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半天,“拐子马”就是左右两翼骑兵。这么简单的答案,为什么古人居然会误解和附会了几百年?作为一个习惯用语,为什么知道的人这样少?使用的时间也这样的短?尤其令人不解的是:既然“拐子马”仅指左右两翼骑兵,那么只要是古代大规模战役,正面阵地以骑兵为主力,就有配置左右两翼骑兵以协同作战的需要,中国古代自战国开始,至清朝后期,都经常采取这一常用的骑兵战阵,为什么史书上单单称金军的两翼骑兵为“拐子马”呢?上述的这个简单解释可信吗?
君命难违 十二道金牌之谜
民族英雄岳飞和岳家军抗击金兵的事迹可谓家喻户晓,其中岳飞被宋高宗十二道金牌逼迫班师回朝的故事,也最令人扼腕痛惜,真是十年之功,度于一旦哪!不过这十二道金牌是怎么回事知道吗?它的历史真实性又如何呢?
绍兴十年(1140)七月,岳飞率领岳家军挺进中原,经过艰苦卓绝的鏖战,大败猖狂南侵的金兀术大军,接连取得郾城、颖昌大捷,破“拐子马”,可渭扫荡金兵,势如破竹,前锋已抵开封南郊的朱仙镇。收复北宋东京(即河南开封)已指日可待,战局发展鼓舞人心,南宋抗金战场面临从未有过的大好时机。岳飞兴奋地准备乘胜北伐,渡过黄河,“直捣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耳”。然而在七月二十日前后,一天之内,岳飞却接连收到十二道金字牌递发的班师诏。这十二道诏旨措辞严峻,不容争辩地立召岳飞班师回朝。
岳飞塑像 此时,岳飞悲愤填膺,肝胆欲裂,眼看恢复中原的绝好时机白白丧失,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灰心和绝望,他不禁仰首长叹,顿足捶胸,东向再拜曰:“十年之功,废于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班师回朝之日,百姓遮道恸哭:“我们戴香盆、运粮草以迎官军,打败金兵,如今官军退师,金兵再打回来,我辈哪还有活路?”岳飞也悲泣不已,取朝廷诏旨示之说:“我不得擅留。”此际,哭声震野,人心绝望,只得看着官军南退,部分民众跟着官军一同南撤。
所谓“金牌”,并非用黄金制造,它只是宋代邮驿传递制度的一种形式。宋代邮传一般分步递、马递、急脚递三等:步递要求日行二百里,马递要求日行三百里,急脚递要求日行四百里。宋神宗时期增设了金字牌递,或称金字牌急脚递,主要传递紧急诏旨和军事方面的特急件,要求日行五百里,为当时最快的马递邮传。金字牌用长尺余的木牌,涂上红漆,刻上“御前文字”数字,涂上金黄颜色,十分耀眼。遇到特急的机密军务,皇帝亲自发出金牌诏旨,连中书枢密院也不得预闻。传递时要求不分昼夜,鸣铃奔传,前铺闻铃,兵卒出铺等候,就道交接,不得入铺,以免耽搁。人们形容:“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
事实上,纸面规定的日行四五百里的速度往往是达不到的,这是由于道路条件和战争环境等方面原因造成的。如上述临安到郾城之间大约有两千里路程,如按规定要求,金字牌递日行五百里,需要四天时间,但实际行程需十天以上。用金字牌递有关诏令和军事情报,一个来回,约需二十天以上。也就是说,都城临安的皇帝与前线郾城的岳飞,通一次信息就需二十余天的时间。
宋高宗赵构《赐岳飞书》 据有关史料推测,岳飞在郾城之战前夕,约七月五日给朝廷上一奏报,报告了军队的战况,说明“此正是陛下中兴之时,乃金贼灭亡之日”,“伏望速降指挥,令诸路之兵火急并进”。奏报过后十余天,朝廷无一兵一卒进援的消息。熬过了郾城、颖昌两场恶战之后,约十八日前后,却迎来了一道班师诏。就是说,高宗在七月八日前后,约正值郾城大战之际,发出了第一道班师诏。岳飞不愿舍弃大好的胜利进军形势,写了一封言词激切的奏章,反对就此班师回朝,一再告知朝廷“时不再来机难轻失”。然而,只隔了两三天,就在一天之内收到高宗命令班师回朝的十二道金牌。
这里就产生这样几个疑问:高宗并没有收到岳飞十八日的奏章,也就是在没有收到任何反馈信息的情况下,为什么要连发十二道金字牌递诏令?加上第一道班师诏,就是接连颁发了十三道班师诏令。皇帝用金字牌递发诏令,已说明其命令非常紧急。一天之内连发十二道,估计其诏令内容不会有大的变动,那么如此频繁地发出同一道诏令,有意义吗?岳飞生前在各地所收到的诏令御札,大都收录进岳珂后来所编的《金佗粹编》之中,其中虽也说岳飞“一日而奉金书字牌十有二”,但就是独独不见这十二道金牌的内容。连发十二道诏旨,为何连一道都没有保存下来呢?
有学者指出,在朝廷向岳飞发出令其班师回朝的金字牌诏旨的前后,抗金战场的形势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就是这次对金军南侵的抗击,多路人马与敌人处于胶着状态,而岳家军一路血战北进,己有孤军深入的态势。这时,朝廷又令张俊、杨沂中、王德诸部从前线后撤,使得岳家军孤军更突出在中原战场之上。在郾城、颖昌诸次战役之中,岳家军作出了最大的努力,也承受了最大的牺牲,实已很难独力支撑这一中线战局。或者可以说如不班师,岳家军便处于有可能被围丧师的危险境地。如邓广铭《岳飞传》指出的,岳家军已陷入孤军无援的境地,将“成为金军并力合击的惟一对象,如再奋力前进击敌,那就等于自行跳入赵构、秦桧所设下的陷阱”。所以这时只需一道金字牌急递诏令,岳飞只能听令回撤。否则,岳飞不但是违抗朝命,还有可能被金军围困而得不到任何友军的援助,前景是惨淡的。
所以,高宗应该是没有必要连发这十二道金牌。从另一方面讲,这几乎一个小时就要发一道相同诏旨的局面出现,只是说明在外的将领是如何的不听诏令,似乎也有损大宋皇帝的尊严和威信,深通权术的宋高宗会这样做吗?何况,宋代应该从未出现过类似的情况。这样,就让人们有些怀疑:历史上是否真有过连续递发这十二道金牌的军令诏旨?这个让岳飞饮恨悲叹、壮志难酬的十二道金牌,有可能是历史学家或小说家的杜撰,以增添岳家军班师回朝的悲壮气氛。你怎么看这一问题呢?
难有定论 韩世忠墓址之谜
南宋名将韩世忠的墓一直在苏州灵岩山。不知为什么民国以来学者们对其提出质疑,有人认为应在湖州菁山,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及详尽的论证。也有学者依然坚持苏州说,同样著文进行了充分的反驳。在缺乏考古明证的前提下,问题的定论似乎还有些困难。
韩世忠画像 南宋爱国将领韩世忠(1089-1151),字良臣,延安(今属陕西)人,一说绥德(今属陕西)人。他出身贫苦,十八岁从军,平西夏扰边,剿方腊起义,平苗刘之变,屡建战功,建炎三年(1129),授武胜军节度使,御营左军都统制。次年春,以水师八千阻拦金兵十万渡江,与金兀术军相持于黄天荡(今江苏南京附近)四十余天,此役扫灭了金兵的嚣张气焰,颇为后世传诵。此后,在与金军的对峙中,时有捷报传来。如绍兴四年(1134)大破金兵于大仪镇(今江苏扬州西北),时论以此役为中兴武功第一。统三万兵,扼守淮河达七、八年之久,使敌人望而却步,与岳飞同为“中兴名将”。反对议和,力图恢复,终不得遂其志,反而遭到猜忌。绍兴十一年(1141),与岳飞、张俊同时解除兵权。曾为岳飞冤狱叫屈,面诘秦桧:“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自此辞去官位,杜门谢客,不再言兵。常纵游西湖,怡养天年。六十三岁辞世,葬于苏州灵岩山。
苏州灵岩山西麓的韩墓,前面矗立着一座很有气势的“蕲王万字碑”。这是淳熙四年(1177),宋孝宗追封韩世忠为蕲王时所树立,孝宗还亲题碑额“中兴佐命定国元勋之碑”十个大字。同时,命赵雄为墓碑撰文,令周必大书丹,二人都为当时俊才,官至相位,不论文或字都属上乘。特别是记述韩世忠生平的这篇碑文,有约一万四千字,恢宏的文章令人感慨,虽不免有宣扬“愚忠”的一面,但主要篇幅还是着力于抗金恢复,将韩蕲王的英武忠烈栩栩如生地展现在人们的目前。据测,墓碑宽近九尺,连同龟趺底座在内高达三丈余。如此高大的雄碑,加上有万余字的碑文,这在国内恐怕是独一无二的,人称天下之冠。加上周围地势开阔,其墓的气度的确不凡。
据有关记载,明弘治和清道光年间都对韩墓进行过修整。1939年6月,飓风吹倒了墓碑,碎为十余块。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当地灵岩寺主持妙真等僧人请工扶正,由于难复其原,只得分两段并做一排胶固。1949年之后,又对其进行修整加固,列为江苏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天的外表仍颇壮观。数百年来,谒韩墓者不知凡几,其中不少诗人名士借碑抒情,留下许多感人的诗作悼文。如国民党元老于右任曾在1928年至灵岩山拜谒韩墓,后作诗云:“不读蕲王万字碑,功名盖世复何为。”
然而,在民国初年,就有人对此墓是否为韩世忠真墓提出怀疑,认为充其量只是一座衣冠冢,韩世忠的遗骨并不在其中。由此,争论遂起,因证据不足,成为悬案。
苏州沧浪亭曾经是韩世忠的宅园 20世纪80年代初,有学者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查阅了有关历史资料,赵呜、培坤、金康《韩世忠墓址考辨》提出,真的韩世忠墓应在浙江湖州市西南金鸡山之东麓的青山坞。其论据为:一是明《万历湖州府志》有“蕲王韩世忠墓菁山”的记载。菁山是山名,也是古集镇名,后改“青山”。因此坐落在青山坞的韩墓与文献记载相合。二是民众的口碑材料,当地老农称菁山墓为“王墓”、“元帅墓”,还说墓主“官大得很,同岳飞一起打过仗”。附近有一桥,名“韩家桥”,当地老农说,据传是韩府守墓家丁所造,而守墓家丁的后代,一直在这里生活到清同治年间。三是墓址气势非凡,金鸡山突兀于墓之西北,山脊绵延一公里,呈龟龙状。韩墓所在地即为“龙首”右侧,居高临下,极目远眺,气吞山河。按“文左武右”,韩世忠为武将,葬之右侧,礼仪得当,也符合其蕲王之身份。四是墓的规格、形制,背高十米,直径二十五米,有坟祠痕迹。墓前一坪台,曾设有龟驮的基碑、华表、牌楼、界碑和祭奠用的石桌、石凳等,现还存有石人、石马、石羊各二,排场不小。再前面是一片开阔地,呈斜坡形,有明显的坟城迹象,是个顶边宽四十米,底边宽一百六十米,两边各长一百四十米的梯形坟城。总之,其墓阙之宏伟,气势之浩大,非“王”莫属。
再看苏州灵岩山韩墓,有许多不合情理之处。一是碑高三丈,宋代任何一个皇帝的墓碑都未达到过三丈,韩世忠的墓制规格怎么能僭越犯上?所以,此墓碑必定是明清时所造。二是韩世忠卒于绍兴二十一年(1151),到孝宗追封蕲王,这一时期,苏州、镇江、扬州一带一直是宋金争夺的区域。韩墓不会葬于这战乱频仍的地方。相反,湖州地区是韩氏统兵后期的辖区,韩家在这里有相当基础,归葬于此较为合适。三是灵岩山地形较露,山不成龟龙之势,不是王墓的理想之地,远不及群山环抱的湖州菁山。四是有关韩世忠葬在灵岩山的记载文字甚少,只有清同治《苏州府志》一条史料。而菁山韩墓却有大量的历史资料证明,其中最早的是南宋《嘉泰吴兴志》,其编纂时间距韩世忠离世仅五十余年,可信度不言而喻。可以推测,由于韩世忠率军队在苏州一带驻屯多年,坚持抗金,奋勇杀敌,有关战役及其夫妇的轶事也在民间广为流传,这里的人民忘不了这位抗金英雄,为了永久的纪念,所以修筑了灵岩山韩墓。
但也有学者提出商榷,张志新、姚勤德《也谈韩世忠的墓址问题》指出,南宋嘉泰《吴兴志》不仅版本差,且也没有关于韩世忠墓的任何记载。又查明嘉靖《吴兴掌故集》、清乾隆《湖州府志》、同治《湖州府志》、光绪《吴兴记》、光绪《乌程县志》等,均未见有载韩世忠墓的任何材料。所谓湖州菁山韩墓“有大量的历史资料证明,其中最早的是南宋《嘉泰吴兴志》”的说法,是缺乏依据的。
那么为什么明万历《湖州府志》会有蕲王韩世忠墓在菁山的记载呢?在查阅了诸多吴兴的地方志乘后,初步推断是:万历《湖州府志》将清河郡王张俊之墓误载为蕲王韩世忠墓了。理由是:一、张俊与韩、岳同为南宋大将,还曾助秦桧陷害过岳飞,事迹昭昭,且同封为“王”。二、张俊之墓确在菁山,《吴兴掌故集》、乾隆《湖州府志》诸书都有载。三、万历《湖州府志》恰恰未载张俊墓。所谓民众口碑材料称菁山墓为“王墓”、“元帅墓”,还说墓主“官大得很、同岳飞一起打过仗”等也都与张俊的身份相合,可见其误载的可能性很大。而明确说这是“韩世忠墓”的,也许只是少数人的误传。
最主要的还有墓葬的规模问题。宋代是比较讲究礼仪的,诸臣丧葬都需按《礼院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如:“诸一品、二品丧……诸葬不得以石为棺槨及石室”。《宋会要》也载:“勋戚大臣薨卒……坟所有石羊虎、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人二。”乾德年间规定,一品礼“墓方园九十步,坟高一丈八尺,明器九十事,石作六事。”(《宋史》卷一百二十二卷)菁山大墓既发现了石槨,墓上还设有石人、石马、石羊和众多的石制品,可见此墓的形制与宋代的礼例不符。华表、牌坊、石人、石马、石羊等的配列情况,在明清墓上较为多见,因此很可能是明清墓,而不是宋墓,就是说既不是韩世忠墓,也不是张俊墓。
至于所谓苏州灵岩山韩墓诸不合情理之处,并不能成立。一其墓碑由宋孝宗敕命所建,还亲笔题有碑额。实测碑高有五米三五,龟座高一米七,额高一米二,总高八米二五。与明代徐达墓神道碑差不多。问题是宋皇陵碑的高度,未能找到有关资料。但据有关情况估计,不会比韩墓碑小,说韩世忠墓僭越制度,缺乏根据。二说苏州为当时的战乱地区是不对的。建炎四年(1103),金军在抗金力量的打击下开始北退。绍兴四年(1134),南宋诸路大军均有战绩,绍兴和议后,疆域基本保持在淮河、秦岭一带。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主亮大举南侵,也没有越过长江。三灵岩山成不成“龙”势,并没有一致的标准,不能在今天的交通条件下去判断。如《灵岩山志》对其山的形势就倍加称颂,明黄习远《韩蕲王墓诗》就称灵岩山有“龙脉”。四记载灵岩山韩墓的文字不少,如明洪武《苏州府志》、正德《姑苏志》、《吴邑志》、《吴中灵岩山志》、清《江南通志》等记载都非常详尽,有清以来,几乎没有一部苏州、吴县的地方志不载韩墓在灵岩山的。
苏州沧浪亭 韩墓神道碑碑体过高,而龟趺显得较小,这与明清时代龟大碑矮,比较稳健的风格不同。碑文基本均已风化,字迹漫磨殆尽,说明碑经历了较长时间的风吹日晒,与明清诸墓文字清晰的碑体又不同。韩墓神道碑之边饰云纹比较古雅;碑额之夔龙显得短拙而简洁,雄浑而有力,与明清时代盘曲多鳞,细长夭矫的风格不同。所有这些都构成了韩墓碑不同于明清碑刻的显著特点。可以说,韩墓碑流传的序,有明显的宋代风格,《宋史·韩世忠传》又本之于碑文,可见其碑不可能是伪作。
最后,韩世忠为什么要葬在苏州?其直接原因就是碑文中所说:“敕葬于此”。即是宋高宗放命将他葬在苏州灵岩山的。其间接原因,应与韩世忠领军长期居住苏州有关,韩府曾设置于苏州城内。那么其是不是衣冠冢呢?据《宋史》记载,韩世忠大葬时,“赐朝服,貂蝉冠,水银,龙脑以敛”。“敕命徐伸护其事,吴、长洲两县令奔走供役”等。韩墓不可能是衣冠冢,当时也没有建衣冠冢的制度。更不可能像某些学者推测的那样,为防备金人和其他人的破坏,而去建造这样一座巍伟的假墓。
学者的辩论转了一圈,还是回到了苏州灵岩山韩墓,这次辩论是否真的搞清了韩世忠墓址呢?似乎仍有待进一步作考古的判断。
王室冤狱 赵廷美、卢多逊谋篡案之谜
此狱案是继宋初金匮之盟、斧声烛影两大疑案后的延续,到底是赵廷美、卢多逊阴谋篡位,还是宋太宗、赵普刻意谋害,以完成太宗皇位的一脉单传,从史书上我们已很难找到历史原本的答案,不过读者可以自已进行理性的判断。在这些疑案中,令人深感震撼的是:在皇位权力前面,即使是父子兄弟,人性也已完全泯灭。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和《宋史》有关传记等史书记载,太平兴国七年(982)三月的一天,风和日丽,宫中金明池、水心殿落成,宋太宗正准备召宗室成员泛舟游览。突然,有官员密告:秦王赵廷美欲于此时行刺皇上,若不得手,再诈称病于府第,候太宗车驾临省,再作乱以篡位。太宗听罢大怒道:“朕尚强壮,秦王何性急乃尔!”冷静一想,又不忍暴露其事,以败坏皇家宗室的名声。遂下诏罢去廷美的开封府尹官职,出为西京(今河南洛阳)留守。为掩人耳目,还赐给御弟裘衣、犀带、银钱、绢彩诸物,差枢密使曹彬代皇上给廷美饯行。同时,褒奖两位同告秦王阴谋的官员,如京使柴禹锡迁枢密副使,翰林副使杨守一迁枢密都承旨。也贬降了一批与廷美友善的官员。
此事一发,宰相赵普很快上密疏,告宰相卢多逊与秦王暗中交通诸事。太宗览奏章后,立即下诏将卢多逊及有关属官、秦王府小吏等统统逮捕入狱,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等官员组成特别法庭,严加审理。案犯很快招供伏罪,卢多逊承认曾多次遣官以中书机要密告秦王府,去年还令属下传话给秦王说:“愿宫车(指太宗)早晏驾,尽心事大王(指秦王)。”廷美也回告之:“卿言正合我意。”并私赠卢多逊弓箭等物。还有秦王府小吏恣横不法诸事,法官们一一结案具状奏上。太宗再召文武大臣集议朝堂,太子太师王溥等74位官员联名奏议,要求对此大逆不道之案严惩不贷,宜行诛灭之刑以正朝章。最后,朝廷定案判决:削夺卢多逊官爵,并同其家属流放崖州(今海南岛)。有关属官、秦王府小吏数人并斩首于都门之外,籍没家产,其亲属也流配海岛。赵廷美则被勒令归私第,他的儿女不再称皇子皇女。朝中凡与廷美、多逊有关系的皇亲国戚、各级官员,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和贬黜,相关的势力被彻底扫尽。
其后,赵普又唆使知开封府李符上奏,谓廷美虽已谪居西京,但仍不思悔过,怨恨不已,应徙流远郡,以防他变。太宗见疏,遂降诏贬廷美为涪陵县公,房州安置。房州位于今湖北房县,地处大巴山区,不但远离东京开封,且偏僻荒凉,人烟稀少。雍熙元年(984)廷美至房州,太宗还派出亲信为房州地方官,以日夜监视,廷美被软禁而没有行动自由,忧悸成疾而死,时年三十八岁。太宗听说,呜咽流涕着说:“廷美自少刚愎,长益凶恶。朕以同胞至亲,不忍置之于法,使居房陵,冀其思过。方欲推恩复旧,遽然殒逝,伤痛奈何!”其悲位之情,感动左右。次年,卢多逊也病卒于海南岛,终年五十二岁。
此案从表面上看,有好些个官员一起告密,还有那么多官员共同审讯和朝堂集议,赵廷美与卢多逊欲政变谋篡似乎已属实无疑。其实该案有相当复杂的背景故事,绝非上述史书记载的如此简要和单纯。
宋太祖赵匡胤共有五兄弟,太祖是老二。老大光济和老五光赞早夭。老三光义,即宋太宗,比太祖小十二岁。老四廷美,比太祖小二十岁。三人是一胞同母之兄弟,若按其母杜太后的遗嘱,太祖应将其皇位传给弟弟光义,太宗也应将皇位传给弟弟廷美,再由廷美传给太祖之子,如此一直保持年长之君在位,赵家江山便能得以永固。
赵廷美在太祖时,历任诸地防御使、节度使,加检校太保、侍中、京兆尹诸职。太宗即位后,也让廷美任开封尹兼中书令,封齐王。从征北汉,改秦王,表明沿用太祖时皇弟尹京的旧制,廷美也基本获得准皇储的地位。这一情况其实是太宗最为优虑的心病。
宋太宗即位才四五年,太祖的两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儿子就双双离世。秦王廷美见此情景,心中很不是滋味,便愤愤而言太宗“有负兄恩”,此话传入太宗耳中,加上一班小人在旁又添油加酱,说秦王骄恣跋扈,将有篡位阴谋,不可不防。太宗本有心病和疑惑,如此一来,兄弟间的猜忌日益加深。
卢多逊,博学多谋,太祖时颇得信任,屡迁官爵,至拜参知政事(副相)。多逊与宰相赵普不和,每在朝中揭发其短,赵普自然嫉恨在心。多逊老父亲也曾在官场沉浮,深知其中三昧,时已退休在家,听说儿子与宰相赵普为仇,不禁长叹道:“赵普是开国元勋,小子无知,轻低先辈,将来恐不能免祸。反正我已不久于人世,能不亲历此难,还算是侥幸的。”然而,赵普不久因不法事被贬官出京。
太宗即位之初,卢多逊得拜相执政。赵普回京改任太子太保虚职,多逊仍多方阻毁,将赵普妹夫奏调广西边陲,战殁边事,令赵普恨得咬牙切齿。赵普之子承宗官知潭州(今湖南长沙),娶京城官员之女,来开封完婚,未满月,多逊又奏遣承宗归任,赵普敢怒不敢言。两人至此积怨成仇,彼此恨之入骨,不共戴天。
太平兴国六年(981),赵普密奏“金匮之盟”故事,重获太宗信任,再度拜相,且官爵地位在秦王廷美之上。赵普仰仗太宗的有所依托,权势一时更胜太祖当年。赵多次讽言要卢多逊引退,多逊虽觉不安,然终不肯就范。接着,就发生了上述大案。
“斧声烛影”的传说已令太宗有弑兄夺位之嫌疑。太宗即位后,太祖之二子又死得不明不白。此案中廷美被贬死房州,其实也始终末见显罪确情,都是几个官员的密告,而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证据。有关属官、小吏和证人也都被斩首,来个死无对证。尤其是连太宗的长子楚王元佐都看不下去,为营救四叔而直接向父王申辩。因为他平时与四叔的关系不错,廷美的死讯传来,他受刺激而发疯,后竟纵火焚烧宫廷。太宗在廷美死后,还对他进行一系列的人身攻击:如《宋史·杜太后传》明载杜氏生五子,廷美位序老四。太宗却对宰相们说,廷美是乳母耿氏所生,以贬低廷美的出身,故意编派出谎言来掩饰自己逼死廷美之行径,甚至不惜向自己父亲的脸上泼脏水。这也让人怀疑太宗说“廷美自小刚愎,长益凶恶”,诸评价的真实性到底如何?这一连串的间题,绝不是孤立的,因已告诉了人们有关的隐情。
可以说,宋太宗亲自导演了这桩栽赃诬陷亲弟弟的冤狱的可能性非常大,《宋史·赵廷美传》将这一冤狱的主要责任归咎于赵普,实际上赵普不过是帮凶而已,他乘机除掉了对手卢多逊,终于出了一口恶气。然而赵廷美是这一狱案的关键,廷美不死,太宗就难以传位给自己的嫡系子孙,元凶应是太宗。然而,史书上依然是赵廷美想抢班夺位,最后自取灭亡的记载,几乎没有留下多少冤情的痕迹。在中国历史上,一些当权者这方面的手段都是相当高明的,使后人根本找不到什么确凿的不利于他们的史证,因为其中的关键史实早已被篡改,许多事实真相都已随着历史的波涛而永远逝去。
贬死岭南 名相寇准冤狱之谜
寇准乃北宋名相,为人豪放而洒脱不拘,为官正直而气度不俗,敢于犯顔直谏,不畏强权,为世人敬仰。大家知道,北宋澶渊之盟前后,幸亏这位名相处变不惊,力挽狂澜,坚持真宗亲征,宋军得以略挫辽军锐气,最后签订城下之盟。百年后就有宋人说:“当年若无寇准,天下已分南北矣!”如此一位功臣,最终却落得贬死岭南的下场。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悲惨的结局?寇准自己的行为应承担多少责任?宋真宗、刘皇后及王钦若、丁谓诸人又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呢?
寇准 太宗朝,寇准已为参知政事(副相)。一天,上朝奏事,寇准所言与太宗之意不合,太宗一怒而起,准备退朝回宫,寇准却上前牵住御衣,要皇帝冷静坐下,继续议事。过后太宗细细回味其过程,不觉大加赞赏:“朕得寇准,犹李世民(唐太宗)之得魏征啊!”
真宗即位后的第七年,即景德元年(1004),寇准拜相执政。适逢辽国二十万大军南下侵边,来势汹汹,直逼澶州(今河南濮阳)城下,举朝惊恐,主守主战,纷纷不决。寇准力排众议,坚决主战。某天早朝,参知政事王钦若提出请皇上驾幸金陵(今江苏南京)暂避,签署枢密院事陈尧叟建议皇上避难成都。真宗征询寇准意见,寇准厉声回道:“若采用此二策,则人心崩溃,敌骑深入,天下还能保吗?何人为陛下画此策,臣请先斩此人祭旗,然后挥师北伐。”王钦若在一边听得面红耳赤,低头不敢作声。寇准又提名王钦若出判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去守前线重镇,王钦若没法推辞,只得上路,心中却记下这笔账。
在寇准的要求下,真宗同意御驾亲征,率军直抵澶州。皇帝亲临前线,士气大振,加上号令严明,将士用命,开仗之初就射杀辽军大将,略挫敌军锐气。但在真宗厌兵求和的懦弱态度促使下,没能按寇准的强硬主张坚持下去,终与辽国签订屈辱的澶渊之盟,以三十万岁币,换来北方边境的暂时平静。
正当真宗为此战“亲征”有所成果而感到庆幸,对寇准也敬重有加之时,主钦若经过深思熟虑,开始挑拨离间。一天,真宗目送寇准退朝,王钦若在一旁问道:“陛下如此敬重寇准,是否以为他对社稷有功呢?”真宗点头称是。钦若又道:“澶州一役,陛下不以为耻,反以寇准为有功,臣实不解。”真宗愕然,顿问何故。钦若答:“陛下贵为天子,却与外夷作城下之盟,此《春秋》所耻。寇准逼陛下亲征,犹如赌博,输钱将尽而孤注一掷,陛下乃寇准之孤注,逼陛下为如此危险之事,寇准何功之有!”几句话就把真宗说得面颊发青,闷郁不快,自尊心被扫尽,对寇准的敬意和眷宠也随之降格。
同时,寇准在战后有意无意居功自得的架势,也令真宗老大不快。自此,真宗待寇准日渐疏远。不久便罢去其相位,出知陕州。而王钦若却靠此类手段,再次被用为执政。此人貌状矮小,且颈项中有瘤,一幅怪样,时人称“瘿相”。
天禧元年(1017),全国正沉浸在“天书”、封禅等的迷信闹剧之中,寇准在判永兴军的任上,其属下军官巡检朱能,伙同朝中宦官周怀政,伪造“天书”,想通过寇准上呈,以得皇上恩宠。寇准喜其附己,不辨真伪与忠奸,便忘乎所以地以地方长官的身份上奏朝廷,称有“天书”降乾祐山中。一些大臣以为此乃奸臣妄诞,以蛊惑天聪,却不解原来并不相信“天书”的寇准何以会一改初衷。然而真宗已入迷狂状态,宰相王旦也觉得应该让寇准奏上来,所以朝廷下诏,令寇准马上回京奉上“天书”。
入朝临行前,有门生劝寇准说:“你若称病,推托不去,实为上策。若入京见驾,便揭发此天书乃奸人伪妄之作,尚可保全平生正直的名声,其为中策。若由此再入中书拜相,自堕志节,恐怕最为下策。”寇准听了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入京奉上“天书”。真宗大喜,正遇王旦离世,王钦若坐事罢职,天禧三年(1019),寇准再入中书为相。
寇准二度入相,丁谓也再任参知政事,寇准与丁谓原先关系不错,所以曾向宰执推荐过丁谓的才能。丁谓虽博学多才,然狡诈过人,善于揣摩奉迎,智谋而奸邪。某夕,中书用餐,寇准饮羹污须,丁谓殷勤至极,起身为他拂拭干净,哪料寇准并不领情,略带酒意地戏语道:“参政乃国家大臣,难道是为长官拂须的吗?”一句话将丁谓说得无地自容,面颊青一阵,红一阵,心中好不懊恼,由是暗怀敌意,伺机报复。
天禧四年(1020)真宗忽患风疾,病情时好时坏,不能上朝视政,事多决诸刘皇后,丁谓和知制诰钱惟演等人朕合起来迎奉刘皇后。寇准和参知政事李迪等人却有后宫擅权的担忧,正好宦官周怀政此时向寇准传达了真宗要让太子监国的想法。一天入宫请安,寇准便向真宗说:“皇太子不负众望,愿陛下传以神器。”真宗点头称是。寇准既得皇上允准,便密令翰林学士杨亿草表,请太子监国。此时寇准已觉丁谓奸佞,有意让杨亿代丁谓之职。然而,寇准一时酒后漏言,传入丁谓耳中。丁谓当即入诉刘皇后:“皇上稍有不适,即当痊愈,奈何令太子监国?寇准谏立太子,当有异图。”
此前,发生过刘氏宗人在蜀地不法事,真宗以皇后亲属之故,便赦其罪。而寇准却偏提出要依法处置,所以与刘皇后早有芥蒂。此时寇准又站在太子立场上,想限制刘后之权,所以刘后早就想整一下这个寇老儿,便向真宗诬告,说寇准要太子监国将有异图,丁谓也在真宗面前极力诋毁寇准。而真宗不知是病体晕晕,还是出尔反尔,竟记不起自己曾允准过寇准的有关建议,便下诏罢去寇准的相位,以丁谓代之。
宦官周怀政在内廷颇有权势,前因伪造“天书”事,更恩宠有加。此次寇准欲令太子监国,怀政亦预谋其事。寇准因此被罢相,怀政亦遭斥责,并渐被疏离。怀政在忧恐略定之后,想挽回败局,便阴谋杀丁谓,废刘皇后,奉真宗为太上皇,立刻传位太子,并恢复寇准的相位。怀政与其弟怀信,潜召大臣杨崇勋、杨怀吉等人密谋,约以共同举事。不料,有人向丁谓告密,丁谓与枢密使曹利用计议后,入奏宫中。真宗立即下令逮捕有关诸犯,组成众大臣审理法庭,周怀政很快招供伏罪,被斩首示众。此案被牵连的有关官员、亲属有数十人,都被发配边远,寇准也因此被远贬,出知相州。
丁谓又揭发永兴军巡检朱能也是周怀政伪造“天书”的同党,朝廷接着便派使者去永兴军捉拿朱能等人,朱能自度不能兔罪,竟然武装反抗,杀死使者,率军造反。最后在数路大军的围剿下,很快溃败,朱能自缢而亡。而寇准曾是朱能上司,且联手进奉“天书”,所以再坐朱能反叛之事,贬为道州司马。
不久,真宗驾崩,仁宗即位,才十三岁,由刘太后垂帘听政。丁谓更是飞扬跋扈,与太后再次将寇准贬为雷州司户参军。雷州半岛为广南最边远地区之一,与海南岛遥遥相望,自然环境相当恶劣,生活条件更是艰苦。将寇准这位六十余岁的老人谪放此地,无疑是要将其置诸死地。越年,寇准便病殁于雷州。
此冤狱中,奸臣王钦若的贬损、丁谓的诬害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寇准自己的行为也存在相当的阙失。在判永兴军的任上,寇准居然与军官朱能、宦官周怀政联手,附和当时全国痴愚病狂的迷信闹剧,用“天书”下降当地的谎言和伪作来博取皇帝的宠信。这样,原来并不相信“天书”的寇准为什么会一改初衷,最终也扮演了一个小丑的角色,而采用这种低级手段来博取相位呢?据说名臣张咏认为寇准有奇才,可惜学识不足。这一行为仅仅是学识不足的原因吗?或者说寇准为了再次入相掌权,而不择手段,哪怕利用奸人和做荒唐事。这就不是学识不足的问题,而是政治品质的问题了。有人说这是中国大多数政治家的一种习惯性思路,它是中国皇权政治的必然产物,所以毁坏自己的名誉或走向冤狱的结局,这都是宿命。那么,寇准到底属于哪一类性质的官员呢?
这案中宋真宗扮演的角色,最令人迷惑。明明是自己先有让太子监国的想法,也亲自同意了寇准的提议,最后居然出尔反尔,不但将寇准罢去相位,贬其出知小州,甚至还要差点追究太子的责任,幸亏参知政事李迪提醒道:“陛下有几个儿子,竟要这么做。”真宗这才觉悟,自己仅此一个继承人。不过也有迹象表明,真宗晚年已病重而糊涂,许多诏旨实为刘皇后一人擅行,就是说寇准冤狱主要是刘皇后矫诏制造的。所以,在寇准早已被贬出京城,真宗还时或会问;“眼前为何久不见寇准?”左右不敢据实回答。总之,此案约在天禧四年之后所下的诏令,已很难分别哪些是真宗清醒时的旨意,哪些是刘皇后矫诏擅行的。在君主专制的中国,每到皇帝晚年,这样的宫中之谜,其实是经常性的节目。
孰是孰非 包青天断割牛舌案之谜
包拯立朝峭直刚毅,为官刚正不阿,似乎一生为民审冤,办了许多大案要案,被誉为中国古代屈指可数的大清官。但其有史可查的审案断案的故事极少,这个割牛舌案恐怕是其正史记载中惟一的断案文字,而就是这惟一的断案文字,也存在真伪的复杂问题。其中的蹊跷,真有点让人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包公塑像 《宋史·包拯传》记载了这样一个案子:包公在知扬州天长县的任上,一天,有个农民哭丧着脸到县衙来告状,说是有人割掉了他家耕牛的舌头,请求缉拿凶手,绳之以法。这种小案,一般官员往往是不屑一顾的,更何况此案很难查出凶手,因为割牛舌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要查清可能非常麻烦。此案凶手也没有什么经济利益可图,无非是原告的仇家采用报复性手段,欲其倒霉罢了。所以包公考虑了一下,对原告说:“还是回家把牛杀了,然后卖牛肉赚回几个钱吧。”因为牛被割了舌头,吃食困难,估计也活不长了,不如杀了卖肉。农民以为包公不肯受理此案,也只有照此办了。
而当时宋朝法令有“禁杀耕牛”一条,所以很快有人来县衙控告该农民私杀耕牛。包公升堂,猛然喝问道:“大胆歹徒,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又来告人家私杀耕牛!”那人一听,十分惊恐,以为事泄,只好一五一十地招供了。包公就是这样采用心理分析方法,把握作案人的下一步行为方式,不用任何侦察手段,就把疑案给轻松告破了。
无独有偶,《宋史·穆衍传》中也记载了一个基本相同的案子。是说穆衍在任华池县令时,也审断了一桩牛舌案,内容几乎与包公所断之案如出一辙,且审理过程与采用方法、断案结果也都一模一样。这就使人不得不产生怀疑:有这样巧的事吗?两案都见于《宋史》,会不会其中一案是抄袭另一案呢?那么哪个是原创者,哪个是抄袭者呢?
有人推断,包公断案的故事不胜枚举,民间流传甚广,然而基本都不是历史事实,而是后人杜撰的戏曲、文艺作品。查遍宋代所有可靠史料,真正属于断案的故事,且被记入正史的只此一个。既然包公断案的故事都是人们为了神化包公而杜撰的,那么,这个审牛舌案的故事,会不会也是为了神化包公而抄来的呢?反之,如果说是《穆衍传》抄袭的话,就缺乏明确的动机,穆衍至哲宗时,累官以直秘阁为陕西转运使,后加直龙图阁、知庆州,谈不上有什么大政绩、大名声,其历史地位与包拯根本无法相比,后人应该不会为他去抄袭添彩。 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包拯年长穆衍三十四岁,后者就算大器早成,少年及第进士,而任华池县令,这时包拯恐怕至少也已是监察御史了,多年前的神断牛舌案早已传为民间美谈,穆衍很有可能效仿包公断案。据包拯门人张田所编《包拯集》中附录的《国史本传》,其中也早已有此案的记载,可见元朝所修《宋史·包拯传》必有所本。此外天长县在今安徽,而华池县在今甘肃华池县东南,两地相隔遥远。将一事二载或二事混为一谈的可能性都较小。两事虽然大同,却也存在小异,如包公是嘱原告农民“杀而鬻之”,而穆衍却只“命杀之”。据此,包公审牛舌案是可信的。
如果说两案都是历史事实,只是相隔在两地,相差了二三十年。那么说后案中罪犯是模仿作案,而穆衍想模仿包公的破案方法,再次侥幸巧断此案,这都还说得过去。而最后罪犯模仿众人皆知的故事去县衙告发,实为自行投案,使得穆衍有机会再演一遍包公的角色,似乎让人不敢相信:世界上真有如此愚蠢的罪犯吗?
总之,两案毕竟过于惊人地相似,历史会这样重新演绎吗?牛舌案在北宋是发生了一起还是两起?如果只有一起,那么谁是真正的断案者呢?又是谁在故意抄袭呢?
文豪写小曲 欧阳修“艳词”案之谜
欧阳修为北宋大文豪,得唐韩愈真传,发动古文运动,一改当时的浮靡文风。撰有《新五代史》、《新唐书》、《集古录》,有文集百余卷,著作等身,文辞严谨,正气凛然。然而,其词集中“艳词”、“情曲”不少,写得非常柔媚和女性化。这难道也是大文豪的作品吗?为什么外此不谐调?是否有人作伪呢?欧公还因此被牵连进一桩艳情案中,差点陷于牢狱之灾。
庆历五年(1045),以范仲淹为首的新政改革失败。作为言官的欧阳修,曾首论范仲淹之才能大用,一直站在新政大臣一边,积极支持其有关改革,此时又上疏范仲淹、韩琦等执政大臣不应被罢职,得罪了反对派大臣。加上此前论劾有关权贵的一系列奏章,早就引起政敌的嫉恨,也被很快罢去言官,以龙图阁直学士出为河北都转运使,不久便陷入一桩“盗甥”罪案之中。
欧阳修像 当初,欧阳修有个妹妹嫁给张龟正,没有子女。而张龟正病死时,前妻生有一女张氏,七岁时无所依靠,便由其后母带回外婆家欧阳氏扶养。等到张氏十五岁成年,由欧阳修为媒,嫁给了族兄之子欧阳晟。欧阳晟自虔州司户任上罢官回家,发现其妻张氏与奴仆管家通奸,遂扭送张氏到开封府。知府杨日严在前知益州任上,欧阳修曾弹劾他贪赃枉法之事,此次接到案状,一看与欧阳修有关系,便暗下指使狱吏,想办法将案子牵连到欧阳修。
谏官钱明逸得到此消息,更是使出浑身解数,奏劾欧阳修与张氏之间早有私通之情,且贪图其家财。证据之一是欧阳修写的“艳词”《望江南》:
江南柳,叶小未成阴,人为丝轻那忍折,莺怜枝嫩不胜吟,留取待春深。 十四五,间抱琵琶寻,堂上簸钱堂下走,恁时相见早留心,何况到如今。
在狱吏的刑讯下,张氏只得诬认还未结婚时,就与欧阳修通过情,此“艳词”就是当时欧阳修所作,还说了许多不堪入耳的“内情”。一位朝廷大臣居然如此腐败,案情似乎相当重大,朝廷遂派户部判官苏安世和宦官王昭明进行复审。二位复审官还算正直,不敢胡来,最后查明许多事情纯系诬陷和捏造。此审理结果使得朝中掌权的反对派大臣大为恼火,又无可奈何,最后仍以欧阳修用张氏嫁妆中的财产购置田地,而以欧阳氏的名义立田契的罪名,将欧阳修贬谪,降知滁州。苏安世等官员也受到贬降的处分。
上述是一般学者从史籍中读出的狱案故事,也有学者认为,此案中欧阳修与张氏确有暧昧关系。如胡适就在《欧阳修的两次狱事》一文中说:“大概张氏一案不会出于无因。狱起时,欧公正三十九岁,他谪滁州后,即自号醉翁,外谪数年而头发皆白,此可见当日外界攻击之多了。”迩有谭正壁的《恋张女欧阳修受劾》也持同样的看法,当然他们都拿不出确凿的证据,只是一种猜疑而已。
那么,这首差点害欧阳修坐牢的《望江南》是其本人所作的吗?有人估计此“艳词”或出自谏官钱氏,其乃吴越国钱氏之后,因欧公《五代史·吴越世家》和《归田录》中多有贬毁吴越钱氏之词,揭露其烦苛淫侈之政,所以故意作此伪词诬诋欧阳修。王灼《碧鸡漫志》卷二说:“欧阳永叔所集歌词,自作者三之一耳,其间他人数章,群小因指为永叔,起暧昧之谤。”所谓“暧昧之谤”,即上述欧阳修的政敌以《望江南》一词诬蔑他有“盗甥(张氏)”之疑的狱案。王灼以为,许多“艳词”都并非欧阳修所作,其词集中只有三分之一是欧阳修自己的作品,其他都是好事者或群小的恶作剧。不过也有学者考证,此艳词系欧公所作,储皖峰《欧阳修<忆江南>词的考证及其演变》以为:“他(欧阳修)受了‘情’的支配,便投身于情网中了。他认定着‘人生自是有情痴’,他认定着‘办得黄金须买笑’,便在人群里面肆弄他的轻狂,结下了不少风流情债。”