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牢》写完了,上下两卷六十多万字,写得自己险些要疯掉。说实话动笔写《天牢》某种程度上是出于想要挑战的心理,一方面规模宏大、时间长人物多,前后伏笔线索无一不需要时刻注意,另一方面主角不太对胃口——熟悉我的读者会发现我擅长写奇葩和变态,花渐落钟离如意甚至本文中的路修远姬无悔楚素商之流——像阿残这样的英雄芷萧这样的姑娘,一个是痴心到死不回头的书呆子而且专长还是药剂,平日爱好看天书,讷于表达——而且我第一次以正常男人当主角有点吃不消啊吃不消;另一个普通优秀女青年的代表,虽然法力高强一身正气却偶尔会撒小娇吃小醋,会为爱情私奔也会理智地选择自己的最终道路,尤其是,还是个超有母爱的好妈妈(相对比的是曼吟,人家宁可被绞心咒也不要小孩子,详见第三十章《预言》),所以在创作过程中经常会有想死的感觉,好像如果没有曼吟楚素商这群奇葩这故事我压根写不下去了。不过客观点看,也许这样的角色在多数读者的眼中会更可爱,并且出于创作广度考虑世界更多是由普通人组成的。我写《天牢》是在说我眼中的世界,从而把普通人当主角也不过必然趋势。
这是一个架空的年代,或者说,是我架构的一个我以为理想的年代:列国林立并不重要,魔教横行也只是外在因素,我所谓的理想,其实是一个文化氛围。在前言里我曾说,不太古代也不太现代,就当它近代好了——一方面我的术士们有一种很西方化的思维模式,自由、民主,讲求科学(如果是纯粹的中国古代不会出现药剂这类学科还要实验考据的情况),生活向前看,皇帝名存实亡——至于国人被这种风气耳濡目染因而入乡随俗,既坚持老一套另又要向大人们妥协以图安生,这才是中国人的特性。而另一方面,江都的生活习惯很传统,尚士风、穿汉服(尽管不蓄须发),以风雅为美,写不好字会被人笑话,清曲和古琴是最受人尊敬的艺术,尤其是,文言不曾被废除,尽管大家平日里都讲白话,正规的学问考据和书信来往则俱用文言——这种生活方式可能当代中国人已经无法想象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另外大环境没有外部干扰,说来无非是江河流域的这片土地,列国林立比较好管也比较好写,并且喜欢窝里斗也是中国人一大特征,尽管十国友好来往互不侵犯,诸君且试看小小一个术士学堂两个道就能闹成这样。有里面不打外面,难道这就是所谓“攘外必先安内”?
我一直不愿回避这个事实,便是直到现在,尽管国人的思想日趋开放、民智已大规模开启,可所谓“劣根性”在国人身上仍随处可见。看热闹的打酱油的,混一天算一天的,见不得别人超过自己的(萧残深受其害),还有抄袭山寨(要不是因为这人物太典型我才懒得折腾原著里的洛哈特),成家要孩子至今被多数人自觉不自觉地视为义务,还有考试……所以《天牢》里的世界符合我的理想却并不完美,魔教横行不过外因。这些不完美是去不掉的,正如每个人物都有他致命的软肋。萧残看似正邪不分实际意志坚定、芷萧虽然坚持正义其实内心摇摆。书呆子萧残和没头脑慕容枫其实哪个也不坏,游戏人生的姬天钦和纠缠不清的楚寒秋本质都很美好;东君和曼吟不同程度地控制(或说玩弄)着他人的命运,而姬天璇和仇戮却有自己最真实的一面——谁也不是坏人,正如谁也不是好人。我们生活的就是这样一个世界,所以从一开始我就说,这故事虽来自《哈利波特》,却完全不是童话;我佩服罗琳,只她终究是个写童话的。
所以我说这故事年龄太小的读者可能看不了:她们可能会更愿意相信芷萧和萧残能坚定不渝地走到最后或者慕容安国本来有一个温馨和美的家庭,她们不会懂芷萧做出最后决定的社会含义,也不会明白姬天钦楚寒秋搅基背后的深层次悲哀。如果你相信王子与公主、相信正义的力量,那么天牢里的主要人物个个都是渣。但其实,人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我们只是看不到深藏的一面罢了。
不仅看不到别人,更看不到自己:曼吟看透了深藏不露的萧残却不曾发现自己一直乐于导演所有人的悲剧,楚寒秋看透了那么复杂的曼吟到最后却连自己喜欢谁都不知道。我们像花盆边上的蚂蚁,一圈一圈地转,看到别人的后腿却看不到自己的,不论多辛苦到头来都走不出去。生活就是那个花盆,是一张网,是传说中由无常守卫的天牢:天牢对应天上的星,星星亮了,我们就逃不掉。一代一代、一圈一圈,无悔的出生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像是在宣扬宿命论,但试想,行动可以改变未来,性格决定行动,而性格是天生的;环境就更不用说了,那也是个客观的东西。我们无从选择,即便反抗,到头来还是成也于斯败也于斯——姬天钦这样、萧残这样,而何琴,其实也是这样。
人总是要死的。我们活在天牢里,谁也摆脱不掉被无常吻一下的命运,即使仇戮这般穷极心思求长生不死最终不过灰飞烟灭。读《哈利波特》不会有人悲悯(注意不是喜欢)伏地魔,但我悲悯仇戮——如果你也悲悯仇戮,套用《金瓶梅》的话,你有一颗菩萨的心。好吧。但是即便如此,即便明知如此,我们依然在与命运不屈顽抗。我们采用不同的方式,有的正派有的走了歪路,前者变成英雄后者变成反派,而走中间路子的人,像萧残,他依然是英雄——卑微地活着,为了一个最终目的忍受一切冷眼与误会,这种人虽不似义勇献身的真诚可爱,却委实可敬,而人类的伟大之处,也正在于此。
人类便是这样一种既卑微又伟大的生物,在卑微里追寻伟大,这是人类的悲剧,也正是人类的价值。给《天牢》写了一个大煞风景的结尾:何老爷和金桂的最后一场完全破坏掉了先前淡淡惆怅的氛围。我执意保留,因为除了我们的价值,我还需要读者看到我们的荒谬——把先前那个卑微与伟大的理论倒过来,我们自以为很伟大,其实我们又很卑微:直到某个际遇突然发生我们才发现一直在反对的事情其实大有好处,只是悔之晚矣;反过来,是不是我们一直在不懈追求的东西到手之后,我们才发现其实也没什么,一切,不过如此。
2012年7月30日写于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