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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在广东省顾委和全国人大

作者:梁灵光 当前章节:15370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20:45

为省委出谋献策

1982年7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小

平同志发表谈话,他说:“鉴于我们党的状况,我们干部老

化,但老同志是骨干,处理不能太急,太急了也行不

通。……所以,我们需要有一个顾问委员会来过渡。顾

问委员会,应该说是我们干部领导职务从终身制走向退休

制的一种过渡。”

同年9月,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

行,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新的党章,成立了新的中央委员会,

还选出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从而实

现了中央领导机构的新老交替,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中共广东省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顾委),于1983年

3月在中共广东省第五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共有委员56

人,主任寇庆延,副主任陈越平、肖焕辉、陈德、杨康

华。198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发了个43号文,规定年过

70岁的省级党员领导干部退居三线,于是,省顾委的领导

班子作了调整,原来的主任、副主任均退居三线。1985年

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我任省顾委主任,李建安、杜瑞芝

任副主任。1986年以后,又相继增补了梁湘、许士杰、杨

德元为副主任。

党章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顾委是同级党委

的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我

们几个主任、副主任,固定列席省委常委会议,参与重大

问题和决策的讨论。我们对新的领导班子的决定,均积极

支持,并及时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根据小平同志关于顾委的工作“宜少不宜多,宜虚不

宜实,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精神,我们主要抓了:

(一)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全国人大、省的重要会议文

件,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领会其精神实质。我

们还集中力量组织学习了《邓小平文选》,以提高认识,加

深理解,提高同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一致的自觉性。

(二)对省委提出的一些重要问题如我省“六五”经验

总结、“七五”计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省级领导班子的

民主评议和推荐等,都认真组织讨论向省委提出建议,起

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省政治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了一些好

的意见,被省委重视接纳。对其它一些工作方面的问题,

如山区建设、能源建设、发展外向型经济、环境保护等等,

也及时提出意见供省领导参考。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并以此作为顾委工作

的重点。

(四)对省委、省政府委托交办的工作,只要力所能及,

都认真负责地去完成。

(五)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扩大党与群众的联系,重视

对年青一代的教育,通过作报告或座谈的方式讲党的优良

传统,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我自己就曾到暨南大学做纪

念一二九运动的讲话,要求同学们向前辈学习,热爱祖国,

努力上进。不少老同志还参与党史军史的编写工作或撰写

个人回忆录,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素材。这些活动,

产生的效果很好,也充实了老同志的晚年生活。

中顾委副主任薄一波曾将顾委的任务概括为四句话,

就是:“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接受咨询。”他

讲,顾委有建议权,主要是看我们能不能深入调查研究。

老同志下去调查,走马观花,下马观花都可以,目的是掌

握第一手的资料,发现新的情况,提出新的问题。做到这

一点,建议才有生命力,就会得到党委的重视。如果不

深入,一般化,就很难起作用。所以,应当在这方面下功

夫。

1985年10月,我到省顾委后选择了大西南作为第一个

考察点,因为过去轻工部领导多数是去沿海地区,为此有

人戏称我们是“上(海)青(岛)天(津)”,所以,我决

定到云、贵、川去走一走,看一看。

在贵州,贵州省长王朝文对我说:“云贵川是广东的大

后方,广东是开发云贵高原的火车头。”这话很有道理。

云贵川的资源非常丰富,地下矿藏多,储量大,品种

全;又有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红水河、乌江等丰富的水

电资源;四川猪肉放开后,城乡到处可买到新鲜猪肉,而且

一斤才卖1.3元,这说明他们的农林牧副业发展的潜力相当

大;云、贵、川还是国内有名的旅游胜地,那里的山川岩洞

雄伟秀丽,文物古迹多彩缤纷。此外,中央设在云贵川的

大三线企业还特别多,因此他们的重工业、军事工业力量

强大。可惜的是,由于他们地处西南边陲,交通不便,信

息不灵,资金、外汇缺乏,轻工业基础又较弱,以致许多

为四化建设所急需的宝贵资源未被开发。如果能将我省的

优势和西南各省的优势结合起来,就会起到互为补充,互

相促进的作用。

从大西南回来后,我写了份《积极开展同西南各省的

经济协作,大有可为》的报告给省委,建议省委领导应积

极开展同兄弟省市,特别是西南各省的经济协作。文中我

这样写道: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示经济特区要起到“四个窗

口”的作用,沿海开放地区要发挥“一个枢纽”、

“两个扇面”的作用。我认为,积极开展同西南各省区的

经济技术协作,对于我省经济发展,是件具有重要战略意

义的大事。我省要成为全国的“窗口”,首先要向华南、西

南地区开放;“对内辐射”的目标,也要先面向华南、西南。

加强协作,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把我省和西南地区的优

势紧密结合起来,千方百计让西南广阔的市场、丰富的资

源和能源以及雄厚的基础工业与技术力量发挥作用。这

样,我省经济的发展就会如虎添翼、加速腾飞,同时,也

支持和促进了西南经济的发展。

然而,要开发西南,最急待解决的是交通问题。当

时,沟通广东与云贵川的主要运输线只有三条:一是经重

庆沿长江到武汉或城陵矶转京广线南下;二是湘黔线经湖南

与衡广段相连;三是黔桂线与黎(塘)湛(江)线相通。

川、黔两省就交通不便一事早就打过报告给铁道部,要求

增开一条广州经贵阳至重庆的直达客车,但一直未实现。

我在那里考察时,他们也跟我提出这个问题,希望广州铁

路局能够帮助他们解决。于是,我回来后为此专门找了广

州的铁路局局长杨其华,要他想办法调配一下,这样才开

了一条广州至贵阳的直达客运列车。以后他们又延长至重

庆、成都,最后还开通一列直达昆明。从此,云贵川陆上

的对外交通比较方便了。

1986年10月,江苏盐城的新四军纪念馆落成,在海安

举行苏中七战七捷40周年纪念会,邀请我去参加典礼。

活动结束后,江苏省原副省长周一峰、刘和赓和人大副主

任谢克东陪我到无锡、江阴、沙洲(今张家港市)3县和常

熟市参观考察,还看了苏州、无锡、常州3个市。虽然是

短短的一个星期,而且是走马观花,但苏南几市县的乡镇

工业发展情况令我大开眼界,“苏南模式”对我启发颇深。

那时,全国有三个模式,一是广东珠江三角洲的开放

模式,二是苏南的集体乡镇企业模式,三是温州的个体模

式。所谓“苏南模试”,主要就是依托大中城市,以集体

为主,以工业为主,以市场为主,大力发展国民经济,走

共同富裕的道路。

在苏南,四县市发展经济突出以工业为主体,工业中

又以乡村工业为重点。当一个乡的工业占工农业产值的80

—90%以上,他们不是把资金大部分用于消费,而主要是

积累起来,然后进一步地扩大再生产,这种“母鸡下蛋”、

“滚雪球”的办法,使得四县市的乡镇企业以母厂带子厂、

老厂分新厂的方式逐步发展起来。我曾看到一份统计材

料,说广东省“六五”期间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不包

括集体和个体的)377亿元,工农业总产值增长326亿元

(含集体与个体),一块钱的投资还达不到一块钱的产值(当

然要做具体分析,其中大约44%是用在非生产性的建设

上)。但江苏5年投资218亿元(也同样有非生产性建设),

产值增长646亿元,一块钱的投资有将近3块钱产值的增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们并没有中央给的“特殊政

策、灵活措施”,可是整个的发展速度要比我们快,这的确

很值得我们深思。

另外,我还发现苏南四县市搞了个农业上的规模经营,

即农村的生产资料基本上是集体所有,农民的收入主要也

是靠集体的分配。他们还把承包到户的商品粮田搞成小的

集体农场,由专业户承包。这种小集体家庭农场,机械化

程度高,它不但大大节省了劳动力,让更多的人从事工副

业,而且还大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他们的收入甚至比

工厂还要高。

于是,我有感而发写了《从无锡、江阴、常熟、沙洲

四县市看“苏南模式”经济的发展》一文给省委,向省委领

导提了这样五条建议:

(一)为了加快我省“七五”期间四化建设,我们需要

很好地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改进缺点,继续提高;也需要

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找出差距,努力赶超。建

议省里有计划地组织省、市、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

批外出参观学习,认真调查研究,发挥我们的特点和优势,

再集众家之长,补我之短,这样就能进一步搞好改革开放,

大踏步前进。

(二)学习人家的先进经验,必须结合我们的实际,不

能生搬硬套。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相应发展第

三产业,走三业协调发展的道路,并充分利用我省对外开

放的优势,以加快三业特别是工农业的发展,这是我省也

是其他地区摸索出来的一条共同经验,必须统一认识,认

真贯彻。为了加快工农业,特别是我省比较薄弱的乡镇工

业的发展,结合苏南、温州的经验,看来各地可融会贯通,

加以综合运用,因地制宜,各有重点。市(地)、县、区、

乡、个体(包括联户)五个轮子一起转,加快发展,同时

省里要加强宏观方面的规划与指导,以避免某些盲目性,

提高经济效益。

(三)苏南乡镇工业基本上是依托上海大城市起家的,

我省毗邻港澳,如何发挥广州这个中心城市的作用,如何

发挥香港这个国际金融、贸易、交通、信息和旅游中心的

作用,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研究,过去也提了、做了不

少工作,但我觉得在广度深度方面还很不够,潜力还没有

充分挖掘出来,只要认真抓了就大有可为。以前我曾建议

对以广州为中心,以深圳、珠海为窗口,以佛山、江门等

中小城市为骨干的珠江三角洲如何加速发展,并发挥这个

经济开放区对全省以及华南、西南地区的作用,认真进行

规划,逐步组织实施。现在还要考虑到1997年香港收回

后,以穗、港、澳为中心的大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它的经

济实力可与上海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媲美,某些方面还占更

多优势。如何配合协作,对内促进华南以及全国的四化建

设,对外更好打进国际市场,这些都有待于省里搞经济工

作的与理论工作的同志探讨研究,但时间已不长,似乎也

应及早作必要调查准备。

(四)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是深入进行改革的组成部分,

也是发展城乡经济的重要一环,这方面我省也做了一定工

作,但比起江苏、上海差距很大,过去一般是注意外引而

忽视内联,建议省、市、县到各大中企业都能认真研究一

下,采取措施,积极改进。

(五)从江苏以及我省“六五”期间的经验教训看来,

要加快我省四化建设,在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前提下,

必须继续端正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生产为中心,

扎扎实实地把工农业搞上去,其他方面相应协调发展,而

不能走什么捷径甚至靠买卖洋货赚钱来解决问题;必须以提

高经济效益为重点,对生产速度,投资规模,外资引进、外

汇使用都要从这方面考虑安排和检查;必须充分使用我省对

外开放的优势,加强外引内联,更好发挥四个窗口与两个

扇面的作用;必须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在发展生产

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我省去年人平国民收入才

800元,距小康水平还相当远,因此不能过早地提倡“高消

费”,必须坚持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实行国家、集

体、个人三兼顾。

苏南之行所作的调查报告递交省委后,引起省委主要

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指示办公厅打印出来,在省的三级干

部会议上分发给大家讨论。事后,江苏省委也转发了这份

调查报告。

我还率领顾委老同志到粤西山区和珠江三角洲等地考

察,比较重要的一次要算1987年1月,我与许士杰等同志

到海南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活动。因为当时中央准备把海

南独立划出来建省,我们是按照全国人大的安排下去海南

岛考察的。前后大概用了10天的时间,我们走了海南10

个市县,总的印象来说,海南在改革开放中发生了很大变

化,形势是好的,发展前景也是乐观的。然而,由于基础

薄弱,工农业产值基数低,财政收不抵支,还有相当部分

地区的人民生活相当贫困,农垦系统也困难重重。

我和许士杰于2月5日写出《关于视察海南的情况汇

报》,提出发展热带作物要重视市场预测,加强宏观指导,

要充分利用华南热带作物学院及研究院的科研成果,大大

提高海南热带作物的生产率,如两院掌握亩产橡胶200公斤

的技术,而海南农场亩产仅50公斤,农民仅30公斤。还

建议改革农垦管理体制,把全部国营农场下放给海南地方

等。

在三亚,我们了解到,这里是典型的热带海区,发展

海水产品养殖的潜力很大,有世界上最好的白蝶贝珍珠贝

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海南实验站经过多年的潜

心研究,已培植出直径1公分半的大珍珠,专家们认为它

的光泽和厚度都是世界罕见的。但是,他们并没有充分利

用这些技术成果,没有将优势发挥出来。于是,我们向海

南建议,应充分利用三亚一带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本身

的技术力量,提高珍珠的数量和质量,把白蝶贝珍珠母作

为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到国际市场上换取大量美金,同

时又可促进珍珠事业的发展。另外,我们还建议他们,在

新的形势下要更新观念,加强宏观指导,根据工业发展的

需要和能力,有计划地引进一些项目,大力发展旅游事业,

变海南的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以开放促进海岛的全面开

发。这些意见后来大部分被他们采纳。

在我当顾委主任两年多的时间里,每年还组织一两次

顾委老同志在省内进行有明确的目标的调查研究活动,另

外还根据委员们的兴趣出些专题让大家自愿组合进行综合

性研究。大家通过深入实际,了解了不少情况,发现了一

些问题,回来后均口头或书面向省委提出合理化建议,真

正起到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在省委的支持下,省顾委对有些老同志的晚年生活也

尽可能关心,经常安排一些文艺晚会。对委员们提出的一

些实际困难,如住房、生活待遇等都恰当地帮助排忧解

难。顾委的接待工作是相当繁重的,从1983年至1988年,

省顾委共接待了28个省市、218个团组的顾委老同志,密

切了与兄弟省市之间的联系交流。

1988年5月24日,在广东省第六次党代会上,我代表

省顾委就省顾委成立5年来所开展的工作向大会作了全面

的汇报,27日,党代会批准了这一报告,认为“五年来,省

顾委做了很有成效的工作,为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

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我到全国人大以后,省顾委主任由王宁同志担任,至

1993年5月,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中顾委的建

议,决定“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也不再设立党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刚好是10年的时间,

顾问委员会便顺利地解决了我党新老干部的交替问题,使

领导干部的职务从终身制走向了离退休制,它所产生的历

史意义是极其深远的。

加强侨务立法

我是在1988年5月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

人大常务委员的,同时兼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简称侨

委)的副主任委员,叶飞副委员长兼侨委主任委员。

解放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侨务工作,对广大归侨、

侨眷和海外侨胞极尽关怀,不但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

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对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也以亲

戚相待,周恩来总理就曾把他们喻作“我们嫁出去的女

√乙”。据估计,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分布着3000

多万的华侨、华人,他们不仅同所在国社会有着广泛的联

系,而且还是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因此,

做好他们的工作,对于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广泛交往,

对于争取国际友人、扩大海外影响,对于吸引海外投资、扩

大对外经济贸易,对于促进经济繁荣和四化建设,对于沟

通海峡两岸的关系、实现祖国统一,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

义。

在国家权力机关设立侨委,是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

我国的国情、侨情而实行的一个重要制度。1983年第六届

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成立侨委后,到1985年,全国只有广

东、福建、浙江、河北4个省人大设立了侨委或侨工委。

而到1990年,省级人大侨委或侨工委已迅速发展到17个

省、市、自治区,其中广东、福建、广西等省的大多数市

县人大也设立了侨委。这些机构的设立,为开展和做好地

方人大侨务工作提供了重要条件。

立法是全国人大的主要工作。按照全国和地方人大组

织法的规定,侨委有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侨务方面的议

案的职权,地方人大侨委或侨工委可以通过建议、参与地

方的侨务立法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立

法工作成绩显著,但是,却没有一个侨务法律,这与改革

开放的形势极不适应。为了弥补这一空白,侨委早在1986

年根据叶飞副委员长的提议,本着先易后难,先国内后国

外,先简单后复杂的原则,着手拟订我国的第一个侨务法

律《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法》(简称权益法),具体负责这

项工作的是侨委的副主任何英。

1987年冬,侨委根据国务院的意见修改出第七稿后,

意见仍有分歧。甚至有人说: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应

遵循保护全体公民的宪法及有关法律,专门制定一个保护

归侨、侨眷权益法,似乎意义不大。

我到了侨委后,于1989年10月在广州为此专门召集了

广东省人大侨委、侨办、侨联、省政协三胞办,广州市人

大侨委、侨办、侨联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就《权益法》(草

案)展开座谈。座谈会上,可谓群情激动,发言热烈,大

家一致认为制定《权益法》是十分必要的,它对开展新时

期侨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广州市侨联的一位负责同志

还说:他们曾召开过一个基层侨联负责人会议,参加会议

的300多名侨联干部都提出希望尽早颁布该法,因为这不仅

是我们侨务工作者开展工作的需要,也是广大海外华侨、

华人及国内归侨、侨眷的迫切需要。会后,我将同志们发

言的内容综合了一下,写了份报告递交给侨委,并概括了

三点来阐明制定《权益法》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具体内容

是:(一)关于法律条文与现行政策关系问题,大家认为,

现行政策应加以分析,要从实际出发,而且要考虑到法律

适应的时间。现行政策规定是合理的,而且将来一定时间

内也适用的,当然应纳入法律之内,把它肯定下来;如果经

实践证明是不合适的,或者只是临时性措施,那就应加以

改变调整。(二)法律中应强调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

益。对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一视同仁,

不得歧视;(三)侨眷范围要明确。侨办修改稿中只提

“侨眷”两个字,对象不明确将使人无法执行。大家认为,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兄

弟姐妹、孙子女,及抚养人和被抚养人。只要在法律中明

确规定了,这个范围便具有强制力,各级机关也就应依法

执行。侨委收到我们这个座谈会的情况报告后,很快就把

它印成了《简报》,并将它分送给各有关部门及全国人大常

委会。

次年5月,侨委由叶飞主持,又在福州召开全国人大

侨委工作座谈会。会上,我再次就《权益法(草案)》第

七稿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根据讨论的意见,负责修改、定

稿。会后,何英在京召集13个有关部负责人,以及法律

专家、教授征求意见,积极地做疏通工作。6月11日,侨

委召开第十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了《权益法(草案)》

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审定。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权益法》,决定从1991年

1月1日起施行。

《权益法》是我国第一部侨务法律,它的颁布施行,在

国内外侨界产生了重大反响,受到了普遍的关注和拥护。

为了更好地实施该法,许多省、市纷纷根据该法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国务院

也于1993年颁布《权益法》实施办法。

《权益法》颁布一年多后,侨委决定对它的实施情况进

行大检查。因为,侨委不仅是个法律拟订机构,而且也是

督促检查该法执行的机构。1992年4月,按照侨委的安排,

我率领一个执法检查组赴广东、上海等省、市检查《权益

法》的实施情况。全国政协侨委也派出委员彭光涵、戴爱

莲和罗天蝉等参加这次检查。通过深入华侨农场、侨属企

业、归侨侨眷家庭及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汇报,

我们了解到,各地党委、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法的实

施普遍重视,开展了不同规模的多系统、多形式、多层次

的宣传学习活动。如广东省把落实侨房政策作为贯彻实施

该法的首要工作来抓,各市县普遍修订了落实侨房政策的

计划,对农村侨房政策的落实和城镇侨房的清退也抓得较

紧;在江门,侨务部门还根据归侨、侨眷的出入境管理规定

对申请出国移民人员的责任田、住房、离退休金、婚姻和

计划生育问题制定出配套政策,并实行从申请护照、申领

外国入境签证、学习外语、职业培训、办理出境手续等一

条龙服务;汕头市则将一批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事件

和案件优先审理。从各地的情况看,《权益法》的施行,增

强了广大归侨、侨眷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增添了广

大侨务工作者依法护侨的信心,加强了有关部门依法办侨

务的观念和工作,而且已初见成效。

与此同时,《权益法》的施行又呼唤着它的配套法律

《华侨捐赠法》也能早日出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由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侨务政策,调动了广大海外

华侨、港澳同胞的爱国爱乡热情,他们纷纷捐资赠物兴办

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家乡的四化建设。据有记载的资料统

计,广东全省在改革开放的头10年,共接受华侨捐赠的款

物就达40多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总数的70%。华侨的捐

赠对广东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两个文明的建设起

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然而,由于体制的不顺、管理不完善等原因,华侨捐

赠的受赠管理存在不少弊端,一是部分捐赠外汇在国内黑

市上被倒卖,部分捐赠款项被个人侵吞;二是有的捐赠物资

免税进口后被一些人采用各种方式倒卖。为了保护华侨捐

赠人的权利,以利华侨捐赠事业的发展,1989年2月,国

务院曾颁布了一个《关于加强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进口

物资管理的若干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减少了在捐

赠进口物资管理方面的某些混乱现象,正确引导了捐赠方

向。但是,上述《若干规定》却无法解决这么两个问题。

第一,实行许可证管理和专营、专卖的捐赠物资进口的审

批部门过多,报批时间长,以致增加了捐赠项目建设的困

难,使捐赠物资不能及时发挥效益。如1989年3月,开平

县马冈镇发生严重虫灾,急需农药喷杀,海外同胞闻讯后

立即捐赠了大量农药支援。谁知广东省3月20日急报北

京后,直到7月底才得到批复,群众眼瞪瞪地看着它们错过

灾期,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第二,各物资审批单位之间的

管理规定相互不衔接,要求的手续和行文不一致,给验放

海关和受赠单位带来一定困难。像1989年10月24日,国

家计委批复鹤山、开平、新会3县6个单位接受纺织原料,

由于6个单位共用这份批文,使得6个单位相互争抢这仅有

的一份批文。因为海关总署规定“须查验审批机关批文和

进口许可证”,而影印件又不能作为凭证,结果造成无法克

服的无批文困难。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单位和个人强人所

难,随意向侨胞伸手,甚至敲诈勒索或假借华侨捐赠名义

进行走私、逃汇、逃税和假捐赠等,凡此种种,不但影响

了捐赠人的爱国爱乡之情,而且在海内外造成了不良的影

响。

为了保护和尊重华侨捐赠的权利和意愿,1989年3月,

广东省侨联主席蚁美厚和48名广东代表团成员,联名上书

第七届全国人大,强烈要求尽早制订《华侨捐赠法》。这

一举动,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赞同和支持。大会主席

团也对此作了审议定案,把它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

年立法计划。中共中央还以21号文批转各地执行。我们

侨委也为此专门召开了会议,正式确定由我具体负责这一

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当年5月,我委托广东省侨务部门

草拟了一个初稿,然后派人会同广东省人大侨委、省侨办

等有关人员,到珠江三角洲侨乡征求意见。7月,侨委召

开第七次全体委员会议,邀请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列

席参加。会上,大家就《华侨捐赠法》草案初稿进行了认

真的讨论。会后,广东省侨务部门以最快的速度修改出第

二稿。10月,广东省侨务部门在汕头召开地市(县)人大

侨委会议,我和侨委顾问徐大同应邀参加。会议期间,我

找了部分代表座谈《华侨捐赠法》第二稿,具体地商谈有

关的法律条文。这次会议结束后,我让徐大同带上这份草

案到福建、浙江、上海等地征求意见,以便作进一步的修

改。

那时候,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部门,对制定华侨捐赠

法的看法很不一致,异议很大。记得1986年国务院有份

文件规定,各省接受华侨捐赠的汽车每年只能在100辆以

内,广东、福建两省特殊,也不得超过200辆。这个文件

严重脱离实际,有许多省份几年也没有华侨捐车,而广东

在1980—1985年期间(不算84年,那年受海南汽车事件

影响,捐赠两万多辆不正常),每年捐赠的车平均达7000辆

以上。当然,这样的做法可以杜绝部分假借华侨捐赠名义

所进行的非法交易,但另一方面却打击了自愿捐赠者的积

极性。当时,台山有一华侨找到省侨务部门,他本想捐10

辆汽车支援家乡的经济建设,可是因知道上边规定太严,

县里迟迟不敢接受,他生气地说:“人家台湾对捐赠l万元

的人就由行政院长发奖状了,而我们国内对华侨送的东西

竟不接受。如果共产党不要,那我就送给国民党去。”我

也曾为此类事情找田纪云,向他介绍了广东各地接受华侨

捐赠后经济、文教大为发展的情况,建议国务院应对自愿

捐赠的东西放行。后来,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国务院机电设

备进口审查办等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到珠江三角洲一带考察,

使他们对华侨的捐赠有了新的认识。他们承认,华侨的捐

赠对珠江三角洲的腾飞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通过这些努

力,使得上上下下对华侨的捐赠取得了共识,为正式制定

捐赠法打下了基础。

1992年12月21日,侨委召开第二十四次全体会议,正

式决定将几年来反复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捐赠

法(草案)》第六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在接到该草案后召开了第二十九次全会,

将审议《捐赠法(草案)》列入会议议程,由我代表侨委作

详细的说明,然后,委员们进行分组讨论。当时,有33位

委员和5位专门委员会委员、省人大主任表示赞成,3位委

员反对,还有3位委员提出将它改为国内外都适用的“捐赠

法”。事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集有关部门协调

征求意见。在第一次协调会上,与会各单位对《捐赠法》

草案内容并未提出意见,不少单位赞成制定该法,但是外

交部和国务院侨办提出捐赠法的颁布可能会引起少数国家

敏感,不同意制定该法。于是,法律委员会又召集更多部

门协商。第二次的协商会议,情况大有改变,国家计委和

经贸部等9个单位的代表表示赞同该草案,甚至还希望它

早日出台。

1993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全会,按

计划这次是审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等议案,

没有将捐赠法列入审议范围。由于我和许多常委都希望在

这一届人大常委会能对捐赠法有个交待,所以,我在发言

中呼吁讨论捐赠法草案。并针对外交部和国务院侨办的异

议谈了我的看法。我说:“有些同志对华侨捐赠法提出非

议,只是对情况的一种分析估计而已,并没有什么确实的

根据的。事实上却是,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华

侨捐资兴学办法,1982年、1989年国务院公布加强华侨和

港澳同胞捐赠进口物资管理的通知和若干规定,1984年上

海市、广东省颁布关于华侨捐资举办公益事业的若干规定

与优待办法,1990年,福建省颁布华侨捐资兴办公益事业

管理条例等,均没有在国外引起什么敏感反响,相反,多

年来,捐赠却年年增加。至于东南亚少数国家对我国的敏

感,主要是政治方面的问题,而在经济上的顾虑主要是怕

大量向外投资会引起国内资金的流失。当然,由于宣传报

道不当而引起有的国家注意的事确实发生过,但那只是极

个别的现象,不带普遍性。对于捐赠公益事业,国际上历

来公认是应该支持的义举,也是我国华侨一二百年来的一

贯作法。况且,捐赠数目比起投资数量少得多,是相当有

限的,未曾引起过大的反应……”。

尽管我在人大常委会上或报告中反复地申述这一点,

但由于会外发生枝节,最终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此后,第

七届全国人大的广东代表团又重新提出这个议案,看来要

等新的人大常委会作出处理了。

出国考察侨情、慰问侨胞

积极开展海外华侨、华人工作,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是

全国人大和侨委的另一项重要工作。从1990年至1992年,

我受全国人大侨委的委托,曾先后3次分别到美国、秘鲁、

巴西、委内瑞拉;欧洲的意大利、奥地利、瑞士、西班牙、

法国;瑞典、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等15国

考察侨情、慰问侨胞。每次出访,我驻外使馆都给予了大

力的配合,在他们的精心安排下,我们以各种形式和侨胞

进行广泛的接触和交谈,并利用不同的场合,根据侨胞的

不同身份、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地域的特点,分别用普通

话和广州话、闽南话等地方方言,向他们介绍祖国改革开

放以来的巨大成就以及他们家乡、祖籍地的发展变化,宣

传祖国各地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的进步以及市场繁荣、人

民生活明显提高的形势,同时,还向他们详细介绍我国的

侨务法规和侨务政策,转达全国人大侨委对侨胞的慰问和,

对他们支援国内建设表示谢意。

广大侨胞对我们不远万里专程去看望慰问他们深为感

动,并给予了热烈的欢迎、盛情的款待和无微不至的关

怀。我们去秘鲁时,该国首都治安情况很不好,侨团领导

机构中华通惠总局为了我们的安全,专门雇请10名便衣警

察在我们的住地昼夜站岗放哨,并跟随外出保卫。在荷

兰,全荷华人社团联合会会长胡志光把全国26个侨团组织

起来,专门成立了一个以侨领胡志光等为首的接待委员会,

这是前所未有的。侨胞们纷纷对我们说:全国人大侨委还

是第一次派考察组到西北欧慰问侨胞,这是祖国最高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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