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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波 当前章节:15369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7:33

今使人于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长,则虽智者无以称其职,而巧者易以饰其外。如此用人,必致野有遗贤,朝多倖进。

《上李鸿章书》(1894年6月)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9页

将来中华民国宪法,必要设独立机关,专掌考选权,大小官吏必须考试,定了他的的资格,无论那官吏是由选举的抑或由委任的,必须合格之人,方得有效。这法可以除却盲从滥举及任用私人的流弊。

《在东京人<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1906年12月2日)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330页

政府之官吏,乃政(人)民之公仆。

《对粤报记者的演说》(1912年4月27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349页

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

《建国方略·孙文学说》(1917—1919年)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211页

官厅为治事之机关,职员乃人民之公仆,本非特殊之阶级,何取非分之名称。查前清官厅,视官等之高下,有大人,老爷等名称,受之者增惭,施之者失体,义无取焉。

《令内务部通知革除前清官厅称呼文》(1912年3月2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l55页

夫事功在百世,而权位不过一时。

《致段祺瑞函》(1916年6月23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l2页

凡百官吏于就职,必发誓奉公守法,不取贿赂;以后有违誓者,必尽法惩治之。

《与<字林西报>记者的谈话》(1920年11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429页

其为国为公,则天下从之;其为己为私,则天下弃之。

《规复约法宣言》(1916年6月9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05页

6、法治主义

夫法律者,治之体也,权势者,治之用也,体用相因,不相判也。

《驳保皇报书》(1904年1月)

《孙中山全集》第l卷 第236页

奉大法以治国,依民意以御暴。

《致黎元洪伍廷芳电》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l04页

国家之治安,惟系于法律。

《与戊午通信社记者的谈话》(1918年10月27日)

《孙中山集外集》第234页

共和政治,以法律为纲。

《申张讨逆护法令》(1917年11月18日)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240页

民主政治赖以维系不敝者,其根本存于法律。

《辞大元帅职临行通电》(1918年5月21日)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480页

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与国之存亡相始终。

《在宴请美领事会上的讲话》(1918年3月16日)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400页

国家宪法良,则国强;宪法不良,则国弱。强弱之点,尽在宪法。

《宴请国会及省议会议员时的演说》(1918年2月7日)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331页

宪法者,国家之构成法,亦即人民权利之保障书也。

《〈中华民国宪法史〉前编序》(1920年8月)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3l9页

我国数千年来尝以文明法治之,今治之,而亦既进步矣……

《在广州报界欢迎会的演说》(1912年5月4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355页

国中无论何人及何种势力,均应纳服于法律之下,不应在法律之外稍有活动。

《与戊午爱信社记者的谈话》(1918年10月27日)

《孙中山集外集》第235页

须知国内纷争,皆由大法不立。

《护法宣言》(1919年5月28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60页

乱莫甚于坏法,奸莫大于卖国。

《南北和谈通电》(1920年7月下旬)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293页

以礼治国,则国必昌;以法治国,则国必危。征之往古,卫鞅治秦,张汤治汉,莫不以尚法而致弱国败身,然则苟法之流毒甚矣哉!

《周柬白辑〈全国律师民刑新诉状汇览〉序言》(1923年10月)

《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355页

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二十世纪文明意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所以障人权,亦所以遏邪辟。法治国之善者,可以绝寇贼,息讼争,西洋史载,班班可考,无他,人民知法之尊严庄重,而能终身以之耳。我国人民号称四百兆,向有知法者乎?恐百不得一也。不知法而责之以守法,是犹强盲人以辨歧路,责童顽以守礼仪,可乎哉?

《周柬白辑(全国律师民刑新诉状汇览〉序言》(1923年10月)

《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355页

国于天地,必有与立,民主政治赖以维系不敝者,其根本存于法律,而机枢在于国会。

《辞大元帅职临行通电》《1918年5月21日)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480页

国于天地,恃法律而存在。

《复徐树铮电》(1919年1l月26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169页

盖拥兵以言政而政紊,拥兵以言法而法骫。强权盛则公理衰,武力张则文治驰。

《和平统一宣言》(1923年1月26日)

《孙中山全集》第7卷 第50页

法律之在今日,已成为军阀攘窃之资;非本革命之精神从事于建设,殆无摧陷廓清之望。

《复国会议员函》(1923年12月17日)

《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523页

今日办法只有以人就法,不可以法就人。

《接见国会议员代表的谈话》(1918年4月13日)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444页

要把一切现行的法律,全部拿来审订。和民国建国精神相违背的地方,通要改过,并且一方面要求适合于革命时期中的行使,一方面要求适合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

要审定法院编制和司法行政的组织。我们一个着眼在除弊,一个着眼点在便民。能除弊方能确立司法的尊严;能便民方能完成司法的效用。

《与大本营法制委员的谈话》(1924年4月18日)

《孙中山全集》第l0卷 第85—86页

刑罚之目的在维持国权,保护公安。人民之触犯法纪,由个人之利益与社会之利益不得其平,互相抵触而起。国家之所以惩创罪人者,非快私人报复之私,亦非以示惩创,使后来相戒,盖非此不足以保持国家之生存,而成人道之均平也。故其罚之之程度,以足调剂个人之利益与社会之利益之平为准,苛暴残酷,义无取焉。

《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1912年3月2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l57页

7、天下为公

天下为公。

《〈社会观〉、序》(1920年3月1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225页

文常以为天下事当与天下豪杰共之。

《复温树德函》(1923年2月13日)

《孙中山全集》第7卷 第113页

逆天者必受殃,害人者终害己……

《致邓泽如及南洋国民党人函》(1913年12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75页

世界上的人种虽然有颜色不同,但是讲到聪明才智,便不能说有什么分别。

《三民主义·民族主义·第一讲》(1924年1月27日)

《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l90页

四海兄弟,万邦归一。

《为石井晓云题词》(1909年)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433页

在吾国数千年前,孔子有言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如此,则人不独亲其亲,人人不独子其子,是为大同世界。大同世界即所谓“天下为公”。要使老者有所养,壮者有所营,幼者有所教。孔子之理想世界,真能实现,然后不见可欲,则民不争,甲兵亦可以不用矣。

《在桂林对滇赣粤军的演说》(l92l年l2月l0日)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36页

国家者载民之舟也,舟行大海中,猝遇风涛,当同心互助,以谋共济。故吾人今日由旧国家变为新国家,当铲锄旧思想,发达新思想。新思想者何?即公共心。

《在桂林广东同乡会欢迎会的演 说》(1922年1月4日)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56页

8、地方自治

自治者民国之础也,础坚而国固,国固则子子孙孙同享福利。

《在沪举办茶话会上的演说》(1916年7月17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30页

共和国家,重在民治。民之自治,基于自觉,欲民之自觉,不可无启导诱掖之方。

《批居正呈令》(1917年10月8日)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213页

望人人有民治之思想,出而负责,出而力行,务须达到毋求他人扶助地步,真正民治之精神,才能贯注。真正共和之幸福,始能久享。

《在梧州群众欢迎会的训词》(1921年10月17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6l9页

盖建设国家,譬如造屋,必先将旧料拆去,然后可建造新屋。而建造新屋,首重基础,地方自治,乃建设国家之基础。民国建设后,政治尚未完善,政治之所以不完善,实地方自治未发达。

《在浙江省议会的演说》(1916年8月18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45页

……真正民治,则当实行分县自治,盖县之范围有限,凡关于其一乡一邑之利弊,其人民见闻较切,兴革必易,且其应享之权利,亦必能尽其监督与管理之责,不致如今日之省治,大而无实,复有府街界限之争也。

《在“俄国皇后号”邮船上的谈话》(1922年8月12日)

《孙中山集外集补编》第296页

且国家之治,原因于地方,深望以后对于地方自治之组织,力为提倡赞助。地方自治之制既发达,则一省之政治遂于此进步,推之国家亦然,

《在潮州旅省同乡会欢迎会的演说》(1912年5月上旬)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362页

民治万端,而切要当急者,莫如地方自治;自治不立,则民权无自而生,浅之如户籍无法,虽选举亦伪,他何论也。

《讨伐曹键贿选总统檄文》(1924年)

《孙中山全集》第11卷 第535页

9、五权宪法

我国制定宪法之初,则尚可乘机采用,且此之所谓三权者,如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固可弗论,其他二权,各国之所无者,我国昔已有之。其一为御史弹劾,即皇帝亦莫能干涉之者;其二为考试,即尽人之所崇拜者也。

《在沪金星公司等欢送两院议员会上的演 说》(1916年7月20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32页

历观各国的宪法,有文宪法是美国最好,无文宪法是英国最好。英是不能学的,美是不必学的。英的宪法所谓三权分立,行政权、立法权、裁判权各不相统,这是从六七百年前由渐而生,成了习惯,但界限还没有清楚。后来法国孟德斯鸠将英国制度作为根本,参合自己的理想,成为一家之学。美国宪法又将孟氏学说作为根本,把那三权界限更分得清楚,在一百年前算是最完美的了……现在已经是不适用的了。兄弟的意思,将来中华民国的宪法是要创一种新主义、叫做“五权分立”。

《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1906年12月2日)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329—320页

五权宪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弹劾、考试五权,各个独立。从前君主底时代有句俗话叫“造反”,造反就是将上头的反对下头,或是将下头的反到上头。在从前底时候,造反是一件很可了不得的事情。这五权宪法,就是上下反一反,将君权去了,并将君权中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提出,作三个独立底权。行政设一执行政务底大总统,立法就是国会,司法就是裁判官,与弹劾、考试同是一样独立的。

《在广东省教育会的演说》(1921年4月4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495页

平等自由原是国民的权利,但官吏却是国民公仆。

《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1906年12月2日)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330页

除宪法上规定五权分立外,最重要的就是县治,行使直接民权。直接民权才是真正的民权。直接民权凡四种:一选举权,一罢官权,一创制权,一复决权。五权宪法如一部大机器,直接民权又是机器的制扣。人民有了直接民权的选举权,尤必有罢官权,选之在民,罢之亦在民。

《在广东省教育会的演说》(1921年4月4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497页

10、国家统一

余此次来京,以放弃地盘谋和平统一,以国民会议建设新国家,务使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实现。

《与汪精卫的谈话》(1925年3月11日)

《孙中山全集》第11卷 第638页

对于中国时局的主张,我都是主张要中国和平统一,便要废除中国和外国所立的不平等条约。

《在神户欢迎会的演说》(1924年11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11卷 第379页

“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

《在神户欢迎会的演说》(1924年11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11卷 第373页

说到和平统一,是我在数年前发起的主张:不过那些军阀都不赞成,所以总是不能实行这种主张,这次我到北方去,能够做成和平统一,也未可知。不过要以后真是和平统一,还是要军阀绝种;要军阀绝种,便要打破串通军阀来作恶的帝国主义;要打破帝国主义,必须废除中外一切不平等的条约。

《在神户欢迎会的演说》(1924年11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11卷 第379页

防止了外国在中国捣乱的力量,中国才可以永久的和平。要防止外国人在中国捣乱,便先要外国人在中国没有活动的力量。要外国人在中国没有活动的力量,还是在废除一切不平等的条约。废除了一切不平等的条约,才可以收回租界、海关和领事裁判权,中国才可以脱离外国的束缚,才可以还我们原来的自由。

《在神户欢迎会的演说》(1924年11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11卷 第385页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权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

血钟一鸣,义旗四起,拥甲带戈之士遍于十余行省。虽编制或不一,号令或不齐,而目的所在则无不同。由共同之目的,以为共同之行动,整齐画一,夫岂其难。是曰军政之统一。

国家幅员辽阔,各省自有其风气所宜。……今者各省联合,互谋自治,此后行期于中央政府与各省之关系,调剂得宜,大纲既挈,各目自举。是曰内政之统一。

……此后国家经费,取给于民,必期合于理财学理,而尤在改良社会经济组织,使人民知有生之乐。是曰财政之统一。

《通告海陆军将士文》(1912年1月1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2页

中国的各省在历史上向来都是统一的,不是分裂的不是不能统属的。而且统一之时就是治,不统一之时就是乱的。美国之所以富强,不是由于各邦之独立自治,还是由于各邦联合后的进化所成的一个统一国家。所以美国的富强,是各邦统一的结果,不是各邦分裂的结果。中国原来既是统一的,便不应该把各省再来分开。

《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四讲》(1924年4月13日)

《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304页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这一点已牢牢地印在我国的历史意识之中,正是这种意识,才使我们能够作为一个国家而被保存下来,尽管它过去,遇到了许多破坏的力量。

《复三藩市总支部电 复唐克明函》(1922年8月17日)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528—529页

文尝谓有力者能以主义相结合,而后统一可言,举事者能以民意为依归,而后成功可必。

《致赵予潭函》(1920年9月20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329页

中国人民对连续不断的纷争和内战早已厌倦,并深恶痛绝。他们坚决要求停止这些纷争,使中国成为一个统一、完整的国家。因而,我们正在尽力完成赋予我们的这一艰巨的历史使命。

《在广州与苏俄记者的谈话》(1921年4月)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527页

我既反对那些热衷于把省作为地方自治基本单位的人,也反对那些提介将联邦制的原则应用于各省的政府的人。我权力主张地方自治,但也极力认为,在现在条件下的中国,联帮制将起离心力的作用,它最终只能导致我国分裂成为许多小的国家,让无原则的猜忌和敌视来决定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复三藩市总支部电 复唐克明函》(1922年8月7日)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528页

今者五族一家,立于平等地位,种族不平等之问题解决,政治不平等问题亦同时解决,永无更起纷争之事,所望者以后五大民族,同心协力,共策国家之进行,使中国进于世界第一文明大国,则我五大民族共同负荷之大责任也。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439页

夫以私弱而分裂之中国,而自然之富甲于天下,实为亚洲之巴尔干,十年之内,或以此故而肇启世办之纷争;故为保障亚洲及世界之平和计,其最善及唯之一之方,惟省速图中国之统一及解放。

《复苏联代表加拉罕贺电》(1924年1月24日)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30页

瓜分之原因,由于中国之不能自立;以中国不能自立,则世界和平不可保也。

《与芙蓉华侨的谈话》(1906年7月17日)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294页

11、统一战线

我们革命党因为要救国救民,所以便联络各方面有实力的人。

《神户欢迎会的演说》(1924年11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11卷 第380页

我们要求中国进步,造成一个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的国家,非用群力不可。要用群力,便要合群策群力,大家去奋斗。不可依赖一人一部分,用孤力去做。用孤力做去,所收效果是很小、很慢的。

《在广州对国民党员的演说》1923年12月30日

《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571页

本会之设,专为联络中外有志华人,讲求富强之学,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

《香港兴中会章程》(1895年2月21日)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22页

故特联结四方贤才志士,切实讲求当今富国强兵之学、化民成俗之经,力为推广,晓谕愚蒙。务使举国之人皆能通晓,联智愚为一心,合遐迩为一德,群策群力,投大遗艰。则中国虽危,无难救挽。

《香港兴中会章程》(1895年2月21日)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22页

联合大群,团集大力,以图光复祖国,拯救同胞。

《致公堂重订新章要义》(1905年2月4日)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261页

现今大势及革命方法,大概不外联络人才一义。中国现在不必忧各国之瓜分,但忧自己之内讧,此一省欲起事,彼一省欲起事,不相联络,各自号召,终必成秦未二十余国之争,元末朱、陈、张、明之乱,此时各国乘而干涉之,则中国必亡元疑矣。故现今之主义,总以互相联络为要。

《与陈天华等的谈话》1905年7月28日)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76页

在中国的政治改革派的力量中,尽管分成多派,但我相信今天由于历史的进展和一些感情因素,照理不致争执不休,而应设法将各派很好地联成一体。

《与横滨某君的谈话》(1900年8月中旬)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198页

因为国家的大事,不是一个人单独能够做成功的,必须要有很多的人才,大家同心去做,那才容易。

《在广州岭南学生欢迎会的演说》(1923年112月21日)

《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540页

至对外的责任,有要反抗帝国侵略主义,将世界受帝国主义所压迫的人民来联络一致,共同动作,互相扶助,将全世界受压迫的人民都来解放。

《对于中国国民党宣言都趣之说明》(1924年1月23日)

《孙中山全集》第126页

四、经济与民主

1、富强之本

欧洲富强之本,不尽在于船坚炮利,垒固兵强,而在于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此四事者,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也。

《上李鸿章书》(1894年6月)

《孙中山全集》第l卷 第8页

夫物也者,有天生之物,有地产之物,有人成之物。天生之物如光、热、电者,各国之所共,在穷理之浅深以为取用之多少。地产者如五金、百谷,各国所自有,在能善取而善用之也。人成之物,则系于机器之灵笨与人力之勤惰。故穷理日精则物用呈,机器日巧则成物多,不作无益则物力节,是亦开财源之一大端也。

《上李鸿章书》(1894年6月)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l3页

以农为经,以商为纬,本末备具,巨细毕赅,是即强兵富国之先声,治国平天下之枢纽也。

《农功》(1891年前后)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6页

一国之中,土地不论大小,人口不论多寡,其生产力强者国常富。

《在杭州督军署寡会上的演说》(1916年8月17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42页

中国利用自己的原料与自己的劳力,制造自己所需要的物品的日子很快即会到来。

《中国人之直言》(1920年4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247—248页

土地为生产之要素,而又有限之物也。

《给廖仲恺的指令》(1923年10月18日)

《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302页

吾国民族生聚于东南而彫零于西北,致生聚之地,人口有过剩之虞,彫零之区,物产无丰阜之望,过与不及,两失其宜,甚非所以致富图强之道。

《批黄兴等呈》(1912年3月29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294页

中国迟早是要自己制造自己需要的东西。你们的产品将不再能够在中国与中国的国货竞争。

《中国人之宣言》(1920年4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249页

社会主义既欲谋人类之幸福,当先谋人类生存;既欲谋人类之生存,当研究社会之经济。故社会主义者,一人类经济主义也。

《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1912年10月14日至16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l0页

欲上纾国计,必先下裕民生。

《致孙洪伊函》(1916年9月8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59页

欲上充国库,必先下裕民生。

《致段祺瑞函》(1916年9月上旬)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60页

夫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不足食胡以养民?不养民胡以立国?是在先养而后教,此农致之兴尤为今日之急务也。

《上李鸿章书》(1894年6月)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17页

现在中国之困,只在一穷字。

《在山西同盟会欢迎会的演说》(1912年9月19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474页

社会主义之主张,实欲使世界人类同立于平等之地位,富则同富,乐则同乐,不宜与贫富苦乐之不同,而陷社会于竞争悲苦之境。

《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1912年10月14日至16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I7页

2、兴办实业

国人苟能多一实业,则国家多一分之富矣。

《在沪金星公司等欢送两院议员会上的演说》(1916年7月20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323页

实业之发展,不仅为政治进步之所必需,实亦为人道之根本。

《在东京实业家联合欢迎会的演说》(1913年2月21)

附:《同题异文》《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19页

发展文明,非仅关于财富一方面(即物质文明),并负谋人民之幸福与安全(精神文明).所谓世界大国其福民往往多于富民,余信欲到此项目的,非发展中国实业不可。

《对外宣言》(l922年8月17日)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525页

欲图中国实业之发展者,所当注重之问题,即资本与人才而已。

《中国实业如何能发展》(1919年l0月l0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133页

欲兴中国之实业,非致数十万万匹马力之机器不可,然致此机器,非一时所能也。经济先进之国,以百数十年之心思劳力而始得之;经济后进之国,以借外资而立致之,遂成富国焉,如美国、英国是也。今日欲谋富国足民,舍外资无他道也.。

《复李村农函》(1919年秋)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121—122页

慎重地开发中国广大的天然和其他资源。开发资源不仅仅是为了富有,而更重要的是为了我国人民的满足和幸福。我认为一个国家的伟大,不在于它的人民富有,而在于它的人民幸福。

《〈对外宣言〉附:孙逸仙宣言》(1922年8月17日)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528页

必也治本为先,救穷宜急,“衣食足而知礼节,仓廪实而知荣辱”,实业发达,民生畅遂,此时普及教育乃可实行矣。

《建国方略·孙文学说》(1917——1919年)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228页

欲图长治久安之道,必含[舍]武力趋实业。

《致刘成勋函》(1922年10月22日)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580页

长治久安之道,当以发展实业为先。

《复黄肃方函》(1922年10月22日)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588页

中国实业之发展须待革命之成功。

《致全国农工商通电》(1924年4月12日)

《孙中山全集》第l0卷 第59页

我中华之弱,由于民贫。余观列强致富之原,在于实业。今共和初成,兴实业实为救贫之药剂,为当今莫要之政策。

《在上海中华实业联合会欢迎会的演说》(1912年4月17日)附:《同题异文》《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341页

夫中国亦将自行投入实业漩涡之中。盖实业主义为中国所必需,文明进步必赖乎此,非人力所能阻遏,故实业主义之行于吾国也必矣。

《中国之铁路计划与民生主义》(1912年10月10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492页

3、钱币革命

若行钱币革命,以纸币代金银,则国家财政之困难立可抒(纾),而社会之工商事业,亦必一跃千丈。

《倡议钱币革命对抗沙俄侵略通电》(1912年12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47页

钱币之革命者何?现在金融恐慌,常人皆以为我国今日必较昔日贫乏,真实不然。我之财力如故,出产有加,其所以成此贫困之象者,则钱币之不足也。

《倡议钱币革命对抗沙俄侵略通电》(1912年12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45页。

钱币者,文明之一重要利器也。世界人类自有钱币之后,乃能由野蛮一跃而进文明也。

《建国方略·孙文学说》(1917年一l919年)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174页。

行钱币革命,以解决财政之困难。

《倡议钱币革命对抗沙俄侵略通电》(1912年12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544页

夫国之贫富,不在钱之多少,而在货之多少,并货之流通耳。

《建国方略·孙文学说》(1917年—1919年)

《孙中山全集》第6卷 176页

改革货币:革新货币制度,以谋国内经济之进步。

《中国国民党党纲》(1923年1月1日)

《孙中山全集》第7卷 第5页

机器与钱币之用,在物质文明方面,所以使人类安适繁华,而文字之用,则以助人类心性文明之发达。实际则物质文明与心性文明相待,而后能进步。

《建国方略·孙文学说》(l917年—1919年)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180页

以国家法令所制定纸票为货币,而悉贬金银为货物。

《倡议钱币革命对抗沙俄侵略通电》(1912年12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45页

若知识高远透切,则知外资非独金钱能借,非独官场当无经手回扣之弊矣……如是中国乃有富强之希望。

《复李村农函》(1919年秋)

《孙中山全集》第5卷 122页

国家收支,市廛交易,悉用纸币。严禁金银,其现作钱币之兑金银,只准向纸币发行局兑换纸币,不准在市面流行。

《倡议钱币革命对抗沙俄侵略通电》(1912年12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45页

世之能用钱而不知钱之为用者,古今中外,比比皆是。

《建国方略·孙文学说》(1917—1919年)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l76页

纸币低折,重苦吾民,……查恶币之害,由无固定基金,以致信用全失。应俟财政统一,别筹根本整理之方。枝节补救,殊未有良策以善其后也。

《给杨希闵的指令》(1923年3月8日)

《孙中山全集》第7卷 第l69页

钱币者,百货之中准也。

《建国方略·孙文学说》(1917—1919年)

《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170页

此代表之物,在工商未发达之国,多以金银为之,其在工商已发达之国,财货溢于金银千百万倍,则多以纸票代之矣。然则纸票者将必尽夺金银之用,而为未来之钱币,如金银之夺往昔之布帛刀贝之用,而为钱币也。此天然之进化,势所必至,理有固然。

《倡议钱币革命对抗沙俄侵略通电》(1912年12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45页

钱币为何?不过交换之中准,而货财之代表耳。

《倡议钱币革命对抗沙俄侵略通电》(1912年12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45页

4、发展交通

今日之中国,麻木不仁之中国也,其受病之源,则由于交通不便。如由山东至新疆路程,须五、六个月,较西人环游地球,尤为迟滞……人不活动,则为废人;国不活动,则为废国。

《在济南各团体欢迎会的演说》(1912年9月27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481页

请问苟无铁道,转运无术,而工商皆废,复何实业之可图?故交通为实业之母,铁道又为交通之母。国家之贫富,可以铁路之多寡定之,地方之苦乐,可以铁道之远近计之。

《上海与〈民立报〉记者的谈话》(1912年6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383页

世人皆知农、工、商、矿为富国之要图,不知无交通机关以运输之,则着着皆失败。

《在北京全国铁路协会欢迎会的演说》(1912年8月29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420页

无交通,则国家无灵活运动之机械,则建设之事,千端万绪,皆不克举。

《在上海报界公会欢迎会的演说》(1912年10月12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496页

予之计划,首先注重于铁路,道路之建筑,运河水道之修治,商港市街之建设。盖此皆为实业之利器,非先有此种交通、运输、屯集之利器,则虽全其(具)发展实业之要素,而亦无由发展也。

《中国实业如何能发展》(1919年10月10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134页

建设大业以交通政策为重要……建设之大计,当远测于十百年后,始能立国基于永久。建设最重要之一件,则为交通。以今日之国势,交通最要者,则为铁路。

《在上海报界公会欢迎会的演说》(1912年10月12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96页。

惟吾有求于一般国民之注意者,先当知振兴实业,当先以交通为重要。计划交通,当先以铁道为重要。建筑铁道,应先以干路为重要。谋议干路,尤当先以沟通极不交通之干路为重要。

《在上海与<民立报>记者的谈话》(1912年6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384页

富国之道,莫如扩张实行交通政策。

《在北京全国铁路协会欢迎会的演说》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420页

实业之范围甚广,农工商矿,繁然待举而不能偏废者,指不胜屈。然负之而可举者,其作始为资本,助之而必行者,其归结为交通。

《在上海与〈民立报〉记者的谈话》(1912年6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383页

5、引进外资

我国向多持保守主义,忽聆开放门户之说,必多反对。不知即以修造铁路一事而言,如不恃开放主义,则吾国人必无此财力,虽有政策,亦徒托之空言。甚愿全国一心,不倡反对,使外人信用投资,铁路易底于成,而各项政策,皆得因此而进行,中华民国富强,庶几可待。

《在南京国民党及各界欢迎会的演说》(1912年10月22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30—531页

我的建议是:美国的资本家们与中国人联合,共同开发中国的实业。美国人提供机器,负担外国专家们的开支;中国人提供原料和人力。合作的基础建立于平等互惠的原则上。

《中国人之直言》(1920年4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249页

经济上之发达,自然力、人力、资本三者皆有巨效。而今日谋中国之发达者,不患自然力之不充,人力之不足,所缺者资本而已……而此少许之资本,又甚易输入者也。

《中国存亡问题》(1917年5日)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52页

今日欲救外交上之困难,惟有欢迎外资,变向来闭关自守主义,而为门户开放主义。

《在北京迎宾馆答礼会的演说》(1912年9月5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449页

吾侪未尝因经济缺乏之故,自缩其志,其问题是求资本于本国人,而不求自外人。本国人之人姑愿循其旧习,完全拒绝外人,自闭门户,或杜绝外人资本及外国品物。吾侪革命中人,[后]见为国民所信任,及革命军起义后,局面亦变,故今日愿取外国资财,以开放中国原有之大财源。现在政府初成立,取财于外国,较易于本国,故吾侪乃乐设法以求外国之财。

《与香港〈士蔑西报〉记者的谈话》(1912年5月上旬)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362页

款既筹不出,又时等不及,我们就要用此开放主义。凡是我们中国应兴事业,我们无资本,即借外国资本;我们无人才,即用外国人才;我们方法不好,即用外国方法。

《在安徽都督府欢迎会的演说》(1912年10月23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33页

夫以中国之地位,中国之富源,处今日之时会,倘吾国人民能举国一致,欢迎外资,欢迎外才,以发展我之生产事业,则十年之内吾实业之发达必能并驾欧美矣。

《建国方略·孙文学说》(1917—19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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