来的变化,这就是我们在前面引述的那段话。

毛泽东读《反杜林论》,注意到了恩格斯的这段论述,因而在谈到武器工具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时,很自然地引了出来。一般说来,在看待军事、经济、政治三者的关系问题上,恩格斯在论述中总是通过战争的纷繁复杂的制约因素,强调经济因素是终极原因。由于中国革命战争的特殊情况,在建国前的军事论著里,毛泽东在处理战争与经济、政治相互关系问题上的一大特色,是突出政治的中介作用,强调经济基础通过政治的中介决定战争,或反过来着重阐述进步的革命的战争直接摧毁腐朽的社会政治结构,建立进步的、有生命力的政治结构,进而或者为在旧社会中已经诞生的新经济结构的发展开避道路,或者帮助建立崭新的经济制度,进而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研究战争中人与物的相互关系,及两者分别对战争形态的制约上,恩格斯特别重视生产力通过武器装备的途径对军队结构、作战方式、战略战术原则的演变的决定性影响。毛泽东的军事思想的重要特色则是强调人的作用,即人的精神,人的思想觉悟、人的组织方式等,所以他说“兵民乃胜利之本”。这些,都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产生的历史背景息息相关的,即军事斗争首先是争取政治上的生存,在武器装备十分落后而又一时不可能改善的情况下。只能突出人的作用。

但是,这并不是说毛泽东不注重经济基础和武器工具叫战争的终极决定作用这一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一旦他从宏观上来考察这一问题时,他的观点同恩格斯是一致的。他1964年2月9日的这段谈话的意义就在这里。他结合中国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的军器发展情况,结合读《反杜林论》的体会,来印证和发挥了历史唯物论的这一基本观点,最后指出:“这说明,历史在经济上是根据所使用的工具而分成阶段的。”在具体的战争指导中,毛泽东的这种唯物求实精神就更为显著。在解放战争的大歼灭战中,他总是强调要以数倍于敌的优势包围并歼灭敌人,这种优势不仅是士兵数量上的,也是武器上的。

五、经济篇1.马克思为什么能写出这本书(读马克思《资本论》)

(略)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没有哲学家头脑的作家,要写出好的经济学来是不可能的。马克思能够写出《资本论》,列宁能够写出《帝国主义论》,因为他们同时是哲学家,有哲学家的头脑,有辩证法这个武器。

写出一本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现在说来,还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有英国这样一个资本主义发展成熟的典型,马克思才能写出《资本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至今还不过四十多年,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还不成熟,离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还很远。现在就要写出一本成熟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还受到社会实践的一定限制。

——摘自毛泽东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

书)》的谈话(见《党的文献》1992年第1期)

[解析]

《资本论》是马克思的一部划时代的经济学著作。他从1843年秋天研究经济问题起,到1883年3月逝世止,从事《资本论》的写作,整整用了40年的时间。该书分4卷:第1卷 于1867年在德国汉堡出版发行,主要论述资本的生产过程。第2卷于1885年在德国汉堡出版发行,由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留下的8份手稿整理而成,主要论述资本的流通过程。第3卷于1s94年出版,由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留下的手稿整理编辑而成,其中一部分是恩格斯增补的,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第4卷叫《剩余价值理论》(又译为《剩余价值学说史》),是马克思《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一个组成部分,由后人编辑出版。第一个版本是由卡尔·考茨基编辑,于1905年至1910年分3册出版;第二个版本由苏共中央马列研究院编辑,于1954、1957、1961年分三册出版。

《资本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运动的经济规律,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矛盾,阐明了剩余价值的发生、发展及其转化的规律,创建了严整而科学的政治经济学体系。

毛泽东几次谈到《资本论》,着眼于它是怎样产生的。在毛泽东看来,首先是因为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现实;其次,马克思本人“同时是哲学家”,“有辩证法的武器”;此外,毛泽东在1961年3月23日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还说到,马克思能写出《资本论》,与他“调查”论敦图书馆的“材料”是分不开的,即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

据曾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的人介绍,毛泽东曾多次翻阅过这本书。什么时候读的,他习惯于写上时间日期。目前看到的有4个日期,主要在50至60

年代。不过尚未看到具体的批语。

2.基本正确,引人注意(读张春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

在全国解放以后,这种以“供给制”为特点的一套军事共产主义生活,没有多久,受到了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攻击。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核心是等级制度。在坚持这种思想的人们看来,供给制的一套,实在毫无可取。他们轻蔑地说它是“农村作风”,“游击习气”。这种议论来自资产阶级,本不足怪。可是,不久,在我们党的干部中,有不少人接受了这种思想的影响。总之,共产主义的供给制,保证了中国革命胜利的供给制,被某些人攻击得好像犯了大罪,非判处死刑不可。

人们攻击供给制的最根本的思想,就是供给制不能刺激生产积极性。他们的理论根据就是经济学家们所强调的“物质利益的原则”说得通俗一些,还是那句老话:“钱能通神”。只要用高工资“刺激”,就像花钱买糖果一样,什么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都能立刻买到手的。

对于这样的理论,我们能够说些什么呢?

在“供给制”的情况下,千千万万的人进行了几十年的武装斗争,爬雪山,过草地,难道也是靠工资刺激出来的吗?听到这种议论,每一个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人除了感到是一种侮辱,还能说什么呢?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了对“供给制”、对“农村作风”、“游击习气”的攻击,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为了保护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为了打击无产阶级的革命传统,而对正确处理劳动人民内部相互关系的共产主义原则的攻击。

把我们党的这种光荣传统,在新的条件下,彻底恢复和发扬起来,彻底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同群众建立起平等的相互关系,上下左右完全打成一片,大家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共同工作,一致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这难道能有什么怀疑吗?

——摘自张春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人民日报编者按:张春桥同志此文,见之于上海《解放》半月刊第六期,现在转载于此,以供同志们讨论。这个问题需要讨论,因为它是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张文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有一些片面性,就是说,对历史过程解释得不完全。但他鲜明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引人注意。文章又通俗易懂,很好读。

——毛泽东1958年11月致吴冷西信中为转载张春桥《破除资产阶

级法权思想》代拟的“《人民日报》编者按”

[解析]

张春桥文章中谈到的“资产阶级法权”这个概念,最早是马克思1875年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论及未来社会的分配原则时提出来的。今天,通译为“资产阶级权利”。

这是个纯经济学概念,不大好懂。我们只要记住其基本意思就行了。打个比方:今天我们两人都从船上卸下了50袋大米,每人得工钱10元,这是平等的。可是,我的10元钱要养活全家5口人,而你却是个单身汉。于是,马克思认为,这事实上是不平等的,因此叫资产阶级式的“平等权利”。

在淡张春桥发表《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一文之前,我们先说一下毛泽东当时对这个概念的理解。

毛泽东谈论“资产阶级权利”(他在世时译为“资产阶级法权”),主要集中在两段时间,一是在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过程中,一是“文化大革命”后期。在这两个时期,他都强调读马克思主义著作,但他对马克思主义著作中的一些观点,却是立足现实的需要来理解和发挥的。对“资产阶级权利”的理解和发挥,也是如此。

毛泽东发起“大跃进”,本意是加速发展生产力。而他的基本思路则是:只有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生产关系的水平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他认为,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仅仅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公有化,还不足以说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体系已经建立,譬如,在他看来,生产关系中的“劳动相互关系”和“分配形式”(也是一种人际关系)就很不平等,还有差别。1958年8月21日在北戴河会议的讲话中,他说:“中国如果不解决人与人的关系,要大跃进是不可能的。”于是,从1958年上半年起,毛泽东在不同的会议上多次强调要改变现买社会中的人与人的关系。开始,他主要是讲改变上级和下级之间、干部和群众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提出“打掉官气”。从1958年8月下旬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合议开始,他把这个问题同现行的分配制度(工资制)联系在一起讲,并把它们纳入“资产阶级权利”这个范畴之中。

8月19日,毛泽东说,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例如争地位,争级别,要加班费,脑力劳动者工资多,体力劳动者工资少等,都是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

8月21日,毛泽东在会上说,所有制解决以后,资产阶级的法权制度还存在。如等级制度等。

8月24日,毛泽东在会上说:过去我们搞共产主义性质的供给制,一到城里来,自惭形秽,薪水制否定了供给制。衣分三色,食分五等,一是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思想,二是照搬苏联。我们对资产阶级法权观点不自觉。

8月30日,毛泽东在会上说: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残余逐渐去掉,破坏了资产阶级法权。有人把供给制说得那样不好,把薪金制说的那样神乎其神,二万五千里长征难道是靠发薪水?人民公社再搞起来,再逼一逼,将来再准备恢复供给制。

10月2日,毛泽东在接见六个友好国家访华代表团谈到人民公社为解放生产劳动力,把人们的生活统包下来时说:我们不说,现在已是共产主义了,现在还不是共产主义,因为发工资还是等级制度。粮食这方面,明年再丰收一年,可以实行吃饭不要钱这个制度,衣服还不行,其他还不行,资产阶级法权还需继续存在,讲等级制度,薪水分等级,如八级工资制这一套。但资产阶级法权我们不准备长期让它巩固下去,我们准备还是破坏它。

10月14日,毛泽东在天津视察时,又专门召开了关于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座谈会。在这个会上,毛泽东说: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没有法权制度。后期才有了一些,生活资料多了,人们对它的占有有了一些区别,积累起来,就成了生产资料。从奴隶制社会出来,就是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所以,法权不止资本主义制度才有,奴隶制时,等级制度就很森严,资产阶级,高明一点就是了。不使资产阶级法权巩固下来,要使它逐步破坏。

11月9日,毛泽东在郑州会议讨论新“四十条”的讲话中说:“资产阶级法权,一部分必须破坏,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以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这些方面,必须天天破除。破了又生,生了又破。不平等的干群关系——猫鼠关系或父子关系,必须破除。另一部分是需要保留的,保留适当的工资制,保留一些必要的差别,保留一部分多劳多得。

根据以上引述,毛泽东当时时我们社会中的“资产阶级权利”的理解,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居高临下的干群关系,一是以工资制为核心的分配制度。在10月份后,他着重把上述两个方面归结为一个问题:等级制。当然,毛泽东的这个思路在10月底11月初,便有了变化。

开始是提出“对于资产阶级法权,应该采取逐步破除方针”。11月9日,在郑州会议上的一次讲话中,又将“资产阶级权利”分为两部分,认为人与人的关系方面的,要坚决破除,天天破除;对于工资制,则主张保留。11月23日,在武昌中央工作会议期间,进一步强调对于“资产阶级权利”要有分析,“应破者破,有用者要保护”,使一部分有用的为社会主义服务。在这里,他对“资产阶级权利”的分析,与最初企图全面破除“资产阶级权利”的思想有了不同。

我们再回到张春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这篇文章上来。

1958年8月17日至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除政治局委员外,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党组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上海市委书记柯庆施,把毛泽东在会议期间几次谈到资产阶级权利的情况转告了当时任上海市委宣传部长的张春桥。张春桥按自己的理解,数易其稿,写出了《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一文,在中共上海市委的理论刊物《解放》上发表。那时,《解放》创刊不久。1958年6月1日,在毛泽东的提议下,中共中央创办政治理论刊物《红旗》,陈伯达为总编辑。柯庆施立即效仿,在上海创办了《解放》半月刊,于1958年7月1日创刊。每期《解放》杂志都寄送毛泽东。张春桥的文章在1958年9月15日刊于《解放》第六期上,不多日便送到了毛泽东手中。

毛泽东立刻注意到张春桥这篇从题目到论述都旗帜鲜明的文章,再加上基本观点也吻合毛泽东当时的思路,有的例子和文句也和毛泽东在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期间的讲话一致(这一点,当是柯庆施照记录传达的)。因此,毛泽东读后,立刻批示给《人民日报》社总编辑吴冷西,让在该报上转载。稍后,吴冷西就转载张春桥的文章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谈到对张春桥文章有不同的意见,请毛泽东考虑《人民日报》在转载这篇文章的编者按语中是否说得活一些。毛泽东在10月11日的回信里说:“冷西同志:信收到。既然有那么多意见,发表时,序言应略为改一点文字”,接着就是前面引述的那段按语。张文于10月13日《人民日报》上转载。

张春桥文章改变马克思的本来含义,把资产阶级法权说成“核心是等级制度”,把中国革命历史上的军事共产主义和供给制,说成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运用,而实行薪金制等,“是资产阶级为了保护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为了打击无产阶级的革命传统,而对正确处理劳动人民内部相互关系的共产主义的原则的攻击。”张的这些论点,引起较广泛的讨论。有人指出,张春桥的“文章缺乏理论分析,说服力不够,而且有片面性,有许多重要问题并没有说明白。”并提出质疑说:“按照作者的论述,似乎他主张目前要立即完全取消资产阶级式的法权,并不承认(至少是没有明确承认)在社会主义阶段,存在资产阶级式的法权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似乎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资制说成是等级制度;如果是这样,我们认为是完全错误的。”(《论破除资产阶级法权观念》,《哲学研究》1958年第7期)

毛泽东代拟的“《人民日报》编者按”,也认为张春桥的文章有“一些片面性”,即“对历史过程解释得不完全”。这是什么意思呢?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张春桥文章没有说清楚过去曾实行过的供给制,不是在党领导下的根据地整个社会范围内,而是根据地机关、军队、学校等,因为当时的物质产品极不丰富。再就是解放后对资产阶级法权不应该迁就,但由于社会上多数人是薪金制,又加上苏联的影响,于是作了妥协。本来我们可以不接受的,只对供给制不合理的部分加以调整,一部分坚持供给制就行了。这些观点,有的毛泽东在一些会上曾说过,很可能针对张春桥的文章又对陈伯达谈过。10月中旬在天津召开关于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座谈会时,陈伯达曾向张春桥就其文章的“片面性”作过解释,转述了上面的意思。

但总的来说,毛泽东对张春桥这篇文章是欣赏的,曾建议张春桥再写一篇。后来也几次谈到张春桥的这篇文章。例如,1958年11月6日在郑州会议上,毛泽东说:我们印了一本关于破除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材料,是最近一两个月发表的,一篇是张春桥的文章,还有一些同志的文章。要看几篇,以例研究过渡的问题。这里特意提到张的文章,可见毛泽东对它的重视。

同年12月6日,在武昌同胡乔木、吴冷西谈到宣传工作的经验教训时,毛泽东又以张春桥的文章为例,说:《人民日报》在讨论张春桥的文章时,他的文章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不全面,本应书片面的补充补充,但讨论越来越片面了,把按劳分配也否定了。这是对张春桥文章引起的关于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讨论的较为冷静和客观的总结。

3.剩余价值跑到哪里去了(读郑季翘《谈谈削除资产阶级法权》)

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法权,本来是资产阶级“自由贸易”和“等价交换”要求的反映。所以,这种法权,也特别强化了自由贸易和等价交换的合法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既然成为商品,所以劳动力也是“等价交换”的,因而,“做多少事,给多少钱”,就成为这个社会特别显著的特征。

——摘自郑季翘《谈试削除卉产阶级法权》[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这是等价交换呜?剩余价值跑到哪里去了?在这里,只是一个欺骗工人的等价形式。——摘自毛泽东1958年10月读郑季翘《谈谈削除资产阶级法权》的批语

[解析]

张春桥的《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在1958年10月13日《人民日报》上转载后,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许多地方召开了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座谈会,一些报刊辟专栏进行讨论。《人民日报》从10月17日起开设了二十几期专栏,就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及怎样看待工资制、供给制问题进行讨论,一直延续到12月中旬。郑季翘的《谈谈削除资产阶级法权》便是其中一篇,发表在10月18日《人民日报》上面。毛泽东很关注这场讨论,读了其中的一些文章,有的还作了圈画或批注,其中就有郑季翘这篇文章。

郑季翘的《谈诙削除资产阶级法权》一文,着重分析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产阶级法权”问题。文中一个主要观点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核心不是等级制度,而是所谓“自由贸易”和“等价交换”,表现为“做多少事,给多少钱”。毛泽东对此的批注则认为,这并不是“等价交换”,一个要害问题是:“剩余价值跑到哪里去了”?所以,所谓“等价交换”只不过是“欺骗工人的等价形式”。紧接着,郑季翘的文章说:“这种状况,蒙蔽了资产阶级对广大劳动者的剥削性质。资产阶级遂据以大事宣传其社会的自由和平等,并说这种社会是‘永恒的真理’的化身。”毛泽东随即批注道:“这是对的”。

对郑季翘的这篇文章,毛泽东还有其他批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曾收了毛对这篇文章的批注,中央文献研究室的编者在注释中还介绍了另外两条的批注情况。一条是,郑季翘的文章有这样一段:资产阶级宣扬的“自由、平等,一开始就具有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的性质。恩格斯举出事例证明这种性质,即:最先承认人权的美国宪法,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黑人奴隶制,阶级的特权受到了指斥,而人种的特权却为法律所神圣化。待到后来,在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的时代,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和各国革命形势的高涨,资产阶级国家便竭力消灭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即他们所说的自由、平等的人权。这就完全揭穿了资产阶级所说的自由、平等的虚伪性”。毛泽东在其中“阶级的特权受到了指斥,而人种的特权却为法律所神圣化”、“由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和各国革命形势的高涨,资产阶级国家便竭力消灭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即他们所说的自由、平等的人权”等句下面画了横线,有的地方还加了着重号,并写了这个批注:“不对,又自己矛盾”。另一条是,郑季翘的文章说:“资产阶级时代的特点,就在于它把阶级矛盾简单化了,社会愈益分成为两大敌对的营垒、两大彼此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当然,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人们经济状况的不同,在生活上以至在社会地位上会形成不同的等级;但作为资本主义法权来说,则不能说其核心是等级制度。相反,在资产阶级的宪法上写着的,是人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毛泽东在这句话中的“在资产阶级的宪法上写着的,是人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处画了横线,并写了这个批注:“形式的而已”。

4.要结合中国经济实践,用心读三遍(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略)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同志们:

此信送给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这四级党的委员会的委员同志们。

不为别的,单为一件事:向同志们建议读两本书。一本,斯大林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本,《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每人每本用心读三遍,随读随想,加以分析,哪些是正确的(我以为这是主要的);哪些说得不正确,或者不大正确,或者模糊影响,作者对于所要说的问题,在某些点上,自己并不甚清遁。读时,三、五个人为一组,逐章逐节加以讨论,有两至三个月,也就可能读通了。要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这两本书,使自己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以利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现在很多人有一大堆混乱思想,读这两本书就有可能给以澄清。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同志,在最近几个月内,就是如此。现在器要读书和辩论,以期列一切同志有益。

为此目的,我建议你们读这两本书。将来有时间,可以再读一本,就是苏联同志们编的那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乡级同志如有兴趣,也可以读。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诱这类书最有兴趣,同志们觉得如何呢?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于郑州

——摘自毛泽东l958年11月9日在郑州部分中央领导人、大区负责人和部分省市委书记工作会议期间致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委委员信

[解析]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是斯大林(B79—1953)晚年的一部重要著作,是斯大林经济思想的代表作。它是对苏联3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总结,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具有特定地位。全书约4万5千字,写于1952年2—9月间。此书在原苏联国内和其它的社会主义国家,无论在经济理论方面,还是经济实践中,都曾产生过重要影响。

从本世纪30年代末开始,苏联科学院组织经济学家编写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斯大林很重视这一工作。1951年,此教科书尚未定稿,在斯大林的倡议和指导下,联共(布)中央为评定书稿,于11月召开了经济问题讨论会。会上对该稿进行了全面分析,许多人发表了不同意见,其中有些意见暴露了在部分经济学家中流行的错误观点。针对这些问题,斯大林于1952年2—9月间,写了《对于和1951年11月讨论会有关的经济问题的意见》和《答亚历山大·伊里奇·诺特京同志》、《关于尔·德·雅罗中柯同志的错误》、《答阿·荷·萨宁娜和荷·格·温什尔两同志》三封信。这四篇东西最早发表于1952年《布尔什维克》杂志第18期上,同年10月3日、4日《真理报》加以转载。后来又以《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为题目出版单行本。在该书中,斯大林在总结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革命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力图从理论上阐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主要是社会主义部分)的一系列基本原理。

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二、关于经济规律的性质问题;三、关于商品生产问题;四、关于价值规律问题;五、关于基本经济规律问题;六、关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问题;七、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问题;八、关于三大差别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九、关于现代资本主义的一些问题。该书在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上坚持和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出了一些产生了影响的观点,但明显存在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有一些错误的和不符合实际的观点。

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一次不成功的尝试,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过程中的一次严重失误。1958年冬,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发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左”的错误,并开始进行纠正。11月初的第一次郑州会议,讨论人民公社中出现的问题,重点解决共产风问题。11月下旬又召开武昌会议,重点解决高指标和浮夸风问题。11月末和12月初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通过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集中地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共中央在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错误方面的成果。

毛泽东在纠正他觉察到的错误的时候,感到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经济理论的重要,感到联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际学习和思考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的论述的重要。他在11月9日写给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委的信中,郑重地提出了一个读书的建议,要求各级领导读斯大林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

为了总结经验,纠正错误,解决经济建设中提出和遇到的一系列新的问题,毛泽东自己也下功夫研究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这本书,毛泽东读了许多遍,经他批注的就有四个本子。他所研读和批注的这本书的版木是人民出版社1958年1月出版的第3版中译本。

毛泽东对别国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思想都从来不迷信和盲从。在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过程中,在一开始,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不得不照搬照抄苏联的办法。对于这种“抄”,毛泽东虽然认为“是必要的”,但是“总觉得不满意,心情不舒畅”。(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苏共二十大揭露出苏联经济工作的错误和我国照搬苏联经验的许多弊病暴露出来以后,毛泽东就更明确和坚定地提出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问题,并付诸实践。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出版后,在苏联国内和社会主义国家中获得了极高的评价和赘誉。苏联《共产党人》杂志的社论指出:“斯大林同志的这一著作是对共产主义建设的科学宝库的新的伟大贡献,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发展的更高阶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学说的天才的继续和发展。”“斯大林同志在其新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天才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法则,社会主义制度下物质资料的社会生产和分配的法则,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科学基础,指出了由社会主义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道路。”毛泽东对斯大林的这本书是基本肯定的,但是他仍然强调要用分析的态度来读这木书,分清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不正确的或不大正确的,哪些模糊的,不太清楚的,同时,他还十分强调联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来读这本书。毛泽东不仅要求同志们这样做,他自己正是按照这样一种态度和原则来读这本书的,从他所作的批注中可以明确地看出这一点。毛泽东对待任何“本本”的一贯的独具特色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这里又一次得到了生动的体现。

毛泽东在阅读此书时,着重考虑的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问题和商品经济问题,这也是当时的经济实践和已经走过的路程中提出的基本问题。如农、轻、重的关系问题,两条腿走路问题,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问题等,就是毛泽东在阅读这本书时,比较重视的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有关的一些问题。而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问题,则是毛泽东更为关注,在批注中涉及更多的一个问题,由于当时存在着一股否定商品生产、把它与资本主义等同的思潮,而且这又是一个关乎社会主义盛衰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关系列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的问题,因此,毛泽东对这个问题思考较多,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

毛泽东是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具体道路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功,又经受了一定的挫折后,进行经验总结、理论反思和进一步探索的情况下读这本书的。他当时的经济观点还带有不稳定、不成熟、不完备的特点,而且由这种基本状况所决定,他的思想的未来发展也就存在着多种可能性,后来由于多种原因,出现了严重的失误,这是一个悲剧。但是他进行理论探索和创造的动机和出发点,却是始终不变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的思想发展的轨迹中处处体察到。

5.创造社会主义经济形式“我们有先例”(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苏维埃政权的特殊作用,是由下列两种情况来决定的:第一,苏维埃政权不是以另一种剥削形式去代替一种剥削形式,如像以往革命中的情形那样,而是消灭厂任何剥削;第二,由于国内缺乏任何现存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萌芽,苏维埃政权当时必得在所谓“空地上”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

这个任务无疑是困难而复杂的,是没有先例的。

——摘自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我们的先例——接自毛泽东1958年读斯大材《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批语

[解析]

社会主义经济形式的创造,是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制度的仓新,是崭新而艰巨的伟大事业,它具有与以往任何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生所不同的新特点。如何创造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完成社会主义革命,马克思设想过有可能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列宁在十月革命之后提出过和平赎买的方案的大致轮廓,但苏联后来并没有很好地实施列宁的方案。中国则不同,在民主革命中,中国共产党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起统一战线的联盟关系,在社会主义革命中,继续保持了这种联盟关系,于是,在创造社会主义经济形式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有效地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向社会主义经济形式过渡,同时,对农业和手工业也实行了和平的社会主义改造。针对》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说“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是没有先例的”,毛泽东批道“我们有先例”,就是这个意思。

对于在苏联和中国这样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难度和复杂性,毛泽系和列宁、斯大林一样,是给予了一定的注意的。(毛泽东对此问题的认识也有他自己的特点,他坚持难易转化的辩证观点,曾发生过经济愈落后过渡到社会主义愈容易的失误,)但极富探索和进取精神的毛泽东,在这个新的历史课题面前,一直有着强烈的从理论和实践上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愿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想在苏联提供的经验的基础上,搞得比他们更好一些。他认为,对苏联的经验,由于是走在前面的先例,当然要学习和吸取,但也不应该盲从,而且还应该有超过他们,比他们搞得更好的决心。在1956年前后,毛泽东就提出依据中国的实际,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问题。

在探索中,特别是1958年,毛泽东的一个重要思路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公有化程度。他的理论思考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生变化。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接着“没有先例”一句,有如下一段话:“苏维埃政权光荣地完成了这个任务。但是,它之所以完成了这个任务,并不是因为它似乎消灭了现存的经济法则,“制定”了新的经济法则,而仅仅是因为它依靠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经济法则。当时我国的生产力,特别在工业中的生产力,是具有社会性的,但所有制的形式却是私人的,资本主义的。苏维埃政权依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经济法则,把生产资料公有化了,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财产,因而消灭了剥削制度,创造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如果没有这个法则,不依靠这个法则,苏维埃政权是不能完成自己的任务的。”读到这一段,毛泽东批注说:“在往后亿万年中,生产力性质不会不发生变化的,为了一定要适合它,生产关系也得改变,而且将有无数的改变。”这个批语,显然反映了毛泽东当时根据中国的实践,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的思考。

6.经济法则是一个“客观法则”(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有人说,我国国民经济有计划的(按比例的)发展的必然性,使苏维埃政权有可能来消灭现存的经济法则和创造新的经济法则。这是完全不对的。不能把我们的各个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跟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经济法则混为一谈。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法则,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法则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它是当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法则失去效力以后,在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之所以发生了作用,是因为只有在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经济法则的基础上,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才能进行。这就是说,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法则,使我们的计划机关有可能去正确地计划社会生产。但是,不能把可能同现实混为一谈。这是两种不同的东西。要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就必须研究这个经济法则,必须掌握它,必须学会熟练地应用它,必须制定出能完全反映这个法则的要求的计划。不能说,我们的各个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都完全反映出这个经济法则的要求。

——摘自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这是一个客观法则我们是否研究了、掌握了、学会熟练地应用了这个客观法则?我们的计划是否究全反映了这个客观法则?注意——摘自毛泽东1958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批注

[解析]

在苏联政治经济学史上,对于经济规律的认识经历了几次大的反复。由于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的活动、党和国家的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的某种程度的增长,使一些人产生了否定、漠视客观经济规律的幻想。这种思潮一直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表现着。针对有人否认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质,认为苏维埃国家可以创造、制定、废除和改造规律的错误观点,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明确提出了以下原理:

1.经济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

1人们不能制定、创造、废除和改造规律;规律和法律不同,国民经济计划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也不是一回事。

2人们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可以认识、掌握、运用规律。苏维埃政权有特殊作用,一是要消灭一切剥削,二是在空地上创造社会主义经济形式,这只能依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才能办到。

4.政治经济学的规律有两个特点:一是大多数规律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生作用的;二是利用经济规律有阶级背景。

5.认识规律的客观性质具有重大意义。

毛泽东是赞同斯大林的上述观点的。并把经济规律、经济法则,视为“客观法则”,认为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必然性使得人们可能把经济发展计划同经济法则混为一谈的这种错误观念和作法,是问题的要害和中心。因为问题极容易由此而发生,理论上认识的失误和实践中具体作法的失误,大都是由此而产生的。

搞清楚和摆正经济计划和经济法则的关系,把握好计划性、自觉性和自发性、自流性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毛泽东赞同斯大林在其著作中强调的关于计划和经济规律关系的观点,但他仍感到不满意,认为这个问题还需要展开仔细研究一下。他从新中国八年来经济建设在摸索中走过的并不平坦的道路的回顾和分析中,客观地承认,我们的计划还没有完全反映了客观规律。他后来还指出,要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经常自觉地保持比例,这是一个任务,一个要求,要实现这个任务是不容易的。认为对比例关系的认识不要有个过程,不要经过成功或失败的比较,不要经过曲折的发展,这都是形而上学的看法。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但必然不是一眼就能看透的,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圣人,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成了“先知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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