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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恩来 当前章节:15052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5:24

一、三人小组讨论的范围。照原来三人会议的建议,三人军事小组应讨论各军队的整编事宜,此点曾得蒋〔5〕主席及毛主席的同意。但政治协商会议〔6〕的了解则是三人军事小组仅讨论第一期整编中共军队的办法。二者说法略有出入。但我想,照三人会议的建议案似较好。因为不仅需要讨论国共两方在第一期如何分别整编为九十个师和二十个师,并应该讨论将来如何统一整编全国军队为五十个师或六十个师。这样的统一整编办法也是政协会所希望的,且将来发表这样的办法也可以使全国的人民和军队安心。

二、军队的数目问题。政府拟将中央军缩编为九十个师的计划已在政协会上作过报告〔7〕。关于中共部队的改编问题,在双十会谈纪要〔8〕上曾载明,政府愿考虑缩编中共部队为二十个师。过去双方代表均曾同意,中央军之改编为九十个师和中共军之改编为二十个师是两件独立的事,不相联系,但现在政协会在讨论政府改组的事上,却使得这两个原无联系的问题联到一起去了。此事曾使政府代表感到处境困难。现在为了解除政府代表的这种困难,我主张第一期双方军队整编仍依照九十个师和二十个师的数目进行,但我个人负责向延安建议:(一)在第二期整编时不再依此比例,而另商办法;(二)愿由三人小组来商定第二期整编时国共军队的比例数。

三、时间的问题。我们曾考虑到整编所需要的时间问题。中共军队缩编为二十个师,需要的时间可不致太长,但要复员编余的一百多万人则需要相当时间,而政府方面在缩编中将遣散二百余万人,其所需时间将比我方更长。因此今晨我们双方意见,以为第一期整编约需时十个月。

四、统一整编的问题。政协会所决定的是整编分为二期,第一期分别整编,第二期再统一整编。但马歇尔将军在过去的谈话中曾特别着重统一整编的问题。他的这种办法,我个人觉得很好,并曾对延安方面作过有利的报告。我和张部长二人都很赞成。

五、征兵问题。原则上政协会曾对此做过决定,而且我们双方也均同意此决定。但感觉具体办法还应经过国大的讨论,列入宪法之内。关于此事,我们也愿听到马歇尔将军的意见。

六、军事制度问题。我们均同意军队的最高编制将是军,每军三个师,军以上无更高的指挥机构。目前存在的一切更高的机构,如绥靖公署之类,则可以不在此过渡阶段即整编第一期开始时,即行一概取消,此点我尚未和张部长交换意见。另一项问题,即指挥权和军需补给制度的划分问题。我们双方不同意取消军区制。关于指挥权,同意接受马歇尔将军的意见,军队在平时只司训练,防区划定之后,即不移动。如拟做大的调动,须经国务委员会通过,如有国会后,即经过国会通过。这样的西方式的民主制度我们认为是好的。

七、驻地的问题。马歇尔将军所提的意见,即中共军大部驻华北,一部驻东北、华中和华南,我已考虑过。考虑后我个人意见,在华南中共不必再驻军队,因过去在双十会谈纪要中,中共已声明愿撤出。关于由华南撤军的办法,我已和张部长商量过。因此除华北外,中共尚有一部驻华中和华东,即可解决此问题。

八、开始装备和补充的问题。问题是究竟何时开始装备、补充各军,是在整编一开始时即实施呢,还是留待较后的某一个时期?此问题尚未和张部长讨论过。

九、编余的官兵问题。原则上编余的兵应回到生产中去,这是双方同意了的。我们认为还要研究具体的计划,负责使我们和中央军所驻的地区中不发生土匪。至于官佐应如何训练和安排也得制订计划。此事可先分别负责,待以后再统一办理。但为使得两个阶段能衔接起来,目前也应有所准备。

十、军队的教育问题。这包含政治军事两方面。必须规定在第一步应达到如何的水准。特别在政治方面为了便利以后的混合编制,应制定一个共同纲领。

十一、日军缴械问题。双方均认为此问题并不严重,因所余日军的人数并不多。中共这样想,如果这问题可交执行部〔9〕去解决,则可不在此讨论。如果可以接受这样的原则,即由中共包围的日军,应由中共军缴械(其人数并不多),其他的也应立即由政府军缴械竣事,则此问题极易解决。也许政府方面担心中共因此将取得许多武器,若然,则我们愿考虑把这种缴来的武器封存(其数也极有限),也许政府的代表今天已不再认此是一重要的问题了。

十二、伪军问题。这问题在过去很复杂,但在今天已通过一临时办法,即北平执行部决定,不管是否伪军,只要得政府军或中共军一方的承认,则该方即须负责使此种军队接受执行部的命令。根据这个办法将不会再有冲突,因今天大部伪军已由政府军收编,中共也收编了一些,并不再有中立的伪军存在,而且双方也商定不得争取已由对方收编的伪军,因此局势已定。当然,这仅是临时办法。以后三人小组还要商研解散和遣散的办法。今天既要谈缩编,则首先要缩编伪军。

十三、土匪问题。现在同意各军应对其现有驻地自行负责。在整编以后各军也自行负责防区内的清匪事宜。

十四、地方部队的问题。地方部队包括民团、保安队等,系属于地方,其职责是维持地方治安,不属于国防军。此原则双方同意。至其具体办法,三人小组当具体计划。这仅是初步的意见。我们也愿听取马歇尔将军的意见。

十五、执行机构。三人小组做了原则的决定后,应设立一执行的机构负责整军。我们双方接受马歇尔将军的意见,由现在的执行部和小组来处理、检查。此外,政协会也决定设立一个整编计划考核委员会,待我们计划决定后,此委员会也将成立,但其责任仅是检查考核,与前者不冲突。

【出处】

根据中央文献出版社一九九六年出版的《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刊印。

【注释】

〔1〕这是周恩来在军事三人小组预备会议上的发言纪要。

〔2〕张部长,指张治中,当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三人委员会和军事三人小组国民党政府代表。

〔3〕军事三人小组,见本卷第5页注〔3〕。

〔4〕马默尔,美国总统特使,当时任三人委员会主席、军事三人小组顾问。

〔5〕蒋,指蒋介石。

〔6〕政治协商会议,见本卷第7页注〔4〕。

〔7〕指国民党政府军政部政务次长林蔚在政治协商会议上的报告。

〔8〕双十会谈纪要,指国共双方代表一九四五年十月十日签订的会谈纪要。见本卷第33页注〔36〕〔9〕执行部,指军事调处执行部。见本卷第49页注〔14〕。

军事三人小组最后商定的整军问题〔1〕(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正文】

中央:

(甲)关于整军问题,军事小组最后商定数事电告如下:

(一)第二个六个月定之统编定为四个集团军,每集团总司令各二,共先国后,第四个集团军在第十一月始成立,其余我方两个军仍独立。

(二)因有两个军总司令属共方,故编十八个师分为六个军,以便划一。

(三)十二个月终了时,我方驻地东北一个军,华北四个军,华中一个军。

(四)第三个六个月时我方统定为六个军,四个军属共为军长,每军共二师国一师;两个军属国为军长,每军国二师,共一师。

(五)第十八个月终了时,我方驻地东北一个师,华北七个师,华中两个师。此项东北与华中有变更,因华中只四个军,我调一个军可控制苏北、皖北财富之区,连接山东,威胁至南京,较在延拟议时为有利。

(六)地区因为张治中〔2〕力争西北独立,乃分为五个区,东北九省〔3〕,华北划为热、察、绥、鲁、冀、晋及陕甘宁边区七省,西北为甘、宁、青、新四省,华中为苏、浙、皖、豫、鄂、赣、湘、川、康、藏十省,华南为闽、台、粤、桂、黔、滇六省。

(七)在十八个月终了时,由二十个军驻地为东北五个军,华北六个军,西北三个军,华中四个军,华南两个军。

(八)学校问题将另订办法。马〔4〕允考虑长期学校事,但是因目前美军官留者少,只能先合办一校,每三个月一期,每期训练出三个师干部,以后各师办预备训练班以便加以深造。如学好后,普通学校学好的仍送原军。

(九)人事序列亦将另订规章。

(十)宪兵及护路警察,张治中声明负责介绍行政院讨论,在未解决前,恢复交通协定〔5〕全部有效。

(十一)题目经多次争执后,最后定为《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此方案具文另电告,下星期一(二十五日)可签字发布。

(乙)关于接济五师〔6〕及转移问题,关于出外视察问题,关于东北停战问题,下星期一会议当提出讨论。

周恩来

【出处】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军事三人小组周恩来同张治中、马歇尔正式签订《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本篇是周恩来在整军方案签订前给中共中央的电报。

〔2〕张治中,当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军事三人小组国民党政府方面代表。

〔3〕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投降以后,国民党政府将原东北的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划分为辽宁、辽北、安东、吉林、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兴安九省。

〔4〕马,指马歇尔,美国总统特使,当时任三人委员会主席、军事三人小组顾问。

〔5〕这里指国共双方代表一九四六年一月签订的停战协定中关于恢复交通问题的条款。参见本卷第40页注〔1〕。

〔6〕五师,指原新四军第五师,师长兼政治委员李先念。这里指中原军区部队。

祝贺签订整军方案〔1〕(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正文】

张部长、马歇尔〔2〕将军、各位朋友:

今天是一伟大成功的日子,因为在今天签定了军队整编及统编的基本方案。各位朋友记得,在今年虽然是很短促的时间中,但做了很多重大的事情。一月十日在马歇尔将军寓所,签订了停止军事冲突的协定〔3〕。一月三十一日在国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五项决议〔4〕。这次在“尧庐”〔5〕,签定了这一方案。这些又说明了许多重大的事情,在短期内都已奠定了基础。从此有了方案,有了决议,就能够如张部长所说,向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的目标上开步走了。

在现在开步走的时候,也就是当一切协定和决定要付诸实行的时候,是会遇到若干困难、遇到若干阻碍的。但是我敢相信,困难是会被克服,阻碍是会被扫除的。只要政府和中共,乃至全国人民都能坚守和拥护此一方案,相信任何困难、阻碍都不能妨害此方案之实施的。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向诸位、向中国人民、向世界友邦保证:凡我们签定的文件,特别要包含这次签定的整军基本方案,我们都要使它百分之百的实现。

在这一签定的基本方案上,规定了整编军队与统编中共军队为国军的各项条款,这是包括全国范围的,无论任何地域或任何武装力量都不能除外。所以正如张部长所说,这是中国和平的保障。我们相信,这一方案的实施,将使十八年来武装纷争的局面为之改变,将为中国实现和平、民主、团结、统一,将使中国走入近代化工业化的国家。

我同样想,这次的成功,正如停止军事冲突协定之成功一样,应感谢中国的朋友马歇尔将军之协助与努力。我个人也很光荣,能与一个世界战略家共同工作,完成此计划。同样,我也感谢二十年来曾经多次合作的张部长,张部长对此方案之努力,有他的很大功劳。

同时,在场的中外新闻界朋友们,把这方案传达到全中国全世界后,希望经过各位的努力,能号召全国人民、全世界友人,为此方案之实现来奋斗,并用来督促我们。

【出处】

根据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新华日报》刊印。

【注释】

〔1〕整军方案,指《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一九四六年一月七日成立三人军事小组后,该方案经过多次交换意见及六次正式会谈,于二月二十二日达成全部协议,二月二十五日由国民党政府代表张治中、中共代表周恩来、美国顾问马歇尔正式签字。全文共八条,主要内容是规定国共双方军队按五比一的比例整编,全国陆军为一○八个师(每师人数不超过一万四千人),其中中共部队十八个师;双方编余人员限期全部复员。此外还对双方部队的统帅权、统一编制的时间、地区配置以及地方保安部队的组织等作了规定,并确定以军事调处执行部为本方案的执行机关。本篇是周恩来在整军方案签字仪式上的祝辞。

〔2〕张部长,指张治中,当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军事三人小组国民党政府代表。马歇尔,美国总统特使,当时任军事三人小组顾问。

〔3〕停止军事冲突的协定,参见本卷第40页注〔1〕。

〔4〕五项决议,指一九四六年一月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五项议案。参见本卷第7页注〔4〕。

〔5〕“尧庐”,是重庆国民党政府参军长办公厅所在地的名称。

关于东北问题的说明〔1〕(一九四六年三月十日)

 【正文】

昨天我把我和你谈的话都报告了延安,并告知他们说你十二日即回国〔2〕,因此延安来一急电,问你能否把东北问题解决了再走,这样对中国人民有极大好处,而且改组政府事也可决定了,全国的局面就都安定了,这对你回美后要解决各种问题也可有极大便利。故而我特提前来向你说此事。至于解决的办法,延安完全同意我昨天对你所说的意见。

昨天因时间的关系未得详谈,今天我愿把东北问题的一切说清。

关于东北问题,其责任并不在我方。我们始终是愿意和全国的问题来全盘与一道解决的,我们也主张把内政和外交的问题分开,这是我们一贯的立场。所以政府和苏联进行外交谈判,我们从未过问过。此事一问政府办外交的人即可证明。至内政的一面,则我方从未拒绝协商。只要对方愿和我们求得解决,则我们极愿解决。例如,十二月初政府的军队到了锦州至沈阳间的铁路上,当时政府代表张嘉璈〔3〕来会我党代表董必武〔4〕谈及此事,我们即表示,如果政府的军队是到沈阳去接收苏军驻扎的地区,则我们不管,但政府军不要西开向中共的部队进犯,引起战争。这说明在当时政府军如开入沈阳将不受阻碍,而后来的事实却是政府的军队转向热河〔5〕进攻,直至一月十日〔6〕以后不久才停止。这证明在停战以前我们便始终没有拒绝单独与政府谈东北问题,但我们同时却始终反对把内政和外交的问题牵连到一起。可是国民党的宣传则一直是把内政和外交混杂起来。自从东北局势紧张以来,即十二、一、二,三个月来,而非仅是二月,政府便是把内政和外交的问题故意牵在一起。对这些,为了要促使政协会〔7〕成功,我们都避予回答,而宁采沉默态度。这证明从一开始我们方面即不愿使东北问题紧张到足以妨碍政协会的成功。

至于在军事方面,何以中共能有如此的发展,此事经我坦白向你解释后,你自能明了。缘自日本投降后,政府不承认中共部队有受降区,不许他们参加受降工作,大的城市都由政府军队靠美国的运输帮助而接收了,因此中共的军队只能由冀热边境向东北去,以谋出路。当时东北空虚,苏军仅驻扎在铁路线上,其他地方有许多余地可活动,结果他们解除了许多伪军的武装,组织了人民,在政府军队未到前,已建立了民选的地方行政。这都是很自然的事。但中共并未因此便不承认政府可派军队去东北向苏军接收主权,这在停战协定中有规定。中共也未说东北的军事冲突不应停止,这在停战协定中也有规定。我们愿受其约束。可见我方并未存有把东北除外的观点。在一月二十日以后,当你提出要派执行小组〔8〕去营口时,我们马上同意,这也证明我们未把东北除外,且愿受其约束。可是派小组事稽延了一个多月尚未得解决,此时政府军源源开到了东北。照停战协定的规定,政府应把在该地的军事调动通知执行部〔9〕,但此事政府未做。这表示政府有意避开东北不谈,使我们无法接触到这个问题。如此迟延了一月多,迫使我们不能不把我们在东北的地位说明。但在说明我们的地位时,显然有这样的几个原则:

(一)不牵入到外交方面,而是把外交和内政分开。

(二)军事和政治平行解决。既然在军事方面我们表示要派小组去,这当然意会到政府派去的五个军可以去接收某些地方,这也意会到在停战以后要进行整军。在整军方案〔10〕中,我们又表示完全同意政府可以留五个军,而且一直到最后仍保持五个军,即占全国总兵力的四分之一。这即是说我们愿容忍政府的军队在东北占绝对的优势,而并没有因为我们在东北有这样大的兵力,便要求留驻很多正规部队。另一方面,我们要求政治民主,政协的决定应适用于东北,改组东北政务委员会〔11〕和各省政府,并实行《和平建国纲领》〔12〕中所规定的地方自治。

因此,我们觉得我党发表这样一个声明〔13〕,并没有什么错误。

至于这三周的局势是很清楚的。二月份,还在延安发表对东北的声明以前,国民党的CC派〔14〕却把苏联的事和我们的事牵在一起。我已经说过,国民党曾有过三个月的宣传和攻击,我们均置之不理,我对记者也一直未谈过此问题。但在二月的一些示威游行中,把一切与我们本无干系的事都牵扯到一起,于是发生了一连串的事件,如较场口事件、《新华日报》及《民主报》门市部的被捣毁、北平执行部的被捣乱、成都《新华日报》分馆和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的被捣乱〔15〕。他们对苏联的大使馆、领事馆并无行动,反而把我们做为攻打的目标。而我们直到最近才做了一些回答〔16〕。顽固派这两个月来对我们的辱骂,并继之以非法行动,其理由仅仅是说我们要把东北除外,特殊化,实行民选。实际上,我们恰恰不要把东北除外,要把停战、整军、保障人权、改组政府及施政纲领等都适用于东北。他们说我们要依靠苏联,而实际上恰恰相反。如果真是依靠苏联,便不会有赤峰事件〔17〕,也不会要停战小组去东北,更不会欢迎马歇尔将军去东北。过去因为我们不愿向记者们公开解释这些问题,致顽固派得以动员了几十种报纸来漫骂我们,蒙蔽人民,并还有多次反对我们的示威游行。

例如在我党代表团的住所门前,便曾有连续几天的示威,天天在辱骂我们。而就在《新华日报》馆被捣毁的那天(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在混乱中我还来出席军事小组会议,作了四小时余的努力,求得了整军方案的最后解决。在次一个星期一,我们在整军方案上正式签了字。而其实那时我们正在挨顽固派的骂和打。那时国民党二中全会尚未召开,我因为不愿以国内这些政治纠纷来麻烦你,故未曾向你提出,也未曾向你提供这方面的材料。而CC派和三青团〔18〕的一些分子两个月以来却天天在辱骂我们。我们既挨骂又挨打,这才引起延安的回答,其中一部分由《新华日报》予以转载,但这都是防御性的。我本人对东北问题从未作公开谈话。这次出巡以前,我还特别提到对东北问题如遇到询问应如何一致答复,其理由便是我不愿单独地有所宣传。这证明二月以来的挑衅应由国民党党部方面负责。

说到国民党二中全会,这些人的企图是要推翻政协的一切决议〔19〕,他们不仅是反对中共,而且反对国民党内一切主张民主、和平、统一的人士。在这几天会议中,CC派中委几乎天天骂人,连张治中〔20〕将军都不否认。前两天在孙哲生〔21〕先生处讨论宪草,他和邵力子〔22〕先生也不否认。这决不能说是因为中共的一些宣传和声明就能破坏过去的一些成果,而是这些分子先在闹,他们要撤换国民党出席政协的代表。陈立夫〔23〕自己身为政协的国民党代表之一,却暗中指挥反对政协。他们对王世杰〔24〕、邵力子、张群〔25〕、孙科,甚至对张治中、宋子文、翁文灏〔26〕等都反对。这些事和中共以及和东北问题都无直接干系。其目的是要推翻政协的决议。他们觉得这些对他们的派系不利。正因此,我非常担心政协的决议会被他们推翻。因为他们要变更政协的一切决议,要变更宪草修改的原则〔27〕,使之成为维持集权主义而非民主主义的。对改组政府,他们一方面要把国民党内主张和平民主的人士逐出政府之外,另方面又要求别党所提出的参加政府人员的名单要由国民党二中全会通过。关于国民大会,要变更原定的人数。在施政纲领方面,要由他们派人接收我们现有的区域,不准实行民选等等。他们还要求政协的决议不能约束国大中各党代表。这一切也都和东北无关。故在我看来,东北问题不过是他们的一个借口,实际是顽固分子不愿放弃一党独裁权,这是最本质的原因。

正因为我担心中国前途,所以才觉得东北问题需要求得一个解决,并希望在你走以前解决。我党并无东北除外或特殊的观念,这与外交问题连不到一起。如不愿对此求得一解决,倒是要造成例外了,这样便会有内战的危险,但这非我们所愿,而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我还愿举两个例子以说明我们的态度。在一个月以前,有两三个美国记者来问我对苏军自东北撤兵问题的态度。这几人因和我很熟悉,故我坦白地告他们,如只为我们着想,我赞成苏军撤得越早越好,因苏军一撤走,政府军未到,该地自然可由我们的军队接收。如苏军不走,最后一定是留给政府军接收。但我们不愿公开表示,以免给别人一个印象,好像我们要把东北独占。次日,美联社曾对此发出报道,简单地说我赞成苏联撤兵。但此事国民党却一直不提,不予发表,因这与他们的宣传不相符合。

此外,在这次旅行中,你曾收到许多资料,是反对中共的,而我则不愿供给反对国民党的材料。其实沿途我也曾收到我们方面的一些材料,这些材料是准备给你的,但我没有给你,其理由是只要问题已经解决了,便不必再提。我平日来和你谈话也是如此,即趋于解决问题,而不是增加问题,引起纠纷,我想你定可证明此点。

【出处】

根据中央文献出版社一九九六年出版的《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刊印。

【注释】

〔1〕这是周恩来同美国总统特使、军事三人小组顾问马歇尔会谈纪要的节录。

〔2〕马歇尔于一九四六年三月十一日离开中国,回美国述职,同年四月十八日返回中国。

〔3〕张嘉璈,一九四五年十二月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长春铁路理事长。曾与熊式辉、蒋经国等参与苏军撤出东北事宜的会谈。

〔4〕董必武,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初是中共重庆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中共代表团成员。

〔5〕热河,即热河省,当时辖区为今河北省东北部、辽宁省西南部、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一九五五年撤销。

〔6〕这里指国共双方一九四六年一月十日签订停战协定,同日下午下达停战令,规定双方军队应在一月十三日午夜就各自位置上停止军事行动。

〔7〕政协会,即政治协商会议。见本卷第7页注〔4〕。

〔8〕执行小组,指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驻各地的军调执行小组。

〔9〕执行部,指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见本卷第49页注〔14〕。

〔10〕整军方案,指《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参见本卷第67页注〔1〕。

〔11〕东北政务委员会,这里沿用了抗日战争前的旧称,当时应为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东北行营政治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一九四五年八月三十日在重庆成立,熊式辉任政治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嘉璈任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这是国民党政府一手包办的东北地区的临时行政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以“行政接收”为名,抢占和控制整个东北。一九四六年七月,东北行营改为东北行辕,仍设政治、经济两委员会。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一日,东北行辕政治、经济两委员会正式合并,改称东北行辕政务委员会,陈诚任主任委员。国民党政府对东北地区行政机构的“改组”,既没有实行民主选举,也没有吸收各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参加,只是改变了名称。

〔12〕《和平建国纲领》,参见本卷第37页注〔10〕。

〔13〕指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延安《解放日报》社论《重庆事件与东北问题》。社论表明中国共产党对东北问题的态度,要求国民党停止内战,改组国民党政府接收东北的机构,承认民选省、县政府。

〔14〕CC派,见本卷第33页注〔30〕。

〔15〕一九四六年一月政治协商会议之后,国民党反动分子连续制造一系列挑衅事件,蓄意破坏政协决议的执行。二月十日,重庆各界二十多个团体的群众在较场口广场举行庆祝政治协商会议成功大会,国民党特务捣乱会场,打伤李公朴、郭沫若及新闻记者等六十多人。二月二十日,国民党特务纠集暴徒千余人以“冀省难民还乡请愿团”的名义在北平举行反共示威游行,并闯入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工作人员办公室,侮辱殴打工作人员。二月二十二日,国民党当局利用苏军驻扎东北的问题,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在重庆举行反苏、反共游行,指使特务捣毁重庆《新华日报》和民主同盟机关报《民主报》的营业部,打伤数人。二月二十四日和三月一日又发生国民党特务袭击《新华日报》成都营业分处和第十八集团军(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的事件。

〔16〕指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发表的新华社述评《在政府当局的纵容与鼓励下反动派扩大反苏反共活动》,该文经毛泽东修改过。

〔17〕赤峰位于原热河省境内(现属内蒙古自治区),是当时连接晋察冀解放区与东北解放区的重要通道。在一九四六年一月的停战谈判中,国民党政府借口从苏军手中接收主权,提出允许其军队向东北增兵和在东北境内自由调动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接收”地处华北且已在中共领导的人民武装控制下的赤峰和多伦(原察哈尔省境内,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地区。为了推动和谈的进程,中共方面在东北问题上做出了适当的让步,但断然拒绝了国民党军队“接收”赤峰、多伦的要求,从而保证了通向东北的交通线的安全。

〔18〕三青团,即三民主义青年团,是国民党欺骗和控制青年的反动组织。一九三八年成立,一九四七年并入国民党。

〔19〕一九四六年三月一日至十七日,国民党中央在重庆召开六届二中全会。蒋介石在会上公开号召破坏政协决议,宣称应“就其荦荦大端,妥筹补救”。全会通过了推翻政协宪法草案中各项民主原则的决议及其他多项反共决议,继续坚持国民党的独裁统治。

〔20〕张治中,当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军事三人小组国民党政府代表。

〔21〕孙哲生,即孙科,字哲生,当时任国民党政府立法院院长。

〔22〕邵力子,当时任国民参政会秘书长,是参加国共谈判的国民党政府代表和政治协商会议代表。

〔23〕陈立夫,国民党CC派首领,当时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是参加政治协商会议代表。

〔24〕王世杰,当时任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部长,是参加国共谈判的国民党政府代表和政治协商会议代表。

〔25〕张群,当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成都行营主任兼四川省政府主席,是参加国共谈判的国民党政府代表和政治协商会议代表。

〔26〕宋子文,当时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院长。翁文灏,当时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兼经济部部长。

〔27〕政治协商会议规定的宪草修改原则的主要内容是:“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之,其职权相当于各民主国家之议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立法院对行政院有同意权与不信任权。“监察院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同意、弹劾和监察权。“省为地方自治之最高单位”,省得制定不与国宪相抵触的省宪。

关于东北问题的对策〔1〕(一九四六年三月十日)

 【正文】

中央并告叶饶罗:

一、今日与马歇尔〔2〕续谈,我说明了东北问题及国民党二中全会〔3〕的真相,并望他留华解决了东北问题以后再回去,因目前中国正处在危机中。马歇尔要我将提案记录给他,他对中共与苏联在东北的关系还未释然,他尤注意说明美在中国无他要求,只要中国和平与安定。我决于明日再向其说穿美在华优势及中共与苏联之所谓关系。

二、马歇尔表明他行期已一再延期,十二日非走不可〔4〕,并暗示要回去与杜鲁门〔5〕解决东北问题,或与安全理事会有关。马歇尔并机密地通知我,四月一日起美军陆战队开始从中国撤退。五月一日美在华陆军总部撤销,美空军亦撤走,只留运输机。魏德迈〔6〕兼负中国战场之参谋长的任务亦将于最近将来取消。

三、马歇尔说明他昨晚已与蒋介石说好,派执行小组〔7〕至东北。蒋虽不愿意,但仍接受了,并提出条件为:

甲、执行小组只管军事不管政治。

乙、执行小组随政府各军行动,与共军保持联络,协商停战。

丙、政府军队有权接收中苏条约规定的长春路〔8〕,沿铁路三十公里境内中共军应撤退。

丁、政府军队有权进驻矿区。

戊、凡政府军队接收主权时,中共军队不得阻拦并应撤退。

我当问以如照戊项规定,岂不等于中共军队将从全东北撤退?马歇尔答,政府军队有定数而中共军队亦要整编,当然不能什么地方都驻。此可载入记录。

四、我约马歇尔明日再谈。

归来代表团商定对策三点:

甲、东北问题必须军事与政治一道解决,分开解决不可能,而且有使政治不得解决的危险。

乙、赞成执行小组至冲突地带,首先停止冲突。

丙、政府军队接收的范围待前方视察后方能商定。如马歇尔不同意,则争取先派小组,停止冲突,再谈其他。

中央意见如何,请告〔9〕。

周恩来

灰夜

【出处】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这是周恩来给中共中央并告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叶剑英、第二十七执行小组中共代表饶漱石和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方面参谋长罗瑞卿的电报。

〔2〕马歇尔,美国总统特使,当时任军事三人小组顾问。

〔3〕指一九四六年三月一日至十七日国民党在重庆召开的六届二中全会。见本卷第76页注〔19〕。

〔4〕马歇尔于一九四六年三月十一日离开中国,回美国述职,同年四月十八日返回中国。

〔5〕杜鲁门,当时任美国总统。

〔6〕魏德迈,美军中将,一九四四年来华,任驻华美军总司令、中国战区参谋长。一九四六年四月回国。

〔7〕执行小组,指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驻各地的军调执行小组。

〔8〕长春路,指中国长春铁路,简称中长铁路。该路段自哈尔滨起,西至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至大连。抗日战争胜利后统称中国长春铁路,由中苏共管。一九五二年十二月,苏联政府将中长铁路全部移交中国。现分段改称滨洲、滨绥和哈大等路。

〔9〕一九四六年三月十二日,中共中央复电说:关于东北问题,同意代表团所商定的三点对策。蒋介石所提的五条我们绝不能接受。和平解决东北问题,还须要在军事上给国民党军一些打击。你们在重庆则应在谈判和宣传上尽可作和平解决的攻势。

关于东北问题同张治中初步商定六点意见的说明〔1〕(一九四六年三月十六日)

 【正文】

中央并转毛主席:

(一)三人会议〔2〕停了两天,美蒋两方都催问消息。今晚以中央元午电〔3〕示与张治中〔4〕作长谈,说明我军在东北所占的地方,目前决不能让,而且要等待政治解决。张治中谅解情况,承认我军地位,他要求对执行小组〔5〕必须有任务规定方能出发,对之很重视。经多次磋商后,提出下列三项:(甲、乙、丙三项〔6〕上次电告,不改。)

丁、政府接收东北主权,有权派兵进驻苏军现时撤退之地区,包括长春铁路〔7〕线两侧各三十里在内。

戊、凡现时中共部队驻在地区,政府军队如须进驻,应经过商定行之。

己、以后东北驻军地区,以整军方案〔8〕另订之。

(二)根据上述三点之戊项,完全依照中央及东北局意见,未答应任何我军现驻地区给国方。根据丁项,政府只能进驻现时苏军撤退地区,即沈阳、长春以及抚顺地区。但我军驻在抚顺、铁岭,故我们可根据戊项不让,而铁岭亦可作妥协条件。至于沈阳以南、以东及长春路以北非苏军现时撤退地区,完全不受丁项约束。张治中要求不提现时二字,我说如无此二字,即无时限,不可能有妥协。故现实问题,即派执行小组至沈阳商议,沈阳至长春(不含)段由国方接收,但铁岭还须协商,其他一切都不让。

(三)张治中所以愿意让步,自然是美苏关系转好,蒋亦不能打,对于东北目前只想占多少算多少。另,张治中二十日飞新〔9〕,故愿意于现在办好此事,故宁愿承认我军现时一切驻区。

(四)根据此种条件及中央指示,我们可能承认国军可以接收沈阳。至于哈尔滨、长春路各城市,还稳得多,因目前苏联绝不会再北撤。至两侧各三十里,因是条约〔10〕上的规定。

我们代表团考虑至再,觉得如再拒绝,等于我们一无让步,要使东北军队全部冻结。至长春以北及满洲里至绥芬河线,最好苏军不拒绝我接防,使将来更好谈判,我军亦可不必拘束。

(五)中央同意此三项否,请立电复。

恩来

寅丑

【出处】

根据中央文献出版社一九九六年出版的《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刊印。

【注释】

〔1〕这是周恩来给中共中央并转毛泽东的电报。毛泽东于第二天阅后批示:“即转东北局及叶饶。”对电文(四)批示:“此条请寅卯速与辰兄接洽,将整个中东路(包括哈市)让我驻兵,永远占住,不让国民党进驻一兵一卒。”在电文最后批示:“东北停战协定即将签字,请彭林速即布置一切,造成优势,以利谈判。”

〔2〕三人会议,参见本卷第57页注〔5〕。

〔3〕指中共中央一九四六年三月十三日午时就东北问题的谈判方针给中共中央东北局和重庆中共代表团的指示电。

〔4〕张治中,当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军事三人小组国民党政府方面代表。

〔5〕执行小组,指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驻各地的军调执行小组。

〔6〕见《关于东北问题的对策》一文(本卷第78-79页)。

〔7〕长春铁路,见本卷第32页注〔25〕。

〔8〕整军方案,指《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见本卷第67页注〔1〕。

〔9〕新,指新疆。张治中赴新疆的日期以后有变化,改于一九四六年四月四日飞赴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行前被任命为国民党政府主席西北行辕主任兼新疆省主席。

〔10〕指中国国民党政府同苏联政府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在莫斯科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见本卷第32页注〔22〕。

不遵守停战令的实际上是国民党军〔1〕(一九四六年三月十八日)

【正文】

整军问题。在政协会议〔2〕中,军政部次长林蔚〔3〕氏报告,政府军队现有三百八十万,要减到一百八十万,编为九十个师。但在二中全会〔4〕中,同一人的报告则说政府军队及机关学校现有四百九十万,将来只减到三百四十七万,仍编九十个师,这和在政协报告中的数目比较,多出了一百六十七万。即去掉机关学校,仍然会多出很多,那就是所谓兵工总队,成为正规军的后备队或补充队。这是违反政协决议和整军方案中复员计划〔5〕的,因这既不能减少国库开支,且将保持额外的一部分队伍,完全与复员精神相反。

停战问题。国民党二中全会在宣言上要求中共部队即速停止继续攻袭,但实际上究竟是谁不遵守停战命令实行继续攻袭?只要听到方才林、郑〔6〕两位关于广东、湖北情形的报告,就很清楚了。在山西,任何人都可看到,太原、大同的日军到现在还没有被解除武装,因为阎锡山〔7〕氏还在利用他们攻打中共和解放区的军民。在华北、华中其他地方,继续进攻和蚕食中共地区的村镇的事,还在不断发生。

关于东北的情形,马歇尔〔8〕将军在两个月前曾提议派遣执行小组〔9〕去东北调处军事冲突,当时我们立即赞成,政府却在最近才同意了这个提议,可是又发生了执行小组的任务问题。我们曾提出了两个解决办法:一个是无条件派遣执行小组去,立刻停止一切军事冲突,并调查当地实际情况,把问题带回来提供三人会议〔10〕解决。另一个更好的办法是先在重庆谈判关于军事、政治问题解决方法的一般原则,然后再派遣执行小组根据已经谈好的原则去具体执行。这两个办法,都还没商得结果。我们向来主张东北的内政与外交问题应分开解决:外交问题,过去一直是政府负责的,现在依然如此;但是内政问题,大家都有责任,必须用政治方法和平解决。这不仅仅是中共的意见,这也是其他民主党派和东北人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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