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带┃
┃ 近 ┃ 坊 ┃到严┃口到┃
┃ ┃ ┃
(40┃ ┃(55里)┃ (50┃ 坊 ┃严坊┃
┃ ┃ ┃-50
┃ ┃ ┃ 里)┃
(55┃ (65┃
┃ ┃ ┃ 里)┃
┃ ┃ ┃ 里)┃ 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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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路军 ┃
右路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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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京溪山┃洽村┃由苦竹┃由脑源┃由严┃同左┃同左┃
┃十┃ (65) ┃(40)┃经甘竹┃经苦竹┃坊经┃
┃ ┃
┃六┃ ┃ ┃罗坊白┃到甘竹┃苦竹┃
┃ ┃
┃日┃ ┃ ┃舍到枫┃
(65)┃到甘┃ ┃ ┃
┃ ┃ ┃ ┃ 林
┃ ┃ 竹 ┃
┃ ┃
┃ ┃ ┃ ┃ (90)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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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路军 ┃
右路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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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占领南┃三坑┃经下洋┃经罗坊┃同左┃经罗┃到枫┃
┃十┃ 丰城 ┃(45)┃占领南┃白舍枫┃(70)┃坊白┃ 林 ┃
┃七┃(30)或┃ ┃丰城如┃林到磨┃
┃舍到┃(50)┃
┃日┃攻击该┃ ┃已到敌┃刀渡附┃
┃枫林┃ ┃
┃ ┃ 城 ┃ ┃攻击之┃ 近
┃ ┃附近┃ ┃
┃ ┃ ┃ ┃ (40) ┃
(7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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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路军 ┃
右路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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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占领南┃市山┃占领南┃经下洋┃同左┃经磨┃同左┃
┃十┃ 丰城 ┃ 街 ┃ 丰城 ┃到瑶浦┃ ┃刀渡┃
┃
┃八┃ ┃(40)┃
┃ 附近 ┃ ┃下洋┃ ┃
┃日┃ ┃
┃ ┃ (70) ┃ ┃到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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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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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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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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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各部非万不得已,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如万不得 已不能赶到预定地点时,须迅速报部并通知各友军。
总司令朱德
政治委员毛泽东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油印件刊印。
注释
〔1〕这是一九三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二十三时毛泽东 和朱德在江西宁都县南团发出的红军第一方面军命令。
〔2〕孙连仲,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二十六路军总指挥 兼第二十五师师长。
〔3〕朱绍良,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六路军总指挥。
〔4〕毛许胡,指毛炳文、许克祥、胡祖玉,当时分 别任国民党军第六路军第八师、第二十四师和第五师师长。
〔5〕市山街,村名,位于江西南丰县西部。
给周以栗谭震林等的信〔1〕
(一九三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以栗同志转边界工作委员会
震林同志转十二军军委:
此次十二军工作区域分得不妥当,清流、连城应让第十二军作第二步工作区。十二军中心任务应不是筹款,而是建立深入宁化石城长汀三县的工作。十二军担任这三县,三十五军担任瑞金一县,三军担任于都会昌二县,均以两个月(七八两月)为限期,分完田,建立地方武装、地方临时政权和临时党部,把这四个问题真正的解决,使于瑞石宁会汀六县连成一片。这是我们的中心任务。十二军两个月要做三县工作不是容易的。一次战争〔2〕后,四个月中十二军做了石城一县宁南〔3〕半县工作,现在宁南是半色区域,石城是全色区域。过去成绩如此,现要两个月做三县工作是必然难做好的,必定要增加工作时期才行。若推广到清连二县,并且把十二军主力三十四师摆到二县去,那末十二军工作将又是毫无效果。因此须变更康都决议〔4〕,把三十四师迅速调返来,使他担任宁化全县,三十五师担任石城全县,三十六师担任长汀全县,军直属队在三县之间。望坚决照此布置。
依大局看来,过去所拟三军团去二崇〔5〕、四军去宁安〔6〕的计划,不但客观上帮助蒋介石打击两广〔7〕,为蒋介石所大愿,并且要很快引起两广的对共行动,乃由我们一身遮断两广反蒋视线,使之集注于我们自己,必然要促进蒋粤妥协对共的过程。我们不应如此蠢。去南丰以北,目前事实上既不许,整个策略上亦不宜。因一则无巩固政权可能,二则威胁长江太甚。西南北三面都不可,便只有东方是好区域。第一、蒋系地盘,无直接威胁两广之弊。第二、地势偏僻,即不受威胁,若较之我们出南丰、宜黄者为小。第三、有山地纵横,无河川阻隔,最适宜造成新战场。第四、有款可筹,军以内不愁给养。第五、群众很多,可以出兵扩大红军。因有这些条件,我们应该在这区域作长期工作计划。三军团应以建宁、泰宁、将乐为工作区域,以顺昌、邵武、光泽为筹款区域。四军应以归化〔8〕、清流、连城为工作区域,以沙县、永安、尤溪为筹款区域,即在三县筹款自给。三十五军以瑞金为工作区域,筹款自给。三军以于都、会昌为工作区域,筹款自给。赣东独立师的中心工作区是广昌,使之联系建宁与石城。所谓工作区都是要分配土地、建立政权的。筹款区只打土豪,做宣传,而不分田地,不建立政权。工作时期暂定两个月,延长下去可到六个月。敌人来了,集中起来就在这个附近打,敌人不来,我们就在这块工作下去。十二军在宁化、长汀、石城工作,要力戒二期在石城、最近在建宁工作之失败(石城游击队尽是流氓、富农,通通反了水),要来一个彻底的转变,坚决反对群众工作中的机会主义。如若三县工作再如过去建宁、石城一样,那末军委和三个师委须负严重的责任。
总前委毛泽东
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十时于建宁
石城信所说三个月工作时间须缩短一个月,因敌进攻紧迫。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这是第二次反“围剿”战役结束后,毛泽东就红军分散工作区域问题写给红军第一方面军政治部主任、中共闽赣边工作委员会书记周以栗和红军第十二军政治委员谭震林等的信。六月三十日,毛泽东再次致信红十二军军委并转周以栗及闽赣边工委、红三十五军军委,指出:“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敌军定很迅速地向我们进攻,已毫无疑义。在此形势下,决不能容我们此时期做准备工作,大概下月内准备作战。”信中还说,在目前形势下,红十二军在宁化石城长汀三县工作只能计划做一个月,筹款和群众工作同样是主要任务。
〔2〕一次战争,指红军第一方面军进行的第一次反“围剿”作战。
〔3〕宁南,指江西宁都县南部。
〔4〕一九三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红军第一方面军临时总前敌委员会在江西南丰县康都圩召开第九次会议,讨论时局和第三次反“围剿”的行动方针以及战场布置等问题。会议决定第三军团向将乐逼近,占领将乐、顺昌两县,筹款六十万;第十二军分兵在宁化、清流、汀州工作,筹款十五万;第四军(缺一个师)迫进沙县、归化、永安,筹款四十万;第三军两个师进占南丰,限前进到里塔圩,如敌不退,只留一师在兴国、于都边。
〔5〕二崇,原件如此,疑为江西上犹、崇义。
〔6〕宁安,原件如此,疑为江西定南、安运。
〔7〕一九三一年五月,广西的李宗仁、广东的陈济棠联络唐绍仪、汪精卫、孙科等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与蒋介石的南京政府对峙。
〔8〕归化,旧县名,即今福建明溪县。
消灭由赖村进攻之敌的命令〔1〕
(一九三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一、截至本日止敌情如左:
(一)陈铭枢〔2〕部(蒋蔡韩罗〔3〕)在富田、水南、白沙之线与我独五师对抗中。
(二)孙连仲〔4〕部(郝唐郭李〔5〕)在沙溪、大金竹之线与我九师对抗中。
(三)朱绍良许克祥〔6〕在南丰,周浑元〔7〕在甘竹、广昌,毛炳文〔8〕在白水、头陂,维持陈罗赵卫〔9〕之交通。
(四)赵观涛师进到砍柴冈、宁都城、田头等处,卫立煌进到瑞金。
(五)陈诚罗卓英两师于十九日进宁都,二十二日分两路,一路进至青塘,一路进至邮村坪。二十三日青塘之敌进至古龙冈,邮村坪之敌进至赖村〔10〕。此两路每路均为一师。明(二十五)日古龙冈之敌将向桥头前进,赖村之敌必将向平安寨前进。
二、本方面军在敌人深入恐慌疲惫之下,决心首先消灭由赖村进攻之敌,然后转向桥头方向消灭敌军的第二部。三、我军对赖村进攻之敌军攻击部署如下:
(一)右翼军(第三军团及第四军)归彭德怀〔11〕指挥,应于明(二十五)日出动,俟赖村敌军进至葛お附近时,以三军团由老屋场之线抄出敌后,以四军由鲤婆お、大田之线攻击敌之左侧。为防三寮方向有敌向葛お增援,三军团一团兵力扼守龙山使敌军不能通过,又须派出小部队位置于流民坝一带,如有敌企图渡河则努力阻之。
(二)中央军(十二军)于二十五日出动,与第四军左翼取得联系后,经桥背到达葛お占领阵地,攻击敌之正面。(三)左翼军(第七军、第三十五军、第三军七八两师)归李明瑞〔12〕指挥,以七军位置于梅屋,第八师应位置于琵琶垅牵制古龙冈方向之敌,使不能增援。三十五军位置于平安寨策应各方。第七师位置于忠洲附近,牵制古龙冈之敌。
四、总司令部在平安寨、桥背附近。
总司令朱德政治委员毛泽东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释
〔1〕一九三一年七月,国民党军发动对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第三次“围剿”。蒋介石自任总司令,调集三十万兵力,采用长驱直入的战略,由北向南进攻中央革命根据地。红军第一方面军在毛泽东、朱德的指挥下,实行诱敌深入、避敌主力、打其虚弱的作战方针。自八月上旬到九月中旬,先后在莲塘、良村和黄陂连续打了三次大胜仗,当敌总退却时,又乘胜追击,分别在老营盘、高兴圩、方石岭歼灭大量敌军。全役共歼敌三万余人,粉碎了国民党军的第三次“围剿”。这是一九三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二十三时毛泽东和朱德在江西于都县银坑牛角塘发出的红军第一方面军命令。
〔2〕陈铭枢,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右翼集团军总司令。
〔3〕蒋,指蒋光鼐,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一军团总指挥,在上海养病。蔡,指蔡廷锴,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一军团代总指挥兼第六十师师长。韩,指韩德勤,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一军团第五十二师师长。罗,指罗霖,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七十七师师长。
〔4〕孙连仲,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二军团总指挥兼第二十五师师长。
〔5〕郝,指郝梦龄,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三路进击军第五十四师师长。唐,疑指唐奉珍,第二次“围剿”时曾任国民党军第四十七师代师长;第三次“围剿”时,第四十七师师长为上官云相。郭,指郭华宗,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四十三师师长。李,指李韫珩,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五十三师师长。
〔6〕朱绍良,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三军团总指挥。许克祥,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三军团第二十四师师长。
〔7〕周浑元,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三军团第五师代师长。
〔8〕毛炳文,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三军团第八师师长。
〔9〕陈,指陈诚,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二路进击军总指挥兼第十四师师长。罗,指罗卓英,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二路进击军第十一师师长。赵,指赵观涛,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一路进击军总指挥兼第六师师长。卫,指卫立煌,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总预备军总指挥兼第十师师长。
〔10〕赖村,村名,位于江西宁都县西南。
〔11〕彭德怀,当时任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三军团总指挥。
〔12〕李明瑞,当时任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七军军长。
夺取富田新安的命令〔1〕
(一九三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一)顷据十二军报告,东固侵入白石之敌,本日已入崇贤。又据纯化区委报告,富田、陂头、新安〔2〕一带之敌共约三团,东固蒋蔡部〔3〕是否全向崇贤及龙冈,敌人现时行动尚不明了。
(二)本方面军以绕入敌背捣其后路,使敌动摇震恐,然后消灭其大部队之企图,决先夺取富田、新安。
(三)七月三十一日(本日)一军团各部须乘夜移动到下列地点:四军到石陂圩,十二军到小遥岭附近,总部到田が,三军到老营盘。三十五军在兴国城,三军团、七军到茶园冈与沙村之间(行三十里左右)择地休息。
(四)八月一日夜间,四军进到古坪圩(在戴家坊、石陂圩之间,是红色区域),十二军及总部进到石陂圩,三军进到小遥岭与石陂圩之间,三军团、七军须进至湾溪、灌溪、铜山、东芫、高陇、马田一带。
(五)八月二日夜间,一三两军团各部各从原驻地出发,一军团担任攻击富田,三军团及七军担任攻击新安圩,均须于夜二点(即三号晨)开始攻击。
(六)各军每日行军时间规定为下午六时半至上午五时,上午五时十分至下午六时为休息睡眠时间。不得违误。
(七)攻击富田、新安时总部在三军的先头。
总司令朱德
政治委员毛泽东
一九三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根据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四二年编印的《军事文献》刊印。
注释
〔1〕这是一九三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十九时三十分毛泽东和朱德在江西兴国县高兴圩发出的红军第一方面军命令。
〔2〕富田、陂头、新安,村名,均位于江西吉安县东南。
〔3〕蒋蔡部,指国民党“围剿”军第一军团,总指挥蒋光鼐当时在上海养病,由第六十师师长蔡廷锴代总指挥。
消灭由崇贤进高兴圩之敌的命令〔1〕
(一九三一年八月三日)
(一)进崇贤之蒋蔡部〔2〕约三团,其前进哨位置于通高兴〔3〕方向之大あ(大あ之哨已进到锅都尖山上,在敦丘可以望见),今日上午八时我三十五军与之接触,据报敌有向高兴前进之势。其目的在占兴国。
蒋鼎文、赵观涛〔4〕到半迳曲洋两处,有进迫于都之势古龙冈、三寮、青塘、江口、南坑、君埠、良村均无敌,黄陂有赵师之独立旅。龙冈一带之陈诚、罗卓英、韩德勤〔5〕师于八月一日到富田,龙冈到沙溪一线只有郝师〔6〕一旅(三团)、唐郭〔7〕两师残部(约六团)。
东固至崇贤一线有蒋蔡两师(共十团,余在富田、新安、吉安)、李云杰师〔8〕(六团)、郝师之一旅(三团),共十九团左右,其目的在到兴国。其一部占领东固协助富田之敌对付已到富田附近之红军。
(二)我方面军决心于明(四)日消灭由崇贤进高兴之敌。
(三)明(四)日攻击部署如左:
敌进高兴圩之后,三军由现驻地(新圩)从右翼打去,十二军由现驻地(枫林、库村──在崇贤到长迳口之间)从左翼打去,四军由现驻地(长迳口)打敌之正面。三军团、七军由现驻地分为两路,一路由小遥岭进至长迳口附近,一路由石陂圩走大小遥岭左边之小路(本日十二军走的路很好走,由石陂圩木桥边分路)到枫林、库村附近。三军团、七军的任务是总预备队,相机增加击敌。
(四)今明两日总部在黄土お。
附记:
1.敌不进高兴,我军明日不动。
2.三军团、七军须于本日夜十时开动,拂晓到达目的地。
总司令朱德
政治委员毛泽东
根据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四二年编印的《军事文献》刊印。
注释
〔1〕这是一九三一年八月三日二十时三十分毛泽东和朱德在江西泰和县老营盘发出的红军第一方面军作战命令。
〔2〕蒋蔡部,指国民党“围剿”军第一军团,总指挥蒋光鼐当时在上海养病,由第六十师师长蔡廷锴代总指挥。
〔3〕高兴,即高兴圩,村名,位于江西兴国县西北。
〔4〕蒋鼎文,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四军团总指挥兼第九师师长。赵观涛,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一路进击军总指挥兼第六师师长。
〔5〕陈诚,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二路进击军总指挥兼第十四师师长。罗卓英,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二路进击军第十一师师长。韩德勤,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一军团第五十二师师长。
〔6〕郝师,指国民党“围剿”军第三路进击军第五十四师,师长郝梦龄。
〔7〕唐,疑指唐奉珍,第二次“围剿”时曾任国民党军第四十七师代师长;第三次“围剿”时,第四十七师师长为上官云相。郭,指郭华宗,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四十三师师长。
〔8〕李云杰师,指国民党军第二十三师,师长李云杰。
消灭龙冈之敌的命令〔1〕
(一九三一年八月八日)
(一)敌之整个布置见蒋介石八月二号命令,已另录。龙冈〔2〕有敌第五师四团、五十四师两团(昨日未与我军作战的),加上昨天与我军作战的四十七师、五十四师败兵约两团,共尚有敌八团。崇贤、方太之蒋蔡部〔3〕,兴国江背洞之赵观涛〔4〕部,青塘、古龙冈之孙连仲〔5〕部,均在向我军前进,但明日(九号)不能达到龙冈。
(二)我军决心以全力消灭龙冈之敌。
(三)攻击龙冈部署如左:
三军团及七军任左翼,今夜宿营于兰石,担任攻击龙冈之西北端。三军任右翼,今夜宿营于小别,担任攻击龙冈之东北端。四军任正面,今夜宿营于表湖,担任攻击龙冈之南端。十二军位置于四军之后作总预备队,今夜应宿营于表湖附近。
各军明晨(九号)四时一律总攻,务于上午十二时以前解决战斗。
(四)解决战斗后各军宿营地区分于左:三军团及七军在上固、下固、缺家坪一带。三军在小别。
四军在水西、高车、大蕉坑、下车、中塘陂一带。龙冈圩、表湖、张家车、樊埠一带不驻兵。
(五)明日上午作战时总部在表湖。作战后至夜间,在龙冈圩区政府(圩场的南端),后晨移石头坑。
(六)〔6〕明日下午七时,各军军长、政治委员,军团总指挥、政治委员均到区政府总部开会。
总司令朱德
政治委员毛泽东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这是一九三一年八月八日十四时毛泽东在江西兴国县约溪起草的红军第一方面军命令。第一方面军继一九三一年八月六日至七日在江西兴国县莲塘、良村歼国民党军第四十七师、第五十四师各一部后,决心再歼龙冈之敌。在开赴龙冈途中,获悉龙冈国民党军第五师已有准备,即改变计划,以第三军向龙冈佯动,主力则连夜东向黄陂。
〔2〕龙冈,村名,位于江西永丰县南部。
〔3〕蒋蔡部,指国民党“围剿”军第一军团,总指挥蒋光鼐当时在上海养病,由第六十师师长蔡廷锴代总指挥。
〔4〕赵观涛,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一路进击军总指挥兼第六师师长。
〔5〕孙连仲,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二军团总指挥兼第二十五师师长。
〔6〕这一条内容在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四二年编印的《军事文献》中为(七),(六)的内容为“伤兵、俘虏、枪械均由各军自行处理。伤兵医院设君埠西端之空坑(离君埠十五里)一带。枪械收集于陂头(君埠与汉下之间)。”这是毛泽东手稿中所没有的。
裁减行李马匹的通令〔1〕
(一九三一年八月十七日)
三次战争〔2〕中,敌以很大机动的力量运动部队进攻红军。我们现在已取得第一步第二步的胜利。现在我们要准备长期和敌人作战,要准备经常的夜行军,这就须要加强红军的机动力量,比敌人不只强十倍百倍,以取得三次战争全部胜利。因此,各部队须努力执行下列两件事:
(一)裁减笨重行李。凡笨重行李与不经常使用之大行李,限明日裁减完毕,集中于各军军部,另择偏僻安全地方安置(地点另行通知),其余担子重量,必须每担不过四十斤。
(二)此次行动,各部队马匹妨害行军非常之大。妨害行军,即是妨害战略执行。而且各部队常于战后擅自补用马匹,则不独妨害行军,更易养成战斗人员懦弱腐化,殊属不对。前十二军三十四师,曾实行连上不要一匹马,结果很好。现在为了加强红军的机动力量,对于马匹要下最大决心裁减下来。兹规定裁减马匹,连上不要一匹马,团留两匹、师两匹、军七匹(军长、军政治委员、军政治部主任、参谋长、军需处长、副官长、军医处长)。某几个特别情况的部队,如无线电队、交通队、机关枪连得由军长、军政委按照需要,批准使用马匹数目。又,留下马匹,必须不要坏马。其规定以外,多余马匹一律限于明天(十八号)由各军集合(马夫在内),派员带到官田,交赣南特委,作为后方运输伤兵、枪械、粮食等之用。
上列两事望各部切实执行为要。此令!
总司令朱德
政治委员毛泽东
根据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四二年编印的《军事文献》刊印。
注释
〔1〕这是一九三一年八月十七日十时毛泽东和朱德发出的红军第一方面军通令。
〔2〕三次战争,指红军第一方面军进行的第三次反“围剿”作战。
转移阵地截击敌军的命令〔1〕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一日)
(一)据报,敌韩德勤部〔2〕于九号晚复退回兴城〔3〕,蒋蔡两师〔4〕主力仍在高兴圩附近,蒋鼎文〔5〕残部在长迳口,敌之游击队十号到绮冈、隆坪当晚即撤走,本日游击到六窠之敌午后亦撤走。老营盘〔6〕附近有我独立四师,老营盘有我省苏〔7〕及四军收集子弹之一连,三军第九师在六窠附近占领阵地,至明日(十二)下午二时即撤至成功あ占领阵地。
(二)方面军决转换阵地截击敌军,拟于明(十二号)日移动,派第三军为掩护队,在老营盘附近掩护。第三军团、第七军着于明(十二号)晨四时由现在地(均村一带)出发,经高湾、下坪锡、上坪锡、东坑、十八排、黄龙坪到浪川〔8〕(四十里),在浪川之茶芫(住房屋一半,须适当分配)、下元一带布置宿营。
第四军及三十五军着于明晨四时由现在地(小章贡、长窖、里溪等处)出发,经小章贡到富足,可分为两路,一路走天子ず,一路走钓鱼台,均到浪川之石灰尾〔9〕及茶芫(住房屋之一半,须适当分配)一带布置宿营。如石灰窑总直属队宿营地有多时,应划分一部为第四军宿营地。
总直属队由杨副官处长〔10〕指挥,着于明晨五时由现在地(富足)出发,经龙上、钓鱼台到浪川之石灰窑宿营(石灰窑之房子由总部杨副官处长分配,总直属队住完后剩余归四军)。
第三军之新兵团明日移到浪川之白果树下。
(三)三军团到宿营地后,须派员往小庄侦察渡河点并架桥,准备后天通过小庄往田め。
(四)总部明夜在石灰窑,各部到宿营地后须立即派传令兵到总部接受命令。
(五)各军应把政治部暂时留下照顾伤兵,候交通恢复,即向龙冈头一带归队。
总司令朱德
政治委员毛泽东
九月十一号夜九时二十分于茶芫冈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释
〔1〕这是毛泽东和朱德在江西兴国县茶芫冈发布的命令。
〔2〕韩德勤部,指国民党“围剿”军第一军团第五十二师,师长韩德勤。
〔3〕兴城,指江西兴国县城。
〔4〕蒋蔡两师,指国民党“围剿”军第一军团第六十一师和第六十师,师长分别为戴戟(原为蒋光鼐)和蔡廷锴。
〔5〕蒋鼎文,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四军团总指挥兼第九师师长。
〔6〕老营盘,村名,位于江西泰和县和兴国县交界处。
〔7〕省苏,省苏维埃的简称。
〔8〕浪川,村名,位于江西泰和县南部。
〔9〕石灰尾,似应为石凤尾。
〔10〕杨副官处长,指杨立三,当时任红军第一方面军副官处长。开往福建工作筹款的命令
开往福建工作筹款的命令〔1〕
(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一)自我军三期战争〔2〕完全胜利后,白军已全线撤退,蔡廷锴〔3〕部之六十、六十一两师已于十九日退出兴国城向赣州开走;陈诚〔4〕之十四师、罗卓英〔5〕之十一师、卫立煌〔6〕之第十师、区寿年〔7〕之七十八师皆在吉安;七十七师罗霖〔8〕部拟即开往长沙;第九师蒋鼎文〔9〕残部已逃到吉安对河;第五师周浑元〔10〕、第六师赵观涛〔11〕、五十三师李韫珩〔12〕部都正向吉安退却中;孙连仲〔13〕部之二十五、二十七两师在宁都一带;李云杰〔14〕之二十三师在头陂;朱绍良〔15〕率二十四师许克祥〔16〕、第八师毛炳文〔17〕残部在广昌;福建之张贞〔18〕部四十九师在南阳、白沙一带。
(二)方面军决开到福建去工作筹款,并定于二十五日由现在地(莲塘、龙冈头、长信、水头庄之线)分七天行程(第五天休息一天)开到汀州〔19〕城集中。
(三)各军之行进路线如下:
一、第三军团及第七军为右路,应于二十五号由现在地(长信)出动,经过江背洞、桥头、银坑在曲洋过河,再走下坝、三载、稳村、冈面圩、羊角圩、河坑口到瑞金城,分四天行程。第五天(二十九号)在瑞金城休息一天。三十号再由瑞金城经古城,分两天行程开到长汀集中。
二、第四军为中路,应于同日(二十五号)由龙冈头出发,在总直属队后行进。经过水头庄、水背、坝子上、新圩子、琵琶垅、平安寨、大田圩、黄屋乾到长沙过河,务于第三天(二十七号)上午渡河完毕,再走流民坝、上田、渡头圩、官仓下到黄柏圩,分四天行程。第五天(二十九日)在黄柏圩休息一天。三十号再由黄柏圩经云集圩、合龙市、柳东脑,分两天行程开到长汀城集中。
三、第三军为左路,应于二十五号由现在地(莲塘)出发,经过官田、忠洲、古龙冈、三寮、澄江圩、杨梅头、黄屋乾到长沙,在四军后过河,再走瑞林寨、羊坑、山河圩、院溪村,分四天行程到壬田市。第五天(二十九号)在壬田市休息一天。三十号再由壬田市走九工排、湖陂、白虾、沿冈、篁〔20〕、罗白坪,分两天行程到长汀城集中。
四、总部及直属队应于二十五日晨四时由现在地(水头庄)出发,在中路第四军前头,沿第四军之行军线前进,务于第二天(二十六号)在长沙渡河完毕,在河之南岸择地宿营。第三天到官仓下附近,第四天到瑞金城宿营,以后则沿右路第三军团之行军线到长汀。
(四)各军在曲洋、流民坝两点渡河时应各派出渡河指挥员指挥渡河事宜,特别注意对空警戒(派对空了望哨,布置多数机关枪对空防御)。总直属队务于二十六号在长沙(即流民坝对河)渡河完毕。第四军务于二十七号拂晓开始迅速渡河,限于二十七日午前渡河完毕。第三军接第四军后在同地(长沙)过河。
(五)各军留下之临时病院,统归红军后方总医院(院长戴济民、政委贺诚)指挥,各军寄在后方和地方上的大行李,由各军自行处置。
(六)总部第一天到平安寨,第二天到流民坝附近,第三天到官仓下,第四天在瑞金城,以后位置另定,各军每天到达宿营地后须有一报告送部。
附记:
1.各军行进路线详见附图,但须绝对秘密,只转发到师为止。
2.各军自行规定到瑞金城、黄柏圩、壬田市之行军计划,只发到团为止。
3.右路行军线以右地区,任由三军团及七军自行另找平行路分途行进。左路行军线以左地区,任由第三军自找平行路分途行进。
4.各军在渡河点附近应选择对空阵地,配备八架以上之机关枪,如敌飞机飞至低空(八百米以下)扰乱我军渡河时,由各渡河指挥员或各军军长(总指挥)指挥射击之。
5.各军于行军中应指定得力参谋,沿途调查行进之路程、行进路附近之房屋、山水、地形等。每到一宿营地须调查宿营地之社会情形,与四通八达路线。到集中地时要把调查结果汇报总部参谋处。
右命令六项附记五项令
总司令朱德
政治委员毛泽东
根据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四二年编印的《军事文献》刊印。
注释
〔1〕这是毛泽东和朱德在江西兴国县水头庄发出的红军第一方面军入闽的第一号命令。粉碎国民党军第三次“围剿”以后,鉴于红军连续作战,急需休整补充,中共苏区中央局和第一方面军总部决定以少数部队监视敌人,主力转移到赣东南和闽西北地区,休整部队,筹措给养,发动群众,巩固根据地。
〔2〕三期战争,指红军第一方面军进行的第三次反“围剿”作战。
〔3〕蔡廷锴,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一军团代总指挥兼第六十师师长。
〔4〕陈诚,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二路进击军总指挥兼第十四师师长。
〔5〕罗卓英,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二路进击军第十一师师长。
〔6〕卫立煌,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总预备军总指挥兼第十师师长。
〔7〕区寿年,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七十八师师长。
〔8〕罗霖,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七十七师师长。
〔9〕蒋鼎文,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四军团总指挥兼第九师师长。
〔10〕周浑元,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三军第五师代师长。
〔11〕赵观涛,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一路进击军总指挥兼第六师师长。
〔12〕李韫珩,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五十三师师长。
〔13〕孙连仲,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二军团总指挥兼第二十五师师长。
〔14〕李云杰,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二十三师师长。
〔15〕朱绍良,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三军团总指挥。
〔16〕许克祥,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三军团第二十四师师长。
〔17〕毛炳文,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三军团第八师师长。
〔18〕张贞,当时任国民党“围剿”军第四十九师师长。
〔19〕汀州,旧府名,即福建长汀。
〔20〕原件“篁”后缺一字。
收集攻打土围炮楼经验的训令〔1〕
(一九三一年十月十四日)
(一)土围子炮楼是土豪最后营垒,不消灭这一最后营垒,许多的农民群众还是不敢起来。为要肃清赤白对立,夺取广大群众,并捉得土豪筹得款子,必定要完全消灭土围子炮楼。
(二)以前打土围子攻炮楼都是用步兵的冲锋,用炮兵威吓,实在不够得很,死伤很多,土围子炮楼还是没有打开,总不晓得用工兵的效力去挖地洞,打对壕,埋地雷,去爆炸他的围墙,再冲进去,或是用多量火药完全给他炸个干净。
(三)红军最近攻打土围炮楼的斗争经验中得着很多教训,学习得很多本领,有把握地打开了许多有名炮楼,消灭了敌人最后的堡垒。
(四)土豪的土围炮楼在乡村中正在修筑,军阀在城市里已筑了坚固堡垒,防御红军的进攻。红军的攻城攻坚的战术,应该在打土围攻炮楼的斗争中学习成功。
(五)各军接到此训令后,务将各军、师、团直接打土围子攻炮楼的指挥员的实际经验,兵力布置,工作的方法,如挖地洞的方法,用的工具,爆炸的药种药量,爆炸的效力,收效的成绩,详细的开会讨论后汇集起来报告总部,再由总部参谋处加以讨论,汇集有效的有经验的方法编为筑垒攻城教范,训练红军。这是目前万分需要的,限训令到十日内汇集转报,勿延为要。此令。
总司令朱德
政治委员毛泽东
一九三一年十月十四日
根据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四二年编印的《军事文献》刊印。
注释
〔1〕这是毛泽东和朱德发布的红军第一方面军苏字第一号训令。
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1〕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
中国工农红军在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后到现在的四年艰苦斗争中,在中国共产党正确的领导之下,配合广大工农坚决地执行土地革命,反对国民党军阀,反对帝国主义,从豪绅地主阶级手上夺回土地,建立工农兵苏维埃政权,自己锻炼成强有力的红军,打破了帝国主义走狗——国民党军阀三次大规模的进攻〔2〕。这种为工农阶级为苏维埃〔3〕政权英勇斗争的精神与胜利,是值得钦佩与称扬的。苏维埃阶段中革命运动向前开展,更需要红军的扩大与巩固,在长期的艰苦斗争中去争取一省和数省的首先胜利,以达到建设苏维埃的新中国,而完成红军在历史上的阶级任务。因此,红军战士及其家属应得苏维埃共和国的各种优待,大会特颁布下列优待条件:
第一条凡红军战士家在苏维埃区域内的,其本人及家属均须与当地贫苦农民一般的平分土地、房屋、山林、水池……。
第二条凡红军战士家在白色区域的,以及新由白军中过来的,则在苏区内分得公田,由当地政府派人代耕。第三条红军中退伍士兵不能服务准给长假的,准由红军公田内分配土地给他耕种。如有在苏区安家的,其家属仍分得土地。
第四条红军战士在服务期间,无劳动力耕种家中土地或分得之公田,应由苏维埃政府(区政府计划,乡政府执行)派人帮助全部耕种、灌溉、收获工作,所派人工,每年不得少于五十工,红军战士家中缺少劳动力的,应按其需要予以补助。
第五条为要执行上述条例起见,特规定凡未在红军中服务者,应实行无代价的“优待红军工作日”。每人每月帮助红军家属工作两天,时间与工作种类依红军家属之要求而定。
第六条红军在服务期间,本人及家属免纳苏维埃共和国之一切捐税。
第七条红军在服务期间,其家属所居住之国家房屋免纳租金。
第八条红军在服务期间,本人及其家属得享受国家商店百分之五减价的优待。当必需品缺乏时,有优先购买之权。第九条凡红军战士乘坐轮船、火车,其费用概由公家发给。
第十条一切戏场每月须有一次免费欢迎红军看戏,平时票价减半。
第十一条红军在服务期间,子弟读书免纳一切费用。第十二条红军在服务期间,因伤病须休养时,应送到最适宜之休养所休养。在休养期间,一切用费由国家供给。第十三条在红军中服务五年以上,年龄满四十五岁者,可退职休养,国家补助其终身生活。本人不愿退伍愿继续服务者,应得特别优待。
第十四条国家设立残废院,凡因战争或在红军服务中而残废者入院休养,一切生活费用由国家供给。不愿居残废院者,按年给终身优恤费,由各县苏维埃政府按当地生活情形而定,但现时每年至少五十元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