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反映论不是被动的摄取对象,而是一个能动的过程。在生产和阶级斗争中,认识是能动的因素,起着改造世界的作用。
新的形势引导到新的口号,新的口号反映了形势的新矛盾。并指导群众团结起来为改变此形势而斗争。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比注集》第15.16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论证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道理:即人们的认识不是对对象的消极的、被动的反映,而是一种能动的反映;认识能动性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可以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该书引证列宁有关“一切权力都归苏维埃”口号如何随形势而变化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道理。认为,列宁不是把“一切权力都归苏维埃”的口号(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这个口号是一种认识成果)简单地看作是对现实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而是作为可以指导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在革命实践中前进,团结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在革命实践中奋斗的口号;而当客观现实发生新的变化之后,无产阶级的政党及其领袖应该能动地认识新的现实和矛盾,获得新的认识,提出新的口号,指导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从在革命实践中取得新的重复。毛泽东在读这二段文字时,在“能动的过程”下面划了两道杠线;在“参加于世界的改造”下面划了两道杠线和两道浪线。可见他对这一思想的重视。注生认识可以指导实践从而对世界产生能动的改造作用,这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重要特色。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强调认识回到实践中去,以改造世界为目的,并认为认识的这次飞跃的意义更深刻、更伟大,这是对他在评注中露出的思想火花的全面升华和理论阐发。
26.改变外界,又改变自己(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阐明了这种认识过程中的辩证法,阐明了现实与认识的充满矛盾的运动的人,首先是马克思。马克思指示了:现实与认识——客体与主体——之辩证法的统一,实现于社会的实践之历史的发展中。不只认识客体,并且认识主体,也在社会的实践过程中起变化。人类作用于外部自然,一面变革它,同时又变革自己的性质——马克思说。与形而上学的唯物论一样,费尔巴哈也不把认识看做历史的过程。在费尔巴哈说来,认识是不变的自然之不变的反映。在他说来,认识主体,也和认识客体相同,是不变的,不发展的东西,而是在实践过程之外被把握的。他以为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是一成不变的东西,不是在人类的社会活动上发生的东西。他没有看到社会的实践变化了认识的客体。他并不理解:物质的=感性的人类,连同他的五官,都是世界史的产物。他不知道;人类的感官,在人类的劳动过程中,在人类的实践之历史的发展中,都不是不变的东西而是发展的分化的东西。费尔巴哈心目中的人类,不是由于社会的活动而能动的改造世界的主体,而是直观的实体。马克思批评他说:“他不离开抽象的理论之范围,他不在使人类变成现在这样的一定社会关系中、不在周围的生活环境中去考察人类,所以他决不能到达于现实的存在着活动的人类,而停止于所谓‘人类’的抽象物的境界,只能感觉上稍微认识‘实在的,个别的,肉体的人类’。”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在实践中实现主体与客体的辩证法的统一。
改变外界,同时又改变自己。
费尔巴哈:主体与客体都不是历史上发生与发展的东西,认识是不变的自然的不变的反映。二者的统一,是不蛮状态的统
人类的感官是在劳动过程中发展的与分化的。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
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17、18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木第3版)在这里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另一个基本道理:认识的客休是发展变化的,认识的主体也是在改造客观世界(客休)的社会实践中不断发展变化的,或者说,认识主体与客休在实践中实现其辩证统一。把社会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从而引起旧的认识论发生革命性变革,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重大理论贡献。马克思认为,在社会实践中,人类一方面改变着客观世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使之适应或满足于人类的需要,另一方面,人的主体也得到改变和发展,这既表现为人的感官的进化、分化与发达,又表现为人的大脑的发达与完善等等。以社会实践为基础来说明认识客休与主休的辩证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区别于以往旧认识论的根本特征。费尔巴哈(1804—1872)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的重要代表。他从唯物主义出发,批判了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在当时德国思想界起到了一种思想解放的巨大作用。他的唯物主义的合理内容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理化来源。但是,他在认识论上还没有超出旧唯物主义的历史局限性,他的认识论还是一种消极、被动、直观的反映论,而不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其根本原因就是他对认识主体——人的理解是生物学的。他认为人只是自然的存在物。他不知道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在改造客观外界的、由广大的劳动群众为主体而进行的社会实践中来认识世界,并且改变自身和认识自身的。这样他就不可能看到社会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而不可能科学他说明认识的来源、发展和标准,不可能科学他说明认识的目的,不可能说明认识中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毛泽东抓住了“社会实践”这个科学解决认识论各种基本问题的关键,非常注意思考和理解《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对社会实践作用的阐述,把书中的基本观点加以凝练,写下了上述批语。毛泽东后来在《实践论》中写道:“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 第296页)这就成为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有关主体与客休关系的一个经典表达。
27.认识主体是社会的阶级
(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原文]
当作认识物质的现实之主体而出现的东西,如前节所说,不是从社会游离了的个人,而是社会的人类,社会的阶级。在阶级社会中,周围世界的认识,带有阶级的性质。在阶级斗争上,从“自主的阶级”转化为“自力的阶级”的普罗列达里亚的认识之发展,成为阶级的认识之运动的标本。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认识主体是社会的阶级。
无产阶级的认识发展过程,是阶级认识运动的标本。——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奔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22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论述认识主体时,阐明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这就是认识的主体不是同社会相脱离的孤立的个人,而是社会的人;在阶级社会中,认识的主体是社会的阶级,而这种阶级是其个人与集体的统一。这一基本观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的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无论是唯心主义哲学家,还是唯物主义哲学家,都没有用或不可能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来看待认识的主体的问题。例如,在西方近代资产阶级哲学中,哲学家们谈的认识主休都是同社会相脱离的,如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洛克所讲的认识主体是具有健全的感官和理智的个人;法国笛卡儿、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讲的认识主体实际是抽象的、脱离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或经济政治条件的人类的思维;他们不可能自觉地考察一定社会经济政治条件下的某个阶级作为认识主休而体现出来的特征,不可能自觉地认识历史上先进阶级特别是劳动阶级作为认识主体而体现出来的特征。这也是以往的哲学家不可能科学他说明认识论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则说明,认识的主体——人,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人是分为一定的阶级的,所以,认识的主体是一定的阶级;人们的认识的获得既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一定阶级的特定的立场和观点的影响,又在客观上直接或间接地、自觉或不自觉地为一定的阶级服务;在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代表的无产阶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的体现者,成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力量。
但是,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社会规律的认识及对自己的历史使命的认识并不是一下子就获得的,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无产阶级发展的初期,他们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具有自发性和分散性的特征。他们没有认识到自己受剥削和压迫的真正原因,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真正敌人是整个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制度,只是把斗争矛头指向经常直接接触的机器设备和个别资本家,这表明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具有发展前途的独立政治力量并负有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这时无产阶级还处于不自觉的状态,还是“自在的阶级”。随着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明朗化和尖锐化,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逐步提高。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产生和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和指导、无产阶级先进政党出现之后,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具有自觉性、组织性和政治性,成为“自为的阶级”。这时的无产阶级已经认识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和自己的历史使命。
毛泽东在读到《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的这些段落时,把书中基本的要点摘出,批写在书的空白处。他在读到该书中作者说明无产阶级如何从自在阶级变为自为阶级的部分时,批下了“第一期:非常浅薄,不了解资本主义本质,采取了错误的斗争方法,还在‘自在阶级’的阶段”,“第二期:由于日常斗争的实践,资本主义的现实发展了,使得无产阶级懂得了资本主义的本质(剥削关系与阶级斗争关系),马克思主义出现了,进到了‘自为阶级’的阶段”。他还联系中国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实践,在阐述无产阶级处于自在阶段的段落旁边,写下“土地问题中国革命战争问题”,“中国对帝国主义的认识”等批语,并在这些批语的周围加了方框。这些反映了毛泽东对这本教程所阐明的道理的思考。在1937年7月写成的《实践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已经在把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用于分析解决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毛泽东所讲的实践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实践,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实践;他阐明“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给予人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 第283页);他还具体阐明,如同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一样,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的认识逐步深刻的过程。他说,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的认识的“第一阶段是表面的感性的认识阶段,表现在太平天国运动和义和团运动等笼统的非外主义的斗争上。第二阶段才进到理性的认识阶段,看出了帝国主义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矛盾,并看出了帝国主义联合中国买办阶级和封建阶级以压榨中国人民大众的实质,这种认识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才开始的”(《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9页)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的学风和思想方法。
28.认识的两阶段有区别但可逾越(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普罗列达里亚对于资本主义的现实之认识的路程,最初从感觉、表象、与对象的直觉的阶段,进到对于现实的较高度的理解的阶段,其次再从这高度的阶段,进到革命的实践,进到要实现从前只蕴藏在头脑中的东西的阶段。“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是认识真理的辩证法的路程,是到达于客观的实在之认识的路程。”
这一段话,包含着说明我们的认识发展之辩证法的路程的很深的思想。认识的要点,认识的终极目的,在于发见周围的现实之法则,而把我们在感觉、知觉和表象上所领受的材料,作论理的理解。但我们的认识之到达于论理的理解,是认识过程全体的结果。何种动因占优胜的那种差异,也决定认识本身的发展阶段的差异。因而认识过程的阶段,是不能被用不可逾越的界限去互相区别的。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从感性阶段进到理性阶段,再从理性阶段进到革命实践。
从直观到思维
从思维到实践
认识目的在把感觉材料作论理理解,两个阶段有区别,但不是不可逾越的。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24、25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论述认识的辩证发展时认为,认识的目标在于发现客观事物内部的规律,而认识的过程最初是从感性认识(即对事物的感觉、表象直觉或直观)开始的,然后经过理性思维对感性认识的加工,使认识把握住事物的内部规律,这就是认识的理性阶段;然后再用这种理性认识去指导实践,达到检验真理和改造世界的目的。在认识的发展中,感性认识是同理性认识有质的区别的。例如在无产阶级还处于自在的阶段时,他没有认识到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和资产阶级的本质,仅仅反对个别资本家、破坏机器生产设备,这时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的认识还是感性阶段;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的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尖锐,无产阶级开始认识到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和自己的伟大的历史使命,这种认识是通过马克思主义体现出来的。马克思主义的诞生,表明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认识达到理性的阶段。感性认识同理性认识虽有质的区别,但这种区别不是不可逾越的。这表明理性认识是从感性认识发展而来的,人的理性思维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加工整理,是可以透过感性材料而把握到事物的本质的。如果认为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之间的差别是不可逾越的,那就会否认认识可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就会陷入世界不可知论。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既有质的区别,又是不可分离的,它们的差别是可以逾越的,这是认识发展的辩证法的重要体现。
毛泽东把该书阑发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这种辩证关系简明地加以概括,写下了“认识目的在把感觉材料作论理理解,两个阶段有区别,但不是不可逾越的。”这句话,在《实践论》中,毛泽东则更为准确地揭示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他写道:“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认识过程中两个阶段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表现为感性的,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论理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 第286页)
29.感性认识:片面、现象、外的联系(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在普罗列达里亚对资本主义的现实的个别现象做自发的斗争时的发展阶段上,普罗列达里亚也曾企图用一种方法去认识并理解那些现象。普罗列达里亚自身的发展阶段还在低级状态,他们还没有暴露资本主义的本质的能力——这也是因为现实自身在某种程度上还没有充分展开它内在的矛盾一,这种种事实的结果,使得普罗列达里亚对于现实的一切认识,只在理解现实的各个方面或现象的感性认识形式上表现出来。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感性认识;片面、现象、外的联系。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
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
泽东哲学批注集》第26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论述了处于自在阶段的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的认识的特征,即仅仅认识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片面的现象,认识到了资本主义刽度的外部的联系,这种认识是一种感性认识。毛泽东在读到这里时,从理论上对感性认识的特征加以概括,批下“感性认识:片面、现象、外的联系”一句话。后来,毛泽东在《实践论》中系统分析感性认识的特征,正是从这三个方面论证的。他说:“原来人在实践过程中,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看到各个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例如有些外面的人们到延安来考察,头一二天,他们看到了延安的地形、街道、屋宇,接触了许多的人,参加了宴会、晚会和群众大会,听到了各种说话,看到了各种文件,这些就是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以及这些事物的外部联系。这叫做认识的感性阶段,就是感觉和印象的阶段。”(《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 第284—285页)他又说:“感性的认识是属于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6页)。从这里可以看到,毛泽东的这一批语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它对毛泽东《实践论》中有关感性认识的特征研究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30.理性认识:全体、本质、内的联系(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但是,资本主义的现实以及阶级斗争的发展使得普罗列达里亚感到有在其内的联结上,在其全体性上去认识各个现象的必要,使得他们把资本主义当作特定的社会制度,当作基于剥削的生产方法去理解。感性的理解,对于普罗列达里亚,不表明资本主义的矛盾,不暴露那矛盾的“内容”。因为劳动者没有理解资本主义之内的矛盾(剥削关系),所以他们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的现实之一切方面,是怎么样并为什么去互相结合的。资本主义的个个现象,在他们的认识上,只单是外的联结的东西。但是阶级斗争一进到较高的发展阶段而转化于“自为的阶级”时,普罗列达里亚就开始把从前个个散乱的资本主义诸现象的总体,当作内的联结的东西去把握了。论理的认识所以和感性的认识不同,是因为它先暴露周围世界之内的矛盾,而能在其总体上,在其一切方面的联结上去把握现象。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理性认识:全体、本质、内的联系。——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26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通过分析处于自为阶段的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说明了理性认识(亦称论理的认识)的特征,即它是从事物的全体(总体)、事物各方面的联系中,亦即从事物的内部矛盾或本质来说明事物的。处于自为阶段的无产阶级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科学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及其必然灭亡的趋势,说明了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这就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性认识。毛泽东对这段话中阐述论理认识与感性认识不同的地方予以注重,他写下了这句批语,并在理性认识先暴露“周围世界之内的矛盾,而能在其总体上,在其一切方面的联结上去把握现实”这句话下面划了两条杠线和两条浪线,还在“总休上”、“联结上”的下面加了几个圈点,以示重视。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吸取和发展了这部教科书中的观点,论述了理性认识及其特征。他写道:“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间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论理的认识。重复他说,论理的认识所以和感性的认识不同,是因为感性的认识是属于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论理的认识则推进了一大步,到达了事物的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东西,到达了暴露周围世界的内在的矛盾,因而能在周围世界的总体上,在周围世界一切方面的内部联系上去把握周围世界的发展。”(《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 第286页)
31.概念比感觉更深刻(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伊里奇发展了感性的认识与论理的认识的相互关系的问题,并说明我们在物质世界的认识过程中所领会的概念,比较感觉和表象,更为深刻。他说,“每秒有三十万基米的速度的运动,我们不难表象出来,至于光用那样快的速度而运动这件事,我们却不能理解。”为要理解诸现象之内的联结,单靠感觉是不够的。和这同样的思想,马克思在论价值时,也曾说起过价值是表现各商品所有者间的关系的范畴。这种关系,是不能靠感觉去把握的。能够看,能够触的东西,只是个个的商品,而不是价值,不是商品所有者的关系,也不是当作全体看的资本主义。这些东西,是不反映“于肉眼”之上的。关于这点,马克思曾经爽直的说过:“商品价值的实体,在不知道它的所在这一点上,与胡尔斯达夫的情妇郭克里寡妇不同各个商品,无论怎样把它反复舞弄,依然不能抓住它的价值。”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概念比感觉更为深刻,是进一步的东西,例如商品与价值。——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27页)
[解析]
毛泽东的这一批语是在阅读《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中介绍列宁和马克思有关理性的概念的特点和感觉的特点时写下的。这木教程在这里所引用的列宁语录的翻译不太准确。新的译文是:“表象不能把握整个运动,例如它不能把握秒迷为30万公里的运动,而思维则能够把握而且应当把握。”(《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46页)列宁的话告诉我们,感觉表象是不能把握事物联系的全体和本质的、是不能把握事物的内在的东西的;光速每秒30万公里,人的眼睛无法看出来,而概念则可以揭示它的特性和本质。
教程中引证的马克思的语录的新译文是:“商品的价值对象性不同于快嘴桂嫂,你不知道对它怎么办。每一个商品不管你怎样颠来倒去,它作为价值物总是不可捉摸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 第61页)文中提到的胡尔斯过夫的情妇郭克里寡妇,现译快嘴桂嫂,是莎士比亚写的戏剧《亨利四世》中的酒店女老板。她喜爱虚荣,没有头脑,易受欺骗。文中提到的胡尔斯达夫,现译约翰·福斯塔夫爵士,常到桂嫂酒店骗吃骗喝,赊帐赖帐。他懂得如何抓住桂嫂的弱点来欺诈她,直到死时也没有还桂嫂的帐。马克思引用快嘴桂嫂这个典形,意在说明商品的价值对象性是个不易把握、高度抽象的东西。
毛泽东的这一批语,集中体现了列宁和马克思的思想实质。他在《实践论》中系统阐明了这一观点。他写道:“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 第285页)
32.感性认识中已有论理认识的萌芽(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从感性的认识推移到论理的认识,就是从个个的方面和现象的理解推移到法则即现实之内的联结的理解。感性的认识,不从论理的认识分离。它在已经萌芽的形态上,包含着我们后来借概念之力所实行的普遍化。
费尔巴哈所谓某种普遍化已被给与于现实之感性的知觉的那个思想,伊里奇是表示赞同的。伊里奇引用过费尔巴哈所说的“只看见树叶不看见树么?”这一句话。不过费尔巴哈虽然述说过人的感官常与思想相联结这句深刻的话,却不曾力说到这种联结只是外的顺列的联结;现实的法则,只有依据以实践为基础的思维才能发见。费尔巴哈把在直观和表象上被给予着的联结,当作论理的认识。反之,伊里奇却力说到认识之深化的运动,力说到从感性的认识到论理的认识之推移。他这样写着:“物质的抽象、自然的法则、价值的抽象,及其他等等,即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重要的、非瞎说的)抽象,都比较深刻,比较正确,比较完全的反映自然。”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感性认识不从论理认识分离,感性认识中已有论理认识的萌芽。一般性的东西已在具体性的东西中间包含了的,但包含的只是外的联系,不是内的联系。由浅向深,由外向内,由各个向一般,只有依据以实践为基础的思维才能达到。这就是认识之深化运动,是认识之突变。这一深化与突空,才比较正确与完全的反映自然。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28、29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阐述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认为,认识从感性到理性的发展,就是从认识事物的现象进到认识事物的本质,从认识事物的外部联系进到认识事物的内部联系。理性认识(论理的认识)不是同感性认识分离或割裂的,而是从感性认识发展而来的。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是隐藏在感性认识所反映的事物的现象和事物的外部联系之中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程》说,感性认识“在已经萌芽的形态上,包含着我们后来借概念之力所实行的普遍化”,即我们通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普遍的本质和规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引用费尔巴哈“只看见树叶不看见训么?”(新的译文是“难道我只见树叶而不见树木吗?”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35页)这句话,意思是说,树叶中有树的特性,我们看到树叶就可以看到树木,个别中有一般。但是必须明确,感性认识在其现实的表现形态上,所反映的只是事物的外部联系,不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如果不用理性思维对它们进行加工整理,是不可能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从感性到理性的发展,必须经过以实践为基础的思维才能实现。
毛泽东在评语中,一方面概括了这段文字的思想要点,另一方面,又有所发挥。这表现在他把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深化,称为“认识的突变”。这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就是他后来经常讲的认识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毛泽东吸取了《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关系的观点,在《实践论》中更为简明准确地论述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他说:“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运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 第291页)他认为,理性认识是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的东西所以靠得住,正是由于它来源于感性,否则理性的东西就成了无源之本,无本之木,而只是主观自生的靠不住的东西了。认识开始于经验——这就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0页)同时,他又阐明,“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法。”(《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1页)“感觉材料固然是客观外界某些真实性的反映,但它们仅是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这种反映是不完全的,是没有反映事物本质的。”(《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1页)所以,必须要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有了这一认识的“深化和突变”,认识“才比较正确与完全的反映自然”。
33.感觉解决现象,理论解决本质(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伊里奇把感性的认识与理论的认识,当作人类认识周围世界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又说明了把握实在过程时的感性的知觉与思维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显现为感性的东西;在高级阶段,认识显现为论理的东西。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各阶段,不是被用不可逾越的界限互相分离的。依实践所证明:并不是我们感觉到什么东西,就立刻开始理解它;反之,也不是理解到什么东西,就不感觉到它;只有在理解了什么东西时,才更正确、更深刻的感觉到。我们与曲解党的一般方针的人们斗争时,不一定是在最初就把握那事实的本质的。最初我们只感到有些地方不对,往往不能彻底证实它,这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才开始理解到反对者的错误的体系。虽然那样,但我们在最初仍然理解着,关于某一问题,左翼或右翼是怎样离开党的一般方针的。以伊里奇的中委为首班的党,当着和托罗斯基派及右派相斗争时,多数的党员虽知道两派的个个的错误,却没有知道两派错误的全体系。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即托派和右派的曲解到最后完全结晶时,我们才能在其全体上,在其内的联结上理解了托派与右派的反党的见解。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两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各阶段,不是互相分离的。
实践证明:感觉到的东西不能立刻理解他,只有在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更正确的感觉他。感觉是解决现象问题,理解是解决本质问题,只有在实践过程才能暴露其本质而理解他。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译东哲学批注集》第29、30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说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各自的特点及其相互关系时论述了这样一个道理,即感觉到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的感觉它。作者举了列宁同托罗斯基(即托洛茨基)派及右派斗争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最初,广大党员虽然感到托洛茨基派和右派的观点不对,是同党的方针相对立的,但是又认识不清楚。这时,可以说广大党员对托洛茨基派和右派的认识处于感性阶段。但当在实践中,广大党员认清了他们错误的本质之后(达到了理性认识),就可以弄清托洛茨基派和右派的各种错误是如何得以发生的了。
这一个道理虽然是显而易见的,但包含有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关系的丰富内涵:一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即感觉和理解)是认识的不同阶段,各自的特点不同。二是这两个阶段是互相联系的,是统一于认识过程中的,是互相渗透的,这种渗透表现在,当我们感觉某个事物时,我们就在力图理解它(尽管一时或一下子理解不了);而我们理解了某个事物之后,我们对这个事物的感觉同我们不理解它时的感觉相比,是要深刻得多的。三是从对事物的感觉进到对事物的理解,是在实践过程中完成的,离不开社会实践,或者说,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在于实践。
毛泽东对这段论述十分注意。他把这段论述的要点摘批在书边,其中又有他对书中思想的概括。“感觉是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是解决本质问题”这句话就是他对为什么感觉了的东西不能立刻理解它,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的问题的回答。毛泽东的这一段评语,被收在《实践论》这部著作中,并得到了阐发。他写道:“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认识过程中两个阶段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表现为感性的,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论理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 第286页)
34.实践贯穿认识的全路程(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在实际上实行理论,也就是试验理论。为真理之标准的实践,并不是真理向它前进,停在那里试验它的努力而又进行的那样的阶段。实践并不是一种“装饰”。一切社会生活,并不是像垫子那样用理论与实践的布片缝合了的东西。为真理之标准的实践,贯串着我们的认识的全路程。整个的革命,实行了马一伊主义、即只有革命,纠正并论破了马一伊主义的曲解。
为真理标准的实践之完成认识的路程,这是在理论被实现于实践之中的意义上说的。但在实践上能够实现的理论,必须是从现在之社会的实践产生,而正确反映自然及社会的现实之发展路程的那种理论。
照上面所说,唯物辩证法是认定“生活的见地、实践的见地、为认识论的第一而且根本的见地”。——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实践贯串(原文如此引者注)着我们认识的全路程。
理论从实践产生,如果正确反映客观外界的发展过程,然后再应用这种理论于实践,就能在实践上实现这种理论、完成认识的路程。所以认生活与实践的见地为认识论的第一与根本的见地,是唯物辩证法的见地。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l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33、34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条最基本的原理,即实践贯串着我们认识的全路程,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第一和根本的观点。作者认为,社会生活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有机的、密切的,不是简单的像布片之间的那种缝合;社会实践是贯串认识的全部过程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是在“马=伊主义”(即马克思列宁主义,马指马克思,伊指伊里奇·列宁)指导下进行的;而革命实践又纠正了那些歪曲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错误观点,证明了那些错误观点的破产。而理化从实践产生之后,又回到社会实践中去经受检验,变为现实,这就是一个认识过程的完结。从这里看出,社会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根本的观点。
而毛泽东的这两句批语则准确地概括了《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论述。他还在后面的段落旁边批有“认识以实践始以实践终”的评语。以社会实践作为理解和说明认识的发生、发展、检验标准与认识目的钥匙,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贡献。而这一贡献是同毛泽东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思想和吸取《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有关精华思想的基础上加以系统的论述分不开的。毛泽东把他阐述认识论的著作命名为《实践论》,这同他对社会实践的重视和独特的理解是分不开的。在《实践论》中毛泽东提出认识对于社会实践的依赖性,强调认识随实践发展而发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反过来又为实践服务,所以,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第一和基本的观点。毛泽东详细分析了认识如何在实践中经历感性到理性的发展与深化的规律,论证了为什么理性认识还要再回到实践中的这个飞跃的重要性必然性。毛泽东在《实践论》的最后高度准确地概括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基本原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化,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 第296—297页)
35.研究从辨异入手(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科学的认识之任务,在于渗入过程的深处,暴露过程之发展的原因,认识过程的根本矛盾及内的规律性,并由此去阐明多种多样的现象与现象间的相互联结。但,我们并不是一次就认识现象的法则,而是经过许多的阶段才认识它,我们在社会实践上,首先碰到相互联结的种种现象。我们的思维集中注意于这些现象时,首先要确定一种现象和他种现象的差异,这个事物和别个事物的差异。
我们当观察在与他种事物相互作用中的某种事物、某种现象之时,首先不能不确定这种事物和他种事物不同的所在,这一过程和另一过程不同的所在。
苏维埃经济,究竟和资本主义经济有怎样有不同的处所?苏联进到社会主义时代的阶段,和新经济政策最初的阶段,究竟有怎样不同的处所?认识任何过程时的第一任务,就是确定那过程的特性。这即是暴露那过程的“质”。所谓“质”的范畴,自古以来,就已知道了。古代希腊哲学者们,譬如说亚里士多德,首先就要求研究任何过程的质。
——摘自两洛可矢、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研究从辨异入手。认识过程先踊定过程的性质,与其他过程的性质有什么不同,即认识其特性。——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用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41、42页)
[解析]
这些评语是毛泽东阅读《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第三章 “辩证法的根本法则——由质到量及由量到质的转变的法则”第一节“发展之质的规定性”时写下的。作者在《教程》中首先说明科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认识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和规律,然后去说明各种现象。那么,在认识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呢?作者认为,要注意事物的差异。毛泽东对这一思想很重视,在这几句话下面划了两条浪线和一条杠线,并批下“研究从辨异入手”一句话。作者在下面叉说明,研究事物的差异或一事物与他事物的不同,就是要研究事物的特性,即事物的“质”。毛泽东在这些话旁边批下“认识过程先确定过程的性质,与其他过程的性质有什么不同,即认识其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