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于粤汉铁路工人的组织也很重视。1921 年冬,他曾多次到长沙北门外新河车站和机车修理厂了解工人的工作、生活和要求,同他们谈心,启发他们的觉悟。年底,又派得力干部到新河车站办起了铁路补习学校。1922年5 月1 日,中共粤汉铁路新河支部正式成立。8 月初,郭亮受毛泽东派遣来到岳州车站,于15 日成立粤汉路岳州工人俱乐部,办起了工人补习学校,
② 湖南《大公报》1922 年9 月10 日。并主编《工人之路》周刊。
在重点组织产业工人的同时,把手工业工人组织起来,这是毛泽东从事早期工人运动的特点。长沙是当时全省手工业工人聚集的城市,不下百余个工种,人数多达10 万人。其中以码头、泥木、人力车、织造工人最多。自1921 年7 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前后开始,毛泽东和他的同志们就花了很大力气对手工业工人进行教育和组织工作。长沙泥木工会是毛泽东依靠一批积极分子,经过3 个来月的工作,以“十人团”的形式把工人先组织起来,然后于1922 年9 月5 日成立的。下属108 个团,达1000 多人。毛泽东还亲自起草了长沙土木工会章程18 条,规定该工会的基本宗旨是:“改进工人生活,拥护工人权利”,工会所要开展的工作是:举办“补习学校”、”消费合作社”、“卫生保险”、“失业互济”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工会的“基本组织为十人团”,每会员10 人联成一团,选举代表一人,任期一年,负责“传达、联络的责任”。委员会下设总务、文牍、会议、庶务、交际5 股,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工会的秘书均由中共党员担任,代表党组织领导各工人俱乐部。在长沙泥木工会的影响下,长沙人力车工会于10 月8 日成立;长沙笔业工会于10 月下旬成立。此外,长沙活版业、织造业、理发业、缝纫业等工会在此前后都纷纷建立起来。至1923 年初,湖南一共建立了20 多个产业工会和行业性工会,有组织的工人达4 万多人。
为了把全省各产业、行业工会统一组织起来,以便进一步开展一致行动的工人运动,毛泽东首先于1922 年11 月1 日,主持成立了粤汉铁路总工会。出席成立大会的有各产业、行业30 余个团体代表80 余人。会上,通过了发起组织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的决议。紧接着,毛泽东召集各产业、行业代表17 人举行全省工团联合会第一次会议。5 日,省工团联合会召开第二次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毛泽东起草的《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章程》,选举毛泽东为干事局总干事,并将工团联合会的成立情况通告全国。21 日,毛泽东出席了湖南劳工会成立两周年纪念大会并发表演说,指出“经济问题不解决,则社会一切问题俱不能解决”①。在毛泽东为首的中共湘区委员会的努力工作之下,到1923 年下半年,湖南的产业、行业工会达30 多个,有组织的工人达7 万多人。在工会中,一般都秘密地建立了党组织,积极而又慎重地吸收经过斗争考验的优秀分子入党,从而扩大了党组织中的工人成分,尤其是湖南省工团联合会的成立,实现了湖南工人阶级第一次大联合,在由党领导下的1922 年下半年至1923 年4 月的全省性质的大规模的罢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且有力地促进了1923 年湖南工人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毛泽东等人认识到,仅仅把工人发动起来还不行,应当领导他们进行有组织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去取得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正当权益。开展大规模的罢工斗争,则是夺取工人权益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自1922 年5 月至1923年4 月这约一年的时间里,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共湘区委员会,组织各类产业、行业的工人举行了10 次罢工斗争。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长沙泥木工人罢工、粤汉铁路工人罢工、长沙铅印工人罢工等。这些罢工,大都取得了胜利。罢工的目的,大都是为了争取正当的工资待遇,小部分则是争取营业自由、工人组合自由。湖南地方当局对于工人的罢工斗争采取了阻挠、破坏和镇压的态度,一些反动知识界人士亦对工人运动予以诽谤、歪曲和谴责。毛泽东自始至终站在工人的立场上,对罢工斗争及时给予指导,除了代表工人亲自与当局进行面对面谈判之外,他还撰写文章反驳那些攻击工人运动的谬论。在发生于1922 年11 月25 日至12 月11 日的长沙铅印活版工人罢工斗争中,毛泽东从一开始就鼓励工人们不要动摇,坚持斗争就是胜利。12 月9 日,毛泽东组织报界及铅印活版工会代表等举行调停谈判会,“将工人要求条件逐条讨论,自午后一时起,至十二时止,始得结果”,“当场签订草约”。11 日,“复签正约”①。经过半个多月的斗争,罢工终于取得胜利。13 日,各报照常出版。然而,就在工人复工的这一天,湖南《大公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印刷工人罢工后的几句话——对于工人的忠告》的时评,诬蔑工人“受人驱策”,“为人作试验主义的牺牲”,“欠缺常识”,“不守秩序”,“不知卫生真谛”,“忠告”工人“非注意学问不可”等等。毛泽东在第二天发表的《铅印活版工会致“大公报”记者盾书》一文中,以工人的口气充分摆事实,讲道理,对那种攻击罢工胜利的谬论予以反驳。他说:穿长衣的先生和工人,“各自要拥护自身利益,各自要显出神通,这也是很不错的呵!”穿长衣的先生自认为以“同情者”的身份来“忠告”工人,但愿他能做到如下几点:一是愿“教训我们的人,能站在我们的地位来教口我;能够不为我们的师长,而降格以为我们的朋友”;二是愿“教训我们的人,能将事实调查清楚,不要含沙射影,更不要蔑视人家的人格”;三是愿“教训我们的人,能够下得身段,真真实实地教训我们,..帮助我们,干劳动运动,至少,也应当做一个真实的劳工教育者,切莫再站在旁观地位”来指责我们;四是愿“教训我们的人,能替我们仔细想想,我们当用何种方法而后能读书和运动的机会,..免使我们长久受人教训罢。”②毛泽东这篇用词激烈、针锋相对的反驳文章一发表,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它既使得那些反对工人运动的人有所收敛,又给予工人罢工斗争以极大的支持和鼓舞。
① 湖南《大公报》1922 年11 月22 日。
1922 年底湖南工人运动形成罢工高潮时,赵恒惕政府散布“过激派”操纵工人运动的谣言,企图压制工人罢工。并不断制造向工人挑衅的事件,如长沙西区警察署突然摘下人力车工会会牌,长沙县署准备重新封闭理发工人开的7 家新店,旧缝纫工会的封建把头,寻衅与工人发生冲突,等等。为了进一步鼓舞工人的斗志,揭破谣言,保护工会,解除部分工人群众的思想顾虑,毛泽东以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总干事的身份,于12 月11 日至13 日率领各工会代表20 多人,利用赵恒惕的省宪法,先后与长沙县知事周瀛干、警察厅长石成金、政务厅长吴景鸿、省长赵恒惕等人,进行了连续3 天的面对面的说理斗争。
这次说理斗争的内容牵涉到10 个问题。其中关于政府对工界的态度问题,赵恒惕、吴景鸿、石成金、周流干等假意宣称:“政府对于工人全采保护主义,并无压迫之意”。在谈起黄爱、庞人铨被杀事件时,赵恒惕等诬蔑“黄、庞收买枪枝,勾结土匪,运动造币厂罢工”,并狡辩杀黄、庞“并非对工界”,而“系对黄、庞个人”。毛泽东等人当即予以反驳,指出政府对黄、庞所加罪名纯属强加于人,“实不是事实”。并警告赵恒惕等,用残酷镇压工人运动的手段,绝对没有好结果。因为,在“工人方面杀一两个人封闭一两个工会,固然是损失,但并不因此停止他们必须的活动。”关于工人集会、结社自由的问题,毛泽东等人拿着政府制订的“省宪法”第12 条规定“人民在不抵触刑事法典之范围内有自由结社,及不携带武器和平集会之权,不受何种特别法令之限制”。质问赵恒惕等人,宪法既无规定要经官厅准许才可结社,“若须准许才可结社,则许可与否官厅大可自由,省宪法第十一(二)条就根本取消了。”集会也是如此;近来常有暗探多方阻挠,或竟用武装警察勒令解散,“不知人民不携带武器之和平集会,省宪法规定有完全自由,断不宜随意干涉。”赵恒惕等承认“宪法当然完全有效”,但又强调人民必须“守法”。毛泽东等又利用资产阶级的法学理论,与吴景鸿展开辩论:“法律只管行为,不管意思”,“若政府在人民未有行为以前只根据其用意(并且是揣测的)就去干涉,那就几无事不可指为‘将会’侵犯刑事法典,无事不可干涉了”。并且列举英国不干涉共产党在行为以外之事,不禁止人民佩带手枪,只是在“有放枪杀人之事发现时才去干涉”的例证,驳得吴景鸿等无词以对。关于表明工人态度即信仰的问题,毛泽东等明确表示:“工人所希望的是社会主义,因为社会主义确于工人有利,但中国目前尚难做到。目前政治,自然以民治主义为原则。至官厅文告,常有工人盛倡无政府主义之语,全违事实。”因为,工人信仰的并不是无政府主义,无政府主义于工人殊不利也”。至于工人对于目前政府的态度,“只要政府待工人有好意,工人对政府断无恶意”。近来发生的工人要求增加工钱、减少工作时间、改良待遇的事情,“断不为目前政治上的党派所利用”。然而,“政府不察”,一见到工人罢工,“就疑心有政派在那里利用。这种疑心,实在是错误的”。赵恒惕等提出:“劳资不要互斗,应互让,以免酿成社会上大损失”,“劝工人稍微忍点痛苦”。毛泽东等立即指出:“政府实负有一种责任,即政府宜使资本家店主多退让,则工人便不至与之冲突了。”①此外,关于“工人与政府接头”的问题,关于“劳资裁判所”的问题,关于“人力车工会”的问题,关于“理发工”的问题,关于“笔业罢工”的问题,关于“机械工会”的问题,关于“缝纫工会”的问题,毛泽东等代表分别与省政府、警察厅、政务厅、长沙县政府要人作了针锋相对的交涉,取得了胜利。
① 湖南《大公报》1922 年12 月13 日。② 湖南《大公报》1922 年12 月14 日。
在这连续3 天的交涉过程中,毛泽东利用赵恒惕的“省宪法”,既揭露了它的假民主的真面目,又为工人取得了一定的合法权益。1923 年上半年,湖南工人运动在毛泽东为首的中共湘区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之下,继续向前发展。“二·七”惨案发生后,全国工人运动迅速转入低潮,唯独湖南的工人运动仍呈高涨之势。例如,湖南外交后援会成立于1923 年4 月,标志着工人运动走上了反帝的道路。由水口山工人俱乐部领导成员刘东轩在衡山白果组织的岳北农工会,也于此时宣告成立。对此,毛泽东在1923 年7 月1 日发表的《省宪下之湖南》一文中,作了初步总结:“湖南的劳动运动与国内各地的劳动运动同时并起,工人的活动,大引起社会之注目。”他对自1922 年5月以来,在湖南范围内新组织的工人团体作了统计,共达“二十三团”,“总计人数约三万人”。罢工斗争的次数为“十次”,胜利及半胜利者“九次”,失败一次。罢工人数“共计二万二千二百五十人”。
湖南的工人运动虽然在1923 年底,被赵恒惕政府残酷镇压,暂时处于低潮,但在这以前,无论其组织的发展,还是罢工斗争的次数、规模及其结局,
① 以上引文见湖南《大公报》1922 年12 月15~17 日。均居全国各省区工人运动的前列。毛泽东和他领导下的中共湘区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在开展湖南工人运动的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以产业工运为重点,产业、行业工运一起进行;以马克思主义武装工人,在斗争中发展党、团员,建立党支部和严密的工会组织;开展劳动立法运动,发动工人为争取生存权、劳动权和劳工组合权而斗争;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策略,利用敌人内部矛盾,把合法斗争与罢工斗争相结合,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从经济斗争入手,把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相结合,等等。这些,都是湖南早期工人运动取得胜利形成高潮的基本原因,同时也是毛泽东开展早期工人运动的基本经验。但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条件下,中国的工人人数毕竟太少了。仅仅依靠工人的力量,不足以动摇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统治的基础。革命的主要力量在哪里?这是毛泽东在革命实践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