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日内瓦会议开始讨论朝鲜问题。南日在发言中提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方案:(一)“举行朝鲜国民议会的全朝鲜自由选举”;(二)“一切外国武装力量,在六十月内撤出朝鲜”;(三)“要创造条件以促使尽速完成以和平方式把朝鲜统一成为一个统一的、独立的、民主的国家的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任命邓小平为中共中央秘书长。
4月28日 在继续讨论朝鲜问题的会议上发言,全面阐述中国政府对亚洲问题、特别是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的立场,谴责美国在亚洲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支持南日关于恢复朝鲜国家统一的三项建议,指出:南日的建议是完全公平合理的。“我们希望会议的参加者郑重地考虑这一建议。使这一建议成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协议的基础。”并且强调:美国在亚洲的“侵略行动应该被制止,亚洲的和平应该得到保证,亚洲各国的独立和主权应该得到尊重,亚洲人民的民族权利和自由应该得到保障,对亚洲各国内政的干涉应该停止,在亚洲各国的外国军事基地应该撤除,驻在亚洲各国的外国军队应该撤退。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应该防止,一切经济封锁应该取消”。“我们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和维护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国家制度而不受外来干涉的权利;同时,我们也要求其它国家用同样的态度对待我们。只要世界各国都遵守这些原则,我们认为,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的世界各国是可以和平共处的。”
△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一)“根据三天会场情况看来,朝鲜问题的讨论形成敷衍局面,因美国不打算解决问题,法国对朝鲜问题又不便发言,英国也表示不想发言。”(二)“皮杜尔〔注〕急于要商谈印度支那问题”,现在“已与莫洛托夫接触,并表示愿经苏方与我见面”。他在会外亦设法同中国代表团人员往来。因此,关于印度支那问题有提早讨论的可能。
〔注〕皮杜尔,时任法国外交部部长、法国代表团首席代表。
4月29日 致电尼赫鲁,祝贺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4月30日 经莫洛托夫介绍,同艾登会谈,就朝鲜、印度支那、中英关系和英美关系等问题交换意见。在回答印度支那问题的提问时说:促成奠边府伤兵的撤退问题,最好由交战双方直接谈。朝鲜停战前,交战双方即曾直接商谈交换伤病战俘问题。印度支那问题的讨论,已邀请了五国,而奇怪的是双方有关国家的邀请却尚未定,可见有人在阻挠双方参加谈判。在谈到中英相互承认问题时说:不是中国不承认英国,而是英国在联合国不承认我们。
5月1日 出席同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和南、北朝鲜外长举行的关于朝鲜问题的一般性非正式会谈。会上,驳斥了约翰·福斯特·杜勒斯提出的关于朝鲜问题备忘录中的四点意见,指出:朝鲜战争是美国侵略朝鲜、干涉朝鲜内政。美国还同时侵占了台湾,美国是真正的侵略者。
5月3日 在继续讨论朝鲜问题的会议上发言,驳斥美国代表及其追随者反复提出的荒谬论点,指出;美国发动武装干涉朝鲜的战争后,操纵联合国。非法地追认了美国的这一侵略行动。这就将联合国置于朝鲜战争中交战一方的地位,因而使它失去了公平处理朝鲜问题的资格。”以后,联合国又“不顾中国和世界公正舆论关于美军不应越过三八线的警告,批准了美国扩大侵略朝鲜战争和统治全朝鲜的计划”。联合国不仅对中国控诉美国侵占中国台湾的行为置之不理。反而诽谤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反抗侵略、援助朝鲜的正义行为,诬蔑中国为侵略者。“这些情况严重地破坏了联合国的威信。并使联合国丧失了处理朝鲜问题和其它亚洲问题的道义力量”。同时,“由于美国利用联合国的名义来拖延停战谈判,并阻挠政治会议的召开,就更加证明联合国已无能处理朝鲜问题,因而我们现在才在这里举行这个关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会议。我们这个会议同联合国毫无关系。但是,美国代表却硬要朝鲜人民执行联合国的非法决议,同意由联合国监督朝鲜的选举,岂非无理之至”。“为了使朝鲜人民得以在不受外国干涉的条件下和平解决自己的问题,有军队在朝鲜的各国应该达成协议,定期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此外,对朝中战俘被强迫扣留问题提出三点建议:(一)保证朝中被俘人员得以重返祖国;(二)由美、英、法、中、苏、朝及大韩民国组成委员会,以协助前项所规定的遣返朝中被俘人员的措施;(三)在战俘问题未处理前,由停战缔约双方有关国家的红十字代表组成联合小组,前往战俘现在所在地点,进行视察。
5月5日 出席中国、苏联、越南三国代表会议。商谈:(一)关于老挝、柬埔寨参加会议的问题,(二)恢复印支和平问题的讨论可能遇到的问题,(三)军事分界线的问题,等。
5月7日 在中国军事顾问团的帮助下,越南人民军解放越西北重镇奠边府,歼灭法军一万六千余人。奠边府的解放,给法国以巨大打击,迫使法国政府不得不同意从八日开始在日内瓦会议讨论印度支那问题。
5月8日 日内瓦会议开始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参加会议的国家有:中国、苏联、英国、法国、美国、越南和法兰西联邦印度支那三成员国——越南共和国(即南越)、老挝王国(即寮国)和柬埔寨(即高棉)等九国代表团。根据会前协议,会议主席由艾登和莫洛托夫轮流担任。周恩来在会上发言:(一)支持范文同关于邀请高棉和寮国抗战政府的代表参加会议的建议,(二)支持莫洛托夫关于由苏、美、中、英、法五国讨论成员问题。
5月8日左右 为争取谈判的主动,与越南代表商议释放奠边府战役中俘获的对方重伤员问题。十日,在讨论印度支那问题的第二次会议上,范文同发表准备允许运走在奠边府的法军重伤俘虏的声明。
5月12日 在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第三次会议上发言,揭露美法两国的侵略行为,重申维护亚洲持久和平和集体安全,表示完全支持范文同关于停止印度支那敌对行动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八点建议,认为这些建议可以成为会议讨论解决印度支那问题的基础。并指出,中国“对于目前正在它的邻邦进行的战争和战争扩大的危险,不能不加以密切的注意。中国人民认为:朝鲜战争停止了,现在,印度支那战争同样应该停止”。“美国人自己既然在朝鲜接受停战,为什么又不容许法国人在印度支那接受停战呢?”“美国干涉者并不讳言他们企图接替法国在印度支那进行的殖民战争。他们正在拉拢印度支那的三个所谓国民政府,要直接训练所谓国民军队。这种政策。既侵犯了印度支那人民的独立和自由,而且也是在排挤法国,以便最后将印度支那变为美国自己的殖民地。”对此,“亚洲国家应该互相尊重各国的独立和主权,而不互相干涉内政;应该以和平协商方法解决各国之间的争端,而不使用武力和威胁;应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各国之间的正常的经济和文化关系,而不容许歧视和限制。只有这样,才能使亚洲国家避免新的殖民主义者利用亚洲人打亚洲人的空前灾难而获得和平和安全”。还指出:会议进入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讨论后,“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就是要在承认印度支那人民的民族权利的基础上,停止敌对行为,恢复印度支那的和平”。
△出席中国、苏联、越南三国代表会议,商讨中立国监督停战问题和国际保证问题。
5月中旬初 收到邓颖超托中国信使捎来的压制成标本的海棠花。
5月13日 致电韦国清并报中共中央:“西方国家正利用奠边府伤员问题责难苏联。进步人士和友方希望能及时得到有关奠边府敌方伤兵处理情况的材料。因此,关于释放奠边府敌方重伤员的双方商谈情况和释放、转运具体进展情况,请能随时电告以便转送范文同同志和苏联代表团,据之进行宣传,粉碎敌人之阴谋。与此同时,若能动员奠边府战役中所俘敌军高级军官发表有关我们优待俘虏、伤员和释放敌方重伤员的人道主义措施的谈话,则更好,但请不要勉强他们去做。”
5月14日 出席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第四次会议。会上,莫洛托夫针对一些与会国坚持“联合国监督”的主张,建议建立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对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条款加以适当的国际监督。
△会见前来拜访的艾登,就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等问题交换意见,指出:中国支持范文同的全面建议,要求和平,但有人要继续扩大印度支那战争,引起危险。印度支那问题的解决,必须对双方来说都是公平合理和光荣的。英国目前还可以多做一些工作,来使对方了解谈判必须是双方平等进行的。法国想撇开政治基础不谈,没有答复范文同建议的政治部分。政治问题必须与停战问题同时讨论。中国取得大国地位是应该的,这是客观存在。在交谈中获悉;英国确有划定军事分界线的打算。
5月15日 出席中国、苏联、越南三国代表会议,商议在限制性会议讨论有关问题时应坚持的原则主要有:(一)必须反对对方将柬埔寨、老挝问题作为单独问题解决;(二)政治问题与停战问题必须同时解决,但可以先讨论停战问题;(三)法国在印度支那停止敌对行动的同时,美国也必须停止运送武器、弹药到印度支那。
5月16日 晚,应莫洛托夫的邀请,与中国代表团和朝鲜、越南代表团到苏联代表团驻地观看苏联歌剧影片《欧根·奥涅金》和苏联杂技艺术。几天后,在苏联代表团驻地邀请苏联、朝鲜和越南代表团观看中国第一部彩色电影艺术片《梁山伯与祝英台》,受到热烈欢迎。
5月17日 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由于奠边府战役的胜利和我方主动提出释放法军重伤俘虏等,使美国、法国主战派破坏印度支那停战的阴谋,遇到很大困难。法国国会议员“多数要求停战,政府中坚决反对停战者亦占少数”。因此,“从目前形势看来,停战可能性增加,谈判已有具体进展”,“但美国和法国主战派的破坏活动亦会加紧”。
5月17日—19日 出席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第一至三次限制性会议。在发言中强调:反对把高棉、寮国问题同越南问题分开处理。高棉、寮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的武装斗争是法国武装干涉引起的,高棉、寮国抗战政府各有自己的军队。因此应在他们自己祖国的土地上停火,所谓撤出高棉、寮国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应该恢复在印度支那的和平,而不是仅仅在越南恢复和平。三国问题不能分割开来讨论。
5月20日 回访艾登,针对有的代表的主张指出:印度支那三国都有法国的殖民战争,要撤出侵略军那就应该撤出法国军队,但有人要高棉、寮国撒出自己的抵抗军队。这两国人民自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后,就抵抗法国的干涉,怎能要他们撤离自己的国土呢?现在的问题是两种对立的力量已经打起来了,就应承认事实,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求得停战和政治解决。我们希望战争愈早停愈好。朝鲜停战拖延的结果,是李承晚吃了亏。
5月21日 出席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第四次限制性会议。经过争论,对方在程序问题上作出两点让步:(一)“先讨论对三国有关的印度支那全境停战的一般原则,然后谈这些原则的应用问题,即要照顾到三国各自的问题。”(二)“开始讨论法国建议的第一条、第五条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建议的第八条第一项。”自此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讨论进入具体协商阶段。
5月22日 为了打破由于美国坚持无理主张而造成的僵局,在继续讨论朝鲜问题的全体会议上,就南日四月二十七日的方案提出补充建议:“为了协助全朝鲜委员会根据全朝鲜选举法在排除外国干涉的自由条件下举行全朝鲜选举,成立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对全朝鲜选举进行监察。”
5月23日 会见来访的印度驻联合国代表梅农,指出:现在有人想把会议弄得无结果而散。我们将尽一切努力来达成协议,但必须双方都有这种愿望才行。我们承认印度支那三国情况各有不同,但要求高棉、寮国两国抗战部队撤到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控制地区是办不到的。要停火,就要进行地区调整。如果不进行区域调整,双方都不放心,所以必须调整区域才能停战。除谈判停火条件以外,还应谈判中立国监察、禁止从境外运入军队和军火等问题,梅农转达了尼赫鲁总理关于周恩来总理回国时顺道访问印度的邀请。
5月24日 在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第五次限制性会议休息时,法国代表团首席代表、外交部部长乔·皮杜尔开始主动向周恩来打招呼。
5月27日 在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第七次限制性会议上发言:从各国代表二十四日、二十五日对莫洛托夫和皮杜尔提出的关于印度支那军事停战问题的各项建议的发言中,“我们不难发现有许多共同点,同时还有许多差异点。我希望本会议能够根据这些共同点达成某些协议,以便作为进一步商谈的基础,同时对于那些差异点也应当寻找方法加以解决”。为此,中国代表团建议本会达成日内瓦会议与会各国对于在印度支那停止敌对行动的基本原则协议:(一)交战双方的一切武装力量“在印度支那全境同时实现完全的停火”。“(二)双方就有关双方占领区的地区的适当调整和在进行调整时双方军队的转移,以及可能发生的其它有关问题,开始谈判。(三)在印度支那全境停止敌对行动的同时,停止自印度支那境外进入各种新的部队和军事人员以及各种武器和弹药。(四)由双方司令部代表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对停止敌对行动协定各项条款的履行,进行监督。对于上述协定的履行,并应由中立国委员会进行国际监督。”“(五)日内瓦会议与会各国负责保证协定的履行。”“(六)互相释放战俘和被拘的平民。”在逐项解释建议的内容时强调:印度支那三国不分哪一个国家,都必须同时停火而没有例外。双方军事集结地区,也就是双方地区调整问题,由于三国情况不完全相同,因而在双方地区调整原则确定之后,还要根据三国的具体情况加以实施,因而解决的办法也会有所不同。
△会见来访的艾登,指出:在印度支那三国敌对双方军队集结地区的原则确定后,在每个国家的具体实施办法是会不同的,也是要分别讨论的。只有在三国都达成协议后,才同时停火。艾登说,提议双方达成一个谅解:除非三国都取得协议,否则,任何协议都不生效。并根据这一谅解,先讨论越南问题。周恩来表示,同意在这一谅解的基础上首先谈越南问题。
5月28日 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汇报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进展情况:“目前谈判的整个形势,是前进了一步。皮杜尔第二次回巴黎,受到国内压力,趋向于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但美国却支持保大〔注〕等在此进行破坏,企图使问题不得解决。
〔注〕保大,美、法扶植下的越南南方傀儡皇帝。
5月29日 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昨晚,莫洛托夫同艾登对英国代表团的建议进行了修改。“如今日会上美国代表不再捣乱,即可就此达成协议。”随电发出这个修改后的建议。
△出席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第八次限制性会议。会议通过英国代表团提出的建议,并形成以下决议:“为了促使敌对行动的早日和同时终止,兹建议:甲、双方司令部的代表应即在日内瓦会晤,并在当地也开始接触;乙、他们应研究在停止敌对行动后军队的部署问题;丙、他们应尽快向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
△出席中国、苏联、越南三国代表会议。磋商越南和法国双方军事代表是否在日内瓦接触问题。经过讨论,一致认为;为使日内瓦会议继续进行并在停战的各项原则上取得协议,拒绝双方司令部的代表在甘内瓦会谈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不利的。日内瓦如不能会谈当地也不能会谈,划区的轮廓必须在日内瓦商定,具体实施方案方可在当地磋商。否则,日内瓦会议将无法取得新的进展。本日,将三国代表会谈意见电告中共中央,并请即转胡志明并越南劳动党中央。三十日,在得到中共中央、越劳中央同意中、苏、越三国代表会谈意见的复电后,致电韦国清转越劳中央并告中共中央:经与范文同商妥,同意邓性来日内瓦与谢宝光、何文楼同任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的军事代表,以谢为首席代表。“范尚望能有一个熟悉俘虏情况和懂法文的干部同来,起程时间越早越好。”六月二日,谢宝光等同法国远征军总司令部代表戴尔特尔等在日内瓦举行第一次会议。
5月30日 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详细介绍我方在讨论印度支那停战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并说:在停战问题上,“双方将开始进入实质的讨论,其最中心的问题为划区、监察和国际保证。对这三个问题,双方的意见有很大的距离”。中苏代表团均“感到整个形势与我们三方所共同认识的并无基本变化,故需要有一个适合目前情况的明确方案,否则在谈判中便无法表示意见,且易陷于被动”。今后,我们仍应坚持积极主动争取和平的方针,使日内瓦会议能够有所成就。次日,中共中央复电周恩来:“同意来电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分析和关于划区具体方案和谈判的方针方法的意见,并已摘告越南劳动党中央,请他们考虑并答复。”
△在同莫洛托夫就如何推动讨论朝鲜问题会议取得进展一事交换意见时说:采取开小会的方式,撇开卞荣泰〔注1〕的建议不谈,只谈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基本原则,寻求双方间的共同点,以便达成几条协议,正如我们关于印度支那问题所提的六点建议〔注2〕那样,使对方程难完全拒绝,如对方完全拒绝,则对方显然理亏。然后,再由南日提出我方的第二个方案就很自然。莫洛托夫表示基本同意。会后,南日也表示同意周恩来的意见。随后,中、苏、朝三国代表拟定《日内瓦与会各国对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草案)》。
〔注1〕卞荣泰,时任南朝鲜外务部长官。
〔注2〕指周恩来在五月二十七日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在印度支那停止敌对行动的基本原则协议。
△接见英国工党领袖、国会议员詹姆斯·晗罗德·威尔逊和罗布逊布朗,就改进中英关系、发展中英贸易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等交换意见。说:中国不期望英国在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问题上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美国控制着大多数的联合国会员国。但是,英国可以把它与美国不同的意见向世界表明,从而也可以影响美国。又说:中英的贸易应该按照两国的需要,以及两国人民的利益来进行。关于中国在英国建立贸易机构问题,我们将加以考虑。在此前后,指示雷任民多找关系同在日内瓦的威尔逊等和英国贸易界人士接触,以英国为突破口,冲破巴黎统筹委员会对中国实行的封锁禁运政策,打开英国市场。
△晚,收到邓颖超托信使捎来的装在袋中的一片红叶。袋面上写着:“请交恩来留念,祝日内瓦会议获得成就。”红叶的村纸上写着:“枫叶一片。寄上想念。”随后,周恩来托成元功等采集一些院内的鲜花回赠邓颖超作为纪念。六月十四日,信使捎回采集并制成标本的芍药、蝴蝶花。
5月31日 出席转入对停战监督问题讨论的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第九次限制性会议。在会上驳斥美国首席代表比德尔·史密斯抹杀朝鲜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作用而提出印度支那停战应由联合国监察的言论,指出:朝鲜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基本上是成功的,它的经验可供参考。它的工作虽然遇到过困难,但那是联合国不遵守朝鲜停战协定造成的。
6月1日 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威尔逊、罗布逊—布朗和艾登共同向雷任民表示,欢迎中国在伦敦建立常设商务机构。为了推进中英关系,建议我们可向英国正式提出设立常设商务机构问题。此机构应享有完全的外交权利和地位,实际上是一个外交机构。
△出席中国、苏联、越南三国代表会议。在会上提出关于划区的原则和有关谈判的方针。莫洛托夫表示:苏共中央同意中国代表团的意见。
△出席艾登举行的宴会,并在交谈中回答说:再过十天半个月,对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讨论是否告一段落,将要看对方对达成协议的努力程度如何。同时表示同意将像英国派谈判代表到北京那样,中国也将派谈判代表去伦敦。
6月2日 出席中国、苏联、朝鲜三国代表会议,商定:(一)本周内争取召开一次朝鲜问题的大会,由南日对卞荣泰的方案和支持卞的其它代表的发言加以批驳;我发言亦驳卞,但重点拟放在中立国监察全朝鲜自由选举的需要和有效性上。(二)《日内瓦与会各国对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草案》拟由苏方提出。
△出席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第十二次限制性会议,讨论对印度支那停战实施监督和中立国监察问题。在会上发言,支持莫洛托夫关于以两个欧洲国家(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两个亚洲国家(印度、巴基斯坦)为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成员的建议,驳斥史密斯关于“共产主义国家不可能中立”、不能作为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成员的说法,指出:“不能把政治思想没有中立与不参战的中立国混为一谈。”凡是没有参加印度支那战争而又愿意为世界和平工作的国家就是中立国。没有参加朝鲜战争的国家就是中立国,这是朝鲜停战协定所下的定义。这个定义也适用于关于印度支那的停战谈判。三日,针对双方在同意同时设置交战双方代表组成的混合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后产生的新的分歧,在第十三次限制性会议上阐明立场:“坚决反对联合国监察。”“中监会与混合委员会的关系应当是平行的”,决不应把它放在混合委员会之上。“两者的分工是:混合委员会的责任是负责停战条款的履行,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则是负责视察监督双方有无违反停战协定条款的事情。”“在境内,两种组织都在工作。而边境监察,则由中监会直接进行。”“停战协定能否执行,要看双方有无诚意。双方混合委员会应负主要责任。”同时表示同意皮杜尔先前的建议:中监会应向参加国际保证的与会国负责。五日,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三日我所谈混合委员会、中监会和国际保证三者的职权及其关系问题已引起对方注意。昨日艾登表示我的中监会应向参加本会并保证协议的各国负责的意见是值得仔细考虑的。”
6月3日 就五月下旬美国通过英国和苏联要求中国释放犯罪的美国侨民,并承认美国政府对中国的某些政策是不现实的一事,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中国代表团已经答复英国方面,中美双方可经英国介绍直接接触。“如美方果真来谈,我们即按既定方针和他们进行接触,并以接触情况决定在何处举行谈判。”在谈判中,将“首先联系到中国留美学生被扣问题”,也阐明中国将区别对待犯法的美国侨民和其它美国人。
△晚,会见来访的梅农,就其所提问题答复说:(一)在朝鲜除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外,还有停战委员会。这些机构基本上是有效的,朝鲜的经验是可供参考的。(二)印度支那情况与朝鲜情况不完全相同,不可完全沿用朝鲜的经验,但可供参考,不应采取否定的态度。(三)中立国的定义是未参战的国家,因此不应涉及政治思想问题,如认为共产主义国家就不能参加中监会,这就阻挠达成和平。(四)原则上不许可派军队到印度支那去,因为那将干涉印度支那的主权和内政。中立国是来监察停战,中立国的作用是不干涉,不是干涉。又说:法国在军事代表会议上企图推迟双方在印度支那当地的接触,并以拉尼埃方案所提条件来划区,这是有意造成僵局。梅农表示,他将就有关问题同皮杜尔会谈。
6月4日、10日 中国代表团和美国代表团代表经英国代表团杜维廉的介绍,就两国侨民问题进行初步商谈。十一日,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并告公安部,外交部:十五日中美双方拟将再次接触,我方的商谈方针是:(一)主动提出“保护我国在美侨民、留学生的权益问题”。(二)“拟指出美国强迫扣留我留学生,既违犯国际法又不合人道主义,要求立即恢复他们自由离美返回祖国的权利。”(三)关于整个侨民和留学生问题的做法:(1)准许被扣美国人与家属通信。(2)将已死亡三人的消息告诉美方。(3)宣布被扣留的美空军人员罪状。(4)如果美国改善对我留学生之待遇,准许他们回国,届时看情况,我方也可考虑批准几个美国侨民出境,或将几个犯罪被监禁的美侨驱逐出境。此点拟相机行事,目前尚不宜采取行动。随后,六月十五日、二十一日和七月十六日,双方继续就留学生和侨民问题进行商谈。
6月5日 出席继续讨论朝鲜问题的全体会议。在南日关于希望与会各国能以朝鲜代表团四月二十七日的建议和中国代表团五月二十二日的补充建议为基础达成协议的发言之后,周恩来进一步指出;虽然与会各国的分歧依然存在,但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共同基础是可以找到的。因为在会上,没有人反对朝鲜的和平应该巩固,并且大家认为,会议的目的是要达到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的。关于从朝鲜定期撤出一切外国武装力量的问题,也其有少数的代表在原则上表示了不同意见。“我们既然有了这些共同基础,我们更应该努力寻求具体解决问题的道路,而不应该让大韩民国代表的建议成为我们在寻求协议的途径上的一个障碍。”为此,中国代表团建议:与会各国应该在已有的共同基础上,努力达成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协议。莫洛托夫随即综合会议开幕以来各国代表所提意见的共同点,提出关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基本原则的五点建议。由于美国,大韩民国代表的阻挠,本次会议仍未取得进展。
6月6日 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报中共中央:根据此间新闻界传闻,对方十六国昨天上午开会,美国倾向于破裂朝鲜问题的会谈。“我方为揭露美国的破坏阴谋,现正准备进一步提出具体材料肯定朝鲜中监会的成绩和四国协议有效的一面,并证明美方违反停战协定和破坏中监会的一面。在宣传方面,亦拟就会议中我方和解态度与美国破坏态度作对比,说明我方的作法是尽可能寻求共同点,而美国却坚持联合国监察,不想在联合国以外另谋解决途径。”
6月7日 会见来访的皮杜尔,回答说:在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二者之间,当然相互有影响,都要求解决,不应只解决一个问题而对另一个问题不求解决或设法阻碍。出席会议的双方都应采取协商精神寻求共同点。在印度支那问题上,法越双方应更主动些。皮杜尔说明:在八日的全体会议上,我免不了要说些激烈的话,但这并不妨碍我与中国代表团以后的来往。
6月8日 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越南的地区调整问题上,把南北划成两个大区的大调整,对我有利。“就北、中、南三战区现有地区的小调整对我不利(即使越南普选问题达成协议,但对方一定会阻碍,短期内决难实现),因此原有地区的小调整方案,只有在不得已时(如大调整方案敌方要价太高,我们所得太少达不成协议,或敌只要求小调整不考虑大调整方案时),我们始能提出。”“要争取大调整方案的实现”,但“大调整的最低方案,不宜过高,应有伸缩余地”。越劳中央四日来电中的“大调整方案和我们三十日去电中大调整的第二方案相同”,假如这个方案争取不到再作些让步,是可以的,不宜将这个方案称为我方最后方案。即使是再作一些让步,较之就地小调整方案,还是有利。在谈判方法上,我方不进入对具体问题的讨论已不可能,而且也是不利的。我方将进入校正现状地图的工作。随后即提出划区的方案,以期早日获得划区轮廓的协议和停战的协议。以上意见,范文同完全同意,请即商越劳中央。
△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介绍越、法双方总司令部军事代表第五次会议情况,并报告根据对方的意图而提出的对策:“我们拟在最近几次会议采取如下办法,即不与对方就每一地区的双方情况进行讨论,而让敌将其所有‘控制地区’介绍出来,然后再分区反驳。最后拿出我方现状地图”,“以便达到既可早日了解敌之意图,又可争取时间和条件,为我方第一次提出的划区的最高方案预作准备”。“上述办法已为苏、越同志一致赞同”。
△宴请艾登,并招待观看影片《梁山伯与祝英台》。
6月9日 在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进一步阐释自己在五月二十七日提出的六点建议,指出:(一)在印度支那早日和同时实现停火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后,就必须根据这一原则来考虑怎样实现早日和同时停火的具体问题。(二)研究在停止敌对行动时军队的部署问题的原则。无疑地应该适用于印度支那全境,同时也应注意到三个国家的情况是不完全相同的,因而在解决办法上将会有所不同。(三)交战双方均应遵守停止自印度支那境外运入新的部队和军事人员以及各种武器弹药的规定,不能有任何例外。(四)为了对停战协定条款的履行,进行监察,应该建立两种监察组织。一种是范文同提议的联合委员会,即由交战双方代表组成的停战委员会;一种是莫洛托夫根据皮杜尔的建议提出的由本会协议邀请的中立国家组成的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五)皮杜尔提出的与会各国负责保证停战协定的履行的建议,希望将这一原则确定下来,使它成为本会议的初步协议。(六)根据奠边府释放重伤战俘的经验,互相释放战俘和被拘平民的问题,经过交战双方直接谈判,是不难获得解决的。同时批评了美国政府的阻挠政策和法国主战派的拖延政策,表示支持莫洛托夫本月八日提出的三项建议,要求本会议对印度支那军事问题和政治问题,立即开始平行的轮番讨论,以便使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协议能够迅速达成,使印度支那全境的早日和同时停火能够首先实现。
△致电外交部并中宣部:“报道以艾德礼为首的英国工党访问我国的消息,二十六日电稿登载在六月二日《人民日报》四版四栏,是不够显着而且也太迟缓了。艾决定访问我国的消息引起世界注目,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反应很大。一般认为,艾的访华是得到了丘吉尔与艾登的同意的,因而这标志着英美矛盾的表面化。为配合外交斗争,我党报应表示重视。今后关于这类新闻以及日内瓦会议重要报道如何刊登问题,外交部与中宣部应经常联系与研究,以便密切地配合外交斗争。”
6月10日 两次会见来访的梅农,听他介绍印度政府提出的解决印度支那停火问题的全面建议,并向他说明:目前的僵局是美国造成的。对美国代表的挑衅,我们不能不给以答复。不能说由于我们作了答复而造成僵局。解决重大问题时应采取一致协议的原则。这是中国参加国际事务所遵守的原则。
6月11日 在继续讨论朝鲜问题的全体会议上发言,表示完全支持莫洛托夫本月五日提出的五项建议,揭露史密斯企图中断对朝鲜问题的讨论的阴谋,指出:史密斯所追求的目的是要使已经停战的朝鲜处于更加不稳定的状态之中,是要使尚未停战的印度支那根本得不到停战。我们既然已经有了不少一致和接近一致的意见,我们就应该把已经一致和可以取得一致的意见肯定下来,然后对分歧之点继续讨论,以便对各项问题达成完全的协议。这是本会为了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所应遵循的合理道路。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停止前进,我们投有理由不继续根据莫洛托夫先生的建议,继续讨论,寻求协议。因此,我们提议会议采纳莫洛托夫的建议,作为继续进行讨论的基础。
6月12日 晨,去伯尔尼,会见瑞士联邦政府主席巴特尔和政治部〔注〕部长彼蒂彼爱。当天返回。
△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根据目前会议的进行情况,“苏、越、中三方共同认为,为了促进日内瓦会议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谈判,军事方面宜迅速转入对划区问题的具体商谈,并由我方主动提出从军事,政治、经济、交通各方面因素考虑,北部红河三角洲应全部划归我的要求,至于如何交换则要对方提出”。从近两天“法方态度来看,估计法方作法有两种可能:(一)同意大调整、南北分治,但用各种方法要越方先讲。(二)故作各种姿态诱使越方谈出全部方案,然后再决定对策”。对此,我们准备首先摸清对方的企图,“并在适当的时机表示:(一)北部三角洲我虽全要,但法国的经济权益则可以维持,军队也将分期撤退。(二)在对方对划区问题有较肯定的答复时,我们即可表示除北部地区全要外,中部平治天地区也要。(三)若对方追问我的交换条件时可以透露南部某些地区可以让出,但我不提十六度分界线的主张。(四)若敌方提出十八度或十六度分界线时,除追问究竟是其政府的意见或个人的意见外,均暂不马上答复,以便慎重研究后再作表示”。
〔注〕瑞士联邦政府下属的七个部之一,掌管外交事务。
△对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采取拖延政策的法国约瑟夫·拉尼埃内阁倒台。十七日,法国国民议会授权孟戴斯—弗朗斯组织新内阁。孟戴斯—弗朗斯表示:新政府如不能在四周内谋求到印度支那停火,就准备辞职。
6月13日 会见来访的梅农,详细答复其十日提出的建议,并说:中国方面提出的一致协议的原则不是绝对的,有的问题须要一致协议,有的问题只须多数通过。希望印度能够在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会做得很好。同时请其转告尼赫鲁总理,中国愿与东南亚各国保持与印度那样的友好关系,东南亚的事应由东南亚的人民自己解决。在东南亚应该建立起安全的环境,使我们彼此和平相处,而不让美国有任何干涉的借口。
△接见来访的印度尼西亚驻法国大使阿纳克·阿贵,就其提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谈判破裂后,美国会趁机干涉印度支那战争、制造太平洋公约和印度尼西亚愿有中国做朋友问题时,回答说;不论谈判破裂与否,美国都是想制造太平洋公约的。如果美国制造了这样一个公约,中国将支持印度尼西亚反对太平洋公约的和平立场,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可以保证彼此不侵略、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中国支持印度、印度尼西亚和缅甸成为印度支那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成员。
△晚,出席中国、苏联、越南三国代表会议,商谈目前形势和我方在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会议上的谈判方针。十四日,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十三日,中、苏、越三方达成一致认识,(一)法国拉尼埃内阁十二日倒台后,法方担心法军在雨季的处境会更加危险,而法内阁又不能派新兵去增援;美国目前大举干涉不甚可能,而英国原是反对派兵参战的。所以法国还是愿意继续谈下去的,而且法方是基本上同意在越南划分界限的。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破坏谈判会遇到困难。(二)尽管种种消极因素仍然存在,但我方将仍采取积极态度,指出会议既已取得五月二十九日协议,且双方司令部代表的谈判已进入具体问题的讨论,这是初步成果,应扩大此成果继续讨论下去,说失败是错误的。应该使我方这种坚持积极态度的精神给世界造成印象:我方一向是现在仍然是积极的希望迅速达成协议的,并且是主张根据已有的共同原则继续讨论求得协议的,应尽量使美国的破坏阴谋遭遇更大的困难,即使真的被破坏了则责任显然在他而不在我。
△夜,复信邓颖超:“你的信早收到了。你还是那样热情和理智交织着,真是老而弥坚。来日内瓦整整七个星期了,实在太忙,睡眠常感不足。”“所幸并未失眠,身体精神均好,望你放心。”陈浩、成元功“催我写信数次。现在已经深夜四时了,还有许多要事未办。明日信使待发,只好草草书此,并附上托同志们收集的院花,聊寄远念。”
6月14日 晚,针对对方在会外散布将在十五日大会上结束对朝鲜问题的讨论一事,中国、苏联、朝鲜三国代表召开会议,商讨对策,一致认为:我方现已不可能在会上从容地提出原定的第二方案和作为最后一手的补充建议,必须争取在最后一次会议上把全部牌都打出来,即使不能挽救会议于马上破裂,亦足以便对方处于不利地位。我方建议案提得愈低,就使对方愈被动,使对方破裂愈困难,愈无理由,并使对方对破裂负更大的责任。同时商议了我方三国代表在十五日会议上的行动方案。
6月15日 出席继续讨论朝鲜问题的全体会议,在发言中表示完全支持南日本日提出的关于保证朝鲜和平状态的六项新建议,指出:“六项建议提供了保证朝鲜和平发展的基本条件。”我们没有理由不在六项建议的基础上达成适当协议。为此,中国代表团“建议本会议召开中、苏、英、美、法、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七国参加的限制性会议,讨论巩固朝鲜和平的有关措施”。在泰国代表宣读对方提出的《十六国共同宣言》后,第二次发言,对这个《宣言》断然要停止会议表示极大的遗憾,并指出情况虽然如此,我们仍然有义务对和平解决朝鲜问题达成某种协议,为此建议:“日内瓦与会国家达成协议,它们将继续努力以期在建立统一、独立和民主的朝鲜国家的基础上达成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协议。关于恢复适当谈判的时间和地点问题,将由有关国家另行商定。”还指出:如果这一个建议都被“联合国军”有关国家拒绝,那么,“这种拒绝协商和和解的精神,将为国际会议留下一个极不良的影响”。继比利时代表斯巴克表示赞同意见之后,再次发言:“如果十六国宣言和中国代表团的最后建议有着共同的愿望,那末,十六国宣言只是一方面的宣言,而日内瓦会议则有十九个国家参加。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用共同协议的形式来表示这一共同愿望呢?”最后,表示对比利时外交大臣斯巴克所表现的和解精神感到满意。同时批评美国代表阻挠日内瓦会议,并阻止达成即使是最低限度的、最具有和解性的建议。历时五十一天的日内瓦会议关于朝鲜问题的讨论,由于美国代表的破坏,最终在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宣告结束。
△为使谈判取得进展并达成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协议,在中国、苏联、越南三国代表商谈老挝、柬埔寨问题时提出:在目前情况下,我方在老挝和柬埔寨问题上应按已定方针有所让步,以使会议继续下去,求得达成协议的途径。至于是否承认有越南军队在这两个国家,这是目前谈判中的关键问题。因此,宜以承认在老挝、柬埔寨有越南志愿军的让步来争取在越南划区问题上求得补偿。对此,苏联、越南代表表示同意。
△就派顾问去越南帮助越人民军在双方军事代表就地谈判的工作问题,致电中共中央转韦国清井告章汉夫:“俟谈判开始后,劳动党中央的确需要我方派顾问去帮助工作时”,你即可表示请其致电中共中央提出这项要求。“我们的意见,国内邓华、杜平、解方兰同志不能调出,如果有必要只能将在朝鲜谈判中较有经验的马牧鸣同志调去工作。”刘少奇批:“中央同意周恩来同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