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执法力量主要来自强权的政府,但律师也不可忽视。他们是法律装备起来的武士。
律师执法的目的首先是对金钱的追求,也有对正义的探求。如果律师看到了有人违反法律,他们就去调查,去取证,去起诉。打官司会挣到钱,有些官司甚至本身就是生意,可以先投资,官司打赢了就有大的收获。如车祸、个人伤害和环境污染之类的案子,律师们都先做投资者,等证据收集到位了,就通过法庭收回投资,而且大赚一把。如管理美国上市公司的美国证监会,虽然管得很严很宽,但仍然鼓励律师来盯紧上市公司,盯着证券市场。一旦哪个上市公司有问题,有纰漏、有违法行为,律师会代表受骗的股民或证监委,把这家公司告了,逼得这家公司或和解,或赔偿钱财,律师也得到很多的回报。
如果把律师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律师的社会地位提高,让律师来监督整个国家的运转,对国家来讲,对社会民众来讲,对社会发展来讲都是很好的。律师是自由职业,靠着他们的法律知识,靠着他们的社会经验,以及社会网络,帮助建设和维持法治社会。可以说,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文明发展和法治发展的标志,律师的社会地位标志着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美国律师们制定的社会信条,他们制定的游戏规则往往反映律师们的利益,表面上对平民百姓很公正,实质上处处帮助律师,有钱的人,可以聘请优秀的律师,没钱的人,就只能任律师宰割。律师即使违法犯罪,很难证明。美国律师个个精明强干,对如何保护自己尤其在行,加上官官相护的律师和法官同行,告倒美国律师,非常困难,这也是美国律师可以为所欲为的原因之一。
记得圣母大学法学院院长帕特利娅?奥哈尔女士在毕业典礼上最后嘱咐我们,毕业以后要“用心去爱、努力工作并且谦卑地走向上帝”。她的话语很激励我,在从印第安娜开往西海岸的路上,我督促自己按她说的办。无论富人穷人,无论男女老幼,人人都有存在的价值,我要去尊重和爱戴他们;无论大案小案,无论刑事民事,都要用自己100分的努力帮助我的客户。
后来我加入了美国律师协会,它的座右铭是:“捍卫自由,匡扶正义”。我也为此沉吟良久。美国的律师真正亲历亲为、不达目的不罢休了吗?
美国的游戏规则反映的现实是,如邱吉尔的名言:“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在美国的日常生活中,美国人也是没有什么原则的,或者可以说,美国人的原则就是金钱。美国是一个允许满足个人财富权色欲望的社会,律师大权在握,与法官和检查官(也都是律师出身)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罔顾法规,欺诈百姓,特别是没有政治实力和权力的穷人,经常沦为法律的牺牲品,成了贪得无厌律师的俎上鱼肉,常被搞得家破人亡,倾家荡产。
在美国许多律师都是钱字当头。我刚做律师时,也想帮助那些没有钱的受害者,但时日一久便发现实在是爱莫能助,我们的老板要付员工工资,要付办公费用,要付税,理论上的理想面对冷酷的现实,我们只能接受可以打得起官司的客户,只能接那些明知赢不了的案子。
中国有句俗语“有钱能使鬼推磨”,在美国的律师行业,有钱可以使律师推磨,任何事围绕着钱,都可以由律师小大由之。由于职务的关系,我追踪过几个美国著名同行的人生轨迹,从他们的足迹上,可以模拟得知金钱万能论对美国律师的主宰和对律师行业的毒害。
美国最大的“牛经纪”
美国最大的“牛经纪”之一 詹姆斯?贝克律师
小时候,常有人问我长大以后想干什么,我说最想当个牛经纪。
在我老家南阳地区,盛产黄牛,农村里几乎每家都养牛。一到买卖牛和交配牛的季节,老乡们都把各自的牛牵到交易市场。市场一般都选在白河河滩里,人蓝哑哑一片,牛黄灿灿成群,牛粪当然也黑黑的成鼓堆。这里面最嘬的是谁?牛经纪!大家都得看着这个牛经纪的脸色和神色。
卖家告诉牛经纪:“我这牛身强力壮,一晌能犁三亩地,不出900我不卖。”牛经纪过去就告诉买家:“那个牛我有捞摸,好种,骨架好,不吃草光干活,而且已经怀上孕了,年初就下崽儿,人家最低要1200!”
买家不愿意,说道:“这牛看着是中,但中看不中用,就是年纪大了。我买回来最多用一年就得杀了当肉卖。我最多出1100。”
牛经纪就扭头回去对卖家说:“我给你说,人家只愿出800,你卖不卖?天擦黑了,马上就封集了,要不明儿你再来。”
成交!卖价800,买价1100,牛经纪动动嘴皮子,一泡尿工夫就赚300块。这真是一个让我羡慕的职业。尤其让我佩服的是,成千上万的人和牛聚集在河滩上,很多人都会把脚踩到牛粪上,惟一踩不到的,就是那个牛经纪。
当个牛经纪真不错,这也是为什么我后来成为律师的原因之一。
以下我来介绍一下我的一个美国同行:著名的美国“牛经纪”——詹姆斯?贝克律师。
这位老兄在1989~1992年间担任过美国的国务卿,也就是美国的外交部长,他在美国国务院的官方网站上,有这样的履历:
● 1930年4月28日出生在德克萨斯州的休斯敦;
● 1973年和苏珊?加内特结婚;
● 1952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
● 1952~1954年在美国海军陆战队当兵;
● 1957年以优异成绩获得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
● 1957~1975年在安德鲁斯?科尔斯律师事务所执业;
● 1975~1976年担任美国商务部次长;
● 1976年充当杰若德?福特总统的竞选办公室经理;
● 1979~1980年担任布什总统竞选委员会主席;
● 1980年担任里根——布什总统竞选委员会的高级律师;
● 1981~1985年任里根总统的白宫办公厅主任;
● 1985~1989年担任美国财政部长同时兼任总统经济委员会主席;
● 1989年1月22日~1992年8月23日担任老布什总统的内阁成员、国务卿;
● 1992~1993年,担任老布什总统的高级律师和白宫办公厅主任。
从他的简历分析,虽然贝克后来当过一段儿国务卿,但首先是个呼风唤雨的大律师,国务卿的工作只是客串一场,终身职业还是老本行——牛经纪。他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遍布地球上产油的地方,他是布什家族的常年法律顾问,也是代表美国大石油公司集团利益的律师,为了这些大客户的利益鞍前马后效劳。
在第一次海湾战争之后,他在卸任政府职务,但当官和律师并不矛盾,在政府里的练达成就了他更大的关系网,他恢复了律师工作,鲨鱼更加凶猛。
在1991年第一次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部队大获全胜。作为停火的一个条件,萨达姆?侯赛因答应赔偿科威特在被其侵占时期的损失。萨达姆答应从1994年开始,伊拉克偿还的战争赔款开始到位,后来联合国出台一个“石油换食品”的计划,用油换钱再换食品,以缓解国内的饥荒,伊拉克赔债速度于是从1996年起开始加速。
小布什上台后,在石油商和军火商哥儿们的催促下,利用一个虚假的借口入侵伊拉克,并把它占领。然后,美国政府又发挥基督的博爱精神,帮助伊拉克重建。重建中遇到的大难题就是伊拉克战争赔款欠款太多,拖着战后重建的后腿。
这时的伊拉克又成美国政府的一家人了,美国政府就到处说情,让国际社会把伊拉克的债务减少或彻底原谅并抵消。美国人认为,这样做的话,美国政府不用拎着钱到伊拉克去,减轻了美国纳税人的负担,也减轻了伊拉克新政府的负担,两全其美。
但谁去担当说情减债的任务呢?小布什首选贝克律师,想都不用想的。回首当年为计票之争,布什和戈尔打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布什律师团的首领就是贝克。布什最后获胜,怎能忘记贝克律师的功劳?贝克又是爸爸的老伙计,因爸爸失业而失业,恢复做了律师,成立了律师事务所,二世当然要回报贝克的恩情和世交。
贝克律师欣然领命,当起了国际“牛经纪”。
这可是一个肥差。贝克本来早就有一个大客户——沙特阿拉伯政府,伊拉克欠这个国家270亿美元,贝克受沙特政府雇用,负责向伊拉克要债。如何要?利用美国给伊拉克强大压力,实在不行,不惜一战。在本案中,贝克律师要为沙特政府说话。
在后来的“9?11”事件赔偿案中,因大多数劫机分子来自沙特,美国受害者家属们向沙特政府提出巨额索赔。贝克的律师事务所就代表着沙特政府,说,沙特政府不应该赔偿,此悲剧跟沙特政府无关。在本案中,贝克律师也要为沙特政府说话。
如今,布什请贝克律师出面,去说服沙特政府减少或豁免伊拉克数额巨大的债务,这个重任使贝克律师发生了180度的角色转换——他成了伊拉克的律师,要去对付沙特。按美国律师协会的道德操守规则,贝克应回避这个减债案子,但这位老兄老神自在,继续在这些关系重大、错综复杂的客户关系中纵横捭阖,吃了原告又吃被告,再回去吃原告,他跟我们南阳白河滩上的牛经纪有何不同?
贝克律师也深知当律师可以致富但不可以暴富的道理,他开着律师事务所,但也忙于开公司。他任高级顾问和持股合伙人的卡拉里公司,是美国的大军火公司和投资银行之一。有自己的军火公司,它能不提议和支持入侵伊拉克?有自己的投资银行,他能不把管理伊拉克债务的工作揽在手下?这位高级的牛经纪把卡拉里公司拉进伊拉克战争,大发战争财。而后,他还要利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帮助战后的伊拉克减免和管理债务,借口是帮助伊拉克尽快重建。在拆拆建建中,游来游去的鲨鱼贝克当然越来越肥,牙齿也越来越锋利。
第一次伊拉克战争后,伊拉克欠被害国家科威特570亿美元,贝克律师作为布什总统任命的总统特使,也将协助科威特追回这一大笔欠款。他灵机一动,建立了一个基金会,由他的卡拉里公司控制着,他让这个基金会成为570亿美元的中间转账人,他又让科威特政府提前支付20亿美元作为先期活动经费,那意思是,想让我追债,先给我点车马费。同时,他逼科威特签了一个合同,说,我去让伊拉克还你的债,但伊拉克现在也不容易,打仗多年,民不聊生,债也不那么好追的。所以你必须同意,我的基金会要从任何所还债款中抽取2%。
多好的牛经纪!贝克律师就这样利用牛经纪技巧,两头打压,从中牟取暴利。在2004年8月6日,贝克律师掌管的基金会给科威特政府写了一封信,信中威胁科威特政府说:“对不起,伊拉克欠的债恐怕还不了了,现在形势变了,国际社会普遍同情伊拉克,都主张减免它的债务,因为它的重建需要钱,你们不能逼债太紧。这样,不要说伊拉克欠科威特300亿美元的主权债务拿不回来,就连270亿惩罚性的战争赔款也会泡汤。我正在代表美国政府向各国政府做工作,要减免伊拉克债务。”贝克律师还曾经为减免伊拉克债务的事儿跑到中国几趟。
白脸唱完马上唱红脸,贝克律师又安慰科威特政府说,我的那个基金会在联合国和伊拉克主要债权国中有很好的人事关系,还是可以说服各国的决策者们让伊拉克还债的,不过,债款不是直接打给科威特政府,而是由我的基金会转让,这样科威特政府就会在10~15年内收回债款。当然,我的基金会不能白干,债务的转让费用是所还款的5%。
看,贝克律师挣大钱的机会永远都挥之不去。他的“牛经纪”手法实在高明:一方面他是美国总统的特使,肩负着说服国际社会减免伊拉克债务的重任①,另一方面,他也为科威特政府努力,为沙特阿拉伯政府努力,促使伊拉克还钱,钱还得越多,他挣得越多。
仅从布什如何雇用贝克律师、贝克律师又如何两头获利的牛经纪事例,就窥一斑而知全豹,看到美国政府里的腐败,高级的隐性的腐败。之所以是高级的隐性的腐败,就是因为没人说,并且也没有一个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来监督。美国的达官贵人掌握权势的方法很有力,而且很隐秘,惟一可以监督的是各级法院,但法院也和古代中国的衙门一样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真是美国“民主”和“法治”的可悲。②
胖头鱼跃龙门
美国的不少政府高官尤其是驻外大使,其职位是靠金钱买来的。花钱在美国捐个官儿也很普遍。所以只要有钱,不论是否是鲤鱼,胖头鱼都可以跳过龙门的。
据英国《金融时报》的报道,10万美元是布什政府大使职位的价格。截至2004年8月,布什已经任命了30位大使,这些大事都在他的两次竞选中捐款10万美元,被封为“先锋”。
《金融时报》的报道这样写道:
“上周,布什总统提名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两位重要政治捐款人——罗伯特?塔特尔和罗纳德?斯波利分别担任美国驻英国和意大利大使。事实上,慷慨的美国政治捐款人长期以来一直有着获得大使职务的传统。在伦敦,塔特尔将接替威廉?法里什。威廉是一个一半时间履行外交官职责,另一半时间流连于赛马场的养马专家,塔特尔将出任驻英国大使。1969年,尼克松总统派富有的出版商沃尔特?安利伯格出使伦敦。1938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派出的是腰缠万贯的新英格兰人乔?肯尼迪。
2004年10月17日,《华盛顿邮报》的一篇文章用这样的标题:“想当外交官吗?送上美钞就行。”。该文披露,近几年来,美国驻外大使的官衔价位猛涨,特别是美国驻欧洲某些国家大使的“肥缺”,需要数十万美元的政治捐款才能换得。文章形容这种涨幅“与当前世界上的石油价格和炙手可热的华盛顿特区房价”差不多。
该文章披露,现任美驻荷兰大使罗兰德?阿诺,曾捐款110万美元,创下了美国外交官的“最高价”;美驻葡萄牙大使阿尔?霍夫曼是来自佛罗里达州的房地产开发商,他为了当大使,花了40万美元;驻梵蒂冈大使原本也是位生意人,他当大使的代价是25万美元。
克林顿政府的第二任期内,12个外交官的政治捐资额总共为83万多美元,而到了布什政府第二个任期内,同样的职位,获得的政治捐助总共已经高达176.8万多美元。克林顿总统在1993年就任之初,就曾经任命了一批在1992年竞选期间对他捐款较多的人担任美国驻外大使。据报道,捐款多少与外派国家关系密切,捐得越多的人可以得到越为轻松的闲差,并且出使的国家也越为优美。例如,捐款排名第一的亨特,捐了32.8万美元,被任命出使奥地利;其次是唐布胥,捐了25.2万美元,出使荷兰;第三名的罗伦斯,捐19.6万美元,出使瑞士;第四名艾尔森,捐18.2万美元,出使丹麦;其余依次被派驻法国、比利时等国。派驻联合国的女大使奥尔布莱特对克林顿总统捐赠的竞选经费在十名捐款大使中排名第九,仅为2.9万美元。
美国总统似乎有“出售”大使职位的传统。特别是一些小国和在政治上不十分重要的欧洲国家的大使职位,经常被总统“回馈”给自己在竞选时的支持者。这一传统在布什的第二个任期内显得尤其突出。在布什任命的大使当中,有钱人和亲信的比重特别大。比如“滚珠轴承大王”蒂姆肯,投资大亨阿诺,汽车巨头罗伯特等。布什的得克萨斯州密友托马斯结束了在澳大利亚的短期任职后到东京上任。驻法国大使通常价位很高,但斯塔普尔顿只花了11万美元就能上任,原因是他与布什家族有姻亲关系。与布什不同,克林顿更愿意挑选那些在竞选中失利的议员当大使,比如克林顿的亲信、前白宫人事副主任拉德后来当了驻英大使。
在布什总统的政治家名单上,有一部分人是没有国家外交官委任状的。例如前南加州的议会发言人威尔金斯,在2000年竞选活动中给了布什很大帮助,之后被任命为驻加拿大大使。
当然,总统的亲信,包括有钱的亲信,也不一定就不能胜任工作。布什派往中国的大使雷德,是他在耶鲁的同宿舍同学。他曾在亚洲工作和生活数十年,能讲流利的中文,应该说是称职的。还有在法国巴黎担当要职的民主党投资家弗雷克斯,本来就是纽约市的民权运动领袖,是一个有棱角的人。
据美国消费者权利团体公民组织称,截至2004年8月,布什共任命30位在他2000年或2004年竞选中贡献10万美元以上的捐款“先锋”担任大使。2004年大选后这类任命更多了。这些奖赏式的任命无视1980年“外交人员法案”的规定:“在政治竞选活动中的捐款不应成为任命某人担任使团团长的因素”。
不过,也有捐了钱拿不到大使职位的冤大头。杜安?阿克利是布什的一位捐款“先锋”,他曾于2001年给当时的内布拉斯加州州长(即现任农业部长)迈克?约翰斯写信,抱怨自己出了钱却没有获得任命。这封信后来被公之于众。
他写道:“几周前,布什的捐款组织人杰克?奥利弗告诉我,我得不到8个主要大使职务中的一个,但我会成为大使的。可此后我什么消息也没有听到,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已经得到了任命。我们的朋友休?科布已经被任命为驻牙买加大使。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一点消息也没有听到。”
这个胖头鱼没有跳过龙门。
民风凶悍论
以上,我说了很多美国负面的东西,正面的东西也肯定了一些,但较少。既然这么糟糕,那这个国家是不是国不将国了呢?不,我对美国的真实感觉是,它有不好的地方,但美国人的警惕性也很强,他们时刻在防止美国落在几个独裁者手里。
不管美国政府有多强权,不管金钱如何主宰美国的一切,不管有官僚习气,也不管裙带风如何盛行,但美国人也不是引颈待割的顺民,美国人不听任政府的为非做歹,他们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基本的民权和人权,保护一个社会的法治体系。这就是我的——由于民风凶悍,美国社会的纠错功能就像中国生产的激光音像放映机,再坏的盘都能读出。
本书的以下内容主要就描述美国人民如何和美国政府抗争,这是美国“民告官”的实例。
不松防止政府专制这根弦
“9?11”事件发生的时候,我正在复习功课考律师,那天早上是我的同屋把我叫醒的,第一架飞机已经撞了世贸中心的第一座大楼后,我的美国同屋早已怒不可遏了,声声要用原子弹轰炸那些发动这场袭击的国家。
我开车到律师行里,没有人有上班干活的心思,大家都在讨论恐怖事件的可怕性,老板忧心忡忡地说,我们的生意会受到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将发生重要的变化,政府一定会利用这个机会侵犯公民自由,让公民为安全而接受政府的限制。他说,其实,这比恐怖主义更让我担心。
这真是典型美国人的思维,在纽约曼哈顿黑烟滚滚的时候,有些美国人竟然还是自由第一,还把政府放在对立面,时刻不松这根提防政府的弦,真让我唏嘘不已。美国人认为,政府和警察有干坏事的本事和条件,要比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危险得多,政府可以称为最大的“黑社会组织”。如果不监督和限制政府,它可能带来莫大的祸害。也是,纳粹德国屠杀六百万犹太人,就是不远的明证。
为了在制度上限制政府的“黑社会”倾向,美国的立法先父们在1787年通过了体系完备的美国宪法。它规定了许多约束政府的基本原则,包括天赋人权、三权分立和制衡、法治而非人治、文官控制军队、联邦制、扩大州权等。不过这些都是高调,谁都可以唱的,言论、新闻和出版自由照样可以限制和侵害,贪污腐化、官官相护、以权谋私等政府的常有毛病都无法避免。所以在十几年后,美国的先贤们又一口气给宪法增加了十条修正案,来保障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请愿权利,保护信教的权利,允许平头百姓拥有武器,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不得因同一犯罪而两次受审,不得不依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被告人享有迅速、公开、公正审判,被告人有请律师辩护的权利,不得对公民进行无理搜查和扣留,不得实行残酷的惩罚等等。这些修正案统称为权力法案。权利法案的核心是限制政府,保护公民的权利。
美国把防止政府成为黑社会看得很重,正如最高法院法官奥里弗?文德尔?小赫尔姆斯所说,“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违法乱纪相比,后果要小得多。”
美国法治最根本的前提是人民对政府的不信赖,人民不仅要防火和防贼,也要防政府。对人民权利实行界定和限制只是法治的最初级阶段,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才是社会先进的表征。
“9?11”事件之后的几个月,美国政府执意创造一个不受任何限制的时代。美国电视台都打出旗号:“战争中的美国”,布什总统在电视上双眉紧锁地说,美国遭到了攻击,美国向恐怖主义和邪恶轴心国宣战。美国全国上下爱国主义、民族主义高涨,内外安全成为美国的头等大事。国会迅速通过好几个反恐怖法案。对外战争机器全面开动的同时,联邦政府加强国内安全的措施也悄悄实施。
此时,民主和自由最容易成为陪葬品。
以往,美国对外来访客和移民管理很松,外国人只要进了美国就可以和其他人一样,办个驾驶执照,可以四处逍遥。但“9?11”事件以后,美国政府立即通过法律,针对中东地区来的人,一展开调查,二逐个登记,三是该拘捕就拘捕。联邦司法部和后来的国土安全部以违反移民条例、刑事犯罪等理由,大量地往外赶人。
律师们就根据美国宪法中的“人身保护令特权”,要求美国政府不能无缘无故地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执法部门扣押嫌疑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法庭说明理由。时限到了,就得由法庭来判断。执法部门如果证据不足,就不能起诉,必须放人。否则,他们就可以向法庭起诉联邦司法部。
联邦司法部深感不便,为了绕过这套法律,美国政府试图建立一个特别军事法庭。但法庭不是随便设立的,这一招触到了美国人对政府信任程度的底限。
美国律师界立即通过了决议,强烈反对成立这个特别法庭,即使成立了,也要求未来的特别军事法庭必须遵循美国司法的原则和程序,如:被告有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证据必须公开,宣判死刑必须获得陪审团的一致认可,等等。
反对声浪如此高,布什政府就另想奇招,把所谓的恐怖分子关在家门外面。他们把那些所谓的恐怖分子从阿富汗用飞机运过来,关在古巴岛上关塔那摩军事基地,坚决不让被囚禁者进国门,其目的就是避开国内法庭的司法管辖权。
但因为关塔那摩军事基地设施不足,囚犯被虐待,美国政府麻烦不断,引起国际国内非议,不少律师在美国国内的法院起诉美国政府。2006年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布什在2001年11月下令成立特别军事法庭超出了他的总统权限,根据美国法律和《日内瓦公约》,对关塔那摩的囚犯进行的审判是非法的。
来自迈阿密的律师尼尔?桑内特说的好:“除非我们甘愿把给予我们当中最好的人的权利,也同样给予我们当中最坏的人,否则,我们的制度不会运行,民主将无法长存。”
这些律师为之说话,为之争取公平审判的权利的人,就是那些合谋劫持民航飞机,撞倒世贸中心大楼,剥夺三千多无辜生命的人。美国政府同仇敌忾,而这些律师们却向政府据理力争,实在让我感叹美国的“民风凶悍”!
美国人权自由联盟的小手册
美国人权自由联盟是一个社会团体,专门对着各级政府叫板,尤其对于政府的违宪和侵犯人权行为,毫不犹豫地起诉。这一个强大的组织在美国影响很大,被许多共和党人士和政府官员所仇恨。请看它所编发的一个小册子,该册子用于指导美国境内的外国移民保护人权。
问1.如果地方警察、联邦调查局特工或国土安全部移民局特工跟我联系,我该怎么办?
答:宪法赋予你保持沉默的权力。拒绝回答警察的提问不是犯罪。在回答任何问题之前,和你的律师谈一谈是好的办法。即使你被逮捕了,或已被关进监狱,你也没必要非要同谁说话。只有法官才可命令你开口讲话。
问2.我可以和我的律师谈话吗?
答:不管警察是否提醒你,你在回答任何问题之前,有权请教律师。律师的工作是保护你的利益。一旦你说要见律师,警察就应该立即停止审问你。如果你还没有律师,你可以告诉警察,你在回答提问之前,想见一位律师。如果你已有律师,请随身携带他或她的名片。向警察出示律师的名片,要求和你的律师打电话。记住每一位探访你的侦探的名字、电话和任职机构,并把信息提供给你的律师。
问3.警察可以搜查我的房子和办公室吗?
答:除非先征得你的同意或出示他们的搜查证,任何执法人员不能搜查你的房子。搜查证由法院颁发的,是同意警察搜查你家特定地方的批准书。如果干扰和阻止有搜查证授权的搜查,你可能会被逮捕。但你可以清楚地声明,你不同意这一搜查,而且搜查违背了你的意愿。如果警察认为你的同屋或客人有权同意接受搜查,警察就可以搜查。如果搜查你的家,警察需要搜查证;但若搜查你的办公室,征得你的雇主同意即可。
问4.如果警察带来了搜查证?
答:如果你在场,你可以要求查验搜查证。搜查证必须清楚地列明要搜查的具体地方和要带走的人和物。你应尽快通知你的律师。问你是否被允许观察警察的搜查。记下笔记,写清警察的名字、警号、所属单位、搜查地点、带走物品清单。如有第三人在场,请他们做证人,记下所发生的一切。
问5.如果警察有搜查证,我是否要回答审问?
答:不要回答。警察的搜查证并不能强迫你开口。
问6.如果警察没有搜查证,我该如何对应?
答:你就不要让警察搜查,你也没必要回答任何问题。警察不能基于你的拒绝和不配合去申请一个搜查证。
问7.如果警察没有搜查证,但坚持要搜查我的家,该怎么办?
答:不要强行阻止警察。如果有第三人在场,就请他们做证人,证明你对警察的搜查是反对的。尽快通知你的律师。记下警察的名字和警号。
问8.如果我和警察说了话,怎么办?
答:你给警察说的任何话未来可以用来做指控你的证言。记住,在政府官员面前不可撒谎,撒谎是一个罪行。在咨询律师前一直保持沉默就不是一个罪行。即使你回答警察的一些问题,你也可以拒绝回答警察的另一些问题,直到你见到你的律师为止。
问9.如果警察在马路上喝住我,怎么办?
答:你马上就问警察,是否可以离开。如果警察说可以,你就拔腿走人。如果警察说,你不会被逮捕,但他也不让你走,你就是被拘留了。这时,如果警察怀疑你带有枪支和凶器,就可以从上到下轻拍你的身子。如果警察的搜查超出“轻拍”的尺度,你就可以清楚地告诉他:“我不同意你的搜查。”警察可以不理会你,继续他们的搜查。不管你被逮捕或拘留,你都没必要回答他们的提问。
问10.如果警察让我停车,我该怎么办?
答:把你的手放在警察能看得见的地方。你可以不同意警察的搜查。但警察若有正当理由认为你涉嫌犯罪或者你的车里可能有犯罪的证据,警察可以未经你的同意搜查你的车辆。你应该清楚地告诉警察,你不同意他搜查。警察可以把车里的乘客分开问话,比照你们的回答,但各位乘客都可以不回答警察的提问。
问11.我若被逮捕,我就必须回答警察的提问吗?
答:不。立即咨询你的律师。明确告诉每一位想给你说话或审问你的警察:“我要先见我的律师!”
问12.如果警察或联邦调查局特工对我很恶劣,我该怎么办?
答:记下警察的名字、警号和其他能辩明身份的信息。你有权利要求警察提供此信息。试图找到第三人做证人,也记下他们的名字和电话。如果你因警察的暴行而受伤,尽快去看医生,并对伤口照相。你也要告诉你的律师,也可以和当地的美国民权和自由联盟地方办公室联系。
美国人权自由联盟手册之二
如何对付国土安全部移民局
保有你的权利。如果你不保护你的权利,随意放弃你的权利,你可能无法见到你的律师或被驱逐。在读完、读懂任何文件并明白其后果之前不要签下你的名字。
和律师联系:带上你的律师的电话。如今的移民法越来越复杂,而且经常在变化。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国土安全部的行政规则,不管你出于什么样的移民身份,你有如下权力:
问1.在我回答国土安全部的审问或签署国土安全部文件之前,我是否有权利咨询我的律师?
答:如果你被国土安全部移民局逮捕、拘留,你有要求见你的律师和家人的权力;移民法官庭审时,你有权力拥有你的律师在场;你不能要求政府给你配备律师,但移民官必须给你提供一个免费或低价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或律师的名单。
问2.我是否应该随身携带我的绿卡和其他移民文件?
答:如果你持有授权你生活在美国的文件,你必须随身携带。向国土安全部官员出示虚假或过期证件会导致被驱逐出境或刑事指控。一张未过期的绿卡、I-94工卡、过境卡或其他任何可以证明你合法身份的文件将使你畅行无阻。如果你不携带这些文件,你可能被指控有轻度过失。最好把这些文件备份放在你所信任的家人或朋友那里,以便在需要的时候他们可以立即传真给有关部门。若你的移民案子特殊,你一定请教一位职业移民律师。
问3.政府官员可以要求我汇报我的移民史吗?
答:一旦你向政府官员出示了你的移民身份文件,你就可以沉默不语,除非你愿意多说。你最好不要多讲,应该立即要求见你的律师。今天的移民法非常复杂,如果低估形势,你可能遭遇麻烦。一位律师可以保护你的权力,建议你争取行动和避免你犯错误。如果国土安全部官员审问你有关你的政治主张,你的宗教信仰,你说过什么,你参加过什么组织,你去过什么地方等问题,你可以拒绝回答。一个移民官不可以到你家里或其他私人地方要求查看你的移民文件,除非他有搜查令。
问4.如果我被逮捕,我可以和我的领事馆联系吗?
答:当然可以。非美国公民在美国被逮捕,可以联系他的领事馆,而且可以要求警察通知其领事馆。如果领事要访问你与你谈话,警察必须同意。你的领事馆也许可以帮你找个律师,并提供其他帮助。
问5.如果我放弃上法庭的权力或者上庭前就自动离开美国呢?
答:你可能失去一些未来移民的资格和机会,你可能在以后好多年内不能返回美国。像这样的重大决定,你一定事先咨询你的律师。
问6.在机场里我应该注意什么?
答:首先是,任何执法人员不能仅仅根据种族、国别、宗教和性别无端地进行阻截、搜查、拘留或驱逐。
问7.如果授权我进入美国的文件是有效的,海关人员仍然可以阻截和搜查我吗?
答:是的。海关和出入境管理人员可以阻截、拘留和搜查任何过境的人和物。
问8.我和我的行李都安全通过金属探测器,安检人员还可以对我和我的行李进行搜查吗?
答:是的。
问9.如果再乘飞机时,飞机乘务员可以讯问我或拒绝我登飞机吗?
答:飞机的驾驶员可以拒绝你登机,如果他认为你会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但飞行员的拒绝理由必须合理,不能基于某种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