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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明朝宦官与明朝社会.4

作者:王春瑜/杜婉言 当前章节:15252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7:33

(3)宦官与牧马草场、坟园、上林苑地

庄田以外,与宦官关系密切的土地还有部分牧马草场、坟园、上林苑地等。

草场,有些史籍如《明史·荣王传》载,谓设于永乐中,实际上早在洪武六年(1373),即在汤泉、滁州等地开始设置了[150]。以后,又不断扩大到北方边境以及京畿附近其他地区。由于草场与马政密切相关,设置的目的在于“蕃育马匹,以资武备”,“以尊国势而防寇患”,所以明政府曾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侵占。但随着明代土地兼并的开始,草场亦成了包括宦官在内的权豪势要侵夺的对象。

早在正统九年(1444),户部右侍郎焦宏、司礼监监丞宋文毅等,奉命踏勘御马监放牧的坝上大马房诸处草场时,即发现这些地方“多被内官、内使人等侵占,私役军士耕种,甚至起盖寺庙,立窑冶及借与有力之家耕种,以致草场狭窄,马多瘦损”[151],因而奏“请正其罪”。但英宗却说“朝廷设马场,令内官监之,而乃作弊如此,论法当斩。今姑宽贷,令速改过。其内官各赐地一顷,内使、净军各赐五十亩,已盖寺庙者勿除,余悉还官。都察院仍给榜禁约,岁遣科道一员巡查,敢蹈前非者,必杀不宥。”即既已查明的侵占,亦不给予任何处罚,因此尽管下文提出什么“禁约”、“巡视”,以及其后的三令五申,都甚少实效。

成化时,“场地多为内外权势侵夺”,成化四年(1468),为制止这种侵夺,曾“令北直隶京师附近系官草场,不准内外官豪势要妄指求讨”[152],并把侵占苜蓿地的太监李良等人罚俸。但这些并不能阻止宦官继续侵占草场的行动。弘治四年(1491),太仆寺卿储曾指出太监陆恺奏讨庄田,在定兴、安肃二县阎台共八百五十余顷地;太监覃昌奏讨庄田,在香河县口头杜孟家庄六百八十余顷,均是原来的草场。弘治八年(1495),兵部尚书马文升又奏称:洪武、永乐年间,在京各营草场不下数千余顷,但现在由于草场被势要或亲王侵占,以致马匹下场放牧时,“无处存住”[153]。正德时,钱能、陈贵、叶阳等分别以“开耕草场地以资修理”等等借口,奏讨草场。御马监太监谷大用、李玺、杨经、杜堂等,分别借经管、踏勘、接管、经收等职权,结伙舞弊,谷大用侵夺民业至万余顷,剥民租百有余万。嘉靖二年(1523),户科给事中解一贯等查明这些情况上报,并提请裁减御马监管场官,听监督马房主事征收子粒,尽革岁办送监草料。但世宗只将谷大用降了二级,其余不问,草场亦仍归御马监管理。太监麦福还提请尽征牧马草场地租。显然,这些对草场日废、马政败坏、边防力量削弱都有很大关系。当然,在农业区,特别是在内地设立草场以养马,这在生产方式上来说,是一种倒退,因而随着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土地关系矛盾运动的变化,草场的私有化以及转化为农田,这是必然的。不过,这也是明代统治者及宦官们所未料及的。

上林苑监于永乐初年设于京师,当时征取山西平阳泽潞牲户到这里,准其垦地为业,不收子粒,只要蕃育牲口、种植蔬果供御用。由文官管理进送牲口、蔬果等事,对百姓的干扰不是很大。后来增设了宦官九人,至弘治间渐增至十八人。太监宁诚开始向每亩地征银三分。正德间,内臣更添设了总督、佥书、监工等名目,人员骤增至九十九人。《中官考》载:“于是科扰百出,擅将牲地草场征派二粒,占用伴当、御牢名目,过索月钱,节年通计诛求至银三十五万余两,逼死人命数多”。世宗即位时,诏革去科银,人员亦只留十九名。但不久,即以宦官奏请,在嘉靖元年(1522)五月,增至六十二人。嘉靖二年(1523)九月,复命恢复每亩征收子粒银,以致户部参奏各署的宦官“始则夺民田为牲地,终则夺牲地为己业。观其设心,不尽逐四署之民而专聚一己之利不已也”。但这奏疏被宦官按下了,实际上并未能上报。当然,即使上报了,皇帝接受户部的建议来裁抑宦官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

即使是坟园,也成为宦官占夺土地的目标。如嘉靖时营建悼灵皇后陵,已经度用了乡民尹甫元地六顷。后来守陵内臣郭鉴又再度占用他的地十五顷余,这些地都是尹甫元的产业,而且上面有坟墓百余所。康陵神宫监太监刘杲也奏讨了天寿山空地并九龙池草园。此外,一些宦官还为自己建造的坟、寺观奏讨得“护坟地”、“免粮差地”、“免差地”等等。

还应该指出的是,宦官染指的土地,不论是皇庄还是他们自己侵夺得的庄田,主要都是集中在京师附近,其余亦在北方,这就使北方的土地关系比南方更加复杂化。在一系列奉旨的或不奉旨的侵夺中,深刻地表明了在兼并土地上,皇权也是裹在宦官身上的虎皮,而宦官种种直接、间接掠夺农民的行径,其后果不能不是对小农经济的摧残。

2.宦官与军屯

不仅官民田地是宦官侵占的对象,即使军队的屯田,也逃不脱宦官魔爪的侵入。到了明朝中叶以后,边境屯田就日渐败坏,我们不难从中看出宦官对明代军屯所起的破坏作用。

明代军屯规模之大和制度之完善,都超过以往的朝代,已经从单纯的边镇屯田发展到内外屯田。《明史》载:永乐初,“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尽滇蜀,极于交;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在兴屯”。由于各镇皆有屯田,而且“一军之田,足赡一军之用,卫所官吏俸粮皆取给焉”,说明军屯在朱元璋认为是“兴国之本”的“强兵足食”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但宣德以后,军屯渐坏,引起了明廷忧虑,清屯的主张屡有提出,甚至有过局部的或全国性的整顿。如刘瑾,在他擅权的时候,尽管在清丈屯田以前,他对明初屯田的由来,对其中的作用,茫无所知,以致下令“止各边年例银,又不令商输边中盐”,弄得边疆储备更形匮乏,但当他发现西北屯田问题越来越多时,马上就派出官员四出丈量,“以增出地亩甚多及追完积逋者为能,否则罪之”[154]。结果派出的官员为了逢迎刘瑾,乱增田赋数,丈量时甚至五十亩即当一顷,地方官员更计田摊派银两以贿赂刘瑾,这样上下夹攻,“敲扑惨酷,诸戍将卫卒皆愤怨”[155]到了极点,终于引发了野心家安化王朱在宁夏发动的叛乱。叛乱虽然很快就平定了,但屯田的积弊难除,始终无法收拾。

其原因主要是屯田的被欺隐和占夺,以及军士的被役占,而宦官在其中均起了不容忽视的消极作用,这从下列两事例表所列举的情况中,可见一斑。

甲、侵占屯田事例表

时间〖〗侵占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宣德四年〖〗武官与镇守内外官〖〗浙江、江西、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都司并直隶卫所〖〗多占田地耕种,栽植蔬果,动千百亩,皆无税粮。〖〗《明宣宗实录》卷五七;《大明会典》卷三一正统元年〖〗镇守太监王贵〖〗陕西〖〗占种官田百余顷,侵夺军屯水利,私役军卒900名。〖〗《明英宗正统实录》卷一五〖〗王安、王瑾〖〗甘肃〖〗共占田600余顷。〖〗(同上书)卷三○正统后〖〗内监、军官〖〗〖〗屯田多为内监、军官占夺,法尽坏。〖〗《明史·食货志一·田制》弘治八年〖〗太监、总兵等〖〗甘州〖〗屯田肥饶者多为太监、总兵等官占压。〖〗《明孝宗实录》卷一○一续表时间〖〗侵占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镇守太监傅德、副总兵都督周玉〖〗甘肃〖〗盗种屯田300余顷。〖〗(同上书)卷一○三弘治九年〖〗镇守太监傅德〖〗甘肃〖〗占种军田270余顷。〖〗(同上书)卷一一二正德四年〖〗镇守太监宋彬〖〗甘肃等处〖〗查得庄田112顷。〖〗《明武宗实录》卷五八〖〗分守凉州御马监太监张昭〖〗甘肃等处〖〗33顷。〖〗(同上书)嘉靖元年〖〗分守太监李睿〖〗阳和天城〖〗侵占庄田(疑即屯田),役军耕种。〖〗《明世宗实录》卷一九嘉靖八年〖〗镇守太监白怀、监枪少监张泰〖〗辽东〖〗各占种军民田土,多者250余顷,少者10余顷。〖〗(同上书)卷一○一隆庆元年〖〗勋臣内官镇守总兵〖〗宣府〖〗宣府牧马地、屯田团种等地,往时以勋臣内官为镇守总兵,各佃种数十顷,收租以充公用。后虽奉旨革回,而占田如故。〖〗《明穆宗实录》卷九隆庆三年〖〗内官及公侯之家〖〗宣府大同〖〗狡猾之徙,(私将屯)田投献内臣及公侯之家,名曰香火功臣等地。〖〗(同上书)卷三四说明:表列材料主要转引自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下表同。

乙、私役军士事例表

时间〖〗私役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景泰五年〖〗镇守内官弓胜〖〗山西〖〗私役操军广种庄田。〖〗《明臣奏议》三《劾内官弓胜疏》天顺元年〖〗太监〖〗宣府、大同、浙江〖〗广种田地,占役军士,不得操守。〖〗《明英宗天顺实录》卷二七四天顺六年〖〗守备太监马贵〖〗大同〖〗私役军人耕猎。〖〗(同上书)卷三四二续表时间〖〗私役者〖〗地方〖〗情况〖〗资料出处成化三年〖〗守备怀安等卫奉御田真〖〗怀安等卫〖〗役占军人耕种田地。〖〗《明宪宗实录》卷四一弘治十五年〖〗右少监刘恭〖〗辽阳〖〗私役军余千余人,占种官地300余顷(《中官考四》作“300余亩”)。〖〗《明孝宗实录》卷一九二正德六年〖〗守备内臣〖〗南京〖〗役占营卒,私置庄店。〖〗《明武宗实录》卷七六嘉靖九年〖〗镇守太监杜唐〖〗云南〖〗役占军余。〖〗《明世宗实录》卷一一○

军屯的破坏,使官军俸粮严重亏缺,各边军饷大半由太仓拨银,这样,为了解决军粮问题,朝廷只得默认了军屯向民屯转化的事实。到崇祯时,盗屯损饷之弊已因“相沿已久,难于核实”,于是“无论军种民种,一照民田起科”[156]了。

军屯的破坏,严重地削弱了明王朝的边防力量。鞑靼以及稍后兴起的后金之所以能对边疆不断骚扰,甚至侵入内地掳掠焚劫,军屯的瓦解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四)小结

综观明代宦官与明代经济的关系,可以清楚地看出,明朝皇帝在派出宦官——家奴来监军、镇守、掌管厂卫的同时,也希望借助宦官干预经济,从又一个侧翼来巩固皇权。

但是,事物的发展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明代宦官在经济领域的随意指令,残酷掠夺,使生产力遭受破坏,社会经济凋敝,财政匮乏,并加速了边防的瓦解。特别是万历年间的矿监税使,使全国各地百姓和工商业者遭受了一场少有的浩劫,造成民不堪命,“愤怒无处可伸,郁结无时可解”[157]的局势,逼成了遍于全国各地的民变,表明了宦官对经济领域的破坏,已是积重难返,腐朽的封建制度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桎梏。显然,明王朝在经济领域重用宦官,就如同在其他领域重用宦官一样,到头来都是纵虎噬脐,加速了王朝的崩溃。而且,即使就宦官本身而论,尽管他们曾经横行一时,巧取豪夺,腰缠万贯,但最后在农民军追赃助饷中,亦是被拷掠得体无完肤,家产一空,同样受到了严厉的惩罚。

三、明朝宦官与军事

明朝宦官对军事的干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提督京营和监军统兵。二、担任镇守和守备。以第一点危害最大,后果最为严重。

(一)提督京营和监军统兵

明朝的军队,主要分三个部分:京兵;卫所兵;边兵。京兵又包含两支军队,一是锦衣等十二卫,负责保卫宫禁,即所谓“天子亲军”。另一支军队是京营,从全国各地更换调来,用以保卫京城。卫所兵分布在全国各省及政治、军事上要害所在,每卫约有兵五千六百人。边兵,顾名思义是守卫边疆之兵,屯戍各边要塞。

这三部分军事力量中,最重要的是京兵中的京营,它不仅直接担负着保卫首都的重任,类似今天的卫戍区,而且如果外省或边疆有重大战事,必要时京营还得抽调部分精锐,前去增援、讨伐,被地方视为“天兵”,因此,它不仅人数众多,通常保持着三十多万的人马,最多时达百万之众,而且一般说来,装备精良,在这一点上,又类似于今天实力最强的集团军。

终明之世,京营经历过很大的变化。明初的京营指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为明朝初年对外作战的主力部队。但日久弊生,其后,在景泰三年(1452)成立十团营,天顺八年(1464),改建十二团营,正德年间,又改十二团营为东西两官厅,而至嘉靖中叶,重新恢复三大营,设立戎政府。其后,隆庆四年(1570)正月,又诏改戎政,收戎政府印,再分设三大营,各设总兵一人统领。京营的建制变来变去,但军事实力却越来越弱。如果说,明初至正统初,是京营兵的鼎盛时期,那么,“土木之变”则成为京兵由盛至衰的标志,演变至崇祯年间,京营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堪一击。

京营由明初的威风凛凛,武功盖世,蜕变成明末的“兵不足恃”[158],甚至是“营军皆踉儿戏,人马徒费刍粟,实无用也”[159],当然有种种原因,但宦官典兵,是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尽管宦官典兵并不是明朝的特产,唐、宋时代便有宦官监军的设置,但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像明朝这样,用宦官普遍、深入、持久地对军队提督、监察。据《山堂别集·诏令杂考》载,早在龙凤十一年(1365)、十二年(1366),当时只是吴王的朱元璋,已差内使朱明、李顺等前往军中,向大将军徐达等知会重要军令,这是宦官参与军事活动的开始。其后,宦官参与军事活动逐渐增多,而且不限于传递命令,如永乐八年(1410),都督谭青营即有内监王安坐任监察,三大营皆以内监为提督。所谓“正统中添设提督坐营监枪太监”[160],更是英宗朱祁镇完成了宦官监军制度化的明证。英宗复辟后,更正式任命大太监曹吉祥总督三大营,由他一人独揽京营的大权。宪宗朱见深即位不久,恢复团营,由太监刘永诚总节制,并在各营派了宦官“监神枪”。计有:奋武营——周中,耀武营——王亨,练武营——唐顺,显武营——林贵奉,敢勇营——张温,果勇营——赵永,效勇营——郑达,鼓勇营——米童,立威营——高廉,伸威营——王璇,扬威营——张,振威营——张绅[161]。成化时,太监汪直得宠,宪宗让他总督团营,十二营仍以宦官分别监枪[162]。每三年由司礼太监一人主持阅兵大典,别的官员即使地位很高,也不能与之平起平坐。自封“威武大将军”的正德皇帝,更加重用宦官。他一上台即命内官监太监刘瑾管五千营,御用监太监张永管神机、显武二营。随后,又令张永督十二团营兼神机营,魏彬督三千营。嘉靖时,世宗朱厚吸取了武宗的教训,对宦官专权有所警惕,撤销团营、两官厅,恢复三大营旧制,“罢提督、监枪等内臣”[163]。但是,这种历史局面,并没有能一直维持下去,天启时又恢复了宦官的提督职务。崇祯帝即位后,虽然大刀阔斧地翦除了魏忠贤、客氏,清算阉党,撤掉各处镇守宦官,并在崇祯三年(1630)革去宦官提督,但不久又重用宦官。京营自监督外,总理捕务者二员,提督禁门、巡视点军者三员,都以御马监、司礼监、文书房的太监担任,“于是营务尽领于中官矣”[164]。具体说,崇祯五年(1632)七月,以司礼太监曹化淳提督京营戎政,十年(1637)正月,以御马太监李名臣提督京城巡捕,十一年(1631)四月,以司礼太监曹化淳、杜勋等提督京营。十六(1643)年八月,以司礼太监王承恩督察京营戎政。次年三月,农民军兵临城下,崇祯帝命王承恩提督全城,又召前内监曹化淳分守诸门。结果,明朝很快便灭亡了。

弘治皇帝敕谕御马监太监邓原碑(碑在福建漳浦县溪东村福寿院旧址。照片是漳浦县文化馆王文径先生摄。)

宦官的监军统兵,开始于永乐年间,盛行于明中叶,在明末全面推行。正如《明史·职官志一》所概述的那样,“既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而疆事遂致大坏,明祚不可支矣。”例如:永乐八年(1410),朱棣派宦官王安、王彦之、三保、脱脱到都督谭青等营,后又将王安派到左都督吴允诚营中。不过,宦官用正式监军的名义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是正统二年(1437)的事。这年十月,英宗朱祁镇命镇守甘肃左副总兵任礼充总兵官,讨伐阿台朵儿只伯,派太监王贵和兵部尚书王骥“监督之”。四年(1439),派太监吴诚、吉祥监督诸军讨伐麓川宣慰司任发。而正统十四年(1449)明军在土木堡的大惨败,更是太监王振亲自统兵的恶果。崇祯年间的宦官监军,简直是史不绝书。或监视、或监饷、或监制、或督理,名称不一,但都是监督军队,都是军队的太上皇。如:崇祯四年(1631)九月,命太监王坤往宣府、刘大忠往大同、刘允中往山西,监视兵饷[165]。同年,太监王应期监军关宁,张国元监军东协[166]。崇祯十七年(1644),命司礼监随堂内监高起潜总监关宁、蓟镇中西二协,方正化总监真定、保定等处;乾清宫太监杜勋监视宣府,王梦弼监视顺德、彰德,牛文炳监视卫辉、怀庆;乾清宫打卯牌子御马监太监杨茂林监视大同,李宗化监视蓟镇中协,张泽民监视两协[167]。可以说,崇祯年间的宦官与军队,真是如影随形。虽然崇祯八年(1635),一度撤销宦官监军,但次年又很快恢复。当时工部右侍郎刘宗周在奏疏中说:“人才之不竞,非无才之患,而无君子之患;今天下即乏才,亦何至尽出二三中官下,每当缓急之际,必授以大任”[168]。此疏却根本未报。

宦官监军,弊端丛生。已故史家陈登原先生在《国史旧闻》第三册 述及“明季阉人掌军之弊”时,曾指出四点:侵蚀军实,避敌殃民,扼制大将,谎报军功。这是个很好的概括。但还需要补充一点:占役买闲。

侵蚀军实:如崇祯时,为镇压农民起义,朱由检命太监陈大金、阎思印、谢文举、孙茂霖等为内中军,分入曹文诏、左良玉、张应昌统率的诸营中。这些太监“多侵军资,临敌辄拥精兵先遁”[169]。别的史料也记载:“会朝廷命太监监军,太监多侵军实,临阵则以精兵先遁。”[170]

避敌殃民:弘治十四年(1501)春天,宦官苗逵任监军,与大将军朱晖率兵至宁夏迎战小王子,不仅“畏怯不急赴”,不敢与敌正面作战,还纵兵殃民,致使边民在双重铁蹄的蹂躏下,“死者遍野”[171]。这次战役花去军费一百六十余万两,而不过斩敌首三级,平均以五十多万两才换回一颗区区无名之敌的首级,如此荒唐,在战争史上实在罕见。还是这个苗逵,在武宗即位后,他第二次监军,赴宣府督战,他竟然一箭未放,“徒闭城自守”,造成“边民被虏,破产荡业,哭声震天,僵尸蔽野”[172]。崇祯九年(1636)七月,高起潜任总监,结果却是“然起潜实未尝决一战,惟割死人首冒功而已”。崇祯十五年(1642)七月,太监刘元斌监军南征,不但拥兵不战,班师回山东时,还“焚掠掳污,杀良冒功”[173]。

扼制大将:天启时,名将孙承宗战功卓著,魏忠贤先是派人去拉拢,承宗不为所动,甚至打算以清君侧的名义,发兵锄奸,翦除魏忠贤,忠贤便施展种种阴谋,扼制孙承宗,使他动弹不得,只好请求免职。又如崇祯时清兵攻入墙子岭、青口山,蓟辽保定总督吴阿衡正喝得酩酊大醉,被清兵杀死,京城的形势迅速严峻起来。名将卢象升奉命率军保卫京师,极力主战,给清军以迎头痛击,但监军的太监高起潜却伙同杨嗣昌高唱主和调,对卢象升处处掣肘[174]。卢象升既非三头六臂,最后只能是身先士卒,沙场捐躯。

占役买闲:所谓占役,是指宦官将士兵私有化,随意指使,从事各种劳役。所谓买闲,是指吃空饷,花名册上士兵的名字,大部分不过是虚晃一枪,徒有其名而已。《明史·兵志一》指出,崇祯时“兵惟注名支粮,买替纷纭,朝甲暮乙,虽有尺籍,莫得而识也”。又说:“大率京军积弱,由于占役买闲。其弊实起于纨之营帅,监视之中官,竟以亡国云。”这论述完全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如成化初年,宦官郑忠役占军伴,办纳月粮。弘治时宦官刘恭在辽阳“私役军余千余人,占种官地三百余亩”[175]。嘉靖时宦官占役,更形严重。如嘉靖七年(1528),右佥都御史翟鹏巡抚宁夏,发现边政荒衰,“壮卒率占工匠私役中官家”[176],几乎成了宦官的家丁、家奴了。至于买闲,嘉靖时蒋冕在《乞革去武忠御马监并团营管事揭帖》上指出,提督团营的太监武忠,就曾经“卖放军人二千有余”[177]。诸如此类的吃空饷,显然是不可胜计的。

(二)担任镇守和守备

所谓镇守和守备,本来都是武将的职衔。《明史·职官志五》记载:“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一般说,总兵官担任镇守,而守备由参将担任。随着宦官权势的膨胀,各地的镇守、守备,逐渐由此辈把持。追溯其历史踪影,永乐时已见端倪。据说,建文帝对宦官很严厉,朱棣起兵后,宦官纷纷倒戈,跑到他的大营里,报告朝廷的种种政治、军事的机密,作为投靠新主子的见面礼。朱棣即位后,这帮宦官邀功不已,朱棣便从中选了一批,与出镇贵州、广西、宁夏诸边的顾成、韩观、何福等同往,但“赐公侯服,位诸将上”[178]。永乐末年,各边镇守宦官日渐其多,作威作福,大有将总兵官取而代之之势了。史载:“自文皇任宦官监军分镇,遂至擅用威福,激生事端,一时边镇总兵为所胁制,往往畏之。”[179]随后,镇守太监的头衔终于正式出现。洪熙元年(1425)二月,“敕甘肃总兵官都督费、镇守太监王安”,王世贞指出,“此镇守之始见者也”[180]。宣德元年(1426),汉王谋反,宣宗遣指挥谭顺、内官黄让、内使陈锦助平江伯陈碹镇守淮安,这就表明了宦官已经开始担任内地镇守。正统年间,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福建爆发了叶宗留、邓茂七起义,一次就派出了多名宦官分守诸府。“土木之变”后,为强化封建统治,凡各地险要之处,都设立了镇守太监,连同总兵官、巡抚都御史,被人称为三堂[181]。成化年间,各地的镇守太监不仅统统被保留下来,而且还不断增加。当时的御史汪奎在奏疏中即曾指出,各地的镇守、守备宦官,比天顺年间多了好几倍。仅就京师附近而言,在蓟州、永平、山海关、密云、古北口、居庸关等处,都派了镇守内官;鲇鱼石等处、黄崖口等营、台头营、永平太平寨、青山营、峨眉山营,遵化、滦阳等关,刘家口等处,黄花镇、紫荆关、倒马关等地,都派了守备宦官。正德年间,又有所发展,边关隘口,几乎全部派了守备宦官。这些镇守太监直至嘉靖八年(1529)后始革。但十七年(1538),又复遣内侍出镇守。据《万历野获编》载,当时“云贵、两广、四川、福建、湖广、江西、浙江、大同,仍各设一人。”但比较而言,在整个明朝历史上,嘉靖时期,是宦官不得志的时代。嘉靖十八年(1539)四月,新恢复的镇守内臣均被撤回。其后,隆庆、万历两朝,镇守、守备,虽恢复设置,但都很少,而万历时期的不断派到全国各地的矿税监,实际上远远超过了镇守、守备太监的作用。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政,宦官势力最为嚣张,所谓“内阉纷纷出镇”[182],表明镇守太监又恢复了设置。而至崇祯时期,虽然曾一度裁抑宦官,但很快又恢复重用,朱由检越是感到明王朝岌岌可危,越是乞灵于宦官,如崇祯十七年(1644)二月,“分遣太监监制各镇:卢维宁往通、津、临、德,方正化往真、保,杜勋往宣府,王梦弼往大名、广平,阎思印往顺德、彰德,牛文炳往卫辉、怀庆,杨茂林往大同,李宗化、张泽民往蓟镇中西二协”[183]。宦官遍布各边和京畿一带的结果,只能是加速了明朝的灭亡。这对崇祯帝来说,不能不说是莫大的历史讽刺。

除了镇守和分守外,在几个有特殊政治意义的地区,还专门设置了守备太监。凤阳是朱元璋的老家,而且犯罪的宗室子孙都押来关在高墙之内,因此明王朝对凤阳异常重视,特设守备。天寿山是除朱元璋外明朝历代皇帝的陵寝所在,故有天寿山守备。燕王朱棣起兵,从建文帝手中夺权,定都北京后,南京成为留都,不但是朱元璋的埋骨之所——明孝陵所在地,更重要的,这里是南方的政治、军事中心,也是全国经济命脉所在的江南地区的中心,因此明王朝不但在南京设置守备太监,而且赋予大权。作为“三千里外亲臣”的守备太监,地位比守备南京的武臣要高得多,在公堂就坐时,守备太监坐首席,侯、伯只能上坐,都督则只能侧坐[184]。此外,世宗藩邸所在的湖广承天府,亦设有守备太监。

镇守与守备,本来的职责,主要着眼于军事,起监视、震慑作用。当然,遇有地方不靖,镇守太监亦要令兵征讨,如镇监王嵩令兵镇压江西王澄二起义;镇监韦兴令兵镇压四川鄢本恕等。毕真则是上奏王守仁镇压农民起义时“不行会同镇守太监,诚非旧规”,可见镇监令兵征讨已是惯例。其后,随着宦官权力的日趋膨胀,镇监更是越出军职,进而监督民情,不仅干预地方的行政事务,而且俨然是雄踞一方的最高行政长官了。如成化十八年(1482),凤阳留守指挥郭玉即揭发这里的守备太监“掣诸司之肘,决狱惟货,多不以情”[185]。浙江、四川的守备太监张庆、蔡用得竟然逮捕四品以下官吏,真是为所欲为。弘治二年(1489)右都御史秦在奏疏中说:“中官、武将总镇两广者,率纵私人扰商贾,高居私家,擅理公事……而天下镇守官皆得擅执军职,受民讼,非制,请严禁绝”[186],充分表明了镇守宦官越军职,受理诉讼,干预刑名的普遍化。正德二年(1507)三月,武宗朱厚照“敕各镇守太监预刑名政事”[187],各地镇守太监便堂而皇之地成为所在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了。

镇守、守备太监的遍布国中,给百姓带来严重的祸害。

1.敲诈勒索

宦官们都把镇守、守备看成肥缺,千方百计谋求此职,而主要伎俩,就是贿赂权监,所需代价,和所去之地的富裕程度成正比。如去广东需付十五万两银子,浙江则需十万两,福建八九万两。“羊毛出在羊身上”,正如时人林次崖在《罢内臣镇守以厚邦本疏》中所揭露的那样,“此何从得之?皆刻剥诸民也”,派宦官到各地,不过是“纵鹰犬鱼肉吾民”[188]。显然,各地镇守、守备太监到任后的大肆搜刮,可想而知。成化时云南镇守太监钱能的贪酷卑劣,简直是骇人听闻,具体事例见于本书《钱能传》。正德时南京守备太监刘自陕西、河南镇守至南京,一路贪婪,变本加厉。他的钱已经多得数不清,仍异想天开想斗大元宝滚滚而来,竟然在家中造了一座玉皇阁,请了术士给他炼银。术士知道他迷信神异,动辄说是奉玉皇大帝之命办事的,骗了他无数钱财。术士见他系在腰上的玉绦环,非常昂贵,便谎称需献给玉皇,讨来后偷出,溜之乎也。当时有人写了一首诗,辛辣地嘲笑道:“堆金积玉已如山,又向仙门学炼丹;空里得来空里去,玉皇元不系绦环。”[189]镇守浙江的太监毕真,骄横不法,其手下随员,经常在外诡称缉访奸弊,鱼肉百姓。有一次,他们敲诈唐栖一富家,未能得逞,遂设计报复。此时刚好毕真得到三尺余长的珊瑚树,沾沾自喜,向手下人炫耀。图谋报复富家的参随,连忙故意说:这不足奇,我曾见唐栖一富家的珊瑚有七尺多高,枝干扶疏可爱,其色如火,边上的一个小枝干颜色好像石青。不过,这家很富强,把这枝珊瑚看成命根子一样,很难得手。毕真一听就动心了,马上派人打着奉旨取宝的旗号,逮捕了富家的好多人,严刑拷打,但本来便是无中生有,到哪里去取七尺多高的珊瑚?最后,只能是花重金贿赂完事[190]。有的镇守太监买东西根本不付钱,与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无异。正德时福州的“镇守内臣豪买市物,不予之值”[191],即为一例。需要指出的是,各处镇守太监除了拼命搜刮,中饱私囊外,还要帮助皇帝捞上一把,称为“孝顺”,正德、万历两朝最为严重。正德时,给各地定下指标,一年进奉一次,谁完不成,就撤职。其定额是:南京守备十五万两,两广十三万两,湖广十一万两,四川九万两,河南八万两,陕西七万两,山东、山西及福建、浙江、江西均有差。各镇守以进奉为名,加紧对地方的敲诈,谁也不敢阻拦。拿陕西来说,贪婪成性的太监廖鸾、廖鹏、毕真、刘琅先后在这里担任镇守,立下无数名目,向百姓刮钱。“田有余粮钱,每亩银一钱;屋有地租钱,每间银五分;老人有拐杖钱;女儿有脂粉钱;寡妇有快活钱。”[192]所谓“寡妇有快活钱”,真不知从何说起,实在是荒谬绝伦!同时,上行下效,宦官们的搜刮,给地方贪官污吏以可乘之机,他们从中加码,百姓的苦难就更加深重了。正德十六年(1521)八月,何孟春在《陈革内官疏》中即曾透露,“各处镇守等官违例奏带人众到于地方,科敛财物,所在官员因而乘机指一科十,贪利成风,以致百姓受害,深可痛心。”[193]

2.削弱边防

宦官绝大部分都是怯懦之辈,贪生怕死,正如嘉靖时张所说的那样,“时平则坐享尊荣,肆毒百姓,遇变则心怀顾望,不恤封疆。”[194]克扣军饷,役占兵丁,是他们的家常便饭。如天顺初年宣府的太监严顺、都督张林等“令家人承纳刍粮”[195]。成化五年(1469)巡抚贵州都御史陈宣揭发,太监郑忠等“各带参随,纵其役占军伴,办纳月粮”[196]。何孟春在《边务疏》中也曾揭露,“各边军士不精,武备不振,皆由精壮殷实人户投托镇守内外官,充为头目、伴当等项。镇守内外官甚至额外占收名役,办纳月钱,奸弊多端,难以枚举。”[197]有时他们封锁消息,隐瞒敌情,如成化时辽东敌大举入侵,镇守太监韦朗却与总兵官缑谦串通一气,“匿不以闻”[198]。有的宦官为了冒功请赏,不惜诬杀良民。如正德四年(1509)陕西镇守太监廖堂,声称与参随副千户廖鹏斩敌一百三十四人,实际上都是妄杀平民充数。有的宦官甚至通敌,成了内奸。如王振即曾命令镇守大同的郭敬,每年造箭镞数十瓮,送给瓦剌。另一个太监亦失哈镇守辽东,“敌犯广宁,亦失哈禁官军勿出击。百户施带儿降敌,为脱脱不花通于亦失哈”[199]。凡此种种,无不表明,宦官监守边防,只能是败坏边防。

3.迫害官吏

各地的镇守、守备太监,既然拉着龙旗作虎皮,成了一方土地的太上皇,自然不把地方官吏放在眼里,横加污辱、迫害的事,不断发生。如成化二十一年(1485)左都御史余子俊巡抚大同,太监韦俊诬陷他贪污、以个人恩怨撤换将帅等罪名,余子俊便被勒令告老还乡。有的太监还公然殴打地方官,如嘉靖时湖广镇守太监李镇鞭打襄阳知府吴华。正统时镇守大同的太监韦力转,简直是个人妖,身为阉者,却淫毒至极,霸占士兵的妻子,不愿与奸宿者,即杖死其夫。甚至与养子之妻淫戏,射杀养子[200]。更有甚者,参政霍任大同府镇守时,韦力转对他恨之入骨,竟公然将他拉到都御史年富家中,打了十几军棍[201]。韦力转连藩臣都敢殴打,其嚣张跋扈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总而言之,明朝宦官典兵,有百害而无一利,正德元年(1506),吏部主事安磐在上疏中说得好:“今日弊政,莫甚于内臣典兵……今九边镇守、监枪诸内臣,恃势专恣,侵克百端。有警则拥精卒自卫,克敌则纵部下攘功。武弁藉以夤缘,宪司莫敢讦问。所携家人头目,率恶少无赖。吞噬争攫,势同狼虎,致三军丧气,百职灰心。”[202]已故史家丁易先生指出:“有明一代统治者所派出去的统兵监军的宦官特务,除了郑和还打了几次胜仗而外,其余的不是侵吞军饷,贻误戎机,便是骚扰地方,残害百姓。”[203]这是对宦官典兵之害的最简明扼要的总结。

此外,宦官与军事有关,还值得一提的是四卫营、内操。

据《明史·兵志一》记载,四卫营在永乐时已经存在,宣德六年(1431),专设羽林三千户所统之,有三千一百多人,随即改名武骧、腾骧左右卫,称四卫军。选本卫官四员,为坐营指挥,派专门的太监监督,加以操练。这是一支特种武装,担负着保卫宫禁的重任,类似今日的皇宫或总统府卫队,其重要性不难想见。他们又称禁军,也因以此故,他们的武器、衣甲都优于其他军队,其给养服装不必通过兵部,就可直接领取。

明末江南昆山文人周同谷有诗谓:“天子宫中肄六韬,红妆小队舞蛮刀。一闻炮火心惊战,昨日言官谏内操。”作者自注:“上即位,罢内操。”[204]这里所说的“上”,是指崇祯皇帝朱由检。所谓内操,是指专门挑选一批宦官加以操练,组成一支最受信赖的武装。但是,这批人在军事上到底有多大作用,完全是天知道。内操始设于武宗正德时期,正德皇帝朱厚照本来就是个性格独特、举止逾常、想入非非的人。他亲自率领宦官中善于骑射者,组成一营,称为中军,早晚下操,叫喊声与火炮声交织一片,不绝于耳,传到宫门之外。这支人马穿的服装也与众不同,“虽金绯锦绮,亦必加罩甲于上,市井细民,无不效其装,号时世装。”[205]显然,这支由宦官组成、宦官统率、武宗直接指挥的部队,情同儿戏,是不可能有什么战斗力的。但是,它作为宦官专权的产物,必然伴随着宦官的存在而存在。万历时期,操练的宦官达三千人之多[206]。这批所谓“天子亲兵”,在“皇城内被甲乘马持锋刃,科道不得纠巡,臣部不得检阅”,耀武扬威。一次随万历皇帝出城拜祀陵园,这批人吵吵嚷嚷,“进止自恣”,“漫无纪律,奔逸冲突”[207]。天启时,魏忠贤操持权柄,操练的宦官大大增加,达万人之多,“衷甲出入,恣为威虐”[208]。直到崇祯皇帝上台后,才将内操解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崇祯十七年(1644)春天,李自成的农民军长驱直入,进攻北京时,明廷竟让宦官与士卒一起守城。守城宦官发牢骚说:满朝文武大臣干什么去了?当年废除内操,我们连盔甲、武器都没有,怎么打仗[209]?其实,给他们再好的装备,也无济于事。早在万历时,刑部主事董基就指出,这些人“安居美食,筋力柔靡”,“皆无当实用。设遇健卒劲骑,立见披靡”[210]。这真是一针见血之论。魏忠贤训练的宦官武装,还有个专门的名称,叫净军,我们在第一章 述及明代宦官概况时已经提到,这里就不再重述。

四、明朝宦官与文化〖1〗

(一)宦官对文化的破坏从总体上看,宦官是封建社会腐朽势力的代表者,对于文化的发展起了阻碍甚至破坏的作用。为祸之烈,超过东汉、唐朝的明代宦官,当然更不会例外。他们的劣迹,有史可考者,至少可以指出以下几点:

掠夺文物,破坏古迹

1987年盛夏著者考察曾被魏忠贤破坏的“摩诃庵”,

现名“八里庄小学”。董迎建女士摄。宦官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贪鄙之徒,有些人目不识丁,或仅识赵、钱、孙、李,却附庸风雅,利用手中的特权,掠夺文物。例如,武宗时南京守备太监钱能,与太监王赐狼狈为奸,“皆好古物,收蓄甚多且奇”,事见本书《钱能传》。价值连城的古物,钱能竟拥有若干柜,非巧取豪夺,从何而来?有些宦官为了攘夺古物,甚至不惜罗织罪名,制造冤狱。例如,江南松江乡间,有一只白定炉,顾炎武、董含等相继收藏、转售,后归程季白。他携炉至京,每以居奇货夸耀于人,魏忠贤风闻后,“遣人求之,不得,遂诬以谋逆,下狱身死”[211]。真乃冤哉枉也!正德四年(1509),南京太监石岩给自己造墓,缺大砖,竟拆毁附近的王安石墓,取其砖[212]。这是宦官破坏古迹的一个罪证。又如成化、弘治间,在大寺山古庙遗址上挖出一块古碑,“甚宏丽”,碑阴有本地经济的记载。地方百姓先是设法将碑阴遮住,不让人看见所镌文字,后来还是将碑砸碎了。为什么?因为碑阴上记载的“田亩财货之繁,恐镇守者因而生事”[213],需索无端也。这是地方镇守太监间接毁坏文物古迹的事例。不过,最典型的例子,看来要算魏忠贤对摩诃庵的破坏。此庵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提督五军三千营军务司设监太监赵政所建,在北京阜成门外八里庄,学士费宏撰记[214]。建庵的同时,赵政即在庵内预修了自己的坟墓,指望死后在大佛身边沾点光,享受人间烟火,血食一方。此庵虽然规模不算宏大,但颇为洁静,大殿前后松桧参天,花木争荣;更妙的是“四隅各有高楼,叠石为之。登楼一望,川原如织,西山逼面而来,苍翠秀爽之嘉靖时宦官赵政像色似欲与人衣袂接”[215]。但是,天启时,有次魏忠贤路过此庵,“偶指楼曰:‘宜去之!’即日毁!自是,人相戒不过,僧日畏不测,渐逃死,庵则渐废”[216]。一座好端端的可以登临远眺西山层峦叠嶂的古石楼,就这样毁了!寺僧逃亡,人们不敢从庵前走过,此庵的衰败也就可想而知。清朝初年,“摩诃庵石楼东南北三面尚存,独缺其西一面。庵僧云即魏忠贤所毁也。”[217]魏忠贤为什么要毁掉石楼,使摩诃庵残破不全?当然不会如刘侗所载,是什么偶尔指楼,说“宜去之”。八里庄故老传闻,此庵地形似龟,庵四角的楼台俨然四只龟足,实在是块风水宝地。魏忠贤担心这里要出帝王将相,故不仅下令毁掉西面的楼台,以示砍掉一只龟足,还命令当即将山门的青石门坎打断,以示斩了龟头,使门坎遂碎成三截[218]。1987年盛夏,笔者约请一位文物工作者,冒着酷暑,去摩诃庵实地考察,此庵现名八里庄小学。300多年的沧桑岁月,主要是十年浩劫的严重破坏,庵内的文物大部分已荡然无存,庵舍破旧,有的古松已枯死,令人感喟不已。但是,庵的东南北三角石楼基身仍在,南、北二面的石砌基身,更颇巍然,只有西面的石楼无遗迹可寻。这就表明了史料记载和民间口碑是确凿可信的,残存的石楼成了魏忠贤破坏摩诃庵的铁证。

宣扬避讳,禁用“天”字

我国古代的避讳由来已久,《左传》中即有“周人以讳事神”的记载。但先秦时期,避讳的限制还比较宽,秦汉以后,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不断强化,避讳越来越严,不仅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多不便,闹出种种笑话,更在史书文献中埋下无数钉子,造成封建文化中纯属多余的繁复化。明代宦官的宣扬避讳,可谓不遗余力。天启皇帝的名字叫朱由校,“油”“由”同音,宦官在宫中遂改称所用油为“芝麻水”,油漆作为漆作[219]。刘瑾强令别人对他的名字避讳,谁直呼其名,就是犯下大不敬罪。尤为荒谬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的天道观,使之更神秘化,刘瑾擅权时,“禁臣民不许用天等字为名”,如郎中方天雨,只能叫方雨,参议仉天民,只好改名仉民,御史刘天和,更名刘和。刘瑾垮台后,“禁废,近有诏,人复其旧名矣”[220]。可笑的是,刘瑾被杀后,当时有人发表小评论说:“瑾以逆诛,无天之罪,其兆如是乎”[221],以为刘瑾目中无天,终遭败亡,这对天命论的忠实信徒刘瑾来说,真是个莫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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