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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公社化运动与历史唯物论

作者:许全兴 当前章节:15334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4:55

一、由办大社到办人民公社

大跃进是毛泽东从1955年以来就追求的,是经过1957年的八届三中全会、1958年的杭州会议、南宁会议、成都会议、八大二次会议一步一步地发动起来的,而人民公社则不同了。他曾讲过:人民公社的出现是他未曾料到的。人民公社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他无发明权,只有建议权。但这并非说,人民公社的出现与他无关系。

在1955年农业合作化高潮时,大多数合作社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规模一般以二三十户的为多。这样的社易于办成,易于管理,适合当时生产力的水平和干部的管理能力。那时也有极少数的大社。毛泽东对大社颇感兴趣。他为《大社的优越性》一文写的按语道:“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有些地方可以一乡为一个社,少数地方可以几乡为一个社,当然会有很多地方一乡有几个社的。”“这①种合并要有步骤,有适当的干部,要得到群众的同意。”从这些话中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在合作化方面的意向。

由于合作化的速度过快,相当一部分社虽然建立了,但并不巩固。在1956年下半年和1957年春就有闹退社和分社的。所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讲,合作社的巩固大概需要五年时间。就在毛泽东讲话后的一天,即2月28日,刘少奇在听取河南省新乡地委汇报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时说:大社办多了。普遍办大社有问题。他认为:生产单位、分配单位、经营单位小一点,每个人都看得见,谁做活好坏也看得见。这与生产力是手工生产相适合。社太大了对落后的生产力不适合。办太大的社,群众看不到,就是生产关系跑在生产力前边了。他又说,根本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问题,把生产关系调整一下,社太大不完全适合生产力。他一再讲:根本问题是小农经济,生产工具基本没有变。他肯定新乡地委实行的农业社包工包产到队,固定三年不变,超产有奖的办法。刘少奇的这些话无疑是切合实际的。是从生产关系一定适合生产力性质和状况这一点考虑的。按照此思路考虑下去,决不会发生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7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做好农业合作社生产管理工作的指示》,其中说到:由于目前农业生产的种种特点,又由于目前农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还不高,几年来各地实践的结果,证明大社、大队一般是不适合于当前生产条件的,……因此,除少数确实办好了的大社以外,现在规模仍然过大而又没有办好的社,均应根据社员的要求,适当分小。指示认为,社的规模一般应当以百户以上村为单位,实行一村一社,生产队的规模,以二十户左右为宜。“社和生产队的组织规模确定了之后,应当宣布在今后十年内不予变动。”指示总结了合作化以来的经验,提出了一套适合现有生产力水平的生产管理制度,如:“统一经营,分级管理”,普遍推广“包工、包产、包财务”的“三包制度”,实行集体的和个人的生产责任制等。

①毛泽东:《〈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按语》,《毛泽东选集》第5卷 第257、258页。

1957年冬至1958年春,全国农村普遍出现了兴修水利和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高潮。在这过程中出现打破社界、乡界、以至县界的协作。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考虑到以兴修水利为特点的农业生产的发展的需要,提出了将小社有计划地并为大社的建议。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并为大社的意见》(1958年3月20日成都会议通过,4月8日政治局会议批准)。意见说:“我国农业正在迅速地实现农田水利化,并将在几年内逐步实现耕作机械化,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合作如果规模过小,在生产的组织和发展方面势将发生许多不便。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意见发出后,一些地方开始并社。河南遂平县在4月20日成立了由27个农业社合并成的大社,即后来“赫赫有名”的卫星人民公社,全社共有9369户,43263人。

为了实现大跃进,成都会议在通过并社意见的同时,还通过了《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号召县、乡、社都来办工业。在此之后,一部分社开始办为农业服务的小工业,如农机修造厂、肥料厂、粮食加工厂等。陈伯达根据中共湖北省鄂城县委写的《旭光一社用土办法办小厂》和《旭光一社是怎样领导和管理小小工厂的》的报告,写了《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均刊于《红旗》1958年7月1日出版的第3期)一文。文中说:“把一个合作社变为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文章还说:农业合作社办工厂,“在实际上是指出了我国能够以史无前例的高速度发展社会生产力、能够比较迅速地消灭工业同农业之间的区别及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的区别,从而为我国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出顺利条件的一种正确道路。”陈伯达的文章可以说①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在1958年最早公开使用“人民公社”这个词的文章。不过,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多大注意。几乎与此同时,7月1日陈伯达在北京大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七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传达了毛泽东办公社的设想,他讲:“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在这样的公社里面,工业、农业和交换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文化教育是反映这种物质生活的人们的精神生活;全民武装是为着保卫这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全世界上人剥削人的制度还没有彻底消灭以前,这种全民武装是完全必要的。毛泽东同志关于这种公社的思想,是从现实生活的经验所得的结论。”“很显然,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在这样‘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国民经济和文化普遍高涨的时候,人们已经可以看见我国将由社会主义逐②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为期不远的前景。”从陈伯达的这番话中,我们可以闻到他在两个月后提出“消灭商品生产”、急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气息了。在大跃进热潮的推动下,刘少奇完全改变了1957年时不赞成普遍办大社的主张,热心于办“工农商学兵”俱全、“政社台一”的公社。1958年6月14日,他在同全国妇联党组的谈话中说:中宣部印了一本有关空想社会主义①叶永烈在《陈伯达其人》(时代文艺出版社1990年3月出版)一书中说:他在采访陈伯这时,陈伯达向他坦率地承认,人民公社这个“歪点子”是他出的,“发明权”属于他(该书181页)。②陈伯达:《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红旗》1958年第4期。

的资料,其中有一段是康有为《大同书》中写的。康有为27岁(一说25岁)写《大同书》,要破除九界,即国家界限,男女界限,家庭、私有财产……。毛主席讲话时也提到康有为的《大同书》,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想法在那时没有实现的条件,现在马克思主义者抓住了阶级斗争,已经消灭阶级或正在消灭阶级过程中,这样把空想社会主义者不能实现的空想实现了。毛主席讲三无,无政府、无国家、无家庭。这将来会统统实行。毛主席讲过两次,家庭要消灭。刘少奇把办托儿所、公共食堂这样一些生活服务组织视为“大家趋向共产主义”。他提倡家务劳动社会化,解放妇女劳动力,办食堂、托儿所、洗衣房等服务性事业。他说:可以搞很多的事业,像空想社会主义者所说,小孩子多大年龄就到什么地方去,到处有花园,老人有养老院,还有戏院、小学、图书馆、电影院……搞得好,可以达到这种境地。我们到共产主义不要多远,十五年可以赶上美国,再有十五年等于三、四个美国。再有四十年、五十年中国可以进入共产主义。6月30日,他同《北京日报》社编辑谈话时说: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现在开始试验。恐怕不能像现在这样,种地的净种地,作工的净作工,现在就要搞工农商学兵。他还作了解释,不能搞单打一,现在农业合作社已开始办工厂、商业、银行、服务事业、洗衣房、食堂、学校,都归它。以后就在工厂、农村、学校发枪操练。工农商学兵都有了。他提出:我看,三四十年之后可到共产主义社会。你们看,要不要这么长?7月5日,他在北京石景山发电厂同工人谈话时说:工厂要办食堂、托儿所、洗衣店,办学校,办农场,发点枪给大家操练。总之工农商学兵全都自己干。7月19日,他在天津的讲话中提出:在并社时,“一乡一社”、“政社合一”。他说,一个乡一个社,将来是否叫社,农庄也包括不了,因为有工业,有学校,有商业,又有民兵,生孩子也有人管,实际上是共产主义的基层结构。这是组织起来的公社,有工业,有商业,有农业,有学校,生、老、病、死都在这里,这是共产主义(公)社。7月14日到18日,刘少奇到山东视察,视察中讲了什么,不清楚,但很可能与在北京、天津讲的差不多。报导中说“少奇同志还非常关心共产主义生活方式萌芽的出现”等①等。刘少奇以上的这些话,无疑会对省、市的干部发生作用。刘少奇对办“工农商学兵”合一的大公社很热心。

1958年7月7日至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谭震林在郑州主持召开了华北六省市农业协作会议。会议“详细讨论了由于农业大丰收引起农村新变革——农业社现有的规模、经营管理方法和分配制度等原有一套已经不够了。个别地方出现了一种比较高级的公社性的形式(着重号引者所加)。这在今天虽然还不是大量的,但我们必须预见到这点,及早着手②调查研究和准备。”河南省信阳地区的同志在小社并大社过程中曾到郑州作过汇报。“谭震林同志向他们讲了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关于办包括‘工农商学兵’的大公社的一番道理,回来就叫成立公社。”③

毛泽东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下讲的成立“工、农、商、学、兵”的大公社,至今仍未可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陈伯达及谭震林并没有假造“圣旨”。陈伯达在北京大学的讲话在7月16日出版的《红旗》上发表后,

①《刘少奇同志视察山东工厂农村》,《光明日报》1958年8月4日。②见《今日新闻》1958年7月20日关于华北农业协作会议的报告。《新华半月刊》1958年第15期114页。③见李友九写的《河南信阳来信》,《红旗》杂志1958年第7期。

发生了很大影响,对人民公社的出现有重大作用。中共河南省委1958年8月22日给中共中央的《关于建立人民公社情况的报告》中说:人民公社化运动“首先从农村开始,小社并大社,自留地归集体,大搞公共食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大协作;在城市街道居民中,组织生产,办工厂、搞集体生活福利事业。这在实质上已经形成了公社的雏形,但还没有肯定的统一名称。在农村有的叫集体农庄,有的叫农场;在城市有的叫社会主义义大院,有的叫社会主义大家庭等。直至《红旗》第4期陈伯达所写《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一文中引证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的指示后,才明确了建立人民公社的方向。”《红旗》杂志编辑李友九在小社并大社过程中到了河南省信阳,与河南省委、遂平县委的同志一起拟定了一个《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稿)》(1958年8月7日)。这个简章在8月召开的北戴河会议上印发了,并经毛泽东推荐在《红旗》和当时的报纸上发表。

1958年8月的4、5两日,毛泽东视察了河北省的徐水、安国、定县。从《人民日报》8月11日发的简要新闻报导中可看出,毛泽东关注的是生产大跃进,报导中没有提小社并大社,更无成立人民公社的内容。但在视察中,他是讲到人民公社的。因为康濯写的通讯《毛主席到徐水》说到:徐水县大寺各庄社在毛主席视察后当夜成立了公社,树木全归集体,房屋也由公社统一分配,社员实行工资制。①

8月6日至8日,毛泽东沿京广线南下,到河南新乡、襄城、长葛视察,在新乡七里营乡时看到“七里营人民公社”几个字赫然挂在墙上,这引起了毛泽东的很大注意,也留下很深的印象(1960年6月18日毛泽东在写《十年总结》时还提到这事)。当地的领导同志汇报了他们对大社没有用“共产主义公社”作名称而用“人民公社”作名称的缘由。毛泽东说:“看来‘人民公社’是个好名字,包括工、农、兵、学、商,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可以加上地名或者加上群众喜欢的名字。”他同时②指出,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但8月12日《人民日报》发的视察报导中没有写这些,报导的重点仍然是在农业生产的大跃进。8月9日,毛泽东到山东视察。当时山东很多地方也正积极酝酿办大社,有的一乡一社,有的数乡一社。对于大社的性质、名称说法不一。有的同志认为大社应当转为全民所有制,叫国营农场,有的认为仍然是集体所有制,可叫集体农庄,有主张叫共产主义合作杜,有的同志则认为办大社有办不好的危险。毛泽东听取了山东省委的汇报后明确提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①它的好处是可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毛泽东的这番话在8月13日的《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了。于是各地相继仿效,搞小社并大社,成立人民公社。8月18日《人民日报》以《人民公社好》为标题报导了河南省信阳地区人民公社运动的情况。同日发表了中共遂平县委副书记写的《人民公社带来的变化——介绍遂平卫星人民公社》的文章。

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的普遍开展是在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以后。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会议原定的中心议题主要是经济计划,工业上钢产量番一番,并无

①1958年8月11日《人民日报》②《〈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第323页。①见谭启龙的《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红旗》杂志1958年第9期。

要在全国搞人民公社化运动之意。会议开始时印发了17个题目,供大家思考、讨论。毛泽东在第一天会上讲话中讲了17个题目。“第五个问题:农业合作化问题,印了一份河南试办人民公社的简章”。从讲话记录稿看,对这一题目,他没有再讲什么。在会议进行过程中,关于公社的议论逐渐多起来了,最后作出了搞公社化运动的决议。决议认为,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社的规模,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为适合;实行政社合一;在并社过程中,要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干部和群众,承认社与社之间差别,不要采取算细账、找平补齐的办法,不要去斤斤计较小事:社员自留地归集体经营;公社仍然是集体所有制,但已包含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人民公社成立后不急于改变原有的分配制度;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快的地方,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慢的地方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决议最后说:现阶段我们的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但“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

如果说该决议还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那么毛泽东所推荐的卫星人民公社简章则抹去了这界限。简章规定:“各农业社合并为公社,根据共产主义大协作的精神,应该将一切公共财产交给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社员转入公社,应该交出全部自留地,并将私有的房基、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转为全社公有”。公社实行工资制,实行粮食供给制,组织公共食堂、托儿所、幸福院。在实际的公社化的运动过程中,各地的平均主义、共产风愈来愈厉害。不仅公社共了农业社、生产队的产,而且集体共了社员个人的生活资料。为了办食堂等集体福利事业,社员的房屋、家具、桌椅板凳、以至锅碗瓢盆也归公。有的地方甚至将在外地工作的人汇给在农村亲属的钱也归公。有的地方互相比赛,实行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育、婚、乐等都由公社包下来。

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讲人民公社是个新问题,还有许多问题现在不知道,还要继续研究。他预计一秋一冬一春,就可以在全国普遍建立人民公社。谁知,到了这年9月底,仅一个月的时间,全国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截止9月29日的统计,全国共建人民公社23284个,每社平均4767户。

以上材料说明,人民公社的出现并不是群众自发的产物,它与毛泽东主张办大社、主张大跃进的基本思想有密切关联。

可毛泽东本人却另有看法,他认为人民公社是群众的创造,他本人无发明权。

1958年8月30日,他在北戴河会议上讲,人民公社是群众自发搞起来的,不是我们提倡的,我们提倡不断革命,解放思想,敢想、敢说、敢做,群众起来了。南宁会议、成都会议、八大二次会议都未料到。

1958年12月9日,他在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的讲话中说:人民公社的出现,这是3月成都会议、5月党代表大会没有料到的。其实4月已在河南出现,5、6、7月都不知道,一直到8月才发现,北戴河作了决议。这是件大事。

1958年12月23日,他在一次谈话中说:我没有想到今年搞人民公社,也没有想到在农村搞公共食堂,帝国主义却造谣,说这都是我出的主意。南宁会议、成都会议、八大二次会议、北戴河会议时都没有想起人民公社,7月份还没有想过。

1959年7月23日,他在庐山会议上讲:人民公社我无发明之权,只有建议之权。我在山东,一个记者问我:“人民公社好不好?”我说“好”。他就登了报。小资产阶级狂热性有一点,以后新闻记者要离开。据毛泽东的卫士长李银桥回忆,“人民公社”是毛泽东在视察中随口讲的一句话,记者在报导中写上了。毛泽东在看到报纸后,“忽然拍案失口喊道:“哎呀,糟糕,捅出去了,事先没有讨论呢?政治局还没有讨论呢?”事后,有人提出问题,毛泽东在小范围内作了解释:“这个话是我讲的,是我没慎重。也不①能全怪记者。”说“随口讲”,这不合乎事实,因为毛泽东早有所考虑。说“事先没有正式讨论”,这是事实。

在读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毛泽东又说:群众能创造出道路来,俄国的苏维埃是群众创造的,我们的人民公社也是群众创造的。总之,在毛泽东本人的思想中人民公社是群众创造的,他只是总结、提倡、推广而已。这是他的故意谦虚吗?我想不是的。

从前面所引的陈伯达的材料和谭震林传达毛泽东和党中央关于办大公社设想的指示看:一是很可能在陈伯达向毛泽东吹他的《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时,毛泽东提出过将“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的设想。二是有可能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同志议论过此事。所以谭震林才讲是毛泽东和党中央关于办大公社的设想。但这种设想,在最初只是一般的议论议论,也许真的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因此,在毛泽东本人的头脑中没有留下什么深的印记。因为这时他的兴奋中心是在大跃进,所以事后也就忘记。故当人民公社出现时,他说事先没有料到。但他的办公社的设想经陈伯达、谭震林的传达,在广大的干部和群众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转化为实践,促成了“人民公社”的出现。这正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毛泽东成了人民公社的始作俑者,可他本人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二、人民公社与军事共产主义

小社比大社优越,小社要并大社,这是毛泽东的一贯思想。根据《共产党宣言》等经典著作,1958年春夏间,他萌发了将“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的设想。但像吃饭不要钱,搞工资制,办公共食堂、托儿所、敬老院、取消自留地等确实是在并社过程中及大跃进过程中群众自发搞起来的,而不是毛泽东预先设想好的。从这种意义上讲,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特点中的“大”是毛泽东的主张,而非群众创造;“公”则是群众自发的创造,而不是毛泽东的主张。

根据“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毛泽东对群众的“创造”作了总结。在北戴河会议上,他多次讲,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大,了不起,人多势众。公,就是社会主义比合作社多,把资本主义残余去掉。如:自留地、私养牲畜取消,搞公共食堂、托儿所、缝纫组,全体劳动妇女可以解放。实行工资制度,搞农业工厂,每个男人,每个女人,每个老人,每个青年,都有工资,发给每一个人,和从前分配给家长不同。直接领取工资,青年、妇女

①李银桥:《走向神坛的毛泽东》第223~224页。

非常欢迎,破除了家长制度,破除了资产阶级法权,对个性解放很大好处。

虽然他指出:人民公社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要过分强调共产主义。可是,他对群众中自发产生的“吃饭不要钱”十分感兴趣。他在8月21日上午的会上讲,人民公社有共产主义萌芽。产品十分丰富,粮食、棉花、油料实行共产。如果做到吃饭不要钱,这是一个大变化。大概十年左右,可能产品非常丰富,道德非常高尚,我们就可以吃饭、穿衣、住房上面实行共产主义。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就是共产主义。将来一律叫公社,不叫工厂,如鞍钢叫鞍山公社、城市、乡村一律叫公社,大学、街道都办成公社。乡社合一,政社合一,暂挂两个牌子。在这天下午会上又说:吃饭不要钱的办法,可以逐步实行,暂时不定,59年是否实行,明年再看,穿衣是否也可以不要钱。吃饭不要钱,不一定等到第三个五年计划。

少数农村中出现的一时的“吃饭不要钱”,实行粮食供给制,引起了毛泽东对战争年代供给制的美好回忆。他在北戴河会议上多次讲到供给制和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问题。在8月21日上午的会议上,他讲:要考虑取消薪水制,恢复供给制的问题。过去搞军队,没有薪水,没有星期天,没有八小时工作制,上下一致,官兵一致,军民打成一片,成千上万的人调动起来,这种共产主义精神很好。人活着只搞点饭吃,不是和狗搞点屎吃一样吗?不搞点帮助别人,不搞点共产主义,有什么意思。取消薪水制,一条有饭吃,不死人;一条身体健康。他认为,进城后,变了,把我们一些好东西抛掉了,农村作风吃不开,城市要求正规化,衙门大了,离人民远了。蒋介石的阴魂在城市没有走,资产阶级的臭气熏我们,与他们见面,要剃头,刮胡子,学绅士派头,装资产味,实在没有味道。搞供给制,过

共产主义生活,这是马克思主义作风与资产主义作风的对立。我看还是农村作风、游击习气好。二十二年的战争都打胜了,为什么建设共产主义不行呢?为什么要搞工资制?这是向资产阶级让步,是借农村作风和游击习气来贬低我们,结果发展了个人主义。是不是由干部带头恢复供给制。我们“粗野”一点,是真城的,是最文明的。资产阶级好像文明一点,实际是虚伪的,不文明的。恢复供给制好像是“倒退”。“倒退”就进步,因为我们进城后退步了。在21日下午的会上,他又批评进城后搞工资制、等级制,资产阶级的海洋把我们淹到胸口,有的人被淹死,成了右派。

在8月30日上午会上,他对供给制、工资制等问题又讲了一大通。他说:我们有二十二年军事共产主义生活,不发薪水,实行供给制。进城后说供给制是落后办法,是游击主义,农村作风,不能促进积极性,不刺激进步,要搞薪金制,熬了三年,到五二年搞了薪水制。说资产阶级的等级、法权那样神气,其实是把供给制度变成资产阶级法权制,发展资本主义思想。难道二万五千里长征、土地革命、解放战争是靠发薪水过的吗?抗战时期,二三百万人,解放战争时期,四五百万人,是军事共产主义生活,没有星期天,党政军在一元化领导之下,没有什么“花”,官兵一致,军民一致,拥政爱民,把日本鬼子打走了,打败了蒋介石。打美国的时候,也没有“花”。现在有“花”,发薪水要有等级,分将、校、尉,可是有的还没有打过仗,到底如何,还没有经过考验,结果是脱离群众,兵不爱官,民不爱千。因为这一点和国民党差不多,衣分三色,食分五等,办公桌、椅子也分等,工人农民不喜欢我们。我看要打掉这个东西。薪水制可以不要马上废除,因为有教授,但一二年要作准备。人民公社搞起来,就逼着我们逐步废除薪水制。在这次会上,他还批评平均主义出懒汉的说法。他说:过去二十二年,出了多少懒汉?我没有看见几个懒汉。这是什么原因呢?主要是政治挂帅,阶级斗争,打倒日本,打倒反动派,有共同目的,为多数人而辛苦。现在发明一个东西,要给一百块钱,倒是会出懒汉,争吵,不积极。过去仓糙发明多得很,那里是钱买来的呢?计件工资不是个好制度,我不相信,实行供给制,人就懒了,创造发明就少了,积极性就低了,因为几十年的经验,证明不是这样的。

在兴修水利、抗洪抢险过程中,河北省徐水县按军队的团、营、连、排组织生产和生活,并提出“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纪律化”的口号。毛泽东企图用军事共产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自然也对“军事化、战斗化、纪律化”的“三化”口号很感兴趣。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以赞赏的口气说:这“三化”的口号很好,这就是产业大军,可以增产,可以改善生活,可以休息,可以学文化,可以搞军事民主。在1958年12月23日的一次会议上他又说:武王伐纣,实行“三化”,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那是打仗,从陕北打到豫北。“三化”是军队发明的,为什么公共食堂,军队搞得,乡村就搞不得。他希望将“三化”普遍推广,组织产业大军。

从上述言论看,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企图用军事共产主义的方法来建设社会主义,他的理由归结起来是一句话:过去能取得成功,今天为什么不能?这里他犯了双重的错误:

第一,他把军事共产主义的经验绝对化,不了解社会主义建设的特点,犯了经验主义错误。确实,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仍然需要革命战争年代的那一种“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共产主义精神,仍然需要政治挂帅。毛泽东强调这一点是很对的。但是社会主义建设与革命战争不同。它还必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从物质利益上关心每一个劳动者。事实上,在革命根据地。军事共产主义——供给制只施之于革命军队和革命根据地的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而没有普遍施之于整个根据地社会。即使在革命队伍内部实行供给制,也并非是绝对平均主义(毛泽东本人就多次批评过绝对平均主义)。在抗日战争时期开展的大生产运动中,也有物质奖励。

第二,毛泽东对资产阶级法权有着很大误解。这种误解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体现在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中资产阶级权利,误认为按劳分配本身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其实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认为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的权利,并不是说,按劳分配本身是资产阶级性质的,而只是指按劳分配实行的仍然是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交换中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权利的存在是有其理由的,不可避免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实行抽象的公平分配。由于误解,毛泽东提出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以供给制代替工资制。二是将资产阶级权利的范围扩大了、泛化了。马克思所讲的资产阶级权利仅指按劳分配。列宁在《国家和革命》中除了按劳分配外,还包括所有制方面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毛泽东又作了进一步扩大,他把人与人之间的一切不平等现象(如,等级制、官僚主义、老爷作风等)都视为资产阶级权利。

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对进城后由供给制转变为工资制作了否定,并提出要准备恢复供给制。但不久,他有一些变化。善于投机的张春桥(当时任中共上海市政策研究室主任)根据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话的精神写了一篇题为《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的文章(刊于1958年9月15日出版的《解放》第6期上)。毛泽东读后将此文推荐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并代拟了编者按。按语说:文章提出的问题“是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讨论”,文章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有一些片面性,就是对历史过程解释得不完全。”所谓对历史过程解释的不完全主要是指否定了解放后由供给制转为工资制的必要性。这可以说是毛泽东对自己在北戴河会议讲话的一种小小的纠正。在1958年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上,他把资产阶级法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人与人之间关系方面的,如等级制,不以平等态度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权力,这些东西要坚决破除,天天破除。另一部分是工资制、商品生产,要适当保留。12月23日,在武昌会议上,他又说:对于资产阶级法权要分析,应破者破,有用者要保护,使之为社会主义服务。若把它打得体无完肤,会有一天,我们要陷于被动。对有用的部分,打烂了,搞错了,还要道歉,还得扶起来。

毛泽东出身于农民家庭,在民主革命时期又长期辗转于农村,与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他进了城,始终不忘农民,认为农民问题依然是中国的基本问题。据卫士长李银桥回忆:1957年底到1958年初,连续有人汇报农村某些地区出现“两极分化”和贫富差距加大的情况。每次听过汇报后,毛泽东脸色显得阴沉,久久思考,不作一语。大约在1957年12月,卫士马维探家带回一个窝窝头,又黑又硬,掺杂大量粗糙的糠皮,交给毛泽东并说:“我们家乡的农民生活还很苦,他们就是吃这个窝头,我讲的是实话。”毛泽东接过窝窝头时,他的手有些抖,眼圈一下子就红了,掰一块放嘴里,泪水立刻溢满眼眶,豆大的泪珠便顺着脸颊淌落下来。他一边哭,一边掰了窝窝头分给我们这些身边的工作人员:“吃,你们都吃一块,这就是我们农民的口①粮,这就是种粮的人吃的粮食呵!……”可以想象,当听到有些地方解决了吃饭问题,吃饭不要钱,他会是一种多么快活的心情。他在安徽视察人民公社时说:“吃饭不要钱,既然一个社能办到,其他有条件的社也能办到,既然吃饭不要钱,将来穿衣也可以不要钱。”②

这种高兴的心情不仅毛泽东有,刘少奇也有。1958年9月,刘少奇在江苏省视察时非常关心人民公社实行粮食供给制。他问一个乡的党委书记:“秋后实行粮食供给制,群众拥护不拥护?”乡党委书记说:“大家一听说吃饭不要钱,都很高兴得跳起来了,有个老头说,过去担心受苦一辈子,怕吃不饱肚子,这下子可好了。”苏州地委第一书记在汇报时说:“群众非常赞成实行粮食供给制。他们说,一个心思丢下了,一个心思又来了。丢下的是几千年愁吃愁穿的苦心思,又来的心思是怎样把生产搞得更好,不然对不起共产党。”刘少奇对群众的这两句话很感兴趣。他说:“这两句话,很值得我们深思。有人担心,实行粮食供给制,会不会增加懒人。苏州农民的这两句话,给我们作了最有力的回答。这说明他们不是变懒了,而是情绪更加高了,生产更积极了。这就是人民的共产主义的觉悟的表现,是共产主义道德品质①更加提高的标志。”他又说:农民吃饭不要钱,搞供给制,乡社干部势必要跟农民走,乡干部一改,县干部、地委干部、省一级的干部,直到中央的,也都要跟着改。地方上改了,军队也得改。9月27日,他在南京党员干部会议上说:我经过河南、河北、江苏,都决定农民吃饭不要钱,实行粮食供给

①李银桥:《走向神坛的毛泽东》第220~221页。②《人民日报》1958年10月4日。①《人民日报》1958年9月30日。

制。看来,大家都赞成分配制度,粮食供给制,加上工资奖励。又说:毛主席在北戴河会议上讲过实行供给制问题,在中央的会议上也谈过这个问题,如何在我们干部中间及在军队中间再实行供给制问题。如果要实行供给制,标兵在哪里?五亿多农民是就是我们的标兵。各级干部、军队,都要向农民看齐,向他排队。1958年10月3日,他在同一个外国议会代表团谈话中也谈到吃饭不要钱,他承认,现在公社的性质基本上还是集体所有制,但有一部分全民所有制,这部分还要增加。两三年后,很多公社就会变为全民所有制。

1958年粮食丰收,有的地方在办食堂时,搞吃饭不要钱,实行部分供给制,其实这不过是短暂的、局部的假象,是农民平均主义的表现。可毛泽东和党中央却认为是共产主义因素,在全国普遍提倡、推广。

在1958年,农民的平均主义穿上共产主义的外衣。河北省徐水县宣布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实行全民供给。山东省范县宣布1960年过渡到共产主义。人民公社的出现,毛泽东产生了错觉:这回“又是农村走在前头,城市还未搞”,似乎多少年来追求的共产主义的理想的实现即在眼前。他在考虑: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要多长时间,三四年,五六年,或更长一点时间。是短了,还是长了,有时觉得长了,有时又耽心短了。他耽心短的时间居多,批评有人太性急。可是他还是认为:苦战三年,再搞十二年,十五年过渡到共产主义。1958年11月6日,他对《山东范县提出196O年过渡到共产主义》一文批写道:“此件很有意思,是一首诗,似乎也是可行的。时间似太促,只三年。也不要紧,三年完不成,顺延可也。”《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说:“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有些地方可以在三四年内完成,有些地方需要五、六年或更长的时间”。决议最后说:“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的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那时党内干部的头脑发热到了极端,即使在开始降温的时候,在11月召开的武昌会议上,竟然讨论起是中国,还是苏联先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问题。那时赫鲁晓夫在中国共产风的冲击下,也有些发懵,提出十二年后准备过渡到共产主义。毛泽东对一些性急的人解释说:我们一定要苏联先过渡,我们无论如何要后过渡。我们先过渡,苏联脸上无光,全世界无产阶级脸上无光,形势逼人,逼他快些过渡。毛泽东甚至说:如果我们先入怎么办?还是挂社会主义招牌,行共产主义的实质,有实无名。这些话,今天看来,简直难以相信是党的领袖讲的。然而却是事实,当时的毛泽东也承认,中国是破落户,一穷二白,一穷二弱。工人平均月工资90元左右,农民平均一年生活费不到80元,穷得要命,有的公社还要靠救济过日子。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认为很快可以进入共产主义呢?分析起来,可能有以下几个因素:第一,他认为生产可以大跃进。当时估计1958年的粮食产量是7千5百亿斤,1959年可达1万零5百亿斤,棉花19258年是6千7百万担,1959年是1亿担。他曾设想(幻想)十年可以搞4亿吨钢,1千万台机器,25亿吨煤,3亿吨石油。共产主义的第一个条件是产品极大丰富。在毛泽东看来,这个条件是可以在短期内实现的。

第二,他认为富了不好过渡,穷了反而好过渡,因此要趁穷之势过渡。毛泽东在1958年11月21日武昌会议上讲:现在就是吃穷的饭,什么公共食堂,现在就是太快,怕犯冒险主义。刘少奇插话说:农村(人均)达到150元至200元的消费水平,就可以转一批(按:指大队所有制转为公社所有制),将来分批转,这样有利,否则等到更高了,转起来困难多,反而不利。彭真讲:我们搞了土改,就搞合作化,又搞公社,只要每人到150元至200元就可以过渡,大多了,如罗马尼亚那样农民比工人收入多时就不好转了。把三化(机械化,电气化,园林化的标准)压低,早转化比晚转化好,三四年即可渡。毛泽东说:按照少奇、彭真的意见,是趁穷之势来过渡,趁穷过渡可能有利些,不然就难过渡。可以说这是“穷过渡”理论的最早提出处。在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时毛泽东又说:现在全国农民每年平均收入85元,将来达到每人150元,而且大部分由公社发给的时候,就可以实行基本社有。这样,再进一步变为国有就好办了。《关于人民公社过渡问题——浙、皖、苏、沪四省市座谈会纪要》(1959年12月25)指出:社员每人平均200元左右,人民公社就可以从基本队有制过渡到基本社有制,并认为用3~5年时间就可达到过渡的条件。

第三,毛泽东追求向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但在进入社会主义时,理论准备不足。他憎恶特权,反对等级,追求和向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他对平等的理解带有小生产平均主义的色彩,他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带有农民小生产者的空想社会主义的印记。毛泽东虽然承认,社会主义需要有现代化的大工业作基础,但他对现代化的认识与理解受到中国落后的生产力状况的限制。

毛泽东思想上空想社会主义的印记是现实的汪洋大海的农民小生产者思想的反映。毛泽东本人在生活习惯上也保留农民的特点。他与夫人江青生活不和谐,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生活习惯合不起来。毛泽东对卫士说:“我是土包子,我是农民的儿子,农民的生活习性。她(江青)是洋包子,吃不到一起就分开。今后我住的房子、穿的衣服、吃的饭菜,按我的习惯办。①江青住的房子、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饭菜,按她的习惯办。”毛泽东生活简朴,从1953年底到1962底,没做过一件新衣服。洗脸洗手从未用过香皂,刷牙习惯用牙粉,而不用牙膏。粗茶淡饭,累了,紧张了,只要求吃一碗红烧肉,补补脑子。保健医生劝他改变饮食习惯,注意营养。他说:“我是农民的儿子,自小过的就是农民的生活,我习惯了,你们不要勉强我改变,不②要勉强么!”毛泽东的生活习惯反映了中国农民艰苦朴素的优良美德。但我们也从中可以看出,他思想上确实有某些农民意识。

1958年中国大地出现的人民公社与西方历史上的空想社会主义有一定的联系。1958年8月21日,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讲:“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些理想,我们要实行。”根据这个意见,中宣部编印有关空想社会主义的资料。还应注意的是,五四时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很有影响。毛泽东、刘少奇都被日本作家武者小路实笃(1885~1976)所宣扬的新村主义所吸引。毛泽东在《学生之工作》(1919年12月1日)中描绘了他追求中的新社会、新生活,他认为未来新社会中有: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③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积淀在毛泽东脑海中的这种蓝图,在1958年得到了显现。这一点,我们还未见到毛泽东自己说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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