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居民住宅情况,看到有一家大小6口人仅挤在一间6平方
米的小房里,感到这问题的严重。据说全市人均住房在两
平方米以下的超过两万人。我还到滨江路一带的边缘去看
水上人家。这些被称为“蛋民”的,那时大约有2万多人,
全部因没有房子住而居于船上,而且附近没有自来水供给
他们,需要到很远的地方挑水上船。为此,我责成城建局
尽快铺一条自来水管到那里,并在几年的时间里,通过各
方努力,把这部分人从船上搬到陆地上居住。
那几年,市政府拨出不少专款用于住宅建设,立新中
路工程是当时改造旧城区搞整片拆建的试点。谁知大楼盖
起来后,却有不少动迁户不能回迁,而本来不属拆迁的43
户居民却被安排住进了大楼。群众对此议论纷纷,告到了
市委。我批转广州市建委,要他们将情况了解后向市委汇
报,可他们只由住建办简单地写了个报告交上来,说明不
了什么问题。5月,市委派出调查组下到立新中路,重点
检查住房分配中的存在问题。据市委派去的胡楠卿反映,
立新中路的房屋分配确实存在以权谋私、欺上瞒下、官僚
主义等不正之风,被安排进去的非拆迁户大多是掌握回迁、
安置工作的隽玉芳、龙建文等人的“关系户”。由于事情
的经过比较复杂,市委没有急急忙忙地下结论,而是要调
查组再深入地检查核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召开了市
委常委会讨论处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隽玉芳、龙建文已
属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搞不正之风,应该秉公办事,给予
严肃处理;对那些非法占住的一定要迁出,回迁户的政策也
一定要落实。这一事件我们处理得比较好,所以广大干部
群众拍手称快,说市政府是取信于民的。
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恢复了奖金制度,坚持按劳分配
原则,把责、权、利结合起来,克服了“干好干坏一个
样”、“吃大锅饭”的思想。这本来是件好事情,可是,却
有些单位为了小集体的利益,不顾国家利益,违反财经纪
律,巧立名目滥发奖金。例如原南海水产公司的营业部只
有职工100多人,他们通过“委托代销”东北某地的水产品,
从中渔利,获取了大量利润。于是他们提取巨额奖金进行
私分,仅1981年就分掉“奖金”达45万元,上至公司党委
的主要领导人都从中捞到了“油水”。类似这样的不正之
风,在不少单位和部门都存在。尽管我们三令五申,制定
了规章制度,但仍有部分人对此置若罔闻,甚至明知故犯,
违法乱纪。我感到,假如再这样下去的话,我们党的干部
就会变成财迷心窍、见利忘义的人,成为金钱的奴隶,或
者靠多发奖金去笼络群众,热衷于搞“奖金至上”,以致走
上邪路。所以我们在全市进行了一次财务大检查,对发放
奖金、执行财务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一加以认真的解
决,同时加强干部的组织纪律和全局观点的教育,在党员
中开展民主评议,自检自查,纠正领导上涣散软弱、自由
主义的现象,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干部坚决开除出党,把一
些年富力强,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提拔到领导班子,纯洁
党的队伍。经过这番整顿,广州市领导班子的风气有所改
进,群众的向心力增强,社会风气也有好转。
“春江水暖鸭先知”,回想起主政羊城的近两年半时
间,我思绪万千,心潮澎湃。那时,广东虽处在改革开放
前沿阵地,但各项工作是百废待举、百业待兴。我们每走
一步都是在摸索、实践中迈进。由于各方面的认识不一
致,广东是处在“香一年、臭一年、香香臭臭又一年”的状
态之中。但是不管怎样,广州的经济还是取得了长足的进
展,改革开放在大家的努力下已初展端倪,人民的物质生
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1982年底,中央决定调我到省政府出任省长一职,但
因刘田夫要到日本与兵库县签订友好省县协议,所以等他
从日本考察回来后再移交工作。1983年3月,省召开人大
会议进行换届工作。4月初,由我正式出任广东省省长,
我面临的又是一场更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