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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师群 当前章节:15424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8:31

此外,魏泰《东轩笔录》记载了王家的一段生活琐事:王雱娶同郡庞氏女为妻,年余生有一子,王雱以此子相貌不像自己,怀疑不是自己亲生,就千方百计想杀害他,最后此子竟被惊吓而死。王雱与其妻也就日日争吵,安石知道是儿子有病,而媳妇并无过错,如果就这样让其夫妇离异,恐其媳妇要背黑锅而担恶名,就另外选择了一夫家,把她改嫁了出去。这时,工部员外郎侯叔献去世,侯乃安石学生,关系甚好。侯的妻子魏氏,为人泼辣,且在侯死后不守妇道,轻薄招摇。荆公便上奏朝廷,把魏氏逐出侯门而归本家。京城有谚语说:“王太祝生前嫁妇,侯工部死后休妻。”

魏泰是当时变法派官员曾布的妻弟,章惇也数次对他称赞有加,同时与王安石本人的关系也不错,甚至可以说是王雱的朋友。《玉壶清话》就载有,元泽病中,魏泰去探访的事情。如果说邵伯温由于反对王安石变法,而要在自己的书中对其造伪诬毁,那么魏泰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要如此中伤自己的朋友。何况与王安石同朝为官的孔平仲,其所著《孔氏谈苑》中也载有相同的故事情节,直指王雱“不慧”,说他虽娶妻,却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王安石怜惜其无辜的媳妇,所以另择人嫁之,而王雱处之泰然。并录有相同的谚语,说明此谚语确实曾一度在京城流传。此外,《墨客挥犀》、《闻见杂录》诸宋人笔记也都记载了略为相同的故事,看来不像在集体造假。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离奇的事呢?王雱有什么病呢?《东轩笔录》说:“王荆公之次子雱,素有心疾……荆公知其失心”。王辟之《渑水燕谈录》也称:“王荆公之子滂,少有心疾。”古人所谓“心疾”,往往指其脑子有毛病,所以或称:“失心”、“不慧”。如果说王雱的脑子有病,怎么会有如此众多的著述?有的还是受诏撰著的。怎么又能胜任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天章阁待制兼侍讲诸职呢?如何又能参与新法的制定和推行呢?有学者认为,史称元泽未冠就著书数万言,不像是脑子有病。如果说是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或应是病痿。“不然,人即失心,亦无遽嫁其妇之理,荆公虽执拗,当不至是。”可惜,王雱的著作多已散佚,仅《南华真经新传》传世,其才学到底如何,也已无法考实。

近人余嘉锡博采群书,认真考辨,得出王安石有二子,后人弟冠兄戴,以至搞错的结论。他从《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查得,王雱“先病疡,后病疽。不治而死”,所以其并非死于“心疾”。又在《宋会要辑稿》等史籍中找到王雱曾有一子一女,及其妻在政和初卒于夫家的记载,证实王雱的家庭生活正常,不存在生前嫁妇的怪事。再从《名臣碑传琬谈集》中得知王安石应有二子:王雱与王旁。于是断言:患“心疾”者为弟弟王旁,生前嫁妇当然也是王旁。而雾与旁二字,形声相近,后人只知有雱而不知有旁,刻书者、校书者凡见王“旁”尽妄改为王“王雱”,以致弟冠兄戴。所以《渑水燕谈录》中:“王荆公之子滂,少有心疾。”其“滂”即“旁”。而《东轩笔录》中应是“王荆公之次子旁,素有心疾。”此说颇具说服力,如无其他有关史料的再发现,可说此谜得到一定程度的破解。

不过,王雱枉担近千年有“心疾”的虚名或可摆脱了,但他与王安石变法之间的关系,仍然扑朔迷离。有学者指出:王雱治平末、熙宁初就远宦江南,而在熙宁二、三年,王安石变法最关键的开创阶段,他几乎是无法参与的。所以在吕诲等人弹劾王安石变法的奏章中,未尝有一言论及其子。等到熙宁四、五年,王雱回到京城,变法已次第尽行且初具规模。所以有人以为王安石变法中许多内容,其子都参与策划和制定的说法应是有问题的。其后,王安石也不是什么都听其子谋划,如变法后期,王安石与昌惠卿不和而公开相倾,王雱组织官员弹劾攻击吕惠卿,并夹上有关文书私自送到审案部门。吕惠卿得到情报,向神宗告状,说安石“违命矫令,罔上欺君”。“帝以示安石,安石谢无有,归以问雱,雱言其情,安石咎之。愤恚,疽发背死”。(《宋史·王安石传》)其矛盾错综复杂,王雱在其父的变法中的作用到底处于一个怎样的地位?为什么后来一些反对变法者往往要将有些恶名加在王雱的身上?仍然说不清楚。或者说,王雱的为人还是一个谜。

金人奸细 秦桧回归南宋之谜

秦桧先作为北宋官员,曾随二帝一起被掳至金国。然而仅仅四年之后,他突然神秘莫测地回到了南宋,且是“全家得还”。秦桧归宋到底是自行逃归还是金人纵归,也就是说秦桧是否为金人的奸细?对于这一问题,八百多年来一直众说纷纭,未有定论。

秦桧,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政和五年(1115)进士,历任太学学正、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之难,全家随二帝、众官员被掳至金国。从二帝至金燕山、上京、韩州诸地,闻康王即位,代宋徽宗修书,请求和议。桧又厚贿金人,以此获得金人的欢心,为完颜昌所信用。建炎四年(1130),随金兵南征,金攻破楚州(今江苏淮安)。十月,秦桧携带家眷自金人占领区楚州孙村进入涟水军(今江苏涟水)宋军水寨,回到南宋。秦桧归宋,究竟是自行逃归抑或金人纵归,这是判断秦桧是否为金人奸细的关键所在。

宋人对秦桧南归有两种迥然不同的说法,一为逃归,一为纵归。

先看逃归说。据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靖康之难,秦桧因不愿立张邦昌而遭拘北去,其妻王氏、小奴砚童、小婢兴儿、御史卫司翁顺同行。至金,金主将秦桧赐其弟完颜昌,为任用(主管秘书之类)之职。建炎四年,完颜昌率金兵南征,以秦桧同行。秦桧担心夫人王氏不能随行,便假装至燕山府留下王氏,自己独行。王氏故意喧闹道:“我嫁到你秦家时,有嫁妆二十万贯赀财,家翁欲使我与汝同甘苦,共度一生。今大金国以你为任用,要从金军南行,而弃我于此地吗?”王氏叫骂不休,反复哭诉。果然有人传话告于完颜昌,金人便只得批准秦桧夫妇及砚童、兴儿、翁顺都得同行。金兵攻破楚州后,完颜昌任秦桧为参谋军事、随军转运使。金兵多去抢夺财物,兵营空虚,秦桧便乘机说动梢工孙静,以催督淮阳海州钱粮为名,与妻王氏、兴儿、砚童、翁顺及亲信高益恭等人夺舟而去。至宋涟水界,被宋将丁祀水寨的巡逻兵捕获,把他作为奸细而进行拷问凌辱。秦桧急忙告之:“我御史中丞秦桧也。”可士兵不认识他,秦桧大叫:“这儿有士人吗?”恰巧有个卖酒秀才王安道在附近,便被唤来辨认。这王安道其实并不认识秦桧,却长揖道:“中丞辛苦了。”兵众信以为真,也就将秦桧放行。在王安道等人的陪同下,一行人总算到达行在,后孙静、安道等都得授官。

秦桧的《北征纪实》也有自己的一番描述,主要是从楚州出逃过程的某些细节。说他在楚州时,原打算深夜骑马出逃,但看到金兵四面都有埋伏,难从陆路出走,决定从水路逃跑,再访能操舟行船之人,“遂定计于食顷之间”,乘机夺船而走。当夜行舟六十里,次日到达丁家寨,拜访将军丁祀,丁推辞有病不见。第三天丁祀派副将刘靖等人以酒招待,刘靖没安好心,欲谋财害命,秦桧识破阴谋,席上面责刘靖,刘靖不敢下手,秦桧方得脱身。他又亲自到丁祀军营,丁仍拒绝接见,秦只好返回舟中,从海上发舟赶赴行在。

上述解释,当时就有不少士人提出质疑,指出下列疑点:秦桧与众官员一同被拘掳至金庭,为何惟独秦桧能逃归?金军令秦桧从军办事,为防其逃跑,必留其妻子为人质,怎么可能让他们夫妇同行呢?甚至还有小奴、小牌、侍卫也一同逃归,简直让人不可思议。从楚州南逃,也有千里之遥,途中要跋山涉水,难道金国毫无防禁之设?刘靖既欲图财害命,说明秦桧必有可观的随身之物,这哪会是“定计于食顷之间”的仓猝出逃呢?再有,如丁祀果真在当时关键时刻拒绝接见秦桧,那么秦桧得势后必定会加以报复。但事实却是,秦桧为相,丁祀即得提升,且官运亨通,权倾一时。秦桧有如此胸怀吗?这一连串的疑点,让人们怀疑其南逃脱险经历的可信度。

在逃归说中,陆游《老学庵笔记》中的记载却颇为另类。说秦桧在山东计划南逃时,船只都已备好,惟独怕金营中有人告发,所以仍犹豫不决。适遇一个略有交情的金人,便将自己的想法告之。金人说:“何不找监军商量一下?”秦桧说不敢。金人说:“不然,我国人一旦许诺你,就会担起有关责任,虽因此死都没有什么遗憾的。若你逃而被抓获,即使想宽恕你,也不敢了。”秦桧便听其言,找监军商量。监军说:“中丞果然想南归吗?我们契丹人亦有逃归者,但回去后更受怀疑。怎么知道你南归后,宋人会认为你忠呢?你若果真想走,不必顾虑到我。”秦桧喜出望外,赶紧道谢说:“公若允许,也不必问我南归后的祸福。”于是,监军同意秦桧南归。

不知陆游这段记载的来路,有学者以为“无非是得之道听途说”,因为《老学庵笔记》成书较晚,当时秦桧己死四十年,所以绝非作者的亲历。其内容所载,也有颇令人困惑之处:就是那个金军的监军怎么那样富有人情味,居然同意秦桧南逃,甚至还愿意承担有关责任,这与古代战争环境所规定的文化氛围似乎也不太协调。但也有学者认为《老学庵笔记》的创作态度严肃而认真,史料价值较高,可信程度较大。尤其陆游是南宋著名的抗战派人物,政见与秦桧截然对立,若可知秦桧真是金人纵归的奸细,于情于理,陆游都决不至于为其护短。当时要想揭露秦桧的种种丑恶罪行,已经无所顾忌,根本没有必要为其掩饰什么。可见,陆游的这条史料是值得重视的,然而这条史料又仅为“孤证”,并不能说明多少问题。

再看纵归说。首先是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的记载,它是指认秦桧为金人纵归的最早出处。其说秦桧随金人北去,为金人达兰郎君所任用。金骑渡江,秦桧同来,回到楚州,金人遣舟送归。秦桧为王仲山女婿,有产业在济南,金人在那里取了一千缗钱作为秦桧南行离别的赠礼。秦桧南归之初,自言杀金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但全家同舟,甚至奴脾也一起得回,人们都知道其不是逃归也。此说对后人影响很大,《林泉野记》等书的记载,基本上就是沿袭此说。史学家李心传为“胪采异同”,也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小注中对这段话加以收录。

其实这段话中疑点不少:如楚州距济南有上千里之遥,金人何必非从那里取王仲山之钱以为赠礼呢?有宋铜钱,一缗重五斤,千缗就是五千斤,秦桧长途跋涉去南宋,能带这么重的东西吗?更何况是称言逃归,这样不是露出马脚了吗?如果说这“千缗”并非铜钱,而是指金银的价值,那朱胜非又从哪里得而知之?秦桧《北征纪实》及上述逃归记载材料中,并无“自言杀金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之语,要知道秦桧随金军南征,既有人监视,像秦桧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哪有这么容易就可将监视之人杀死而逃走呢?所以此说不知朱胜非从何而得来?本书既如此不利于秦桧,在朱胜非生前就颇难流传,反之就很难说没有后人的附益之辞。如末句“人皆知其非逃归也”,在朱胜非有生之年,朝野不会有此共识,当为后人推测之词。

所以有学者认为,《秀水闲居录》的这段记载不可信。朱胜非为南宋初大臣,早年曾追随黄潜善,诋毁李纲,排斥赵鼎,为时论所轻。他与秦桧的积怨也颇深,秦桧首次罢相,就由吕颐浩朕合朱胜非、黄龟年等人排挤弹劾所致。及秦桧复相,就对朱实施报复,朱被罢官居湖州八年而卒。《秀水闲居录》就撰成于他晚年退居秀水的日子里,其间朱胜非对秦桧已恨得咬牙切齿,不能排除朱因嫉恨而报复的可能性。从另一角度看,如果朱胜非真的掌握了秦桧为金人纵归的确凿证据,此事关系到南宋政权的安危,更是他再次扳倒政敌秦桧、邀功请赏的极好机会,他怎么会仅仅写于私记而不向朝廷报告呢?所以这段记载,可能来自于道听途说,也可能是个人的臆测,恐怕是攻讦的成分多于事实。

其次是无名氏的《中兴姓氏录》记载,说秦桧在大金国时,为徽宗作书上粘罕,以结和议。粘罕喜之,赐钱万贯、绢万匹。建炎四年,大金军攻楚州,乃使秦桧乘船舰全家厚载而还,使结和议为内助。秦桧至涟水军贼丁祀寨,诸将猜度说:“两军相拒,岂有全家厚载逃归者?必大金使来阴坏朝廷,宜速追之,以绝后患。”贼军参议王安道、机宜冯由义力保护之,说:“此人是朝廷大臣御史中丞,万一事平,朝廷追究起来,我军将被加罪,最好还是送之朝廷。”丁祀便令安道、由义送到镇江府。秦桧见大将刘光世,首言讲和为便,光世送之朝廷。

这段话的疑点也颇多:此时是宋急欲求和,而金往往拒绝之。秦桧为已成俘虏的宋徽宗上书粘罕,“以结和议”,粘罕怎么会高兴得赐他巨额钱、绢呢?金人如派秦桧作奸细,为何要使其“乘船舰全家厚载而还”,如此招摇,这不是自暴身份吗?秦桧至涟水军尚未查实身份,诸将就要追杀这位原朝廷大臣,于情理也不太相合。秦桧南归并未经镇江府,何以能见到大将刘光世?为什么秦桧在这时要说一番“讲和为便”的话呢?文中称南宋军队为“贼”,而称金国为“大金”,用词之颠倒乖异,其作者也令人生疑。

再次是署名金通直郎秘书省著作骑都尉张师颜的《南迁录》。其记载说:根据金国史,天会八年(1134)冬,金诸大臣考虑南宋君臣正在竭力复仇,要想办法制止它,而形势的发展看来难于使它自行屈服。鲁王说:“惟有派个宋臣先归,对其君臣示以威胁,使他们顺从和议,而我方假装不从,然后勉强同意,事情或可以定。”忠献王说:“此事在我心里已考虑二年了,只有一秦桧可用。秦桧初来,说赵氏得人心,必将有人继承其业;说张邦昌不为人所悦服,虽立又何济于事?不及半年,其言皆验。我颇喜欢这人,放在军中试以办事,能委曲顺从,间或也语以形势利害,始终言南自南、北自北。若纵之归国,宋人喜慷慨说事,秦桧必能得志,也只有此人能助我金国。”等到忠献王掌得权位时,其计划开始执行。

《南迁录》主要记载金宣宗贞祐元年(1213)金南迁汴京事迹,成书时间较《老学庵笔记》更晚,作者张师颜,不详其人。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认为,此书为宋人杜撰以雪忿之词,俱假造事实以佐证之,其间有明显牵强附会者,而岁月时间又皆抵牾不合,更证其伪造妄作。清《四库全书总目》也指出:通观全书,“舛错谬妄,不可胜举,赵与时《宾退录》、陈振孙《书录解题》皆断其伪”。如上述所谓鲁王、忠献王云云,纯系宋人口吻,与金朝国史语言毫无相似之处。书之伪作,可成定议,所言秦桧事,当然不足信。

最后还有一件事,其真伪与否也与秦桧是否为“奸细”大有关系,这就是所谓:“兀术遗桧书”。据说在绍兴十年(1140),岳飞取得颖昌大捷之后,金将兀术曾有一书寄给秦桧。岳珂所编《鄂王行实编年》载:“查食龠曾谓人曰……金人谓桧曰:‘尔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不可以不报。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桧于是杀先臣以为信。”岳珂还说,岳飞颖昌大捷“杀其统军、上将军夏金吾”,并在另一处说,夏金吾即兀术之婿。这条记载及相关材料别无旁证,因而引起后世的争议。

有学者认为,此条史料为“孤证”,向以资料丰富著称的《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史籍,可谓网罗荟萃,然都不载此事。与查龠同时代的胡铨等人,都是坚决的反秦派,一贯竭力声讨秦桧的卖国行径,可是都没有提到过秦桧有这桩内外勾结、卖国求荣的事情。所以很可能是岳珂的杜撰,因惟恐犯“指责乘舆”的大罪,便把罪名加在秦桧头上,以此解释秦桧要害死岳飞的背景原因,也为其祖昭雪提出最有力的证据。同时,《金佗粹编》卷十六所录《王贵颖昌捷奏》中,未见有金将叫夏金吾者,连《金史》中也没有“上将军夏金吾”其人。退一步说,即使金国有夏金吾其人,也不可能是兀术的女婿,因为女真习俗禁止与外族通婚,贵族尤其这样。另外,如果杀岳飞是宋金和约的先决条件的话,那么绍兴和约的达成应在岳飞死后,而实际上和约产生在岳飞被害前一个多月。而和约缔结前,秦桧曾经把屠刀指向韩世忠,这不是与金人的要求相左了吗?还指出:高宗与秦桧尽管求和心切,如果认为他们相信只要杀害了岳飞,就能保证狡诈凶恶的金人会接受和议,似乎将他们两人看得过分天真了一些。总之,这条材料为“孤证”,并不可信。

也有学者反对简单否定此事。由于秦桧父子当权时肆意篡改历史,而使当时有关岳飞的记载残缺不全,错误百出,其中不乏荒诞离奇、面目全非之处,所以不能苛求岳珂《金佗粹编》有关的错讹和疏略,也不宜对缺少旁证的史料一概否定。宋朝的奏捷,常常不用金军将领的全部官衔和真实姓名,而往往用习惯简称。如“龙虎大王”在战报中屡见不鲜,却无姓无名,后人只得根据其他史料推断为“突合速”。其他如“翟将军”、“镇国大王”等都不见于《金史》,但并不能否定此人的存在,“夏金吾”也属此类情况。还有,女真并无与外族通婚的禁令,其金主嫔妃中不乏外族人。金世宗曾下诏安排契丹人与女真人杂居,男婚女聘,渐趋融合。最后,和约达成协议到全部履行,中间应有一个时间过程。绍兴和议一个月后杀害岳飞,是完全可以作为其协议的一部分。宋高宗下决心杀岳飞,可以是向金表示和议诚意的一个重要行动。当然,也没有“兀术遗桧书”的确凿证据。

尽管秦桧南归后的所作所为,确实很像一个金国打入南宋内部的奸细,但人们也确实拿不出一条确凿的证据来加以证实。秦桧死后的一百余年间,人们对他十分痛恨,对他的南归,尤其是“全家得还”,觉得甚为可疑,但依然无一人能够提供出确凿的史料来证明秦桧就是金人纵归的奸细。若没有更新的史料发现,这个谜难以解开。

忠奸难辨 权臣韩侂胄为人之谜

南宋权臣韩侂胄,在宋宁宗时期主持了两件大事:庆元党禁和开禧北伐。如何评价这两件事,或者说如何评价韩侂胄这个人,自南宋以来就有不同看法,至今史学家们的分歧还是很大。因为这问题确实令人费解。

韩侂胄(1152-1207)字节夫、相州安阳(今属河南)人。北来名臣韩琦曾孙,父亲韩诚娶高宗皇后吴氏的妹妹,官至宝宁军承宣使。以父任入官,淳熙末,以汝州防御使知閤门事。光宗以疾不执父丧,中外典论汹汹,赵汝愚议定策立太子。因韩与太皇太后吴氏的关系,赵汝愚遂请韩侂胄助一臂之力。韩便通过熟人太监向太后转达了诸大臣的建议。后在太后的主持下,太子赵扩即位,是为宋宁宗。

宋宁宗赵扩  扭转国事危机,韩与赵谈及论功请封之事,自以为起码能得个节度使之类的封疆大臣的职位。不料,赵汝愚说:“我是宗室,你是外戚,不应论功求赏。”于是韩只迁宜州观察使兼枢密都承旨。韩感到非常失望,遂与赵汝愚有隙。而宁宗皇后韩氏,又是韩侂胄的侄孙女,韩一身兼两重国戚,更持有定国策立新君之功,在朝中的权力渐增。宁宗年轻幼稚,对这位国丈爷也就很迁就,韩逐渐在朝中培植党羽,主要是安插亲信于台谏。

朱熹奏劾其奸,韩怒而使戏子峨冠阔袖,扮成朱熹讲学模样,使宁宗感到迂阔好笑,将朱熹罢职奉祠,贬出政坛。吏部侍郎彭龟年请留朱熹而逐侂胄,被出为地方官,而韩进保宁军承宣使。赵汝愚为相,两人貌合神离,怨仇益深。韩与言官谋,奏劾汝愚谋危社稷,以宗室居相位,将不利国家。庆元元年(1195),赵汝愚罢相,出知福州。一些官员见状,上疏苦言汝愚之忠,罢相不当,俱遭到降黜。六名太学生也朕名上书,指斥言官枉害大臣,尽遭流放,人称“庆元六君子”。

韩侂胄拜保宁军节度使,其党羽斥朱熹理学为伪学,搜罗朝野,将赵汝愚、留正、周必大、朱熹、彭龟年等一批官员,统统列入“伪学逆党”的名籍中,网尽有关名士,共59人,一并坐罪,或贬黜,或流放,兴“庆元党禁”。后赵汝愚暴卒于贬地,朱熹在福建故土离世。而韩侂胄拜少傅,迁少师,封平原郡王,进太傅、太师,一路飙升,成为权臣。嘉泰初,有人提醒韩,再不开党禁,将来不免有报复之祸。遂解伪学党禁,追复赵汝愚、朱熹职名,留正、周必大等先后复秩还政,一大批健在者复官自便。

开禧元年(1205),韩除平章军国事,序班丞相之上,三省印并纳其第,权倾朝野。用进士毛自知策,以苏师旦等为心腹,谋开边自固,恢复中原。其间,罗致了一些名士,如薛叔似、叶适等,起废显用辛弃疾等抗战派官员。又追封岳飞为鄂王,夺秦桧王爵,改谥谬丑,这一举动大得人心。并输家财二十万以助军用。

开禧二年四月,拉开北伐战幕,兴兵分东、中、西三路攻金。初战泗州小胜,后因所用非人,措置失当,中路先败,东路又遭宿州之役惨败,而西路副帅昊曦叛变投敌,为忠义之士所杀,北伐失利。遂遣使请和,因金人要素甚苛,复锐意用兵。礼部侍郎史弥远与杨皇后密谋,命人将韩骗至玉津园杀害,函首送金廷乞和,终签嘉定和议。

韩侂胄死后,人们多以奸臣论之,尤其是以理学为宗的士人们。如在宋人笔记中,其事迹也大多以讥嘲、贬斥的口吻加以描述。如韩曾褒岳(飞)贬秦(桧),然而岳飞的孙子岳珂,却在其笔记《桯史》中讽刺韩侂胄兄弟,鞭挞其权倾一时,已有“霍氏之祸萌于骖乘”之迹象。元初《宋史·韩侂胄传》,极为鄙夷他的为人和任政,说他如何权欲熏心,从一得势就“时时乘间窃弄威福”,常常背着皇上,私下处理政务,却又谎称御笔批出。言路皆安排亲党,残酷打击异己,迫害道学。为巩固地位和盗取功名,不自量力,轻率北伐。最后战事惨败,祸国殃民而自取其戮。这一观点遂为正统史家所沿袭。

不过,也有为韩抱屈者。南宋末周密《齐东野语·诛韩本末》首先提出异议。说韩侂胄“身陨之后,众恶归焉;然其间是非,亦未尽然”。许多有关韩的丑事恶事,“亦皆不得志抱私仇者撰造丑诋,所谓僭逆之类,悉无其实。李心传蜀人,去天万里,轻信纪闻,疏舛固宜。而一朝信史,乃不择是否而尽取之,何哉?”可见有些史载也不可轻信。近代史学家邓之诚的《中华二千年史》卷四也认为:韩侂胄“操弄威福,有废立之渐,无不臣之心,其所行事,亦善恶互见,不尽如宋史所诋”。如“尽以奸臣目之,不免门户道学之见”。

韩侂胄一生主要做了两件事;庆元党禁和开禧北伐。如何评价这两件事,也就是评价韩侂胄为臣为人的关键所在。恰恰在这两件事上,人们也各执己见,或截然对立。

有学者认为,庆元党禁的发动者使党争以道学之争的面貌出现,对政敌所主张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在歪曲丑化的前提下,借政权力量予以全面声讨与彻底扫荡,而声讨与扫荡的,正是士大夫长久以来藉以安身立命的东西。于是,一切是非都颠倒了,人们毁方为圆,变真为佞,其弊不可胜言。同时,韩氏借此走上权臣之路,专断朝政。(《细说宋朝》)

也有学者认为,庆元党禁使“道学的虚伪、欺骗的本质被揭穿,孔、孟、程、朱的门徒,无地自容,是理所当然的”。(《中国通史》第五册)理学后成为一统天下之官学,它严重束缚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思维空间,阻碍了中国文化的创新发展,对它进行些揭露,不无益处。当然这类对理学的打击,也只是统治者内部的党争而已,斗争过于残酷。

否定开禧北伐者,如虞云国《细说宋朝》认为,发动者纯属政治投机和军事冒险,不认真衡量敌我的力量对比。“南宋自个儿未有振起之形,却要去打‘宇内小康’的金朝,其结局不言而喻”。所以,其是在专制独裁政体之下,以民族或统一的名义,贸然将国家拖入一场“不度事势”的战争,给人民带来更大的灾难。郦家驹也认为,把金章宗时的形势估计为乱亡之势指日可待是缺乏根据的,韩发动的北伐是对辛弃疾的曲解,不但用人不当,错误估计形势,而且是为巩固自己权位的一种政治投机,不见得是坚定的抗战派。

而周密《齐东野语·诛韩本末》说:“寿皇(宋孝宗)雄心远虑,无日不在中原,侂胄习闻其说,且值金虏寖微,于是患失之心生,立功之念起矣。”是说开禧北伐乃继承孝宗皇帝恢复中原之遗志。当时抗战派人士也深受鼓舞,如辛弃疾嘉泰末入朝,在分析金朝的国内形势后,力言“金国必乱必亡”,要求宋廷委付大臣备战北伐。北伐初胜时,辛弃疾还作词赞颂韩侂胄。陆游也对韩侂胄北伐寄予很大希望,八十二岁了还作诗言志:“中原蝗旱胡运衰。王师北伐方传诏。一闻战鼓意气生,犹能为国平燕赵”似乎还想上战场,从这位老人身上能折射出当时民众的振奋精神。韩侂胄被害,嘉定和议后,陆游又写了一首《读史》:“萧相守关成汉业,穆之一死宋班师。赫连拓跋非难取,天意从来未易知。”诗人借古讽今,认为由于韩侂胄之死,才导致宋军抗金的失败,反对史弥远的投降。

由此肯定开禧北伐者,认为北伐动机不纯说不能成立。北伐代表了人民的愿望和国家的统一,对一个大官僚追求这样的“功利”,我们不必苛求其“动机不纯”。当时金政权正处于由盛转衰的过程中,蒙古、西夏北方诸族的一连串反坑斗争,还有旱荒等灾害,使其统治有一定危机,而南宋有一定的潜在实力,国内也较稳定,北伐条件是基本具备的。这时发动北伐战争是正义的,虽然由于种种原因而失败了,但不能全盘否定。“军事惨败”说也值得怀疑,其失败主要是政治上指挥的失误和史弥远集团的妥协投降所致,所以,史弥远一伙的求和投降,才是北伐失败的罪魁祸首。

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第五册《宋史》相关章节概括评论道:“韩侂胄执政前后十三年,反道学,贬秦桧,发动北伐战争,虽然由于用人不当,遭到叛徒和投降派的破坏而失败,但在政治上、思想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岳飞因抗金得胜而被谋害。韩侂胄因出兵失败而被暗杀。他们都是因为坚持抗敌遭受迫害而牺牲。但由于韩侂胄大力反朱熹,长期遭到孔、孟、程、朱门徒的咒骂。元代儒生修《宋史》,特立《道学传》崇程朱,又立《奸臣传》不列入史弥远,反而将韩侂胄与秦桧并列,辱骂他是‘奸恶’。这段被歪曲了的历史,应该恢复其本来面目了。”

虞云国《细说宋朝》对韩持基本否定观点,前已略述,分析得也相当透彻。但又指出:“韩侂胄是权臣,却不是奸臣与逆臣,《宋史》将他列入《奸臣传》,显然有失公正。”正如郦家驹也认为,把韩侂胄与秦桧并列为奸臣确实不公平,应作重新评价。其实,从上述分析的各种情况而言,如何评价韩侂胄的历史功过,确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绝非是一个“权臣”概念所能包含的。

互不相让 朱熹籍贯之谜

朱熹的祖辈为江西婺源人,不但祖坟在婺源,而且皇帝下诏朱熹故乡婺源为阙里,还诏旨在婺源兴建朱熹祠庙。然而朱熹父亲带着祖父较早就移居了福建,朱熹不但出生在福建,且一生大部分岁月都在福建度过。你说朱熹的籍贯在哪里呢?

朱熹画像  朱熹字元晦,后改为仲晦,别号晦庵,六十岁后称晦翁、晚号遁翁,又号云谷老人、沧州病叟、遯翁、紫阳等。在古代社会中,出名的文人有众多别号,并不稀奇。奇怪的是,朱熹著述文章,往往采用不同的籍贯,作为署名时的定语:如邹县朱熹、吴郡朱熹、丹阳朱熹、平陵朱熹、新安朱熹、婺源朱熹、紫阳朱熹……这一现象使人们产生疑问:朱熹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籍贯?尤其是邹县、吴郡、丹阳、平陵等地,宋时早已撤置,朱熹为什么将这些地方作为自己的籍贯呢?

这要从朱熹的先祖说起,答案只能在其祖上不断改变的迁徙地中找到。据考索,朱熹的始祖邾子所居邾国,就位于山东南部的邹县,“”通“熹”,所以朱熹时会署名“空同道士邹”,“邹”即“邹县朱熹”。到战国末年,邾灭而迁沛,沛地属徐州,朱熹的先人移居江苏徐州一带。后汉时又迁回山东北部的青州,然后再南迁过江至吴郡(今江苏苏州)、丹阳(位今安徽马鞍山东南的当涂县境内)等地,东晋时朱氏再迁平陵县(今江苏溧阳县西北),唐时再迁至徽州黄墩,隋唐时或称新安郡。上述朱氏先祖的迁徙情况,主要得之于族谱的记载,而族谱中采于传说、自行附会之处俯拾皆是,许多地方是不可靠的。而朱熹将其作为籍贯别号,可见其怀祖思想之浓烈。

朱熹之宗族真有史实可考的家谱,是从唐末开始。其远祖朱古寮当时在歙州刺史陶雅手下为将,率兵戍守婺源,遂在此安家,当地的紫阳山颇有风光,遂成为地方的一个标志。朱氏在这里生活到第八代,就是朱熹的父亲朱松,进士出身,北宋宣和年间授建州政和县尉,正逢睦州方腊起义,危及家乡,便携全家寓居政和(今属福建),其父朱森(朱熹祖父)随子赴闽,后病死也葬于政和县。朱松调任剑州尤溪(今属福建)县尉,家又迁居尤溪,建炎四年(1130),朱熹就诞生于此地。

武夷山朱熹故居  朱松后又当过秘书省正字、校书郎、著作郎、度支员外郎诸职,性情刚直,不久辞官,退隐尤溪城外毓秀峰下。绍兴七年(1137),移居建州建瓯(今属福建)。绍兴十三年(1143),朱松过世,托孤于朋友、右朝议大夫刘子羽,刘在其家乡崇安(今福建武夷山)的五夫里盖房,安置朱熹母子,生活颇为安逸。绍兴十七年(1147),朱熹在建州(今福建南平)参加贡举考试,说明朱家早已取得当地的户籍。

朱松虽携眷长期寓居福建,但作为“婺源著姓”,在婺源老家仍有一定的产业,且还不时怀念故乡。朱松在福建做官,曾以“紫阳”之名刻其印章,以念故土。朱熹后在崇安寓居时,“在五夫里之潭溪,晦翁筑室于此,匾曰:紫阳书堂”(《崇安县志》)。据《朱子年谱》载,朱熹曾两次回婺源老家:第一次是绍兴二十年(1150)春,朱熹二十一岁,回老家省墓。第二次是淳熙三年(1176)春,朱熹四十七岁,也是回去修整祖墓。说明朱熹与老家婺源一直保持着朕系。

然而,朱熹一生七十一岁,有五十多年生活在福建武夷山及其周围的闽北地区,其中在尤溪约八年,在建瓯约七年,在崇安(今武夷山)一带生活了约三十余年,而外出为官或活动的时间合计才十三年多。晚年根据父亲的遗嘱,移家定居于建阳县(今属福建)的考亭,约生活了五六年时间,其实此地离武夷山也很近,世称“朱考亭”,死后葬于建阳塘石里之大林谷。后人称朱子学派也或作“考亭学派”。

武夷山是朱熹长期生活过的地方  从上述情况看,作为“婺源著姓”的朱家,从唐朝末年到北宋末年,在徽州婺源生活了二百余年,那么,朱熹的籍贯应该是“徽州婺源人”,《宋史》本传也如是记载。南宋度宗曾下诏朱熹故乡婺源为阙里,元代又诏旨在婺源兴建朱熹祠庙。清代己形成如此观念:婺源之有朱子,犹如邹县之有孟子,曲阜之有孔子。所以婺源是朱熹的籍贯,应无疑问。问题是徽州处于浙江、安徽、江西的三省交界处,清康熙年间此地属安徽省,有人据此以为朱熹是安徽籍。民国时期,婺源划归江西,故也有人以为朱熹应为江西籍。

白鹿洞书院  最麻烦的是,有人提出朱熹应为福建籍,理由是朱熹出生时,其祖父、父亲两代人已移居福建。朱熹不但出生在福建,且一生大多数时间也在福建度过。就以古代户籍制度而言,有正籍、寄籍、占籍之分,祖父、父亲及本人三代都居于当地,立有户籍,即为“正籍”,正籍就意味着取得了当地籍贯的法定资格。其十八岁时在建州参加贡举考试,便是最好的佐证。然而,朱熹出生在尤溪、户籍科举在建州,一生主要的读书写作生涯在崇安渡过,晚年及葬在考亭,其中哪一个算其区域籍贯呢?

从上述情况来看,要确定朱熹的籍贯是不容易的。问题是中国在确定一个人的籍贯方面所使用的标准还颇模糊,一遇上像朱熹这样较为复杂的人物就无能为力了。

秀才争闲气 “朱、唐交奏”案之谜

大理学家朱熹与学者型官员唐仲友在南宋中期突然交奏起讼,彼此攻讦,大有不共戴天的味道。朝野舆论顿时哗然,人们纷纷猜测,其原因何在呢?在分析了各种因素之后,还是理不出个所以然来。

南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发生了一桩轰动朝野的弹劾公案,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朱熹,连续上了六道奏章,按劾台州知州唐仲友不法之事,措辞激烈,举证繁杂。唐仲友也不甘示弱,驰奏辩白,并反过来指责朱熹弄虚作假,执法违法。朝野上下顿时舆论哗然,士大夫们议论纷纷,或尊朱抑唐,或褒唐贬朱,毁誉相半,莫衷一是。

朱熹书《城南唱和诗卷》  宋孝宗接到朱熹的弹劾状和唐仲友的声辩疏,互相揭发的都是一些当时士大夫中司空见惯的“不法行为”,如私押官妓、私役工匠、经商谋利等,一时也难以判别是非,只得问宰相王淮,王淮只轻描淡写地评论道:“只是秀才争闲气罢了。”最后,朝廷只得“两平其事”,没有加罪于唐仲友,只是撤销了对唐的江南西路提点刑狱的任命而已。

唐仲友,字与政,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颇有才华,绍兴二十四年(1154)进士,历任建康府学教授、秘书省正字、知信州、知台州。曾上万言书论时政,做学问方面偏重儒家经制,代表作是《帝王经世图谱》十六卷、《六经解》一百五十卷,还有《孝经解》、《九经发题》等,大都已失传,不过说明唐仲友也是一位进士出身的学者型官员,学者称说斋先生。朱熹是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著作等身,时已为理学大家。那么,两位饱学之士,为何彼此攻讦,发动这场公案呢?

朱熹在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任上才一年,就一连奏劾了好几个贪官污吏。如奏劾绍兴府差指使密克勤偷盗赈济的官米四千余石,弹劾隐瞄灾情、谎报政绩、横征赋税的衡州守臣李峄,奏劾元差监酒库张大声、孙孜等人检放不实,还弹劾了依仗权势兼并土地、赈粜济米时减克升斗的县尉朱熙绩,又奏劾知江山县王执中、知宁海县王辟纲等渎职……作为监司,就应该监察各地方官吏的行政行为,这是朱熹的职责,所以朱熹同样弹劾知台州唐仲友的不法之事,这也应在情理之中。况且朱熹经过周密的调查和紧张的审讯,掌握了唐仲友在台州大量不法行为的证据,案件牵连到数百人。根据当时朱熹和唐仲友的地位和处境,朱熹不可能凭空捏造唐仲友的罪行,就是说,朱熹的六道奏章中所说的罪状大都是事实。所以,它为什么不可以是正常的官场行政行为呢?

可能因为朱、唐二人都为学界名人,名人交讼,且又连上数道奏章,引起人们的格外关注,由是各种猜测纷纷出笼。一般以为,朱、唐矛盾,主要是由两人学术见解的分歧而引起的。在理学方面。唐仲友的许多观点与朱熹相左,有的还针锋相对。唐仲友与宰相王淮是同乡,还有姻亲关系。王淮曾擢迁郑丙为吏部尚书、陈贾为监察御史,使两人协力攻击朱熹的道学,开庆元伪学党禁之先声。唐仲友与郑丙等的关系也都不错,也曾跟着王淮反对道学,自然与朱熹产生嫌隙。

还有人以为先是吕祖谦曾与唐仲友同书会时有龃龉,而朱熹总是袒护吕祖谦,而故意抑制唐仲友,因此两人埋下了不和的种子。其实,当时士人之间的学术见解有分歧是正常现象,如陈亮与朱熹友善,然论学则冰炭不相容,两人曾进行过多次“王霸义利之辩”。朱熹与陆九渊、吕祖谦之间,也都曾用书信往来或讨论会的形式,进行过激烈的学术争论,但互相间相处还是一如既往。所以,朱、唐间发展到两人在政治上互相攻击,乃至你死我活的尖锐程度,想必还应有其他相关的一些原因。

岳麓书院朱熹讲堂  周密《齐东野语·朱唐交奏本末》认为,是唐仲友平时恃才傲物,轻侮朱熹,而陈亮颇为朱熹所推重,与唐仲友却时有矛盾。有一次,陈亮游历台州,看中一名官妓,就嘱托唐仲友为其赎脱官籍,以便自己能与之相好,唐答应了。唐仲友在一次集会上遇到这个妓女,就说:“你果真想跟从陈官人吗?”妓女被问得不知如何回答,唐却接着说:“那你就要做好忍饥受冻的准备才行。”此妓听了若有所悟,显得非常怨愤。自此,陈亮再去此妓女家时,再也看不到从前她那曲意奉承的样子了。陈亮知道被唐仲友所玩弄、出卖,便去见朱熹。恰巧朱熹任两浙东路监司,问起:“近日小唐又在说什么坏话了?”陈亮乘机挑唆道:“唐仲友说你连字都不识,如何当监司?”朱熹听了,心中不快,一时新恨旧账一起捅上,借口部内有冤狱,要求再次巡查。朱熹到达台州时,唐仲友偏偏又出迎怠慢,朱熹就更相信陈亮的话了。于是马上收缴了唐的官印,交付给随从官员,开始搜集唐在台州为官时的种种越轨和不法行为,写成奏状向朝廷告发。

其中主要是说陈亮在其中挑唆。陈亮,字同甫(或同父),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饱读史书兵法,下笔数千言立就,政论气势纵横,词作才气豪迈,还喜谈边塞攻略之事,学者称龙川先生。几次诣阙上书,极论时事,反对和议,力主抗金。遭人嫉恨或被人诬告,几度入狱。然而出狱后,志气益励。绍熙四年(1193),中进士第一,授签书建康府判字公事,未行而卒。为人脾性豪放,他会做出上述偏狭小家之举吗?同时,朱熹也会为唐仲友“连字都不识,如何当监司?”一句类似玩笑话,就恨得咬牙切齿吗?近代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断言:“宋人小说多不足信……所记朱、唐公案,恐亦未足信也。”

武夷书院  然而有学者指出,陈亮挑唆一说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寻。陈亮在淳熙十年写给朱熹的一封信中透露:“去年之举,‘震’九四之象也”……至于人之加诸于我者,常出于虑之所不及,虽圣人犹不能不致察。奸狡小人虽资其手足之力,犹惧其有所附托,况更亲而用之乎!物论皆以为其平时乡曲之冤一皆报尽,秘书(指朱熹)岂为此辈所使哉!为其阴相附托而不知耳。亮平生不曾会说人是非,唐与正乃见疑相谮,是真足当田光之死矣!”话中一方面反驳“物论”所说朱熹把唐仲友平时造就的“乡曲之冤”全部报尽,指出朱熹是不会受唐的“乡曲”指使的。一方面也极力为自己辩护,表白“至于人之加诸于我者”,“亮平生不曾会说人是非”。由此判断,唐仲友确曾怀疑是陈亮从中挑唆。那么,到底陈亮是否在其中有所挑唆?又对唐仲友加以何等不实之词?而促使朱熹最终采取这极端手段,我们还是不得而知。

霄壤之别 朱熹思想评价之谜

朱熹完成的理学思想体系,对中华民族产生了长久的、深刻的影响。然而人们对于它的历史作用的评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却大相径庭,其波动幅度之大,真可谓一个捧上九天一个打入地狱。其中,各类学者采各自完全不同的说法,其观点也或有天壤之别,这在学术界实在是非常少见的。

朱熹受业于父亲朱松及胡宪、李侗诸师,得程颢、程颐之传,兼采周敦颐、张载诸人的学说。以儒家的政治伦理观为中心,揉合佛、道思想,把自然、社会、人生等方面问题融为一体,集北宋以来理学之大成,完成了一个对中国古代社会后期影响巨大的理学思想体系。主要著作有《四书章句集注》、《伊洛渊源录》、《资治通鉴纲目》、《名臣言行录》、《书集传》、《诗集传》、《楚辞集注》、《周易本义》等,后人为其编纂了《朱子语类》、《朱子遗书》、《朱文公文集》、《朱子全书》等。可称成就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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