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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华 当前章节:1149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8:31

虽然他口口声声不怕死,但却要求用手中的一件“国宝”和法庭交换活命,这是什么“国宝”呢?

  1946年4月15日下午2时,江苏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公开审理褚民谊汉奸案,到庭旁听者极多。褚民谊在法警押解下走上被告席,身后是一片唾骂“大汉奸”之声。检察官韩焘站起来说:“本案起诉要旨与起诉书同,褚民谊,你对检察官的起诉有何辩解?你有何要辩论的吗?”

褚民谊答辩道:“我当然有一肚子的话要说。检察官说南京政府是想推翻重庆政府,说有了中央政府,何必再要南京政府?……要知南京政府是在日本铁蹄之下,日本占领之特殊情形下,而来救国救民的。和平救国是用和平的方法来折冲的,像重庆秘密派人来南京,我们决不追究,甚且或要掩护他们……”

他为汉奸涂脂抹粉,辩护说:“检察官说南京政府无利于人民之处,我可以举一个例子:苏州如果没有陈则民当时出来维持,恐怕苏州到现在不是这样的,市面人民恐怕也要受到更大的害,这是苏州人所知道的。华中支那的几个公司早已成立,由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来交涉取消了四个。这都是在敌武力下以和平方法争回来的,这就是和平抗日。南京政府在日本人铁蹄之下来支持人民……”

说到这里,褚民谊略显有些激动,提高了声音:“本人认为,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家不应孤注一掷,一定要像汪先生所说,忍辱负重来维持地方与人民,而来收回失地才对……我的意思是说,如果英美登陆仍在抵抗而不策应是汉奸,或胜利后还在拥兵自卫的也是汉奸。南京政府于敌人投降之后的第二天即自动撤销,就不应算是汉奸了。”

他慷慨激昂大声说:“本人在外交部长时因为没有什么事情可办,对于日本人占我民间房屋或其他不利于人民的事,我就出来与他争论。日本人因为我的年纪大、声望高,对我交涉的事也让出来或改正,这也可以说是我抗日的一种方法……当时我国武力不及,已退到后方,试问人民是否希望有人出来维持他们呢?所以南京以和平方法抗日来维护人民,总是不错的。至于下面的人有不好的地方或贪污不法的行为,那就非南京的本意了。”

褚民谊稍喘了一口气,继续说:“再说到日本投降后至今,中央有许多地方还未接收到,而南京政府昔所能统治的地方都是抵抗别的组织,等待中央来接收,所以现在江南一带能有今日,这都是南京政府的力量,人人所共知的,不待本人赘述。这不能说南京方面无利于国家吧……”

褚民谊在法庭上  4月22日,江苏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审判长推事孙鸿霖庄严地宣布:

“被告褚民谊因汉奸案件,经本院检察官起诉,本院判决如下:褚民谊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须生活费外予以没收!”

当褚民谊被押出法庭时,满天春雨,飒飒而至。他心里明白,虽平生九死一生,如今却难逃此劫。褚民谊一方面表示不怕死,称“俾得追随汪先生于地下……毫无余憾”。但另一方面,他还是想为自己做最后一次努力。他想到一个或许能活命的方法,于是向法官声称自己有重要的国宝,条件是交出来换自己的生命。他手里的“国宝”,就是孙中山的肝脏标本。

原来,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于北平协和医院逝世后,其遗体解剖,肝脏被泡在福尔马林药水中,装在一个大玻璃瓶里。孙中山的灵榇在1929年6月1日奉安南京中山陵,而其内脏当时保存于协和医院里。1942年3月下旬,褚民谊去北平“公干”之际,得知孙中山内脏的下落,遂分别用玻璃瓶盛好,再用药水浸泡,瓶外覆国民党旗、国旗各一,再以两木匣装好,带至南京。

孙中山灵柩安奉大典  军统负责人郑介民听说此事后,立即赶往苏州监狱提审褚民谊。据褚民谊交代:“太平洋战事爆发后,日军接收各地英美财产,至北平协和医院,发现该院研究室内藏有总理遗体腑脏标本。嗣南京伪府获悉,故派我于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赴北平,经与日大使馆北平事务所及敌酋冈村宁次商洽,允携回南京。故于二十七日至协和医院取出,随即至天津,二十八日乘车南下,二十九日抵浦口,当即赴陵园,暂供于总理灵榇后面,至四月一日始正式恭奉置于灵榇之前面,不知现在是否存在。至切片及蜡块与临床纪录等,现由上海汤医生保存。因汤曾留学比国,专攻癌症,经汪逆兆铭之同意,借与汤医生研究。”并谓“总理逝世后,协和医院在表面上已将其腑脏取出焚化,即孙夫人及孙院长与在院照料之吴铁城、郑洪年亦不明底蕴,仅知业已焚化。”

郑介民又派员询问当时孙中山的卫士长、时在陵园管理委员会任警卫处长的马湘。马湘说:“本人追随总理有年,未尝远离,总理逝世后,以当时悲恸逾恒,故虽曾亲视含殓,究以泪眼晕花,未及注意,而在遗体解剖时,以奉命侍卫孙夫人,故未亲见,仅闻五脏取出后焚化,装入一红色瓶内,放置于北平碧云寺之衣冠冢,其后或径随灵奉安于南京陵墓内亦未可知。”

于是,郑介民亲自赴上海镭射医院找到治疗癌症的专家汤齐平医生,从他那里取回孙中山的肝脏切片,返回南京。5月22日郑介民向蒋介石邀功,说是自己探听到总理肝脏的下落,并亲自把“宝贝”找回来。蒋介石很高兴,夸奖了郑介民。

褚民谊将孙中山灵脏用木盒盛装,从北平带到南京  5月29日,最高法院特种刑事庭判决:对于江苏高等法院之判决为“原判决核准”。褚民谊之妻陈舜贞不服,多方奔走,终于在炎炎的夏季有了回音,蒋介石对褚民谊汉奸一案终于有了从轻处分之手谕,但仍然没有逃脱被枪毙的下场。

8月23日,苏州城已有阵阵秋意,暮蝉凄切,回响在苏州狮子口第三监狱的刑场外。中午,执行命令的时间到了,褚民谊原希冀献出“宝物”以获得法庭宽大,然而结果换来的还是子弹,褚民谊欲哭无泪,好不甘心。法警一声枪响结束了褚民谊的生命,却留下种种传说。

有一种说法是:蒋介石曾将从轻处分褚民谊的手令交给褚妻陈舜贞亲携,让其面交江苏高等法院审判长孙鸿霖。在陈坐车从南京去苏州的途中,不知是小偷还是蒋指使的特务将手令偷走,陈舜贞拿不出凭据,褚民谊遂被枪决。第二种说法是:最高法院已复判“维持原判”,将蒋介石的手谕顶了回去。

到底如何?猫腻太多。

买凶锄奸 李士群被毒杀之谜

日本投降后,军统局诱捕了汪伪政府第三号大汉奸周佛海,后移交南京高等法院进行公审。周佛海在自白书中吹嘘自己“协助抗战”,其中有一条是“诛除奸伪”。他说:“李士群替敌人做爪牙,戴局长通知我铲除,使中央工作人员减少困难和危险。我便和罗君强、熊剑东磋商,历时四月之久,费款许多万,终于把他毒死。这个人一死,中央在东南秘密的抗日工作才能顺利进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李士群原来是中统特务。他投敌后,心毒手辣。因破坏抗日力量有功,他被提升为汪伪警政部长、伪特工总部主任。他指挥“七十六号”,与戴笠的军统在上海滩大斗法,给军统组织以很致命的破坏,也使许多无辜者成为牺牲品。戴笠充分认识到李士群的存在对军统危害太大,于是通过秘密渠道,让周佛海除掉李士群。

借刀杀人、隔山打炮是周佛海惯用的手法。他向影佐祯昭添油加料,讲述李士群的飞扬跋扈。影佐认为:“不可使某一人权太大。现在,新政府中有两大势力,如同癌症,一是李士群,另一是任援道。任的为害小,李的为祸大,如不及早防止,将来必有大患,应该立即取消警政部。”周佛海要汪精卫同意取消警政部,但汪精卫也不敢得罪李士群及特工。

李士群闻讯暴跳如雷,以辞职相要挟。影佐祯昭主张立即予以制裁,汪精卫却说:“动不得,如果他调动特工对付我们,如何是好?”

周佛海说:“如果李士群以特工为后盾而反抗,尤其应乘其势力未大时,先予抑制。”无奈,李士群有日本顾问晴气中佐撑腰,又有汪精卫罩着,周佛海奈何不了,气得说:“汪先生有软化倾向,盖畏忌特工也。胆小如此,似非领袖所宜有。”周佛海认为之所以这样,是“汪先生畏忌及日方庇护,为养成其骄横之主要原因。今日方似有觉悟,而汪先生则仍畏忌,此不仅不能维持威信,且非爱护士群之道也。”

在周佛海和影佐祯昭的联手下,1941年8月16日,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机构及人事调整案,撤销警政部,增设“调查统计部”,任李士群为部长,以保持特工组织;撤销社会部,改设社会运动指导委员会,由周佛海兼委员长。这个新机构实际上是变相的特务警察机构,以此来分李士群的权。

但李士群也不是好对付的。他请汪精卫到清乡区视察,亲自护卫,并在汪精卫所到之处,都张贴“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等花花绿绿的标语,高压手段威逼老百姓来参加欢迎汪精卫的大会。由于李士群“清乡”有功,被汪精卫特任为伪江苏省主席。

李士群手持尚方宝剑,挟天子以令诸侯,不知自忌,居然多次打上门来要钱,这更令周佛海难以容忍。他在日记中写道:“李士群又来借款。此人不来则已,来必要钱。至现在止,凡所求,均必应之,如仍不满,惟有听其自然耳。”

周佛海自从与戴笠暗中往来,身边安插了几个军统特务和秘密电台后,疑神疑鬼,整天提心吊胆,特别害怕有什么把柄落到李士群的手中。

正巧,程克祥的电台传来了戴老板的绝密指示:“李逆士群甘助日寇为虐,迭次残害我地下工作人员,着即周佛海、罗君强诸兄等商制裁办法,迅即回报。”

周佛海找来罗君强和熊剑东商议。熊剑东与李士群有仇,他自从担任税警总团副总团长后,在上海和江苏的“清乡”时,为争地盘,他与李士群的特务武装不断发生冲突,甚至双方开枪火并。李士群动了杀机,与熊的旧部、时任伪调查统计部次长杨杰密谋,派杀手在上海北站打熊剑东的黑枪,刺客被日本宪兵队当场捕获后,供出了幕后指使者是李士群。从此,熊剑东与李士群不共戴天。听说要杀李士群:“这容易,派几个弟兄埋伏在苏州到上海的公路上,一扣扳机就要他的命……”

罗君强摇头说:“不妥,那家伙精得猴似的,坐的是子弹打不透的保险汽车,腰里掖的是最灵巧的左轮手枪,还有几个百步穿杨的保镖。一旦失手,调查统计部的特务要查,日本特务要查,汪先生也要查,我们如何交代?”

周佛海阴险地说:“我有一个好主意,不劳我们亲自动手,花点钱让日本人去杀他!”

于是,周佛海与日本宪兵司令大木繁少将密谋,得到默许。熊剑东搜集了一些李士群的清乡队如何仇视日本军队的证据,在日本宪兵队冈村中佐面前说了许多李士群的坏话,并拿出一大笔钱请冈村锄掉李士群。

汪伪特工总部——极司非尔路七十六号  1943年9月4日,冈村约李士群到上海外白渡桥百老汇大厦七楼的一间房间谈话。下午3时许,李士群带着日语翻译、调查统计部常务次长夏仲明如期到达。李士群见熊剑东在座,当即脸一沉,反身要走。

冈村上前拉住,状若诚恳地说:“李先生与熊先生都是我的朋友,而且都是年轻有为,大家正可以为国家与‘大东亚’做许多的事。不料两位竟为一些小事发生误会,这是很不幸的。据我知道,这根本是受人挑拨,更不是什么深怨夙仇,即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你们中国不是有句古话叫‘冤家宜解不宜结’吗?何况两人都是我的好朋友,又同在一起,我更不能看两位这样下去,变成不是冤家也是冤家,这不论对个人和国家来说都是损失。所以我本着和两位的友谊,邀请两位来把误会解释明白,成为好朋友,朝大的方向进行合作。若能如此,即叫我粉身碎骨为你们帮忙,我也是非常乐意的。”

冈村说完,李士群没有吭气,熊剑东立即表示:“过去的事都是兄弟我的错,我向士群兄道歉,兄弟愿捐弃前嫌,与士群兄和好。今后如有离心离德之事,被乱枪打死!”

这样一来,李士群反倒不好意思,说:“原来的误会皆是手下人所为,多有得罪,我也向你赔礼,愿消除误会,重结新谊!”

冈村将李、熊两人的手叠在一处,高兴地说:“没想到这么快二位便消除了误会,作为你们朋友的我,也觉得脸上有光。大家难得有此机会,我请客,边吃边谈。”

李士群一听要吃饭,顿时警惕起来,推说自己这几日正腹泻,不能吃东西,说着就要告辞。冈村佯怒道:“你的面子的不给我,让我难堪!”

“不敢不敢,我的确身体不好,不能奉陪。”李士群连忙解释。

冈村点点头说:“你的不要走,陪我们坐坐,少吃一点。”

李士群无法,只好坐下来。宾主入席后,下人摆好酒菜。冈村与熊剑东殷勤为李士群敬酒,李滴酒不沾,只是看他们吃哪个菜,自己也用筷子搛一点意思一下。冈村则与熊剑东大吃大喝,十分尽兴。这时,一位日本少妇幽雅地端着一只放着牛肉饼的盘子进来。冈村介绍说:“这位是我的妻子,刚从日本东京飞来。”日本少妇跪到李士群面前说:“这是我亲手为你们专门做的,请尝尝。”

看着李士群在犹豫,熊剑东伸手拿了一块,咬了一口,连称“味道不错”!

冈村拿了一块,又递给李士群一块,便大嚼起来,夏仲明也吃了一块。李士群见他们都吃了,不好意思,也吃了半块。冈村催他再吃一点,李说什么也不吃了,紧接着起身去卫生间,想把胃里的食物抠出来。谁知冈村紧随其后,也跟了进去,李士群无法吐掉,只得转回来,又勉强坐了二十多分钟,便起身告辞,坐车回家。在车上李士群问夏仲明:“今天的牛肉饼很难吃,你觉得怎样?”夏仲明说:“没什么呀,我倒不觉得有什么。”原来,冈村料到李士群不会拿牛肉饼,便安排人将有毒的那只饼做了暗号,亲自递给李士群。

李士群的牛肉饼中的毒药,是一种从患霍乱的老鼠体内培养出来的一种病毒,其症状是上吐下泻,但要等三十六个小时后才能发作,且无药可以救治。

李士群回家后,用手指伸进喉咙,将所吃的东西都抠出来,哇哇吐了半天,觉得好受多了。于是便放心与人打麻将,一直闹到天亮,第二天返回苏州省府,跟正常人一样。到第三天,病情爆发,大吐大泄,连忙请来省立医院的院长储麟荪前来急诊,但药石罔效,束手无策。到第五天,即9月9日,李士群已是皮包骨头,张口瞪目而死。

周佛海闻讯,好像三伏天喝了冰啤酒,心里的痛快难以言状。但在日记中不显山不露水地写了寥寥几个字:“忽闻李士群逝世。”

世人皆欲杀 汪精卫死亡之谜

也许是天怒人怨,大汉奸汪精卫之死在社会上有许多传闻,有人说他是被日本人作为包袱遗弃而有意害死的;也有人说,是被江湖医生用错了药;还有传闻是被国民党特工毒针杀死。

  考证以上种种说法,遭日本人毒手似无可能,因为其时日本政府对汪伪政权还是持扶植态度,何况也没有影响、资历各方面能顶替汪精卫的合适人选。

至于庸医杀人之说,坊间也十分流行,汪精卫自1935年被刺客孙凤鸣打了三枪后,虽经德国大夫延治,但背中那颗子弹却始终没取出来,这让汪精卫心里一直有着压力,因此于1943年12月,在南京日本陆军医院,由后勤部队长中将医师铃木小荣主刀,将子弹取出。

正在养伤的汪精卫  可能是手术伤及了中枢神经,术后汪精卫的双腿变得不听使唤,大小便失禁,病情加剧。陈璧君心中焦急,便求助于中医秘方。他的侄儿陈春圃经百般打听,终于从无锡找到一位治骨伤疮毒的名医“刘一帖”,意思是再难治的伤,只要他一帖膏药就会痊愈。

刘一帖对汪精卫的病情作了全面的检查,只见汪的创口已经平复,只是脉象细促,虚火内热。因此便开了两剂退火药,也只是普通的方子。接着又拿出一片膏药,贴于汪精卫后背枪伤处。当即,汪精卫感到一股清凉,疼痛大为减轻。

第二天复诊时,陈璧君对刘一帖已是奉若神明,赠以厚礼。而刘一帖也是大话连篇,告诉陈璧君,汪精卫创毒不重,只要再贴上一剂散毒膏药,病就除根了。

谁想这第二张膏药贴上不久,汪精卫就感到不适了,到了夜间更是发作起来,四肢抽筋。陈璧君见状,连忙让人请来日本医师,并连夜寻找刘一帖,要问个究竟。

哪知道那刘一帖已不知去向,只留下一封信:“厚礼不该收,既收也不愁,平生药一帖,宜人不宜狗。”看来这刘一帖还是一位义医,是存心要汪精卫命的。

正因为刘一帖的这张膏药,让子弹铅毒扩散入骨,使汪精卫的病情日趋恶化,病人膏肓,成了致死的原因。

而另一种说法则更是离奇,汪精卫是被军统特工一针毙命的。有一篇《大汉奸汪精卫究竟死于谁手》的文章,对这一说法作了详细的描述:

1941年,唐生智的弟弟唐生明受重庆方面派遣潜入汪伪政府,充当江苏保安司令,特务头子戴笠还给他派了一位高级女特工作为助手,此女姓黄,代号一O三,其任务是伺机刺杀汪精卫。

再说汪精卫自日本医生为他取出身体残留的子弹后,因为种种原因,病情一直未能好转,尤其是每日午夜时分更是痛疼加剧,辗转呼号,只有通过按摩稍能减轻痛楚。因此急需一位既信得过又手艺高超的按摩师。

周佛海知道这一情况后,向汪精卫推荐,唐生明家中有位按摩师,他以前曾见过。因为唐生明是汪精卫信得过的人,当然黄小姐也就顺利打进了汪精卫的府上并很快取得了信任。

1944年2月13日,黄小姐接到重庆秘密指令:“一0三A,立即制裁。牛郎。”黄小姐知道“A”即代表中枢命令,而“牛郎”就是戴笠的代号。于是她取出密藏的毒剂,在第二天伺机带进了病房。乘着汪精卫昏睡之际,将毒针打入吊水瓶的药液中。根据毒剂用量判断,汪精卫将在四十八小时内毙命。

然而整整过去了两个星期,汪精卫依然活着,其他人也没有发现异常。后来唐生明请专家进行了分析,之所以毒剂无效,很可能是输液中有某种药物分解了毒药,降低了毒性的作用。

然而,这毕竟给汪精卫的病情带来了影响,身体更是每况愈下。经专家多次会诊,决定送他去日本医治,3月3日,汪精卫乘日本专机前往名古屋帝国大学附属医院诊治。

重庆方面针对这一情况,急电黄小姐,要尽力争取与汪精卫同往,并派人送来更为先进的毒针,准备再次暗杀汪精卫。经过活动和努力,黄小姐终于争取到与汪精卫同行。

汪精卫在日本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前后七次X光施治化疗,病情明显好转,已经可以在人的陪同下到花园里散步了。11月7日,一份以唐生明名义拍来的明码电报飞到了日本,暗示黄小姐,制裁行动立即执行。次日下午晚饭时候,正在照料病人的黄小姐见四下无人,遂用毒针直接对汪精卫进行肌肉注射。至次日,汪精卫的病情出现逆转,高烧达四十一度六,脉搏跳动增至每分钟一百二十八次,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经全力抢救仍无效,于11月10日下午4时去世。

以上种种说法,也有人认为是无稽之谈,这其中包括侨居美国的汪精卫女儿汪文惺和女婿何文杰。汪精卫的背部枪伤是在1943年以后复发并加剧,主要原因是体内弹头所含铅毒已损及脊椎,遂决定采取外科手术取出弹头。

弹头取出后,发现该弹头已经在体内腐蚀成两截。此次手术从表面看比较成功,刀口很快平复,没几天即全部拆线。然而术后不及二十天,从1944年1月9日起发现身体不适,高烧一直不退,一般怀疑是“手术时尚留有积血”,2月18日,由日本军医进行进一步诊断,断定汪为脊骨癌,学名为“多发性骨髓肿病”,此病至今仍无有效治疗手段。于是,决定将汪移往日本继续治疗。

名古屋帝国大学为汪精卫的到来作了严密的安排,将医院大楼四层的特别病房作为汪的病室,为了保密,称为“梅号”,三、四两层全部供汪随从人员和日方参与治疗人员住用。

在日本经过了又一次手术后,病情依然时好时坏,日本方面几乎集中了医学界的主要权威,但还是束手无策。到了8月,日本驻南京大使重光葵就警告过周佛海,汪精卫病势严重,恐撑不了一个月了。虽然经X线治疗,略见效果,但因卧床太久,又引发褥热,身体严重衰弱,已到灯枯油尽之时,至11月10日去世。

失节落水 周作人当汉奸之谜

鲁迅的二弟周作人是民国时期重要的散文作家。抗战期间变节投敌,成为著名的文化汉奸。那么,这样一个文化扛鼎人物,为什么会当汉奸昵?其中有何隐情?

  周作人曾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多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一部分南迁大后方。多数教职员随校离平,周作人以“系累太多”留在北平,拟以“卖文为生”。北大校长蒋梦麟委任他留守北大,保管校产及图书,由校方每月寄生活津贴费五十元。

9月26日,周作人在给《宇宙风》主编陶亢德复信中谈到他当时的情形:“现只以北京大学教授资格蛰居而已,别无一事也,请勿视留平诸人为李陵,却当作苏武看为宜。此意亦可以奉告各位关心我们的人。”表达了他自甘清贫,不为五斗米而向日军低头的决心。

1937年12月,北平成立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周作人的浙江同乡汤尔和出任伪教育部总长。他竭力拉拢周作人出山,但为周所拒绝。为了维持全家“生活似颇窘”的困局,周作人一面翻译希腊神话,“每月交二万字,给费二百”;又执教于私立燕京大学,月薪一百元。

1938年4月9日,日本方面在北平召开“更生中国文化建设座谈会”。不知出于何种目的,周作人出席了这次会议,发表了亲日的讲话。消息传出,武汉文化界抗敌协会立即通电全国文化界,指出:“周作人、钱稻荪及其他参加所谓‘更生中国文化建设座谈会’诸汉奸,应即驱逐出我文化界以外,藉示精神制裁。”茅盾、郁达夫、老舍、胡适、丁玲、夏衍等十八位作家也在《抗战文艺》上发表了《给周作人的一封公开信》,指出:“惊悉先生竟参加敌寇在平召集的‘更生中国文化座谈会’,照片分明,言论俱在,当非虚构。先生此举,实系背叛屈膝事仇之恨事,凡我文艺界同人无一不为先生惜,亦无一不以此为耻。先生在中国文艺界曾有相当的建树,身为国立大学教授,复备受国家社会之优遇尊崇,而甘冒此天下之大不韪,贻文化界以叛国媚敌之羞,我们虽欲格外爱护,其如大义所在,终不能因爱护而即昧却天良。”“我们觉得先生此种行为或非出于偶然,先生年来对中华民族的轻视与悲观,实为弃此就彼、认敌为友的基本原因”;“希能幡然悔悟,急速离平,向道南来,参加抗敌建国工作”。

1939年元旦,周作人在其八道湾家中,被一个戴了口罩,戴了帽子,自称是天津中日学院的青年学生开了一枪,子弹为上衣纽扣所阻,皮肤擦伤,未中要害,但其车夫为救主而亡。周作人大为惊慌,“虽然没有被损害着,警察局却派了三名侦缉队员来住家里,外出也总跟着一个人,所以连出门的自由也没有了”。周作人后来承认,刺杀事件成为他落水的一个重要原因。

刺杀的原因有两种可能,一是爱国学生恨周作人落水,对其采取的警告手段;另就是日本人见其时时不肯加入而进行的威胁行动。十多天后,周作人出任伪北大图书馆馆长之职,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1939年8月,周出任伪北大教授兼该伪校文学院院长;9月3日,参加东亚文化协会文学部会议,成为“东亚文化协会”成员;1941年1月,周作人升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兼伪教育总署督办,并以督办身份出访日本;1942年4月,出任伪北平图书馆馆长。5月,为庆祝伪“满洲帝国”十周年纪念,随同汪精卫赴满访问,在新京(长春)同汪精卫拜会伪满洲国傀儡政府主席溥仪。同月,前往南京,参加汪精卫六十大寿的庆祝活动。9月,伪华北作家协会成立,周作人任评议会主席。总之,他的头上顶了一系列文化汉奸的帽子。

在敌伪期间,周作人写下了不少美化汉奸政权和侵略者,宣传“东亚共荣”的文章。他在1941年5月为日本“国际文化振兴会”编的《日本的孔子圣朝》一书写序时说:“中国为孔子故乡,其道当可重光。日本神国而能容孔子道德之教,庙貌俨然,则其影响亦颇深远。窃希望以此因缘,东亚得以保存其思想上之健全性,维持人道与和平,此盖不独为孔子之光而已。”周作人还曾在日华协会成立会上发表谈话,称“此次成立日华协会必能予两国亲善提携有所贡献”;“日华协会自将本诸大东亚宣言之旨趣,促进两国文化交流”。1941年7月17日,周作人在北平伪中央广播电台以《治安强化运动与教育之关系》为题作了演讲,鼓吹“治安强化运动是和平建国的基础,是华北反共最重要的工作”,为汪伪政权开展“治安强化运动”大唱赞歌。

日本侵略者称赞周作人:“近常来日(本),努力于日华文化之沟通,实可称日华文化上不可缺少之大关键。”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国民政府开展了“肃奸运动”,军统局奉命逮捕汉奸。12月5日,在军统局长戴笠的部署下,在北平东城北兵马司汪时璟家中,用宴客方式将华北特任级汉奸予以逮捕,并即刻解往炮局监狱,周作人亦在此列。

抗日战争结束后,周作人被带进法庭  1946年5月26日,周作人被押解到南京。6月17日,南京高等法院检察官以汉奸罪对周作人提起公诉。11月16日,高等法院以“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周作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夺公权十年,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须生活费外没收。判决书在认定周作人犯罪事实和判决理由后指出:“被告在各大学执教历有年所,我国人受其熏陶者不知凡几;又有相当学识,过去著作不少,我国人对其景慕者亦不知凡几。居领导民众之地位,负最高学府教育之重任,宜如何抱大无畏之精神,坚持到底,保全名节,以扶民族之正气。乃竟意志薄弱,一经遇刺,即变节附逆,觍颜事敌,只图个人偷生苟安,不顾国家民族利益,不能不负刑事上之责任。”

周作人在受审和亲笔所具的自白书中,对历任本兼各伪职皆供承不讳,但对法官的起诉和法院的判决很不服气,除一再上书法院为自己辩解,希望法院“赐明鉴,宣布无罪”外,还搜集有利于他的证据,以达到免刑或减刑的目的。

周作人在法庭上和辩诉状中为自己的辩解说,自己在伪职期间因违抗敌寇政策,险遭敌宪兵队逮捕;虽在伪组织服务,但自始至终洁身自好,迹无贪污,行无恶据,亦无反抗本国之图谋,合于蒋介石对伪职人员“只问行为,不问职守”的“明训”;自己在伪职期间的所作所为,要么有利于抗战,要么是不得已而为之。故不承认有汉奸罪。

此间,有北大校长胡适、蒋梦麟等一批名人替周作人说话,或证明他是奉前北大蒋校长之命共同留平,保管校产的;或说明他在伪职期间保全了北大等校的图书仪器,使北大文化机关各种设备有增无减;说他曾发表论文论中国的中心思想问题,是有利于中华民族的言论,以至被日本一个军国主义文人斥为“特殊之文学敌人”、“反动老作家”;或称他曾营救和掩护过国民党地下工作人员及教育工作人员许多人,等等。

周作人在高等法院判决后,向最高法院递呈申请状,表示“并未负原判决所谓‘抱大无畏之精神,坚持到底,保全名节,以扶民族之正气’之深期厚望。虽任伪职,并无罪行,既非通谋敌国,亦未反抗本国,在法律上自不应负汉奸罪责。即退一万步言,原判对所举有利抗战之事实,即予采信,适用减刑之规定,而对于六十三岁投老残年之被告,减处徒刑十四年,似与无期徒刑无可差异,量刑未免过重,画饼岂能充饥”,故对法院判决实难甘服。

最高法院受理了周作人汉奸案,认定周作人应负汉奸罪责自无疑义。法庭对周作人为自己辩解的种种理由一一进行了反驳,调查证明,周作人在伪职任内聘用日本人为教授,改编我国教科书,推行奴化教育等均有充分表现,有言论、有行动可证。而对于周作人所著之《中国的思想问题》,虽难证明为贡献敌人统治我国之意见,亦系代表在敌人压迫下伪政府所发之呼声,自不因日本文学报国会代表片冈铁兵之反对,而解免其通敌叛国的罪责。法庭认为原审以被告在伪职期内保存校产、图书及营救国民党地下工作人员,经多方证明属实,已作了减轻判处,与《处理汉奸条例》有关规定相当,并无不合。

只是被告虽意志薄弱,变节附逆,但其所担任之伪职偏重于文化方面,究无重大恶行。所以最高法院于1947年12月19日对周作人汉奸一案进行了复判,改判其有期徒刑十年。

周作人被关押在南京老虎桥监狱,一直到1949年1月才被保释出来,回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给他改造自新的机会。他一直住在北京八道湾老家,译书著文为生。1967年5月7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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