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不搞反宗教运动,不到教堂里去作马列主义的宣传,不靠行政手段强迫人家不信仰宗教、人为地取消宗教、消灭宗教。他说:“中国的宗教徒有几千万,如果加上在家里信教而不到寺庙去的就更多,差不多有一亿了。所以,怎么能够取消宗教呢?”〔38〕“谁要企图人为地把宗教消灭,那是不可能的。”〔39〕“在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等问题上,不能急性地强迫人家同意你的意见。不然的话,表面上好像同意了,实际上并没有解决问题。”〔40〕
第五,在政治上合作共存,在信仰上相互尊重。他对宗教界朋友语重心长地说:“我们认为,唯物论者同唯心论者,在政治上可以合作,可以共存,应该相互尊重。我们之间有合作之道。这是我们衷心希望的。”“我们的宗教信仰是自由的。在中国存在有宗教信仰的人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就是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这两类人应该彼此相处得很好……不信仰宗教的人应当尊重信仰宗教的人,信仰宗教的人也应当尊重不信仰宗教的人。不信仰宗教的人和信仰宗教的人都可以合作。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也可以合作。这对我们民族大家庭的团结互助合作是有利的。”他特别强调对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要给予尊重。他说:“要互相帮助,就要互相尊重……汉族首先应该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41〕“风俗习惯也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如果不尊重,就很容易刺激感情。比如我们对回族和新疆的各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就要尊重。”〔42〕
第六,要实事求是地帮助宗教界克服困难,在改革中涉及宗教问题时必须特别慎重。新中国成立初期,教会学校在与外国断绝关系后,经费上有很大困难。周恩来指示各级政府,对教会学校“应该照顾”〔43〕,帮他们渡过难关。1956年,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主改革。周恩来及时召集在京的民族上层人士,向他们宣传民主改革的意义、性质、目的、方式和具体政策。他强调说:“对藏区的寺庙应该采取更慎重的态度。我们从来都是主张尊重兄弟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在改革中牵扯到寺庙的耕地等问题,必须慎重对待……如果寺庙的经费发生困难,政府可予以救济。”〔44〕关于宗教改革问题,在50年代他明确指出:“对于少数民族的宗教,我们现在也还不能提出改革的口号,以免引起人家的反感。对伊斯兰教,对喇嘛教,都应该尊重。假如少数民族中有积极分子提出要改革,应该好言相劝,劝他们不要着急。这个问题现在还不能提,慢些改比快些改要妥当得多。”〔45〕“对于反映在文化方面的风俗习惯,不要随便加以修改……人家的风俗习惯是建立在自己的生活条件的基础上的。风俗习惯的改革,要依靠民族经济基础本身的发展,不要乱改。”〔46〕他强调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必须谨慎,切忌因工作不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他说:“我们在工作中要处处谨慎,否则小事情会变成大事情,局部性问题会变为全局性问题,即刻就会闯出乱子来。”〔47〕周恩来特别重视帮助宗教界办好宗教院校、培养宗教事业接班人问题。当时他认为,我国伊斯兰教“高级的经学院办得也还少了些。为宗教服务的人员还不够,还要扩大。我们已经请了埃及的教师来讲课,埃及是伊斯兰教研究经学的权威地方。今后我们的事业发展了,别的国家愿意和我们交换教师、学生,我们也愿意考虑。我们对于信仰佛教的民族也要帮助。最重要的地方是西藏,那里是喇嘛教。”〔48〕
第七,积极引导宗教割断同帝国主义的联系,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健全自己,还宗教的本来面目,为新中国服务。他说,中国的宗教团体“要把民族反帝的决心坚持下去,割断同帝国主义的联系,让宗教还它个宗教的本来面目。”“宗教界本身要团结,要开展一个民族自觉运动,以增强我们的合作。也就是说,我们要通过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清算并且断绝同它们的旧关系,以巩固我们的统一战线。”“中国基督教会要成为中国自己的基督教会,必须肃清其内部的帝国主义的影响和力量,依照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的精神,提高民族自觉,恢复宗教团体的本来面目,使自己健全起来。”“帝国主义利用宗教团体的问题,我们要做这样的解释:分清主观与客观,客观上是存在了的;分清少数与多数,事实上反动分子是极少数。宗教界内部要通过自我批评,把自己的工作与组织进行检讨和整理。这是个原则性的工作。我们搞清楚这些原则,把这件工作做好了,帝国主义就不能再利用宗教团体了。这也就是宗教界的自卫。”〔49〕“中国的宗教应该由中国人来办。”〔50〕基于这种原则立场,他提出:“我们不再请外国传教士来”;“不应该再向外国募捐。我们要有自己办教的准备。现在中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我们不向别人低头,不依赖别人。但是,我们也不盲目排外……对每一笔外款,要加以辨别,如果是有附带条件的援助,就不能接受。”〔51〕
第八,全党都要重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界的统战工作。周恩来认为,以政治为标准,联合宗教界的爱国民主人士,有利于扩大与巩固党的统一战线,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他说:“我们主张,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信教的、不信教的可以共存。我们要团结和照顾到各种社会力量,使大家各得其所,同心协力,建设新中国。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安定,稳步前进。”〔52〕统战工作不仅仅是做几个上层代表人物的工作,也不仅仅是统战部门的事,而是全党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统战政策是要全党贯彻的,尤其是党组更应注意。首先是政府中党组,其次是人民团体中党组。希望同志们正确认识这个问题,要使全党同志了解,团结、带动非党群众同我们党一起前进,是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任何部门的工作都不能与统战工作相脱离。”〔53〕
第九,宗教工作要着眼于广大信教群众。他认为,宗教信仰问题是复杂性问题,“并不那么简单”。“既然宗教信仰是长期的,又有那么多信教的群众,我们就要做工作。”“应该做好宗教工作,正确地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一步团结一切爱国的宗教徒。”〔54〕“中国基督教徒有将近一百万人”,“对基督教,一方面不能无原则地团结,另一方面不要脱离广大群众。这是政策问题,不是策略问题。大家认识要一致,要团结多数,争取中间分子,打击极少数反动分子,但也不能过急。要不疲倦地工作下去。只有懒惰的人才感到束手无措或推卸责任。基督教客观上是被帝国主义利用的,也有不少天真的人曾被利用过。这就要我们有意识地做好工作,具体地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分清是非,解决问题,共同前进。”〔55〕“对于天主教徒也要做工作。”“不能否认天主教在中国劳动人民中以及资产阶级中还有一部分影响,它有几百万的群众,需要教育,也能教育。”〔56〕
第十,引导各族信教群众走民族繁荣、经济改革的现代化道路。他认为,“最根本的问题是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改善生活”〔57〕,发展经济,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他谆谆教导民族宗教界人士说:“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要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在民族繁荣的基础上前进。”“现在应该担心的不是宗教能不能存在,而是民族能不能繁荣。民族繁荣是我们各民族的共同事业,对此不能有任何轻视。只有改革才能使民族繁荣。经济改革是各民族必须走的路。走这条路才能工业化、现代化。工业化、现代化了,经济生活才能富裕,民族才能繁荣,各族人民才能幸福。”〔58〕
第十一,宗教要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他说:“今天的中国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并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所以,传教是要受到若干限制的。”“宗教界的朋友们也应该遵守约束,不到街上去传教。这可以说是政府同宗教界之间的一个协议,一种默契。”〔56〕
第十二,“不能拿一个政策来解决所有的问题”,要照顾到各地区、各民族的特点。“如维吾尔族人,觉得共产党好,有的要求加入共产党,但他的宗教信仰一时又不愿放弃,我们便可以允许他加入,在政治上鼓励他进步,在思想上帮助他改造,否则会影响他前进。照顾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并不是失掉立场。对少数民族,首先要在政治上使他们求得解放,然后在经济上和文化上再帮助他们发展,稳步前进。”〔80〕
第十三,要深人研究宗教。毛泽东主席历来重视对宗教的研究。1961年1月23日,在同班禅大师谈话时,他明确提出:“我赞成有些共产主义者研究各种宗教的经典,研究佛教、伊斯兰教、耶稣教等等的经典。因为这是个群众问题,群众有那样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1963年12月30日,他在一个文件上写下一段重要批语,对于“国内没有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机构,没有一本可看的这方面的刊物”,对于至今影响着广大人口的世界三大宗教“我们却没有知识”等现象,表示不满。周恩来完全赞同毛主席的这些意见,并立即遵照上述批示精神着手筹建世界宗教研究所。他以其贯有的作风,不仅亲自领导筹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宗教研究机构,而且明确指出,我们不仅要研究各种宗教的历史、理论、现状,而且要深入地研究各种宗教的教理、教派、教义,要真正地懂得宗教。周总理的这些指示,迄今仍是我所科研人员努力的方向。
周恩来宗教观的历史地位
周恩来的宗教观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第一、周恩来的宗教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忠实继承和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人们正确认识宗教、处理宗教问题的科学指南。周恩来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实事求是地观察、分析中国宗教的实际,成功地处理了中国宗教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在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所取得的伟大胜利的一部分;也是周恩来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的一个巨大贡献。
第二、周恩来的宗教观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思想是以毛泽东为首的我党第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解决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具体实际,总结出来的一整套科学理论体系,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其中,统一战线的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周恩来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丰富了我党统一战线的理论,丰富了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宝库,与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宗教观一起成为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三、周恩来的宗教观为我党改革开放新时期宗教政策与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先后发表了19号文件、6号文件;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同志,也先后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宗教问题的重要讲话,精辟地阐述了我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形成了一整套有关认识宗教、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大政方针和思想体系。周恩来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现行宗教政策方针重要的理论依据。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注释:
〔1〕〔12〕〔18〕〔19〕〔20〕〔23〕〔24〕〔26〕〔27〕〔28〕〔30〕〔32〕〔33〕〔34〕〔36〕〔38〕〔39〕〔41〕〔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81页、第181-182页、第180页、第181页、第125-126、133页、第201一202页、第180-181、185页、第309页、第308-312页、第308页、第180页、第383页、第445页、第141页、第429、309页、第309页、第185页、第309页、第325-326页、第192页、第388页、第191页、第310页、第180-187页、第174页、第180一187页、第186页、第201页、第429页、第187页、第202页、第309页、第384页、第181-182页、第164页。
〔3〕《周恩来选集》上卷,第332页。
〔2〕〔4〕〔21〕〔22〕〔25〕〔29〕〔35〕〔37〕〔40〕〔42〕〔43〕《周恩来选集》下卷,第155页、第267页、第63页、第63页、第270页、第256页、第155页、第40页、第20页、第270页、第20页。
〔5〕〔8〕〔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0页、第52页、第541页。
〔6〕〔10〕〔13〕〔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页、第425页、第2页、第1页。
〔7〕《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6-97页。
〔14〕〔15〕〔16〕《列宁选集》第2卷,第376页、第375-385页、第375页。
〔31〕冯今源:《宗教道德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世界宗教研究》1997年第1期)。
林雄辉:周恩来与解决台湾问题历史进程
周恩来作为共和国的第一任总理、中国政府处理外交事务的最高首脑、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成员,在解决台湾问题的历史进程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被人们称为:“武力解放”的重要决策者、“和平解放”的积极倡导者、“一纲四目”的主要设计者和理论概括者、“一国两制”的主要奠基者和努力实践者。
武力解放台湾的重要决策者
中国共产党关于解放台湾问题的决心和计划,首先是建立在武力解放基础上的。即使在“一纲四目”的条件下,或者在推行“一国两制”的进程中,始终没有放弃武力解放的方案。周恩来辅佐毛泽东主席,在以武力解放为主、努力探求和平解放可能的50年代,运筹帷幄,既有力地挫败了蒋介石集团的嚣张气焰,又较好地处理了中美两国及其与台湾的关系。
(一)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不能改变,但时间可以往后推
中国共产党关于“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最早文献,见于1949年3月15日由新华社发表的《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评论。这一时期党中央的政策,是针对蒋介石以东南沿海岛屿为前沿,以台湾本岛为中心,争取美国援助和支持,与中共长期对抗的军事部署和战略安排的。
根据毛泽东、周恩来当时的设想,解放台湾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迅速组建海军、空军,掌握制海权、制空权;第二步,尽快解放东南沿海各岛,扫清外围,建立攻台前沿阵地;第三步,发起对台全面作战。完成时间不超过3年。1950年5月17日,第三野战军前委发出了《保证攻台作战胜利的几点意见》,并成立了以粟裕为总指挥的前线指挥部,以3个兵团、12个军,共50万人的兵力,投入对台作战准备。1950年6月,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重申“解放台湾、西藏,跟帝国主义斗争到底”〔1〕的决心。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在挑起朝鲜战争的第3天,即1950年6月27日,杜鲁门对外发表声明,支持蒋介石踞守台湾,鼓吹“台湾地位未定”,并命令美国海军第七舰队在台湾海峡游弋,美国空军第十三航空队进驻台湾,企图以此阻止我解放台湾。鉴于美国政府及杜鲁门的行径,中国政府及人民表示极大的愤慨。6月28日,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对外发表严正声明,指出:“台湾属于中国的事实永远不能改变,我国人民必将万众一心,为从美国侵略者手中解放台湾而奋斗到底。”随后,又在一次大会上讲:“现在中国人民同国民党残余的斗争还没有完结,这是因为反动派残余所盘踞的台湾,现在是在美国海军和空军的直接控制之下。”〔2〕形势突变,迫使中国共产党重新考虑和调整已定的战略部署。6月30日,周恩来批示海军司令肖劲光:“形势变化给我们打台湾增添了新的麻烦,因为有美国挡着,”所以中央决定“打台湾的时间往后推。”〔3〕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至此,我战略重点由东南转向东北,主要任务由抗美援朝取代了解放台湾。
(二)武力解放台湾反映人民意愿,涉及中美关系,必须积极而慎重地进行
朝鲜停战协定签订不久,中共中央便成立了对台湾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3人领导小组。再次决定将军事斗争的重点由抗美援朝转回到武力解放台湾上来。1954年7月,毛泽东电告周恩来,指出:“我们在朝鲜停战后没有及时提出‘解放台湾’的任务是不妥的,现在若还不进行此项工作,我们将犯严重的政治错误。”〔4〕
在周恩来的直接指挥下,中央军委很快制定了“从小到大、由北向南、逐岛进攻”的作战方案。8月,中央军委批示华东军区,向参战部队下达了准备同国民党军作战的命令,并批准成立了以张爱萍为司令员兼政委的浙东前线指挥部。1955年初,华东部队开始解放东南沿海岛屿的计划,到2月25日,全部解放浙江沿海各岛。而后,遵照军委指示,挥师入闽与福州部队会合,待机攻打金门、台湾。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不断扩大对台问题的干涉,1954年11月2日签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美参、众两院通过了《美国国会授权总统在台湾海峡使用武装部队的紧急决议》。据统计,美国第七舰队在我东南沿海集结了5艘航空母舰、3艘巡洋舰、40艘驱逐舰组成的庞大舰队,对我实行赤裸裸的“炮舰政策”。
毛泽东、周恩来及中央领导层经过研究后认为,完成浙东沿海作战任务,已达战役目的和部分战略目标。从目前形势看,如继续对金、马、澎、台进攻,很可能会引起中美之间直接的武装冲突。为了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从祖国统一的大计着想,中央决定,在不改变武力攻打台湾及附近岛屿的同时,探求其它解决办法,并由周恩来在外交口寻找机会,争取和平解放的可能。
(三)反对美国于涉,提出内政问题和国际争端问题要严格区分,表明中国共产党武力解放台湾的决心
美国干涉我收复台湾,是建国初期我对外交往中遇到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如何处理?不仅关系到新生政权的巩固,关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声誉,也是对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挑战和考验。周恩来在这方面表现出了卓越的领导才能和外交水平。首先,严厉驳斥“台湾地位未定论”。周恩来利用各种外交场合,从历史的、法律的和事实上,指出中国的情况不同于德国、朝鲜以及越南。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中国共产党已下决心要打倒蒋介石,解放台湾,解放全中国。如果不是美国干涉,台湾很快就统一了。其次,阐明中国政府对台问题立场,划清内政问题和国际争端的界限。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问题,美国侵占台湾,造成台湾地区紧张局势,这是中美之间的国际问题,这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以此阻止美国将台湾问题国际化,搞“两个中国”。再次,明确两种问题的处理办法。内政问题的处理,首先应由代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我们可以采取武力,也可以同台湾当局的代表坐下来讨论。中美之间的矛盾问题,最好用谈判的方式予以解决。“中国人民同美国人民是友好的,中国人民不要同美国打仗。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和缓远东紧张局势问题,特别是缓和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5〕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所表示的立场和态度。有力地打击了美国的嚣张气焰,遏制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爱好和平人民和第三世界国家的较高赞誉。
和平解放台湾的积极倡导者
进入50年代中期,国内外形势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国内各项社会改革取得伟大成绩,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在加紧完成,经济建设已成为整个国家生活中的主要任务,人民迫切希望在和平安宁的条件下建设祖国。在台湾,国民党于1955年前后完成了“党改”、“土改”工作,岛内政局趋于稳定,民众不希望看到新的战争发生。在国际上,朝鲜停火得以维持,印度支那问题和平解决的协议也已经达成,特别是一系列国际会议的召开,增加了相互对话的机会;而美国虽与台湾签订了《共同防御条约》,其目的是要借助台湾的战略地位,搞“两个中国”,并不想过深地卷人与中国的对抗。党中央毛主席经过对形势的正确分析,决定暂停武力攻台,开始探索用其他方式即和平解放台湾方式的可能性和途径;同时决定由周恩来负责此项工作。周恩来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审时度势,积极而卓有成效地完成了这个任务。
(一)抓住机会,积极谋求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
利用参加万隆会议的机会,阐明我国的外交政策以及对台立场,让更多的国家了解事实,支持和扩大我国的影响;另外,见机寻求与美国直接对话或谈判,以缓和台湾海峡紧张局势。为此,中央决定由周恩来担此重任。行前,毛泽东与周恩来商定:可在会议期间,相机提出在美国撤退台湾和台湾海峡的武装力量的前提下,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在万隆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阐述了我们对外奉行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对目前台湾海峡局势的看法,博得了与会各国代表团的广泛同情与支持;许多国家纷纷要求美国政府响应中国政府的建议,尽早就缓和紧张局势,从台湾撤兵等问题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发表讲话,表示愿与中国政府对话,并尽快举行中美大使级谈判。经过双方交涉,中美大使级会谈于1955年8月11日正式开始。
在万隆会议后长达15年的中美大使级会谈中,周恩来始终坚持以解决台湾问题为前提。反复指出:台湾问题是解决中美关系的症结所在,美国不从台湾以及台湾海峡撤兵,不与台湾当局断绝外交关系,两岸关系便谈不上正常化。王炳南曾在回忆这段历史时讲到:“很难想像,如果没有周恩来总理的智慧和才能,没有这场十几年的中美大使级会谈,美国会在承认台湾是我国神圣领土的条件下和我国建交。”〔6〕
(二)第一次公开阐述和平解放台湾的设想与意义
和平解放台湾的政策是党中央、毛泽东制定的,而正式对外宣布,第一个公开提出并阐述的是周恩来。从参加万隆会议回来后,周恩来便作了认真的考虑,1955年5月,他在全国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1956年1月,周恩来在全国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再次提出和平解放台湾问题,并向全国发出了“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实现祖国统一而奋斗”的号召。6月,周恩来又在全国人大一届三次全体会议上就和平解放台湾问题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了它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这是我国六万万人不可动摇的共同意志”。“毫无疑问,如果台湾能够和平解放,那么,对于我们国家,对于我们全体中国人民,对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都将是最为有利的。”〔7〕同时,周恩来还就国内外形势的分析,说明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性正在增长,中国共产党和全体人民有信心就台湾问题实现和平解放。
(三)全国论述和平解放台湾的政策与措施
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确定下来后,为之操劳最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设计和论证最多的是周恩来。首先,向台湾国民党当局提出通过谈判和平解放祖国统一问题的希望。周恩来曾多次这样讲:“我代表政府正式表示:我们愿意同台湾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和条件,并且希望台湾当局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者其它适当的地点,同我们开始这种商谈。”〔8〕其次,分析了和平解放的有利条件。一是国际形势趋于缓和,美国武力侵台和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反对;二是中美关系出现松动,两国会谈已经开始;三是台湾岛内要求摆脱美国控制,不愿再过寄人篱下、随人附仰生活的呼声越来越迫切;四是祖国大陆日益强盛,中国政府和人民欢迎和平统一;五是和平解放,祖国统一是台湾同胞和逃台及海外国民党人士的共同愿望,许多人已表示愿意为此而出力。再次,提出并解释了许多具体原则和做法。如:“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不咎既往”、“立功受奖”;“省亲会友”、“来去自由”;“对等谈判”、“高度自治”等。在提到对蒋介石的安排时,周恩来在1956年一次对记者谈话中说:如果蒋介石在统一问题上进行合作,他便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留在中国的任何地方;如担任公职,这个职务将要高于部长级。最后,提出了“六个希望”:一是希望台湾当局下决心,尽快行动并派代表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进行商谈;二是希望一切家在大陆,身在台湾的国民党军政人员早日实现与家人团聚的愿望;三是希望台湾的国民党军队负责人员,在和平解放台湾的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四是希望台湾的国民党军队人员积极促成台湾的和平解放;五是希望一切身在海外和其他地方的国民党军政人员,为促进和平解放台湾而努力;六是希望曾经或者还在对祖国采取对立态度的少数海外华侨,认清是非,省察大势,跟广大的爱国侨胞站在一起,为促进和平解放台湾的爱国事业作出贡献。
(四)总结历史经验,提倡国共第三次合作
周恩来在国共合作中作出过重要贡献。当和平解放台湾,引起国民党关注之时,他深刻分析了开展国共第三次合作的条件和可能,在与毛泽东及其他领导人取得共识的基础上,第一个向台湾当局派来的代表提出了实行第三次合作的建议。1956年7月16日,他在北京会见了曾在赣南与蒋经国共事的国民党中央社记者曹聚仁。会谈中,讲到了国共两党的过去以及中央政府对台湾国民党当局的希望。他指出:“国民党与共产党合作过两次,第一次合作有国民革命军北伐的成功,第二次合作有抗日战争的胜利,……为什么不可以第三次合作呢?台湾是内政问题,爱国一家,为什么不可以合作建设呢?”他回答了曹聚仁的一些提问,进一步明确表示:“我们对台湾,决不是招降,而是要彼此商谈,只要政权统一,其他都可以坐下来共同商定安排的。”〔9〕周恩来希望曹聚仁将谈话内容转告蒋氏父子。第M年4月,毛泽东在一次与苏联来访的朋友谈话时讲:国共两党过去已经合作过两次,我们还准备第三次国共合作。而后,国共两党接触明显增多,并就一些实质性问题进行了研讨。
“一纲四目”的主要设计者和理论概括者
中国共产党自1956年确定争取和平解放台湾的政策后,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领导人都分别作过论述。周恩来主持这件工作,他除了认真领会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听取战友们的意见外,还十分注意在行动中具体落实,努力创造条件,加大和平解放步伐,并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高度概括我党对台实行和平解放的战略思想。
(一)在实践中努力探索,为国共两党合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创造条件
50年代后期的对台工作,在两岸上层秘密联络方面,都是由周恩来亲自负责,并经他直接向毛泽东报告的。1957年春,台湾当局“立法委员”宋宜山到北京作“实地考察”,周恩来亲自会见并指示李维汉和台办的罗青长,可以就一些实质性问题进行交底,阐明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政策:一是国共两党通过对等谈判,实现和平统一;二是台湾作为中国政府统辖下的自治区,实行高度自治;三是台湾政务仍由蒋介石领导,中央不派人前往干预;四是美军撤离台湾,不允许外国干涉中国内政。这是周恩来后来概括的“一纲四目”思想的雏形。
60年代初,周恩来邀请张治中、傅作义、屈武等在钓鱼台吃饭,席间谈到台湾问题时,周恩来希望各位给台湾军政负责人写信,说明大陆遇到的困难是暂时的,不要趁机搞反攻大陆,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
1965年,当李宗仁决定回国之时,周恩来让程思远转达三层意思:一是“四可”,可以回国定居,我们表示欢迎;可以回国定居后再去美国;可以在方便时再回来;可以在欧洲暂住一个时期再定行止。二是“四不可”,不可介入中美关系;不可介入美台关系;不可介入国共关系;不可介入第三势力。三是过好“五关”,政治关、思想关、社会关、家庭关、亲友关。李宗仁回国后,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以及政府的周到安排,在岛内外、海内外引起强烈震动。周恩来适时地将我们对李宗仁的政策及安排等情况,通过有关渠道告知蒋介石,希望他早日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二)“一纲四日”内容的提出及其科学概括
首次明确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方式、方法和条件,以及祖国统一后台湾的法律地位、管理权限的是周恩来。1957年春,他在接见台湾代表宋宜山时,提出了关于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方案。随后,毛泽东指出,台湾只要回归祖国,除外交统一于中央之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均由台湾掌握,所有军政建设费用不足之处,由中央支付,国共双方不派人员做破坏对方之事。这里毛泽东明确了台湾“高度自治”的权限,即允许保留军队、原有的政治、经济体制和权力架构。1958年、1960年章士钊两次赴港向台湾当局转达信息之前,毛泽东、周恩来均就上述设想作了交待与说明。并提出了两岸暂不举行正式谈判,但可先做有限接触,如互访、通邮、通航、通商的建议。
50年代后期,针对美国插手台海危机的事实以及美逼台放弃金门、马祖,造成台湾远离大陆,便以推行“两个中国”的阴谋,周恩来建议毛主席作重新部署。1958年10月间,毛泽东两次以国防部长彭德怀的名义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强调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美国人强迫制造两个中国的伎俩,全中国人民,包括你们和海外侨胞在内,是绝对不容其实现的”。“中国人的事只能由我们中国人自己解决。一时难予解决,可以从长计议”。〔10〕再次明确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不容许外国强权势力阻挠干涉的严正立场。1960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和确定了关于台湾问题和对台工作的总方针,一致认为,台湾宁可放在蒋氏父子手里,也不能落到美国人手中;对蒋介石我们可以等待,现在叫蒋介石过来有困难,但问题总要有个想法,逐步地制造些条件,一旦时机成熟就好办了。
周恩来根据毛泽东的多次指示以及中央的对台政策,结合自己的实践体会,科学地概括出“一纲四目”思想。一纲:就是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这是总的方针和原则,任何情况下都动摇不得。四目:一是台湾统一于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之军政大权,人事安排悉委于蒋介石;二是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给(当时台湾每年赤字约8亿美元);三是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介石的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四是双方不互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事。
“一纲四目”的科学概括,受到毛泽东及中央其他领导人的认可。此后,当谈到和平解放台湾的条件时,均未超出上述思想。毛泽东、周恩来多次表示,只要蒋介石当局能够守住台湾,不使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大陆就不会改变目前的对台政策和两岸关系;甚至讲到台湾问题我们这一代解决不了,可以留给下一代去做。
“一国两制”的主要奠基者和努力实践者
历史是具有连续性的,我们讲周恩来是“一国两制”的奠基者,可以从理论上、实践上以及发展上去理解。
(一)从理论上看,“一纲四目”与“一国两制”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
由周恩来科学概括的、反映全党智慧和毛泽东战略思想的“一纲四目”,是极富战略勇气和民族大义的政策构想,它符合中华民族的利益,顺应两岸人民的愿望,表明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为祖国统一所作的不懈追求和努力。
“一纲四目”与“一国两制”在结构上极为接近,而实质上所包涵和要表述的就是“一国两制”。其一它们都是针对台湾统一而设想的;其二都是为着探讨台湾回归后的构架以及中央政府与台湾关系的;其三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台工作两个连续发展阶段上的方针和政策,其表述的核心都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纲”实际上强调的就是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四目”讲的就是要在一个国家中实行两种制度。
1971年6月21日,周恩来在会见美国新闻界人士时,从理论的高度,就贯彻“一纲四目”作了具体说明。在谈到台湾的现状与将来时,周恩来指出:“有人说,台湾的生活水平很高,台湾回到祖国后,生活水平就会降低。相反,台湾回归祖国后,我们有可能在他们原来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为此,周恩来还提出了5条具体设想:
“第一,不仅不增加税收,还减少税收,如同祖国各地一样;第二,不需要付债,祖国可以帮助他们建设;第三,我们是低薪制,不收所得税。在台湾的人,他们原来有多少收入,还可以保持多少收入,但因为不收他们的所得税,生活就会更加改善;第四,有些失业的人,从大陆上去的,生活上很困难,可以回大陆,回到他们的家乡,我们不会歧视他们;第五,如果台湾回归了祖国,在台湾的人对祖国作出了贡献,那么,祖国应该给他们奖励。”周恩来肯定地说:“这样做只会使台湾得到更多的好处,不会使台湾受到任何损失。”〔11〕
周恩来的这番讲话,是对“一纲四目”思想的具体阐发。这与日后邓小平提出的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应该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要考虑到台湾人民能够接受的政策,是相一致的。
(二)从实践上看,周恩来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倾注了毕生精力
周恩来在贯彻“一纲四目”,争取台湾和平解放的进程中,始终没有动摇过。他为之付出了毕生精力,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文化大革命”中,周恩来背负重大压力,对遭致干扰和破坏的对台工作,倾尽全力予以保护。中央对台工作办公室遭到严重冲击,处于瘫痪状态,周恩来了解情况后,及时指示把一些核心机密文件转移到中央办公厅保护,从而解除了台湾当局对此的担心。
当周恩来得知浙江奉化蒋介石母亲王采玉以及夫人毛福梅的墓被破坏的消息,立即让童小鹏打电话给省委书记江华,要他对红卫兵做说服工作,说明中国人历来对“挖祖坟”看成最不得人心的事,我们不能那样做。当获悉还有一部分红卫兵在江青的指挥下继续偷偷地进行破坏时,周恩来要求浙江省委立即把墓修好,并将修好后的墓地照片送到北京。后周恩来请章士钊先生带去香港,转交给蒋介石。
林彪事件发生后,在毛泽东的提议下,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他抓住时机,及时调整对外政策,对对台工作的损失做了大量补救工作。1972年,为了适应对台工作新发展的需要,周恩来亲自做工作下指示,将人民大会堂中一个已被别省使用的较大的厅改为台湾厅,并邀请台湾同胞参加台湾厅的筹建;他对从海外归来的台胞们说:把那个较大的厅改为台湾厅,让台湾同胞用,是很有意义的。在周恩来的积极努力下,从1973年起,中国台湾民主同盟总部恢复工作,这是自“文革”中各民主党派被停止活动后,最早恢复领导工作的民主党派之一。
1975年底,周恩来在病重期间,仍把中联部的负责同志请到床前,询问对台工作情况,嘱托加强联系,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周恩来逝世后,邓颖超根据他生前的遗愿,把骨灰盒放在人民大会堂的台湾厅,以表示他对统一祖国“鞠躬尽瘁、死而未已”的精神。
(三)从发展上看,“一国两制”构想正是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而考虑的
由于主客观各方面的原因,毛泽东、周恩来关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没有能够在他们生前得以实现。但历史并没有因此而中断。
周恩来、毛泽东相继逝世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继承先人遗志,完成未竞事业,很快便把台湾问题提到党中央的议事日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在提到台湾问题时,首次没有使用“解放”一词,而代之的是更为贴切的“回归”。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同年1月,邓小平在访美期间指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同时,他进一步明确:台湾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当局,它拥有自己的权力,但必须是在一个中国的条件下;所谓保留就是它有自己一定的军队,同外国的贸易、商业关系可以继续,民间交往可以继续,现行的政策、现行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变,资本主义的经济可以不变……这个要求就是一条,一个中国,不是两个中国。邓小平的这段讲话,可以说是第二代领导集体对台工作新的指导方针,它既是对毛泽东、周恩来提出概括的“一纲四目”的发展和创新,也是第一次比较明确地勾画了统一后台湾社会的大体轮廓,初步形成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思想。随着“一国两制”构想的逐步完善,中央提出了对台工作的“九条方针”。1984年2月,在中英谈判取得明显成果时,邓小平对外郑重宣布:把“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运用于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通过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努力,《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正式签定。
1989年6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产生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他们不负众望,在当年的国庆讲话中,深切缅怀毛泽东、周恩来对祖国统一所作的卓越贡献,盛赞“一国两制”构想给祖国统一带来的光明前景。在香港回归交接仪式上,江泽民深刻阐明了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政策,满怀深情地指出:在这伟大的历史时刻,我们深切怀念为中华民族振兴和祖国统一建立了丰功伟绩的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新中国的缔造者,深切怀念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邓小平同志。我们一定继承他们的遗志,把香港的事情办好,把澳门的事情办好,把实现祖国现代化和完成台湾回归、祖国统一的事情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